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追踪管理制度
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23a037f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07.png)
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1.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薄,如实填写围产儿出生缺陷等级表每
月定期上报。
2.分娩室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在24小时内报告本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
人,并做好表、卡、册的原始登记。
3.一旦发现并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
况下注意收集出生缺陷病例或疑似病例照片。
4.无法确诊的报告科负责人,在24小时内组织上级医院妇产医师及
新生儿医师会诊。
5.已经确诊的出生缺陷儿告知家属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或治疗纠
正。
6.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不错报、漏报或迟报。
出生缺陷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出生缺陷诊断质量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03c1a72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2b.png)
出生缺陷诊断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严重影响儿童的生存和生活质量,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
为了提高出生缺陷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母婴健康,特制定本出生缺陷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出生缺陷诊断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相关的诊断技术和设备。
三、诊断质量目标1、提高出生缺陷的早期诊断率,减少漏诊和误诊。
2、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后续的治疗和干预提供科学依据。
3、缩短诊断时间,提高诊断效率,减少患者等待和焦虑。
四、诊断人员资质要求1、从事出生缺陷诊断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遗传学、影像学、病理学等。
2、必须取得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能力,能够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五、诊断技术和设备管理1、医疗机构应配备先进、准确、可靠的出生缺陷诊断技术和设备,如超声诊断仪、染色体分析设备、基因检测设备等。
2、定期对诊断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3、严格遵守诊断技术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标准,确保诊断结果的可靠性。
六、诊断流程管理1、接诊医务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史、家族史、孕期保健情况等,为诊断提供必要的信息。
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肺听诊等。
2、实验室检查根据患者的情况,合理选择实验室检查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生化检查、致畸病原体检测等。
严格遵守实验室检查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标准,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3、影像学检查对于需要进行超声检查的患者,应选择合适的检查时机和检查部位,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检查。
对超声图像进行仔细分析和判断,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遗传学检查对于疑似遗传性出生缺陷的患者,应进行染色体分析、基因检测等遗传学检查。
严格遵守遗传学检查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确保检查结果的可靠性。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出生缺陷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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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医院临床医务制度三甲评审复评审修订版资料目录: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出生缺陷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一制定目的为落实《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妇幼健康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二适用范围全市医疗保健机构三主要内容1各医院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妇幼信息人员负责院内妇幼健康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2医院内部与妇女儿童出生、死亡、出生缺陷、母婴阻断、两癌筛查、叶酸发放有关的科室(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急诊室、病案室、内科、外科、检验科、妇女保健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娩登记簿、死亡登记簿及报告卡、出生缺陷登记薄及报告卡、放弃治疗登记薄及报告卡、母婴阻断咨询登记簿、三病检测阳性登记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登记簿、两癌筛查花名册、异常病例登记簿及阳性个案登记卡、叶酸发放登记簿。
3医院内发生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母婴阻断、两癌筛查、叶酸发放应做好相关登记并及时上报本院相应的负责科室,并于每月初3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上报所在的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区级保健机构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上报至市级妇幼保健院。
4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利用妇幼信息例会,根据家庭地址将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放弃治疗报告卡(漏报线索)返给乡镇妇幼人员,乡镇妇幼人员认真核实后于一周内返给区级妇幼保健院。
5发生于院外的死亡由所属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中心的妇幼保健信息人员负责调查核实,并上报至区级妇幼保健院。
6报送时限要求:1住院分娩月报于4日前报送,2.叶酸、两癌、母婴阻断月报于5日前报送;3.叶酸、两癌季报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4.出生缺陷资料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报送。
