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质环境综合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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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S在四川城市环境地质调查评价中的应用

GIS在四川城市环境地质调查评价中的应用

源、 环境地质问题 、 综合评价 四 大 图类 、每个 图类 根 据专 题 图 内 容又划分成若干个 图 ( 总计 2 2 个 图 ),每个 图又 由若 干 图层 构 成 ( 图层共计 6 个 ),具体划 5 分 如下 : 1 屙f . 2 生设计 对 于数 据 库 的属性 结构 ,根 据专题要求和调查 内容 ,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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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将 G S应用 于四川城 市环境地质调 查评价 ,建 立一套 完整 的标 准 ,指导全省 2 城 市的数据库建设工 I 1 作。在数据库 的基础上利 用 MAP I 二 次开发平 台,集成 四川城 市环境 地质 问题 调查评价 信息 系统 ,供地方政 GS 府 和 各 级 管理 机 构 使 用 。 关键词 :G S I;城 市环境地质 ;四川城市 中图分类号 :X1 1 P 5 文献标 识码 :A 4 ;T 7 文章编号:10 - 9 5( 0 8) 3 0 3 - 4 0 6 0 9 20 0 — 2 9 0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190716修订)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190716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管理,规范地质环境监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环境监测,是指对自然地质环境或者工程建设影响的地质环境及其变化,进行定期观察测量、采样测试、记录计算、分析评价和预警预报的活动。

第三条下列地质环境监测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一)地质灾害监测;(二)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三)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四)地质遗迹监测;(五)其他相关地质环境监测。

第四条地质环境监测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科学规划、群专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自然地质环境监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影响的地质环境监测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等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地质环境监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国际合作。

对在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地质环境监测规划。

自然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上级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应当包括地质环境监测现状、需求分析、规划目标、规划原则、监测网络布局、重点监测工程、经费预算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十一条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自然资源部所属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国家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统筹规划和组织建设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全国地质环境状况分析评价和预警预报,对全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申报四川省国土资源地质环境类专家库专家资格的公告-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申报四川省国土资源地质环境类专家库专家资格的公告-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申报四川省国土资源地质环境类专家库专家资格的公告正文:----------------------------------------------------------------------------------------------------------------------------------------------------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申报四川省国土资源地质环境类专家库专家资格的公告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厅于2006年建立了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技术专家库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专家库, 2013年成立了四川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国土资源专家库,规范地质环境类专家资格管理,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4]4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专业分类省国土资源地质环境类专家库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等四个专业。

二、申报要求(一)符合《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六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请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专业的专家,除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通过相关专业资格注册认证外,还需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申请地质遗迹保护专业的专家,除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古生物学、地学旅游、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通过相关专业资格注册认证外,还应从事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公园建设领域等相关工作满8年。

三、申报程序(一)初始入库原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专家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技术专家库和四川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成员可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直接填写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专业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及技术业绩证明材料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9号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9号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正文:---------------------------------------------------------------------------------------------------------------------------------------------------- 国土资源部令(第59号)《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4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2014年4月29日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14年4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管理,规范地质环境监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环境监测,是指对自然地质环境或者工程建设影响的地质环境及其变化,进行定期观察测量、采样测试、记录计算、分析评价和预警预报的活动。

第三条下列地质环境监测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一)地质灾害监测;(二)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三)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四)地质遗迹监测;(五)其他相关地质环境监测。

第四条地质环境监测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科学规划、群专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自然地质环境监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影响的地质环境监测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等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地质环境监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国际合作。

对在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3.12.20•【字号】川国土资发〔2013〕110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110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四川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3年12月13日第16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信息中心)。

附件:四川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12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章数据生产和汇交第四章数据保管和更新第五章数据利用第六章责任第七章附则附件四川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规范数据生产、汇交、保管和利用等工作,提高国土资源数据应用水平,为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提供数据支撑,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10]142号),结合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国土资源数据的生产、汇交、保管和利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据,是指四川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职能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数字化成果,主要来源:(一)四川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土资源规划、调查、监测、评价等重大专项形成的各类国土资源基础和专题数字化成果数据,包含土地调查评价类,土地利用规划类,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类,地质环境类,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类等数据;(二)四川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在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政务管理数字化成果数据,包括厅本级产生以及由基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逐级上报汇总的数据;(三)四川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责中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有关合同约定产生的其他数字化成果数据。

