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检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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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车辆安全管理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车辆安全管理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车辆安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车辆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总安监【2015】10号),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国铁控股企业、实施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企业、国铁受委托实施调度指挥的铁路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应符合本规则有关规定。

第三条车辆部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车辆设备质量安全、劳动安全等生产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车辆部门要坚持“三点共识”和“三个重中之重”,以创新发展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管理规范化、现场作业标准化、检查整治常态化”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落实”等体系和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基础,确保车辆安全持续稳定。

第五条要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风险管理、基础取胜、从严管理”的基本原则,始终把安全作为车辆部门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始终把确保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以保证高铁、客车和劳动安全为重点,准确把握铁路车辆安全风险全系统性、全过程性和易发多变性特点,突出管理问题是主要风险源,强化源头控制,严把关键环节,落实管理责任,防范安全风险,要狠抓基层、基础、基本功,强化车辆段(含动车段、动车客车段、客车车辆段,货车车辆段,下同)和车间管理,加强班组建设,严格现场控制,全面提高车辆部门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总公司所属单位分管车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要按照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和岗位负责的要求,明确车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车辆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车辆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车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车辆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铁总运〔2015〕31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的通知各铁路局:现将《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技术规章编号:TG/JW10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5年12月18日TG/JW101—2015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

机车运用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机车运用管理,更好地为铁路运输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精心组织,为铁路运输生产提供满足需求的机车和机车乘务员,优质高效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科学合理使用机车,推广先进经验,遵循经济规律,不断提高机车运用效率,促进资产回报;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条各级机车运用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求实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对技术精益求精;维护路网完整性,坚持调度指挥统一,顾全大局,联劳协作,服从命令听指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条机务运用管理要采用先进、成熟、经济、可靠的技术,建立健全准确无误、反应迅速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系统,实行网络管理,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和信息化,确保有序可控。

第五条本规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各级运输、机车运用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第一节三级管理职责第六条机车运用管理工作要贯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

第七条中囯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一)负责国家铁路机车运用管理,制定机车运用安全管理、机车乘务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规划、调整总公司机车配属,实行集中配置,统―机型,衔接干、支线。

追求资产配置效率和效益最大化,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升级换代,满足总公司运输计划需要,适应生产力布局调整。

电机车检查检修制度模版

电机车检查检修制度模版

电机车检查检修制度模版引言电机车是重要的交通工具,为了确保电机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运行,制定和执行一套完善的检查检修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提供一个电机车检查检修制度的模板,以供参考使用。

1. 检查检修责任1.1 车队管理部门应制定清晰的检查检修责任制度,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2 检查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

1.3 检查检修人员应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对电机车进行检查检修,并记录相关信息。

2. 检查检修内容2.1 电机车外观检查:- 检查车身是否有明显损坏或变形。

- 检查车窗、车门等是否完好。

- 检查车身漆面是否有明显划痕或腐蚀。

2.2 电气系统检查:- 检查电池是否正常工作,电液压系统是否正常。

- 检查电动机是否工作正常,是否有异响等异常。

2.3 制动系统检查:- 检查刹车片、刹车盘等制动装置是否正常。

- 检查制动系统液压管路是否有渗漏情况。

2.4 动力系统检查:- 检查发动机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有异常冒烟等情况。

- 检查传动系统是否有异常震动或异响。

2.5 车辆底盘检查:- 检查车辆底盘是否有异常噪音或松动情况。

- 检查悬挂系统是否正常。

3. 检查检修频率3.1 日常检查:- 每日开车前应进行简要的外观检查,确保车辆正常。

- 定期对电机车进行常规检查,一般为每两个月一次。

3.2 定期检修:-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对电机车各个系统进行深入检查和调整。

-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制度要求,制定相应的检修频率。

4. 检查检修记录4.1 所有检查检修活动都应记录在册,并保留至少两年。

4.2 记录内容应包括:检查检修日期、检查检修人员、检查检修内容、发现的问题、处理的方式等。

4.3 记录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和保存,以供后期查询和分析使用。

结论电机车检查检修制度是确保电机车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完善的制度,合格的检查检修人员以及详细的记录和跟踪,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电机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电机车检查检修制度

电机车检查检修制度

电机车检查检修制度1. 引言电机车是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用于城市交通、物流运输等领域。

为了确保电机车的安全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制定并严格执行电机车检查检修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阐述电机车检查检修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2. 检查检修制度的目的和意义2.1 提高电机车的安全性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电机车的潜在问题,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电机车的安全性。

2.2 延长电机车的使用寿命通过定期维护和保养,可以及时更换磨损的零部件,延长电机车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2.3 提高电机车的性能定期维护和保养可以确保电机车各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电机车的性能和车辆的稳定性。

3. 检查检修制度的内容3.1 日常检查和保养每日使用前,进行常规的检查,包括检查轮胎气压、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车灯等,确保电机车的各项功能正常,确保安全出行。