四参考文献1《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3—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3—2030年)》2关于印发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统计调查制度等八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3]184号)3《省妇幼卫生监测报告工作手册》4《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使用手册》5《关于印发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沪卫妇幼字(2023)2号)6《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通知》(沪卫妇幼字(2023)4号)7《中国出生缺陷监测系统疑难和微小畸形报告指南》(试用版2012)8《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制定目的1为获得准确、可靠并能反映本市主要出生缺陷基本信息;2动态观察主要出生缺陷发生情况;3为制定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及评价干预效果提供依据;4为政府部门制定预防出生缺陷的卫生决策提供依据。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2fe2cd5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35.png)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03•【字号】深卫基妇发[2008]40号•【施行日期】2008.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卫基妇发[2008]40号)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及有关医疗保健单位:为了探讨我市出生缺陷的影响因素,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提供依据,根据《深圳市预防出生缺陷项目工作方案》(深卫基妇发[2007]38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二○○八年九月三日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根据《深圳市预防出生缺陷项目工作方案》,结合深圳市出生缺陷监测情况,以及疾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分病种进行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研究,探讨该类出生缺陷的影响因素,分析影响出生缺陷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提供依据,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一、调查方法、对象及范围(一)调查方法采用1∶1配对的病例对照研究,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用统一调查表,对患儿和配对健康新生儿的母亲分别进行面对面地询问,并由调查员填写调查表。
(二)调查范围根据出生缺陷监测不同病种发生率的排序情况确定调查范围。
(三)病例的确定根据出生缺陷不同病种的确诊标准确定,主要来源于在妇科病房病理性引产时发现;在产科住院分娩时发现;在新生儿科住院时发现;出生缺陷监测数据等。
(四)对照的选择选择与病例同性别、在同一医院出生、母亲本次妊娠末次月经时间前后相差在1个月以内的健康新生儿作为对照。
(五)病例和对照的登记将在本项目点分娩的确诊出生缺陷胎儿及围产儿(围产儿包括活产、死胎、死产)登记在册,同时依据母亲的末次月经时间推算对照新生儿的出生日期范围,将符合条件并接受调查的健康新生儿登记。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7篇)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7篇)](https://img.taocdn.com/s3/m/5255d7e2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d2.png)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一、凡发现出生缺陷必须由妇保医生填写“出生缺陷登记表”。
二、填报范围。
出生时有一种以上缺陷的围产儿,均属填报范围。
三、报告时间及程序。
填表单位每月必须将登记表报县妇幼保健所。
四、力争缺陷儿留影。
五、凡上报的出生缺陷登记表必须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查核对,做好登记,年终对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县妇幼保健所。
六、做到不迟报、不漏报,否则按院纪处理。
第二篇: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报告制度1、孕产妇死亡,科室必须及时汇报,由医院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死亡病例讨论。
孕产妇死亡由医院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死胎、死产、活产新生儿死亡按照市卫生局有关规定,科室如实填报告卡,经医院审核上报。
3、出生缺陷由科室填具报告卡,经医院审核上报。
4、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卡由专人负责。
5、医院定期分析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及时调整工作。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二)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及处理制度一、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簿,如实填写围产儿出生缺陷登记表每月定期上报。
二、分娩室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在____小时内报告本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表、卡、册的原始登记。
三、一旦发现并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____意收集出生缺陷病例或疑似病例照片。
三、无法确诊的报告科负责人,在____小时内____院科两级及新生儿医师会诊.四、已经确诊的出生缺陷儿告知家属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或治疗纠正。
五、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不错报、漏报或迟报。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三)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及处理制度一、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簿,如实填写围产儿出生缺陷登记表每月定期上报。
二、分娩室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在____小时内报告本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表、卡、册的原始登记。
三、一旦发现并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出生缺陷病例或疑似病例照片。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2篇)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2篇)](https://img.taocdn.com/s3/m/fd71bf67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f0.png)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一、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表,如实填写围产儿出生缺陷登记表,并每月定期上报。
二、分娩室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在____小时内报告本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
三、一旦发现并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出生缺陷病例或疑似病例照片。
四、无法确诊的报告科负责人,在____小时内组织上报医院妇产医师及新生儿医师会诊.
