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1.1为了规范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物流运输、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管理要点和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等。
2职责2.1安技部负责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或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
2.2运输部负责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资产管理和日常检查,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2.3行政事务部负责厂区道路的隐患整改。
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3.1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3.2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3.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3.4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
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3.5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3.6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3.7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
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保障厂内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厂内交通秩序,提高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全部员工以及进出厂区的车辆、行人等。
第 3 条交通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交通安全工作应始终以安全为核心,以预防为主要手段,确保厂内各种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得到有效的开展。
(2)科学管理,责任明确:建立健全科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级责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能够得到切实落实。
(3)法律法规,守法守规: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行车人员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依法行驶和通行。
第二章交通安全设施第 4 条厂内道路规划和标示:(1)厂区内的主干道和分支道路要按照交通规划合理设置,确保车辆和行人的流通顺畅。
(2)厂内的道路应设立规范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明确车辆和行人行进的路径和限速要求。
(3)在厂区的重要路口和弯道处设立交通标线和交通提示牌,提醒行车人员注意交通安全。
第 5 条停车场管理:(1)厂内停车场的位置应合理规划,容纳车辆数量要与厂内员工数量相适应。
(2)停车场应设置明确的标识,车位应划定清晰的停车标线。
(3)设置指示员或者电子导向系统,引导车辆有序进入停车场,并保证车辆的通行顺畅。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 6 条车辆进出管理:(1)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出,不得逆行、变速、超车等危险行为。
(2)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3)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且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年检、保养和维修。
第 7 条紧急救援措施:(1)厂区应设置紧急救援点,并配备急救车辆和急救药品,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事故伤员。
(2)厂区内的员工必须定期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
第四章行人管理第 8 条行人通行管理:(1)行人必须走人行道,不得在车辆道路上通行。
(2)行人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不得擅自闯红灯。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行车工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行车起重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二、行车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指挥行车。
三、行车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行车指挥制度及吊钩、吊具、钢丝绳报废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行车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严禁穿高跟鞋上行车,严禁跨越行车护栏,上下行车必须走专用的安全楼梯。
五、行车工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上班。
驾驶过程中,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不得打手机,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
六、行车工进班时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行车机电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必须联合检查行车一次。
所有检查必须详细记录。
七、仔细检查行车的控制系统、制动器、上升限位、联锁门及其他安全装置等,特别是对三大安全部件(吊钩、钢丝绳、绳头夹制器)作细致检查,有缺陷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机电维修人员每天检查行车时,仔细检查行车的电气控制系统、运行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吊具和安全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联合检查行车时,要仔细检查行车的金属结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以及吊钩吊具、钢丝绳等,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十、行车指挥司索人员指挥使用行车时,先仔细检查行车吊钩、吊具、钢丝绳,确认其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指挥行车起重作业。
十一、行车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
未拉闸停电挂牌时,严禁检修行车。
行车检查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也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
十二、指挥行车必须由一人指挥,指挥者必须佩戴专门的行车指挥标志,必须用口哨和手势同时指挥,严禁多人指挥。
行车工必须拒绝多人指挥,只能听从一人指挥。
当遇危险情况,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行车司机都应立即停车。
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车间行车安全管理,保障车间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提高车间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内所有行车作业和行车设备的管理。
三、行车设备及操作人员管理1. 车间内所有行车设备必须进行注册,设备注册包括设备的型号、制造商、出厂日期、运行状态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2. 所有从事行车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操作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并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3. 禁止未经培训和考核的人员操作行车设备,禁止未取得操作证书的人员擅自操作行车设备。
4. 对于行车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能够安全操作行车设备。
四、行车作业管理1. 所有行车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禁止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2. 行车作业前,必须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确认,确保设备状态良好,行车道路畅通。
3. 行车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禁止超速行驶。
4. 行车作业时,必须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使用手机或其他影响行车安全的设备。
5. 在行车作业中,如遇到障碍物或其他困难,必须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安全警示1. 在车间内必须设置明确的交通标识、警示牌和标线,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教育人员如何正确处理突发情况,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3. 对于行车设备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 对于行车设备的不同工作条件和环境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
六、监督检查1. 车间安全主管负责对车间行车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定期对行车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3. 对于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4. 对于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
