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 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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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30张)
5/21/2019
经济法
11
受偿权
2000年4月,业主秦女士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 同,同年6月房屋装修完工。当年11月秦女士入住新房 后,全家4口人便相继开始患病,开始是不断的感冒、 发烧、呕吐,发展到最后秦女士的丈夫竟然检查出患
上喉乳状瘤。几个月下来,秦女士全家的治疗费、医
药费等高达数万元。新房不敢住,全家人只好在外租
假货还在卖,于是一次买了十副耳机,又一次与商家对簿公堂,引
起轩然大波。
两种意见:
王海不应获得双倍赔偿,在买后十副耳机时,王海的目的不是为了生活 者消费
王海是消费者,即使王海的目的不是为了生活者消费,我们也应该鼓励 这种与商家知假卖假行为作斗争的人。如果王海不能获得双倍赔偿,正 义便得不到申张,商家卖假的行为也得不到遏制。
5/21/2019
经济法
3
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 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 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 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 用者享有的权利。
5/21/2019
经济法
4
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联盟确定消费者具有下列基本权利:
5/21/2019
经济法
12
受尊重权
2001年,上海一女大学生钱某到屈臣氏公司开办的超 级市场购物,保安怀疑钱某偷盗,就将钱某带到地下 室,强行搜身。钱某认为该商场怀疑她是小偷,并违 法对其实施极其下流的搜身,侮辱了她的人格和名誉, 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诉至虹口区人民法 院,要求赔偿50万元精神损失。一审法院审理认为, 屈臣氏公司侵犯了钱某的名誉权,且情节严重,手段 恶劣,钱某受害程度较深,社会影响很坏。因此判决 被告屈臣氏公司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5万元。屈臣氏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 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于法无据,因 此改判屈臣氏公司赔偿钱某精神失费1万元。
维护消费者权益(PPT)
知识竞赛:
1、请说出下列几个电话分别属于哪 一种投诉电话?
12315
——消费维权投诉热线
12358
12365
——价格投诉热线
——产品质量监督热线
2、消费者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商品质 量或服务质量问题时,投诉时应该 注意些什么? 1、要先交涉 3、要实事求是 2、要动作快 4、要合法合理
5、证明材料要完备 6、要地址详细 7、要字迹清楚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不 成
课堂小结
维护消费 者权益
炼就一双 “慧 眼” 2、怎样炼就“慧眼”?
1、要有良好的权利 维护权益 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增强判断选择能 力,合理消费
的 途 径
2、维权途径
六
看
一看经营者有无营业执照 二看包装标志是否齐全 三看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 四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五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 六看价格,理性购买“打折”“低 价”“促销”之类食品
1.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P85
(1)要求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制裁侵犯消
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2)消费者自身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 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 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 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 生活。
3、我国消费者享有哪些合法权利?P91。 共有九大项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 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 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 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 4.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的义务: 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 高尚的消费者(态度谦和、说话有礼貌、 选择商品应事先考虑好、对营业员的优质 服务表示谢意、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 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
有关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旳规范属于民 法一般要求旳尤其法,应该优先合用。至于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涉及旳消费者旳义务和经营 者旳权利两大事项,应合用民法旳一般要求。
(二)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经营者、国
家和社会都负有相应旳义务,但经营者义务之推 行,对消费者权益旳实现与保障具有更为直接和 关键旳作用。所以,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历来是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旳关键内容。
5.1969年,美国总统尼克松提出消费者旳第五项权利:索赔旳权利。
6.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将每年旳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消费者运动从此成为席卷全球、势不可挡旳历史潮流。
