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单方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集下载

拒绝签字的法律后果(3篇)

拒绝签字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签字,作为一种常见的法律行为,是确认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效力的关键手段。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情况。

那么,拒绝签字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拒绝签字的法律性质1. 拒绝签字是一种法律行为拒绝签字,是指当事人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表示不同意,拒绝在文件上签字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拒绝签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法律效力:拒绝签字意味着当事人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内容表示不同意,该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2)产生法律后果:拒绝签字会导致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未能生效,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能确定。

2. 拒绝签字的法律性质拒绝签字的法律性质取决于具体情境。

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拒绝签字法律性质:(1)合同订立阶段的拒绝签字:在合同订立阶段,拒绝签字属于要约拒绝,可能导致合同不成立。

(2)合同履行阶段的拒绝签字:在合同履行阶段,拒绝签字属于履行拒绝,可能导致合同解除或违约责任。

(3)协议变更或解除阶段的拒绝签字:在协议变更或解除阶段,拒绝签字属于对变更或解除内容表示不同意,可能导致协议变更或解除不生效。

三、拒绝签字的法律后果1. 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不生效拒绝签字意味着当事人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内容表示不同意,该行为导致法律文件未能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拒绝签字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法律文件不生效。

2.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未确定拒绝签字导致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未能生效,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能确定。

这会给当事人带来以下不利影响:(1)当事人可能面临诉讼风险:在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未生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因履行合同、协议而陷入诉讼。

合同的条款(精选9篇)

合同的条款(精选9篇)

合同的条款(精选9篇)合同的条款第1篇甲方:______乙方: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合作原则,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现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运输条件1、乙方必须经过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代表。

乙方必须有《自开票纳税人指定证书》资格。

2、甲方是加工精品小家电的企业,其外包装是采用简易包装,纸箱内的包装物主要是家电、家电配件等。

乙方不能使用有残留有害污染物质的车辆,运输过程中不能让甲方产品及外包装遭受有害物质所污染或损坏。

乙方必须全部使用全封闭式营运车辆,车厢的容积要大于或等于40m3。

3、甲方委托乙方承包部分产品以门对门方式全程运输业务,并以独立法人承包方式运作。

运输区间为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运作方式1、乙方保证全天24小时满足甲方指定运输需要(含节假日),并按质按量按时送达收货方,当甲方要求与乙方运作发生冲突时,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包括自行租车)或者委托甲方租车,不得延期,确保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注:甲方一般要求乙方上午11点钟之前车子必须到达甲方收货仓库。

2、乙方负责承担营运车辆缴纳的养路费和国家规定的所有费用,包括应交的车辆保险和货物保险。

乙方在营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保险、赔偿事宜,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3、乙方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维护,安全驾驶管理和调度,甲方在货物调度方面给予配合,对不适合甲方营运需要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4、如果甲方某些客户需要进厂前办证或者体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作要求1、乙方所有进入甲方公司内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要求,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

2、运输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终止该车辆的营运任务。

第四条运价及结算方式1、运输单价为:____方的车为____元/车,____方的车为:____元/车。

合同法单方违约

合同法单方违约

合同法单方违约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____条规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应当遵守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但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构成单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违约行为。

甲方/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________(具体违约行为),构成单方违约。

二、违约责任。

1. 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利润损失等。

2. 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补正违约行为,并承担由
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违约处理。

1. 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______(具体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若违约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
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
赔偿损失,并承担追究违约责任的一切费用。

四、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生效,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
内容,若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以上为合同法单方违约范本,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随时与我联系。

清单|施工合同中,常见的争议条款及不利条款

清单|施工合同中,常见的争议条款及不利条款

清单|施工合同中,常见的争议条款及不利条款来源: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法律实务作者:陈宽山笔者从审阅过的施工合同中摘录部分常见争议条款及常见对承包人不利的条款,供读者参考。

一、施工合同中常见的易产生争议的条款1、施工单位低价中标,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但对增加工程计价无明确约定(结算时,对增加工程建设方主张仍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施工单位则主张另行协商)。