地质环境监测规程

地质环境监测规程

地质环境监测一、地质环境含义及地质环境监测内容1、地质环境含义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地质体和地质作用的总和,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环境等。

2、地质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地质环境监测的必要性(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五章规定P6):地质环境监测主要监测与人类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动态变化较大的、可能危害人类生存和发展或利用的地质环境,主要包括:地下水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及自然地质保护区地质环境监测。

二、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依据DZ/T0133-94 )1、监测的目的及主要监测内容为了进一步查明和研究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为地下水资源评价、科学管理及环境地质问题的研究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针对地下水开采区,即人类影响较大的地区,包括区域的及城市区的。

主要监测内容包括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要素随时间的变化过程,通过地下水的露头,代表性的钻孔、水井、泉等,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和技术要求进行监测。

2、监测网点的布设2.1监测点的分类2.1.1地下水动态监测点依据监测内容可分为水位、水质、水量及水温监测点,通常水位、水温、水质可共用一个点。

2.1.2根据监测点的控制作用大小,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区级等三级监测点。

2.2监测网点的布设原则2.2.1对于面积较大的监测区域,应以地下水流向为主,垂直地下水流向为辅布设监测网;对于面积较小的监测区域可根据地下水的补给、迳流、排泄条件进行控制性布设。

2.2.1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主要是控制国家的主要农业区、经济开发区及主要城市,监测的目的层应是具有现实的供水意义或开发远景的主要含水层,监测区内的名泉、大泉及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地热井应为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点,主要布设在我国主要平原、盆地区及地下水作为主供水水源的城市区。

2.2.3省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应在国家级监测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控制次一级水文地质单元及具有供水意义和前景地区,监测点应包括区内代表性泉、自流井、地热井等。

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

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7.27•【字号】•【施行日期】1999.08.14•【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1999年8月14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7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地质体和地质作用的总和。

第三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区域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的勘查、评价、监测、利用、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地质环境管理实行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方针,坚持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地质环境保护、利用规划,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地质环境保护、利用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质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或控告。

禁止侵占、损毁地质环境保护工程设施、设备。

第八条对在地质环境保护、利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完整word版)地质环境监测规程

(完整word版)地质环境监测规程

地质环境监测一、地质环境含义及地质环境监测内容1、地质环境含义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地质体和地质作用的总和,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环境等。

2、地质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地质环境监测的必要性(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五章规定P6):地质环境监测主要监测与人类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动态变化较大的、可能危害人类生存和发展或利用的地质环境,主要包括:地下水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及自然地质保护区地质环境监测。

二、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依据DZ/T0133-94)1、监测的目的及主要监测内容为了进一步查明和研究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为地下水资源评价、科学管理及环境地质问题的研究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针对地下水开采区,即人类影响较大的地区,包括区域的及城市区的。

主要监测内容包括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要素随时间的变化过程,通过地下水的露头,代表性的钻孔、水井、泉等,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和技术要求进行监测。

2、监测网点的布设2.1监测点的分类2.1.1地下水动态监测点依据监测内容可分为水位、水质、水量及水温监测点,通常水位、水温、水质可共用一个点。

2.1.2根据监测点的控制作用大小,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区级等三级监测点。

2.2监测网点的布设原则2.2.1对于面积较大的监测区域,应以地下水流向为主,垂直地下水流向为辅布设监测网;对于面积较小的监测区域可根据地下水的补给、迳流、排泄条件进行控制性布设。

2.2.1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主要是控制国家的主要农业区、经济开发区及主要城市,监测的目的层应是具有现实的供水意义或开发远景的主要含水层,监测区内的名泉、大泉及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地热井应为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点,主要布设在我国主要平原、盆地区及地下水作为主供水水源的城市区。

2.2.3省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应在国家级监测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控制次一级水文地质单元及具有供水意义和前景地区,监测点应包括区内代表性泉、自流井、地热井等。

[2011]15号文四川省国土资...

