经济法简答题大全
(完整版)经济法简答题
1.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有如下特征:(1)经济法律关系是在国家干预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意志的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规定和调整的法律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4)经济法律关系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具有强制性。
2.简述经济权利的概念及含义。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调关系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含义包括:(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权在法定范围内依照自己的利益需要,根据自己的意志实施一定的经济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权依法要求负有义务的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或不能实现时,有权依法请求国家有关机关给予强制力保护。
3.简述经济义务的主要内容。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了满足特定的权利主体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实施或不实施某种经济行为。
有下列几个方面:(1)贯彻国家的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2)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责;(3)完成指令性计划;(4)履行经济合同和协议;(5)依法缴纳税金;(6)不侵犯其他经济法主体的合法权益及其他经济义务。
4.简述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的终止、中断。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申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坏的。
从被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有效期间。
5.简述代理及其特征。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2)代理行为应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4)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6.简述仲裁与调解、诉讼的区别。
经济法简答题
1.试论经济法产生(de)社会根源包括社会经济根源、政治根源、法律根源和思想理论根源(从这几点答题)社会根源在于生产高度社会化引起(de)社会经济调节机制和现代国家职能(de)变化,及国家调节机制和国家经济职能(de)形成和发达.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内在矛盾(de)必然产生,是国家机器职能发展(de)必经阶段,同时,也是法对经济关系调整之历史发展(de)逻辑结果.经济法产生(de)一般基础和条件是,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在这个阶段,市场调节机制出现了缺陷,主要原因有三个:①市场本身存在市场障碍;②市场机制具有为理性,③市场调节具有被动性和滞后性.由此引发了不良后果:①垄断(de)形成破坏了价值规律;②公共、公用事业,公共设施无人投资,资源与环境破坏日益严重;③生产过剩造成企业亏损破产,直接影响市场供求关系,浪费资源,影响社会发展.在这样(de)情形下,国家被动或自觉地承担起对经济加以调节(de)职能,主要方式有:①对市场进行干预;②国家拥有可支配(de)资产直接投资经营,以促进对于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总体利益以及长远发展关系重大但是民间投资不愿进入(de)行业,③国家对社会经济(de)引导调控,即宏观调控.运用国家之手,配合、辅助无形之手,国家之手作为一种经济调节机制,也成为国家(de)一项职能.需要宪法和法律(de)授权.这样经济法应运而生.综上所述,经济法产生于一定时期(de)经济、政治和法律(de)需要.当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放弃消极不干预经济(de)做法转而对社会经济加以控制,并使这种调控在法治(de)基础上进行,形成一系列国家调控经济(de)法律、法规.同时法学家对这种现象(de)抽象总结形成了相应(de)经济法学说时,经济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就产生了.2.试论市场、调节机制和法律(de)同步演变规律(1)全国统一市场(de)形成,市场调节与民商法秩序在早期社会,生产力不发达,商品交换简单,谈不上市场.随着生产力(de)提高,商品市场扩大,各地方、各行业市场交融为一个大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内部借市场调节来维持大致协调(de)各种结构比例关系.这个阶段是自由市场经济阶段,其显着特征是调节机制(de)一元化,即市场调节.市场调节发挥作用(de)前提和基础是充分和公平(de)自由竞争.在自由市场经济时期,国家一般不参与经济(de)调整,即当时国家一般不以自己为一方主体同其他社会经济主体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财政税收等行政管理关系除外).虽然国家作为社会最高管理者,需要为社会经济活动制定法律,以规范各主体(de)经济行为,调整其社会关系,维护公平(de)市场竞争秩序.但这种管理,国家只是制定法律,本身一般不参与其中,不以自己为一方主体发生法律关系.这种机制由于市场调节本身有缺陷,就不再有效.市场(de)缺陷主要是由下列三种原因造成(de):一是市场障碍,即市场调节机制作用(de)障碍,它主要是指竞争秩序问题;二是市场机制(de)唯利性,有一些行业,尤其是关于国计民生(de)行业经营者不愿投资进入;三是市场调节(de)滞后和被动性,它是一种事后调节.市场调节再不能象从前那样充分和有效地发挥作用了.由此造成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上(de)严重后果,迫使人们思考对策,寻求其他补救措施.这时国家为了整体利益进入市场管理.国家介入社会经济是一种国家调节作用,它是针对市场(de)缺陷而采取(de)救济措施.国家调节(de)出现及其与市场调节并存,这是社会经济(de)调节机制二元化.它标志着市场经济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称之为“现代市场经济”.国家调节作为一种国家职能活动,需要法律加以规范和保障,否则会出现“政府失灵”(de)情况,另一方面,对于大型垄断企业,如果没有法律权威作为保障,政府(de)调节也很难进行.于是,这就需要立法确立国家调节(de)地位和内容.这样,经济法迅速发展起来,它确认国家对经济(de)干预和调节,并调整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其基本功能和任务是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以促进社会经济总体上(de)协调、稳定和发展.这样,由于市场(de)变化,调节机制随之改变,而新(de)调节机制——法律手段(de)出现,又维护了正常(de)市场秩序,三者同步(de)演变促进了社会(de)发展.3.试比较美国同德、日等国两类经济法发展模式(de)基本共同点和区别4.试述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发展(de)背景和途径(de)特殊性5.试分析经济法(de)基本属性.为什么说“国家调节”是理解经济法各种基本属性(de)关键6.经济法(de)定义是什么它集中反映经济法(de)哪些本质属性经济法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即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de)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de)经济规制关系(de)法律规范(de)总称.这一定义包括如下基本(de)含义.(1)经济法(de)最基本属性是国家对经济(de)干预或协调经济法(de)最基本属性在于它体现了国家对国民经济(de)干预或协调.干预或协调(de)主体是国家.国家调节(de)作用和目(de)是通过国家必要(de)职能活动,调整、影响社会经济(de)接哦故和运行,是指实现国家所预期(de)目标.国家调节是国家一直(de)体现,它既是一种调节机制,也是国家职能.国家(de)干预或协调,最终必须通过行政机关即政府(de)规制而得以实施(de).这是经济法(de)最基本属性.(2)经济法调整(de)仅仅是经济规制关系经济法所调整(de)不可能是所有(de)经济关系,它调整(de)仅仅是某一特定范围内经济关系,即政府在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de)一种经济规制关系,简称经济规制关系.(3)经济规制关系主要是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发生(de) 经济法所调整(de)经济规制关系发生在市场主体之间.在经济法所调整(de)经济规制关系中,规制者与被规制者之间构成了一种纵向(de)经济关系.经济法是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国家立法机构通过制定经济法(de)法律规范,授权政府在市场机制失灵时,对经济运行、对市场秩序、对企业和个人(de)经济行为进行适度(de)干预协调.同时,也制定了约束政府干预(de)过度或不当或甚至滥用(de)法律规范.既要调整市场主体(de)不当行为,又要规范政府(de)干预或协调行为,从而体现了经济法肩负(de)双重职能.(4)经济法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经济法具有根本不同于民法和行政法(de)显着特征.它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所谓社会公共性,突出地揭示了经济法一般特征(de)限定性条件,是指政府对经济运行(de)干预或协调,始终以社会经济规制者(de)身份,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de).