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车险查勘定损操作规范
查勘定损规范
查勘定损规范(总4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岗位管理要求——查勘定损一、目的迅速、准确、主动、合理地完成查勘定损工作。
二、职责1.服从调度人员的调派。
2.即时赶赴事故现场或定损地点,组织现场施救,拍摄现场照片,清理受损标的,初步确定保险责任,初步预估事故损失。
3.快速、准确、主动、合理地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
4.派发、指导被保险人填写索赔单证。
5.收集、整理、缮制查勘定损资料,及时做好单证流转工作。
三、查勘定损管控过程(一)车险查勘过程控制1.查勘定损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完成。
查勘定损人员接到查勘通知后,应迅速与保户及经办人联系,确定查勘定损时间、地点、方式。
即时携带机动车辆保险索赔所需的单证和查勘定损所需的工具赶赴现场。
查勘人员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难以按约定时间到达时,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并向调度员报告原因和补救措施。
正常情况下,市区内事故在二小时内到达查勘现场,郊区事故在三小时内到达查勘现场。
2.查勘定损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或定损地点后,如保险标的尚处于危险状态,应立即协助客户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3.指导被保险方填写《出险通知书》。
《出险通知书》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告知保险人事故经过,同时提出索赔申请的一种书面文字凭证,也是被保险人履行向保险人告知义务最重要的方式之一;由被保险人或肇事司机填写,严禁保险人员或其它人员代填。
《出险通知书》分为《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附(出险证明)》和《索赔须知》三部分。
前部分是案件的基本信息栏:注意填写清楚、完整、准确。
出险经过及原因栏:叙述事故经过,列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或车辆)、起因、发展和结果。
特别注意应填写完整车辆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受伤人的姓名、住院否及就诊医院。
4.查明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 询问客户、证人了解出险情况,并做好询问笔录和签名工作。
车险查勘定损运作规范
责任,因此造成的所有车辆损失均不承担。
内容提要
(一)报案受理规范要点
(二)现场查勘规范流程 (三)定损操作规范流程
定损操作规范流程
1.定损处理原则
2.理赔平台规范操作
3.车物照片规范说明
4.理赔单证规范上传
1. 定损处理原则
以我为主
以修为主 定损原则
自主询价
换零 不换总
报供结合
2.理赔平台规范操作
—工作质量的优劣是能力问题,动作执行的力度是本质问题
内容提要
(一)报案受理规范要点 (二)现场查勘规范流程 (三)定损操作规范流程
现场查勘规范流程
1.现场查勘的重要性
2.查勘环节规范流程
3.查勘环节要点规范 4.特性案件查勘规范
1.现场查勘的重要性
现场查勘是客户感受理赔服务的前沿,服务品质决定服务价 值,客户满意是提高其对公司忠诚度的前提;
2-Ⅴ.案例说明
选择实际车型
可根据行驶证 和铭牌录入
注意查勘意见说明一下
3. 车物照片规范说明
1、案件中第一张照片要注明拍照人、拍照时间; 2、第一现场、复勘现场、模拟现场等情形均要在照片中说明; 3、优先或最后上传全车照、车架号、车辆铭牌; 4、修换配件应有拆解前在车上的照片和拆解后的单件损失照片,严 禁只拍摄拆解后的单件照片;
2-Ⅱ.查勘环节规范流程
4、填写单证:指导客户规范填写索赔申请书;
A:基本信息完善,保证客户信息准确度; B:出险原因及经过填写完整,符合五合要素:
(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
C:规范明确查勘意见,详实列明定损内容(查勘员) 5、事故查勘:调查询问走访,核对碰撞痕迹,查明事故原因,确定责任范
车险理赔查勘定损的系统操作流程
车险理赔查勘定损的系统操作流程一、受理申请1.客户或报案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提供必要的信息,如保单号、报案号、出险时间、出险地点等。
2.保险公司收到申请后,将申请录入理赔系统,并为每个申请生成一个唯一的理赔编号。
二、任务分配1.理赔部门根据申请的内容,对任务进行分类和分级。
2.根据分级结果,将任务分配给相应的查勘员或定损员。
三、查勘车辆1.查勘员收到任务后,登录查勘系统,查询被查勘车辆的相关信息,如车型、车牌号、车主信息等。
3.查勘员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查勘车辆。
4.查勘员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损失评估和事故勘查,包括车辆本身损坏程度、事故责任判断、事故原因分析等。
5.查勘员在查勘系统中填写查勘报告,详细描述车辆损失情况和查勘过程。
四、定损理算1.定损员收到查勘报告后,登录定损系统,查询被查勘车辆的相关信息和查勘报告。
2.定损员根据查勘报告中的详细损失描述和本身的专业知识,对车辆的损失进行定损,计算出车辆修复所需的费用。
3.定损员在定损系统中填写定损金额和修复方案。
五、审核1.定损员将定损结果提交审核。
2.审核员收到定损结果后,登录系统,审查定损金额和修复方案的合理性。
3.若审核通过,审查员将定损结果标记为通过,并将结果返回给定损员。
4.若审核不通过,审查员将定损结果标记为不通过,并填写审核意见和原因。
六、赔付1.定损员收到审核结果后,将结果提交给理赔员。
2.理赔员登录理赔系统,根据审核结果和保单信息,计算出应赔偿的金额。
5.理赔员确认材料无误后,将赔款金额发送至指定账户。
七、结案1.理赔员将赔付结果录入系统,标记案件为结案。
2.系统自动生成结案报告,该报告包括案件的各项信息,如理赔金额、定损结果、审核结果等。
3.结案报告被存档,作为案件的资料。
以上是车险理赔查勘定损的系统操作流程。
通过系统化的操作流程,能够提高理赔过程的效率和准确性,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查勘定损操作规范
查勘定损操作规范查勘定损流程图示:第一部分车损、物损的查勘一、赶赴现场1、查勘人员接受调度以后应无条件地接受委托,赶往现场。
2、查勘人员接调度后,5分钟内应与客户联系,并告知何时能到达查勘地点。
3、如遇交通堵塞或其它意外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必须在约定时间前10分钟再次与客户电话联系,向客户致歉,并说明延误原因和预计的到达时间。
二、确认保险标的1、核实出险车辆的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编码,特别注意车架号(或VIN码)是否与保单相符,确认出险车辆是否为承保标的,并用数码相机拍摄车架号。
若出险车辆非承保标的,或明显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应向报案人(或被保险人)解释。
2、核实出险车辆的行车证记录与出险车辆、抄单是否一致,是否年审,并拍照记录,异常情况及时复印留存,报上级或我公司相关人员处理。
3、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4、交强险项下我方被保险人有责,或者有人伤,应该及时查勘。
无责情况下且只有三者物损,可由被保险人自助查勘,并提醒被保险人撤案。
5、确认保险标的的同时,现场指导客户填写索赔申请书,并协助客户处理现场。
交强险保单下的赔案,查勘人员应当在见到被保险人的第一时间让被保险人填写《索赔申请书》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索赔申请书》收回存档;被保险人为单位的,将“索赔须知(回执)”撕下收回存档,其它部分由客户拿回盖章。
三、拍摄事故照片1、基本要求:(1)第一现场(包括补勘第一现场)照片能够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全貌,有明显的参照标志物,如路标、建筑物等,以便于确定大致地位;顺车辆运动方向(包括刹车痕迹),拍摄事故撞击点,推定事故真实性;水淹车应标明水位高度,火烧车应标明起火点。
