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党政联席会制度模板(7篇)
党政联席会制度模板为了推动凤凰城镇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创建平安和谐新新镇提供制度保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凤凰城镇实际,制定本议事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事范围(一)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二)全镇发展战略以及规则的制定和调整;(三)全镇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制定;(四)财政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五)涉及全镇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六)机关站办室所的设置和调整;(七)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八)评优、评先和全镇性的奖惩事项;(九)阶段性中心工作的安排布置。
(十)人员聘用、工资待遇、医疗、住房等涉及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十一)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十二)基础设施建设及重大调整;(十三)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
(十四)机关环境整治及房屋修缮项目。
(十五)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十六)各种专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七)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十八)大额资产的授权使用;(十九)机关、村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群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二十)镇机关站办室所负责人、村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和使用。
(二十一)站办室所、村后备干部和年青干部的推荐、选拔。
(二十二)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团委、妇联等负责人和成员的酝酿、考察、推荐、议定等。
(二十三)镇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政联席会参会人员范围、召开时间及民主决策程序(一)参会人员范围。
出席党政联席会的正式成员为党政班子成员,视情况可邀请相关站办室所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会议一般由党委书记主持。
(二)会议召开时间。
党政联席会一般每星期召开1-____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镇有关规章制度,凡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决策的事项,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要在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村干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论证和综合分析,然后才能提交会议决策。
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大学学院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院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学院集体领导作用,依照《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的主要工作体制和决策形式。
学院政之间要明确划分职责范围,既有分工又要合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条政联席会议成员原则上由学院政领导班子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五条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1)研究决定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决议、决定的事项;(2)研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年度工作总结等事项;(3)研究决定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教学科研方面的重要事项;(4)研究决定人才培养、招生计划、就业指导、德育工作、以及学生教育和管理等事项;(5)研究决定干部调整和管理、机构调整、人事安排和人员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重要人选等事项;(6)研究决定年度预决算、较大额度经费的收支等事项;(7)研究决定绩效工资等有关分配方面的事项;(8)研究决定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等各种表彰、奖励、评优等事项;(9)研究部署安全稳定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等事项;(10)应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和问题。
第三章议题确定第六条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其他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事先向政主要负责人提出议题,由政主要负责人商定。
除突发事件外,未经政主要领导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政联席会议议程。
第七条提交政联席会议审议的议题一般应有文字材料或具体方案,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准备,供与会者充分讨论。
没有书面材料或对所需解决的问题分歧较大的议题,原则上不予讨论。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会议外,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和有关材料必须提前1-2天送到与会成员,以便作好议事准备。
第四章会议召开第九条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由政主要领导召集并主持。
党政联席会制度
党政联席会制度第一篇:党政联席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条党政联席会是作业区党政领导相互沟通、相互协调工作的主要形式和重要渠道。
为增强作业区党政总体工作的协调性和规范性,发挥党政班子的整体优势,根据作业区实际,经公司党政领导研究,决定建立党政联席会制度,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由党支部书记或首席作业长主持。
研究党支部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研究行政工作由首席作业长主持。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出席人员:作业区党支部委员、首席作业长、作业长、工会主席。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主持人确定。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原则: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2、坚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原则;3、坚持高质高效、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六条党政联席会主要议事内容:1、听取作业区行政班子关于有关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的通报;2、听取作业区党支部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的通报;3、听取作业区工会关于企务公开和职工民主管理等重大事项的通报;4、讨论研究需作业区党政共同商定的改革发展、生产经营、两个文明建设及其它需要共同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党政联席会的基本要求:1、党政联席会的召开由党支部书记、首席作业长共同商定。
党支部书记提议召开的会议由党支部工作部牵头组织;首席作业长提议召开的会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2、党政联席会内容由党支部工作部、办公室分头记录备查,并分别转告因故缺席的作业区领导班子成员。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工作部和办公室督促落实,并向有关领导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讨论的议题,由作业区党政有关部门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两至三天分别报党支部工作部、办公室,党支部工作部、办公室共同拟定会议议题初步意见,报党支部书记、首席作业长共同协商确定。