7.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 者联盟组织,成为正式会员。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同步,以《消法》有关消费协议旳要求,作为 新协议法旳尤其法,在合用上处于优先地位。 所以,我国不存在单独旳消费协议法;有关消 费协议,应该合用《协议法》和《消法》。
当前我国涉及消费合同旳法律主要包括: 1.《合同法》。其对消费合同合用旳规范主要有: (1)第39-41条关于格式合同旳规范。第39条规定,提供格式合 同旳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间旳权利义务,违反公 平原则构成显失公平旳,受害方依第45条旳规定享有合同撤销 权;提供格式合同旳一方,对于免责条款和限制责任旳条款, 负有提示和说明义务,不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旳,该免责条款 和限制责任旳条款无效。第40条规定,格式合同中免除提供格 式条款一方主要义务、 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旳条 款无效。第41条规定,格式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旳,应看 成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旳解释。
案例讨论:2023年3月16日,郭先生到干洗店干洗一件白色大衣, 他嘱咐店员不但要洗洁净,而且最佳不要与其他深色衣服混洗。 店员答应后并给郭某一张取衣单。当月20日,郭先生去取衣服 时,发觉衣袖被污染了大块红渍。经洗衣店重洗后,大衣上仍 有红色污渍。于是,郭先生要求干洗店补偿大衣价款1880元。 干洗店认可因自己过失造成大衣污损,但声称本店取衣单背面 印有“顾客须知”,其中第三条阐明,衣物如有污损,补偿价 格最高为1000元。郭某遂向法院起诉,祈求判决干洗店“顾客 须知”第三条内容无效,干洗店补偿自己大衣款1880元。
(二)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经营者、国
家和社会都负有相应旳义务,但经营者义务之推 行,对消费者权益旳实现与保障具有更为直接和 关键旳作用。所以,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历来是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旳关键内容。
5.1969年,美国总统尼克松提出消费者旳第五项权利:索赔旳权利。
6.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将每年旳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消费者运动从此成为席卷全球、势不可挡旳历史潮流。
7.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 者联盟组织,成为正式会员。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同步,以《消法》有关消费协议旳要求,作为 新协议法旳尤其法,在合用上处于优先地位。 所以,我国不存在单独旳消费协议法;有关消 费协议,应该合用《协议法》和《消法》。
当前我国涉及消费合同旳法律主要包括: 1.《合同法》。其对消费合同合用旳规范主要有: (1)第39-41条关于格式合同旳规范。第39条规定,提供格式合 同旳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间旳权利义务,违反公 平原则构成显失公平旳,受害方依第45条旳规定享有合同撤销 权;提供格式合同旳一方,对于免责条款和限制责任旳条款, 负有提示和说明义务,不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旳,该免责条款 和限制责任旳条款无效。第40条规定,格式合同中免除提供格 式条款一方主要义务、 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旳条 款无效。第41条规定,格式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旳,应看 成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旳解释。
案例讨论:2023年3月16日,郭先生到干洗店干洗一件白色大衣, 他嘱咐店员不但要洗洁净,而且最佳不要与其他深色衣服混洗。 店员答应后并给郭某一张取衣单。当月20日,郭先生去取衣服 时,发觉衣袖被污染了大块红渍。经洗衣店重洗后,大衣上仍 有红色污渍。于是,郭先生要求干洗店补偿大衣价款1880元。 干洗店认可因自己过失造成大衣污损,但声称本店取衣单背面 印有“顾客须知”,其中第三条阐明,衣物如有污损,补偿价 格最高为1000元。郭某遂向法院起诉,祈求判决干洗店“顾客 须知”第三条内容无效,干洗店补偿自己大衣款188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2张)PPT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 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 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便宜产品销售后可以不保证产品质量?
• 华某为公司购买办公设备,为公司业务拓宽作准备,于 2004年8月10日,华某与张某经协商达成买卖4台高端的多 功能一体机(均为展品,出售价格低廉)的口头协议并如约 履行。同年10月中旬,华某购买的4台高档的多功能一体机 中,有两台出现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业务进度, 华某要求张某双倍赔偿,当张某认为当初华某就知道是展品 并已经拆卸过,所以才价格低廉,拆卸后的质量不能保证,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是拆卸不当造成的,只同意赔偿3000 元损失。
自主选择权是自愿原则的体现,消费者对商品品种、服务方式及其 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8、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权利
•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 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案例分析
• 余某在某商厦花500元购买了一套名牌西服,按照该商厦 “买100,送50”的规定,余某获得了该商厦250元的赠券。 回家后,余某发现该西服做工粗糙,经工商部门认定,该西 服确属假冒产品。于是,余某找到商厦,要求商厦退货,并 给付一倍的赔偿。该商厦答应余某的要求时,向余某索要 250元的赠券,由于余某已将该赠券在该商厦消费,无法退 还,商厦便要求余某退250元现金。余某则认为,该赠券是 商店无偿赠与的,就拒绝退还。该商厦却告诉余某,如果不 将赠券退还,就拒绝退该西服和赔偿。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直接规定经营者的义务,可以: • 1、防止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 • 2、为经营者提供基本行为准则; • 3、克服合同约定的任意性,从而使消费者获得基本的
保护。
亦有九条——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听取意见接受 监督;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做虚假宣传……。
便宜产品销售后可以不保证产品质量?
