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基础知识 章节练习题库 第34章 物权法律制度
2020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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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年份单选题多选题合计2018年4题4分0题0分4分2017年3题3分0题0分3分2016年2题2分1题2分4分本章重点: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种类。
2.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内容。
3.用益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几种具体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地役权的设立。
4.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的登记,质权的种类,留置权的适用。
知识点一:物权的概念(一)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利,即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市场经济社会最基本的财产权利:物权和债权。
物权和债权关系:主体享有物权是交换的前提;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则表现为债权;交换的结果往往导致物权的过渡和转移。
知识点二:物权的特征(一)物权是绝对权1.物权:绝对权,“对世权”。
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
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
2.债权:相对权,“对人权”。
债权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
(二)物权属于支配权1.物权:权利人可以自由地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己的权利,无须他人给予协助,更不须征得他人的同意。
2.债权:属于请求权。
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
(三)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1.物权: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
而且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
不动产以登记为权利象征,动产以占有为权利象征。
2.债权:只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它不具有公示性,不需要公示。
债权特别是合同债权由当事人自由确定(约定主义)。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基础练习题-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二、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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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基础练习题-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二、所有权[单选题]1.物权中最完整、最全面的权利是()。
A.所有权B.质权C.抵押权D.留置权正确答案:A参考(江南博哥)解析: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
[单选题]2.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A.先占B.添附C.善意取得D.继受取得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先占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单选题]5.关于法定孳息的表述错误的是()。
A.法定孳息是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B.法定孳息按约定取得C.法定孳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所有权人取得D.存款取得的利息是法定孳息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此考查所有权的取得。
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存款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
《民法典》第321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单选题]6.下列对于共同共有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共有人必须是有共同关系的人B.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能对共同共有财产确定份额C.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共有财产分割以后,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的份额D.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应经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的同意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此题考查共同共有的含义内容。
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应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单选题]7.()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A.使用权B.处分权C.收益权D.占有权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单选题]8.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34章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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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三十四章课后练习【单选题】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B. 物权属于支配权C. 物权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关系D. 物权是相对权【答案】D【解析】绝对权是与相对权相对的概念,是指权利的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为权利人以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的权利,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其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火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
故物权是绝对权,本题应选D。
【单选题】不动产物权发生权利转移时所进行的不动产登记称为()。
A. 转移登记B. 变更登记C. 更正登记D. 异议登记【答案】A【解析】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的具体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的登记。
转移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发生权利转移时所进行的不动产登记。
【单选题】下列物权种类中属于自物权的是()。
A. 抵押权B. 所有权C. 建设用地使用权D. 地役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物权中自物权和他物权的区别。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这是物权法()原则的体现。
A. 一物一权B. 物权法定C. 物权公示D. 预告登记【答案】C【解析】物权公示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与变动均应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依此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单选题】无期限物权是指没有期限限制的物权,下列物权属于无期限物权的是()。
A. 抵押权B. 所有权C. 质权D. 留置权【答案】B【解析】无期限物权是指没有期限限制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属于有期限物权。
【单选题】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B. 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C. 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D. 物权具有优先力与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答案】D【解析】物权具有优先力与追及力,债权不具有追及力。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三十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一节物权概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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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得丧变更及其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
【例题3:2014年多选题】物权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A.物权种类法定化B.物权客体使用方法法定化C.物权效力法定化D.物权内容法定化E.物权变更规则法定化【答案】ACDE【解析】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得丧变更及其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
2.一物一权原则①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
【提示】特定的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所有权人可以有多个;物权也可以有多个。
②同一物上不得设有两个以上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物权。
同一物之上可以并存数个不相矛盾的物权。
例如所有权与他物权同时并存;在同一物之上设定数个不相矛盾的担保权等。
3.物权公示原则物权公示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与变动均应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①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物权公示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
普通的动产一经交付,便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后果;不动产的转让一经办理登记手续,便发生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后果。
【例题4:2012年多选题】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物权法定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平等自愿原则D.一物一权原则E.物权公示原则【答案】ADE【解析】通过本题掌握物权法的三原则。