3.2 定期检查和维护根据电机车的使用情况和里程数,制定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包括发动机的保养、冷却系统的维护、传动系统的检查等。

3.3 故障排除和维修当电机车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排除故障,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工作,确保电机车能够正常运行。

4. 检查检修制度的执行与监督4.1 建立专门的检查检修团队组建专门的检查检修团队,由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电机车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4.2 制定详细的检查检修流程建立详细的检查检修流程,明确每个步骤的要求和标准,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4.3 定期对检查检修工作进行评估定期对检查检修工作进行评估,包括检查工作的质量、效率以及团队的整体表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

5. 检查检修制度的培训和宣传5.1 培训检查检修人员对参与电机车检查检修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5.2 宣传检查检修制度的重要性通过组织培训班、展示会等形式,向广大员工宣传检查检修制度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认识和意识。

6. 结束语电机车检查检修制度是确保电机车安全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保障措施。

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规则(2016版)

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规则(2016版)

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规则(TG/GD102-2016)铁总运〔2016〕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接触网作业车是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日常维修、检测、大修、应急抢修及施工的重要设备。

为加强和规范接触网作业车的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有关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接触网作业车包含接触网检修作业车、接触网多功能检修作业车、接触网检修车列、接触网检测车、接触网立杆作业车、接触网放线车、绝缘子水冲洗车、接触网专用平车等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施工检修设备。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铁路局配属、使用的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工作。

第四条接触网作业车须符合国家、铁道行业及总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

严禁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的整车及部件,确保接触网作业车的安全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第五条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工作以安全运用、保障生产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技术、运用、安全和检修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正确使用,精心保养,规范检修,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强化专业指导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确保运用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接触网作业车实行总公司、铁路局、运用单位(含供电段、供电维管段等)三级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运输局是接触网作业车的主管部门,其管理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制度。

(二)负责接触网作业车的技术管理,组织制定相关标准性技术文件。

(三)组织制定接触网作业车的检修规程、大修规范。

(四)监督、检查接触网作业车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掌握其数量、配置、技术状态和运用安全状态。

(五)组织开展接触网作业车运用安全评估检查、经验交流、技术培训及技能竞赛。

(六)监督接触网作业车的年度检查鉴定、司机年度培训鉴定及接触网作业车《年检合格证》审发(附件1)。

(七)负责总公司接触网作业车的配置、调拨。

(八)对新购、大修接触网作业车的监造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铁道部关于铁路机车调度工作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机车调度工作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机车调度工作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1.01.03•【文号】铁机[1991]7号•【施行日期】1991.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铁道部铁路机车调度工作规则(1991年1月3日铁机(1991)7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统一全路的机车调度管理,使机车调度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机车调度的组织能力和指挥水平,经济合理地管好、用好机车,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机车调度的基本任务是:正确编制和执行日计划机车周转图;与行车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动作,组织均衡开车,保证机车供应;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加速机车周转,提高机车运用效率,保障运输安全;及时正确地处理日常运输生产中的有关问题,保证机车的正常使用。

第3条铁道部机务局、铁路局机务处、铁路分局机务科是机车运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机车调度工作的领导。

同时要通过机车调度掌握每天的机车运用情况和机车质量信息,对按计划保证机车供应和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提出要求,并及时解决机车日常运用中发生的问题。

第4条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的机车调度员和机务段运用值班员是机车日常运用工作的组织指挥者。

各级机车运用有关人员必须服从机车调度对机车运用工作的组织指挥。

但行车工作由列车调度单一指挥。

第5条各级机车调度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和技术业务知识,贯彻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牢固地树立全局观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命令,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调度的组织指挥水平。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6条铁道部机车调度一、根据年度计划,收取、审批和分析各铁路局月度机车运用计划及各项效率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各局严格机车管理,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提高机车周转图兑现率。

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

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

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规定,它规范了铁路客车电气系统的检修工作,保证了列车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本文将介绍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检修范围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范围包括对车载电力机车、车头、车尾、随车供电设备和集装箱、以及车厢内部电气系统等各部分进行检查。

检查的内容包括与电气系统关联的线路、设备、开关、自动保护装置、信号、制动和空调设备等,同时还要检查电气线路的接线、接头、接地和绝缘情况。

二、检修要求1、保证检修安全: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铁路安全规章制度,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并确保现场无人员和行车的安全。

2、保证检修准确: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修内容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检修的准确性。

在检修过程中,要做好相关记录和备份记录,以便日后查看和修正。

3、保证检修质量:检修人员必须要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检查每一个细节和连接,不留死角,确保没有漏检和疏忽,以保证列车的安全运行。

三、检修方法1、目视检查:通过目视检查电气设备线路是否接触良好、绝缘完好等情况。

同时观察电器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

2、测量检查:通过电气测量设备,检查电气线路的电压、电流、电阻、绝缘电阻等性能参数,判断电气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3、试验检查: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电气设备的功能性、耐压、断电试验,判断电气设备是否满足要求。