有关部门应将议题材料于会前印发与会人员,使与会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审阅议题。
党政联席会原则上不议临时增加的议题。
大学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大学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面要求,提高后勤管理处党政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XX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后勤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后勤工作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集体领导体制。
坚持后勤工作集体领导原则,后勤党总支与行政共同决策本单位重要事项、共同负责落实本单位各项工作、同步接受工作考核、协同推进事业发展。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议是后勤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决策形式和基本会议制度。
第二章议事决策范围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范围:(一)传达学习上级和学校有关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和学校有关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二)研究决定后勤“三重一大”事项。
(三)后勤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四)后勤岗位设置、岗位聘任、人才引进和培养、人事调配、晋职晋级、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五)后勤重要财务问题,包括年度经费预算、大额经费收支、大型设备购置、资源调配、奖金分配等重要事项。
(六)涉及队伍建设、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总支委员会先行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七)其他事关后勤全局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章议题确定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确定。
分管领导需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审定。
第六条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必须事先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和协商,在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意见或建议后,向会议提交书面材料。
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对所提出问题解决办法的方案、意见或建议。
第七条除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外,每次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及相关书面材料,需提前1-2天送交出席会议人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议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事先未列入议题的内容一般不予讨论。
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我矿民主集中制,建立规范的议事程序,确保民主科学决策,充分发挥矿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根据《党章》、《公司法》和我矿实际,经矿党政研究,决定建立我矿党政联席会制度,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会议审议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议坚持依法议事、民主管理、集体研究、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本矿。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矿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确定会议议案、列席人员并签发会议纪要,负责对会议议案作出最后裁决。
党政联席会一般由党总支书记或矿长主持。
研究党务工作由党总支书记主持,研究行政工作由矿长主持;党政联席会根据会议需要也可委托其他领导主持会议、签发会议纪要。
第六条其他分管矿领导负责就会议议案发表意见和表决。
第七条党工科、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负责通知参— 1 —会人员和其他列席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
提出议案的部门负责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备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就提出的议案进行说明、发表参考意见。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八条党政联席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召开时间由党总支书记、矿长共同商定。
属党务工作内容的会议由党工科牵头负责;属行政工作内容的会议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
第九条党政联席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参会人员到会才能召开。
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党总支书记和矿长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发表结论性意见。
第十条党政联席会审议的议案,由提出议案的部门提前组织进行充分研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分别报党工科、综合办公室。
党工科和综合办公室共同拟定召开会议的初步意见,经党总支书记、矿长确定会议时间后组织召开会议。
提出议案的部门应将议案材料于会前至少两日发放至参会人员,使参会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审阅议案。
党政联席会原则上应一事一议,不议临时增加的议案,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提出。
提出议案部门会上就提出的议案作简要说明,参会人员就议— 2 —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进行表决。
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XXXXXXXX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很好地结合起来,切实做到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领导分工负责,规范议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根据《XXXX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和《XXXXXXXX学工作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是党政工作沟通的会议,是党政领导班子协调处理学院日常工作、通报信息情况、酝酿提报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班子思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时,由院长或书记委托的院领导主持。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办公室主任列席。
根据工作需要,可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第二章议事范围- 1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决定和指示,通报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意见;(二)酝酿需党政各方协调一致提交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研究落实党委会重大决策的工作部署;(三)审定学院向上级有关部门提报的一般性报告和请示;(四)安排学院阶段性工作;(五)研究处理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六)通报工作信息情况,调度日常性工作。
第三章议事程序和要求第五条党政联席会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和院长提议召开。
第六条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的事项,有关职能部门应做好汇报材料准备工作,汇报要简明扼要。
一般性事项和工作情况通报不列议题,由分管领导直接在会上提出。
