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课后习题(产品质量法)【圣才出品】
产品质量法练习题【经济法】
产品质量法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某厂1993年生产了一种治疗腰肌劳损的频谱治疗仪投放市场,消费者甲购买了一部,用后腰肌劳损大大减轻,但却患上了偏头疼症,甲询问了这种治疗仪的其他用户,很多人都有类似反应。
甲向某厂要求索赔。
某厂对此十分重视,专门找专家作了鉴定,结论是;目前科学技术无法断定治疗仪与偏头疼之间的关系。
以下哪种观点正确?(D)A.本着公平原则,某厂应予适当赔偿B.因出现不良反应的用户众多,应将争议搁置,待科技发展到能够作出明确结论时再处理C.该治疗仪的功能是治疗腰肌劳损,该功能完全具备,至于其他副作用是治疗中不可避免的,该厂可不负责任D.由于治疗仪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某厂不能承担赔偿责任2.2009年1月,李某妻子刘某到某商场买了两瓶熏鱼罐头,2010年2月,李某见未过保质期,便起开罐头,发现微微有些异味,也未在意。
李某与刘某食用后呕吐,邻居将其送至医院抢救,才脱离危险.2010年3月,经医院化验表明,李某、刘某是食用了变质的罐头而引起食物中毒。
李某、刘某二人共花去医疗费2000元,交通费150元,陪床费200元。
经技术鉴定查明,该罐头由于添加防腐剂过量而致熏鱼变质产生毒性。
2010年4月,李、刘二人向法院起诉。
商场认为责任应由生产厂家承担,但又不能指明该熏鱼罐头具体生产厂家,也未能说明是否是其他供货商提供的。
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D )A.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致损的瑕疵并非商场的过错而生B.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产品缺陷致损要求赔偿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中原告起诉时已过时效期间C.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进货时商场尽了检验义务,但不能检查出这种隐蔽瑕疵D.应当承担责任,因为根据《产品质量法》,销售者在既不能指出生产者也不能指出供货者时,应当自己赔偿消费者损失3.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A)A芝麻油 B 大坝 C 冰毒 D 电力4.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抽查本市市场上的奶粉时发现,除三种名牌奶粉外,其余奶粉均不合格,该局将此结果在当地新闻媒体上作了详细介绍,导致一些厂家生产的奶粉销量急剧下降。
《经济法基础教程》(第四版) 课后练习 10第十章 产品质量法
第十章观念运用参考答案1.2018年6月的一天,张某从永红食品商店购买了20箱啤酒,用卡车将啤酒拉回家中,小张在卸货过程中,其中一瓶突然发生了爆炸,致使张某左眼球受伤,后因医治无效导致失明,由于张某在运输和搬动啤酒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于是向永红商店要求赔偿,但商店称啤酒爆炸的原因是由于厂家生产时因质量不合格而致,自己并没有过错,因此要张某向厂家索赔。
张某诉至法院。
试分析:出售啤酒的永红食品商店是否应向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出售啤酒的永红食品商店需要向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的眼睛受伤因啤酒质量有瑕疵所致,而啤酒又是该商店出售,因此,张某的受伤与啤酒质量瑕疵有因果关系;张某而在运输和搬动过程中没有过错,但有受损害之事实,再根据严格责任原则,永红食品商店应该承担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永红食品商店可以向厂家追偿。
2.陈某是位退休人员,于2016年2月7日到自由市场花费2300元购买了一把秋千椅。
2016年3月19日中饭后,陈某带着孙女坐在秋千椅上自然摇动,突然其中一根支撑的木料断裂,陈某被摔在地上,致使右手骨折,经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11000元。
陈某治愈后立即去自由市场寻找销售人,但发现销售人已不在原处,一时无法找到。
后陈某发现秋千椅上刻着鸿达木竹制品厂生产的字样,通过打听在城郊找到了该厂,陈某便要求该厂承担其一切损失。
而厂方则认为陈某应先向销售者索赔。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陈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对被告鸿达木竹制品厂提出以下诉讼请求:①要求被告赔偿购买秋千椅的损失2300元;②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11000元。
试分析:(1)鸿达木竹制品厂对陈某购买秋千椅的损失和所花的医药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2)为什么?参考答案:(1)鸿达木竹制品厂对陈某购买秋千椅的损失和所花的医药费均应赔偿。
经济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课后习题(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圣才出品】
第三章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1.试述经济法价值的主要特点。
答:经济法的价值包含着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中经济性和社会性的特殊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1)经济性经济法按其在法体系中同其他部门法在调整任务上的分工,它主要涉及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其内容主要是经济性的,因此经济法的价值亦主要重在经济性。
(2)社会性经济法是在19世纪末生产和其他方面社会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新法律部门,是社会化的产物,社会性之法。
在经济性和社会性的主导下,经济法价值的具体内容有以下特点:(1)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①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②在这种经济法秩序下,个体虽然仍是自由的,但个体自由和权利的行使受到社会必要限制,要协调个体与团体、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冲突,社会尊重个体,个体服从社会。
③经济法侧重于从社会整体角度来协调和处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即以社会为本位。
(2)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①经济法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②社会总体经济效率由个体和团体经济效率构成,为了总体效率,必须重视各个体和团体效率;但某些个体和团体效率也会妨害社会总体效率,因此为了总体效率,有时需要限制、牺牲某些个体和团体效率。
(3)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①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社会总体公平要求绝大多数个体和团体间必须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②为了总体公平,有时需要允许某些个体和团体间存在某种“不公平”。
经济法注重的是一种“实质公平”,是符合社会正义的公平。
公平是相对的,也是变动的;③经济法首先也重视机会公平,但要顾及各主体的不同情况和不同起点,还要正视结果上存在的实际差异。
2.何谓经济法理念?经济法理念同经济法价值之间是什么关系?答:(1)概念经济法理念,是指人们对于通过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以实现人们预想的经济和社会理想目标的信念。
产品质量法试题(有答案).docx
产品质最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在A. B. C. D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选出正确的答案填在括号里)1、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已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里损失是指(B )B、除缺陷产品这上的损失,如交通费、邮寄费等;2、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有的产品标准”中的“产晶标准"是指:(D )D.企业白愿采用的标准;3、按《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的下列行为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是(D )D.冇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渠道;4、社会团体、屮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不实,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A)A.民事责任5、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局于《产品质量法》禁止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服务的,没收全部收入,并处违法收入(A )罚款。
