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会议目的和任务联席会议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制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和规划;2.提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改进意见和建议;3.配合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4.协调相关部门资源,促进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5.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培训和宣传工作;6.解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会议组成和机构设置1.会议组成联席会议由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业协会代表、专家学者以及社会组织代表等共同组成。
2.机构设置(1)组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联席会议主要负责人,负责会议组织、主持会议、协调会议成员关系等工作。
(2)办公室:由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记录等工作。
(3)专题工作组:根据具体需要设立,负责研究、落实会议议题相关事项。
三、会议运作机制1.定期会议根据实际需要,联席会议每半年或每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
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2.临时会议有需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组长决定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
3.议题确定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成员提出,由办公室审核后列入议程。
联席会议主要讨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和规划,解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资源等。
4.权威决策联席会议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划作出研究、意见和建议,但权威决策权仍由相关政府机构承担。
5.会议成员义务会议成员应积极参加会议,按时提供与会议议题相关的信息和意见。
对于会议任务的落实,会议成员应履行各自的职责,配合完成工作。
6.会议协同机制联席会议协同机制旨在促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协同和合作,确保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互相衔接。
会议成员应积极配合会议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交流信息。
四、工作保障和监督1.办公经费联席会议的经费由所在地政府统筹安排。
流动性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流动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加强流动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流动性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2.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优化流动人口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4. 加强流动人口教育与培训,提高流动人口素质,促进其融入当地社会。
三、工作内容1. 组织架构与职责(1)成立流动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流动性管理工作。
(2)明确各部门职责,包括流动人口办公室、公安、劳动保障、卫生、教育等部门。
2. 政策法规宣传(1)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流动人口管理政策法规。
(2)开展流动人口普法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
3. 流动人口登记与核查(1)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登记制度,确保流动人口信息准确、完整。
(2)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核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动态。
4. 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1)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
(2)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5. 流动人口教育与培训(1)开展流动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2)开展流动人口文明素质培训,促进其融入当地社会。
6. 信息化建设(1)建设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
(2)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流动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大投入(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流动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流动性管理工作,形成合力。
3. 强化监督考核(1)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2)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3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二、服务对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口:1. 在本地区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2. 未在本地区注册户籍的流动人口;3. 在本地区从事就业或经商的流动人口;4. 在本地区求学的流动人口;5. 其他需要服务支持的流动人口。
三、服务内容1. 人口登记管理(1) 对于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进行个人信息登记;(2) 对于未在本地区注册户籍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进行暂住证办理;(3) 对于在本地区从事就业或经商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注册证明,并进行雇佣登记或商户登记;(4) 对于在本地区求学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在校证明,并进行学生登记;(5) 对其他需要服务支持的流动人口,根据情况进行个别登记。
2. 就业服务(1) 提供岗位信息,帮助流动人口找到就业机会;(2) 开展职业培训,提升流动人口的就业技能;(3) 组织就业创业指导,帮助流动人口实现自主创业。
3. 教育服务(1) 提供学校入学咨询和报名指导;(2) 组织教育培训,提升流动人口的教育水平;(3) 提供教育援助,资助有需要的流动人口就读。
4. 医疗服务(1) 提供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指导;(2) 组织健康体检活动,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3) 提供医疗费用补贴和医保代缴服务。
5. 社会保障服务(1) 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社会保障政策,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 提供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福利的咨询和申请服务;(3) 协助流动人口解决因社会保障问题导致的纠纷。
6. 安居服务(1) 提供租赁住房信息和买房指导;(2) 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居住条件,提供居住证办理服务;(3) 协助流动人口解决住房纠纷。
四、服务流程1. 流动人口登记:(1) 咨询登记要求和所需材料;(2) 提供登记表格,并引导流动人口填写;(3) 核实流动人口身份和提供的材料;(4) 办理登记手续,发放登记证明。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7〕4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正文:----------------------------------------------------------------------------------------------------------------------------------------------------关于贯彻《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以下简称《办法》),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办法》的实施是我省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具体举措,更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法制保障。
贯彻实施《办法》,对于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优化流动人口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战略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时期落实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科学化、信息化、社会化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流动人口登记管理范围全市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不包括在市辖区城区范围内跨区居住的人员以及在本县(市)范围内跨乡(镇)居住的人员;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5.26•【字号】南府办[2003]82号•【施行日期】2003.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2003年5月26日南府办[2003]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及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协调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县(区)流动人口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协管员在流动人口管理活动中的工作关系,明确各方的责权利,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细则》。
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的性质、设置及工作职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是县(区)人民政府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管理和提供服务的基层组织。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在县(区)党委、政府、流动人口办的领导和指导下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的设置须充分考虑到辖区流动人口的数量,管理地域的大小以及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一)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原办公地点设在公安派出所的流动人口服务站做如下调整和补充:1、保留原已成立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办公地点由各县(区)根据辖区具体情况设定,原则上要便于管理和方便广大流动人口办事。
2、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原则上按公安派出所管理地域范围设立。
根据管理和工作需要成立新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由县(区)流动人口办提出申请,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流动人口办备案。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社区中的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
流动人口的到来为社区带来了活力和发展机遇,但同时也给社区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为了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区的治安稳定,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1、依法管理原则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社区流动人口进行管理,确保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以人为本原则尊重流动人口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提供人性化服务,促进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的融合。