四、检修后的验收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工作,以确保检修的质量和有效性。

验收工作应由专业电气人员进行,依据规定的检修标准,对检修后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其能够正常工作。

同时,还应根据相关规定,将检修情况记录在车辆检修卡中。

若发现电气系统存在问题,还需及时处理,排除故障。

总之,铁路客车电气装置的检修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它关乎到列车的安全和运行。

检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检修规范和安全标准,保证检修的质量和有效性。

铁道部关于北京型内燃机车段修规程

铁道部关于北京型内燃机车段修规程

铁道部关于北京型内燃机车段修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2.07.10•【文号】[82]铁机字1223号•【施行日期】1982.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北京型内燃机车段修规程((82)铁机字1223号1982年7月10日)总则为搞好内燃机车段修工作,提高修车质量,确保铁路运输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程。

内燃机务段干部和职工必须牢固树立为运输服务的思想,贯彻“质量第一”和“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段修工作中加强管理,严格纪律,按照本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对机车进行检修,在确保段修质量的基础上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切实保证安全,努力提高机车完好率,为铁路运输提供质量良好的牵引动力。

机车段修的各级机构和干部要加强对机车检修工作的领导,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联系实际,讲求实效,抓好各项基础工作。

在机车段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四按”、“三化”记名检修(“四按”是按范围,按“机统—28”及机车状态,按规定的技术要求,按工艺;“三化”是:程序化,文明化,机械化),科学地组织段修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严密而协调的生产秩序,提高机车段修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

本规程的限度表与规程条文具有同等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段修中因机车改进设计或遇到超出本规程基本技术规定范围的检修作业时,可参照产品图纸、设计资料、大修规程及其它有关技术文件处理。

机车运用中发生碎修和临修时,其基本技术规定可按定修机车的要求执行。

本规程是段修机车验收的依据。

遇有问题时,按《铁路机车验收规则》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章段修工作管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第1条内燃机车段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铁道部:对全路机车检修工作统一规划,综合平衡,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制定和修改机车检修和有关规章;审批机车大修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

【铁路技术管理规范流程】(1~11章动车内容)

【铁路技术管理规范流程】(1~11章动车内容)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第7条制造、检修的机车车辆及其重要配件须经铁路总公司指派的监造机构监造,符合要求后,方准交付使用。

第11条机车、客车、动车组等主要设备的报废、调拨及其重大改变须经铁路总公司批准。

第14条一切建(构)筑物、设备,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与机车车辆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侵入范围。

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

第23条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建设应急平台,配备相应的应急指挥设施和通信等设备,确保事故现场的图像、话音及数据在规定的时限内传送至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动车组应配备止轮器(铁鞋)、紧急用渡板、应急梯、过渡车钩和专用风管。

第29条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技术设备,应具备监测、记录、报警、存取功能,保持其作用良好、准确可靠,并定期进行计量校准。

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主要包括:1.机车车辆的车载监测设备;2.机车车辆的地面监测设备;……第30条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应实现信息共享,为运输组织、行车指挥、设备检修、救援及事故分析等提供信息。

第33条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及安全线等。

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站线是指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

段管线是指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段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

岔线是指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向路内外单位的专用线路。

安全线是为防止列车或机车车辆从一进路进入另一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的进路而发生冲突的一种安全隔开设备。

第54条防护栅栏的设备管理由工务部门负责,治安管理由铁路公安部门负责。

第64条信号机按用途分为进站、出站、通过、进路、复示、调车信号机等。

第85条铁路运输指挥应采用调度集中系统(CTC)。

第90条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具有监控、记录、显示及报警等功能。

装备在动车组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 km/h报警、5 km/h常用制动、10 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机车大修管理规则》(2014)302

《机车大修管理规则》(2014)302
第二十-条 铁 路局应依据各型机车大修规程规定 的检修周 期编 制 大修 计 划 。
第二十二条 机 车 大修计划 的编制 ,主 要根据机车实际运用 情况测算走行公里 (或 运用 时间 ),兼 顾机车大修 (或 新造 )后 走行公里 (或 运用 时间 )和 大修 前 一次 中修 后走行公 里 (或 运 用 时间 ),以 及机 车主要部件质量状 态 ,在 机 车大修规程规定 的 太修周期上、下 限之 间合理掌握 。
逐 台核对 ,发 现 问题及 时向承修单位和铁路局反馈 。铁路局要加 强技术提升与改进项 目的管理 ,确 保技术提升与改进投资计划 的 落实。
第六章 招 标时限
第二十八条 依 照招投标 法及 总公 司关于机车车辆大修招标 工作 的有关规定 ,铁 路局是机车大修招标 的责任主体 ,可 自行组 织或委托有资质 的招标机构开展机车大修招标工作 。为充分发挥 规模 、集约优势 ,各 铁路局在 自愿 、协商的基础上可联合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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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四条 机 务段负责太修机车 日常质量管理 ,向 铁路局提 报机 车大修计划建议 ,严 格执行大修计划 ,保 证机车安全 、及 时 回送 ,做 好 与机车大修单位技术资料 的交接和管理 。
第三章 维 修样车管理
第十五条 按 照国家铁路局关于机 车车辆维修许可证管理 的 有关规定 ,机 车太修单位在取得维修 许可证之前须开展维修样车 的试修 。
第十六条 铁 路局接到机车大修单位关于维修样车的试修 申 请后应报 总公 司运输局 ,由 其委托铁科 院对 申请单位开展静态评 ·估 。通过铁科 院静态评估并经总公 司运输局批复 同意后 ,铁 路局 方可与机 车大修单位签订维修样车试修合 同。
第十七条 维 修样车的数量为 1至 3台 ,维 修样 车 的试修价 格 比照同期招标价格 ,没 有招标 价 格 的按 写 实定价 有 关规定 办 理。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文发布)摘录1. 总则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物质基础,货车厂修须贯彻确保行车安全和为运输服务的方针。