A. 50%以上三倍以下;6、违反《产甜质量法》规定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同时支付的,先承担(A )A.民事责任7、隐匿、转移、变卖、损毁产品质量监怦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B)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B.等值以上三倍以下;8、下列产品中应予以销毁的是(A)A.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失效、变质的产品;9、《产品质量法》所称的“货值金额”以(A)计算A.违法生产、销售产站的标价;10、下列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是(D)D、建筑材料质最;11、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依照(B )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B.《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2、下列产品中那种产品质量适用《产品质量法》调整(B)B.电视机1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B)、公正地出具。
产品质量法习题及答案
产品质量法习题一、填空题1、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并用于()的产品。
2、我国的质量认证制度也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认证制度和()认证制度3 产品质量认证分为()认证和()认证4、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次,由企业按规定自愿向()提出申请,经其审查、推荐,并经()决议,以()的名义授予“中国名牌产品”称号,颁发证书,有效期为()年。
5、根据2004年颁发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费为()召回和()召回。
6、狭义上,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者、()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责任、()责任、()责任。
二、单项选择1、下列产品中需要依照《产品质量法》予以规范的是()A、经济住宅、商品房B、远程激光导弹C、用小麦等加工制造而成的食品D、某研究所正在研制的新型材料2、企业向产品质量管理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所遵循的原则是()。
A、自愿B、法定C、授权D、强制3、国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
A、调查B、抽查C、普查D、重点检查4、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日内申请复检。
A、10 B、15 C、20 D、305、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A、1年 B、2年C、3年 D、5年三、多项选择1、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不包括()A、服务B、天然产品C、军工产品D、医药产品2、我国2005年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实施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范围包括()A、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B、影响生态环境的石油化工产品 C、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D、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3、下列产品中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标志的规定的有()。
A、没有任何产品标志的散装饼干B、未标明生产日期的袋装果子C、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收音机D、只用英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西装4、根据《产品质量管理法》的规定,生产者在产品生产中不得实施的行为是()。
经济法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习题
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配套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1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说明,且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
”对此,顾客应该怎么办?()A.应该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C.可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退换并给予赔偿D.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不能要求退换2.某酒厂使用酒精勾兑制成白酒,使用本厂酿制的粮食白酒“幸福特曲”的包装及标贴向社会销售。
该种勾兑制成的白酒理化.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每瓶售价为“幸福特曲”的四分之一,销售状况甚好。
对该厂的上述作法应如何定性?()A.属于以假充真行为B.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以假充真行为C.与“幸福特曲”差价显著,不属以假充真行为D.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以假充真行为3.王某在电脑公司购买一台电脑,使用十个月后出现故障。
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
此时市场上已无同型号电脑。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项应如何解决?()A. 王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B. 王某只能要求调换其它型号的电脑C. 电脑公司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D. 电脑公司应予退货,但可抵销折旧费4.1997年5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
同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
1998年0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
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同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A. 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B. 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C. 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D. 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5.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A. 芝麻油B. 大坝C. 冰毒D. 房屋6.一户人家在为家中老人祝寿时,高压锅突然爆炸,儿媳妇被锅盖击中头部,抢救无效死亡。
产品质量法题库
产品质量法题库第一篇:产品质量法题库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一、填空题1、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做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
2、服务业经营者将假冒伪劣产品用于()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其进行查处。
3、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4、不合格产品包括()品和()品。
5、未经()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以及初级农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
6、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应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内提出。