七、处罚制度1.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车间行车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所有行车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吊车、叉车、输送带等运输设备的操作。
二、安全责任1. 车间主任对本车间行车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制定和落实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行车安全。
2. 行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 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行车作业安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操作,确保行车安全。
4.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行车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行车安全操作规程1. 行车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车辆状态,确认车辆各部件完好,制动系统、灯光、喇叭等设备齐全有效。
2. 启动车辆前,应鸣喇叭警示,确认前方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3. 行车过程中,应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严禁超速、逆行、抢行。
4. 行车时,应保持与前车、后车及行人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
5. 行车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换车道,不得在车间内超车。
6. 行车时,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如需离开,应将车辆停稳,拉紧手刹,切断电源。
7. 行车过程中,严禁酒后、疲劳驾驶,严禁驾驶员与无关人员交谈。
8. 行车结束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锁好车门。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定期对行车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零部件。
2. 对车间行车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3. 对违章操作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行车操作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的行车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行车安全知识。
3. 对行车操作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其掌握行车安全操作技能。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车间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生产车间行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生产车间行车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内的行车作业。
二、管理职责1. 生产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行车作业的全面管理,确保行车作业安全、高效、有序。
2. 行车组长:负责本组行车作业的具体实施,对组内行车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确保行车作业符合安全规定。
3. 行车人员:负责行车作业的实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车间行车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三、行车作业要求1. 行车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和作业方法。
2. 行车前,必须对行车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制动系统可靠,灯光、信号等装置齐全有效。
3. 行车过程中,必须保持与周围人员的沟通,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行车安全。
4. 行车速度应适中,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
5. 行车时,不得在车上放置杂物,不得携带无关人员,严禁在行车过程中饮食、吸烟。
6. 行车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安全防护措施1. 行车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三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 行车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行车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其他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4. 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占用行车通道。
五、事故处理1. 发生行车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生产车间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需修改,须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
公司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行车作业,包括行车设备、行车人员、作业环境等。
三、行车安全管理职责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公司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2.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行车作业安全。
3.行车组长负责本班组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行车作业安全。
4.行车人员负责严格遵守本制度,正确操作行车设备,确保行车作业安全。
5.安全员负责对行车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督促整改。
四、行车安全管理措施1.行车设备管理(1)行车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行车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
2.行车人员管理(1)行车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设备性能和作业要求进行操作。
(2)行车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3)行车人员必须参加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作业环境管理(1)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行车作业安全。
(2)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严禁堆放杂物,防止发生意外。
(1)定期对行车设备、作业环境、操作人员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安全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并定期进行总结和分析。
五、事故处理1.发生行车事故时,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2.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到达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3.事故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名称:发布日期:年月日。
行车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行车车间安全管理制度行车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车间内外严禁烟火,禁止携带任何火种,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进入车间。
2、非车间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灌瓶车间时必须经过领导批准。
外来参观人员要由厂内专人陪同参观。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未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4、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着防静电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赤手、赤膊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监守岗位,不得随便离岗,因故必须离开时,应安排好替岗人员。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灌装质量,对超重瓶、漏气瓶要及时处理,不得交给下班或过夜,不准在车间内存放。
6、车间通风设备要保持良好,生产前应首先打开通风设备降低车间内液化石油气的浓度;在生产中,要定时对灌瓶车间的液化气浓度进行检测。
当液化气的浓度达到规定值(爆炸下限的40%)时,应停止灌装,查找漏气原因并及时排除。
7、车间内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以及保持车间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保持在规定值以下。
8、车间内严禁摔、砸、滚钢瓶,严禁用铁器互相敲打、碰,防止产生火花。
钢瓶灌装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钢瓶不得进行灌装。
9、车间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并达到降低成本,互惠双赢的目的,特制订以下规定:一、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工作积极主动,不挑拣,不讲价钱,工作期间不带情绪,团结互助,不讲不利生产的话,不做不利于生产的事,统一行动规划,按时生产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二、保守公司机密,对私自泄露机密者给予开除并扣发工资。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提前请假,并认真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组长批,两天(含两天)以上有车间主管批,并报陈生(生产总负责人),否则视为旷工。