[2011]15号文四川省国土资...

[2011]15号⽂四川省国⼟资...四川省国⼟资源厅关于转发《国⼟资源部关于进⼀步加强建设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州)国⼟资源局,各建设项⽬⽴项审批和管理机关、各项⽬建设单位、各地勘单位:为进⼀步规范建设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作,国⼟资源部下发了《国⼟资源部关于进⼀步做好建设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作的通知》(国⼟资发〔2010〕137号),现转发给你们。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并认真贯彻执⾏。

⼀、严格管理范围凡是建设项⽬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的,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省级以上国⼟资源⾏政主管部门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

凡申请办理⼟地预审或⽤地审批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或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否则,其⽤地申请不予受理。

已查明矿产资源是指已登记录⼊我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矿产资源、有效采矿权内的矿产资源以及有效探矿权内经有资质地质勘查单位勘查和按规定权限经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并办理了储量评审备案和查明储量登记的矿产资源。

建设项⽬影响区与矿业权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建设项⽬影响区是指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经论证后确定的能保证建设项⽬安全且建设项⽬不会影响该范围以外的矿产资源开采的范围。

建设项⽬影响区范围是空间范围,由平⾯范围和标⾼组成。

⼆、明确管理分⼯压覆⽯油、天然⽓、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累计查明资源储量达⼤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型且压覆占三分之⼀以上的,按规定报请国⼟资源部审批。

国⼟资源部负责审批以外的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由省国⼟资源⾏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三、规范建设项⽬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审批要求(⼀)申请调查建设项⽬选址和规划编制前,由建设单位向省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分别调查了解建设项⽬影响区范围内的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

地质调查规范

地质调查规范

地质调查规范篇一:区域地质调查行业标准-资源勘探常用资料目录区调队法律法规及技术性文件(2006年4月27)质量技术类区域地质调查1、《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总则(试行)》(DD 2004—02)2、《青藏高原艰险区(B类区)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D2003-01)3、《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D2001—02)4、《1:250000遥感地质调查技术规定》(DD 2001-01)5、《火山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 17412·1-1998)6、《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 17412·2-1998)7、《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 17412·3-1998)8、《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万)》(DZ/T0179-1997)9、《1:5万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57-95)10、《浅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细则(1:5万)》(DZ/T 0158-95)11、《城市地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技术要求(1∶50 000)》(DZ/T 0094—1994)12、《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万)》(GB/T 14158-1993)13、《1:5万区域地质调查总则》(DZ/T 0001-91)14、《1:5万区域地质图图例》(GB/58-89)15、《沉积岩类区1:5万区域地质填图方法指南》,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116、《花岗岩类区1:5万区域地质填图方法指南》,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117、《变质岩类区1:5万区域地质填图方法指南》,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118、《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手册》,四川省地矿局,1992矿产勘查19、《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技术要求》(DD 2004—04)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21、《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22、《固体矿产预查暂行规定》(DD 2000—01))2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8—93)24、《固体矿产普查总则》(GB/T13687—92)工程地质勘查25、《1:10万~1:20万工程地质调查规范》(DZ/T0096-1994)26、《1:2.5万~1:5万工程地质调查规范》(DZ/T0097-1994)矿山资源储量核实27、《固体矿产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和经工程验证的预测资源量估算技术要求》(DD 2002—01)28、《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01)2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30、《对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31、《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参考提纲》32、《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参考提纲有关章节内容和附图要求的说明》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3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国土资环发[2000]27号文34、《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35、《土地复垦规定》区域矿产规划36、《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3]108号文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编制37、《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文3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39、《关于建设项目压履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4]227号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40、《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3-14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文42、《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4]240号文区域地质灾害规划43、《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2003-344、地质遗迹景观调查与地质公园建设45、《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地质矿产部,1995-5-446、《关于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通知》(附件:<国家地质公园申报表>、<国家地质公园综合考察报告提纲>、<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工作指南(试行)>、<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制度>、<国家地质公园评审标准>),国土资厅发[2000]77号文47、《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工作指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学部,2002-448、《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02-10-149、《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和工作指南》,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2002-1150、《关于做好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世界地质公园申报书>、<世界地质公园申报综合报告>、<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文本>、<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说明书>、<世界地质公园的画册>、<世界地质公园的光盘>、<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科学内容展示方案>、<世界地质公园景区(点)说明及标示集<、<遵循的法律及参考标准>),国土资厅发[2003]4号文51、《关于申报国家矿山公园的通知》(国家矿山公园申报工作指南及附件:<国家矿山公园申报书>、<国家矿山公园综合考察基本要求>、<国家矿山公园总体规划工作要点>、<国家矿山公园评价标准>),国土资发[2004]256号文,2004-11-1952、《四川省地质公园申报、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0453、《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54、《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55、《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测量56、《城市测量规范》(CJJ8-99)5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58、《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01-93)59、《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信息工程60、《GIS图层描述数据内容标准》(DDB9702 )61、《资源评价工作中地理信息系统工作细则》(DDZ9701 )62、《国土基础信息分类与代码》(GB/T 13923-92 )63、《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GB9649-88 )人力资源64、《工人考核条例》,劳动部65、《四川省地矿局人才引进教育培训暂行规定》66、《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及有关实施意见》环境类67、《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68、《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69、《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3-2070、《国家危险物名录》1999-10-17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7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73、《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7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1996-4-175、《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7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7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8、《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1992-10-179、《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7-180、《环境保护法》1989-12-2681、《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8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篇二:环境地质调查技术要求正文-修改1:250000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技术要求前言为加强区域环境地质调查的技术管理,统一规范调查工作的内容与要求,制定本技术要求。