7、《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缺陷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8、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是()。
9、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
10、()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1、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
1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遵循(),受理及批准公开的原则。
13、凡已经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自抽样之日起()内,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检查。
14、国家监督抽查的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
15、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16、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
17、《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
18、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标志只能使用在()的产品上,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19、中国名牌产品证书的有效期为()。
20、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
21、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杨紫烜《经济法》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绪言)【圣才出品】
0.2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简答题什么是经济法学?它与经济法律法规是什么关系?经济法学应研究哪些基本内容?(北方工大2005年研)答:(1)经济法学的概念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它属于法学的范畴,与法学的其他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它又区别于法学的其他学科,因为它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
(2)经济法学和经济法规的关系①经济法学和经济法规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a.没有经济法规,就没有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也就不会有经济法学;b.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为经济法规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道路。
②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a.经济法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独立而重要的学科;经济法规是法的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属于法律规范。
b.经济法学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经济法规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c.经济法学是人们从事学术研究的产物,没有法律约束力;经济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总之,经济法学和经济法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应混淆。
(3)经济法学的研究内容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
①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经济关系的表现形式应当包括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监管关系,即市场监督管理关系,是指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宏观调控关系则是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②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的发展规律。
经济法学通过对经济法的纵向分析和横向分析,了解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历史,把握各国经济法的制度差异与共性因素,进而总结出经济法的发展规律,建立健全经济法理论,促进经济法学的进一步发展。
经济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课后习题(经济法的立法体系)【圣才出品】
第五章经济法的立法体系1.简述经济法立法内容上的体系构成。
答:经济法的内容,是指经济法的各种制度和规定,是为经济法所规定的人们各种行为规范。
经济法的内容依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以国家调节经济活动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①市场规制法,主要含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责任法;②国家投资经营法,主要含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③国家引导调控法,主要含计划法、各种经济政策法及各种调节手段运用的法律规定。
(2)按照国家调节的目标和任务所主要侧重的方面不同,经济法的立法内容包含经济运行调节法与经济结构调节法。
(3)按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可分为宏观经济调节关系与微观经济管理关系两方面为标准,经济法的立法内容也便包含关于宏观经济调节的法律规范与同其相关的微观经济管理的法律规范。
(4)按照国家经济调节实施过程各环节不同,经济法的内容包含关于经济调节的决策、组织实施、监督与纠纷和违法调处等方面立法。
(5)国家经济调节涉及国民经济的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市场等各主要职能方面和工业、农业、商业、运输、通讯等各行业部门,经济法内容也便可分为在以上各方面的法律规定,即包括关于国民经济各职能方面的经济法与关于各行业部门的经济法。
(6)国家经济调节包括国家对国内经济领域与对涉外经济领域的调节,经济法可分为关于国内经济的经济法规范与关于涉外经济的经济法规范。
(7)按照经济成分不同,经济法内容可分为关于国有经济的经济法规范与关于非国有经济的经济法规范。
(8)国家经济调节包括平常时期与非常时期的调节,经济法又分为正常时期经济法规范与非常时期经济法规范。
(9)经济法的内容除上述各方面具体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外,还有体现和贯彻于各具体制度和规定之中而为所有这些法律规定所共同遵循的总的指导思想、法律原则和基本制度。
2.简述经济法规范形式上的体系构成。
答:经济法的形式,是指经济法内容在立法上的表现形态,亦即各种经济法法律规范组织结构的外部表现。
产品质量法相关练习题(doc 10页)
一、单项选择题1.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A.军工品B.大坝C.面包 D.原油2.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或者产品质量与其说明不符,()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赔偿损失。
A.生产者B.供货者C.销售者D.运输者3.李某从甲商场买了一瓶乙肉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后中毒住院,花去住院费等共计2000元。
经查,该批罐头由甲商场委托丙运输公司运回,该运输公司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头有一定程度的变质。
运回后甲商场交由丁储存公司储存,丁公司也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头进一步变质。
本案中李某应向谁请求赔偿()A.甲商场或丙运输公司B.甲商场或丁公司C.甲商场或乙肉厂D.丁公司或丙运输公司4.一日,张女士在家中做饭时高压锅突然爆炸,张女士被炸飞的锅盖击中头部,抢救无效死亡。
后据质量检测专家鉴定,高压锅发生爆炸的直接原因时设计不尽合理,使用时造成排气孔堵塞而发生爆炸,本案中,可以以下列何种依据判定生产者承担责任?()A.产品存在的缺陷B.产品买卖合同约定C.产品默示担保条件D.产品明示担保条件5.某厂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炉具,先后制造初10件样品,后样品中有6件丢失。