每旷工一天罚三天正班工资,每迟到1—5分钟罚款5元、5—2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厂区内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厂区内行车安全管理,保障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区内行车作业。
三、管理职责1. 厂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厂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的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行车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3. 行车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执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四、行车安全要求1. 行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熟悉厂区内道路、设施和设备,了解本制度及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2. 行车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行车要求。
3. 行车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行车安全距离,严禁超速、逆行、抢行、超车等违法行为。
4. 行车作业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警示标志、安全带、防滑鞋等。
5. 行车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 行车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五、行车安全检查1. 厂部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厂区内行车安全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行车安全进行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3. 行车作业人员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事故处理1. 行车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2. 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厂部安全管理部门,由厂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审核、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厂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区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厂区安全行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区内车辆和行车行为,有效防范交通事故,保障员工和设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厂区,所有车辆的行车行为以及相关人员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一旦违反,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厂区安全行车管理制度遵循“人人有责、安全至上”的原则,全员参与、全员管理。
第二章机动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第五条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在进入厂区前提前预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
第六条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入口和出口进行操作,严禁在非指定区域进出。
第七条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禁止超速行驶。
第八条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先到先出的原则排队,禁止压线或抢行。
第九条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行驶。
第十条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通行证,否则禁止进入厂区。
第三章厂区内行车行为管理第十一条厂区内行车行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驾、毒驾或者超速行驶。
第十二条厂区内行车行为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严禁闯红灯、压线或者随意变道。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车行为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行驶。
第十四条厂区内行车行为必须礼让行人,特别是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减速慢行。
第十五条厂区内行车行为必须遵守交通管制,听从指挥,禁止在禁止通行区域通行。
第四章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如果员工因为违反厂区安全行车管理制度导致交通事故,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如果机动车辆驾驶员因违反厂区安全行车管理制度导致交通事故,一经核实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违反厂区安全行车管理制度的员工和机动车辆驾驶员将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包括扣分、罚款、停车等处罚。
第五章处罚措施和奖励办法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厂区安全行车管理制度的员工和机动车辆驾驶员,将给予严重警告、停职检查、甚至开除的处理。
厂内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厂内班车、叉车、货车、电动车等。
第三条厂内安全行车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厂内安全行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厂内安全行车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行车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修订厂内安全行车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培训;3. 监督检查厂内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状况;4. 调查处理安全行车事故;5. 负责安全行车信息统计和上报。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车辆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2. 负责本部门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 负责本部门车辆的安全使用和停放;4. 及时上报车辆安全问题和事故情况。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七条厂内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新购置的车辆,必须具备齐全的证件,包括车辆合格证、行驶证、购置税证、保险单等。
第九条厂内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厂内车辆应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厂内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二条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身体健康,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不良记录。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经过厂内安全行车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体检,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七条厂内应定期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交通法规及厂内安全行车规定;2. 驾驶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3. 车辆安全操作及故障排除;4. 应急处置和事故预防。
行车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行车的安全管理规定炼钢行车负责炼钢工艺的起重整个过程,涉及操作和维修。
为了确保行车的正常运行,保证生产。
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行车操作安全要求:1) 每台起重机必须有持有关部门确认的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 行车工必须年满____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两个月,由安技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行车工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行车。
3) 没有行车操作证者严禁操作行车,助手和徒工必须在有经验师傅监督和指导下操作行车。
4) 行车工必须熟悉以下基本知识:1.行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行车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及其电路系统的控制原理。
3.行车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特别注意“十不吊”。
4.指挥者的指挥信号。
6)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并应与指挥者密切合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7)当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
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