地质灾害监测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方案

地质灾害监测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方案

关于××省“地质灾害监测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建议书2017.03目录1. 建设背景 (4)2. 平台建设需求 (5)3. 平台总体设计 (5)3.1平台设计原则 (5)3.2平台技术路线 (7)3.2.1基于业务架构平台的应用开发模式 (7)3.2.2采用集中式数据中心管理模式 (7)3.2.3采用B/S结构和C/S结构结合的复合型应用模式 (8)3.2.4遵循面向对象的系统分析和设计方法 (8)3.2.5采用标准化、开放性的数据结构设计 (8)3.2.6提供多种形式的二次开发接口 (9)3.2.7采用框架作为系统基础技术平台 (9)3.2.8采用ArcGIS系统产品作为软件的GIS平台 (9)3.3平台总体框架 (10)3.4平台关键技术 (11)3.4.1基于GIS技术形成空间数据共享和互操作机制 (11)3.4.2GIS与WebGIS技术 (12)3.4.3图形数据访问控制 (13)3.4.4面向服务的架构(SOA) (14)3.4.5雨量数据共享 (14)4. 平台功能设计 (14)4.1功能概述 (14)4.2功能结构 (15)4.2.1地灾数据入库管理 (15)4.2.2地灾信息输出管理 (15)4.2.3地灾信息可视化 (15)4.2.4地灾信息检索查询 (16)4.2.5地灾专题查询分析 (16)4.2.6地灾信息三维分析 (16)4.2.7地灾专题数据发布 (17)4.2.8地灾数据更新维护 (17)4.2.9预警管理 (17)4.2.10报表图表管理 (17)4.2.11系统管理 (18)4.2.12信息服务 (18)4.3平台应用 (18)4.3.1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信息基本应用 (18)4.3.2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应用 (19)4.3.3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管理应用 (20)4.3.4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应用 (21)4.3.5前端监测系统应用 (22)4.3.6应急指挥中心 (23)4.3.7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应用 (24)1.建设背景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19.12.25•【字号】川自然资发〔2019〕75号•【施行日期】201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75号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第36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自然资源专家申请推荐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12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家入库第三章专家权利与义务第四章专家选取第五章专家考核监管第六章附则四川省自然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四川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咨询、参谋作用,使专家咨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立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的自然资源专家库,纳入相应的专家管理系统实施管理。

