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会实务】“折扣”与“折让”的区别
销售折扣、销售折让、销售回扣的区别
销售折扣、销售折让、销售回扣的区别许多人对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等词意类似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实务处理模糊不清。
下面笔者以案例的形式对各种不同的折扣、折让进行了归纳和整理,以加深理解这些概念。
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企业为了促进销售或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结清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折扣优惠。
销售折扣实际上是价格上的减让,折扣的程度就是折扣率,折扣的多少就是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商业折扣又称折扣销售,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为了促进销售,将货物按照一定折扣率(或折扣额)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
例如:某时装公司为了减少库存积压,将原定价为800元/套(不含税价,以下均为不含税价)的西服按照八折的折扣率销售给某百货公司10套,即按640元/套的价格进行销售。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折扣(或称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上的折扣或折让,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假如上述案例中,时装公司将按八折折扣优惠的方式改为买十套西服送20件单价为100元的衬衫,则百货公司在购买10套西服时,时装公司同时向百货公司赠送了20件衬衫,上述情形仅需按照8000元计算销售,衬衫属于“捆绑销售”不属于视同销售范畴,因此仅应该按照实际收款金额8000元计算销售收入。
上述案例在开具发票时,应先按照销售西服10件计8000元,销售衬衫20件计2000元分别填列发票,然后在下一栏按照衬衫销售额开具红字2000元,最后填列销售净额8000元。
这样2000元折扣就符合税法“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要求。
2.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销售单位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可能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付款时间越早,折扣越大。
销售折让和销售折扣的会计处理有何不同
销售折让和销售折扣的会计处理有何不同在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会酿成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的情况,而它俩并不一样,会计处理也不同,下面为大家整理了销售折让和销售折扣的会计处理,来学习吧!一、销售折扣批发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1、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增值税后的销售额地租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帐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会计处理:(1)企业赊销商品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收到货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2、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销售货品涉及商品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优惠金额。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这时计入财务费用。
会计处理:(1)企业赊销商品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折扣期内收款时: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应收账款二、销售折让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销售业务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金融市场原因,销货方给予减免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特惠、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所得税专用发票。
会计处理:(1)销售实现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发生销售折让时:借:应收账款(负数)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负数)(3)实际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折扣、折让实例详解
许多⼈对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及返利等词意类似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实务处理模糊不清。
下⾯笔者以案例的形式对各种不同的折扣、折让进⾏了归纳和整理,以加深理解这些概念。
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是企业为了促进销售或为了⿎励购货⽅及时结清货款⽽给予购货⽅的折扣优惠。
销售折扣实际上是价格上的减让,折扣的程度就是折扣率,折扣的多少就是折扣额。
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折扣。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称折扣销售,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为了促进销售,将货物按照⼀定折扣率(或折扣额)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
例如:某时装公司为了减少库存积压,将原定价为800元/套(不含税价,以下均为不含税价)的西服按照⼋折的折扣率销售给某百货公司10套,即按640元/套的价格进⾏销售。
这就是⼀种典型的商业折扣(或称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上的折扣或折让,如果销货⽅将⾃产、委托加⼯和购买的货物⽤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假如上述案例中,时装公司将按⼋折折扣优惠的⽅式改为买⼗套西服送两件单价为100元的衬衫,则百货公司在购买10套西服时,时装公司同时向百货公司赠送了20件衬衫,上述情形仅需按照8000元计算销售,衬衫属于“捆绑销售”不属于视同销售范畴,因此仅应该按照实际收款⾦额8000元计算销售收⼊。
上述案例在开具发票时,应先按照销售西服10件计8000元,销售衬衫20件计2000元分别填列发票,然后在下⼀栏按照衬衫销售额开具红字2000元,最后填列销售净额8000元。
这样2000元折扣就符合税法“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要求。
2.现⾦折扣 现⾦折扣是销售单位为了⿎励债务⼈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付款,⽽向债务⼈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为了⿎励客户提前付款,可能与债务⼈达成协议,债务⼈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例的折扣,付款时间越早,折扣越⼤。
所以,现⾦折扣实际上相当于企业为了尽快向债务⼈收回债权⽽发⽣的融资费⽤,折扣额即相当于为收回债权⽽⽀付的利息,应计⼊财务费⽤。
会计实务:各种折扣、折让