3、综合治理原则整合社区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形成社区、公安、劳动、计生等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动态管理原则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更新信息,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实时、动态管理。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成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社区民警、计生专干、劳动保障协管员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
4、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区民警负责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登记流动人口的身份信息、办理暂住证、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等。
计生专干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包括查验婚育证明、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等。
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流动人口的劳动就业管理工作,包括提供就业信息、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等。
三、登记管理1、流动人口到达社区后,应在 3 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向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居住登记。
2、出租房屋的房东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 24 小时内,将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报告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
3、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应当对流动人口的身份信息、居住地址、就业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
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方案
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促进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树立良好形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全面掌握我乡流动人口的动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与“统一规范、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全面、准确掌握我乡流动人口现状,不断增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切实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为全乡流动人口创造一个和谐、稳定、有序的创业环境,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和谐发展.二、工作目标全面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管理措施,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逐步实现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力争实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明显改善,社会治安进一步得到净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成立了由乡长XXX任组长,武装部长XXX、党政办主任XXX、综治办主任XXX 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妇女主任、一村两大为成员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由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一名一村两大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干。
同时成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督导组,由乡党委副书记孙杰栋任组长.各村(社区)也要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明确流动人口专干为负责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好对本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
四、职责分工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1、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政策法规、方针政策,拟订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收集城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情况和信息,研究解决新问题;负责管理、培训综合协管员;受理流动人口投诉,督促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工作.管理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负责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协调落实乡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调研总结推介各村(社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经验。
流动人口整治工作计划
一、背景及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人口流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
然而,流动人口在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
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架构成立流动人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公安、民政、住建、卫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流动人口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1. 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动态管理;2. 严厉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3. 加强流动人口消防、卫生等安全管理,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4. 提高流动人口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
四、工作措施1. 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登记(1)开展流动人口普查,全面掌握流动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信息;(2)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动态更新;(3)加强对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的准确性。
2. 强化流动人口治安管理(1)开展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打击行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2)加强流动人口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震慑违法犯罪;(3)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法律意识。
3. 保障流动人口消防、卫生安全(1)加强对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2)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定期开展卫生检查,防止疾病传播;(3)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流动人口消防安全意识。
4. 提升流动人口公共服务水平(1)落实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利;(2)加强对流动人口就业、创业扶持,提高其就业率;(3)完善流动人口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
五、工作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流动人口整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3. 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整治工作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4. 建立流动人口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四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根据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为不断提高推进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____镇流管办代表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此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流管站的工作进行指导。
同时,组织人员培训与信息录入工作。
2.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联席会会议制度,由镇分管计生工作的副镇长牵头,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主要收集此次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的工作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要求。
3.各流管站负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的日常工作。
主要包括宣传动员、信息采集小组的人员组成、采集人数和每个人员的具体选择确定、信息采集的组织、信息倒查、表格审查、建立台账,以及常态化管理等事项。
____镇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
群工办、经发办、派出所等部门落实相关服务与管理工作。
5.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调责任,全面推进“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主责任制,1各用工单位、经营业主要确定人员,积极协助所在村(社区)流管站做好用工人员情况、员工租住情况的信息采集与报送工作,规模主要企业由社区民警协调相关人员采集信息。
6.对流动人口实行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教育,同服务,同管理”四同管理机制,不断增强他们的归宿感,真正从各方面全面融入军乐生活。
7.村(社区)民警和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负责对各村(社区)流动人口的检查与质量考核,指导各村(社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制度1.各流管站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单位、企业、住宅小区、商业店铺、居民小组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包括《房屋基本信息调查表》、《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调查表》和《大型用工单位基本信息调查表》。
2.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发挥实效的原则,各流管站应确定足够数量的信息采集员、信息采集点,除逐户采集信息外,还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流管站或信息采集的联系电话。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区,制定本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确保社区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动态管理,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精细化、精准化。
3. 提升社区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1. 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1)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制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限。
2. 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动态管理(1)全面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流动人口信息准确、完整。
(2)建立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流动人口信息,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实时掌握。