- 2 -第七条为提高工作效率,会议讨论时,对一般性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可直接作出安排和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对重要事项和工作,按照职责范围分别提交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对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办理结果向主持人汇报。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议事规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议事规则自党委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 3 -。
××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推荐】××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条党政联席会是公司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下,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和重要渠道,旨在对所需要决策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而不代替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依法决策。
为进一步明确党政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规范其议事方式和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等法规规定以及“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的召开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商定,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凡属党政联席会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应经党政联席会研究。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主要议事内容:(一)讨论研究涉及公司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
(二)讨论研究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选用标准,推荐人选,考核评价体系、后备人才培养等事项。
(三)讨论研究公司薪酬福利分配制度等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党群工作部协助。
会议议题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征集,所征集的议题均应是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
党政联席会议通知由总经理办公室拟定,经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会签后,于会前以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OA办公系统等方式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参会准备。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出席人员: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三总师;工会主席。
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主持人可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第六条党政联席会由公司总经理主持。
第七条党政联席会可采取现场或通过视频、网络等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成员不得少于应参会人员的2/3,否则会议应改期召开。
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议事应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成员或部门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会议议事,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应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党政联席会的召开,明确党政联席会议内容、程序,确保公司重大问题民主、科学、集体决策。
第二条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确定会议议题、会议承办部门及列席会议的人员、主持会议、签发会议纪要,或者委托其他负责人主持会议、签发会议纪要,负责对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作出最后决断。
第三条党政其他领导负责提交会议议题,准时出席会议,就会议议题发表意见。
第四条政治工作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向分管领导提出会议议题的建议;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备会议材料,准时列席会议,就会议议题进行说明、发表意见。
政治工作部、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
第五条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会议内容第六条党政联席会决策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有关企业改革的重大问题、有关企业管理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需要提交上级党政组织决定的问题、党政其他领导认为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决策或进行通报的其他问题。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七条会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党政联席会的内容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建议会议议题,遇比较复杂的重大问题,应准备文字材料。
分管领导、党委委员按照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内容要求,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提交会议议题。
党政主要领导就分管领导、党委委员提交的议题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达成初步共识后,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列席人员,并在会议召开之前,告知会议议题的相关承办部门将会议的有关材料提交会议承办部门。
若不能达成共识,除非情况紧急,则应暂缓提交会议讨论;如对重大问题产生较大分歧,则应请示上级党政组织后再上会决策。
第八条会议通知会议承办部门(党、政相关部门)负责联系会议地点,提前三天将会议议题、时间、地点通知到参会人员,并将有关文字材料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准备意见。
第九条会议召开党政联席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与会人员就决策议题及其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政组织的有关规定,是否切合本单位实际,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决策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化解防范措施,以及方案选择等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XXXX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规范的议事程序,保证民主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公司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党政联席会议。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公司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范围包括:(一)重大决策事项;(二)重要人事管理事项;(三)重大项目安排;(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五)其他重大问题。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三)涉及职工利益以及关系企业安全和稳定方面的重大- 1 -事项;(四)公司章程的制定(制订)和修订;(五)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调整;(六)风险管理、内控建设的重大问题;(七)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订;(八)重大收入分配方案,职工收入分配方案;(九)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十)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一)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重要措施;(二)公司管理的干部提名、推荐、任免、聘用、考核和奖惩(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对公司管理的违纪干部的处理;(四)党委管理干部后备人选的确定,向上级和外单位推荐干部和确定本级后备干部;(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一)年度投资计划;(二)6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的立项及前期投资;(三)6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建筑施工、安装、承揽、咨询、监理、设计、技术、采购项目;(四)2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废- 2 -旧物资处理;(五)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一)年度预算内超过10万元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二)预算外5万元以上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三)预算外2万元以下的捐赠、赞助事项;(四)经理办公会认为须提交党政办公会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