当年某户居民的燃气灌发生爆炸,查明原因是使用了某厂丢失的6户居民要求某厂赔偿损失,某厂不同意赔偿,下列理由中哪一个最能支持某厂立场?( )A.该炉具尚未投入流通B.该户居民如何得到炉具的事实不清C.该户居民偷盗样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负D.该户居民应向提给予其炉具的人索赔6.关于产品质量认证,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国家对特殊产品实行强制认证B.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才有权对产品质量进行认证C.产品经认证以后,必须经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企业方可在其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认证标志D.国家参加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7.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1台“多效用电子学习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放音效用,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且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
经济法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习题(样例5)
经济法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习题(样例5)第一篇:经济法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习题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配套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1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说明,且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
”对此,顾客应该怎么办?()A.应该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 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C.可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退换并给予赔偿 D.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不能要求退换2.某酒厂使用酒精勾兑制成白酒,使用本厂酿制的粮食白酒“幸福特曲”的包装及标贴向社会销售。
该种勾兑制成的白酒理化.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每瓶售价为“幸福特曲”的四分之一,销售状况甚好。
对该厂的上述作法应如何定性?()A.属于以假充真行为B.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以假充真行为C.与“幸福特曲”差价显著,不属以假充真行为D.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以假充真行为3.王某在电脑公司购买一台电脑,使用十个月后出现故障。
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
此时市场上已无同型号电脑。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项应如何解决?()A.王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B.王某只能要求调换其它型号的电脑C.电脑公司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D.电脑公司应予退货,但可抵销折旧费4.1997年5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
同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
1998年0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
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同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A.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B.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C.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D.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5.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A.芝麻油 B.大坝 C.冰毒 D.房屋6.一户人家在为家中老人祝寿时,高压锅突然爆炸,儿媳妇被锅盖击中头部,抢救无效死亡。
经济法课后练习试题和答案解析
一、判断题经济法学的发祥地是美国。
BA. 正确B.错误2. 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普遍存在于市场经济国家。
AA. 正确B.错误3. 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构成了经济法学体系。
AA. 正确B.错误4. 博弈论的方法属于哲学方法。
BA. 正确B.错误5. 经济分析方法是研究经济法的重要方法。
AA. 正确B.错误6. 经济法是有关经济的法规的总称。
BA. 正确B.错误二、单选题1. 美国早期经济法立法的重要代表是(C)。
A. 自然法典B. 公有法典C. 尔曼法D. 反不正当竞争法2. 一般科学方法不包括(C)。
A. 比较方法B.系统方法C.哲学方法D.统计方法三、多选题9. 经济法总论的容包括(ABCD )。
A. 价值论B. 运行论C. 本体论D. 规论10. 经济法的具体制度包括(ABCD )。
A. 财政调控制度B. 金融调控制度C. 反垄断制度D. 反不正当竞争制度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一、判断题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法律关系。
BA. 正确B.错误2. 经济法是解决现代经济问题的现代法。
AA. 正确B.错误3. 经济法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AA. 正确B.错误4. 经济法具有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
AA. 正确B.错误5. 经济法的产生是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等多因素作用的结果。
AA. 正确B.错误6. 市场经济需要国家干预。
AA. 正确B.错误7. 自古就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法。
BA. 正确B.错误二、单选题1. 经济法区别于传统法的重要特征是(C)。
A. 经济性B.规制性C.现代性D.强制性2. 世界上第一个以“经济法”命名的法规产生于(B )。
A. 美国B.德国C. 法国D.英国3. 美国颁布的第一部经济法是(A)A. 《尔曼法》B. 《煤炭经济法》C. 《国家工业复兴法》D.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4. 经济法发展特点之一是(C)。
A. 从常态法到病态法B. 从平时法到战时法C. 从边缘法到基础法D. 从趋同走向差异三、多选题1. 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通常包括(ABCD )。
刘文华《经济法》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产品质量法律制度13.1 复习笔记一、产品质量法概述1.产品与产品质量(1)产品的概念《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是指商品经济社会中用做商品交换关系客体的,并且由有关国家法律予以明确界定的产品,实即商品。
产品的特性表现为:①经济特性经济特性是指商品经济社会中由经营者加工、销售给用户、消费者的产品,它只能来自于经营者,存在于经营者与用户、消费者双方构成的商品关系之中,只存在于商品社会之中。
②法律标志“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是与“产品责任法”同步出现的,是由产品质量法律明确界定其内涵与外延的。
(2)产品质量的概念“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质量”还应与法律联系起来,即指由国家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等所确定的或由当事人的合同所约定的有关产品适用、安全、外观等诸种特性的综合。
产品质量包括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方面,包括适用性和安全性两个方面。
产品质量问题大体上也可分为两类:①产品不适用,多由于产品瑕疵而形成;②产品不安全,由于产品缺陷而发生。
2.产品质量法的概念、性质和特点(1)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产品生产与销售以及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和处理产品质量争议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产品质量法的性质我国产品质量法是产品质量管理法和产品责任法的统一体,我们借鉴和吸收了西方产品责任法的精华,却又不同于西方的产品责任法,它是在总结我国长期、大量的产品质量方法基础上制定的一部既有时代要求又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的产品质量法,是当今世界上一部先进的产品质量法。