2、签订交工协议时约定移交钥匙、水电保管,工程主体、各类设备、设施的正式移交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认为签订交工协议时工程即已完成移交,建设单位则认为未完成移交)。

3、工程款按施工形象进度支付(多栋单项工程的形象进度是指全部单项工程形象进度还是其中某一单项工程形象进度)。

4、施工至±0.00后支付……(“后”可能后几日也可能是几个月)。

5、收到完整的结算材料后,30天内双方办理结算(何为完整结算资料,办理结算不是完成结算)。

6、材料价格上涨超过5%时,对材料价格据实调整(对5%的部分是否调整,“据实”是以信息价还是市场价;如以市场价,市场价如何确定)。

7、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信息价平均计算(“平均”是指“加权平均”还是“算术平均”)。

8、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而停工或拖延工期(“暂时”可能“暂”很久)9、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返还(主体保修期为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住宅般为70年)10、水电费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费缴费发票复印件后可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是否需向乙方提供发票原件进行比对)。

二、施工合同中常见对施工单位不利条款(一)工期类工期类对施工单位不利条款如:1、总工期,340天(本工期为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2、竣工日期均为“……,承包范围内工程(包括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工程)验收通过。

”3、不因开工工期的变化而改变20017年12月1日达到销售要求的目标。

4、合同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合同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合同法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的依据的合同。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

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与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以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凭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消灭的权利。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确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但要有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事实,而且要具备过错,否则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供用电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提供电力,另一方使用电力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合同法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与规律进行集中抽象与反映,其效力贺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不可抗力:是指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由于出现当事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对约定的含务如何处理的法律制度。

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

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

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劳动合同签订须知5篇

劳动合同签订须知5篇

劳动合同签订须知5篇篇1一、引言鉴于双方就雇佣关系达成一致,为确保双方权益,特制定此劳动合同签订须知。

本合同协议旨在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二、劳动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应充分了解劳动合同签订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履行。

三、合同签订前的准备1. 用人单位应了解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如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2. 劳动者应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信息、经营状况、岗位职责等。

3. 双方应充分了解岗位需求、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关键信息。

4. 双方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应及时沟通并澄清。

四、合同主要内容1. 双方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2. 合同类型与期限:明确合同类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3. 工作内容与地点:详细描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及可能的工作调整。

4.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明确工作时间制度(标准工时、不定时工作制等),以及休假制度。

5. 薪资待遇:明确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以及支付方式和周期。

6. 社会保险与福利:明确双方应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以及员工福利政策。

7. 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情形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 其他事项:如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知识产权归属等。

五、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1. 双方应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 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3. 合同条款应清晰明确,避免模糊表述和歧义。

4. 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平等协商,避免单方强势条款。

5.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副本,以备查证。

六、合同的履行与变更1.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履行。

民事责任有哪些

民事责任有哪些

民事责任有哪些民事责任的分类包括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它责任、财产责任与⾮财产责任、⽆限责任与有限责任、单⽅责任与双⽅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等,那么,民事责任有哪些?店铺⼩编为你解答。

详细内容请阅读下⽂。

民事责任有哪些(⼀)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它责任根据责任发⽣根据的不同,民事责任可以分为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

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或违反规定的义务⽽产⽣的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因侵犯他⼈的财产权益与⼈⾝权益⽽产⽣的责任。

其他责任就是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之外的其他民事责任,如不当得利、⽆因管理等产⽣的责任。

(⼆)财产责任与⾮财产责任根据民事责任是否具有财产内容,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财产责任与⾮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是指由民事违法⾏为⼈承担财产上的不利后果,使受害⼈得到财产上补偿的民事责任,如损害赔偿责任。

⾮财产责任是指为防⽌或消除损害后果,使受损害的⾮财产权利得到恢复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三)⽆限责任与有限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范围,民事责任可以分为⽆限责任与有限责任。

⽆限责任是指责任⼈以⾃⼰的全部财产承担的责任,如合伙⼈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投资⼈对个⼈独资企业债务的责任等。