(2)受损车辆照片应从远到近拍摄,全车照片应与车辆中心线呈45度拍摄,要求前后2张,并能够反映出事故车的全貌、牌照、门徽、受损部位;车牌脱离车体时,用粉笔标记车号,严禁单独拍摄车牌、门徽及损失部位。
车险业务查勘定损操作规范2
车险业务查勘定损操作规范(第二部分)车险案件现场查勘操作指南按照不同的事故类型进行现场查勘一、单方事故(一)、核实出险车辆是否属于保险人承保标的;查明出险车辆的使用性质是否与承保情况一致。
1、拍照确认出险车辆的钢印车架号或发动机号(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拍摄钢印车架号,可以先拍铭牌上的车架号)。
2、拍照并核实出险车辆行驶证与保单(或保险卡)承保标的是否一致,是否有效;3、核实出险车辆的使用性质,确认其出险时是否正从事营运活动,与保单上记录的使用性质是否相符;4、核实出险车辆装载情况,在查勘报告中记录载客人数、货物重量、高度等;车辆装载异常或挂有营运牌的,注意索取运单、发货票等资料留存。
5、核实出险车辆的出险地点是否在保单约定有效行驶区域内。
(二)、核实驾驶员信息;1、核对出险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核实驾驶证是否为出险驾驶员本人,同时要重点核查:准驾车型、驾驶证是否有效等信息,并作好记录。
2、记录出险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核实出险驾驶员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了解出险驾驶员使用标的车是否得到被保险人的允许。
(三)、查明出险原因,核对现场痕迹、散落物等是否与出险情况吻合。
1、核对碰撞痕迹:核对事故车辆的接触点、撞击部位和事故痕迹,查找事故附着物、现场散落物,检查事故车辆接触部位黏附的物体。
采集物体标本作为物证,以便分析事故附着物、散落物及事故痕迹是否符合,从而判断事故的真实性。
对存在疑点或报案不符的事项做重点调查,必要时对当事人或目击人做询问记录。
事故附着物、散落物是指粘附在事故车辆表面或散落在现场的物质(如油漆碎片、橡胶、人体的皮肉、毛发、血迹、纤维、木屑以及汽车零部件、玻璃碎片等),事故痕迹是肇事车辆、被撞车辆、伤亡人员、现场路面及其他物体表面形成的印迹(如撞击痕迹、刮擦痕迹、碾轧痕迹、刹车痕迹等)。
注意:痕迹物证是伴随事故发生而产生的,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事故发生阶段不同,产生的痕迹物证也相同,可供分析的痕迹物证着重点也不同。
车险业务查勘定损操作规范3
车险业务查勘定损操作规范(第三部分)车险定损指南一、定损的基本原则事故车辆损失应掌握“以修为主、能修不换、能换部件、不换总成”的总原则,在实际定损过程中应掌握以下具体原则:1、修理范围仅限于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2、能修理的零部件,尽量修理,不要随意更换新的零部件;3、能局部修复的不能扩大到整体修理;4、能更换零部件的坚决不能更换总成件;5、根据修复工艺难易程度,参照当地工时费用水平,准确确定工时费用。
二、车辆定损到厂后,首先了解定损车辆事故现场情况,是否有查勘组查勘过现场。
(一)、已勘现场的定损案件1、有查勘现场的应及时与查勘现场的人员取得联系,了解事故现场情况。
2、对现场查勘员开具的现场查勘报告及车辆损失进行核对,根据所了解的情况,碰撞痕迹与现场查勘报告所描述的是否一致、判断是否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未勘现场的定损案件1、到达定损点后,积极、主动地向修理厂相关人员和车主、被保险人、驾驶员详细了解事故经过、车辆损坏的部位及施救过程,车主、被保险人、驾驶员不在修理厂的,应及时通过电话联系,了解事故现场情况;2、对车辆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行驶证、保险单及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及车辆碰撞痕迹进行核对。
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分析碰撞痕迹是否吻合、判断事故的真实性、判断是否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发现问题及时与现场查勘员进行沟通,有必要的制作询问记录,争取在修理厂把疑问都查清;3、如果双方事故车辆在同一厂维修的,建议把两车放在一起进行事故还原,然后比对测量碰撞部位。
两车先后定损维修的,测量先定损车辆的碰撞痕迹,供与后定损车辆的痕迹进行对比。
(三)、根据核实的事故情形,并确定:1、确定事故车辆的车型、年款、产地;2、确定受损部位的相关部件是否受损;3、确定部件受损是否由事故造成,非事故造成的损失,要予以剔除;4、确定受损部件是否为加装件,对标的车的受损加装件要予以剔除(未保新增设备险的);5、确定受损部件能否修复及如何修复;6、确定需要更换的部件的名称或零件编号;7、确定受损部件修复所需工时费用;(四)、定损照片的拍摄1、维修厂名称照2、车架号码照(三者车须拍摄铭牌)3、人车合影照4、受损车辆全景照(前后45度二张,受损严重需拍摄4张)5、受损部位全景照6、受损部位中心照7、受损部位细目照8、受损部位测量照9、单个配件全景照10、单个配件受损部位细目照11、单个配件编码照12、拆解过程照13、吊装发动机照14、发动机号照15、吊装驾驶室全景照16、吊装车厢全景照17、车在大梁校正仪全景照18、证件照19、警检证明照20、现场查勘报告照21、定损单照22、其他定损需拍摄的照片(五)、定损注意事项1、查勘员查勘定损时,应坚持一次定损原则,对确实需要拆检、复查或试车定的隐损件,必须粘贴“核损待检封”,并签署查勘员姓名、查勘日期、车牌号码,以便复查。
查勘定损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查勘定损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查勘定损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查勘定损案件的相关流程及要求(一)现场查勘工作流程1.机动车辆险(1)查勘人员接到查勘调度通知后,应迅速了解承保和理赔情况,查看抄单。
(2)及时与报案人联系,确认事故地点、约定到达时间,同时通知承保公司(互动业务通知寿险营销员和互动专员)协助进行现专场查勘。
(3)携带查勘工具和相关单证,按约定时间、地点赶赴事故现场。
(4)查勘人员难以按约定时间到达时,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协商解决方式。
(5)查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驾驶员、车辆使用性质等情况,并与报案信息和保单信息核对。
如保险标的以及有关人员尚处于危险状态,应立即协助客户采取保护措施,并积极组织施救。
(6)对需施救的,应记录需要施救财产的名称、数量、施救方式、施救路程;已经发生施救的,应在查勘记录中记录;与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当场协商确定施救费用的,应在查勘记录中注明,并交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
(7)对事故现场和损失情况拍摄图象资料,查验、复印或拍摄车辆行驶证(客运车辆准运证)、驾驶员的驾驶证(驾驶客运车辆驾驶员准驾证、特种车辆驾驶员操作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资料,必要时拓印或拍摄保险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
(8)根据询问记录核实、查证事故情况和发生原因,对重大、复杂或有疑点的案件,如自燃、火灾、爆炸、盗抢、老旧车的重大单方事故,应做好现场查勘询问笔录,并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9)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和保险条款初步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分析并初步确定出险原因和责任划分,确定损失类型、估计损失金额,分类记录事故涉及的损失。
(10)根据查勘内容认真填写查勘记录,并由报案人签字确认和当事人、见证人签字。
(11)与客户约定定损方式,时间、地点。
(12)根据查勘情况履行索赔告知义务。
告知所需索赔手续和应提供的单证,向报案人(客户)发放实务中规定的相关单证,并指导客户填写。