货车厂修的任务在于恢复货车的基本性能。

近年来,随着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发展,老、旧型车辆及其零部件被逐步淘汰,新车种、车型不断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被广泛使用,为了统一厂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货车的实际状况及厂修技术水平和今后发展方向,特制订本规程。

1.2 货车厂修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以上装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实现安全稳定、质量可靠、工艺科学、装备先进、管理规范,检修单位须认真地妓本规程制定工艺文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检查制厦。

广泛采用新技木、新工艺,贯彻零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提高修车质量,延长货车使用寿命。

1.3 要根据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简称HMIS)的总体设计方案及要求进行信息化建设。

凡与货车厂修技木管理有关的信息工作均须符合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

1.4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工厂对货车厂修质量负全部责任。

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检查人员的作用,认真负责地处理一切技术问题。

对本规程的内容,必须全面落实,严格执行。

1.5 对于规程以外(含新型的零部件)及规程内无明确数据或无具体要求者,工厂应在保证运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和方便检修,并且不低于奉规程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制订厂级技术标准,并征得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同意,报部备案,认真执行。

1.6 遇有本规程的规定不明确或与现车实际情况有出入时,由工厂和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共同研究,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并在“货车检修记录簿”内注明。

1.7 货车厂修采用定期修为主,状态修为辅的修理制度。

本规程既规定了厂修的基本周期,又考虑到货车的实际技术状态,并且逐步扩大抉件修、状态修和专业化集中修的范围,车体部分的修理,应采用标准化模块式检修工艺,进一步提高货车零部件的可靠性。

机车车辆; (车辆轮对的组装、检修与维护)

机车车辆;  (车辆轮对的组装、检修与维护)

毕业设计任务书课题车辆轮对的组装、检修与维护编号专业铁道机车车辆班级 313-2 学生姓名张健豪指导单位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指导教师李敏绪论轮对引导车辆沿钢轨运动,同时还承受着车辆与钢轨之间的载荷。

轮对利用轴箱装置和构架联系在一起,使轮对钢轨的滚动转化为车体沿轨道的直线运动,并把车辆的重量以及各种载荷传递给轮对。

所以说轮对是车辆不可或缺部分,其结构和故障会直接影响机车车辆的运行品质和行车安全,故而对车辆轮对的组装、检修与维护进行探讨。

关键词:轮对组装、检修与维护目录绪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目录 ..................................... - 1 -1.轮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车轴 (4)1.2车轮 (9)1.3车轮的分类与标记 (12)1.4轮对的组装 (17)2.轮对的检修与维护 (21)2.1轮对的检修 (21)2.2轮对的维护 (22)致谢 (23)参考文献 (24)未找到目录项。

轮对轮对,机车车辆上与钢轨相接触的部分,由左右两个车轮牢固地压装在同一根车轴上所组成。

轮对的作用是保证机车车辆在钢轨上的运行和转向,承受来自机车车辆的全部静、动载荷,把它传递给钢轨,并将因线路不平顺产生的载荷传递给机车车辆各零部件。

此外,机车车辆的驱动和制动也是通过轮对起作用的。

对车轴和车轮的组装压力和压装过程有严格要求,轮对内侧距离必须保证在1353±3毫米的范围以内。

为保证机车车辆运行平稳,降低轮轨相互作用力和运行阻力,车轴轴颈和车轮踏面的加工椭圆度和偏心度,以及轴颈锥度都不得超过规定限度。

因此,要求车辆轮对:1)要具有足够的的强度和刚度;2)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轮对质量要小并具有一定弹性;3)阻力小,耐磨性好。

1.1 车轴一、车轴各部分名称及作用我国铁路车辆使用的车轴,绝大多数为圆截面实心车轴。

铁路车辆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车辆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车辆安全管理规则1. 前言随着我国高速铁路的建设和发展,铁路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铁路车辆的安全管理规则,是在技术、管理和制度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旨在保证铁路车辆的安全运行,防范和遏制重大轨道交通事故发生,同时,也是保障乘客和旅客安全的基石。