各种折扣、折让由于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等概念看起来相似,一些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此认识不清,从而给自己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其实,不管是我国的税法,还是会计制度,都对各种折扣、折让的税务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其概念不仅不能混淆,而且在进行税务处理时还应予以区别对待。
一、商业折扣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商业折扣(折扣销售)允许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抵减,但税法对此有严格要求。
一是企业必须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或者直接减少所开具发票的金额,方可按照销售净额计算销售并缴纳流转税,无需进行其他会计处理;二是如果企业将折扣另开发票,则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计算缴纳流转税。
这两种情形确认销售收入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对所得税的确认,即确认计缴和不缴流转税的收入口径与确认计算所得额的口径完全一致。
二、现金折扣会计制度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明确规定计入财务费用,税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允许现金折扣税前扣除,但从日常税收征管实务的情况看,各地税务部门基本上均允许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税前扣除。
但是,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发生现金折扣而少收的货款计入财务费用时依据何种凭据,笔者认为,简单可行的办法是请对方付款单位开具费用结算票据,购货方以此作为冲减财务费用的依据,而销售方则作为计入财务费用的依据,但双方的会计处理凭证后还需附上相关的销售合同(复印件)。
如果销售时与购货方谈妥按照现金折扣的形式进行优惠,则销售方可以选择按照总价法或净价法予以确认。
在按总价法处理时,销货方先全额确认销售额和应收账款,并按销售全额计算纳税,待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再做冲减应收账款和增加财务费用的会计处理。
在按净价法处理时,先按扣除现金折扣后的余额确认应收账款,再按销售全额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缴纳流转税,最后按照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的差额作为财务费用,如果后来实际未发生现金折扣,则将预计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
折让、折扣、回扣、佣金、返利
折让、折扣、回扣、佣金、返利会计及税务处理辩析沈建明(一)销售折让1、概念:销售折让是指销售方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购货方的减让。
2、特点:(1)由于商品质量问题而形成的收入扣减。
(2)销售折让一般发生在商品售出后。
3、会计处理: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4、税务处理:企业发生销售折让,应视购销双方发票入账情况分别进行以下处理:(1)在购销双方均未进行账务处理时,购货方将发票各联退给销货方,销货方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再按折让后的金额重新开票,作为入账依据。
(2)销货方已入账,购货方未入账时,销货方可以退回的发票各联为依据,开具等额红字发票,冲减当期收入,再按折让后的金额重新开票入账。
(3)购销双方均已作财务处理时,销货方凭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总之,企业发生销售折让,可直接冲减销售收入,扣减销项税金、及计税所得额。
(二)销售折扣1、概念:销售折扣,又称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早付款,而承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
2、特点:(1)目的是为了及早回笼货款。
(2)事先已有明确的约定。
(3)发生在商品销出、货款回笼时。
3、会计处理:会计制度要求企业采用总额法,对现金折扣进行财务处理。
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时不考虑各种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而按合同、协议或购销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确定,即按总额部分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4、税务处理:?销货方在支付现金折扣时,?由购货方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财务费用入账,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但不得冲减商品销售收入及销项税金。
(三)折扣销售1、概念:折扣销售,又称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商品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如销货方规定,购买某产品在10件以上的,可享受10%的价格优惠,某产品的正常价格每件1000元。
销售折扣的会计分录 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的会计分录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1.销售折扣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
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
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
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
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核算的方法有总价法、净价法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处理采用总价法。
【例1】某企业产品价目表列明:甲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件200元,购买200件以上,可获得5%的商业折扣;购买400件以上,可获得10%的商业折扣。
该企业对外销售甲产品350件。
规定对方付款条件为2/10,1/20,n/30,购货单位已于9天内付款。
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该企业应对销货业务作会计处理如下(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销售实现时:借:应收帐款77805贷:主营业务收入(200×95%×350)665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05收到货款时(销货后第9天):借:银行存款76475财务费用(66500×2%)1330贷:应收帐款77805至于现金折扣按含税售价还是不含税售价计算,应根据买卖双方协商而定。
折扣销售
折扣销售篇一: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1.销售折扣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
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
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
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
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核算的方法有总价法、净价法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处理采用总价法。
【例1】某企业产品价目表列明:甲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件200元,购买200件以上,可获得5%的商业折扣;购买400件以上,可获得10%的商业折扣。
该企业对外销售甲产品350件。
规定对方付款条件为2/10,1/20,n/30,购货单位已于9天内付款。