查勘定损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查勘定损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一、工作流程:查勘定损是指保险公司派遣专业的查勘员或定损员前往事故现场,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勘查、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理赔方案的一项工作。
1.接受任务:2.事故现场勘查:查勘员或定损员前往事故发生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
这包括详细记录事故的现场情况、拍摄照片、寻找相关证据(如现场车辆零件、轮胎痕迹等)等,以便后续的定损工作。
3.与当事人沟通:查勘员或定损员将与当事人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事故的经过、损失情况以及相关细节。
他们需要向当事人询问事故发生时的车速、道路状况、对方车辆情况等信息,以了解事故责任的划分。
5.损失评估:基于以上信息和勘查结果,查勘员或定损员将对损失进行评估。
他们将综合考虑车辆的损失、修复费用、残值、零部件更换成本等各项因素,来确定车辆的损失金额。
6.制定理赔方案:根据损失评估结果,查勘员或定损员将制定相应的理赔方案。
该方案将包括修理费用、残值、零部件更换费用等详细项目,以及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和责任划分。
7.撰写定损报告:查勘员或定损员将编写定损报告,详细记录事故的情况、损失评估的依据、理赔方案等内容。
报告应准确、详细,包括照片、勘查记录、询问内容等,以便保险公司审核和处理理赔。
8.提交报告:查勘员或定损员将定损报告提交给保险公司,供保险公司进行审核和处理。
二、相关要求:查勘定损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相关要求如下:1.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查勘员或定损员应具备相关的保险知识、车辆知识、事故处理知识等,能够准确评估损失和制定理赔方案。
2.了解法律法规:查勘员或定损员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交通法规、保险法规等,以便判断事故责任和进行理赔处理。
3.沟通能力:查勘员或定损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事故情况,获取有效信息。
他们需要善于倾听、善于表达,并能够处理各种复杂情况。
4.严格遵守保密要求:查勘员或定损员处理保险理赔工作时,需要了解到一些敏感信息。
查勘定损操作手册
长安责任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操作手册第一部分查勘一、定位要求查勘环节是整个理赔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之一,该环节主要是执行案件的现场查勘,调查取证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必要任务。
二、执行岗位查勘岗三、岗位职责(一)保养好查勘车、照相机等查勘设备,保证GPS正常上线,保证查勘单证齐全,始终保持所有查勘设备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二)接受95592派工,5分钟内与客户联系,告知现场处理注意事项及到达现场的时间;(三)进行现场查勘,损失鉴定,完成查勘报告;(四)给客户发放索赔须知,告知索赔注意事项,现场收集索赔资料;(五)在公司规定的案件查勘时效内,完成各项查勘任务。
待长安车险理赔系统录入结束后,将查勘资料及现场收集的索赔资料交给内勤人员;(六)与客户进行沟通,协调反馈客户意见;(七)异常及特殊案件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或相关岗位;(八)未决赔案跟踪清理,对本人的未决案件负责跟进,及时与客户沟通,保证案件处理无停滞;(九)接受公司安排的各类培训,结合工作实际提高个人的专业技能;(十)发生重大、疑难赔案,按照公司重大案件管理要求及时上报;(十一)做好日常案件处理的台账,详细记录每个案件的查勘情况;(十二)严格管理查勘工号,杜绝一号多人使用情况;(十三)按要求对旧件进行回收并登记入库。
四、工作时效(一)接报案联系客户:根据对查勘工作时效的要求,查勘员在接受95592派工后,5分钟内与客户联系;(二)现场到达时效:市区内发生的案件,要求查勘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远离市区的要求查勘员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下与客户沟通告知其到达现场所需要的时间及原因;(三)现场查勘时效:可根据实际情况完成现场查勘任务;(四)资料系统上传时效:在接到调度令24小时内将查勘资料录入长安车险理赔系统,同时完成查勘任务,并将查勘资料交给内勤人员。
五、查勘操作细则与技术要求(一)现场查勘细则查勘岗在接到95592派工后,应在5分钟内与客户联系,并告知客户现场处理的一些注意事项、是否应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到达现场的时间等。
车险查勘运作规范及技术指引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车险查勘定损运作规范和技术指引第一条为促进车险现场查勘与定损核价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车险理赔准确性与工作效率,降低车险理赔偏差,杜绝假案、错案的发生,确保公司的车险经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特此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车险查勘定损、核损、专职配件核价人员以及外聘的公估人员。
第三条现场查勘的重要性(一)查明事故原因,获取第一手材料通过现场调查(包括对现场周围环境道路的查勘,对车、物等财产的拍摄以及对当事人的讯问和调查访问等),可以取得理赔工作第一材料,查明导致事故的主、客观原因。
(二)确定保险责任范围通过现场查勘、调查、拍摄、记录等工作,用大量事实证明案件的交通事故的性质、类型以及结果,以利于保险责任和责任范围的确定。
(三)查明事故经过和避免扩大赔付范围现场的各种痕迹,物证和通过询问现场人员证词,都可成为证明事故事实的证据,为认定各种物证之间的联系和确定各方车损损失部位、损失程度提供依据,从而可以查明发生事故经过和排除车辆原有损失,避免扩大赔付范围。
现场查勘是车辆保险理赔过程中一项重要程序,它不仅是理赔工作收集证据的重要手段,而且为查明碰撞原因,认定保险责任范围,准确及时立案等提供重要依据。
同时,现场查勘工作直接影响到理赔证据获取,保险责任范围确定,事故责任划分的准确性,特别是在双方或多方责任的损失赔偿理赔案件中占有非常重要地位。
第四条现场查勘及定损核价工作的流程(一)派工受理查勘定损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分公司的调度,做到7 天24 小时有现场必查,严禁拖延推诿。
查勘人员接到派工后,应在5分钟内与客户联系,大概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明确告知自己现在所在位置、大约多长时间能到达现场;查勘时必须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二)事故现场查勘1.到达现场后首先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要求司机填写详细的出险经过;2.现场查勘时必须掌握车辆的承保情况,无抄单或客户现场无法提供保单或保险卡时,应及时查询;特别注意所有涉案车辆的交强险投保情况;3.当事故尚未控制或保险车辆及财产尚处于危险状态时,应积极帮助客户采取施救、保护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消除危险因素,协助客户及有关人员向事故处理机关报案;对于单方事故,出险车辆需施救时,查勘定损人员应主动联系,由与公司合作的救援服务中心进行施救。
查勘定损操作手册
查勘定损操作手册一、查明肇事驾驶员、报案人情况1.确认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身份(1)查验肇事驾驶员的驾驶证或身份证。
(2)核实报案人、驾驶员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2.查验肇事驾驶员的驾驶证3.准确记录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联系方式4.查验肇事司机的接收《身体条件证明》回执单二、查验出险车辆情况1.查验被保险机动车信息查验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情况,号牌号码、牌照底色、发动机号、VIN码/车架号、车型、车辆颜色等信息,并与保险单抄件以及行驶证所载内容进行核对。