【知识点三】不动产登记制度我国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十类)(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中级经济师-经济学基础--第三十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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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
2、与债权相比,物权自身具有的法律特征:物权是绝对权。
物权属于支配权。
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
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必须是独立物和有体物,而不能是行为。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债权原则上不具有,只能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和优先效力(对外优先: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特例是“买卖不破租赁”;对内优先: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以上内容或性质相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债权不具有这种对内优先的效力)。
3、物权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种类法定化、物权内容法定化、物权效力法定化、物权的得丧变更法定化、物权保护方法法定化。
(2)一物一权原则: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同一物上不得设有两个以上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物权;同一物上可以并存数个不相矛盾的物权。
(3)物权公示原则:变更登记:未将权利转让,权利主体一致,不需缴税;转移登记:权利转让,权利主体不一致,需缴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4、从设立目的的角度不同,将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2)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5、按有无从属性,物权分为主物权(所有权)和从物权(地役权、担保物权)。
6、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7、所有权的法律特征:独占性、全面性、单一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存续性、弹力性。
8、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1)所有权的取得:①原始取得: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所有:生产、孳息。
因为公法方式获得所有权:国有化、没收。
②继受取得:其他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所有权归属的方式:先占、添附、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等。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34章背诵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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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级经济师——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背诵点1 物权与债权1)市场经济社会最基本的财产权利:物权、债权2)人和财产的结合表现为物权、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体现为债权。
2 物权的特征1)物权是绝对权①物权是对世权,债权是对人权。
【物权:这东西是我的,全天下除我之外任何一人皆不可染指;债权:我欠你钱,只对你负责,不管其他人啥事】2)物权属于支配权①物权的权利人不必依靠他人,就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
②债权的权利人需要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才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
3)物权是法定的①物权由法律规定,不能自行创立。
②动产所有权、质权、留置权以占有为权利象征。
不动产以登记为权利象征。
③债权可在合法的前提下自由设立,也不需要公示。
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①物权的标的必须是特定物,不能是行为。
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优先效力①追及效力:有人把我东西拿走了,我追到天涯海角也要要回来。
欠我钱的人把押在我这里的上古卷轴私自卖给王狗蛋了,我也不能从王狗蛋那里抢回来,只能要求欠我钱的人还钱。
【上述解释了:物权有追及效力,债权没有追及效力】②优先效力:物权优先于债权,同一物体上存在多个物权,成立在先的优于成立在后的。
3 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物权公示原则。
2)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种类法定化、物权内容法定化、物权效力法定化、物权的得丧变更法定化、物权保护方法法定化。
3)一物一权原则:所有权只能有一个,其他权在不冲突情况下可有多个并存(例如同一物上可以并存数个不相矛盾的担保物权)。
4)物权公示原则4 不动产登记的七个类型1)首次登记2)变更登记:具体内容发生变化3)转移登记:这个东西是谁的发生变化4)注销登记:不动产物权消灭5)更正、异议登记:写错了改过来6)预告登记:由于条件受限没登记,但是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该东西的主子,可以预告登记。
条件恢复了之后90天没正式登记的,预告登记的效力作废。
202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34章同步训练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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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第34课(一)单项选择题1.物权的权利人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从而实现自己利益,指的是( )特征。
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属于支配权C.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D.物权具有追及效力2.如果同一不动产上先后设立了两个登记的抵押权,则两者的受偿顺序是( )。
A.成立在先的优先受偿B.成立在后的优先受偿C.二者按照比例受偿D.当事人协商确定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中“一物一权原则”的含义是()。
A.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用益物权B.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担保物权C.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D.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物权4.未经()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A.变更登记B.转移登记C.注销登记D.预告登记5.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物权可以分为( )。
A.主物权和从物权B.自物权和他物权C.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D.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6.( )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A.占有权B.使用权C.处分权D.收益权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列物品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是( )。
A.黄金B.枪支C.房屋D.麻醉品8.关于法定孳息的表述错误的是()。
A.法定孳息是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B.法定孳息按约定取得C.法定孳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所有权人取得D.存款取得的利息是法定孳息9.所有权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下列情形中,属于所有权绝对消灭的是()A.标的物毁损B.权利人转让物权C.权利人抛弃物权D.权利人死亡10.下列对于共同共有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共有人必须是有共同关系的人B.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能对共同共有财产确定份额C.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共有财产分割以后,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的份额D.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应经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的同意11有偿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在于()A.使用主体不同B.土地用途不同c.是否有期限限制D.购买价格大小12.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具有的特征中,以下( )的说法错误。
中级经济师基础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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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B、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D、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有()。
A、某医院院长配备的小轿车B、建设用地使用权C、土地所有权D、某工厂的原材料3、关于抵押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B、在同一抵押物上先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权C、所有的抵押都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D、抵押财产必须是可以转让的4、关于共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共有是有多个所有权B、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所有一物C、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形式D、共有是同种或不同种类的所有权的联合5、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
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B、无须经乙、丙、丁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6、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A、合并B、继受所得C、添附D、提存7、下列不属于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的是()。