专家库成员主要从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或在川工作的国内外专家中选聘。

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各学会协会经批准建立的专家库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专家库信息资源属于社会资源,服务于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及有关部门,应用于各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规划设计、资源评价、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地灾防治等业务的政策制定、咨询论证、评估评审、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四川省自然资源专家管理委员会是专家库的管理机构,人员由分管副厅长、科合处、人事处、厅机关纪委、相关业务处室组成,分管副厅长为主任,科合处处长为副主任。

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厅科合处。

专家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专家管理办法的制定、颁布、修改、实施工作;(2)负责专家资格审定、考核监管、争议处置等工作;(3)组织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专家库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2•【字号】川办函[2012]121号•【施行日期】2012.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12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附件: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要求,现就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全面开展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一)全面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评价是基础工作,市、县人民政府要承担起领导责任,充分依靠基层群众和专业队伍,加强部门协作,按照我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深入、全面地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充分运用好历年来开展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震灾区地质灾害排查、汛前检查、汛期督导等已有工作成果。

以县为单元在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重点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区以及川西、盆周山区、川东北、川南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

加大对城镇、学校、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和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危险性的评价力度。

调查评价结果及时提交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

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

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是指对地质环境进行综合勘查时所应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这些规范和标准包括地质勘查的目的、方法、技术和管理等方面。

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对于保障地质环境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

一、地质勘查的目的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地质环境条件,研究地质过程及其动力学机制,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资源开发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在进行地质勘查时,应根据勘查区域的特点和勘查目的,确定合理的勘查方案,确保勘查所得数据准确、可靠、科学,为后续的科学研究和工程项目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二、地质勘查的方法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的方法包括地貌、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多种方法。

在具体的勘查中,应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充分发挥各种手段的优势,提高勘查效率和勘查质量。

勘查时应当注意保护环境,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在不损害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尽量采用非破坏性勘查技术,并注意勘查的节能环保。

三、地质勘查的技术地质勘查技术是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的核心内容。

在勘查中,需要综合运用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多种技术手段,研究地质环境的形成过程和演化规律,全面了解地质环境的现状和特点,评价地质环境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需要根据勘查数据的特点和目的,灵活应用统计学、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地质环境综合评价、资源调查、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四、地质勘查的管理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的管理是规范勘查工作,确保勘查质量和效率的关键。

在管理中,需要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严格执行勘查标准和流程。

同时,要加强技术培训和人员管理,提高勘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此外,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地质环境综合勘查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勘查数据的共享和利用,提高勘查的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是保障地质环境安全和稳定的重要保障措施。

四川省地质环境“一张图”系统设计及基本功能

四川省地质环境“一张图”系统设计及基本功能

四川省地质环境“一张图”系统设计及基本功能孟铭杰;张文彬;任娟;宋伟;乔鹏;王思奇【摘要】四川省于2012年被列入第一批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推广应用试点省份,按照《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方案》相关要求,构建了以地质灾害为主的四川省地质环境“一张图”应用软件系统.该系统以测绘地理数据、实时气象数据、地质背景资料及相关业务数据为基础,建立省级数据中心,并与国家级节点地质环境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衔接和集成,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节点上下贯通、资源共享、协同服务的具有多部门资源共享、基于实况雨量的地质灾害实时预警等功能的地质环境服务体系.【期刊名称】《安全与环境工程》【年(卷),期】2017(024)003【总页数】4页(P16-19)【关键词】地质环境;“一张图”;测绘地理数据;实时气象数据共享;地质背景叠加;信息管理系统【作者】孟铭杰;张文彬;任娟;宋伟;乔鹏;王思奇【作者单位】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四川成都610081;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四川成都610081;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四川成都610081;内江市国土资源局,四川内江641000;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四川成都610081;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四川成都61008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32.029为了准确地掌握地质环境时空分布规律、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支撑地质环境的防治、保护与应急决策,很多国家开展了一系列的地质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并非常重视地质环境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服务于地质环境防治保护的能力[1]。