2.查验第三方车辆信息涉及第三方车辆的,应查验并记录第三方车辆的号牌号码、车型,以及第三方车辆的交强险保单号、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查验被保险机动车的使用性质(1)车辆出险时使用性质与保单载明的是否相符;(2)是否运载危险品;(3)车辆结构有无改装或加装;是否有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
三、查明出险经过1.核实出险时间2.核实出险地点3.查明出险原因四、查明事故损失情况1.确定损失类型2.估计事故损失金额3.记录、核定施救情况(施救费用是指当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等为防止损失的扩大,采取措施抢救保险标的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必要、合理的费用是指施救行为支出的费用是直接的、必要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4、确定被保险机动车和三者车辆受损部位、损失项目、损失程度5、损失拍照6、与客户协商确定修理方案,包括换件项目、修理项目、检修项目和残值归属7、出具《损失情况确认书》五、初步判断保险责任1.对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进行初步判断2.初步判断事故涉及的险别3.初步判断责任划分情况六、缮制查勘记录人伤调查操作手册一、医疗跟踪(一)医疗跟踪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医疗跟踪人员对伤亡人员的抢救、治疗过程,死亡原因的鉴定和伤残等级的评定,以及相关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的过程。
(二)医疗跟踪的主要内容是:1.了解受害人情况、伤情程度。
10-车险定损操作规范(精)
1.接受定损调度
一、接受定损调度时不同情况的处理 (1)接受客服中心定损调度时,公估人员如果是在非查勘定损过程中,不影响行 车安全的前提下,记录事故发生地点、客户姓名、联系电话、车牌号码、车架号 码及报案号;并了解该案简单事故经过、有无现场查勘、有无非事故造成损失、 案件负责人是谁、是否大客户等案件相关信息。及时与修理厂联系,告知客户或 修理厂预计到达的时间。 (2)当公估人员正在处理现场案件时接到定损任务,如果现场案件能在短时间内 处理完毕,并预计能够按时或稍晚些时候赶到修理厂,应及时与客户或修理厂有 关人员电话联系说明情况,告知预计到达的时间。 如正在处理的事故现场还需较长时间才能处理完毕,或道路严重堵塞,或查 勘车发生故障导致在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到达修理厂,而客户或修理厂又急于定损 时,公估人员应礼貌、耐心地向客户或修理厂解释,争取得到客户或修理厂的谅 解;如客户或修理厂坚持要立即定损,公估人员应立即向客服中心反馈,取得客 服中心的支持,另行调度;若客服中心不能另行调度时,公估人员要及时向主管 领导汇报,经主管领导和客服中心协商后决定是否启用后备支援。
(4)定损时,按照“先换件后修理’’(即先确定换件项目后确定维修项目)的顺 序,定损项目的登记讲究“从前到后“从左到右,先上后下,从外到里”的顺序, 分钣金覆盖件、机修、底盘、仪表等类别,做到准确合理、不重复不遗漏,并在 定损单上及时记录。 (5)受损车辆原则上应一次定损,对于有隐损未定完或需拆检未定完的车损,尽 快安排时间进行二次定损。 损失较大,要求尽量在拆检现场进行监督,一般要求是在吊下发动机之前拍 摄过程照片,拆检发动机及波箱等重大部件时一定要在现场验证,超权限的要有 核赔人到场,一起对拆检的部件进行鉴定,对于公估人员不在场、当事人或修理 厂自行拆检的,对拆检项目可以不予认可。
车险查勘定损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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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车险理赔查勘定损要点及技巧
车险理赔查勘定损要点及技巧.txt大悲无泪,大悟无言,大笑无声;我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女人在约会前,一定先去美容院;男人约会前,一定先去银行;车险理赔查勘定损要点及技巧第一部分事故现场查勘一、查勘前的准备查勘人员接到查勘派工指令后,应立即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在接到查勘派工指令后5分钟内,及时与报案人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地点,,车险理赔查勘定损要点及技巧,告知预计到达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并向客户说明原因;2、根据机动车出险信息表提供的资料,了解出险车辆的承保、出险情况;3、携带相机、电脑等设备和相关单证,赶赴查勘地点;4、携带的查勘单证主要有: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保险索赔须知、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查勘报告及附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案情询问笔录及附页等;二、到达现场后的首要工作1、到达查勘地点后,应使用标准服务话术向报案人进行自我介绍;2、如果保险标的或受伤人员尚处于危险中,应立即协助客户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损失扩大;3、认真核对客户的保险单是否与机动车出险信息表内容相符;如果发现标的车的其它有效保险单交强险或商业险未在此次案件中被关联,应认真记录相关保单信息,及时反馈给接报案人员;4、涉及两辆以上机动车辆的事故,要查明事故各方车辆的强制保险可通过是否具有强制保险标识进行初步判断和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的投保情况,若我公司最先到达现场,查勘人员应提示其他车辆当事人将已有保险公司介入处理事故的情况告知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以便其他保险公司尽快确定是否委托我公司代为查勘定损;5、指导标的车的事故当事人正确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提示客户阅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索赔告知书,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对客户不明白的事项进行详细解释;6、对于损失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或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应提醒事故当事人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三、事故勘查1、查明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情况1确认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身份,核实其与被保险人关系;2查验肇事驾驶员的驾驶证;确认驾驶证是否有效;驾驶的车辆是否与准驾车型相符;驾驶人员是否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驾驶人员是否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驾驶员;特种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营业性客车的驾驶员是否具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若前述证件有不合格的应当用数码相机拍照,取得证据;3若发现标的车驾驶员有酒后或醉酒以及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嫌疑且当时未向交管部门报案的,应主动要求