2. 车辆生产车辆生产是铁路车辆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铁路车辆安全保障的第一关。

制造铁路车辆的企业应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标准要求,采取一系列的检验、试验和评定措施,确保铁路车辆的全部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和安全性能。

2.1. 轨道车辆轨道车辆是铁路道路上运行的车辆,包括客车、货车、电力机车、动车组、机车、维修车等。

轨道车辆的生产应按照实施的《车辆设计制造总规范》、《车辆设计制造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执行,以及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轨道车辆的生产制造商应对其生产的每一辆车辆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材料检测、零部件制造、车辆总装等。

同时,轨道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动态稳定性、断裂韧度、冲击强度、轮对正常磨损速度等各项性能试验,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指导书规定的周期进行例行检测、保养和改造。

2.2. 机车车辆机车车辆是铁路运输中的重要部分,是铁路牵引力量的核心。

机车车辆的生产要按照国家铁路局制定的《机车车辆设计制造总规范》等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和设计。

同时,机车车辆的生产制造商应采用现代化装备和设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装配、试验等环节的安全和质量。

机车车辆应进行磨合试车和制定试车方案。

在磨合试车期间,应确保机车和车辆状态处于正常状态,避免状态不稳定,对铁路运输造成风险和安全隐患。

3. 车辆检查维护铁路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与车辆的检查、维护密不可分。

车辆检查维护应从车辆检修、保养、运输到处理各类事故,确保在行车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保证铁路车辆的安全运行。

铁路维修小车的管理制度范文

铁路维修小车的管理制度范文

铁路维修小车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铁路维修小车的管理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铁路维修小车是指用于铁路线路维修的各类维修设备和工具车辆。

第三条铁路维修小车的管理目的是确保其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施工安全。

第二章铁路维修小车的分类与管理第四条铁路维修小车按照功能和性质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机动式、固定式、挂车式。

第五条铁路维修小车由维修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其中机动式小车由驾驶员负责操作和维护,固定式小车由相应工区的责任人负责,挂车式小车由牵引车司机负责操作和维护。

第六条铁路维修小车需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铁路维修小车的使用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掌握操作规范和安全知识,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三章铁路维修小车的使用第八条使用铁路维修小车前,需经过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九条在使用铁路维修小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和工作效率。

第十条使用铁路维修小车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四章铁路维修小车的维护第十一条铁路维修小车需定期进行维护,包括清洗、润滑、保养等。

第十二条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第十三条维护记录应详实完整,包括维护内容、时间、人员等信息。

第五章铁路维修小车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铁路维修小车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五条铁路维修小车的使用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作业服装,遵守相关作业规范。

第六章铁路维修小车的处理与报废第十六条对于无法修复或使用寿命已满的铁路维修小车,应及时报废,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铁路维修小车的报废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填写相应的报废手续。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以上是铁路维修小车的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内容和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铁总运〔2015〕314号)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铁总运〔2015〕314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发文稿纸标题: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的通知附件: 附件1机车乘务员动态表,附件2机车技术状态书、回送机车请求书、铁路救援起重机回送状态鉴定书,附件3长期备用机车记录单格式,附件4机车工具及备品,附件5 机车添乘证格式,附件6登乘机车证格式 主送: 各铁路局。

抄送: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计统部、财务部、劳卫部、科技部、安监局,运输局调度、营运、工务、电务、车辆、供电、信息化部。

----------------------装---------------------订---------------------线--------------------- 调度部:营运部:工务部:电务部:车辆部:供电部:信息化部:现将《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技术规章编号:TG/JW10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5年12月3日TG/JW101-2015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机车运用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机车运用管理,更好地为铁路运输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精心组织,为铁路运输生产提供满足需求的机车和机车乘务员,优质高效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科学合理使用机车,推广先进经验,遵循经济规律,不断提高机车运用效率,促进资产回报;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条各级机车运用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求实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对技术精益求精;维护路网完整性,坚持调度指挥统一,顾全大局,联劳协作,服从命令听指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条机车运用管理要采用先进、成熟、经济、可靠的技术,建立健全准确无误、反应迅速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系统,实行网络管理,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和信息化,确保有序可控。

高速铁路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运用、检修实施细则

高速铁路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运用、检修实施细则

高速铁路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运用、检修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接触网作业车(含接触网架线作业车、接触网放线车、接触网检修车、接触网轨道起重车、、接触网高空作业车、绝缘子水冲洗车等,下同)是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日常维修、大修、事故抢修和电气化铁路施工的重要机具。

为加强接触网作业车运用、检修、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电气化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铁路机车和自轮运转车辆驾驶员资格许可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工作应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命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修养并重、服务生产”的原则,健全管理组织,规范技术措施,实施逐级负责、专业化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章高速铁路接触网作业车管理第3条接触网作业车实行铁道部、铁路局(公司,下同)、站段(使用单位)三级管理。