大学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议事规则
大学后勤管理处政联席会议制度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和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政联系、保障集体领导,促进部门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行动,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经后勤管理处处级干部集体研究并同意,决定设立后勤管理处政联席会议制度,其成员和议事规则如下:
一、成员组成
1.组长:XXX
2.成员:XXX、XXX
3.秘书:XXX
二、工作分工
1.务、群团、工会:XXX
2.行政:XXX
三、主要职责
1.研究部门重大、重点、紧急工作
2.研究部门人事、评奖评优、奖惩
3.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的论证、立项、招标方案、申报等
4.研究年度预算论证
5.审定月度临时工工资
6.审定相关文件和制度
7.研究其他需要安排的事项。
四、议事程序
1.相关科室填报《XX学院后勤管理处政联席会议议题审批表》,进行审批
2.主要领导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办公室通知
3.分管科长书面具体汇报
4.分管领导补充
5.集体研究
6.议事明确结论
7.会议记录:办公室安排专人详细记录(《XX学院后勤管理处政联席会议记录本》)
7.会议纪要: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一式两份),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8.存档:《XX学院后勤管理处政联席会议议题审批表》、分管科长书面具体汇报材料和会议纪要。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党政联席会议是研究决定学院党政重要工作事项的会议,是学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主要组织形式。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维护全局、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由院长或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学院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或党委干事负责会议通知、列席会议并进行会议记录,必要时整理出会议纪要。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分别讨论开学初和学期末学院的计划安排和总结,如遇紧急情况或重要工作问题需研究时,可临时召开。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措施;2、研究和讨论学院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研究和讨论学院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学科建设等关系学院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4、研究讨论学院经费预算和大额开支事宜;5、研究讨论严重违纪学生的处理意见及本科学生免试推研等的推荐意见;6、讨论确定学院办公室主任、党委干事、辅导员、系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人选,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备案;7、研究引进、聘任、辞退和解聘人员事项,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备案;8、研究建立、修改、废止学院各种规章制度;9、研究讨论学院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及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提出具体意见;10、研究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召开例会时,先进行前一阶段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参会人员应事先对分管工作进行总结,必要时准备书面材料。
第七条召开专题会议或决定重要事项要事先提出预选方案,供会议讨论决定。
会议通知要明确时间、地点和主要议题。
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议形成集体决议后,每个成员必须坚决执行。
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学校党委、行政反映。
第九条分管领导为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落实的责任人。
不能按时落实的任务应查明原因,及时与主管领导协商解决方案,并在下次会议上说明情况。
大学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XX大学XXXX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XX大学XXXX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以下简称学院>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活力,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班子集体合力,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把“八项规定”、“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现根据《XX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X大党发〔20XX〕63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学院工作由党总支和行政共同负责,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最高决策形式。
学院党建、党风廉政、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学、培训、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章党政联席会议人员构成第三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书记、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和工会主席组成。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第三章党政联席会议议题提出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书记、院长协商确定。
其他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可向书记或院长提出议题建议,是否纳入会议议题由书记或院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五条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会前成员应相互沟通,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协商,交换意见。
除突发性重大事件需要临时动议或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涉及学院发展战略、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等必须要解决的事件达不成共同意见可以提交外,凡未经书记和院长会前共同商定的议题,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未事先与书记或院长进行沟通的,不得擅自在党政联席会议上提出讨论议题。
第六条提交议题的相关人员应事先准备好汇报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
第七条学院办公室负责以书面形式将会议议题提前告知参会人员,并协助会议主持人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