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做好询问及取证工作;4准确记录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联系方式;5如果发现本次事故的损失未在标的车的其它有效保险单上被关联,应认真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接报案人员;四、查验出险车辆情况1、查验保险车辆信息1查验车型、车牌号码、牌照底色、发动机号、vin码/车架号、车辆颜色等信息,并与保险单以及行驶证和保险标志所载内容进行核对;2查验标的车辆保险期限是否有效;3标的车辆出险时的使用性质与保单载明的是否相符;4车辆结构有无改装或加装;是否有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5是否运载危险品;6是否有超载情况;2、查验第三方车辆信息1查验并记录第三方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承保公司;2记录第三方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3核对交强险标志与保单内容是否相符并拍照;五、查明出险经过1、核实出险时间1对出险时间接近保险起讫期出险的案件,应特别引起注意,认真查实;2了解车辆启程或返回的时间、行驶路线、委托运输单位的装卸货物时间、伤者住院治疗的时间等,以核实出险时间;3核对报案时间是否超过出险时间48小时以上;2、核实出险地点1查验出险地点与保险单约定的行驶区域范围是否相符;2对擅自移动现场或谎报出险地点的,需进一步深入调查;3查验事故现场是否存在碰撞散落物、碰撞痕迹是否吻合等,以此判断是否为事故第一现场;4盗抢险案应在车辆被盗地点周围进行调查询问,以确定出险时间内车辆是否被真实停放过;3、查明出险原因1根据车辆的损失状况和现场情况,对照报案人所陈述的出险经过,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确认事故原因和损失结果中是否存在合理的逻辑关系;2注意查证事故中是否存在故意行为;3对存在疑点的案件,应对事故真实性和出险经过做进一步调查,必要时可到交管部门请求查阅事故资料,对有较高技术性的勘查,可聘请专业部门进行调查鉴定;对肇事的相关人员的询问应按照询问程序做好询问笔录;4对于单方事故,应认真核对事故痕迹、做好询问笔录;没有事故现场又缺乏充分证据证明事故经过的,按第三方查找不到处理;六、判断保险责任1、对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进行初步判断应结合承保情况和查勘情况,分别判断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对是否立案提出建议;2、对不属于保险责任或存在条款列明的责任免除、加扣免赔情形的,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在查勘记录中注明;3、暂时不能对保险责任进行判断的,应在查勘记录中写明理由;4、查勘人员应根据事故所涉及的损失情况和损失金额,初步判断事故涉及的责任险别;5、对本次查勘案件在系统内有历史赔付记录的,必须调出近两次历史赔付记录,核对历史记录中的损失照片及定损资料,确认是否与本次损失有联系;如存在同一损失重复索赔的,应剔除该损失或予以拒赔;3、初步判断责任划分情况1交警部门介入事故处理的,依据交警部门的认定;2交警部门未介入事故处理的,可指导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当地有关交通事故处理法规,协助事故双方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并填写协议书;3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应根据协议书内容,结合有关交通事故处理法规核实事故责任;发现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要求被保险人重新协商或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七、查勘拍照工作要求一定损核价照相内容:1、现场方位、概览、中心重点、细目照相;2、现场环境、痕迹勘验、人体伤痕照相;3、道路及交通设施、地形、地物照相;4、分离痕迹、表面痕迹、路面痕迹、衣着痕迹、遗留物、受损物规格/编码照相;5、车辆检验车架号、发动机号、两证检验照相;二定损核价照相步骤:现场方位→现场概貌-含牌照的标的损失全貌→重点部位→损失细目这四个步骤的照片,要彼此联系、相互印证;三定损核价照相原则1、先拍摄原始状况,后拍摄变动状况;2、先拍摄现场路面痕迹,后拍摄车辆上的痕迹;3、先拍摄易破坏易消失的,后拍摄不易破坏和消失的;总之,要根据定损核价实际情况要求,既能说明事故的保险责任,又能详细反映事故损失,灵活运用、采取交叉拍摄的方法;四查勘拍照要求1、准确全面地反映保险责任及事故车的受损范围和程度;2、拍照保险车辆特征;包括车牌号,车架号/vin码/车架号照片;3、拍摄保险车辆的行驶证客运车辆准运证、驾驶员的驾驶证驾驶客运车辆驾驶员准驾证,特种车辆驾驶员操作资格证;4、双方或多方事故,应拍摄三者车辆的"交强险标志"――正面及背面均需拍摄;条件允许的应拍摄三者车辆交强险保单;5、必要时可要求相关证人包括我方人员与受损车辆拍摄合影照片;6、夜间拍摄时,可使用查勘专用手电或现场其他照明工具车辆大灯、手灯灯,提高现场照度,保证照片清晰可辨;7、第一现场包括补勘第一现场照片能够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全貌,有明显的参照标志物,如道路全貌交叉路口情况、道路宽度、路标、建筑物等,以便于确定大致地位;顺车辆运动方向包括刹车痕迹,拍摄事故撞击点;8、网上车险理赔系统上传照片的顺序;照片按先远后近、先外后内、先全貌后配件顺序上传;9、在车场或现场对事故车定损拍照时,先拍整车能反映车牌号码45°度四方向拍摄,以判断标的出险行驶方向和碰撞着力点和碰撞走向;车牌脱离车体时,用粉笔标记车号,严禁单独拍摄车牌及损失部位;10、对受损部位整体相向拍照,以确定碰撞痕迹和损失范围;11、凡需要更换或修理的部件、部位均必须进行局部特写拍照;12、内部损失解体后,必须对事故部位补拍照片,并能反映事故损伤原因;13、对照片不能反映出的裂纹、变形,要用手指向损坏部位拍照或对比拍照或标识拍照,并能反映损伤原因,尤其对事故造成轴、孔损伤拍摄的,一定要有实测尺寸照片;14、拍摄玻璃照片时注意玻璃的光线反光,玻璃单独破碎险中玻璃损坏不严重,先拍一张照片,再击打玻璃受损处使损伤扩大明显后,再拍一张照片;15、一张照片已能反映出多个部件、部位受损真实情况的不需单个或重复拍照,但重大配件或价格较贵的配件必须有能反映损伤、型号规格或配件编码的单独照片;16、局部拍照时,需持稳相机,同时相机要聚焦,照片要求清晰并有辅助照片反映所处部位;17、受损货物、路产照片;照片应能够反映出财产损失的全貌及损失部位,多处受损应分别拍摄;带包装的物品受损应将包装拆下后拍摄,并注意拍摄包装物上的数量、类型、型号、重量等;价值较高的货物在分类后单独编号拍摄;18、照相机的日期顺序调整为年、月、日;且显示日期必须与拍摄日期一致,严禁以各种理由调整相机后备日期;19、照相机的焦距调整准确,光线适用得当;20、数码相机象素调整为480×640,照片大小不超过150k;21、为了提高系统资源使用效率,要求提高照片的使用效率,严禁同类型照片的重复拍摄与录入;第一部分事故现场查勘一、查勘前的准备查勘人员接到查勘派工指令后,应立即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在接到查勘派工指令后5分钟内,及时与报案人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地点,告知预计到达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并向客户说明原因;2、根据机动车出险信息表提供的资料,了解出险车辆的承保、出险情况;3、携带相机、电脑等设备和相关单证,赶赴查勘地点;4、携带的查勘单证主要有: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保险索赔须知、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查勘报告及附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案情询问笔录及附页等;二、到达现场后的首要工作1、到达查勘地点后,应使用标准服务话术向报案人进行自我介绍;2、如果保险标的或受伤人员尚处于危险中,应立即协助客户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损失扩大;3、认真核对客户的保险单是否与机动车出险信息表内容相符;如果发现标的车的其它有效保险单交强险或商业险未在此次案件中被关联,