近年来,我国开展了大量的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及其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国家层面建立了中国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系统、地下水监测数据库管理系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区域地质环境调查数据库系统等,各省(市、自治区)也纷纷建立各类地质环境信息系统[2-4]。

四川省地质构造复杂,地势高差悬殊,受“5·12”及“8·13”地震双重影响,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极其发育,局地性强降雨多发,导致地质灾害频发,是我国地质灾害多发的省份之一。

信息化建设在地质环境中运用

信息化建设在地质环境中运用

试论信息化建设在地质环境中的运用摘要:信息化建设是现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信息化建设也给广大客户带来了方便。

本文对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思路和信息化建设在地质环境中的目标建设进行探讨。

关键词:地质环境;信息;标准;网络;数据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一、地质环境信息化的意义1.1地质环境信息化是地质环境领域的创新战略信息化不能仅仅是地质环境工作附属的技术手段,要使地质环境工作一如既往地保持强有力的竞争力和生命力,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以信息化为支撑点,创造新的成果、新的工作流程和新的应用服务。

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向更深、更广的应用领域渗透,从根本上触动地质环境领域的现有工作,从环境地质调查的野外数据采集、地质灾害监测,到海量异构数据的快速传输、综合管理、最终实现综合评价和提供多目标的应用服务,开创地质环境信息工作的新纪元。

1.2地质环境信息化是政府决策的重要支撑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问题是一种突发性公共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极大威胁,新疆各级政府面临着繁重的应急抢险任务,因此,地质环境信息化可以为各级政府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地质灾害提供支撑。

1.3地质环境信息化是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化工作是国土资源信息化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的完整数据体系,形成一体化综合数据中心,提供数据快速响应和多目标的应用系统,建立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平台,促进地质环境评价、规划、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化和现代化,为全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在国家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作用,使地质环境工作更好地适应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1.4加大地质资料成果服务的需要地质环境信息作为地质资料成果的一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是地质环境工作成果的载体和基本要素。

目前,地质环境信息化工作资金投入、人才技术、资料信息等要素分散,已成为影响地质环境管理实现重大突破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地质资料信息等公共服务产品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质环境管理的进程。

省级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

省级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

省级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省级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目录一、空间数据库建设 (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2.引用标准及规定 (1)3.基本术语 (1)3.1图元 (1)3.2 图素 (2)3.3 图层 (2)3.4 图类 (2)3.5 数据项 (2)3.6 数据类型 (2)3.7 属性表 (2)3.8 空间图形库 (2)3.9 地质灾害数据库 (2)3.10 多媒体文档 (2)4.空间图形库技术要求 (3)4.1 基本技术要求 (3)4.2 图层命名规则 (3)4.3 ‘统一编号’规则 (5)4.4 空间图层划分 (6)4.4.1 图层划分原则 (6)4.4.2 地质灾害图图层划分 (6)4.5 图层内部属性表 (8)5.地质灾害数据库 (19)6. MapGIS工程文件命名规则 (20)二、输出图形建设 (21)1.基本技术要求 (21)2.专题图层编制要求 (21)三、信息化工作文档编写 (22)1.信息化工作文档内容 (22)2.信息化工作文档编写要求 (22)四、信息化成果存储 (29)1.标准文件夹结构 (29)2. DataBase文件夹 (31)2.1 易发分区图 (3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综合研究与信息系统建设培训班资料2.2 防治区划图 (31)2.3 实际材料图 (31)3.输出图形 (32)4.项目成果报告 (32)5.信息化工作文档 (32)6.照片 (32)五、备注 (33)附件1:空间数据库图式图例 (34)省级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一、空间数据库建设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省级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空间数据库系统》所包含的内容,并对空间图形库、数据格式、图层、视图工程文件的命名及图元编号的结构等做了规定。