社会公共性揭示了经济法以“社会本位”或“社会公共利益本位”作为存在(de)基础,从而划清了经济法与以个人为本位(de)民法和以政府为本位(de)行政法(de)界限.7.经济法(de)调整对象是什么它同民商法、行政法有哪些区别8.论述经济法价值(de)主要特点9.何为经济法理念经济法理念同经济法价值之间是什么关系10.如何理解经济法(de)权力在分配功能/11.经济法应有(de)基本原则是什么贯彻经济法基本原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12.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de)构成要素1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题(de)种类和职权14.简述被调节主题(de)种类及其权利义务15.经济法应当怎样规制国家经济调节权以防止权力滥用16.反垄断法所规制(de)垄断应如何界定17.简述反垄断法中界定相关市场(de)意义与方法18.简述垄断协议(de)含义和类型19.如何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20.反垄断法如何对待经营者集中行为21.如何认识行政性垄断行为22.试述我国(de)反垄断执法体制23.简述我国反垄断法中经营者承诺制度和宽恕制度24.分析我国反垄断法关于民事责任制度实施中(de)主要问题25.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de)条件有哪些26.如何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de)性质27.如何理解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de)一般条款28.市场混淆行为有哪些类型29.回扣与折扣、佣金(de)区别是什么30.商业秘密(de)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3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de)垄断或限制竞争行为有哪些3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de)执法机构和法律责任制度如何33.如何理解消费者这一概念34.如何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de)经济法属性35.消费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36.经营者对消费者应承担哪些义务37.什么是公益诉讼它和传统(de)民事诉讼有什么不同38.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确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e)主体39.什么叫惩罚性赔偿如何正确理解惩罚性赔偿(de)基本功能40.产品质量法适用于一切产品吗41.阐述产品责任(de)概念、构成要素、归责原则及其与产品质量责任(de)区别.42.什么是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二者有何区别4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de)对象有哪些44.什么是产品召回制度45.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基本内容。
《经济法学》简答题
《经济法学》简答题:1、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答: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2、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答: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2,主体构成不同;3,主旨思想不同;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3、简述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答:1,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所有;2,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它不同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实行的是共同劳动;4,企业的分配方式主要采用按劳分配的方式.4、简述私营企业的基本特征答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5、简述合伙企业的特征和设立条件答: 特征:1,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协议;2,合伙企业是一种共同经营体;3,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4,合伙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6、简述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和设立合伙企业的程序答: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设立程序:1.合伙人产生合伙意向进行合伙商谈; 2.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3.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4.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5.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6.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经济法 简答题
一 1、简述法人的本质特征答:法人的本质特征及制度价值是人格独立,表现为:①名义独立,即具有自己的名称,以自身名义表达意志、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②组织独立,即法人必须是一个组织体,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③财产独立,即有归该法人所有、由其独立支配、与其设立人(投资人)的相分离的财产;④责任独立,即法人以其全部财产为限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答: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1)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统称当事人。
一项具体法律关系的当事人至少有两个,分别构成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2)内容,是指法律赋予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
(3)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表现和承载权利义务的具体事物。
3、简述市场经济法律责任的适用原则答:(1)责任法定。
法律责任必须在法律上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2)责任自负。
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必须是独立承担责任,行权机关不得株连设罚。
(3)责任适当。
法律责任的性质、种类以及轻重应该与违法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性质和状态相适应。
(4)责任平等。
应对责任主体不依身份等差别,一律平等地追究责任。
(5)重在教育。
通过罚则的适用促使责任主体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妥当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
二1、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规则。
答: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依法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2、简述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答: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具有共有财产性质,即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均应依据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进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除有合伙人退伙等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不得请求分割合企业的财产。