应认真记录相关保单信息,及时反馈给接报案人员;4、涉及两辆以上机动车辆的事故,要查明事故各方车辆的强制保险可通过是否具有强制保险标识进行初步判断和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的投保情况,若我公司最先到达现场,查勘人员应提示其他车辆当事人将已有保险公司介入处理事故的情况告知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以便其他保险公司尽快确定是否委托我公司代为查勘定损;5、指导标的车的事故当事人正确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提示客户阅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索赔告知书,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对客户不明白的事项进行详细解释;6、对于损失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或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应提醒事故当事人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三、事故勘查1、查明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情况1确认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身份,核实其与被保险人关系;2查验肇事驾驶员的驾驶证;确认驾驶证是否有效;驾驶的车辆是否与准驾车型相符;驾驶人员是否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驾驶人员是否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驾驶员;特种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营业性客车的驾驶员是否具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若前述证件有不合格的应当用数码相机拍照,取得证据;3若发现标的车驾驶员有酒后或醉酒以及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嫌疑且当时未向交管部门报案的,应主动要求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做好询问及取证工作;4准确记录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联系方式;5如果发现本次事故的损失未在标的车的其它有效保险单上被关联,应认真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接报案人员;四、查验出险车辆情况1、查验保险车辆信息1查验车型、车牌号码、牌照底色、发动机号、vin码/车架号、车辆颜色等信息,并与保险单以及行驶证和保险标志所载内容进行核对;2查验标的车辆保险期限是否有效;3标的车辆出险时的使用性质与保单载明的是否相符;4车辆结构有无改装或加装;是否有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5是否运载危险品;6是否有超载情况;2、查验第三方车辆信息1查验并记录第三方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承保公司;2记录第三方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3核对交强险标志与保单内容是否相符并拍照;五、查明出险经过1、核实出险时间1对出险时间接近保险起讫期出险的案件,应特别引起注意,认真查实;2了解车辆启程或返回的时间、行驶路线、委托运输单位的装卸货物时间、伤者住院治疗的时间等,以核实出险时间;3核对报案时间是否超过出险时间48小时以上;2、核实出险地点1查验出险地点与保险单约定的行驶区域范围是否相符;2对擅自移动现场或谎报出险地点的,需进一步深入调查;3查验事故现场是否存在碰撞散落物、碰撞痕迹是否吻合等,以此判断是否为事故第一现场;4盗抢险案应在车辆被盗地点周围进行调查询问,以确定出险时间内车辆是否被真实停放过;3、查明出险原因1根据车辆的损失状况和现场情况,对照报案人所陈述的出险经过,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确认事故原因和损失结果中是否存在合理的逻辑关系;2注意查证事故中是否存在故意行为;3对存在疑点的案件,应对事故真实性和出险经过做进一步调查,必要时可到交管部门请求查阅事故资料,对有较高技术性的勘查,可聘请专业部门进行调查鉴定;对肇事的相关人员的询问应按照询问程序做好询问笔录;4对于单方事故,应认真核对事故痕迹、做好询问笔录;没有事故现场又缺乏充分证据证明事故经过的,按第三方查找不到处理;六、判断保险责任1、对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进行初步判断应结合承保情况和查勘情况,分别判断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对是否立案提出建议;2、对不属于保险责任或存在条款列明的责任免除、加扣免赔情形的,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在查勘记录中注明;3、暂时不能对保险责任进行判断的,应在查勘记录中写明理由;4、查勘人员应根据事故所涉及的损失情况和损失金额,初步判断事故涉及的责任险别;5、对本次查勘案件在系统内有历史赔付记录的,必须调出近两次历史赔付记录,核对历史记录中的损失照片及定损资料,确认是否与本次损失有联系;如存在同一损失重复索赔的,应剔除该损失或予以拒赔;3、初步判断责任划分情况1交警部门介入事故处理的,依据交警部门的认定;2交警部门未介入事故处理的,可指导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当地有关交通事故处理法规,协助事故双方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并填写协议书;3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应根据协议书内容,结合有关交通事故处理法规核实事故责任;发现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要求被保险人重新协商或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七、查勘拍照工作要求一定损核价照相内容:1、现场方位、概览、中心重点、细目照相;2、现场环境、痕迹勘验、人体伤痕照相;3、道路及交通设施、地形、地物照相;4、分离痕迹、表面痕迹、路面痕迹、衣着痕迹、遗留物、受损物规格/编码照相;5、车辆检验车架号、发动机号、两证检验照相;二定损核价照相步骤:现场方位→现场概貌-含牌照的标的损失全貌→重点部位→损失细目这四个步骤的照片,要彼此联系、相互印证;三定损核价照相原则1、先拍摄原始状况,后拍摄变动状况;2、先拍摄现场路面痕迹,后拍摄车辆上的痕迹;3、先拍摄易破坏易消失的,后拍摄不易破坏和消失的;总之,要根据定损核价实际情况要求,既能说明事故的保险责任,又能详细反映事故损失,灵活运用、采取交叉拍摄的方法;四查勘拍照要求1、准确全面地反映保险责任及事故车的受损范围和程度;2、拍照保险车辆特征;包括车牌号,车架号/vin码/车架号照片;3、拍摄保险车辆的行驶证客运车辆准运证、驾驶员的驾驶证驾驶客运车辆驾驶员准驾证,特种车辆驾驶员操作资格证;4、双方或多方事故,应拍摄三者车辆的"交强险标志"――正面及背面均需拍摄;条件允许的应拍摄三者车辆交强险保单;5、必要时可要求相关证人包括我方人员与受损车辆拍摄合影照片;6、夜间拍摄时,可使用查勘专用手电或现场其他照明工具车辆大灯、手灯灯,提高现场照度,保证照片清晰可辨;7、第一现场包括补勘第一现场照片能够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全貌,有明显的参照标志物,如道路全貌交叉路口情况、道路宽度、路标、建筑物等,以便于确定大致地位;顺车辆运动方向包括刹车痕迹,拍摄事故撞击点;8、网上车险理赔系统上传照片的顺序;照片按先远后近、先外后内、先全貌后配件顺序上传;9、在车场或现场对事故车定损拍照时,先拍整车能反映车牌号码45°度四方向拍摄,以判断标的出险行驶方向和碰撞着力点和碰撞走向;车牌脱离车体时,用粉笔标记车号,严禁单独拍摄车牌及损失部位;10、对受损部位整体相向拍照,以确定碰撞痕迹和损失范围;11、凡需要更换或修理的部件、部位均必须进行局部特写拍照;12、内部损失解体后,必须对事故部位补拍照片,并能反映事故损伤原因;13、对照片不能反映出的裂纹、变形,要用手指向损坏部位拍照或对比拍照或标识拍照,并能反映损伤原因,尤其对事故造成轴、孔损伤拍摄的,一定要有实测尺寸照片;14、拍摄玻璃照片时注意玻璃的光线反光,玻璃单独破碎险中玻璃损坏不严重,先拍一张照片,再击打玻璃受损处使损伤扩大明显后,再拍一张照片;15、一张照片已能反映出多个部件、部位受损真实情况的不需单个或重复拍照,但重大配件或价格较贵的配件必须有能反映损伤、型号规格或配件编码的单独照片;16、局部拍照时,需持稳相机,同时相机要聚焦,照片要求清晰并有辅助照片反映所处部位;17、受损货物、路产照片;照片应能够反映出财产损失的全貌及损失部位,多处受损应分别拍摄;带包装的物品受损应将包装拆下后拍摄,并注意拍摄包装物上的数量、类型、型号、重量等;价值较高的货物在分类后单独编号拍摄;18、照相机的日期顺序调整为年、月、日;且显示日期必须与拍摄日期一致,严禁以各种理由调整相机后备日期;19、照相机的焦距调整准确,光线适用得当;20、数码相机象素调整为480×640,照片大小不超过150k;21、为了提高系统资源使用效率,要求提高照片的使用效率,严禁同类型照片的重复拍摄与录入;。