五、已经确诊的出生缺陷儿,应告知家属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或治疗纠正。
六、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不错报、漏报或迟报。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2)
是一种旨在收集、记录和分析新生儿出生缺陷信息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提供全面的出生缺陷数据,以便评估和监测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趋势和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通常由卫生部门或相关机构负责运行和管理。
在该制度下,出生缺陷的信息由医疗机构、医生、公民和其他相关方向有关机构报告。
报告的内容通常包括婴儿的基本信息,如性别、出生日期、患病地区等,以及出生缺陷的具体情况,如类型、严重程度和相关因素等。
通过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政府和卫生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到出生缺陷的分布和趋势,以有效规划和实施预防和干预措施。
此外,该制度还可以促进出生缺陷的研究,提高对出生缺陷的认识和理解,推动相关科学研究和政策的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应保护患儿和其家庭的隐私权,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同时,该制度应建立有效的数据管理和分析机制,确保报告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并及时向相关机构和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出生缺陷筛查工作规章制度
![出生缺陷筛查工作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a7055b7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fd.png)
出生缺陷筛查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和干预出生缺陷,提高新生儿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保障国家人口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出生缺陷筛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医疗机构、公共卫生部门、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出生缺陷筛查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保密的原则,保护受检者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出生缺陷筛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
第五条国家将加大对出生缺陷筛查工作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经费、技术、人力等支持。
第六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出生缺陷筛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其顺利开展。
第二章出生缺陷筛查的对象和范围第七条出生缺陷筛查的对象为新生儿及其家庭,包括出生后0-7天内出生的新生儿。
第八条出生缺陷筛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肾脏病、唇腭裂、先天性白内障等多种先天性疾病和畸形。
第九条对于存在遗传或环境因素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的高风险家庭,应该进行有针对性的出生缺陷筛查。
第十条出生缺陷筛查应当及时、全面、准确,保证筛查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出生缺陷筛查的方式和方法第十一条出生缺陷筛查可以采用初筛和继续筛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初筛主要以新生儿的常规体格检查和相关检测指标为主,用于检测新生儿是否存在明显的异常。
第十三条继续筛查主要是对初筛结果阳性的婴儿进行进一步检查和诊断,以明确是否真实存在出生缺陷。
第十四条出生缺陷筛查的方法和技术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出生缺陷筛查结果的处理和管理第十五条出生缺陷筛查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家庭,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干预措施。
第十六条对于确诊存在出生缺陷的新生儿,应当及时安排专业治疗和康复,保障其生存和发展。
第十七条出生缺陷筛查结果涉密信息的管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受检者的隐私权。
第五章出生缺陷筛查工作的质量评估和监督第十八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出生缺陷筛查工作的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对筛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深圳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
![深圳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c646c6d4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b2.png)
深圳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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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三篇)
![2024年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1308572c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35.png)
2024年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及管理规程一、设立新生儿出生缺陷记录系统,确保围产期出生缺陷信息的月度定期上报准确无误。
二、凡在分娩过程中发现的出生缺陷婴儿,需在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具体时间)向本部门出生缺陷监测主管报告,并完成相关记录簿、卡片的原始记录工作。
三、对于确诊的出生缺陷或残疾儿童,须在取得家属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及时收集病例图片资料。
四、对于无法确定的病例,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科室负责人,由其在规定时间内启动院内及科内两级,以及新生儿科医师的会诊程序。
五、强化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以防止错误报告、遗漏报告或延迟报告的情况发生。
2024年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二)一、设立新生儿出生缺陷记录系统,确保每月定期上报围产期出生缺陷报表的真实性。