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单选/多选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经济法概念的提出者德国学者莱特3.经济法调整的范围协调本国经济过程中运行的经济关系4.市场中介组织(概念)5.市场中介组织, 是指依法设立, 在国家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以及市场主体相互之间从事经济运行的中间服务事业的自治性社会组织6.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7.公司分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8.合伙债务的承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9.企业分类的标准1)企业所属的经济部门2)企业使用的技术装备及生产力要素所占比重3)企业规模4)企业内部结构5)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形式6)企业在法律上的主体资格10.企业设立的强制性条件(多选)名称章程资本组织制度经营范围场所11.可能引起市场缺陷的原因有那些12.宏观调控权包括哪些根据宏观调控权所处的宏观调控环节: 宏观调控立法权;宏观调控执法权根据宏观调控权所指向的宏观调控方式: 财政调控权;税收调控权;金融调控权;计划权13.根据权利的强制性强弱不同: 指令性调控权;指导性调控权14.企业变更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1)企业主体资格的变更(A 企业的消灭B 企业的变更C 企业的新设)2)企业产权的的变更3)因企业变更导致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15.经济法的渊源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16.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一)企业组织管理法(二)市场管理法(三)宏观调控法(四)社会保障法17.法人企业跟非法人企业划分的标准是什么企业在法律上的主体资格18.资本主义经济法的特征(一)反映资产阶级的意志(二)形式上平等, 实际上不平等19.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以间接手段为主, 经济法律规范以单行经济法律、规范为主要表现形式20.经济法实施的范畴(一)健全市场监管方面(二)加强宏观调控方面(三)规范市场主体方面(四)完善社会保障方面21.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区别(一)调整对象不同(二)渊源不同(三)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四)创制主题不同(五)作用不同22.市场的缺陷表现为市场缺陷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不公平和经济波动。
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问题一: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是一门研究国家和经济活动之间关系的法律学科。
它主要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包括经济组织、经济行为主体的法律地位、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等。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如国际经济法、公司法、劳动法、税法等。
经济法对于保护市场秩序、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问题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自由原则: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经济法倡导自由竞争、自由交易和自由选择原则,保护经济主体的自由权利。
2.平等原则:经济法追求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禁止经济主体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3.公共利益原则:经济法要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如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劳动权益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4.依法支配原则:经济活动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经济主体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5.规范原则:经济法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保证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
问题三:经济法的分类有哪些?经济法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划分,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1.按照经济主体分类:–公法经济法:主要研究国家、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如宏观经济调控、国有企业法等。
–私法经济法:主要研究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法律规范,如公司法、合同法等。
2.按照内容分类:–公法经济法:主要研究经济组织的建立和管理,如公司法、劳动法等。
–私法经济法:主要研究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如商法、合同法等。
3.按照区域分类:–国际经济法:主要研究各国之间经济合作和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如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
–地方经济法:主要研究地方政府在地方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问题四:经济法的作用有哪些?经济法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经济主体的权益:经济法规范经济活动,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经济法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法律、经济、管理等多个领域的知识。
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概念对于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为大家列举经济法学考试中经常出现的20道简答题,并对每道题进行详细解答,以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相关知识。
一、劳动合同法是什么?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劳动合同法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优先原则和国际公约原则。
二、股份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答:股份公司的股东权利主要包括红利权、表决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其中,红利权是指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分红的权利;表决权是指股东根据持有的股份比例行使在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权利;剩余财产分配权是指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在公司清算时分享剩余财产的权利;知情权是指股东有权获得公司重要事项的信息;监督权是指股东可以利用股东大会等形式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名称或定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目的和对象、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时间、合同的责任和违约金、合同的解决争议方式等。
四、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主要有哪些措施?答: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主要包括保密合同的签订、技术措施的采取和违约责任的追究。
保密合同是双方约定保护商业秘密的协议,技术措施是指采取技术手段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违约责任是指泄露商业秘密方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答:合同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合意、相对人能力、合法内容、真实意思表示和形式等。
合意是指合同各方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相对人能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法内容是指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真实意思表示是指当事人在缔约时,真实、明确、恰当地表达其意思;形式是指合同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
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具体包括:1、市场主体管理关系: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三资法、破产法等;2、市场规制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消法、广告法等;3、宏观调控关系:金融法、税法等;4、社会保障关系: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2、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件经济法律关系: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经济法主体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特征:(1)主体是特定的;(2)主要发生在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主体自主运营过程之中;(3体现了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统一。