华安保险查勘定损工作规范
华安保险查勘定损工作规范一、工作职责1. 通过现场查勘,确定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保险责任,初步估计损失情况,协助客户现场施救,向客户提供索赔指引等;2. 查勘定损人员通过实际查勘、检查,根据事故车辆损失情况,与被保险人、修理厂协商确定零部件更换项目及价格、维修项目及工时费,以确定保险车辆损失情况。
二、查勘前的准备工作查阅抄单,具体内容如下:1,保险期限:复核出险时间是否在保险期限以内。
2,承保险种:记录承保险种,根据报案信息,确定是否承保所属险种类型。
3,新车购置价:核对新车购置价,了解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是否足额投保)4,查阅报案信息:被保险人名称,被保险人与驾驶员是否一致、标的车牌号、出险时间、地点、处理机关、损失概要。
5,检查带好必要的查勘单证资料及查勘工具:《出险通知书》、《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告知单》、《机动车辆定损单证》、《保险抄单》、《询问笔录》等;查勘工具:数码相机、卷尺、手电筒、砂纸、记录本、印泥,笔等。
三、单证应用1. 主要单证①《机动车辆保险快速理赔报告》(下简称《快速理赔报告》)《快速理赔报告》:印制目的是配合简易案件快速处理,提升车险服务质量。
快速理赔报告信息应尽量填写完整,查勘意见及简图绘制完整,定损项目与工时分别列明;②《机动车辆出险通知书》(下简称《出险通知书》)《出险通知书》:印制的目的是为了作为客户独立的索赔申请使用,所以,客户有很大的空白处填写事故相关信息。
要求指导客户填写内容必须包含:出险时间,详实的出险地点,驾驶人员;以及行驶路线,出现原因等出险过程因素,事故造成的损失表述。
③《机动车辆保险查勘报告》(下简称《查勘报告》)《查勘报告》:指现场查勘定损后,对事故经过,责任认定,是否保险责任,是否立案进行明确;对定损方案,包括换件项目和工时费作完全的核定;在系统中用文字表述清楚,提交审核。
④《机动车辆保险定损报告》(下简称《定损报告》)《定损报告》:本报告对提交核价有专栏填写要求。
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pdf
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
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是车辆保险理赔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1. 报案阶段: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首先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
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提供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大致情况等。
2. 查勘阶段: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指派专业的查勘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
查勘员的主要任务是确认事故的真实性、核实事故经过和责任划分、记录事故现场状况、拍摄事故照片,并初步评估车辆受损情况。
3. 定损阶段:
查勘结束后,车辆会被送至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修理厂进行详细定损。
定损员会根据车辆的实际损坏情况进行细致检查,并结合零部件价格清单确定维修费用,出具定损报告。
如涉及严重损坏需拆解定损,也会在拆解后进一步确认内部损坏部件及修复成本。
4. 核赔阶段:
定损完成后,保险公司将依据定损报告审核赔付金额,同时结合保险条款、免赔额等因素,确定最终赔付方案。
如果双方对定损结果无异议,保险公司将会启动理赔程序,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给被保险人或直接支付给维修单位。
5. 维修阶段:
车主按照定损报告中的建议进行车辆维修,维修过程中如有发现新增或遗漏的损失,可联系保险公司重新定损。
在整个理赔过程中,车主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理赔进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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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车险查勘定损操作规范保险车险查勘定损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查勘定损工作,有效防范风险,提高理赔人员工作技能和质量,确保车险理赔运转高效,保证车险稳健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查勘第二条查勘原则现场查勘必须做到“全面、细致、迅速、及时”,认真、细致进行现场查勘,全面掌握事故情况。
收集、记录事故现场的所有痕迹和物证,特别是对变动的现场要细致勘察,弄清痕迹的形成原因及物证与痕迹的关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条款的规定,判断保险责任。
第三条查勘定义查勘是对事故现场或模拟现场进行仔细深入的调查,其目的主要是及时采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物证,以便分清事故的责任,查明引起事故的原因,特别是要把握住有无保险条款所规定的除外责任项目的情况。
第四条交通事故现场分类根据发生事故后现场的变化情况,交通事故现场可分为原始现场与变动现场。
- 3 -一、原始现场:是指事故发生后,车辆、人、畜和一切与事故有关的物体仍保持事故发生后的最初状态。
二、变动现场:是指由于某种原因,使事故的原始状态发生部分或大部分更改。
更改事故原始状态的原因很多,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形:(一)抢救受伤者。
为了抢救事故受伤者而移动有关物体的位置或变更死者原来的倒卧位置。
(二)保护不当。
由于未及时封闭现场,有关痕迹被来往车辆和行人碾踏,使痕迹不清或消失。
(三)自然破坏。
由于雨、雪等自然因素,使事故痕迹不清或消失。
(四)允许变动。
有特殊任务的车辆,如消防、警备、救险等车辆肇事后经允许驶离现场,或为了避免交通阻塞经允许移动车辆或有关物体。
(五)车辆驶离。
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无意(未发觉)或有意(逃避责任)将车辆驶离现场。
第五条查勘要求一、查勘定损人员赶赴现场后,必须见实物和当事人,对事故的真实性进行深入实际调查并详细记录,做到现场情况明、原因清、责任准、损失实。
现场查勘应书写查勘报告。
二、对于出险情况较特殊者,应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详细询问事故经过,必要时要收集旁证材料。
特别是对车辆丢失、火灾- 4 -事故及对怀疑有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械事故及人为因素等要重点查询,迅速调查取证,决不可拖泥带水。
对于案情复杂或不易确定的疑难案件,应聘请技术专家或技术人员协助做出技术鉴定(或进行现场事故模拟实验),必要时请求有关公安、司法部门协助立案侦破。
切忌盲目下结论,随意处理。