(3)产品质量法的特点①治理综合化②管理系统化对于产品质量的系统管理,应明确把握两点:a.国家主要以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不排斥必要的行政手段,但不要过多插手企业经营事宜;b.系统管理不应只理解为由国家进行管理、监督,管理系统也包括企业自身,它是产品质量管理的基础。
经济法考研题库【名校考研真题】【圣才出品】
第一部分名校考研真题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806应用法学(经济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06应用法学第四部分经济法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破产财团2.商业银行3.产品质量4.政府采购二、简答题(10分)1.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
参考答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06应用法学第四部分经济法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破产财团答:破产财团,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依破产法的规定,在宣告破产时,为了清偿破产债权的需要而组织起来管理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
破产财团的目的在于公平清偿债务以满足破产债权人的清偿要求,破产财团是独立于破产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能较好地解决破产财产的归属、财团债务的消极主体归属等问题。
2.商业银行答: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是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最主要也是最为重要的金融机构,具有营利性特征,并且能够吸收公众存款,业务广泛,有全能银行或“百货公司式银行”之称。
商业银行是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最主要也是最为重要的金融机构。
3.产品质量答: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
包括实物产品和无形产品质量,即服务产品质量。
具有使用性能、安全、可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特征属性。
4.政府采购答: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等公共主体就其需要从市场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适用法定的程序和监督,主要以招投标等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或承包商的法律制度。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根据是否存在公开竞争,可以将政府采购方式分为竞争性采购和非竞争性采购。
漆多俊《经济法学》复习笔记+课后习题详解 第九章~第十二章【圣才出品】
第九章产品质量法9.1复习笔记一、产品质量法概述1.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与产品质量(1)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①产品的含义产品是指人们运用劳动手段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而成的,用于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的物品。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上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②产品质量法的产品具备的条件a.应当是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
加工制作是指改变原材料、毛坯或者半成品的形状、性质或者表面状态,使之达到规定要求的各种工作的总称。
b.应当是用于销售的产品。
(2)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符合人们需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各种特性的综合状态。
“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质量”则是指由国家的法律与质量标准所确定的或由当事人的合同所约定的有关产品适用、安全、外观等多种特性的综合。
2.产品质量法的概念、性质、特点(1)产品质量法概念与性质①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因产品生产和销售而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及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②产品质量法的性质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之所以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是由于其立法例不同与其他国家传统的产品责任法,它是一部综合法律。
a.产品质量法不仅包括产品责任法的内容,还包括了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
b.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经营者将承担一种综合责任。
c.其立法宗旨是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2)产品质量法特点①产品质量法规的综合性。
②技术性立法规范占有重要地位。
③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监管的系统化。
④产品质量法功能的社会化。
3.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调整对象(1)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产品质量法》规定了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如下几方面:①产品质量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产品质量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我国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但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杨紫煊《经济法》(第5版)配套题库(第十章 竞争法律制度——第十二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第十章竞争法律制度一、概念题1.正当竞争(中山大学2011年研)答:正当竞争是指具有不同经济利益的两个以上经营者,为争取受益最大化,以其他利害关系人为对手,采用能够争取交易机会的商业策略去争取市场的行为。
正当竞争具有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技术革新、调节社会分配的功能。
2.竞争法(南航2006年研)答: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为促进和维护有效竞争,竞争法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政策目标,旨在形成有效竞争、有序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简称竞争监管关系。
3.垄断(武汉理工2005年研)答:垄断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各国立法禁止的仅仅是非法垄断。
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垄断又有行为与状态两种含义。
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状态主要指经济力量高度集中,而垄断行为则要广泛的多。
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有组织联合等形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
垄断的特征包括:①形成垄断的主要方式是独占或有组织的联合;②垄断形成的凭借力量是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前者形成经济性垄断,后者形成行政性垄断;③垄断限制和排除了竞争。
4.反垄断法(人大2009年研)答:反垄断法是调整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现代反垄断法产生的标志是美国1890年制定的《谢尔曼法》。