构成要件:主体+客体+内容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主体+义务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经济法的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经济行为非物质财富3、简述小额诉讼的条件。
(有待商榷)第一,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
第二,案件标的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
第三,小额诉讼适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涉及人身关系、财产权属关系、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当事人提起反诉的,不适用小额诉讼。
4、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有哪些?(这个有待商榷)民事责任形式、刑事责任形式、行政责任形式5、简述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P285A、诉讼权利平等原则B、自愿合法调解原则C、当事人辩论原则D、权利处分原则6、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的主要区别。
1、管辖的依据不同。
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具有强制性。
而仲裁实行协议管辖,2、受理范围不同。
仲裁委员会只受理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
3、审理适用的程序不同。
仲裁适用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办理案件,当事人可以就具体程序进行约定。
而诉讼则须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当事人不得约定。
4、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
仲裁实行不公开原则,案情、开庭、裁决均不公开,除非当事人协议公开。
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一章1.资本主义经济法的产生答: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单一的“民法调整模式”也无能为力。
“市场调节失灵”。
资本主义经济法就这样产生了。
2.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答:(1)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得法(2)经济法是平衡协调的法(3)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得法(4)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5)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的法3.经济法的四个基本原则答:(1)遵循和综合运用经济规律的原则(2)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保护多种经济形式合法发展的原则(3)国家引导市场、市场调节企业的原则(4)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二章1.简述经济法主体制度具有两方面的特点是什么?见教材第24页答:第一,多样性。
经济法主题广泛存在于各种经济形势、各种经营方式之中;存在于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之中;存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环节、各个过程之中存在于各种经济法律关系(纵向、横向,管理、经营)之中。
第二,层次性。
经济法的多种主题,特别是其中的组织类主体并不是互不联系、互不制约的,而是根据它们在经济领域内的组建宗旨、职能性质、职责权限、活动范围等不同情况,分别处于不同的环节和层次之上的。
即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定的层次性也是存在的,它既是经济的现实,也是经济生活的实际需要。
多样性与层次性相结合,构成了经济法主题体系理论的基础。
填空或选择:经济法主题体系中较为重要的是【组织主体】。
组织主体应具备的一般条件是:组织的统一性,财产上的自主性,法律上的独立性。
4.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见教材第32-33页答: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如下。
第一,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第二,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结合的法律关系。
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其他一些特点,如以下两点。
第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简答题大全
经济法简答题大全(总17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经济法简答题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即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横向范围中的经营协调关系。
具体包括:(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国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等社会组织自身的微观经济管理关系。
(2)经营协调关系,即经济法调整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包括经济联合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和经济竞争关系。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即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织之间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
(4)涉外经济关系,即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
(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经济法的地位中国经济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在宪法之下,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并列的一个基本法。
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时期的法,是市场经济向其高级阶段发展时期的法;是在人们对市场经济规律有了比较充分认识条件下,人们力求掌握市场运行规则的需要中产生的法。
经济法的本质确定了经济法的地位,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经济法;社会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经济法。
3.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的本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一般意义上的阶级性。
中国经济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总体上体现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二是指经济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属性,即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本质和功能。
中国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法,对经济关系就其全过程进行系统调整;中国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平衡协调国家所代表的社会整体的意志、行为和利益与企业组织所代表的社会个体意志、行为和利益之间的关系;中国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协调国家与企业利益;中国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大力发扬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同时仍保持国家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必要的经济集中;中国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以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在对社会共同尽责的基础上,处理和协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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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简答题第一章公司法1、什么叫公司?它有哪些特征?公司指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企业法人,它的特征:(1)公司是企业法人。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企业法人。