第六条查勘的内容和要点1.现场查勘现场查勘人员经过现场拍照、测量以及收集物证、人证后应首先判断分析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对肇事车辆的车速、碰撞接触点,以及现场的痕迹进行的分析判断。
1.1 现场测量:测量现场内与事故有关的尺寸。
包括测量肇事车辆的尺寸及其停放位置,制动印迹的长度、道路的宽度等。
现场测量的基准与定位:现场定位的目的是借方位物和现场固定参照物的位置,将事故现场上的有关物体,确定在一个相对固定的空间位置。
定位是一切测量程序的基本环节。
事故现场的定位步骤包括确定事故地点方位、选择基准点和固定测量点等。
(1) 确定方位事故地点的位置右通过公路、街道的名称和其所处的里程碑或明显方位物的名称确定。
(2) 选择基准点基准点是为固定事故现场测量对象所设定的参照点。
可选择事故现场原有的固定物体(如电线杆、桥梁杆、里程碑等)所选- 5 -基准点应距事故现场较近,以便测绘。
1.2 现场拍照:即用摄影手段记录现场地貌、车辆、痕迹及散落物的情况。
拍摄照片的数码照相机,日期模式调整为“年月日时分”,分辨率设定为640×480或VGA模式,照片的拍摄应清晰,如在光线较暗的地方拍摄应保证照片的曝光适中。
拍摄顺序要求先全景后近景再局部。
全景照片反映现场全貌、机动车的行使路线、方向、机动车发生事故时的相互位置关系、碰撞接触部位;近景照片上要有反映受损机动车号牌、受损车辆(财物)部位、受损程度;局部照片要清晰反映碰撞接触点、机动车或财物的具体损失部位的受损情况。
单方事故要将固定静止物被刮、擦、撞的地方用近镜头拍摄。
对标的验证的拍摄,首先对标的前或后45度角拍摄,反映车型全貌,清晰显示车牌号码,再要求对车架号(VIN码)的17位码拍摄完全,不得缺号,号码清晰可辨。
对行驶证、驾驶证的拍摄,将两证打开、平行摆放在颜色较深的暗光质地上面,调整适当的曝光度进行拍摄,避免反光、不清晰。
现场拍照的取景特别重要,应根据拍照的目的和要求,确定拍照范围及拍照重点,选择合适的拍照角度及距离。
要求所拍摄的碰撞部位,基本上能反映肇事车辆(包括损坏物体)的损失状况。
- 6 -1.3 采集物证:检查肇事车辆接触部位粘附的物体。
如漆皮、纤维、木屑、人体的皮肉、毛发、血迹等。
采集这些物体的标本作为物证,以便分析、判断事故的真实情况。
如风档玻璃上所粘附的毛发可分析、确认事故属于何人驾驶所致等,对判断是否有照驾驶能提供有力的证据。
1.4 现场查勘的判断与分析(1) 判断肇事车辆的车速机动车辆肇事前的行驶速度是分析事故原因的生要因素。
对肇事车辆的行驶速度主要依据现场遗留痕迹作。
目前,现场查勘判断车速的方法,主要是利用车辆的制动拖印以及散落物抛出的距离等来估算车速。
机动车辆肇事前,驾驶员多会本能地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所以事故现场上一般都留有制动时车辆抱死滑移的痕迹(但对于一些高档进口车辆有防抱死装置的则可能没有轮胎滑移痕迹),即所谓的制动拖印。
(2) 判断碰撞接触点交通事故中的碰撞形式有机动车辆碰撞行人、碰撞自行车、碰撞固定物体以及机动车相互碰撞等。
碰撞的形式有正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等。
目前,判断碰撞接触点的方法主要是根据现场况进行逻辑推理分析,或通过事故现场模拟实验确定。
判断碰撞接触点的依据:A. 事故现场的物理(力和运动)现象,双方车辆损坏的部- 7 -位及受力情况。
当第一现场挪动后,根据双方车辆碰撞损坏位置亦可以初步判定事故原因。
B. 事故现场的散落物。
如车体下的泥土、玻璃碎片等。
C. 刹车印迹。
D. 汽车运动学和动力学理论(运动轨迹和碰撞损坏情况)。
碰撞接触点的判断通常分以下几种情况:A. 汽车碰撞固定物体汽车碰撞固定物体时,无论碰撞后固定物(包括停驶的车辆)是否产生位移,用固定物体原始位置与汽车的接触点就能确定碰撞接触点。
B. 汽车碰撞行人或自行车由于决定双方碰撞冲量的质量和速度相差悬殊,因此碰撞后不会导致汽车运动速度和运动方向的明显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碰撞位置必然在现场汽车停放位置的后方。
所以碰撞接触点应在汽车前保险杠之后(汽车前行事故),根据遗留在路面上的自行车轮胎挫划痕迹或行人的鞋底挫划痕迹,被撞者身上或自行车上掉下来的物品等进行判断。
C. 汽车正面相撞汽车正面相撞时,由于两车均沿同一直线运动,碰撞后两车的停驶位置一般不会偏离原先的行驶方向。
通常,当两车变形相当时,冲量大的车将使冲量小的车由碰撞位置后移,故碰撞位置应在冲量大的汽车保险杠后方。
由于碰撞瞬间车辆前轴负荷突变- 8 -以及碰撞力可能使前轮轮胎产生横向挫滑的结果,前轮胎将在路面上留下较正常轮印宽而重的挫痕。
因此,轮胎挫印的位置,可作为判断碰撞接触点的依据。
另外,还可根据碰撞掉落的前灯玻璃等掉落物体判断碰撞接触点。
D. 追尾相撞追尾的后车碰撞行驶的前车,前车将在碰撞力的作用下加速,碰撞后两车一起向前运动,碰撞接触点应在停驶后的后车前保险杠之后。
E. 侧面相撞无论是侧面正交或斜交相撞,被撞车都可能程度不同地偏离原先的行驶路线,车辆偏离原行驶路线的程度虽然与两车各自的冲量对比有关,但车辆碰撞后的运动趋势又受到碰撞接触部位、车辆型式和结构、操纵系统状态(车轮制动状态、转向轮偏转角度)、附着系数诸因素影响,所以侧面碰撞的碰撞接触点很难运用运动学关系通过简单定量分析得出可靠结果。
一般依靠各种碰撞事故资料及经验进行判断。
2. 查实出险情况2.1 查明出险地点出险地点对了解和审核保险责任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对于单方事故,确认其所报事故的真实性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要查明是否与报案时的出险地点是否相符;是否是第一现场,如现场已经变化或移动,要查清变动原因。
对未经有关事故处理机关同- 9 -意,既不是抢救伤员和抢救受损物资,又不防碍交通安全,擅自移动现场,无法确认事故责任的,视情节和实际损失情况可以考虑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2.2 查明出险时间对机动车辆出险时间与承保起期接近的案件,要深入细致地调查、核实出险时间。
如:出发起程日期、具体时间,途中行驶时间,行驶路线,到过目的地或返回的日期、时间等。
如有疑点时,要查明落实每一环节,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2.3 查明出险范围首先要了解出险的事实经过,查明是属于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是机械因素还是人为因素,并根据近因原则确定之。
机动车辆出险的案件,有的出险原因比较明显,案情比较清楚,但有的案件出险原因比较复杂,需要深入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要采取多听、多问、多看、多分析的方法,凡与案情有关的细节都要尽量收集,及时分析,对于与情节有出入的更要反复求证,并索取书面文字证明材料。
特别是对被盗车辆、火灾车辆或怀疑有无证驾驶、酒后开车、人为因素等更要加强调查取证工作。
2.4 查验驾驶员信息查验驾驶员的姓名是否与报案一致,核实是否具有驾驶资格、驾驶证号码、准驾车型及驾驶证是否有效等。
了解驾驶员出险时状态(是否酒后驾驶等),驾驶员和车主的关系,是否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等。
- 1 0 -因案情尚未查清原因之前,查勘定损人员切忌主观武断,轻易表态,草率地肯定或否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更不能包办代替,包揽一切,给以后理赔赔案处理带来困难或造成被动。
3.保险标的调查核实即对肇事车辆和承保信息、车辆年检情况进行核对,对机动车的技术情况和外观检查,其目的是核实肇事车辆是否为保险标的,事故是否属于除外责任,了解肇事车辆有关的结构、性能、肇事时的技术状况对事故所产生的影响以及车辆的损失情况。
保险标的调查核实的主要内容包括:3.1 查明验行驶证情况查验驾驶证车主与被保险人是否一致,核实发动机号、车架号码、核定座位、核定载重质量、登记日期和发证日期、副证上记录的车牌号码、检验日期等内容是否与承保信息、保险条款及保险法所要求相符。
3.2 车辆结构特征如制动、转向机构的类型、轮胎的型式、胎面花纹式样等。
车辆的载货和乘员情况。
包括货物的种类,货物装载时的固定情况,乘员乘座情况等。
确认是否超重、超宽、超高、超长、超员。
3.3 出事后操纵手柄的位置主要是判断事故发生时驾驶员的操作情况。
如从变速杆、手制动器手柄位置判断当时的车速范围和采取的制动措施等。
3.4 车辆技术状况- 11 -检查有无制动跑偏、制动无力、转向沉重以及有关安全设备不合要求的情况。
如限于条件不能在现场进行检查,可在现场以外有条件的场地或委托其它技术单位进行检查并作必要的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