二、分娩科室在发现出生缺陷婴儿后,需在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将情况报告给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进行原始数据的详细记录。
三、对于确诊的出生缺陷或残疾儿童,经家属知情同意后,应收集相关病例图片资料,以备后续分析与参考。
四、若遇到无法确诊的情况,应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上级医院的妇产科医师及新生儿科医师进行远程会诊。
五、已确诊的出生缺陷婴儿,应及时通知家属前往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更深入的诊断或治疗措施以纠正缺陷。
六、强化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确保准确无误地进行病例报告,避免错报、漏报或迟报的情况发生。
2024年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三)一、设立新生儿出生缺陷记录系统,确保每月定期上报围产期出生缺陷报表的真实性。
二、分娩科室在发现出生缺陷婴儿后,需在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将情况报告给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进行原始数据的详细记录。
三、对于确诊的出生缺陷或残疾儿童,经家属知情同意后,应收集相关病例图片资料,以备后续分析与参考。
四、若遇到无法确诊的情况,应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上级医院的妇产科医师及新生儿科医师进行远程会诊。
五、已确诊的出生缺陷婴儿,应及时通知家属前往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更深入的诊断或治疗措施以纠正缺陷。
出生缺陷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出生缺陷诊断质量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f85c75c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7c.png)
出生缺陷诊断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出生缺陷不仅对新生儿的健康和生命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为了提高出生缺陷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母婴健康,特制定本出生缺陷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二、诊断团队资质要求(一)诊断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在本专业领域工作一定年限。
2、经过系统的出生缺陷诊断培训,熟悉常见出生缺陷的临床表现、诊断方法和处理原则。
3、定期参加相关的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二)超声诊断人员要求1、具备超声诊断专业的资质,熟练掌握胎儿超声检查技术。
2、能够准确识别胎儿的结构异常,对复杂病例能够提出合理的诊断建议。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要求1、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和技术职称。
2、严格按照实验室操作规程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诊断设备与环境管理(一)诊断设备的配备1、配备先进的超声诊断设备、染色体分析设备、基因检测设备等。
2、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二)诊断环境要求1、诊断室应保持安静、整洁、舒适,温度和湿度适宜。
2、具备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诊环境。
四、诊断流程规范(一)产前筛查1、孕妇在孕期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产前筛查,包括血清学筛查、超声筛查等。
2、对筛查结果进行评估,对于高风险孕妇及时转诊进行进一步的诊断。
(二)产前诊断1、详细询问孕妇的病史、家族史、孕产史等。
2、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超声检查,必要时进行染色体检查、基因检测等。
3、对诊断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给出明确的诊断意见。
(三)产后诊断1、新生儿出生后,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及时发现外观可见的出生缺陷。
2、对于疑似存在内在缺陷的新生儿,进行相应的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
五、诊断质量控制(一)内部质量控制1、定期对诊断医师的诊断水平进行评估,通过病例讨论、业务考核等方式提高诊断能力。
2、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室内质量控制,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出生缺陷监测与报告制度
![出生缺陷监测与报告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7c53705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dbfcb5d.png)
出生缺陷监测与报告制度概述出生缺陷监测与报告制度是指一套用于监测和报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体系。
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报告出生缺陷,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预防和管理这些缺陷。
监测程序出生缺陷监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高级监测:通过医疗机构对新生儿进行详细的体检和检测,以识别潜在的出生缺陷。
2. 记录和报告:医疗机构将发现的出生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报告给相关部门或组织。
3. 统计和分析:相关部门或组织将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以评估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和趋势。
4. 风险评估:根据统计和分析的结果,对出生缺陷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管理建议。
报告机制出生缺陷报告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强制报告:医疗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士对发现的出生缺陷必须强制性地进行报告。
这确保了及时收集和汇总有关缺陷的数据,并促进了对缺陷的全面了解。
2. 保护隐私:在报告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机密信息的安全。
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来保护数据的安全性。
3. 信息共享: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可以及时共享和交流关于出生缺陷的信息。
这有助于提高预防和管理缺陷的效率和准确性。
相关挑战在实施出生缺陷监测与报告制度时,可能会面临以下挑战:1. 法律合规: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是确保监测和报告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因素。