有限责任是指债务⼈以⼀定范内或⼀定数额的财产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物的担保,以特定物价值为限的有限责任;等等(四)单⽅责任与双⽅责任单⽅责任是指只有⼀⽅对另⼀⽅当事⼈的责任,如合同履⾏中违约⽅对⾮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侵权中加害⽅对受害⽅承担的责任。

双⽅责任是指法律关系双⽅当事⼈之间相互承担责任的形态。

单⽅责任和双⽅责任形态,既可以是直接责任,也可以是替代责任。

如果在侵权责任中加害⼈属于多数⼈,则可能形成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或按份责任。

(五)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数量的不同,民事责任可以分为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经济法律基础问答题

经济法律基础问答题

四、问答题1.什么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缺乏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相关的规定,以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1)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5)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6)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简述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有如下特征:(1)代理是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向相对人实施意思表示行为;(3)代理应在代理权限内进行;(4)代理是由被代理人承受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3.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条件。

答案: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有5名以上成员。

(2) 有合作社章程。

(3) 有组织机构。

(4) 有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 有成员出资。

4.简述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答案: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①核查债权;②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③监督管理人;④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⑤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⑥通过重整计划;⑦通过和解协议;⑧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⑨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⑩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⑾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5.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答案: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劳动合同的订立_1

劳动合同的订立_1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1一、有效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约条款包括服务期以及保密事项等约定。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因此,企业完全可以依照以上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相关违约条款充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于一些掌握企业重大机密的员工,可以约定保密事项或竞业禁止条款,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超过两年。

以上这些条款的事先约定,可以极大的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反之则可能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免责条款由于企业不是公安机关,对于员工入职之前的历史无法全部掌握,如果遇上某些应征者刻意隐瞒事实,有可能被欺骗,导致在将来因竞业禁止等原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同单方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合同单方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合同单方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合同一旦经双方签订生效后,在法律上对合作双方都是具有约束力的,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总会出现合同其中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一般来说,单方面解除合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承担违约责任的。

那么合同单方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下面就由我为您介绍一下。

一、合同单方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单方擅自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规定而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而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定地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三条规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二、合同局部违约的情况下能单方解除合同吗当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成本过高并且造成其严重损害时,允许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

合同的违约行为有哪些怎么处理

合同的违约行为有哪些怎么处理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

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和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

下面由为你详细介绍合同违约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

合同预期违约行为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默示毁约。

在发生预期违约时,非违约方有三个救济渠道:①主张违约责任,无须等待履行期届至。

②解除合同。

③等待合同履行期届至后,要求对方实际履行,如对方仍不履行,则预期违约转化为实际违约。

1、明示毁约。

指在履行期届至前,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形态。

明示毁约的构成要件是;①债务履行期尚未届至。

②明确肯定地向对方表示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③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④无正当理由。

2、默示毁约。

指在履行期届至前,债权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在合同履行期届至时,债务人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且债务人拒绝为履行债务提供相应担保的违约形态。

默示毁约的构成要件是:①债务履行期尚未届至。

②一方当事人以行为表明其将不会履行合同义务。

例如,特定物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又将该特定物出卖给第三人,并已经交付或者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已经转归第三人。

再比如,提供劳务的合同或者以特殊的技能、才干的提供作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履行期届至前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丧失提供该技能、才干的能力,并且该状态将持续至履行期到来的。

又比如,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具有《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中止履行后,对方拒绝或者不能提供相应的担保的。

③一方须“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④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不提供履行担保。

合约实际违约行为债务履行期届至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全面而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为实际违约。

一旦债务履行期届至,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适当,无须经债权人催告,即构成违约,此即所谓“期限代人催告”。

实际违约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三类。

1、拒绝履行。

又称不履行,指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偾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有时候公司为了未来的发展,会选择将⾃⼰的⼀部分的钱投⼊到技术开发中。

有时候技术开发的形势就是和其他的科研机构进⾏⼀定的合作了。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店铺⼩编就给⼤家详细介绍下。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研究开发⼈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作的,委托⼈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研究开发⼈逾期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有权解除合同。

研究开发⼈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委托⼈造成的损失。

研究开发⼈将研究开发经费⽤于履⾏合同以外的⽬的的,委托⼈有权制⽌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于研究开发⼯作。