第四章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方式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
关于党建和党风廉政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管理、学院文化、统战、工会、综合治理及相关制度建设等议题,由书记主持;关于招生、教学、培训、经费、科研、师资、督导、人员聘用、其他重要行政事务及相关制度建设等议题由院长主持。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细则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细则第一篇:党政联席会议议事细则晋中学院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和民主化水平,有力推进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的最高决策形式。
凡属议事范围内的重要事项都必须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包括: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正副书记、正副院长。
根据会议内容,经书记、院长商定,必要时可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科学、规范、和谐、高效。
第二章议事内容第五条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重要议事内容包括:(一)学习传达校党委、校行政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处理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二)研究确定学院的发展方向、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专业设置问题。
(三)研究确定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学期工作安排。
(四)根据人事编制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研究年度进人计划,研究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稳定及学术梯队(团队)的选拔和培养措施。
(五)研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事宜;研究决定教职工评先评优、奖励与处分;选派出国及国内进修人员。
(六)研究决定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原则及教学质量监控问题。
(七)根据机构设置及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研究有关机构及管理服务岗位的设置,研究干部人事工作。
(八)研究决定招生计划、招生规模、学生教育与管理、学生奖励与处分、学生就业等问题。
(九)研究决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一次性支出五千元(人民币)以上资金,教学、办公等重要设备的购置、调配;研究收入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教学、科研、实验工作量计算办法等;每学期通报财务收支情况。
(十)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学院内部管理制度。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为了规范学院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协调学院党政关系,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政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院的各项决议、决定。
2、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学院讨论研究行政重要事项的决策形式是党政联席会议。
凡属学院行政重要问题,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决策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按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院长负责组织实施。
4、坚持民主办院的原则。
对事关学院发展建设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或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对学科、专业规划等学术问题,应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咨询。
二、议事范围1、研究制定贯彻上级组织关于行政工作的重要决定、指示的实施意见。
2、讨论审议学院的发展规划及其实施中的重要事项,对学年工作做出部署和总结。
3、讨论审议学院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制定的重要制度。
4、讨论审议学院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及学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5、讨论审议学院经费管理办法、年度工作经费预决算、院内工资、津贴分配办法。
6、讨论研究学院行政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议事程序与要求1、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
党政联席会议可由班子成员提议,经院长同意后召开;议题一般由院长与书记商量确定;会议一般由院长主持。
2、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有关方面要提出初步意见;院办公室应及时将议题汇总的情况和会议准备的情况,向院长汇报。
3、党政联席会议的与会人员是:院党委正副书记、正副院长、纪委书记、院工会主席。
党委办公室主任、院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党政工作的协调性和规范性,根据党章、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议事内容:1.审议公司职代会工作报告和工作会工作报告。
2.研究决定公司党政领导分工事项。
3.研究决定公司维稳和综合治理等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重要事项。
5.研究决定公司行政方面的员工奖惩事项。
6.研究决定离退休、社区管理等民生相关重大事项。
7.通报党委关于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8.通报职工民主管理的重大事项。
9.需要党政联席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的组织召开1.党政联席会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2.党政联席会不定期召开。
3.出席党政联席会的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视会议议题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4.出席党政联席会的人员不足半数时,一般不举行会议。
5.会议通知、组织、记录等会务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题的确定1.党政联席会的议题由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共同商定。
其他班子成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议题,并事先与党政主要领导沟通确定。
2.各部门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报分管和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党政主要领导审定。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事程序1.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参会人员,并将会议材料及时报送参会领导阅知。
2.讨论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大家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策或决定。
3.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如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审议,待重新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出决定。
第六条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要求1.参加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适当形式就会议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召开会议时,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