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该企业应对销货业务作会计处理如下(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销售实现时:借:应收帐款77805贷:主营业务收入(200×95%×350)665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05收到货款时(销货后第9天):借:银行存款76475财务费用(66500×2%)1330贷:应收帐款77805至于现金折扣按含税售价还是不含税售价计算,应根据买卖双方协商而定。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等差异对照比较分析表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等差异对照比较分析表本人将经常接触到的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等各类词意类似,表述相近,容易混淆的这些概念进行了归纳整理,并用表格的形式给大家写了出来,请大家补充完善,提促修改意见。
因一时的想法,没有仔细揣摩,肯定有不对和不完善之处,请大家多提修改和补充意见,谢谢了。
各类折扣差异对照比较分析表形成原因发生时间表现特征会计处理税务处理商业折扣为了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折扣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按照一定折扣率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并开具发票,或采取实物折扣在发生时将按照一定折扣率计算的折扣额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后作销售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则可按照折扣后的净额计算销售收入并缴纳流转税税和所得税,无需进行其他帐务处理。
但实物折扣需按视同销售处理现金折扣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前付款而给予购货方折扣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付款时间越短折扣越大,超过一定期限则无折扣,如2/10,1/20,N/30(折扣率/回扣天数)作发生期财务费用处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销售折让由于货物本身存在问题(如质量、过时或功能落后等问题)而给予购货方折让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给予购货方在销售总额上一定的减让,减让可能是直接减少对方的购货款,也可能给予一定的实物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或按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这样不但可以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
但用实物减让需按视同销售处理销售回扣为了吸引购货方,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或其当事人各种金钱或物资折扣、优惠等利益可能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也可能滞后于销售行为在发生销售行为时或发生后销货方按照与购货方的约定而给予购货方一定金钱、物资或精神等方面的经济利益,但一般发生的回扣均比较混乱比照销售折扣进行规范和会计处理,但实务中的处理很不规范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不得少缴流转税和所得税销售佣金利用有资格从事中介服务的中间人促进销售而给予中间人报酬可能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也可能滞后于销售行为事先与中间人约定,当中间人完成一定销售业务后而支付给中间人从事中介服务的报酬计入销售费用(但出口货物佣金应冲减当期出口业务收入)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佣金计入销售费用税前扣除(支付给个人的佣金一般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但不得冲减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除出口佣金)销售返利为了鼓励和促进购货方(商家)对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根据销售情况而给予购货方(商家)一定的利润返还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通常由供货商和商家协商返利结算时间(期限)方式较多,如由供货方直接返还商家资金、向商家投资、赠送实物、给商家发放福利品,提供旅游等会计制度方面暂无明确规定,实务中冲减销售收入或作销售费用处理的均有,比较混乱最好比照销售折扣进行处理。
折扣与折让
1、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1)商业折扣是指对商品价目单中所列的商品价格,根据批发、零售、特约经销等不同销售对象,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
商业折扣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5%、10%、15% 等。
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才是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为扩大销路,增加销量。
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以后的价格来计算。
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
2)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折扣优惠。
现金折扣对于销售企业来说,称为销货折扣;对于购货企业来说,称为购货折扣。
现金折扣一般表示为“2/10,1/20,n/30”等。
2/10表示如果客户在1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2%的折扣;1/20表示如果客户在2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1%的折扣;n/30表示若客户在30天内付款,则应付全价,无折扣。
现金折扣使得企业应收账款的实收数额,随着客户付款的时间不同而有所差异。
对于应收账款入账价值确定这一问题,我国采用的是总价法,即不把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从应收账款中扣除,现金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当然税法上要求也是按全额计算增值税的,那么现金扣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作为一项理财费用计入“财务费用”中核算。
会计上的折扣折扣:会计上解释为:销售方根据购货方支付货款的时间或采购量的多少而给予的一种价格优惠。
销售折扣与折让-销售折扣与折让
销售折扣与折让-销售折扣与折让销售折扣、销售折让、销售回扣销售折扣、销售折让、销售回扣的区别许多人对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等词意类似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实务处理模糊不清。
下面笔者以案例的形式对各种不同的折扣、折让进行了归纳和整理,以加深理解这些概念。
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企业为了促进销售或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结清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折扣优惠。
销售折扣实际上是价格上的减让,折扣的程度就是折扣率,折扣的多少就是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商业折扣又称折扣销售,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为了促进销售,将货物按照一定折扣率(或折扣额)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