• 华某为公司购买办公设备,为公司业务拓宽作准备,于 2004年8月10日,华某与张某经协商达成买卖4台高端的多 功能一体机(均为展品,出售价格低廉)的口头协议并如约 履行。同年10月中旬,华某购买的4台高档的多功能一体机 中,有两台出现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业务进度, 华某要求张某双倍赔偿,当张某认为当初华某就知道是展品 并已经拆卸过,所以才价格低廉,拆卸后的质量不能保证,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是拆卸不当造成的,只同意赔偿3000 元损失。
自主选择权是自愿原则的体现,消费者对商品品种、服务方式及其 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8、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权利
•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 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案例分析
• 余某在某商厦花500元购买了一套名牌西服,按照该商厦 “买100,送50”的规定,余某获得了该商厦250元的赠券。 回家后,余某发现该西服做工粗糙,经工商部门认定,该西 服确属假冒产品。于是,余某找到商厦,要求商厦退货,并 给付一倍的赔偿。该商厦答应余某的要求时,向余某索要 250元的赠券,由于余某已将该赠券在该商厦消费,无法退 还,商厦便要求余某退250元现金。余某则认为,该赠券是 商店无偿赠与的,就拒绝退还。该商厦却告诉余某,如果不 将赠券退还,就拒绝退该西服和赔偿。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直接规定经营者的义务,可以: • 1、防止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 • 2、为经营者提供基本行为准则; • 3、克服合同约定的任意性,从而使消费者获得基本的
保护。
亦有九条——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听取意见接受 监督;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做虚假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10
2、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 原则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仅是行政机关的职责,同时也 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社会 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 会监督,鼓励大众传播媒体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 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3、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欺诈
会”,成立了日本主妇协会。 2、1956年,日本成立了“全国消费者团体联合会” (三)英国
1957年,成立了英国消费者协会。 (四)德国
1953年,成立了德国消费者同盟。 (五)中国
198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成立。
6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保护运动的的不断发展,并渐渐取得了各国政府的 重视和支持。许多国家设立了专门的消费者保护机构, 制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法律。
例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 考虑到农民于消费者类是的境遇,适用消法。
3
五、消费者问题
消费者问题是指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的问题,即消费者受到提供 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损害而产生的问题。产生原因:
1、作为经营者,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推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尽量 从消费者那里获取更多的利润,甚至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利益。
1、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机关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Hale Waihona Puke 3、国家机关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本质上是经济法,是市场规
制法的重要部门法,是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一
种干预。
9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 为防止消费者权益因其弱势地位而被经营者随意损
害,国家对消费者给于特别保护。具体表现在: 一方面,在立法上,国家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 场出发,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和约束, 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则偏重其权利规范, 并对消费者权利的实施提供各种保障;另一方面, 在法律使用上,当消费者权利保护于其他权利保 护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2、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 原则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仅是行政机关的职责,同时也 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社会 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 会监督,鼓励大众传播媒体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 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3、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欺诈
会”,成立了日本主妇协会。 2、1956年,日本成立了“全国消费者团体联合会” (三)英国
1957年,成立了英国消费者协会。 (四)德国
1953年,成立了德国消费者同盟。 (五)中国
198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成立。
6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保护运动的的不断发展,并渐渐取得了各国政府的 重视和支持。许多国家设立了专门的消费者保护机构, 制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法律。
例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 考虑到农民于消费者类是的境遇,适用消法。
3
五、消费者问题
消费者问题是指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的问题,即消费者受到提供 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损害而产生的问题。产生原因:
1、作为经营者,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推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尽量 从消费者那里获取更多的利润,甚至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利益。
1、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机关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Hale Waihona Puke 3、国家机关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本质上是经济法,是市场规
制法的重要部门法,是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一
种干预。
9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 为防止消费者权益因其弱势地位而被经营者随意损
害,国家对消费者给于特别保护。具体表现在: 一方面,在立法上,国家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 场出发,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和约束, 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则偏重其权利规范, 并对消费者权利的实施提供各种保障;另一方面, 在法律使用上,当消费者权利保护于其他权利保 护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件.ppt
2021/2/23
22
二、经营者的义务
(四)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和服务义务:22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
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 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 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 疵的除外;
•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
方式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 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 状况相符。”
2021/2/23
23
二、经营者的义务
(五)标明经营者真实名称和标记 的义务:20条
• 1、经营者应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 2、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
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2021/2/23
19
二、经营者的义务
• (一)依法定或依约定履行义务:16条 • 1、依法履行义务:如消法、产品质量法、
价格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法 定“三包”
• 2、依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
2021/2/23
20
二、经营者的义务
• (二)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17条 • 是指在消费者不仅在购买商品时,即使在
行监督。
2021/2/23
10
•2、国家支持(行政支持)原则:
包括:法律支持、行政支持、经济 支持;
•3、社会监督原则:
消费者个人;消费者组织;消费者 以外的其他个人和组织
•4、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2021/2/23
11
一、消费者的权利
•(一)保障安全权:第7条
• 这是消费者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包括: • 1、人身安全权:指生命健康权 • 2、财产安全权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32页)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 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 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 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 服务者要求赔偿。
(一)赔偿义务人的确定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 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 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 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 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 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四)如实宣传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 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 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 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 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 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接受监督的义务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 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三)安保义务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 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 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 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 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 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 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三、经营者的义务
(一) 依法或依约履行的义务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 服务者要求赔偿。
(一)赔偿义务人的确定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 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 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 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 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 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四)如实宣传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 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 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 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 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 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接受监督的义务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 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三)安保义务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 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 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 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 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 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 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三、经营者的义务
(一) 依法或依约履行的义务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 13页)PPT学习课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典型案例: • (2)2007年6月12日,雷雯从北京祥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祥龙公司”)购买IBM笔记本电脑一台,付 款21500元,祥龙公司开具的发票上注明:假一罚十。 6 月18日,雷雯委托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上 述笔记本电脑进行检测,该中心将检验标的物送至生产企 业查询并核实,结论为:送检的笔记本电脑近期被擅自更 改了原装配置而非原装产品,不能享受正常保修服务。雷 雯遂将祥龙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祥龙公 司退还已付购物款并履行“假一罚十”的承诺。法院审理 认为,祥龙公司未向雷雯告知产品的真实情况,在销售过 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因此,祥龙公司应按发票中的承诺履 行“假一罚十”的义务,故判决祥龙公司返还雷雯购物款 21500元并赔偿雷雯21500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典型案例: (2)某日上午8时,王荣荣到“浪潮”
网吧上网玩游戏。玩到11:30时,王荣荣 觉得肚饿难忍。于是,他就下机结账。按 照 这个网吧的标准,每小时3元钱。所以 他认为应该支付10.5元的上网费。但网吧 工作人员却要求他按照4小时的标准支付12 元。并说,他们在网吧门口已经写清楚了: 每小时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所以 他们这么收费是合理的。
九、监督批评权:经营者\销售者\工作人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你是否也碰到过这种情况?