A、受让人须是善意的B、以协商一致的价格转让C、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D、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8、关于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的一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B、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C、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D、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9、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B、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D、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10、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下列不属于从物权的是()。
【学习计划】经济基础-第34章
![【学习计划】经济基础-第34章](https://img.taocdn.com/s3/m/87b41de0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da.png)
经济基础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知识点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一)物权的概念1.物权的概念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利,即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物权的特征1.物权与债权的联系(1)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
(2)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和财产的结合表现为物权,当财产进入流通领域之后,在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则体现为债权。
主体享有物权是交换的前提,交换过程则表现为债权,交换的结果往往导致物权的让渡和移转。
2.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与债权相比,物权的法律特征如下:(1)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2)物权属于支配权(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设定采用法定主义(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6)物权具有优先效力知识点二: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一)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2.一物一权原则3.物权公示原则(二)不动产登记制度我国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1.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居住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不动产登记的类型(1)预告登记: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时,即权利取得人只对未来取得物权享有请求权时,法律为保护这一请求权而进行的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基础练习题-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四、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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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基础练习题-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四、担保物权[单选题]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有()。
A.某医院院长配备的小轿车B.建设用地使用权(江南博哥)C.土地所有权D.某工厂的原材料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民法典》第399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单选题]5.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
A.约定无效B.抵押财产全部归债权人所有C.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D.可以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抵押权。
《民法典》401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单选题]6.关于担保物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B.担保物权以取得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实质内容C.担保物权以取得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实质内容D.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担保物权以取得担保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实质内容,所以选项B说法不正确。
[单选题]7.在所担保的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特点。
A.价值权性B.法定性C.不可分性D.物上代位性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在所担保的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
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不是担保物权在性质上的不可分,而是为增加其效力赋予担保物权不可分性,当事人可约定排除担保物权行使的不可分性。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物权法律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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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叔侄约定:侄子若将祖宅出售,叔父有权优先购买;如侄子在未满足叔父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擅自将祖宅售予他人,叔父有权宣告买卖无效。
后侄子违反约定将祖宅售予他人,并办理了转移登记。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 OA.叔侄之间约定的优先购买权属于物权B.叔父有权基于叔侄间的约定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C.叔父有权基于叔侄间的约定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D.叔父有权基于叔侄间的约定要求侄子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D (1)选项ABC:叔侄之间优先购买权的约定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物权种类,不具有排他效力;(2)选项D:叔侄之间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具有债权效力,侄子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实现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下列不属于担保物权的是O oA. 土地承包经营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正确答案:A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实现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的方式称为O OA.善意取得B .继受取得C.原始取得D.非法取得正确答案:B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
这种取得方式须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的法律特征有O。
A.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B.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C.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D.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E.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利用他人的动产的一种权利正确答案:ABCD本题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的法律特征:(1)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4)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
中级经济师基础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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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B、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D、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有()。
A、某医院院长配备的小轿车B、建设用地使用权C、土地所有权D、某工厂的原材料3、关于抵押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B、在同一抵押物上先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权C、所有的抵押都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D、抵押财产必须是可以转让的4、关于共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共有是有多个所有权B、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所有一物C、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形式D、共有是同种或不同种类的所有权的联合5、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
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B、无须经乙、丙、丁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6、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A、合并B、继受所得C、添附D、提存7、下列不属于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的是()。
A、受让人须是善意的B、以协商一致的价格转让C、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D、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8、关于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的一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B、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C、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D、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9、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B、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D、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10、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下列不属于从物权的是()。