该要求适用于1:500000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的建立、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及空间数据库建设。

四川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验收工作指南及附表

四川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验收工作指南及附表

第一章四川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验收工作指南第一节适用范围为做好四川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四川省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细则(1:50000)»《四川省斜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详查技术要求(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境内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补助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类项目,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筹资金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节验收条件调查评价类项目验收阶段划分为:野外验收、成果验收与数据库验收3个阶段(附录1-1)。

一、野外验收(一)基本条件1.完成设计书规定的野外工作量,相关工作符合技术要求。

2.完成原始资料质量检查、编目造册和野外工作总结。

资料真实可靠、齐全完整。

3.通过承担单位内部验收。

4.提出野外验收申请并经过业主单位同意。

(二)需提交的材料1.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委托书)、野外验收申请、专家审查通过并修改完善的设计书与审查意见、设计工作量变更及批复意见、野外资料清单等资料。

2.野外调查数据、实际材料图、遥感解译、测绘和勘探类资料、样品分析测试成果、影像资料等。

3.自检、互检、内部验收等质量管理文件。

4.各类野外工作小结及总结。

二、成果验收(一)基本条件1.完成野外验收,按野外验收意见完成整改。

2.完成报告、图件、附件、附表等编制。

3.成果报告通过承担单位内部审查并修改完善。

4.提出成果报告验收申请并经过业主单位同意。

(二)需提交的材料1.成果验收申请。

5.野外验收意见和整改复核意见。

6.成果报告、图件、附件、附表等相关资料。

7.成果报告内部审查意见及修改说明。

三、数据库验收(一)基本条件1.成果报告通过验收并修改完善。

2.按技术要求完成数据库建设。

3.提出数据库验收申请并经过业主单位同意。

(二)需提交的材料1.数据库验收申请。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报告格式(试行版)的通知-川环办发[2008]209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报告格式(试行版)的通知-川环办发[2008]209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报告格式(试行版)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报告格式(试行版)的通知(川环办发[2008]209号)各市(州)环保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环境监测管理,省环保局开展了我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格式统一工作。

今年3月,省环保局将监测报告格式讨论稿印发各地,并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有关业务室和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绵阳、南充、宜宾、眉山市监测站就监测报告格式开会进行了研究讨论。

根据各地的返回意见,省环保局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四川省环境监测报告(试行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环境监测报告(试行版)试行期一年,在试行期内,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各地环保局、监测站以书面形式向省局科标处反映。

本试行版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四川省环保系统所属2级和3级环境监测站均按此要求执行。

四川省环境监测报告(试行版)电子文档模板上传于四川省环保网,请自行下载。

附件: 1、监测报告编制要求2、监测报告格式3、监测报告审查记录表4、监测报告示例15、监测报告示例2二○○八年九月九日附件1:监测报告编制要求:本监测报告编制原则和编写内容的各项要求适用于四川省环保系统所属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

新建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表)、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报表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表不在此要求之列。