需要确保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具备可行性,还要符合相关隐私和人权保护的要求。
2. 数据准确性:保证从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士收集的数据准确可靠是出生缺陷监测与报告制度的关键。
应建立相应的数据验证和审核机制,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资源投入:监测和报告制度需要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
相关机构和部门应做好资源规划和分配,以确保监测和报告工作的可持续运行。
结论出生缺陷监测与报告制度对于预防和管理出生缺陷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有效的监测程序和报告机制,可以及时识别和报告出生缺陷,提高预防和管理的效果。
2024年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二篇)
![2024年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二篇)](https://img.taocdn.com/s3/m/e8a72399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96.png)
2024年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一、凡发现出生缺陷必须由妇保医生填写“出生缺陷登记表”。
二、填报范围。
出生时有一种以上缺陷的围产儿,均属填报范围。
三、报告时间及程序。
填表单位每月必须将登记表报县妇幼保健所。
四、力争缺陷儿留影。
五、凡上报的出生缺陷登记表必须进行完整性、准确性____核对,做好登记,年终对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县妇幼保健所。
六、做到不迟报、不漏报,否则按院纪处理。
第二篇: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报告制度1、孕产妇死亡,科室必须及时汇报,由医院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死亡病例讨论。
孕产妇死亡由医院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死胎、死产、活产新生儿死亡按照市卫生局有关规定,科室如实填报告卡,经医院审核上报。
3、出生缺陷由科室填具报告卡,经医院审核上报。
4、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卡由专人负责。
5、医院定期分析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及时调整工作。
2024年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类对于生育健康婴儿的关注也越来越多。
在2024年,全球各国纷纷开始推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以确保新生儿的健康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目标、具体措施等方面探讨2024年出生缺陷报告制度的实施。
一、制度背景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在出生时或出生后不久,由于遗传因素、环境因素或两者的综合作用而导致的身体和智力上的缺陷。
出生缺陷在全球范围内都存在,并对个体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了提前预防和处理出生缺陷问题,各国逐渐推行了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二、制度目标出生缺陷报告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提供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了解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原因和趋势,为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制定预防和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通过及时报告和审议,可以更好地提供婴儿的健康教育和康复服务,提高婴儿健康的发展水平。
三、具体措施1. 出生缺陷报告的范围和时限:制定标准的出生缺陷定义,明确纳入报告范围的缺陷类型和程度。
出生缺陷诊断报告制度
![出生缺陷诊断报告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ee417be336c1eb91b375d91.png)
出生缺陷诊断报告制度
一、相关科室应当认真做好本单位围产儿及出生缺陷儿情况登记,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由信息科汇总报告辖区妇幼保健院。
二、产科、儿科、儿外科、皮肤科、B超室等相关科室对发现的
出生缺陷应根据出生缺陷的临床特征进行诊断,对体表可见的或非体表可见的出生缺陷,应根据出生缺陷的描述要点详细描述记录并填写《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或者出生缺陷线索登记表上报,对不能确诊的病例应提交辖区妇幼保健院,由保健院提交本地区出生缺陷专家组进行讨论诊断。
三、妇幼健康信息工作小组按时进行活产儿、围产儿及出生缺陷
的查漏补漏质量控制。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2篇)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2篇)](https://img.taocdn.com/s3/m/aa62a75e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4dad76b.png)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一、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表,如实填写围产儿出生缺陷登记表,并每月定期上报。
二、分娩室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在____小时内报告本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
三、一旦发现并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出生缺陷病例或疑似病例照片。
四、无法确诊的报告科负责人,在____小时内组织上报医院妇产医师及新生儿医师会诊.五、已经确诊的出生缺陷儿,应告知家属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或治疗纠正。
六、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不错报、漏报或迟报。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2)是指一种对新生儿出生缺陷进行统一报告和监测的制度。
该制度通常由政府或相关机构负责实施,并要求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发现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时必须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收集全面的、准确的出生缺陷数据,以便进行统计分析、监测趋势和制定预防措施。
通过建立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可以帮助政府和卫生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以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和改善相关人群的生活质量。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报告对象:包括所有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报告,不论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如何,包括先天性遗传缺陷、脑功能障碍、身体畸形等。