• 典型案例: 在此过程中,保安将孙女士推倒在地,致使孙女士摔掉了两颗门牙,一幅价值1000元的名牌眼镜也被摔坏。
所以他认为应该支付10.
(1)大学生小梅过生日,约了几个同 结账时,小梅等人的实际消费是350元,但KTV仍然要按照500元结账。
七、获取知识权:消费和消费保护的知识 一罚十”这种规定无效的话,那么“假一罚十”的规定是不是也同样无效呢?
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ppt课件
三
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
部 分
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
经
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营
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
者 的
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义
解释:
务
召回
经营者的义务:报告、告知、处置
经营者: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
ppt课件
31
二、“召回”责任
ppt课件
3
1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 规范监管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是《合同法》和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工商总局制定颁布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对包括 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内的合同违法行为作出了具体的 监督处理规定。
费 者
点等信息。
的
③ 分类
权
利
④ 个人信息是一切可以识别本人的信息的总和,这些
信息包括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
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方面。
ppt课件
18
一、个人信息保护
3、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尚无专门法律,
但已有多部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其中内容。
第 二
4、处罚: 民事责任: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
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
二
部
分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
消
费 者
款的, (后面还会详细讲)
的
权
利
争议很大,各种理解
ppt课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pptx
• 5、You have to believe in yourself. That's the secret of success. ----Charles Chaplin人必须相信自己,这是成功的秘诀。-Wednesday, August 5, 2020August 20Wednesday, August 5, 20208/5/2020
• 3、Patience is bitter, but its fruit is sweet. (Jean Jacques Rousseau , French thinker)忍耐是痛苦的,但它的果实是甜蜜的。11:038.5.202011:038.5.202011:0311:03:108.5.202011:038.5.2020
• 4、All that you do, do with your might; things done by halves are never done right. ----R.H. Stoddard, American poet做一切事都应尽力而为,半途而废永远不行 8.5.20208.5.202011:0311:0311:03:1011:03:10
1
[教学目的与要求]
• 掌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 了解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体例, 掌握消费者权益的政府保护、社会保护法 律制度,并能运用法律方式保护消费者权 益。
2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 一、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一)消费者 • 指为满足生活需求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
三、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 (一)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13
• (二)消费者组织对消费者合法权益 的保护
• 中国消费者协会1984年12月成立。其 职能:
第十二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原则有: 1.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对消费者的权益给予特别保护的原则。 3.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
安全权
知情权
公平权Βιβλιοθήκη 求偿权教育权尊严权
选择权 结社权 监督权
第三节经营者的义务
一、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是为了满足个人、家庭的生活需要 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社会个体成 员或称自然人。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以及该权利得到保护时所带给消费者的利 益(指权利和利益)。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各项基本权利,不使消费者 因购买或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遭受损害的各项法律规范的总称。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依照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表明真实名称和标志
接受监督 提供真实信息 出具凭证、单据
保证质量
履行“三包”或者其他责
任
不得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禁止侵犯人格权
禁止性义务
第四节 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权益 的保护
一、国家保护 1、立法保护 2、行政保护 3、司法保护
第四节 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 保护
(5)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 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6)对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 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 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 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二、社会保护
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
安全权
知情权
公平权Βιβλιοθήκη 求偿权教育权尊严权
选择权 结社权 监督权
第三节经营者的义务
一、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是为了满足个人、家庭的生活需要 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社会个体成 员或称自然人。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以及该权利得到保护时所带给消费者的利 益(指权利和利益)。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各项基本权利,不使消费者 因购买或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遭受损害的各项法律规范的总称。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依照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表明真实名称和标志
接受监督 提供真实信息 出具凭证、单据
保证质量
履行“三包”或者其他责
任
不得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禁止侵犯人格权
禁止性义务
第四节 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权益 的保护
一、国家保护 1、立法保护 2、行政保护 3、司法保护
第四节 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 保护