(3)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3、简述股份的特征(1)股份具有平等性(2)股份具有不可分性(3)股份具有可转让性(4)股份具有有价值性4、对于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得股东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票?(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营利,并且符合法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成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5、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什么规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起30天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二章合伙企业法1、简述合伙企业入伙的条件和效力条件:(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2)依法签订书面入伙协议时保证新合伙人入伙。
(3)当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订立入伙协议时,原有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简述合伙企业退伙的法律效力(1)退还退伙人得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退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担亏损。
经济法简答题
1.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期中)答: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按不同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种类:第一,按国家经济调节基本方式划分,可分为市场障碍排除关系、国家投资经营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第二,按国家经济调节的目标和任务侧重的方面划分,可分为经济运行调节关系和经济结构调节关系;第三,按国家经济调节措施所涉及的部位划分,可分为宏观经济调节关系和微观经济管理关系;第四,按国家经济调节实施过程划分,可分为经济决策管理关系、组织实施管理关系、对国家经济调节过程的监督和对于纠纷与违法的调处关系;第五,按经济成份划分,可分为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调节管理和对非国有经济的调节管理;第六,根据调节的领域划分,可分为国内经济调节关系和涉外经济调节关系;第七,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按职能和行业部门划分,可分为各种相应的国家调节关系;按国家经济和其他社会形势,可分为平常时期和特定(非常)时期国家调节关系等等。
3。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期中) 答:民间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特征同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特征显著不同:第一,在主体身份上,当事人以平等身份参与经济交换活动,任何一方均不以国家管理者身份出现;第二,在经济关系内容上是互利、有偿和等价关系;第三,在经济关系形式上是自愿、协商关系。
因此,民法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民间主体在平等经济交往中的正当权益,维护正常的(自由主义的)经济秩序。
同时,由于民法同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类别不同,因此,民法只能调整民间社会经济关系,而不能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经济法只能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而不能调整民间社会经济关系。
6、经济法以独立法律部门的面貌出现,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试述一个世纪来,经济法的发展经历了哪几个主要阶段?(期中)答:经济法以独立法律部门的面貌在一国出现,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个世纪以来其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一、19世纪末至一战后,这是现代经济法的产生阶段;二、1929年至1933年经济危机之二战后,这是经济法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阶段;三、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这是经济法从其立法中逐渐剔除非经济因素,立法体系趋于完备的阶段;四、20世纪80年代至今,这是经济法体系趋于更加完善和日益国际趋同的阶段。
经济法 简答题(最新)
简答题1、简述法人的含义及其构成要件答:(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2)构成法人的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拥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③具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简述代理的含义及法律特征答:(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2)代理的特征有:①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并以此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责.②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③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简述仲裁的含义及其特点答:(1)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在发生纠纷时自愿将纠纷提请作为第三方的仲裁机构,由其对纠纷按照一定的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居中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2)①自愿性(仲裁最大特点)②专业性③灵活性④快捷性⑤保密性⑥执行性4、简述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限制答:《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5、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答:(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6、简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时的禁止性行为答:(1)①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④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⑤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7、简述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答:(1)人合性(2)契约式(3)合伙性(4)责任承担的二元性8、简述当然退伙的法定事由答: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的区别答:(1)性质不同。
(完整版)经济法学简答题
经济法学期末复习简答题1、简述经济法属性有哪些?p12-15答:综合、系统调整的法;平衡协调的法;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社会责任本位的法。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P15-17答:遵循和综合运用经济规律的原则;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保护多种经济形式合法发展的原则;国家引导市场、市场调节企业的原则;责权利效统一的原则。