例如:某时装公司为了减少库存积压,将原定价为800元/套(不含税价,以下均为不含税价)的西服按照八折的折扣率销售给某百货公司10套,即按640元/套的价格进行销售。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折扣(或称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上的折扣或折让,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假如上述案例中,时装公司将按八折折扣优惠的方式改为买十套西服送20件单价为100元的衬衫,则百货公司在购买10套西服时,时装公司同时向百货公司赠送了20件衬衫,上述情形仅需按照8000元计算销售,衬衫属于“捆绑销售”不属于视同销售范畴,因此仅应该按照实际收款金额8000元计算销售收入。
上述案例在开具发票时,应先按照销售西服10件计8000元,销售衬衫20件计2000元分别填列发票,然后在下一栏按照衬衫销售额开具红字2000元,最后填列销售净额8000元。
这样2000元折扣就符合税法“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要求。
2.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销售单位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可能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付款时间越早,折扣越大。
折扣与折让
折扣与折让学生姓名于倩倩指导教师周游专业市场营销学院管理学院摘要了解折扣与折让的含义及对折扣和折让进行区分,了解二者在实际生活中应用。
关键词:折扣;折让;折扣与折让区分第1章折扣1.1折扣含义折扣:销售方在商品原有价格基础上按比例扣除一定金额即为折扣1.2折扣分类(1)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企业为了促进销售或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结清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折扣优惠。
销售折扣实际上是价格上的减让,折扣的程度就是折扣率,折扣的多少就是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2)商业折扣:商业折扣又称折扣销售,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为了促进销售,将货物按照一定折扣率(或折扣额)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
例如:某时装公司为了减少库存积压,将原定价为800元/套(不含税价,以下均为不含税价)的西服按照八折的折扣率销售给某百货公司10套,即按640元/套的价格进行销售。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折扣(或称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上的折扣或折让,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假如上述案例中,时装公司将按八折折扣优惠的方式改为买十套西服送20件单价为100元的衬衫,则百货公司在购买10套西服时,时装公司同时向百货公司赠送了20件衬衫,上述情形仅需按照8000元计算销售,衬衫属于“捆绑销售”不属于视同销售范畴,因此仅应该按照实际收款金额8000元计算销售收入。
上述案例在开具发票时,应先按照销售西服10件计8000元,销售衬衫20件计2000元分别填列发票,然后在下一栏按照衬衫销售额开具红字2000元,最后填列销售净额8000元。
这样2000元折扣就符合税法“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要求。
(3) 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销售单位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可能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付款时间越早,折扣越大。
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共5则)
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共5则)第一篇: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1.销售折扣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
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
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
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
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核算的方法有总价法、净价法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处理采用总价法。
【例1】某企业产品价目表列明:甲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件200元,购买200件以上,可获得5%的商业折扣;购买400件以上,可获得10%的商业折扣。
该企业对外销售甲产品350件。
规定对方付款条件为2/10,1/20,n/30,购货单位已于9天内付款。
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该企业应对销货业务作会计处理如下(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销售实现时:借:应收帐款77805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95%×350)66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05 收到货款时(销货后第9天):借:银行存款76475 财务费用(66500×2%)1330 贷:应收帐款77805 至于现金折扣按含税售价还是不含税售价计算,应根据买卖双方协商而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们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税会实务】“折扣”与“折让”的区别
在实际工作中,购买者常常由于商品质量或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将已购买的部分或全部商品退回给出售单位。
发生这种情况时,应由购销双方协商解决。
经协商由销售方退款给购买者的,则确定为销售退回,应作为销售收入的调整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为简化起见,无论是本年销售的产品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产品,均应冲减当月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不必追溯到以前年度,因为以前年度的盈亏已经结转,利润已经分配。
企业在冲减当月收入时,如果成本尚未结转,只冲减收入;如果原收入和成本均已结转,而且退回的商品当月还在出售,应冲减同种商品、产品的收入和成本;如果当月无该种商品销售,应单独予以反映,冲减全部产品的收入和成本。
(1)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购买者由于商品质量或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对这部分商品不作退回处理,而只要求在价格上给予某些折让的事项,因而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处理。
(2)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又叫现金折扣。
一般来讲,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可以从货品价目单上规定的价格中扣减的一定数额。
此项扣减数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10%、12%、20%等。
扣减后的净额才是实际销售价格。
由于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商业折扣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在买卖任何一方的账上进行反映。
所以,商业折扣对销售收入的确认并无实质性影响。
(3)现金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