执行操作。
必须和维修人员充分交流、配合。
8)认真执行行车交接班制度、点检制度。
认真执行行车的应急预案.二.行车维修的安全要求:1) 行车维修工必须年满____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行车维修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由安技、劳动部门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维修操作证,方可独立维修操作行车。
2)行车维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知识:1.电工的维修知识,钳工的维修知识。
2.行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3.行车维修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4.行车维修的监护制度。
挂牌制度。
3)行车维修认真执行点检制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高空维修监护制度。
维修值班的交接制度4)认真作好维修记录,备品备件的保管工作。
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车间内行车作业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份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一、总则本制度为了加强车间行车安全管理,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财产安全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车间内从事行车作业的人员,包括操作人员、监理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行车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操作人员应该经过专门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 在进行行车作业前,必须检查车辆的机械性能、电气系统、制动系统等,确保车辆安全无隐患。
3. 行车作业前,应将作业区域清理干净,确保没有杂物或障碍物。
4. 行车作业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作业路线和限制速度,避免超速行驶。
5. 行车作业前,应检查吊装器具的质量和使用情况,确保符合要求。
四、行车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 行车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道或抄近路。
2. 行车时应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行车安全。
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停车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在进行货物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吊装器具,保证作业安全。
4. 行车作业中,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认真负责,不能分心、玩闹或接打电话等。
五、行车作业后的收尾工作1. 行车作业结束后,应将车辆归还到指定位置,并关闭车辆上的所有电源和电器设备。
2. 行车作业结束后,应检查作业区域,及时清理杂物和障碍物,确保下次作业的安全。
3. 行车作业结束后,应对吊装器具进行清洗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能够正常运作。
以上是一份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简要内容,实际上每个公司的制度可能会略有不同,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同时,制度的执行也需要得到领导和员工的共同关注和落实。
车间行车吊装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车间行车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内行车吊装作业。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资质要求(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上岗。
(2)指挥人员、行车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 设备管理(1)行车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吊装作业前,应对吊装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状态良好。
3.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对吊装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现场环境符合吊装作业要求。
(2)检查吊装设备、吊具、索具等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检查吊装作业区域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4. 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吊装作业前,应召开现场安全会议,明确作业人员、作业步骤、安全注意事项等。
(2)吊装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吊装过程平稳、安全。
(3)吊装作业时,应设置专人指挥,确保作业人员按照指令进行操作。
(4)吊装过程中,应确保吊装物稳定,防止因振动、摆动等原因造成事故。
5. 作业完毕后的工作(1)吊装作业完成后,应对吊装设备、吊具、索具等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变形等情况。
(2)清理吊装作业现场,确保现场整洁,无遗留物品。
(3)对吊装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车间行车吊装作业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工厂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工厂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厂行车作业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厂内所有行车作业,所有行车司机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工厂行车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工厂行车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行车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第五条工厂行车安全管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第六条工厂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七条工厂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第二章行车作业安全规定第八条行车作业前,行车司机须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九条行车司机必须了解并熟悉所驾驶行车的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
第十条行车司机必须每日对行车进行检查,确保机动、制动、传动等设备正常。
第十一条行车司机操作行车时,必须专心致志,严禁接打电话、玩手机等行为。
第十二条行车司机必须服从指挥,严格遵守工作流程,不得擅自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行车司机在行车作业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作业。
第十四条行车司机需定期参加行车作业技能培训,提高驾驶水平。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工厂应当建立工厂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
第十六条工厂应当定期组织行车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工厂应当建立行车事故记录档案,及时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范。
第十八条工厂应当建立行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行车作业环境安全。
第十九条工厂应当定期组织行车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屡故可教不改者,将做出相应处罚,包括降级、停职、开除等。
第二十二条对于发现违规行为,工厂应当立即制止并进行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改,须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生效。
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车间行车安全是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车间行车作业的安全性,提高生产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2.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车间内各种行车作业活动,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概率,提高工作效率。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行车作业的车间,包括起重机械、叉车、堆高机等各类运输设备。
3. 车间行车安全管理责任3.1 领导责任•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督。
•领导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并确保有足够数量和合格的操作人员。
•领导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员工对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情况。
3.2 管理人员责任•管理人员应负责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行车作业符合规范和标准。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相关情况。
•管理人员应负责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行车设备,保证操作安全。
3.3 操作人员责任•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