3.党政联席会讨论的内容,在形成决议并正式执行之前,应严守会议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第七条党政联席会根据需要制作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由董事长或党委书记签发。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是党委与行政间共同研究工作、相互衔接协调的主要形式和重要渠道。
为增强党政总体工作的协调性和规范性,经厂党委和厂部研究决定,建立党政联席会制度,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1、党政联席会的议事应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坚持互相支持、团结协作的原则,坚持协调高效、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
2、党政联席会一般由党委书记和厂长二人共同主持。
3、出席党政联席会议人员有厂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师;列席人员有政工科长和办公室主任。
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主持人确定的其他人员。
4、党政联席会不定期召开,具体召开时间由党委书记、厂长共同商定。
会议具体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5、党政联席会主要议事内容。
⑴听取厂党委关于党务工作、稳定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的通报。
⑵听取行政班子关于有关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的通报。
⑶听取工会关于职工民主管理等重大事项的通报。
⑷讨论研究需党政共同商定的全厂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研究决定的事项。
6、党政联系会讨论的议题,由党委、行政有关部门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两天报办公室共同拟定会议议题初步意见,报党委书记、厂长共同协商确定。
主办部门应将议题材料于会前印发与会人员。
7、党政联席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精神。
当意见出现较大分歧时,应暂缓研究,待条件成熟后再议。
8、党政联席会内容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备查,并转告缺席的厂副总以上领导成员。
会议决定的事项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并向有关领导报告贯彻情况。
9、为便于党政及时沟通情况,建立党委书记、厂长“碰头会”制度。
“碰头会”主要通报党政需要共同周知的重要事项,协调党政领导工作,商议需要提交党委会、厂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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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我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议事规则,规范领导干部议事行为,保证党政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政令畅通,促进我校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就学校党政议事工作制定如下规则。
第二章议事原则第二条确保政令畅通的原则。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折不扣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城区工作精神和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及决定。
第三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涉及单位议事范围的重大事项,必须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
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第四条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的原则。
单位所作出的决策必须符合政策法规规定,重要决策必须经过方案提出——征求意见——班子决策——实施修改四个环节。
第三章议事范围第五条传达中央、省、币、区、教育局召开的会议精神和上级的文件、指示和工作要求,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第六条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
第七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学校后备干部胸培养、选拔和中层干部的任免、人事制度改革、学校内部人事调整等问题进行审议。
第八条对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及招生、收费等重大问题进行的审议。
第九条对年度财务预决算、合同的签定、单位基本建设、设备设施的资金投入情况及其他重要开支情况的论证进行审议。
第十条对教职工评先推优、晋级、职称申报、福利待遇及奖惩情况进行审议。
第十一条对学校党组织的建设、党员的发展和教育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及帅德管理、统战、群团、少先队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第十二条其他属于党政议事范围事项。
第四章议事程序第十三条议题的提出。
凡属党务工作范围的,由单位党组织书记提出议题。
凡属行政工作范围的事务,由校长或副校长提出议题。
议题必须有书面材料。
第十四条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重大议题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必要时可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在认真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
第十五条议题内容一般要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同志,做好议事准备。
第五章会议召开第十六条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举行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议事会议,参加会议的成员可以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参加对象,一般校级干部、支部(总支)委员必须参加,工会主席和党风监督员不是支部(总支)委员成员的可列席参加。
会议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成员参加,凶故不能到会的成员,必须请假并以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提交给主持会议的书记或校长。
会后,由主持人向未到会人员通报会议精神。
第十七条形成决策和决定。
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论证研讨,对子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表决形式可以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
会议的过程、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应当记录在案。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大局的原则,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通过方可形成决策性意见。
对重大问题有分歧意见,应暂缓做出决议。
第十八条党政联席会审议的决定和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教代会审议制度。
重大事项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党政联席会议或采取一定形式向教职工通报有关情况。
严格工作过程的监督,规范工作程序。
第六章议事纪律第十九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参加会议成员要自觉维护团结,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服从服务于全局工作。
第二十条严格议事纪律,未经会议授权,任何人不能泄漏会议内容。
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任何个人都不能改变已形成的决定、决议或拖延执行有关决定。
个人可保留不同意见,也可按正常渠道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但不能在言行上抵制和反对集体形成的决策。
第二十二条讨论重大问题和决策如涉及到会本人及本人亲属的,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十三条学校“三重一大”的决策,必须按议事规则进行,没有遵循规则而做出的决策无效。
临时处理的突发性紧急事项,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并及时向班子成员通报。
对不按议事规则擅自做出决策,要严肃批评教育,严重违反议事规则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学校党组织和行政议事作出决定时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第二十五条对严重违反《党政议事规则》的有关人员,由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处分。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适用和平路小学。