因此造成研究开发⼯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研究开发⼈应当⽀付违约⾦或者赔偿损失。

经委托⼈催告后,研究开发⼈逾期未退还经费⽤于研究开发⼯作的,委托⼈有权解除合同。

研究开发⼈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委托⼈造成的损失。

由于研究开发⼈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研究开发⼈应当⽀付违约⾦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作失败的,研究开发⼈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付违约⾦或者赔偿损失。

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责任技术开发是⼀项探索性活动,蕴藏着开发不出来的危险。

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如果当事⼈⼀⽅或者双⽅已尽了最⼤努⼒,但仍因科技知识、认识⽔平或试验条件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出现⽆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全部或者部分失败,未能取得合同约定的预期⽬的,即为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

⼀项技术开发的失败或者部分失败属于风险,应当具备以下各项条件:1、课题本⾝在国际和国内现有技术⽔平下具有⾜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尽了主观努⼒;3、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属于合理的失败。

由于技术开发存在着的风险,风险⼀旦出现,将使技术开发合同⽆法履⾏,给当事⼈造成损失。

因此,当事⼈应当在订⽴合同时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

如果当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风险发⽣后,当事⼈可以协议补充风险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法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法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因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纠纷有多种,其中包括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等。

处理因不同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有各自不同的具体要求。

(1)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若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③对于劳动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④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2)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行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①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搞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对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督促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对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②对于履行劳动合同中一方违约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不履行俣同的劳动者首先应说服教育,督促其履行劳动合同,对仍拒不履行劳动俣同的劳动者,应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应当依法裁定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印刷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

印刷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

印刷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印刷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为其完成书刊等的印制工作,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和材料费的协议。

印刷已经成为专门的行业,印刷通常要由专业人员完成,印刷的材料一般也由印刷人提供,如印刷书刊、宣传画、资料所需的纸张、颜料等等。

在图书行业,印刷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

在商定出版等相关事宜时,一般双方都会提前签订印刷合同。

那么,当印刷合同一方出现违约时,另一方应该如何处理才能最好的保护其权益呢?今天,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印刷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印刷合同印刷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为其完成书刊等的印制工作,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和材料费的协议。

印刷已经成为专门的行业,印刷通常要由专业人员完成,印刷的材料一般也由印刷人提供,如印刷书刊、宣传画、资料所需的纸张、颜料等等。

▲二、印刷合同违约的类型▲(一)实际违约《合同法》第29条规定:“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

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规则,是维护合同纪律、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适用范围应具有普遍性。

主要有下列表现形式:▲1、拒绝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2、不适当履行。

分为以下几类:(1)履行在数量上不完全;(2)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标的物隐有缺陷;(3)加害给付,所谓加害给付,是指履行对债权有积极的侵害,也就是超过履行利益或者于履行利益之外发生的其他损害的违约形态;(4)履行方式的不完全;(5)违反附随义务的不完全履行▲(二)预期违约亦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

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

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约担保。

合同单方面违约

合同单方面违约

合同单方面违约
合同范本。

合同单方面违约。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_(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合同单方面违约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单方面违约定义。

1.1 若甲方或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即
视为单方面违约。

二、单方面违约责任。

2.1 若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2 若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通知与补救。

3.1 发生单方面违约情况时,非违约方应立即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要求其在合
理期限内进行补救。

3.2 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补救义务。

四、其他。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4.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合同范本专家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单方法律行为与单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单方法律行为与单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单⽅法律⾏为与单务合同有什么区别合同是双⽅当事⼈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在有的合同中,双⽅当事⼈是有相互的义务的。

但是有的合同可能只有⼀⽅当事⼈负有合同的义务,这就是单务合同,那么,单⽅法律⾏为与单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单⽅法律⾏为与单务合同有什么区别1)单务合同:指⼀⽅当事⼈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另⼀⽅当事⼈只负义务⽽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合同和⽆偿保管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划分标准:当事⼈双⽅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2)单⽅法律⾏为指基于当事⼈⼀⽅的意思表⽰就可以发⽣法律效⼒的民事法律⾏为。