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设备运用、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制定细化措施。

第4条部门职责1.设备科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设备运用、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段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措施。

(2)制定接触网作业车相关管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办法。

(3)完善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台帐,掌握接触网作业车的技术状态和安全运用情况。

(4)负责编制、提报段轨道作业车辆更新改造和大修计划,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质量检查和交接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轨道作业车辆报废前的技术状态鉴定工作,按规定向路局提报车辆报废申请。

(6)负责司乘人员的年审及车辆年检合格证的申报工作。

(7)负责轨道作业车辆的运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车辆年度检查鉴定前的各项例行检查、检测,确保年检质量达标。

(8)负责签订行车安全装备外委检修、检测合同,并督促履行合同。

负责运器数据的二次分析。

(9)负责组织接触网作业车和行车安全装备的技术状态、维修保养和安全运用情况的专项季度检查考核。

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

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

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我国传统的铁路机车车辆检修制度是实行计划预防检修制度,主要采用视情维修在我国的铁路系统中,机车检修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确保了机车的正常运行,延长了机车的使用寿命,同时也保障了铁路运输的安全性。

在机车检修制度中,主要有两种检修方式,一是定期检修制,二是状态修制。

定期检修制是机车检修的主要方式,它根据机车的检修规程进行分类,包括大修、中修、小修和辅修。

大修是对机车进行全面恢复性修理,使其基本达到新车的水平。

大修的目的是确保机车的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规定的要求,从而保证机车在后续的运行中不会出现性能下降的问题。

中修则主要是针对机车的走行部进行修理,因此需要将机车架起,脱离走行部进行修理。

中修的目的是确保机车的行走性能,防止因行走部件的磨损、疲劳等问题导致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

小修则主要是对机车的相关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以确保机车的各项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小修的频率相对较高,但工作强度相对较小,主要是为了防止机车设备因长期运行而出现老化、磨损等问题。

辅修则是一种临时性的维修和养护方式,主要用于解决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问题。

辅修的及时性对于保障铁路运输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除了定期检修制,我国还实行了一种名为状态修制的检修方式。

状态修制是在机车工作寿命期内,根据规定的状态值和运行设备检测的参数进行比较。

只要运行参数仍在规定的限界以内,就不进行检修。

这种方式充分体现了节能环保的理念,避免了过度检修对资源的影响。

当运行参数超出规定的限界时,我国将按照规定工艺对设备进行检修,使其恢复到规定的限界值内,然后再继续运行。

这种检修制度在确保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了设备及部件的寿命,提高了机车的使用效率。

我国的机车检修制度既注重保障机车的性能,又注重节约资源和环保,是一种科学、合理、高效的检修方式。

通过这种检修制度,我国铁路系统保证了机车的稳定运行,为我国铁路运输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机车检查规则制度范本

机车检查规则制度范本

机车检查规则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提高机车运行质量,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机车车辆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我国铁路机车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和管理。

二、机车检查内容1. 机车外观检查:检查机车车体、走行部、冷却系统、电器设备等外观完好情况,无破损、漏油、漏水、漏电等现象。

2. 走行部检查:检查轮对、轴箱、齿轮箱、联轴节等走行部件的磨损、变形、裂纹等情况,以及轮缘、轮辋、踏面等的磨损程度。

3. 电气设备检查:检查高压电器、低压电器、照明设备、信号设备等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无破损、漏电、接触不良等现象。

4. 冷却系统检查:检查水箱、水泵、风扇、散热器等冷却系统的完好情况,无漏水、堵塞等现象。

5. 制动系统检查:检查空气制动机、手动制动机、紧急制动机等制动系统的完好情况,无漏气、制动不良等现象。

6. 的其他部件检查:检查燃油系统、润滑系统、通风系统等其它部件的完好情况,无破损、漏油、漏气等现象。

三、机车检查周期1. 日常检查:机车司机在每次出乘前、返回后必须对机车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2. 周检查:机车所在单位每周对机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解体检修。

3. 月检查:机车所在单位每月对机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解体检修。

4. 季检查:机车所在单位每季度对机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解体检修。

5. 年检查:机车所在单位每年对机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解体检修。

四、机车检查要求1. 机车检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查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应熟悉机车构造、原理和检查标准。

2. 机车检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确保检查的全面、准确、可靠。

3. 机车检查记录应详细、真实、完整,记录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4. 机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铁路机车车辆检修规则

