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印制度
病案室病历复印制度
病案室病历复印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服务的推广,病案室的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作为医疗机构中负责管理和归档病历的部门,病案室承载着保护病人隐私、提供医疗信息的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管理病历,病案室病历复印制度应运而生。
一、背景介绍病案室病历复印制度是为了在必要的情况下提供病历的副本,以满足医疗机构内部和外部的需求。
这项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病历的安全性、机密性和完整性,同时方便医院内部各科室、医生及外部机构(如保险公司、法庭等)对患者病历的查阅和复印。
二、复印权限管理1.内部权限管理:医院内部应设立相应的管理规定,明确病历的复印权限。
一般情况下,只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医生和相关部门的特定人员才能具备复印病历的权限。
这些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培训和授权,具备了解和保护病历机密信息的能力。
2.外部权限管理:外部机构或个人需要复印病人病历时,需提供合法合规的授权文件或法律程序。
医院应设立相关流程,确保复印行为合乎法律法规,避免泄露病人隐私。
三、病历复印操作规范1.病案室复印操作规范:病案室的工作人员需按照规范操作流程进行复印。
首先,核实复印人员的身份和权限,确保其具备合法的操作资格。
其次,进行病历的电子化复制,确保复印效果清晰、完整,与原病历一致。
最后,记录复印的时间、操作人员和目的,并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
2.复印材料的处理:复印后的病历副本需妥善保管,并在特定时限后进行销毁。
复印件的保管应住院期间做好归档,出院后可由病人自行领取,或按规定的程序销毁。
四、安全保障措施1.电子化技术应用:应用电子化技术将病历进行数字化存储,减少纸质病历的复印与传递,提高信息安全性。
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入系统进行查看和复印操作,并记录操作轨迹以便追溯。
2.保密措施:病案室应加强员工的保密意识教育,制定保密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保护病人隐私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同时,病案室应设立相应的物理和网络保护措施,加密重要信息,严格限制外部人员的接触。
病案复印(复制)制度
病案复印(复制)制度
一、根据原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经患者(或直系亲属)同意,医院可以为患者及近亲,死亡患者近亲属及代理人、保险机构、公检法机关等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服务。
二、病历资料复印由医院病案科负责办理,并指定专人受理病案资料复印申请。
三、申请病案资料复印时,申请人需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同时需出示相关法定证明材料。
法定证件包括:患者本人需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亲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等);委托人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公检法机构需提供身份证明以及单位介绍信。
四、病案复印申请审核时,审核人员查明病案复印申请人的相关法定证明材料,确认准确无误,接受申请,办理复印。
五、病历资料复印完毕后,病案管理人员将复印内容和页数填入《复印病历登记本》,每月装订建档备查。
六、复印病历资料,经病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加盖病案科印鉴方可有效。
七、未经病案科管理人员复印的病历资料,一律不得加盖医院病案科印鉴。
八、复印病案资料需在患者出院7个工作日之后,到病案科进行复印。
九、根据卫生部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的规定,由医院统一收取。
十、特殊情况由病案科处理执行。
病历复印制度
病历复印制度1. 简介病历复印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内建立一套规范的病历复印流程和管理方法,保障病历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通过建立病历复印制度,可以确保患者病历的隐私得到保护,医疗质量得到提升,并为医疗机构提供法律依据和管理便利。
2. 病历复印的重要性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信息的重要依据,包含了患者的病史、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重要数据。
病历复印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法律依据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患者对自己的病历有查阅和复制的权利,医疗机构有义务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建立病历复印制度,可以为医疗机构提供法律依据,确保患者查阅和复制病历的合法权益。
2.2 医疗质量管理病历是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复印病历可以方便医务人员对治疗方案、疗效评估等进行回顾和总结,进而改进医疗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2.3 传递医疗信息病历的复印可以方便患者转院、就医时提供医疗信息,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重复诊断,提高医疗效率。
同时,也方便不同科室、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进行交流和协作,提高综合医疗水平。
3.1 病历复印流程病历复印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接收复印申请: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窗口或工作人员接收患者的病历复印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2.审核申请:工作人员根据医疗机构的规定,审核患者的病历复印申请是否符合规定,并核实申请人的身份。
3.复印病历:通过专业的设备和操作人员,对审核通过的病历进行复印,并记录复印时间和复印人员。
4.核对复印品:复印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核对复印品是否与原件一致,并签署核对记录。
5.交付复印品:将核对无误的复印品交付给患者或转交给相关科室,同时填写交付记录。
3.2 病历复印管理病历复印管理是指对病历复印流程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管理:医疗机构应对从事病历复印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隐私保护意识。
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和监督,确保其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
规范病例复印管理制度
规范病例复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医疗机构病人的隐私权,规范病例复印管理,避免病例信息泄露,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对病例复印负责的人员。
三、复印权限1. 仅经过培训并获得授权的人员可以进行病例复印操作。
2. 复印权限应设置不同级别,根据人员的工作需要和职责分别授权。
四、复印程序1. 接收复印请求:接收来自临床医生、护士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病例复印请求。
2. 核实病人身份:确认请求复印的病人身份,确保信息保密。
3. 复印操作:根据请求,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复印操作。
4. 检查复印件:对复印件进行检查,确保内容完整准确。
5. 交付复印件:将复印件交付给请求方,并记录复印操作信息。
五、复印文件管理1. 复印件保存:复印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保存,到期后应及时销毁。
2. 复印记录管理:对每一次复印操作进行记录,包括请求方、复印内容、复印时间等信息。
3. 复印件存放:存放复印件的地点应安全可靠,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六、病例信息保密1. 所有涉及病人隐私的信息都应严格保密,未经病人同意不得外传。