(5)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 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6)对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 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 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 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二、社会保护
消费者权益.ppt
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五、消费者如何向消保委投诉
1、首先要明确向投诉对象管辖地消保委投诉,如属海曙辖区的区级 企业、个体户的消费纠纷应向海曙区消保委投诉,以此类推,而 涉及市级大型商场或服务单位的消费纠纷则可向宁波市消保委投 诉。
消费者权益
第一部分 消费如何依法维权
消费者要求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应当持有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或者能够 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者的证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四章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
一、消费者的九大权利
安全权 知情权 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求偿权 结社权 受教育权 受尊重权 监督权
二、解决消费争议的五种途径
三、消费者如何与经营者交涉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或在 接受服务时有不满之处,可先与经营者直接交 涉,为了使投诉简便有效,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如果你离该店路途较远的话,应先在电话里 初步协商,约定面谈时间:地点等, 以免空跑。
2、在与经营者交涉时,可以 先了解一下该单位有没有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联络站,如果有 的话,就找联络站工作人员交涉, 以便投诉及时有效地解决。
1、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 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 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 权利, 简称安全权。安全 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 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 权、财产权在消费领域的 具体体现。
2、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 买、使用的商品和接受服 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 的价格、产地、生产者、 用途、性能、规格、主要 成份、有效期限、检验合 格证明、售后服务或者服 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
五、消费者如何向消保委投诉
1、首先要明确向投诉对象管辖地消保委投诉,如属海曙辖区的区级 企业、个体户的消费纠纷应向海曙区消保委投诉,以此类推,而 涉及市级大型商场或服务单位的消费纠纷则可向宁波市消保委投 诉。
消费者权益
第一部分 消费如何依法维权
消费者要求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应当持有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或者能够 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者的证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四章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
一、消费者的九大权利
安全权 知情权 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求偿权 结社权 受教育权 受尊重权 监督权
二、解决消费争议的五种途径
三、消费者如何与经营者交涉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或在 接受服务时有不满之处,可先与经营者直接交 涉,为了使投诉简便有效,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如果你离该店路途较远的话,应先在电话里 初步协商,约定面谈时间:地点等, 以免空跑。
2、在与经营者交涉时,可以 先了解一下该单位有没有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联络站,如果有 的话,就找联络站工作人员交涉, 以便投诉及时有效地解决。
1、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 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 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 权利, 简称安全权。安全 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 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 权、财产权在消费领域的 具体体现。
2、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 买、使用的商品和接受服 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 的价格、产地、生产者、 用途、性能、规格、主要 成份、有效期限、检验合 格证明、售后服务或者服 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一、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概述 (一)总体规定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对消费者权 利和经营者义务有明确规定,同时,还从总体上 规定了其使用范围:①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 供服务,应该遵守本法;③对于上述具体情况该 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④另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 产的生产资料,亦应参照该法执行。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4.公平交易权(第10条) 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 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 条件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依法求偿权(第11条) 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 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并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12条)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2.知悉知情权(第8条) 真实情况: 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 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 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服务的内容、规格、 费用等。 3.自主选择权(第九条)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 的权利。 包括:①自主选择经营者 ②自主选择商品品种和服务方式 ③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④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商品,接受或不接受服 务。
②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
议通过。
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下列四条原则: 1、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原则; 2、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4、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 行社会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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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 130页)