2. 报告范围:要求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发现新生儿出生缺陷时必须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包括提供详细的个案信息如婴儿出生信息、缺陷类型、家族病史等。
3. 报告流程:规定了报告的时间、方式和内容,通常需要医疗机构或医生在一定的时间内将相关信息报送给政府或相关机构,并由其负责统一的数据分析和监测工作。
4. 数据分析和利用:收集到的数据将用于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并为制定预防优生政策、提供医疗服务和相关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各国政府了解和关注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新生儿健康的关注和保障,并通过采取合适的干预措施,提高婴儿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追踪管理制度
![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追踪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756754c58fafab069dc026f.png)
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追踪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状况及干预情况研究,监测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变化趋势、出生缺陷儿的生存情况,评价出生缺陷干预项目的有效性,建立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追踪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深圳市出生缺陷监测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保证出生缺陷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动态观察主要出生缺陷发生情况,为制定深圳市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及评价干预效果提供依据。
二、报告对象凡在深圳市引产(无论孕周大小)或出生(0-1岁)的缺陷儿均需报告。
三、报告内容在深圳分娩的0-1岁婴儿以及引产胎儿在出生时存在的体表、内脏结构异常以及染色体异常、遗传代谢性疾病等。
主要报告属于国际疾病分类ICD10编码中先天异常的Q编码以及胎儿畸形的O编码的疾病,畸形报告标准参考《中国出生缺陷监测系统疑难和微小畸形报告指南》。
同时报告出生缺陷的结局以及可疑危险因素。
四、报告机构全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五、报告管理(一)深圳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制定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维护妇幼信息系统,开展质量控制和资料统计分析,收集国内外出生缺陷信息资料,定期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出生缺陷信息分析和质量控制报告。
(二)各区(新区)妇幼保健机构根据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方案,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核查辖区各级医疗机构报告的出生缺陷,进行资料分析、质量控制和上报工作。
(三)首次诊断出生缺陷的各级医疗机构为出生缺陷报告责任单位, 经治医生填报《深圳市出生缺陷儿报告卡》(附件1), 按照ICD10编码的诊断进行上报。
无法确诊的,报告科室负责人,并及时组织会诊及讨论。
各级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和上报工作,建立首诊报告、登记、核对、自查制度,并按规定及时报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范文(4篇)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范文(4篇)](https://img.taocdn.com/s3/m/d7a4fb2b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b4.png)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范文目录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三、定义及解释四、责任与义务五、报告流程及步骤六、核实与调查七、报告审核与反馈八、保密与隐私九、制度宣贯和培训十、监督与违纪处理十一、附则一、制度目的为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统计和报告出生缺陷数据,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监测体系,提高出生缺陷预防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出生缺陷报告工作。
三、定义及解释1. 出生缺陷:指新生儿在生育过程中或出生后初期存在的、有损于身体结构和功能正常发育的异常状态或缺失。
2. 出生缺陷报告:指将出生缺陷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或机构。
3. 报告单位:指应当进行出生缺陷报告的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
4. 监测机构:指负责收集、统计和分析出生缺陷数据的机构。
四、责任与义务1. 报告单位的责任与义务:(1) 出生缺陷的发现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给上级报告单位;(2)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监测机构报告出生缺陷情况;(3) 报告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健康教育和预防工作。
2. 监测机构的责任与义务:(1) 负责收集、统计和分析全区域的出生缺陷数据;(2) 监测机构应当确保报告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3) 监测机构应当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出生缺陷情况。
五、报告流程及步骤1. 出生缺陷的发现单位发现出生缺陷后,应当立即将情况报告给上级报告单位。
2. 上级报告单位收到报告后,应当统一进行核实,并向监测机构报告。
3. 监测机构收到报告后,进行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
4. 监测机构将报告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并组织制定出生缺陷防控措施。
六、核实与调查1. 上级报告单位发现有关出生缺陷情况需要核实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核实并调查。
2. 上级报告单位可以派遣工作组或委托有关专家进行核实和调查工作。
七、报告审核与反馈1. 监测机构收到报告后,应当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
2. 审核通过的报告结果将及时反馈给上级报告单位,同时将统计分析结果向上级部门汇报。