2. 复印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避免信息泄露。
七、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依据医疗机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制度变更1. 若有必要修改本制度,应由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后,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制度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对新制度进行培训。
以上为病例复印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相关人员认真遵守,确保病例信息的安全。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负责人反馈。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工作。
二、定义
住院病历复印:指医院住院病历复印工作,包括病历复印、病例归档、病历复查等,为了确保病历安全、准确交付,满足病人和医务人员的有关
需求。
三、住院病历复印原则
(一)以病人为中心,执行优质医疗服务原则。
(二)保护病人的隐私,加强病历安全管理。
(三)准确和快速地完成病历复印,提高工作效率。
(四)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复印质量。
四、住院病历复印流程
1.护士及医务人员登记:病人入院时,护士及医务人员需登记病人信
息及相应的病历,包括入院申请、首次入院记录、治疗及治疗结果以及注
意事项等。
2.病历复印:根据护士及医务人员登记的信息,复印室进行病历复印,病历复印部门有专人负责,必要时可由其他人协助。
3.病例归档:病历复印后,需将病例存档,便于后期查询。
4.病历复查:当病人有重大情况时,需要进行病历复查,相应的负责人需通知病历复印人员进行复查,并确保复查病历完全可读、准确无误。
五、组织管理
1.病历复印人:病历复印人由医务管理部门指定。
妇幼保健院病历复印制度范文
妇幼保健院病历复印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病历复印工作,确保医疗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妇幼保健院内所有临床科室,包括门诊、住院和特殊门诊。
三、病历复印的原则1.根据病人合法合规的请求,保证病人权益的前提下,进行病历复印。
2.保护病人隐私安全,不得将病历泄露给与诊疗无关的人员。
3.重要信息和敏感信息应该进行适当地打码或隐藏。
四、病历复印的申请和接收五、病历复印的操作和流程1.根据病历复印的申请信息,工作人员查询病案室或电子病历系统,核实所需复印的病历资料。
2.工作人员应记录复印日志,包括病历复印的时间、申请人信息、复印数量等相关信息。
3.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必须保证病人的隐私权,不得将病历展示给他人,复印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复印设备和打码器。
4.重要信息和敏感信息应根据需要适当地打码或隐藏,以保护病人的隐私安全。
5.完成复印后,工作人员应将复印件上交给病案室并登记,将原始病历归还给病人或其指定的亲属。
六、病历复印的收费标准1.病历复印的收费标准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确保合理合法。
2.病历复印的收费标准应在明显的位置向病人公示,以避免任何纠纷的发生。
3.病人有权要求出具收费明细,并有权对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
七、病历复印的保存管理1.复印件应妥善保存,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严格控制病历复印件的查阅范围。
2.报废的病历复印件应进行安全销毁,并在销毁过程中记录销毁的时间和数量。
八、病历复印的监督与检查1.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病历复印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病历复印制度的有效执行。
2.对于违反病历复印制度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妇幼保健院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经过妇幼保健院相关部门审批并发布。
以上为妇幼保健院病历复印制度的范文,具体实施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病案归档制度医院病历复印、复制的管理制度电子版
病案归档制度医院病历复印、复制的管理制度电子版第一篇:病案归档制度医院病历复印、复制的管理制度电子版病案归档制度1、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三日内全部回收病案室归档。
2、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
3、在于病人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名。
4、计算机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核对工作。
5、负责病案收集整理,分类,统计,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保持清洁,妥善保管。
医院病历复印、复制的管理制度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2、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3、保险机构;4、公安、司法机关;二、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
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包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7、以上证明材料由医务科进行审核。
三、现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或复制的,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
复印病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方便患者复印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历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病历管理水平。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复印病历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复印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病历的复印第六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病历资料。
第七条患者要求复印病历的,应当向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复印病历的目的。
第八条医疗机构收到患者复印病历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审核。
第九条经审核,患者复印病历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复印:(一)患者本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二)申请复印的病历资料属于患者本人;(三)复印病历资料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
第十条医疗机构复印病历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复印病历资料应当使用医疗机构统一格式的病历复印纸;(二)复印病历资料应当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者病历管理专用章;(三)复印病历资料应当保留病历原件;(四)复印病历资料应当真实、完整、清晰。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复印病历时,应当向患者收取复印费用。
复印费用标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在复印病历时,向患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告知复印病历的目的、范围和注意事项;(二)提供病历复印服务;(三)提供病历复印后的查阅服务。