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5.垄断协议(华中农业大学2014年研;浙江理工大学2014年研;南京大学2010、2007年研;中财2007年研;上交2007年研)答: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
经济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课后习题(经济法法律关系)【圣才出品】
第四章经济法法律关系1.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从逻辑结构上分析,其内部都包含着固定的、必不可少的一些基本构成要素。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逻辑结构反映到法律关系中,便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的构成。
这种构成包括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和客体,统称法律关系三要素。
(1)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法律关系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亦即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主体,它是指受经济法调整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参加者即当事人,是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活动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2)经济法法律关系客体经济法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双方在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中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经济法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法法律关系中的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构成经济法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即为国家经济调节中的权利和义务,它包括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的权利义务和各种被调节主体的权利义务。
2.简述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的种类和职权。
答: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的种类和职权如下:(1)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以及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它们都是经常性经济调节管理主体,职责全面。
①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最高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
中国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它是中国最高的综合经济调节管理主体。
②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关于全国总的和重大的经济调节决策,对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和接受其监督。
中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
③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及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综合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主要行使地方经济调节管理决策权和监督权。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即地方政府,是地方综合经济调节管理主体。
其经济调节管理职权主要是全面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工作。
它们在地方性经济调节管理活动中同本地区内外有关方面发生法律关系,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国家司法考试《商法与经济法》复习全书【核心讲义】(产品质量法)【圣才出品】
第四章产品质量法考查小贴士本章年均考查1分左右,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产品责任及其承担:主要涉及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仓储者、运输者等主体的产品责任、责任承担方式、免责事由、诉讼时效、产品召回的情形及召回后的处理等知识点;(2)与其他经济法分支学科类似,产品质量法的考查题目设置较直观且易于理解和分析,考生只要对相关知识点有较好的把握并能将消费者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结合起来学习,就能有效应对。
一、概述1.产品的认定(1)概念《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所获得的具有特定性能的实物形态的物质产品。
(2)不属于产品的物品①初级农产品等未经加工制作的天然产品;②建筑工程。
因为建筑工程属于不动产,本身有特殊的质量要求,不适用《产品质量法》。
但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等在形成不动产之前适用《产品质量法》。
理解小贴士:产品首先是劳动产品,不包括天然产品;劳动产品中又指物质产品,不包括精神产品;物质产品中指动产,不包括不动产;动产中又只指工业动产及经过加工的农产品,不包括农业原产品。
2.产品标准(1)产品标准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的,产品必须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产品质量是指产品能满足社会生产和生活需要所具备的,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药品管理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产品质量的规定是《产品质量法》的特别法,适用上遵循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3.产品质量监督(1)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与消费者协会的比较)①法律性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而消费者协会则属于民间社会团体。
②在禁止行为上的比较:(表-2)(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①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②监督检查制度a.方式:抽查;b.产品范围:危及安全的、有关国计民生的、被反映有质量问题的;c.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检验费用,按国务院规定列支;d.原则:国家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e.公告:必须由省级以上(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公告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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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产品质量法
1.《产品质量法》适用于一切产品吗?
答: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的范围进行明确的限定,该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这里的加工既包括工业加工,也包括手工加工。
该条第三款同时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的规定。
由此可见:(1)《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是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
(2)各种直接取之于自然界,未经加工天然形成的产品及初级农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3)虽经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纯为科学研究或为自己使用而加工、制作的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
(4)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
(5)军工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