3. 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1)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流动人口法律法规意识,引导流动人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等政策咨询和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实际困难。
(3)开展流动人口文化活动,丰富流动人口精神文化生活,增进流动人口与社区居民的交流与融合。
4. 促进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治理(1)搭建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治理平台,鼓励流动人口参与社区议事、志愿服务等活动。
(2)开展流动人口与社区居民交流互动活动,增进彼此了解,促进社区和谐。
四、工作步骤1. 制定计划阶段(1个月):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2. 宣传发动阶段(1个月):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流动人口法律法规意识。
3. 信息采集阶段(2个月):全面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
4. 管理服务阶段(3个月):为流动人口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等服务,解决实际困难。
5. 治理参与阶段(3个月):搭建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治理平台,开展交流互动活动。
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2.02•【字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2021年10月19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息采集和管理第三章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本市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和管理、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第三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对待、依法管理、融合发展的原则,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四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参与社会事务以及申请常住户口登记的依据。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流动人口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列入市域社会治理考核评价体系。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加强与流动人口的输出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合作交流,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制度,对重大事件和风险实行联防联控。
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南京都市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区域社会治理一体化建设。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流动人口发展,研究制定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政策,指导协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篇一:流动人口管理实施方案东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树立*东贡社区对外的良好形象。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面掌握我镇流动人口的动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镇政府研究制定以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一、按市委的统一要求,东贡社区政府成立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韦发勇担任,副组长段兴国担任,成员为查连波、唐礼来、吴天信、陈天伦、杜定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贡社区,由韦发勇担任办公室主任。
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3.指导、协调、督促各镇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着力提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率、办证率、验证率;4.对流出人口督促办理《婚育证明》,对流动人口查证验证,对无证和计划外生育对象予以处罚。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各种帐、卡、册等台帐,定期统计汇总上报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数据。
5.进行调查研究,培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
6.组织开展各种有利于已婚育龄妇女身心健康的生殖保健等方面服务,努力作好“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一)广泛动员,做好宣传工作。
由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各村、组进行走访并发放传单以此来大力的进行宣传,使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性让每位村民都了解,从中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摸清底数,确立清理整治重点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到各村、组全面进行清理整治。
(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户依法取缔,对住宿登记制度不落实和租住身份不清,来历不明人员的出租户依法处罚,限其整改;(2)对外来人员底数不清,治安秩序混乱的大型集贸市场、施工工地、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旅社等场所,要组织力量集中整顿,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垄断市场、称霸一方的外来流氓恶势力;(3)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清理,打击混迹于其中的流窜违法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学校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流动人口的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流动人口定义本制度所指的流动人口是指在本校就读的,非本校教职工子女,且户籍不在本地的学生。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对所有流动人口子女一视同仁,确保其在教育、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2. 安全原则: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 服务原则: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关注其成长需求。
4. 便利原则:简化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的服务。
四、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各年级组、班主任要积极配合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3. 教务处负责流动人口子女的学籍管理、课程安排和成绩审核等工作。
4. 学生处负责流动人口子女的生活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5. 总务处负责流动人口子女的食堂、宿舍、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1.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入学。
3. 学校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与本地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包括教材、教辅、教学设施等。
六、流动人口子女在校期间管理1. 班主任负责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日常管理,了解其家庭背景、生活状况和学习情况。
2. 教师应关心流动人口子女的学习和生活,关注其心理健康,及时解决其在校期间遇到的问题。
3. 学校定期开展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活动。
4. 学校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如住宿、食堂等。
七、流动人口子女离校管理1. 流动人口子女因故离校,需办理离校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司法局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司法局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蒙办发[2016]98号)和《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蒙办发[2016]99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党政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思路,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人性化、信息化,共建和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优化服务”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新模式,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结合本职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流动人口的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感。
三、工作要求(一)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不同群体对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的需求,将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列入普法规划。
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屋主法制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有效提高流动人口、出租屋主法治意识。
(二)拓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不断拓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援助力度,为流动人口提供及时、有效法律援助,达到应援尽援。
(三)对流动人口中的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其实际居住地的司法所要加强帮教及矫正管理工作,随时联系和掌握流动人口中的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的动向。
认真落实相关规定,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出现,有效预防重新犯罪。
(四)各乡镇司法所积极配合乡镇“流服办”开展的调查登记工作,真正做到“来有登记、走有注销”。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三篇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三篇篇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树立***镇对外的良好形象。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面掌握我镇流动人口的动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镇政府研究制定以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方案:一、按市委的统一要求,***镇政府成立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担任,副组长担任,成员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由担任办公室主任。
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3.指导、协调、督促各镇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着力提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率、办证率、验证率;4.对流出人口督促办理《婚育证明》,对流动人口查证验证,对无证和计划外生育对象予以处罚。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各种帐、卡、册等台帐,定期统计汇总上报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数据。
5.进行调查研究,培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