第三章病历的保管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保管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病历的完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病历丢失、损毁或者泄露:(一)对病历进行安全存放,设置专用的病历柜或者档案室;(二)对病历进行加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查阅;(三)对病历进行备份,确保病历数据的完整性;(四)对病历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一、前言为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病历资料的管理,旨在规范病历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及启封等环节,确保病历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资料包括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患者的就诊、检查、治疗和护理等情况。
2. 纸质病历应当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进行保存,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不少于十五年。
3. 电子病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息安全,防止病历资料丢失、泄露、篡改等。
电子病历的保存期限与纸质病历相同。
4. 医院应当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病历资料的保存管理,建立健全病历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完整。
5. 医院应当定期对病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病历资料的有序存放,便于查阅。
6. 医院应当制定病历资料销毁程序,经审批后方可销毁。
销毁病历资料时,应当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由销毁人员和监销人员签字确认。
7. 医院应当对病历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病历资料的质量。
三、病历书写1. 病历书写要求a.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
b.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伪造、隐匿或销毁。
c. 病历书写中涉及到的日期和时间应当采用公历,精确到分钟。
d. 病历书写应遵循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原则,反映患者的实际病情和诊疗过程。
2. 病历书写内容a. 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计划等。
b. 住院病历应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
c. 特殊检查、治疗和手术应另附同意书,由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目的:为了保障医院病历复印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规范病历复印的流程和管理,保护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病历复印工作,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等。
三、复印人员的要求1.复印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2.复印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复印机的操作和卫生部门有关病历复制的规定。
3.复印人员需遵守医院的保密规定,保护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四、病历复印的申请和审批2.患者或患者家属需提供复印目的和用途的详细说明。
3.病历复印申请需经责任医生或科室主任审批通过。
4.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复印病历,违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五、病历复印的流程1.患者或患者家属提出病历复印申请后,经审批通过,将病历复印申请表交给复印管理员。
3.复印管理员将病历交给指定的复印人员进行复印。
4.复印人员必须在复印过程中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病历的遗失或泄露。
5.复印完成后,复印人员将病历交给复印管理员。
6.复印管理员进行质量检查,保证复印件的清晰度和完整性。
7.复印管理员将复印件装订好,交给申请人。
六、病历复印的保管和销毁1.复印管理员负责病历复印件的保管工作,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2.病历复印件必须妥善存放,防止遗失和损坏。
3.病历复印件的保管期限一般为5年,过期后销毁。
销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七、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相关部门应对本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
3.医院应定期对病历复印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本制度为医院病历复印工作提供了详细的管理流程和要求,确保了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通过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可以提高病历复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效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
医院病历复印工作制度
医院病历复印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病历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病历复印的工作流程、权限、责任及要求,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真实、完整、及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开展医疗活动的科室及部门,以及涉及病历复印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病历复印的含义病历复印是指根据患者的请求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患者的病历资料进行复制的过程。
病历资料包括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治疗记录等。
四、病历复印的工作流程1. 患者或其代理人向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提出病历复印的请求。
2. 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对患者提供的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审核,确认患者或其代理人的身份。
3. 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根据患者的请求,确定需要复印的病历资料范围。
4. 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病历复印,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清晰。
5. 病历复印完成后,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对复印的病历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病历资料的准确性。
6. 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向患者或其代理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并收取相应的工本费。
7. 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对病历复印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保存相关资料。
五、病历复印的权限和责任1. 病历复印的权限(1)患者或其代理人可以申请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
(2)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患者的请求,决定是否提供病历复印服务。
(3)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办理病历复印时,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真实、完整、及时。