引论
一、经济法 • 1、经济法课程的地位 • 2、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情况 • 3、司法考试中的经济法 • 4、注册会计师(CPA)考试中的经济法 • 5、考研中的经济法 • 6、公务员考试中的经济法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竞争法
内容框架
一、 消费、消费者、消费者权益 二、 消费者主权 三、 消费者权利的具体内容 四、 经营者的义务 五、 消费者组织 六、 消费争议的解决
三、消费者
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 服务的自然人。
具体阐释:
1、消费者只限于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法律 上的消费者 。
2、购买、使用商品:(1)购买商品;(2) 使用商品;(3)既购买又使用商品。
实施了这三种行为之一的自然人,都是消费者 。接受服务的消费者也应作类似的理解。
3、一个自然人是否是消费者,应重点看他 是否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 者接受服务。
4、消费者是经营者的对称。
注意事项
判断一个人是否是消费者,除看他是否为生活消 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外,还要 看对方当事人是否是经营者。
5、生产资料的购买者、使用者不是消费者, 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 产资料,参照《消法》执行。
练习
1、经营者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2)《产品质量法》。该法对产品质量的监督、 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缺陷产品致人损 害的民事责任等问题作了规定,因而是一部专门从 产品安全的角度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3)《刑法》第140-150条:对生产、销售伪 劣商品罪及其刑罚作了规定。
(4)其他法律。如《药品管理法》、《食品安 全法》等法律,就对特殊产品的安全问题作了规定 。
3
自主选择权
4
公平交易权
5
求偿权
6
结社权
7
受教育权
8
受尊重权
9
监督权
案例讨论:
1、 2008年5月30日,李某和其妻子张某入住某 宾馆1043号客房。下午4时40分左右,犯罪分子刘某( 已被判死刑并执行)趁张某一个在客房时遂将其杀害, 并拿走其随身携带的人民币2万元和价值人民币3000元 的手机一部。事后查明,刘某于当日下午2时10分左右 进入宾馆伺机作案,在按1043号客房门铃等张某开门后 ,即强行入室将其杀害并抢劫了财物后于下午4时55分 离开宾馆。其间,宾馆未对刘某作访客登记,且对其行 踪未加以必要的注意,宾馆是四星级涉外宾馆,内部管 理制度规范,并安装了安全监控设施,其制订的《宾馆 质量承诺细则》置放于客房内,并于2001年7月1日起实 施。该细则中有“24小时保安巡视,确保您的人身安全” 及“若有不符上述承诺内容,我们将立即改进并向您赔 礼道歉,或奉送水果、费用打折、部分免费,直至赔偿 ”等内容。
状纸将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要求巨额赔偿。被告辨
称,不孩子不能单独游泳是一般的常识,而且救生
圈上也明文警告不能让儿童独自游泳。
• - 美国
1) 一位两岁的男童被一粒荔枝味的果冻糖 噎住导致致命伤害。他因窒息而昏迷,并于九天 后死亡。男童的父母一纸诉状将果冻的销售商告 上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当地法院;他们同时也 起诉了果冻的生产商,一家台湾公司。法院最后 判决受害者胜诉,并要求被告赔偿50,002,538 美元。
4、保护消费者的最有效方法是国内的自由竞 争和遍及全世界的自由贸易。
——[美]米尔顿·弗里德曼
(经济学家、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
第1条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 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 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论基础 (1)哲学角度
从哲学的角度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论 基础,源于人权的理论。
(2)经济学角度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论基 础,源于有关企业与消费者的利益冲突理论以及信 息不对称理论。
(3)法学角度
从法学的角度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直接的理 论基础,是经济关系决定法的理论。
2、有关消费合同的法律
我国涉及消费合同的法律 (1)《合同法》。
①第39-41条关于格式合同的规范 ②第53条关于免责条款的规则。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其他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
年9月2日)、《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 )中就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消费合同作出了 一些规定。
产品缺陷的认定
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 理危险或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 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案例讨论:
• 南京市一位80岁老人持敬老卡,独自坐 上一辆公交车去医院看望家属。到站后,老 人向后门走去准备下车时,公交车突然发动 ,老人腿脚本来就不灵便,再加上手上拎着 一包东西,没能在那一刻站稳,当场摔倒在 车内。意外发生后,该车驾驶员及其他乘客 立即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经初步诊断,老 人的腰部压缩性骨折,需住院治疗。
2、内涵: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
3、特点:
(1)在特定环境下产生; (2)相对于经营者而言; (3)可主动行使。
4、分类:
人身安全权;财产安全权
5、消费者安全权的实现。
• 案例:
•
在美国,一个三岁的小男孩儿戴着救生圈悄悄
独自到家里的泳池游泳,结果被淹死了。父母一张
第1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 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节、消费者主权
一、消费者主权的界定 消费者主权是指消费者在经济生活中的最终决定权
。 二、消费者主权的具体内涵
1、在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生产者要将民 众的消费作为其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归宿,生产什么, 生产多少以及如何生产,都必需符合和反映消费者的 需求和偏好;
2、吕某在某酒店订了一间客房,客房内备 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吕某误认为这是 酒店免费提供的,就饮用了一瓶葡萄酒。
3、罗杰斯公司中关村分店系西式餐厅,其 店门玻璃上有“衣冠不整者禁止入内”的告示 ,在该店内有“为了维护多数顾客的权益,本 餐厅保留选择顾客的权利”为内容的店堂告示 。某日,周某身穿短裤、脚穿塑料拖鞋到该 店就餐。该店当日值班经理向周某出示了上 述告示,请其改日到该餐厅用餐,并附送两 张“买一送一”餐券。周某先后两次被拒绝用 餐,于是起诉罗杰斯公司。
• ——某品牌内衣柜台标明:“内衣为特殊商 品,如无质量问题,概不退换”
• ——某商场店堂告示“未成年人最好由成年 人陪伴入内”
• ——顾客购买两支笔索要发票,经营者以“ 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为由拒绝
四、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利——特殊的民事权利。 特殊性 :
1、消费者权利与消费者的身份紧密联系在 一起。
客乘坐出租车受伤
知识引申与拓展:
1、消费者问题的产生缘由
外因:市场失灵 (1)市场供求关系; (2)信息不对称; (3)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形态和利益
满足方式不同。 内因:消费者的身份特殊性 (1)自身认识能力的局限; (2)消费需求的个体差异。
2、我国现阶段的常见消费者问题 (1)商品质量问题; (2)商品假冒问题; (3)商品价格问题。
4、因结账后发现消费明细单上有6元餐位费 ,经询问方知是2元一套的消毒餐具费,安先 生将北京市大食客饮食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 求退还6元餐位费,并赔偿通讯费、交通费共 计30元。
5、因超市在结账时将1.65元的饮料四舍五 入,收取1.7元,天津市消费者洪先生将超 市诉至法院,要求退回多收的0.05元,赔偿 其0.05元,并进行公开道歉。
法律责任的承担规则
第一节、消费、消费者、消费者权益
一、案例
1、王海现象
2、 2007年11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董彦斌起诉华星国际影城和国 家广电总局,称前者提供的删节版《色戒 》
3、医患关系、商品房买卖关系是否适用《消 法》调整?