6.组织开展各种有利于已婚育龄妇女身心健康的生殖保健等方面服务,努力作好“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二、工作步骤(一)广泛动员,做好宣传工作。
由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各村、组进行走访并发放传单以此来大力的进行宣传,使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性让每位村民都了解,从中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摸清底数,确立清理整治重点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到各村、组全面进行清理整治。
(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户依法取缔,对住宿登记制度不落实和租住身份不清,来历不明人员的出租户依法处罚,限其整改;(2)对外来人员底数不清,治安秩序混乱的大型集贸市场、施工工地、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旅社等场所,要组织力量集中整顿,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垄断市场、称霸一方的外来流氓恶势力;(3)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清理,打击混迹于其中的流窜违法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云南省或者在云南省内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居住的人员。
但下列人员除外:(一)在居住地出差、旅游、就医、探亲、访友的;(二)在云南省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三)在昆明市主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
第四条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依法管理、优化服务、保障权益和居住地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流动人口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居住地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各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在当地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流动人口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1 —流动人口应当依照本办法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配合使用.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云南省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以及权益保障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把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八条按照全省统一、互联互通的原则,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充分整合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流动人口社会信息采集等工作。
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由省公安厅牵头组织建设,各有关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第九条县级以上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流动人口随行适龄子女的学前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纳入统一规划和管理。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成府发〔2007〕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和谐成都的要求,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现就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着力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体现管理;坚持流动人口管理与城市综合管理、建设和谐社区有机结合,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三)工作目标。
通过2至3年的努力,各区(市)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严密性得到提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流动有序、管理有效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基础建设(四)强化暂住申报登记。
严格落实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制度,积极开展暂住证核查和出租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暂住登记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的底数等情况,及时发现各类可疑人员,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深化暂住人口证件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以证管人和以房管人相结合的新路子,落实出租房业主、用工单位及有关方面在暂住人口管理方面的责任,防止管理缺位和脱节,提高暂住人口管理的有效性。
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基础建设,严格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聚居辖区和活动场所的管控,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严厉打击混迹在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治安稳定。
派出所服务人口管理制度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人口流动日益频繁,人口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承担着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提高派出所人口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2. 实现人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3. 提高派出所人口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4. 促进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组织机构派出所成立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由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所长担任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派出所人口管理工作。
2. 职责(1)所长:负责派出所人口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人口管理工作计划,审批人口管理工作重大事项。
(2)分管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工作,负责人口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对人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中队负责人:负责所辖区域内人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审核、变更、注销等工作。
(4)人口管理民警:负责人口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包括信息采集、登记、审核、变更、注销等。
四、人口信息管理1. 信息采集(1)户籍人口:采集户籍人口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等。
(2)流动人口:采集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暂住地等。
(3)特殊人群:采集特殊人群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居住地、职业等。
2. 信息登记(1)户籍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对户籍人口进行登记。
(2)流动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
(3)特殊人群: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群进行登记。
3. 信息审核(1)户籍人口:对户籍人口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7•【字号】汉政发〔2012〕54号•【施行日期】2012.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1号),切实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目标任务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流动人口管理格局;适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需要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基本形成,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不断深化;惠及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维权机制不断健全,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预防、控制和打击流动人口犯罪活动的能力不断增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通过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提升政府执政能力,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实现分类管理、精确管控。
(一)“以房管人”。
以出租房屋管理为抓手,落实“谁出租、谁负责”责任机制,明确房屋出租人按规定登记上报承租人信息的职责。
建立旅店业住宿登记和信息查询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管理,及时发现漏管人员,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二)“以业管人”。
坚持“谁用工、谁负责”,推行融治安防范、矛盾调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卫生防疫于一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主责任制,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业主。
由用人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确保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动态情况。
(三)“以证管人”。
加强流动人口登记、居住证办理和查验等工作,做到何时何地流入、流入原因、从业单位、有无犯罪前科和现实表现“五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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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决定、指示和意见;
二、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区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工作困难等,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制定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
五、派出指导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园区(新城、风景区)和相关部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下设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流动人口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意见;
二、起草全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等,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和组织实施;
三、收集掌握各单位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研究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五、跟踪督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落实情况;
六、总结推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经验,做好典型指导工作;
七、编发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简报、文件资料存档、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会同成员单位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指导工作;
八、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