2. 病历复印的责任(1)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真实、完整、及时。
(2)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病历复印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配备相应的人员。
(3)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应建立健全病历复印的记录和归档制度,对病历复印情况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保存相关资料。
(4)负责病历管理的部门应根据患者的请求或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提供病历复印服务。
病历查阅(复印)制度
1.医疗机构应通过收集患者、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病历查阅(复印)服务。
2.定期对病历查阅(复印)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
十七、病历查阅(复印)的记录与归档
1.医疗机构应详细记录病历查阅(复印)的相关信息,包括申请时间、申请人、查阅(复印)内容、查阅(复印)目的等,并做好归档工作。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查阅(复印)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查阅(复印)时间、申请人、查阅(复印)内容等信息。
4.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人查阅、复印病历,不免除医疗机构依法保管病历的义务。
五、病历查阅(复印)费用
医疗机构提供病历查阅(复印)服务,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应公示,并向患者或相关人员告知。
2.确保病历查阅(复印)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以备不时之需。
十八、病历查阅(复印)的跨机构协作
1.在跨机构协作中,医疗机构之间应建立病历查阅(复印)的协调机制,确保患者病历信息的共享和利用。
2.跨机构病历查阅(复印)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隐私和数据安全。
十九、病历查阅(复印)的伦理考量
3.通过多种途径向公众普及病历查阅(复印)的知识,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十二、病历查阅(复印)的监管与责任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查阅(复印)的内部监管机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对违反病历查阅(复印)规定的行为,医疗机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病历查阅(复印)工作的监督检查。
2.在涉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特殊情况下,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指令,做好病历查阅(复印)工作。
病案室病历复印制度
病案室病历复印制度
病案室病历复印制度是指病案室对于医院内各科室提出的病历复印申请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病历复印工作的高效运行,并为医疗服务、科研、教学等方面的需求提供支持。
具体的病案室病历复印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复印申请流程:明确复印申请的途径和流程,例如通过书面申请、电子申请或口头申请等方式进行。
2. 复印申请内容:规定申请表格中应详细填写的内容,如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历范围、复印目的等。
3. 复印申请审批:明确复印申请的审批程序,并指定相应的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核和批准。
4. 复印申请限制:规定特殊类型病历的复印限制,例如涉及个人隐私、法律原因或敏感信息的病历等。
5. 复印费用标准:明确病历复印的费用标准,并指定财务部门对费用进行核算和收费。
6. 复印申请回执:对于经批准的复印申请,应发放回执给申请人,确认其病历已复印完毕。
7. 复印质量管理:要求病案室对复印的病历进行质量检查,确
保病历副本与原始病历信息一致。
8. 安全保密措施:要求病案室对病历复印过程中涉及的患者隐私信息进行严格保密,规定复印文件的存储和销毁方式。
9. 统计和分析:要求病案室定期对复印申请进行统计和分析,以评估并改进病历复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病案室病历复印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保障医疗机构的病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并满足其他部门对于病历副本的需求,同时也能加强病历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病历复印制度范文
病历复印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一)目的:为保护病人的个人隐私和医院的合法利益,规范病历复印行为,保障病历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病历复印有关的人员。
三、原则(一)保密原则:病历复印人员须遵守保密的原则,不得将病历内容散布、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二)合法原则:病历复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医疗行业的相关规定,严禁非法复印、篡改病历。
(三)审批原则:病历复印必须经医院相关人员审批,严格控制复印权限,确保复印行为合法、合规。
四、程序(一)申请:病历复印人员向医院相关部门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申请复印病历,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二)审批:医院开设病历复印审批窗口,接收病历复印申请,审核病历复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审批人员根据申请人身份、目的及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批准病历复印申请,审批结论需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申请人。
(三)复印:经过审批批准的病历复印申请,病历复印人员按照复印规范,使用专业的复印设备进行复印,确保复印品的质量和准确性。
复印完毕后,将复印品交予申请人或相关部门。
(四)登记:医院建立病历复印记录登记簿,对病历复印申请及复印情况进行统一记录,包括申请人姓名、复印内容、复印日期、复印人员等相关信息。
五、责任与制约(一)责任:医院相关部门负责对病历复印申请进行审批、管理复印行为,并定期检查复印品的质量和准确性。
病历复印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严禁私自复印、篡改病历。
(二)制约:医院将对严重违反病历复印制度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对涉嫌违法行为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一)病历复印必须按照病人的意愿、合法权益进行,凡涉及病人个人隐私的部分应进行遮盖处理。
(二)复印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复印品的质量。
(三)重要的病历复印申请应抽查复印品,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病历复印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七、总结病历复印制度的实施对保护病人个人隐私和医院的合法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一、概述病历是医疗机构和医生对病患所接受的诊疗、治疗过程进行记录的文件,它对于医生的临床决策、患者的随访和法律纠纷解决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病患权益和医疗机构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
二、病历复印的程序1. 申请复印:病患或合法授权人员向医疗机构提出病历复印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必须明确申请的目的和范围。
2. 审批申请:负责病历复印管理的部门根据申请内容进行审批,确保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保护患者隐私。
3. 付费及确认:病患或合法授权人员在接到申请批准后,根据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费用,并签署确认收据。