3、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P32-33答:组织管理要素和财产要素相互统一的法律关系;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且结合的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4、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P40答: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全部财产都属于投资人个人;责任由投资人个人承担,投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5、简述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P57答: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6、简述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P61-62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有2-50人,其中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具有有限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出资,其中由现任活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7、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P65-66答:(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特征1)只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2)外方合营者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3)中外各方依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回收投资;4)由董事会、经理会组成组织机构进行公司管理。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特征1)契约式的合营企业2)可以举办法人或者非法人的合作企业;3)组织机构与管理方式的特征,可以是董事会制、联合管理委员会制、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4)采取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做法,外方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但合作期满后企业的资产归中方所有。
经济法简答题汇总(精华版,可直接做小抄)
1、经济法的特征综合性、经济性、行政性(强制性)、多变性2、经济法的原则(一)保护各种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原则(二)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三)经济组织本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四)维护公平竞争原则3、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经济组织的分支机构,国家。
4、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经济信息4、法律管理的特点1它是与现行的法律规范联系在一起,并受其制约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2法律关系是通过法律规范规定的权利义务把人们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的一种社会关系。
4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5、公司的法律特征(1)公司须依照公司法成立(2)以营利为目的(3)公司是企业法人6、公司法的性质(1)公司法是交易法(2)公司法是团体法(3)公司法是具有强烈技术色彩的法律(4)公司法是一种综合性的法律(5)公司法是具有浓厚国际性的国内法7、公司法的作用(1)确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制度(2)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3)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4)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8、外国公司设立原则概述放任主义、特许主义、核准主义、准则主义9、我国公司设立原则采取准则主义为主,核准主义为辅的原则10、公司章程的特征法定性、真实性、公开性11、公司章程的作用1确定公司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2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3公司设立的最基本的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12、公司人格的特征(1)团体人格性(2)公司人格的独立性(3)公司人格的平等性(4)公司人格的永续性13、我国公司人格的法律特征(1)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2)有限责任的统一性(3)公司不享有所有权(4)公司原则上可以永续存在14、公司的名称具有以下特点唯一性、特定性、排他性15、有限责任的意义:(1)规模经济的需要(2)资本流转性的需要(3)有限责任降低了监管经营管理者的成本和需要(4)有限责任降低了股东之间相互监督的成本16、出资形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可以以货币估价并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17、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1)股东权力原则(2)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权力制衡原则(3)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原则(4)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原则18、控股股东违反诚信义务主要表现排挤与压榨行为;侵吞公司财产;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夺取公司有利机会。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原创实用版)目录一、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与调整对象1.经济法学的定义2.经济法学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三、经济法学与民法的区别1.调整范围的不同2.调整对象的不同正文一、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与调整对象经济法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学科,它主要涉及的对象是经济关系。
经济关系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各方主体之间因经济利益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我国,经济法学调整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这指的是国家通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
这种关系通常是纵向的,即上级对下级的管理关系。
2.经营协调关系:这是指经济法所调整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包含着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系、经济联合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等。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这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包括资本、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分配关系,以及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
4.涉外经济关系:这是指我国与其他国家发生的经济关系,包括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5.其他经济关系:这是指除上述四种经济关系之外的其他经济关系,如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二、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这包括国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监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对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律规定等。
2.经营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这包括对经济活动中的合同、拍卖、招标、垄断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对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等。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这包括对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劳动关系、工资分配、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对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的法律规定等。
经济法简答题
简答题:1、经济的三要素?答:经济法的三要素为主体、内容和客体。
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大致包括国家机关、企业、其他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等几类。
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
2、国有独资公司的法律特征?答:国有独资公司设立主体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有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种类?答: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义务。