本规则由柳州市和平路小学党支部负责解释。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习机制(一)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现代管理知识、心理学、教育学及相关业务知识等。
(二)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
坚持制定好集中学习计划,每月集中学习1次,采取专题讲座、讨论会、座谈会、观看电教片、交流学习体会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集中学习质量和效果,同时,各自选择自身工作实际和需要的内容有选择的进行自学。
(三)学习要求:做到有计划、有笔记、有检查、有效果、有总结。
每名干部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l万字,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将学习情况纳入年终评估。
(四)管理办法: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因事无法参加需办理请假手续,并自觉“补课”,无故缺席者要予以批评。
对学习体会、论文在区级以上单位获奖的,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教育机制(一)领导干部教育工作有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党支部切实抓好干部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管理知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
(二)教育内容: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
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内容。
2、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等内容教育。
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环的重要标准,坚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3、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做到清正廉洁,务实奉献,一生正气,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4、思想道德教育。
培养干部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能力教育。
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定期培训。
组织好对领导干部的针对性内容的系列培训。
管理机制(一)目标管理制度。
结合领导干部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干部教育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加以落实。
(二)行为规范制度。
要以制度来进一步规范干部的日常行为,全体干部要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新时期领导干部具体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不断完善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文明用语,(三)民主评议制度。
每学期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时,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将民主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每位干部,并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示。
对于民主评议结果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党支部要加强教育并指定专人进行戒勉谈话;经教育仍无明显转变的,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联系群众机制(一)好事实事制度。
为了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第一、让学校领导进一步了解所需所想,针对性解决问题,开设每月最后一周三下午“校长书记谈心日”:第二、在干部中开展“平时树形象,工作比成效”活动,要求干部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落实在积极关心群众思想生活上,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到所得到的实惠。
(二)干部帮扶制度。
坚持每学年由党支部组纲干部、党员开展一次为在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特困学生“捐资助学”活动。
监督保障机制(一)走访、谈心交心制度。
党员干部要积极开展走访、谈心和交心活动。
党政班子领导每学期要到部门和年级组走访至少两次,并与部门负责人谈话、党员及教职工谈心,要自觉在思想上谈认识、在作风上找不足、在工作中找差距,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诚布公,实事求是地进行谈心交心活动,从而达到化解矛盾,增进团结,促进工作地目的。
(二)廉政监督制度。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不断完善学校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以签订相关责任书、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自查、书面承诺、进行廉政述职,加大对领导干部的过程监督力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
(三)政务、党务公开制度。
要将学校工作中涉及群众利益且需公开地事项及时向群众公布,让他们了解实情,参与决策,加强监督。
政务、党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上级相关文件,学校、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与措施、情况、干部量化考核结果、学校、党组织获得的荣誉、干部、党员、教职工表彰和处分处置情况、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情况等。
(三)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为了进一步扩大学校党支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成果,使党员教育管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学校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长抓不懈,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和党员队伍思想实际,经研究讨论,制定柳州市和平路小学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一、学习机制(一)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政策,党章及有关党的知识,上级文件精神,党的有关刊物。
(二)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
坚持制定好集中学习计划,每月集中学习1次,采取专题学习、讨论、座谈、观看电教片、交流学习体会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集中学习质量和效果;同时,各自选择自身工作实际和需要有逸择的进行自学。
(三)学习要求:做到有计划、有笔、有心得、有检查、有效果、有总结。
每人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将学习情况纳入年终评估。
(四)管理办法: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因事无法参加需办理请假手续,并自觉“补课”,无故缺席者要予以批评。
对学习体会、论文在区级以上单位获奖的,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一、教育机制(一)党员教育工作有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党支部切实抓好党员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
(二)教育内容: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
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
2、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坚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3、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从教,增强党员拒腐防变能力,做到清正廉洁,一生正气,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