医院出生缺陷管理工作制度【医院妇产科管理制度】
![医院出生缺陷管理工作制度【医院妇产科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1e85a267cd184254a353522.png)
医院出生缺陷管理工作制度
一、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均为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各医院必须指定人员负责该项工作,严格按《出生缺陷检测实施方案》规定开展工作。
二、市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发现出生缺陷儿童时应及时填写《出生缺陷报告卡》,对缺陷儿童(包括缺陷部位)进行拍照,1周
内上报妇计中心基层科。
三、乡镇卫生院发现出生缺陷儿童时应及时填写《出生缺陷报告卡》,对缺陷儿童(包括缺陷部位)进行拍照,按月上报妇计中
心基层科。
四、妇计中心基层科出生缺陷管理工作负责人员接收报表后必须进行审核,再报主管领导审核合格后,由负责人员进行网络上报。
五、妇计中心基层科及时将全市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包括发生率、发生顺位统计完整,存档备案。
年终结束后进行全年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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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追踪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 年)》,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状况及干预情况研究,监测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变化趋势、出生缺陷儿的生存情况,评价出生缺陷干预项目的有效性,建立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追踪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深圳市出生缺陷监测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保证出生缺陷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动态观察主要出生缺陷发生情况,为制定深圳市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及评价干预效果提供依据。
二、报告对象
凡在深圳市引产(无论孕周大小)或出生(0-1 岁)的缺陷儿均需报告。
三、报告内容
在深圳分娩的0-1 岁婴儿以及引产胎儿在出生时存在的体表、内脏结构异常以及染色体异常、遗传代谢性疾病等。
主要报告属于国际疾病分类ICD10编码中先天异常的Q编码以及胎儿畸形的0编码的疾病,畸形报告标准参考《中国出生缺陷监测系统疑难和微小畸形报告指南》。
同时报告出生缺陷的结局以及可疑危险因素。
四、报告机构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五、报告管理
(一)深圳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制定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维护妇幼信息系统,开展质量控制和资料统计分析,收集国内外出生缺陷信息资料,定期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出生缺陷信息分析和质量控制报告。
(二)各区(新区)妇幼保健机构根据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方案,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核查辖区各级医疗机构报告的出生缺陷, 进行资料分析、质量控制和上报工作。
(三)首次诊断出生缺陷的各级医疗机构为出生缺陷报告责任单位, 经治医生填报《深圳市出生缺陷儿报告卡》(附件1), 按照ICD10 编码的诊断进行上报。
无法确诊的,报告科室负责人,并及时组织会诊及讨论。
各级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和上报工作,建立首诊报告、登记、核对、自查制度,并按规定及时报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四)对于存在器官、结构异常的出生缺陷儿,应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对缺陷部位进行拍摄。
拍摄时尽量暴露缺陷部位,缺陷旁边应放置米尺,并注明诊断、住院号、出生日期、来源医院、产母姓名等。
(五)对产前诊断的病例应在出生后予以确诊上报。
六、报告方式
各医疗机构对深圳出生经确诊的缺陷儿(包括治疗性引产的出生缺陷病例),有妇幼信息系统的应及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无妇幼信息系统的应及时填报《深圳市出生缺陷儿报告卡》,并于每月5 日前上
报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由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录入妇幼信息系统。
七、追踪管理
(一)产前筛查机构应对具有胎儿先天性缺陷高风险的孕妇及时转诊,并录入信息系统,做到专案管理、追踪访视。
(二)产前诊断机构应对确诊阳性病例进行登记(附件2),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对妊娠结局进行追踪、干预。
(三)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应对遗传代谢性疾病、先天性听力障碍确诊阳性病例进行登记、录入,做到追踪、干预。
(四)儿保科(或儿科)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儿童保健医师在儿童系统保健过程中应加强婴幼儿出生缺陷的筛查、转诊,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对缺陷儿建立档案(附件3),必要时转诊,做
好追踪随访。
八、质量控制
(一)出生缺陷报告质控制度出生缺陷的上报要避免主要畸形的漏报、微小畸形的过度上报,错误的诊断和分类。
每月由专职妇幼信息人员查阅病案室所有诊断中含Q 编码以及胎儿畸形的引产病历,核对新生儿/ 引产儿记录、出院记录、细胞学病理学报告、病理报告等相关病历资料,产科分娩登记本。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纳入深圳市妇幼卫生年度评估考核内容。
(二)出生缺陷报告自查制度每月由医院产科、新生儿科、超声、检验等与出生缺陷报告有关的科室进行自查,对上一个月出生缺陷儿逐个进行确诊;检查原始登记表、卡、册是否完整,有否错项,有否漏
报, 做好自查记录。
(三)出生缺陷报告评审制度每季度由医院出生缺陷监测小组负责人组织相关科室,评审上一季度的院内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
每半年由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市级出生缺陷诊断专家对全市出生缺陷疑似病例进行讨论,及时发现问题,提高出生缺陷诊断准确率,提高全市出生缺陷监测水平。
九、信息保存和利用
(一)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应由专人负责出生缺陷监测资料管理工作,资料应按照年限分类保管。
(二)出生缺陷监测资料管理应遵从保密原则,不得向外界和非相关人员透露任何患者信息。
(三)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出生缺陷数据情况的对外发布,未经许可,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数据。
附件:1.深圳市出生缺陷儿报告卡
2.深圳市产前诊断结局追踪登记表
3.深圳市活产缺陷儿随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