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说明的对方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职履行。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答: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易权、获得赔偿权、依法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权、监督权5、产品责任的认定规则?答: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规定6、统计的基本任务?答:1、制订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2、组织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部署和检查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资料;3、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4、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和统计标准;5、国家统计局管理国家的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体系,乡、镇、统计员会同有关人员负责农村基层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指的是在经济法学科考试中,可能会考到的20个必考的简答题题目。
这些题目通常涉及到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和实践等方面,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
以下是20道经济法学必考简答题的示例: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反垄断法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3.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
4.简述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和主要责任形式。
5.简述企业破产法的程序和适用条件。
6.简述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劳动者权益保护。
7.简述公司法对公司形态的定义和分类。
8.简述证券法的交易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
9.简述税收法律制度的构成要素和税种分类。
10.简述财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1.简述保险法的投保方式和保障范围。
12.简述银行法的业务范围和监管要求。
13.简述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主要管理制度。
14.简述反倾销法的程序和适用条件。
15.简述知识产权法的主要内容和保护措施。
16.简述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17.简述土地管理法的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征收程序。
18.简述环境保护法的环境保护原则和主要制度。
19.简述资源税法的税收要素和计税依据。
20.简述价格法的价格管理原则和价格干预措施。
总结来说,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指的是在经济法学科考试中,可能会考到的20个必考的简答题题目,涉及到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和实践等方面,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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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简答题1.经济法得调整对象经济法调整一定范围得经济关系,即主要调整社会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得经济管理关系与一定横向范围中得经营协调关系。
具体包括:(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管理关系, 包括国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得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等社会组织自身得微观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即经济法调整得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包括经济联合关系、经济协作关系与经济竞争关系。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即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织之间发生得一些重要得纵向经济关系与横向经济关系。
(4)涉外经济关系,即具有涉外因素得经济管理关系与经营协调关系。
(5)其她应由经济法调整得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得地位中国经济法就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得一个独立得法律部门,就是在宪法之下,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并列得一个基本法。
经济法就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时期得法,就是市场经济向其高级阶段发展时期得法;就是在人们对市场经济规律有了比较充分认识条件下,人们力求掌握市场运行规则得需要中产生得法。
经济法得本质确定了经济法得地位,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经济法;社会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经济法.3.经济法得本质经济法得本质有两层含义, 一就是指一般意义上得阶级性。
中国经济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组成部分,总体上体现我国工人阶级与广大人民得意志与利益。
二就是指经济法不同于其她法律部门得法律属性,即不同于其她法律部门得本质与功能。
中国经济法就是综合、系统调整法,对经济关系就其全过程进行系统调整;中国经济法就是平衡协调法,平衡协调国家所代表得社会整体得意志、行为与利益与企业组织所代表得社会个体意志、行为与利益之间得关系;中国经济法就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得法,协调国家与企业利益;中国经济法就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得法,大力发扬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同时仍保持国家有效得宏观调控与必要得经济集中;中国经济法就是“社会责任本位"法,以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在对社会共同尽责得基础上,处理与协调国家与企业之间得关系。
4。
经济法与民法得区别(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
经济法调整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纵向得与一定范围得横向得经济关系,还调整经济组织内部一些重要经济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以交换为中心发生得财产关系。
(2)主体构成不同。
经济法主体体系广泛,包括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得其她组织与内部组织,具有一定得必要得层次性。
民法主体分自然人与法人两类,只讲平等性。
(3)主旨思想不同。
经济法就是“社会责任本位”.民法就是“个体权利本位”。
(4)调整手段不同。
经济法采取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手段综合调整。
民法主要采取民事手段。
5。
经济法与行政法得区别(1)性质不同。
经济法调整得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就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不就是单纯得行政管理关系。
(2)主体得地位以及主体之间得权利义务联结状态不同.经济法调整得经济管理关系中主体得地位虽有上下层次之分,但彼此却都互为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
(3)主旨不同。
经济法调整得经济管理关系中得经济行为与经济活动从根本上服从经济规律.行政活动首先服从得就是长官意志.(4)调整手段不同。
经济法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为辅而且一般与经济手段等结合运用.行政法则以行政手段为主,主要以命令与服从得方式实施。
6.经济法基本原则得内容(1)遵循与综合运用经济规律得原则。
(2)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与保护多种经济形式合法发展得原则。
(3)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得原则。
(4)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7.经济法得渊源经济法得渊源就是从经济立法得不同来源来表现经济法得形式。
经济法得渊源与我国整个法得渊源就是一致得.由于经济关系及其复杂,需要更多不同形式、不同层次得法律规范去调整,经济法得渊源更为广泛多样,其中行政法规与各部委及地方政府得规章,占有更大得比重。