订⽴遗嘱、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免除债务、追认⽆权代理、赠予等⾏为,皆属于单⽅法律⾏为。

赠与是双⽅法律⾏为,不是单⽅法律⾏为,另外单⽅法律⾏为是指基于⼀⽅当事⼈的意思表⽰就可以成⽴的法律⾏为,⾄于有没有效取决于该法律⾏为是否符合效⼒要件的要求。

单⽅民事法律⾏为和双⽅民事法律⾏为这⼀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为所需的意思表⽰构成。

(⼀)单⽅民事法律⾏为单⽅民事法律⾏为是基于⼀⽅当事⼈的意思表⽰即可成⽴的民事法律⾏为。

⽐如,⽴遗嘱、委托授权、放弃继承、追认⽆权代理等⾏为,都属于单⽅民事法律⾏为。

只要有⾏为⼈的⼀⽅意思表⽰就依法成⽴,不需要征得他⼈的同意。

(⼆)双⽅民事法律⾏为双⽅民事法律⾏为是基于双⽅当事⼈的意思表⽰⼀致⽽成⽴的民事法律⾏为。

其特点是必须存在各⽅当事⼈的各⾃意思表⽰,⽽且要⼀致的,仅有⼀⽅当事⼈的孤⽴的意思表⽰,或者双⽅各⾃虽然都有意思表⽰,但是,彼此不能⼀致的,均不成⽴双⽅民事法律⾏为。

各种签约⾏为、联营⾏为都属于双⽅民事法律⾏为。

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单⽅民事法律⾏为⾃⾏为⼈独⽴表达其意思时即可成⽴,⽽双⽅民事法律⾏为则⾃双⽅当事⼈意思表⽰⼀致时成⽴。

以上就是⼩编为您整理的单⽅法律⾏为与单务合同的区别相关内容,单⽅法律⾏为不⼀定是单务合同,合同是需要有双⽅当事⼈的,如果⼀⽅当事⼈不履⾏合同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纠纷时,劳务合同也成了维权的重要依据,所以,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应仔细的确认劳务合同的内容,如出现违约现象,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当出现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也是公司和职场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本文中将对此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施工单方违约

工程施工单方违约

工程施工单方违约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工程施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变得愈发重要。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需经过严格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单方违约行为,都将会给项目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要有解决问题的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一、什么是工程施工单方违约工程施工单方违约指的是在建设工程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导致工程无法按时或按质量完成,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间损失等行为。

常见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按时开工、拖延工期、质量不达标、变更设计方案无许可、不配合监理等。

二、工程施工单方违约的危害1. 经济损失:工程延误、质量不达标将导致工程需再次施工或维修,增加额外费用。

2. 信誉受损: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合作方对违约方的信任,损害双方合作关系。

3. 法律风险:违约行为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带来法律诉讼风险。

4. 工程延误:违约行为将导致工程工期延误,可能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展,带来连锁反应。

三、如何应对工程施工单方违约1. 约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在合同签订之初,确保合同中包含详细的工程要求、工期、质量标准等条款,避免双方在项目实施中产生歧义。

2. 做好管理与监督: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对施工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3. 保持沟通与协商:在发现违约行为时,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减少后续纠纷。

4. 寻求法律帮助: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5. 加强合作方评估:在合作过程中,及时评估双方的合作表现,避免与潜在违约风险较高的公司合作。

四、结语工程施工单方违约是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给工程进展、项目质量、经济效益等方面带来巨大影响。

因此,双方都应增强合作意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做好管理与监督,及时解决问题,保证工程按时、按质量完成,实现双方合作共赢的目标。

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

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

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
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
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
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 违约责任免责事由: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
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以上是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主要内容,具体条款可能因合同而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合同法 单方违约

合同法 单方违约

合同法单方违约合同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规范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实现合同的安全、有序执行。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合同的单方违约问题。

本文将围绕单方违约展开讨论,深入探究单方违约的概念、法律后果以及如何应对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单方违约的概念。

单方违约指的是在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内,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未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这种违约行为违背了合同基本原则的要求,损害了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此需要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那么,单方违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根据我国《合同法》,当一方单方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这种违约责任可以包括赔偿损失、继续履行、请求解除合同等不同形式。