一、报告封面1.项目名称、监测单位及委托单位名称要规范书写,不能用简称。

2、监测报告按年度编号,包含年号和序列号,必要时在序列号前注明监测因子(如:水、气、声、固废等)3、监测类别分为: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委托监测、其它等。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_企业报告(业主版)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_企业报告(业主版)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6 2.1 节支率分析 .......................................................................................................................6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6 三、采购供应商 .............................................................................................................................8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8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8 四、采购代理机构........................................................................................................................10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10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0 五、信用风险 ...............................................................................................................................11 附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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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αDB 备案号:××××-××××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20××四川省地质环境综合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发布####-##-##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目次.......................................................................................................................................................... - 1 -前言.......................................................................................................................................................... - 2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 - 3 -4 系统体系架构.............................................................................................................................................. - 7 -5 数据内容.................................................................................................................................................... - 12 -6 系统功能要求............................................................................................................................................ - 15 -7 系统运行环境基本要求............................................................................................................................ - 16 -8 系统开发工作方法.................................................................................................................................... - 17 -9 系统测试.................................................................................................................................................... - 18 -前言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四川省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及灾害点的监控管理,实现信息化基础之上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功能,提高对防灾减灾工作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为灾害的预防治理提供辅助决策,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地质环境监测站、北京东方道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四川省地质环境综合信息系统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地质环境综合信息系统的要求、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地质环境综合信息系统技术性能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木。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60-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13923-92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T2808-81 全数字式日期表示法GB12328-90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DZ/T0197-1997 数字化地质图图层及属性文件格式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修订稿)》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数据库标准及建设规范编制指南》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3 术语3.1地理信息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或 Geo-Information system,GIS),是在计算机硬、软件系统支持下,对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包括大气层)空间中的有关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

3.2三维地理信息系统(3D GIS)三维地理信息系统是以三维的形式来展示客观实际的一种GIS技术。

相比于二维GIS,三维GIS为空间信息的展示提供了更丰富、逼真的平台,使人们将抽象难懂的空间信息可视化和直观化,与客观实际更为接近,所以更符合人们的视觉习惯。

3.3地质灾害防治所谓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3.4主要地质灾害类型3.4.1不稳定斜坡不稳定斜坡是指坡体出现变形开裂、但又未贯通的斜坡,具有不稳定性和危险性。

3.4.2泥石流泥石流是指斜坡上或沟谷中松散碎屑物质被暴雨或积雪、冰川消融水所饱和,在重力作用下,沿斜坡或沟谷流动的一种特殊洪流。

特点是爆发突然,历时短暂,来势凶猛和巨大的破坏力。

3.4.3 滑坡滑坡是指斜坡土体或岩体在重力作用下失去原有的稳定状态,沿着斜坡内滑动面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3.4.4 地面塌陷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与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3.4.5 地裂缝地裂缝,地面裂缝的简称。

是地表岩层、土体在自然因素(地壳活动、水的作用等)或人为因素(抽水、灌溉、开挖等)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宏观地表破坏现象。

3.4.6 地面沉降地面沉降又称为地面下沉或地陷。

它是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局部的下降运动。

3.4.7 崩塌崩塌,又称崩落、垮塌或塌方,是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3.5 地质灾害点“两卡一表”3.5.1 防御预案表防御预案表,指政府部门向相关单位发放的有关地质灾害防御治理措施的表格,包括灾害规模、影响因素、预报危险程度、防灾措施、主管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等。

3.5.2 工作明白卡工作明白卡,是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当地政府部门向有关责任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发放的一种针对地质灾害防治避险的说明。

3.5.3 避险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指国土资源部门发放给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用来避让地质灾害的简易卡片。

该卡片上说明了避灾路线、方法、监测方法以及平时防范地质灾害需要注意的要点,当地政府的值班电话,并有对持卡人的基本家庭信息的记录等。

3.6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群众性预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的统称,由于中国地质灾害类型和数量特别多、分布特别广,而国家财力有限,所以不可能对所有地质灾害进行全面防治。

对一般性地质灾害,主要通过宣传培训,使当地群众增强减灾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并依靠当地政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以当地民众为主体的监测、预报、预防工作。

3.7地质灾害巡查卡片地质灾害巡查卡片,是指地质灾害监管部门负责人对地质灾害点进行现场巡查后记录的灾害点相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点基本情况、监测预报、应急避险撤离、存在主要问题等。

3.8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目的是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对灾害现场数据进行收集,为灾后救援和相关处置工作提供实时、完整的参考信息。

应急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及地点、地质灾害损失、防灾措施及成效、地质灾害成因和类型、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一步防灾减灾工作建议。

3.9地质灾害应急排危地质灾害应急排危,指地质灾害发生后,相关部门通过地面调查、现场测绘等方法确定防治方案,采取挡土墙、防护网、排水沟、清除危石、钢管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活动。

3.10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是指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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