2.阐述产品责任的概念、构成要素、归责原则及其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
答:(1)产品责任的概念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销售有缺陷产品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又称为产品损害赔偿责任、产品侵权责任。
(2)产品责任的构成要素
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①产品存在缺陷
这里所指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②存在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的事实
只有产品给用户、消费者或第三人造成了实际损害,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③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3)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指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和依据。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大体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
①合同责任阶段;
②一般侵权责任阶段;
③无过错责任阶段,目前已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和采用。
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责任采用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的立法形式。
我国对生产者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生产者有无过错,只要因产品存在缺陷致使他人人身、财产发生损害,生产者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原则,销售者由于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发生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
产品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①两种责任性质不同
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民事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经济法责任既包括产品质量违约和侵权的民事责任,也包括产品质量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后者包含了前者。
②判定承担责任的依据不同
判定承担产品责任的依据是产品是否存在缺陷,即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危险,其依赖于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并不考虑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判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为是否违反默示担保或明示担保以及产品是否具有缺陷。
即除了依赖于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外,还可根据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合同关系来判断。
③承担责任的条件不同
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且造成了他人损害。
产品责任是一种事后救济。
而产品质量责任可以存在于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任何环节,只要有违反质量义务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了损害,均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既有救济功能,也有预防功能。
3.什么是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二者有何区别?
答:(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概念
①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由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通过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明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要求的制度。
②产品质量认证,是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
(2)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区别
①对象不同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综合能力。
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某种特定的产品。
②认证标准不同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GB/T19000—IS09000系列国家标准。
该标准等同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荐采用的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际标准。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补充技术要求。
③认证的目的不同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目的,在合同环境中是为了提高供方的质量信誉,尚需方提供质量担保,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在非合同条件下是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产品质量认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产品信誉,增加产品的竞争能力。
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以抽查为主要方式,抽查的对象有:
(1)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2)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
(3)用户、消费者和有关组织反映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5.什么是产品召回制度?
答:(1)产品召回制度的含义
产品召回制度,是指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后,发现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缺陷时,经营者依法从市场上收回,并免费对其进行修理或更换的制度。
(2)我国的产品召回制度
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这是建立具体的产品召回制度的基本依据;
②2004年,我国基本上确立了汽车的产品召回制度;
③2007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建立了系统的食品召回制度,2009年2月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
④2009年通过的《侵权责任法》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产品召回制度。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
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基本内容?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下列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
(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强制实施制度;
(3)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依法制定和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监督实施;
(4)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禁止销售;
(5)防止因农产品产地污染而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7)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发布制度;
(8)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