•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操作人员在进行行车作业前必须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并填写相关记录。
4. 行车作业管理4.1 许可证管理•所有需要进行行车作业的设备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许可证必须放置在指定位置,并在有效期内。
4.2 行车作业计划•所有行车作业必须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时间、地点、任务等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
•在计划中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工作区域及其他设备的影响,确保行车作业的安全性。
4.3 安全防护措施•行车作业中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关的警告灯、声音等设备。
•行车作业区域必须有专人指挥和监督,确保周围人员安全。
4.4 事故报告和处理•发生行车事故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厂内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厂区内行车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厂内交通设施。
三、职责1. 安全生产部:负责全厂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厂内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对厂内行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行车安全负责,落实行车安全责任制,加强行车安全教育。
3. 驾驶员: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4. 员工:遵守厂内交通规则,配合行车安全管理。
四、行车安全要求1. 车辆管理(1)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进入厂区前,应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车辆进入厂区。
(3)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掌握操作技能,确保行车安全。
2. 行车规则(1)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速,危险区域应减速慢行。
(2)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车道。
(3)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保持车距,严禁超车。
(4)车辆通过道口、交叉路口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确保安全。
(5)严禁在厂区内追逐、竞驶,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3. 行人管理(1)行人应走人行道,不得在厂区内随意穿行。
(2)行人通过道口、交叉路口时,应遵守交通信号灯,确保安全。
(3)行人不得穿越车间、仓库等危险区域。
4. 交通安全设施(1)厂区内交通安全设施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2)厂区内交通标志、标线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涂改、遮挡。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行车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5篇)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提高生产效益。
2、使用范围:行车操作人员及操作过程。
3.安全作业规范3.1每台行车,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操作证的行车工人操作,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2行车工人必须了解行车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熟悉行车操作规范和行车方面的基本知识,并清楚设备安全使用,维护规则。
3.3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上口哨,认真检查钢丝绳滑轮卷扬机、吊钩、夹钩、撬棍等机具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排除和修整。
3.4工作前要明确分工,设专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
3.5使用单位应建立行车工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链条和安全装制进行检查,性能不正常时,应立即排除。
3.6不准未经培训的无证工人操作,粗心大意操作,超负荷操作;斜吊斜拉操作,破坏性野蛮作等一系列的违章操作。
3.7操作前,必须注意周边环境,保证安全。
当行车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进行操作。
工作结束时,应将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主电源,并将手柄扳回零位。
3.7.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准进行操作:(1)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的;(2) 行车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的;(3) 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的;(4)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的;(5) 工作场地灰暗,无法看清地被吊物情况等的。
3.7.2操作人员,应遵守下述要求:(1) 不得利用极限位器停车;(2) 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3)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工作时,吊钩下严禁站人,且人不能随构件上升下降;空中运行时,吊具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约离地____米)(4) 行车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5) 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行车,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圈数;(6) 不准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及主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7) 吊具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8) 严禁斜拉提升重物,带重物运行时,重物最低点离重物运行线路上的最高障碍物至少0.5m;3.8.良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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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间横车设备的安装,必须由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开工前应按规定向安全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
二、对已安装使用的横吊设备要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并附标志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以备查。
三、管理人员应清晰设备的安装位置、操作人员及其安全和使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建立档案、台账。
档案、台账内含技术档案和运行管理文件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运行管理文件包括: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档案管理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的批准手续。
五、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横车设备的相关安全知识。
加强使用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相关操作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做好
各项运行前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一时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领导,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
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3、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
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其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要立即处理。
六、操作规定
1、横车设备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导绳器、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横车设备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
制动器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调试。
4、横车设备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
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6、横车设备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9、严禁一人同时操作两台及以上横吊设备。
10、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1、横车设备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
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12、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将遥控交与专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