4. 复印过程:由专业复印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病历复印,确保复印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5. 核实确认:病患或合法授权人员在收到复印件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复印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如果发现问题。
三、病历复印的要求1. 保密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病患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禁止将病历复印件用于非法用途。
2. 完整性:复印件应当完整、准确地复制原始病历的内容,包括主诉、病史、体检报告、诊断记录、治疗方案等。
3. 清晰度:复印件的文字、图表、图片等应当保持清晰,以确保读取和解读的准确性。
4. 效期管理:每份复印件应当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有效,超过有效期的复印件应当主动销毁,避免信息泄露和滥用。
5. 登记记录:医疗机构应当详细记录每次病历复印的相关信息,包括申请人、复印时间、复印件数量等。
四、病历复印的风险控制1. 核对权限:医疗机构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身份和授权情况,避免信息泄露和滥用。
2. 技术手段:采用安全的网络存储和传输技术,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性。
3. 员工培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和信息保护意识培训,提高病历复印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4. 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病历复印工作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
病历复印管理规章制度
病历复印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为了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部20xx年9月1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病历复印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 72小时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病历复印合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3、保险机构;4、公检法部门。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如为患者本人的,必须提供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2、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签名。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4、申请人如是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死亡证明、近亲属的身份证、能证明与死者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为死者近亲属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身份证、死者近亲属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
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申请人如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执行公务的,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室进行查阅或复印。
病历复印 借阅管理制度
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工作,保护患者隐私,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1. 病历复印由医务部门负责,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向医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 提出申请时,患者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医务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病历复印方式和费用。
3. 医务部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确保病历复印内容准确无误。
4. 病历复印完成后,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未领取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病历借阅1. 病历借阅需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到医院进行,不得转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 在办理病历借阅时,患者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医务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病历借阅方式和费用。
3. 病历借阅时,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需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将病历外借或泄露给他人。
4. 病历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逾期未归还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管理责任1. 医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病历复印借阅工作,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
2. 各科室负责具体的病历复印借阅工作,做好资料整理和管理,确保病历安全和完整性。
3. 本医院负责人对病历复印借阅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服务质量。
第六条处罚规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止使用病历复印借阅服务、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七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通过医院相关程序审批。
2. 对于特殊情况的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具体规定。
3.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本医院。
以上制度经医院负责人审批。
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医院负责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为《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制度》内容,各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执行,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隐私保护。
病历复印制度
病历复印制度
一、本规定,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为依据而制定。
二、患者本人申请复印病历,应当提供患者的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方可复印。
三、患者委托家属(本院医务人员)代理患者复印病历,应提供患者的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所复印的身份证件上签名,方可复印。
四、复印死亡病历,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方可复印。
五、保险机构申请复印和查阅病历,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经医务审批后,方可复印。
六、律师事务所申请复印和查阅病历,应当提供患者的委托书,承办人员的律师证件,经医务科审批后,方可复印。