4、一些饭店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申明: 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否则将按所带酒水价 格的20%收取服务费(开瓶费),这是否合 理、合法?为什么?(有争论,上海有支 持消费者的判决)
一、安全权 1、当前,我国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现象
极为普遍,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 (1)在食品中添加有害物质; (2)制售假药、劣药; (3)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药品; (4)制售缺乏安全保障的家用电器产品和其
他日用品; (5)制售有毒、有害的化妆品; (6)营业场所不安全; (7)服务不安全。
补充知识
2、消费者权利主要体现为法定权利而非 约定权利。
3、消费者权利是法律基于消费者的弱者 地位而特别设定的权利。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在我国,广义的“消法”可以大致划分为两大类:
1、有关产品安全的法律
(1)《民法通则》第122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 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的制造者、销售 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 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在1978年5月10 日召开的日内瓦年会上,把消费者一词定义为“为个人 目的而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3. 《布莱克法律辞典》:…是区别于制造商、销售商 而言的,包括购买、使用、维护种类物品和服务的个人。
4. 我国《消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 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的宏观判定:
以生活消费为主,特殊情况下适用于生产消费。
思考:
1、男孩请女孩吃烧烤,结果女孩呕吐,女孩是否 可以向男孩主张消费者的权利?
引论
一、经济法 • 1、经济法课程的地位 • 2、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情况 • 3、司法考试中的经济法 • 4、注册会计师(CPA)考试中的经济法 • 5、考研中的经济法 • 6、公务员考试中的经济法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竞争法
内容框架
一、 消费、消费者、消费者权益 二、 消费者主权 三、 消费者权利的具体内容 四、 经营者的义务 五、 消费者组织 六、 消费争议的解决
三、消费者
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 服务的自然人。
具体阐释:
1、消费者只限于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法律 上的消费者 。
2、购买、使用商品:(1)购买商品;(2) 使用商品;(3)既购买又使用商品。
实施了这三种行为之一的自然人,都是消费者 。接受服务的消费者也应作类似的理解。
3、一个自然人是否是消费者,应重点看他 是否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 者接受服务。
4、消费者是经营者的对称。
注意事项
判断一个人是否是消费者,除看他是否为生活消 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外,还要 看对方当事人是否是经营者。
5、生产资料的购买者、使用者不是消费者, 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 产资料,参照《消法》执行。
练习
1、经营者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2)《产品质量法》。该法对产品质量的监督、 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缺陷产品致人损 害的民事责任等问题作了规定,因而是一部专门从 产品安全的角度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3)《刑法》第140-150条:对生产、销售伪 劣商品罪及其刑罚作了规定。
(4)其他法律。如《药品管理法》、《食品安 全法》等法律,就对特殊产品的安全问题作了规定 。
3
自主选择权
4
公平交易权
5
求偿权
6
结社权
7
受教育权
8
受尊重权
9
监督权
案例讨论:
1、 2008年5月30日,李某和其妻子张某入住某 宾馆1043号客房。下午4时40分左右,犯罪分子刘某( 已被判死刑并执行)趁张某一个在客房时遂将其杀害, 并拿走其随身携带的人民币2万元和价值人民币3000元 的手机一部。事后查明,刘某于当日下午2时10分左右 进入宾馆伺机作案,在按1043号客房门铃等张某开门后 ,即强行入室将其杀害并抢劫了财物后于下午4时55分 离开宾馆。其间,宾馆未对刘某作访客登记,且对其行 踪未加以必要的注意,宾馆是四星级涉外宾馆,内部管 理制度规范,并安装了安全监控设施,其制订的《宾馆 质量承诺细则》置放于客房内,并于2001年7月1日起实 施。该细则中有“24小时保安巡视,确保您的人身安全” 及“若有不符上述承诺内容,我们将立即改进并向您赔 礼道歉,或奉送水果、费用打折、部分免费,直至赔偿 ”等内容。
状纸将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要求巨额赔偿。被告辨
称,不孩子不能单独游泳是一般的常识,而且救生
圈上也明文警告不能让儿童独自游泳。
• - 美国
1) 一位两岁的男童被一粒荔枝味的果冻糖 噎住导致致命伤害。他因窒息而昏迷,并于九天 后死亡。男童的父母一纸诉状将果冻的销售商告 上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当地法院;他们同时也 起诉了果冻的生产商,一家台湾公司。法院最后 判决受害者胜诉,并要求被告赔偿50,002,538 美元。
4、保护消费者的最有效方法是国内的自由竞 争和遍及全世界的自由贸易。
——[美]米尔顿·弗里德曼
(经济学家、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
第1条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 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 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论基础 (1)哲学角度
从哲学的角度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论 基础,源于人权的理论。
(2)经济学角度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论基 础,源于有关企业与消费者的利益冲突理论以及信 息不对称理论。
(3)法学角度
从法学的角度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直接的理 论基础,是经济关系决定法的理论。