2019年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中级)》章节题库(物权法律制度) 【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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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物权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7年真题]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具有优先效力C.物权具有追及效力D.物权是请求权【答案】D【解析】物权和债权相比,其自身的法律特征有:①物权是绝对权,又称“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又称“对人权”。
②物权属于支配权。
物权的权利人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
债权是请求权,是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③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债权,特别是合同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
④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债权一般直接指向的是行为,而间接涉及物。
⑤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不具有对内优先的效力。
2.关于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7年真题]A.转移登记需要缴纳契税和所得税等相关税款B.转移登记是一种不动产权利转让行为C.转移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一致D.转移登记属于对交易行为的确认【答案】C【解析】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的区别主要有:①登记前后权利主体的变动情形不一样。
转移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不一致,而变更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一致,只是权利主体形式(如权利人姓名、名称等)发生了变化,或者是权利客体形式(如房地产名称、用途、面积等)发生了变化,但变更登记前后的权利人是同一人。
这是两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别。
②转移登记是一种不动产权利转让行为,即原权利人将其拥有的不动产物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而变更登记不是权利转让行为,不动产权利人并未将权利转移给他人。
③是否缴税不同。
转移登记属交易行为,一般应依法缴纳相关契税、所得税等税款,而变更登记不属交易行为,故不需缴纳税款。
3.所有权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下列情形中,属于所有权绝对消灭的是()。
[2016年真题]A.丁的一幅古代字画被焚毁B.甲的汽车在其死后被其子继承C.乙的珍珠项链遗失D.丙将房屋变卖【答案】A【解析】所有权的绝对消灭,是指因所有权客体的原因而消灭,如标的物毁损或灭失导致原物权的终止。
2020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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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年份单选题多选题合计2018年4题4分0题0分4分2017年3题3分0题0分3分2016年2题2分1题2分4分本章重点: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种类。
2.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内容。
3.用益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几种具体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地役权的设立。
4.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的登记,质权的种类,留置权的适用。
知识点一:物权的概念(一)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利,即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市场经济社会最基本的财产权利:物权和债权。
物权和债权关系:主体享有物权是交换的前提;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则表现为债权;交换的结果往往导致物权的过渡和转移。
知识点二:物权的特征(一)物权是绝对权1.物权:绝对权,“对世权”。
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
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
2.债权:相对权,“对人权”。
债权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
(二)物权属于支配权1.物权:权利人可以自由地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己的权利,无须他人给予协助,更不须征得他人的同意。
2.债权:属于请求权。
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
(三)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1.物权: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
而且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
不动产以登记为权利象征,动产以占有为权利象征。
2.债权:只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它不具有公示性,不需要公示。
债权特别是合同债权由当事人自由确定(约定主义)。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三十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三节用益物权及第四节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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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精准面授精华视频+精准押题:一建、二建、咨询、监理、造价、招标、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物业、职称英语等第三节、用益物权【本节知识点】1.用益物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内容2.几种主要的用益物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3)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4)地役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本节内容】【知识点一】用益物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内容1.用益物权的概念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我国,用益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典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捕捞权等。
2.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相比,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①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
用益物权是一种从所有权权能中分离出来的单独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之上的权利,它的存在不需具备前提条件。
而担保物权虽然也源于所有权,但其存在须以担保权人对担保物所有人或其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②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
所有权人对物具有完全的支配力,用益物权则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它既要受法律的一般限制,还要受所有权人对其内容范围的限制,用益物权不具有所有权那样彻底支配的性质。
③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
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和收益,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
而担保物权则在乎物的交换价值,目的是通过物之价值担保债权得以清偿。
④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用益物权多以不动产尤其是土地为使用收益的对象。
用益物权行使的前提是已占有该不动产,而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行使并非直接占有其标的物。
【例题20:多选题】下列关于用益物权的表述错误的有()。
A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自物权B用益物权是限制的物权C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和收益D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动产E用益物权多以不动产尤其是土地为使用收益的对象【答案】AD【解析】通过本题掌握用益物权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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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订立可以采取出让和划拨的方式B.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有期限的限制C.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D.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应当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建设用地使用人的行为。
划拨土地没有期限限制,选项B错误。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所有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B.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C.一个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D.—个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抵押权答案: C解析:本题考查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
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
同一物之上可以并存数个不相矛盾的物权。
例如,所有权与他物权同时并存;在同一物之上设定数个不相矛盾的担保权等。
3.物权的种类按照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下列属于自物权的是()。