经济法得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党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发布得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得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限于我国参加制定或认可得)。
8.经济关系与经济法律关系得联系与区别经济关系就是在人们得社会行为中共同形成得物质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决定经济法律关系得产生,在统治阶级意志制约下得(即通过国家经济法律、法规调整得)经济关系即为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就是经济关系经过相关得经济法律、法规调整后所形成得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关系又有区别,它就是将统治阶级意志通过法律形式对之进行整顿、梳理、筛选、确认后所形成得关系,就是以权利义务为表现形式、为内容得关系,得到国家法律强制力得保障,对经济关系有着巨大得发作用。
9.经济法律关系得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与客体三要素组成,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就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最基本、最必需得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就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得第一要素,就是经济法律关系形成得启动者,经济权利、义务得承受者,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中得财物得所有者或经营者,以及行为得实施者。
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就是经济法律关系得实体内容,就是联系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客体之间得纽带。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经济法主体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所追求得经济目标与经济利益,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只有通过客体才能得到落实与体现.10。
经济法主体制度得特点经济法主体就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与承担经济义务得组织与个人。
经济法主体按照其法律地位、职能性质与活动范围可分为五类: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内部组织、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户与公民、国家.由此,经济法主体制度具有两方面得特点:多样性与层次性。
多样性指经济法主体广泛存在于各种经济形式、经营方式之中;存在于各地区、部门、行业之中;存在于国民经济得各个环节、过程之中;存在于各种经济法律关系(纵向得与横向得,管理得与经营得)之中.层次性指经济法得多种主体特别就是其中得组织类主体就是根据它们在经济领域内得组建宗旨、职能性质、职责权限、活动范围等不同情况,分别处于不同得环节与层次上.多样性与层次性相结合,构成了经济法主体体系理论得基础.11 .经济法主体得种类经济法主体按其法律地位、职能性质与活动范围,可分为五类:(1)国家机关.(2)社会组织。
(3)内部组织。
(4)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户与公民.此类公民个人在参加经营管理性质得经济法律关系时,或由经济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时,成为经济法得主体。
(5)国家。
12.经济职权得表现形式经济职权具有一定得行政权力性质,故亦称经济权力。
经济职权得表现形式大分类主要有:计划决策权,组织协调权,检查监督权等。
小分类主要有:审核权,批准权,命令权,确认权,许可权,禁止权,撤销权,免除权,协调权等等。
13。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得种类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得种类包括:(1)财物.(2)经济行为。
(3)智力成果。
(1)财物。
财物,就是指经济法主体能够控制、支配得,经济法允许其进入经济法律关系运行过程得,具有一定得经济价值与实物形态得物品,以及可充当一般等价物得货币与有价证券。
(2)经济行为。
经济行为,就是指经济主体通过经济法律关系进行一定得经济活动,以达到一定得经济效益或效用目得得行为。
(3)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就是无形财富,就是指人们用脑力劳动创造得非物质财富。
它们一般不具有直接得物体形态,却就是一种可以创造物质财富、提供经济效益得知识. 14.经济法律关系得种类经济法律关系可从不同角度、运用各种标准对它们进行分类.(1)按照经济法律关系得经济内容,可分为:计划法律关系、基本建设法律关系、经济合同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信贷法律关系、专利法律关系、商标法律关系等。
(2)按照经济法律关系得法律性质,可分为组织法律关系与财产法律关系。
(3)按照结构形态,可分为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与经营协调法律关系.15。
经济法律关系得特征经济法律关系得特征就是经济法律关系本质得表现。
从经济法得本质属性瞧,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得最基本得特征就是:( 1)经济法律关系就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得法律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就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组织得意志直接协调结合得法律关系。
16。
经济法属性经济法得法律属性主要有:( 1)经济法就是综合、系统调整得法。
( 2)经济法就是平衡协调得法.( 3)经济法就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得法。
( 4)经济法就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得法( 5)经济法就是“社会责任本位”得法17。
经济法就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得主要内容经济法就是“社会责任本位”得法,以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
经济法理论认为,无论就是国家,还就是企业,都必须对社会负责,亦即必须对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负责,并在对社会共同尽责得基础上,处理与协调好彼此之间得关系。
在整体上,国家代表全局利益、长远利益,但在具体得经济过程与经济关系中,它仍然就是一个特定得物质利益实体,不能吞并其她独立(或相对独立得)物质利益实体;它可以,而且应该行使经济权力,但不能过度膨胀,把自己置于超社会得地位。
国家也就是一种社会组织,也要对社会负责,不能任由不当或过度得长官意志与行政权力妨碍社会生产力得解放与发展,妨碍社会经济效益得提高;企业也要对社会负责,不能片面强调自己得局部利益,置社会利益于不顾,更不能损害社会整体利益。
总之,无论就是国家,还就是企业,都要首先对社会负责,并在对社会尽责得基础上行使权利、获得利益。
社会责任本位绝不就是什么“企业义务本位”,因为它要求国家与企业对社会负责。
“社会责任本位”得思想符合社会主义得本质, 符合社会发展得方向。
18.从经济法得本质属性与广义上两个角度瞧经济法律关系特征从经济法得本质属性瞧,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得最基本得特征如下:第一,经济法律关系就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得法律关系。
第二,经济法律关系就是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得其她社会个体得意志直接协调并结合得法律关系。
广义上得经济法律关系还有其她一些特点:第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得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主体.第二,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用较为严格得法律形式与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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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得特征个人独资企业得特征主要包括:(1)个人独资企业就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得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得全部财产都属于投资人个人,投资人直接控制企业.(3)个人独资企业得债务由投资人个人承担,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得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其不仅要以投入企业得财产清偿债务,而且要以其其她财产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就是自然人以民事主体身份参加生产经营等民事活动得特殊形式,在这种企业中,直接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得就是投资人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