七、公安、检察、法院确有要求和复印未出院病人的病历的,需经科主任审核同意,报医务科科长60
批准,经病案室备案,盖病案室印章。
八、规定可复印病历的内容:住院志(即人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
院记录、主观病历不能复印。
九、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十、为患者或其代理人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应盖病案室印章。
并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并出具收据。
医院病例复印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病例复印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病例复印工作,保护病人隐私权,防止病例信息泄露,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水平,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科室的电子和纸质病例复印工作。
第三条病例复印应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法规、规章和纪律。
不得复印无关病例,不得私自传阅、外借或泄露病例信息。
第四条医院设立病例复印中心,负责统一管理病例复印工作,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第五条医院病例复印工作应当根据病人需求和医疗服务情况,按照医院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二章病例复印申请与管理第六条病人及其家属、法定监护人可向医院提出病例复印申请。
第七条病人申请病例复印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书面申请理由。
第八条病例复印中心接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印,并将复印件送达申请人。
第九条病例复印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申请登记制度,记录每一次病例复印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病例复印申请,如需要向法院、检察机关提供病例复印件的,需经医院领导审核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
第三章病例复印流程第十一条病例复印中心接到病例复印申请后,应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并审核申请理由。
第十二条病例复印中心根据病例的保存形式,选择适当的复印方式,如电子复印、影印等。
第十三条病例复印中心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进行病例复印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病例复印中心完成复印后,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复印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病例复印中心将复印件送达申请人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并签字确认。
第四章病例复印管理第十六条病例复印中心应当对复印员进行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信息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病例复印中心应当定期检查复印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病例复印档案管理制度,存档复印申请、复印记录等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病例复印中心应当备份重要信息和文件,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的病例复印行为,医院将予以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复印病历工作制度
复印病历工作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病历资料的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病历复印工作流程,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及时提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病历复印工作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病历复印申请1. 住院患者如需要病历资料,其申请人须持住院病历复印申请表及以下证明材料到病案科办理:(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同时提供:患者住院费用结算单据,患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患者为未成年人者,父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包括商业保险、律师等),应同时提供:患者住院费用结算单据;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包括委托内容、患者本人及代理人签名、印章或手印、日期等)。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同时提供:患者住院费用结算单据;患者死亡证明、户口簿及其近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同时提供:患者住院费用结算单据;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死亡患者近亲属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5)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时,须同时有两位执行公务人员办理,并提供:公安、司法机关的单位介绍信和立案证明;两位执行公务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
2.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病历复印审核1. 病案科收到病历复印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身份、患者关系、证明材料等。
2. 审核通过后,病案科应在与申请人确认的日期内,提供病历复印件。
3. 病案科应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完整,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五、病历复印注意事项1. 病历复印过程中,应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防止篡改、伪造、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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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制度和出院病历移交规定
一、病历复印制度
1、住院病历复印暂定出院后20天复印,需经院长、医务科、住院部主任、主治医、责任护士签字后方可复印,并注明复印病历的用途和我院的相关免责条件。
2、若患者需要进一步治疗,请务必在入院时告知患者提前复印相关化验单及检查报告单,否则,住院病历只能在出院后20天才能复印。
3、所有病历资料内容均需由病案室窗口提供,盖病案室骑缝章有效,其他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允许擅自复印提供。
本规定自2016年7月15日起正式执行。
二、出院病历的移交
1、每周二和周五,各科护士长应负责将前三天的病历及时作好整理、登记工作,并送病案室。
在每个月3日前将上一个月的出院病历全部送出(节假日可顺延)。
2、病历收取实行病历签收制度,病案室工作人员接收各科室出院病历时,要逐份核对登记,当面签收。
3、病案室工作人员应每周四下科室检查、督促病历的整理情况,清理一次未归档病历,对未按规定提交病历的科室要及时催收。
每月10日,病案室工作人员将病历收集情况汇总报分管院长,报办公会研究处理,做到奖优罚劣。
4、对已归档病历而滞留在病房的各种检验和检查报告单,病房应每天移交给病案室收集人员,并履行移交手续。
病案室收集人员负责将已归档而滞留在病房的各种检验及检查报告单粘贴和归入该患者的病历中。
5、病人正常出院72小时内,科主任、主治医师、护士长应对病历进行签字审查。
科主任、护士长外出,可委托相应水平的医师以上人员代为签审。
6、死亡病人的病历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查合格并签名,送交病案室签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