铁路机车车辆检修规则
各级检修实施完毕之客、货车,应将检修级别、日期、施行单位,于车辆外部作适当之标识,其位置、形状及字体由铁路机构定之。
第26条
机车车辆检修程序由各铁路机构另定之。
第27条
本规则自发布日施行
试车完毕后应填具试车报告,其格式由铁路机构定之。
第11条
机车停用规定如下:
一、第一种:依配置运用情形或性能不适于营运停用未满三个月者。
二、第二种:因修理或待料停用三个月以上者。
三、滞留车:因前二款以外之原因停用者。
第12条
机车停用期间,得不实施定期检修。
第13条
机车停用期间,应依下列规定施行适当之处理:
第3条
机车检修,分为定期检修及临时检修两种。
前项之检修,应作成检修纪录并签名,备供主管机关检查。检修记录应保管期限为一、二、三级检修三年,四级检修十二年。
第4条
机车之定期检修分为四级,其各级检修工作重点如下:
一、一级检修:以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就有关行车主要机件之状态及作用施行检修。
二、二级检修:以清洗、注油、测量、调整、校正、试验,用以保持动力、传动、行走、轫机、集电设备、仪表等装置动作圆滑、运用状态正常之检修或局部拆卸检修。
【法规名称】铁路机ຫໍສະໝຸດ 车辆检修规则【颁布时间】2006-02-27
【效力属性】已修正
【法规编号】31578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铁路机车车辆检修规则
第1条
本规则依铁路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订定之。
第2条
本规则所定之铁路机车(以下简称机车),指具有动力之蒸汽机车、柴油液力机车、柴油电气机车、电力机车、柴油客车、柴联车、电联车及推拉式机车。所定之车辆,指机车以外之各种客车、货车及电源车。
二、二级检修:对机车设备进行清洗、注油、测试、测量与调整,以确保主要机件如集电设备、车门、空调、控制回路、转向架、轫机等装置动作圆滑、运用状态正常之检修,并包括车轴超音波探伤检查及车轮踏面形状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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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检修:对机车设备进行清洗、注油、测试、测量与调整,以确保主要机件如集电设备、车门、空调、控制回路、转向架、轫机等装置动作圆滑、运用状态正常之检修,并包括车轴超音波探伤检查及车轮踏面形状之测量。
三、三级检修:对动力、传动、行走、轫机及转向架等装置主要机件之特定部分施行拆卸并作细部分解之检修及测试。转向架之检查重点应包括轴箱、车轮轴、牵引马达、悬吊设备、轫机卡钳、增压设备、传动设备等主要设备之拆卸分解检查与调整。
(一)气轫装置。
(二)供水装置。
(三)发电装置。
(四)蓄电池。
(五)电扇。
(六)空气调节装置。
三、三级检修:指全盘检修,按客货车使用状况于规定期间内,将车辆各重要部分予以解体后,就车辆全部机构之状态及作用施行之检修。
四、四级检修:指更新检修,于车辆损耗情形严重,须重新翻造时,施行之检修。
第17条
定期检修,其各级周期基准规定如下:
(一)行走装置。
(二)轫机装置。
(三)连结装置。
(四)电气装置。
(五)空气调节装置。
(六)供水装置。
(七)车门各种设备。
五、交接检修:于本路与他路间交接货车时,除依联运契约直达外,就下列项目之状态及作用由外部施行之检修。
(一)行走装置。
(二)连结装置。
(三)轫机装置。
(四)车身。
(五)装货状态。
第16条
一、停用车能关闭之部分完全关闭,妥为保护。
二、对电池及引擎等重要设备,施行必要之保养。
三、停用达三十日以上时,施行必要之防潮、防锈处理。
四、停用满一年,施行临时检修;于使用前必须分别施行一级或二级检修。
第14条
客货车辆检修,分为不定期检修、定期检修及临时检修。
第15条
不定期检修,分为下列五种:
一、列车检修:于客货列车开出始发站前及到达中途站或终点站时,就下列项目之状态及作用,由外部施行之检修。
各级检修实施完毕之客、货车,应将检修级别、日期、施行单位,于车辆外部作适当之标识,其位置、形状及字体由铁路机构定之。
第26条
机车车辆检修程序由各铁路机构另定之。
第27条
本规则自发布日施行
一、一级检修:客车六十天以内,货、三级检修:客车三年以内,货车五年以内。
四、四级检修:必要时施行之。
前项表列检修周期,须视车种、型式、车况及使用情形,由铁路机构适当调整之。
第18条
车辆定期检修,其各级检修项目由铁路机构定之。
第19条
客、货车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实施临时检修:
三、停留检修:对重要车站停放之非列车编组内货车,就下列规定项目之状态及作用,由外部施行之检修。
(一)轮轴。
(二)轴箱及其导架。
(三)弹簧装置。
(四)轫机装置。
(五)连结装置。
(六)车身。
(七)装货状态。
(八)守车室内设备及发电装置。
四、运用检修:依旅客列车运用行驶二千四百公里以内,利用终点客车编组停留时间,于指定路线停留状态下,就下列项目之状态及作用,由外部施行之检修。
三、三级检修:对动力、传动、行走(含转向架)、轫机、仪表、车身、连结器、控制、电气、辅助等装置主要机件之特定部分施行拆卸并作细部分解之检修。