2、有关消费合同的法律
我国涉及消费合同的法律 (1)《合同法》。
①第39-41条关于格式合同的规范 ②第53条关于免责条款的规则。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其他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
年9月2日)、《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 )中就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消费合同作出了 一些规定。
产品缺陷的认定
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 理危险或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 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案例讨论:
• 南京市一位80岁老人持敬老卡,独自坐 上一辆公交车去医院看望家属。到站后,老 人向后门走去准备下车时,公交车突然发动 ,老人腿脚本来就不灵便,再加上手上拎着 一包东西,没能在那一刻站稳,当场摔倒在 车内。意外发生后,该车驾驶员及其他乘客 立即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经初步诊断,老 人的腰部压缩性骨折,需住院治疗。
2、内涵: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
3、特点:
(1)在特定环境下产生; (2)相对于经营者而言; (3)可主动行使。
4、分类:
人身安全权;财产安全权
5、消费者安全权的实现。
• 案例:
•
在美国,一个三岁的小男孩儿戴着救生圈悄悄
独自到家里的泳池游泳,结果被淹死了。父母一张
第1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 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节、消费者主权
一、消费者主权的界定 消费者主权是指消费者在经济生活中的最终决定权
。 二、消费者主权的具体内涵
1、在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生产者要将民 众的消费作为其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归宿,生产什么, 生产多少以及如何生产,都必需符合和反映消费者的 需求和偏好;
2、吕某在某酒店订了一间客房,客房内备 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吕某误认为这是 酒店免费提供的,就饮用了一瓶葡萄酒。
3、罗杰斯公司中关村分店系西式餐厅,其 店门玻璃上有“衣冠不整者禁止入内”的告示 ,在该店内有“为了维护多数顾客的权益,本 餐厅保留选择顾客的权利”为内容的店堂告示 。某日,周某身穿短裤、脚穿塑料拖鞋到该 店就餐。该店当日值班经理向周某出示了上 述告示,请其改日到该餐厅用餐,并附送两 张“买一送一”餐券。周某先后两次被拒绝用 餐,于是起诉罗杰斯公司。
• ——某品牌内衣柜台标明:“内衣为特殊商 品,如无质量问题,概不退换”
• ——某商场店堂告示“未成年人最好由成年 人陪伴入内”
• ——顾客购买两支笔索要发票,经营者以“ 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为由拒绝
四、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利——特殊的民事权利。 特殊性 :
1、消费者权利与消费者的身份紧密联系在 一起。
客乘坐出租车受伤
知识引申与拓展:
1、消费者问题的产生缘由
外因:市场失灵 (1)市场供求关系; (2)信息不对称; (3)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形态和利益
满足方式不同。 内因:消费者的身份特殊性 (1)自身认识能力的局限; (2)消费需求的个体差异。
2、我国现阶段的常见消费者问题 (1)商品质量问题; (2)商品假冒问题; (3)商品价格问题。
4、因结账后发现消费明细单上有6元餐位费 ,经询问方知是2元一套的消毒餐具费,安先 生将北京市大食客饮食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 求退还6元餐位费,并赔偿通讯费、交通费共 计30元。
5、因超市在结账时将1.65元的饮料四舍五 入,收取1.7元,天津市消费者洪先生将超 市诉至法院,要求退回多收的0.05元,赔偿 其0.05元,并进行公开道歉。
法律责任的承担规则
第一节、消费、消费者、消费者权益
一、案例
1、王海现象
2、 2007年11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董彦斌起诉华星国际影城和国 家广电总局,称前者提供的删节版《色戒 》
3、医患关系、商品房买卖关系是否适用《消 法》调整?
4、一些饭店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申明: 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否则将按所带酒水价 格的20%收取服务费(开瓶费),这是否合 理、合法?为什么?(有争论,上海有支 持消费者的判决)
一、安全权 1、当前,我国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现象
极为普遍,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 (1)在食品中添加有害物质; (2)制售假药、劣药; (3)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药品; (4)制售缺乏安全保障的家用电器产品和其
他日用品; (5)制售有毒、有害的化妆品; (6)营业场所不安全; (7)服务不安全。
补充知识
2、消费者权利主要体现为法定权利而非 约定权利。
3、消费者权利是法律基于消费者的弱者 地位而特别设定的权利。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在我国,广义的“消法”可以大致划分为两大类:
1、有关产品安全的法律
(1)《民法通则》第122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 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的制造者、销售 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 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在1978年5月10 日召开的日内瓦年会上,把消费者一词定义为“为个人 目的而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3. 《布莱克法律辞典》:…是区别于制造商、销售商 而言的,包括购买、使用、维护种类物品和服务的个人。
4. 我国《消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 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的宏观判定:
以生活消费为主,特殊情况下适用于生产消费。
思考:
1、男孩请女孩吃烧烤,结果女孩呕吐,女孩是否 可以向男孩主张消费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