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抵押权答案: A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种类。
自物权即所有权,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
4.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的方式称为()。
A.善意取得B.继受取得C.原始取得D.非法取得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
这种取得方式须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
5.不动产物权的具体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的登记是()。
A.首次登记B.转移登记C.变更登记D.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答案: C解析:本题考查物权公示原则。
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的具体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的登记。
6.(2015年)下列财产中,禁止抵押的是()。
A.社会公益设施B.正在建造的建筑物C.交通运输工具D.生产设备答案: A解析:本题考查抵押权。
《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7.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质权B.留置权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D.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答案: D解析:本题考查用益物权。
在我国,用益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典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捕捞权等。
选项AB属于担保物权。
选项C属于所有权。
8.(2014年)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的,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赔偿金优先受偿。
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特征。
A.价值权性B.从属性C.不可分性D.物上代位性答案: D解析:本题考查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
担保物权的实质在于对标的物交换价值的直接分配。
因此,担保物权变化为其他的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所具有的支配效力及于变形物或者代替物。
担保物因毁损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成为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人可就该代替物行使担保物权。
9.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A.先占B.继受所得C.添附D.提存答案: C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
10.(2014年)下列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
A.添附B.国有化C.互易D.没收答案: C解析:本题考查继受取得。
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法律行为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和互易。
11.以下列财产作抵押,须登记才可生效的是()。
A.家用电器B.汽车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D.金银珠宝答案: C解析:本题考查抵押权。
依《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12.()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A.使用权B.处分权C.收益权D.占有权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13.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
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B.无须经乙、丙、丁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按份共有。
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占该船70%份额”,达到了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所以无须经过他人同意了。
14.共同共有以()的存在为前提。
A.所有权B.共同关系C.家庭关系D.夫妻关系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共同关系是指以基于共同目的而形成的关系,如家庭关系、夫妻关系。
共同关系不存在,共同共有也就不存在。
15.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B.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D.‘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答案: D解析:本题考查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而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力,选项D错误。
16.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和变动均应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是()。
A.诚实信用原则B.物权法定原则C.一物一权原则D.物权公示原则答案: D解析:本题考查物权公示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指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与变动均应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
17.关于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B.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C.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D.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客体的物必须是独立物和有体物,而不可能是行为,选项B错误。
18.根据物权的发生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为标准可将物权分为()。
A.自物权和他物权B.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C.主物权和从物权D.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答案: D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种类。
根据物权的发生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为标准可将物权分为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
19.根据物权法的()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A.物权公示B.物权法定C.物权公平D.物权平等答案: A解析:本题考查物权公示原则。
公示是物权的设立、转移必须公开、透明。
公示原则要求将物权设立、转移的事实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使其他人知道物权变动的状况,以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秩序。
公示的方法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就是到特定的国家机关进行登记。
20.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A.1B.2C.3D.6答案: C解析:本题考查物权公示原则。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1.地役权中需要利用他人土地才能发挥效用的土地,称为()。
A.供役地B.需役地C.共有土地D.宅基地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地役权。
需要利用他人土地才能发挥效用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土地,称为供役地。
22.(2015年)下列权利凭证中,不可以质押的是()。
A.汇票B.仓单C.不动产权属证书D.债券答案: C解析:本题考查质权。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3.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业主对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构造部分享有专有权B.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C.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把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不受法律约束D.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公共管理的权利随着业主对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转让而一并转让答案: D解析:本题考查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构造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权;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按份共有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关系B.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和承担义务C.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一定的应有部分D.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答案: A解析:本题考查按份共有。
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关系,这是共同共有的要求,不是按份共有的要求。
选项A错误。
25.若同一不动产上先后设立了两个登记的抵押权,则二者的受偿顺序为()。
A.登记在先的优先受清偿B.登记在后的优先受清偿C.二者按照比例受偿D.当事人协商确定答案: A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优先效力。
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内容相同或者性质相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
如同一不动产上设定抵押权后,再在该不动产上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的优先效力依抵押权登记的先后确定,在行使抵押权时,登记在先的抵押权优先受清偿。
26.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A.可以B.应当C.不得D.必须答案: C解析:本题考查抵押权。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27.关于留置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B.所有的合同都可以行使留置权C.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能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D.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