四、四级检修:对一般机件施行全盘检修,各重要机件施行重整之检修。
第5条
高速铁路机车之定期检修分为四级,其各级检修工作重点如下,不适用前条之规定:
一、一级检修:对机车之外观、主要机件之状态与机能之检修及驾驶舱操作设备功能之确认。
(一)连结装置。
(二)轫机装置。
(三)车轴及轴箱。
(四)电气装置。
(五)列车后部标志。
(六)给水装置。
(七)车内设备。
(八)风档及渡板。
(九)行走状态。
二、随车检修:随乘客货车就行车中之动摇、性能、缓冲作用、轫机作用、音响、轴温、门窗气密状态、电机设备及冷暖器之性能、阔大货物状态等,由外部施行之检修。
铁路机车车辆检修规则
【法规名称】铁路机车车辆检修规则
【颁布时间】2006-02-27
【效力属性】已修正
【法规编号】31578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铁路机车车辆检修规则
第1条
本规则依铁路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订定之。
第2条
本规则所定之铁路机车(以下简称机车),指具有动力之蒸汽机车、柴油液力机车、柴油电气机车、电力机车、柴油客车、柴联车、电联车及推拉式机车。所定之车辆,指机车以外之各种客车、货车及电源车。
一、发生事故者。
二、发生故障或有故障之虞者。
三、其他认为有检修之必要者。
第20条
客货车行走装置、弹簧装置、连结装置、轫机装置之主要部分,施行解体修理或更换时,应同时施行一级检修。
第21条
超过规定检修期限之客货车不得使用。但超过三级检修期限之客货车,得于施行一级检修合格后暂准逾期使用,其逾期使用期间客车不得超过三个月,货车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22条
新购、停用及不常使用之车辆,得不依规定期间办理一级或二级检修。但于使用前必须分别施行一级或二级检修。
第23条
新造或施行三级四级检修及行走装置曾经解体检修之客货车,得施行试运转。
第24条
新造或施行四级检修之客、货车于试运转完毕,视为已经施行三级检修,三级检修完毕视为已施行一级检修及二级检修。
第25条
试车完毕后应填具试车报告,其格式由铁路机构定之。
第11条
机车停用规定如下:
一、第一种:依配置运用情形或性能不适于营运停用未满三个月者。
二、第二种:因修理或待料停用三个月以上者。
三、滞留车:因前二款以外之原因停用者。
第12条
机车停用期间,得不实施定期检修。
第13条
机车停用期间,应依下列规定施行适当之处理:
定期检修分为四级,各级检修重点如下:
一、一级检修:指整备检修,按客、货车使用状况,在规定期间内,就下列项目之状态及作用,由外部施行之检修。
(一)行走装置。
(二)轫机装置。
(三)连结装置。
(四)电气装置。
(五)空气调节装置。
(六)供水装置。
(七)车内各种设备。
(八)车架及转向架。
(九)车身。
二、二级检修:指局部检修,按客货车使用状况于规定期间内,就下列项目之状态及作用施行之检修。
第7条
高速铁路机车之定期检修各级周期得由铁路机构视车种型式、车况及使用情形拟定检修周期,报请铁路监理机关(构)核定,其各级检修周期不适用前条之规定,惟最长不得超过下表之规定:
前项表列公里数及使用期间以先到者为施行期间,使用期间得扣除停用及滞留日数。
第8条
机车定期检修之各级检修项目由铁路机构订定,并报请铁路监理机关(构)备查。
四、四级检修:对车体、转向架及一般机件施行全盘拆卸分解检修与调整,并对各重要机件施行重整之检修。前项所订各级检修,应按其检修周期施行。
第6条
机车之定期检修各级周期得由铁路机构视车种型式、车况及使用情形拟定检修周期,报请铁路监理机关(构)核定,其各级检修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下表之规定:
前项表列公里数及使用期间以先到者为施行期间,使用期间得扣除停用及滞留日数。
第9条
机车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施行临时检修:
一、发生事故者。
二、发生故障或有故障之虞者。
三、其他认有检修之必要者。
第10条
机车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施行试车:
一、施行三级检修以上之检修者。
二、施行临时检修时认有必要者。
三、其他因故障查修认有试车之必要者。
依前项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试车者,以铁路机构确认试车良好时为检修完毕日期。
第3条
机车检修,分为定期检修及临时检修两种。
前项之检修,应作成检修纪录并签名,备供主管机关检查。检修记录应保管期限为一、二、三级检修三年,四级检修十二年。
第4条
机车之定期检修分为四级,其各级检修工作重点如下:
一、一级检修:以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就有关行车主要机件之状态及作用施行检修。
二、二级检修:以清洗、注油、测量、调整、校正、试验,用以保持动力、传动、行走、轫机、集电设备、仪表等装置动作圆滑、运用状态正常之检修或局部拆卸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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