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当事人权益的实现。

那么,在面对单方违约情况时,如何应对呢?首先,受害方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证据保全措施,确保能够充分证明违约事实以及造成的损失。

其次,受害方可以通过与违约方进行协商、调解等方式,试图解决纠纷并促使其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协商无果,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或加重违约方责任的条款,以便更有效地防范单方违约行为的发生。

此外,还应该注意的是,在处理单方违约问题时,需要依法合法合理地行使权利,不能滥用合同法规定的权益。

同时,法律对于单方违约的违法行为一般会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违约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单方违约作为合同法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和应对。

在遇到单方违约情况时,我们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实现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同时,也要遵守法律的要求,不得滥用权利,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全面深入地了解和研究单方违约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增强对单方违约的防范和应对能力,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单方违约责任有哪些
在现实中,可能会遇到合同还没有履行完就被对方违约的问题。

大家可能都知道如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为当事人的单方违约被解除,此时违约一方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那么▲合同单方违约责任具体又有哪些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的小编将为您作详细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合同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一、继续履行
1、继续履行的概念。

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其特征为
(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

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

(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

(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请求为条件,法院
不得径行判决。

2、继续履行的适用。

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
不同而不同:
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

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

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

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
(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季节性物品之
供应)
▲二、采取补救措施
1、采取补救措施的含义。

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
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2、采取补救措施的类型。

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
(1)合同法第111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
(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

3、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

在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以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依合同法第61条仍不能确定违约责任为前提。

换言之,对于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形式,当事人有约定者应依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者,首先应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确定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又不能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确定违约责任的,才适用这些补救措施。

(2)应以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大小为依据,确定与之相适应的补救方式。

(3)受害方对补救措施享有选择权,但选定的方式应当合理。

▲三、赔偿损失
1、赔偿损失的概念与确定方式。

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赔偿损失具有如下特点:
(1)赔偿损失是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

赔偿损失具有
根本救济功能,任何其他责任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损害赔偿。

(2)赔偿损失是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损失。

金钱为一般等价物,任何损失一般都可以转化为金钱,因此,赔偿损失主要指金钱赔偿。

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以其他物代替金钱作为赔偿。

(3)赔偿损失是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首先,赔偿损失是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与违约行为无关的损失不在赔偿之列。

其次,赔偿损失是对守约方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4)赔偿损失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

当事人既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赔偿损失的确定方式有两种:法定损害赔偿和约定损害赔偿。

2、法定损害赔偿。

法定损害赔偿是指由法律规定的,由违约方对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对守约方遭受的损失承
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定损害赔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

违约方对于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

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见其赔偿范围
包括现有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前者主要表现为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为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诉讼费用等:后者是指在合同适当履行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

(2)合理预见规则。

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

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法定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一项重要规则,其理论基础是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

对此应把握以下几点:
①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包括现实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损失赔偿总额的规则,不仅用以限制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②合理预见规则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
③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可能的损失,应当根据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者情况加以判断。

(3)减轻损失规则。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其特点是:一方违约导致了损失的发生;相对方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造成了损失的扩大。

3、约定损害赔偿。

约定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它具有预定型(缔约时确定)从属性(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附条件性(以损
失的发生为条件)
▲四、违约金
1、违约金的概念和性质。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

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

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

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

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2、违约金的增加或减少。

违约金是对损害赔偿额的预
先约定,既可能高于实际损失,也可能低于实际损失,畸高和畸低均会导致不公平结果。

为此,各国法律规定法官对违约金具有变更权,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也做了规定。

其特点是:
(1)以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条件;
(2)经当事人请求;
(3)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量;
(4)“予以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

▲五、定金责任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

对此担保法做了专门规定。

合同法第115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据此,在当事人约定了定金担保的情况下,如一方违约,定金罚则即成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合同单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很多种,了解这些是很有必要的。

如果在合同中对方存在违约的情况,我们一定要积极的维护权利及时追究对方的责
任,得到应有的赔偿。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合同单方违约责任相关内容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咨询茂名律师。

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得实际履行?有哪些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