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基本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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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教材.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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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我国再审制度的设立,可以弥补两 审终审中存在的某些不足。
• 4、我国的两个审级法院都是事实兼法 律审。
练习
• 1、张某与贺某因为侵权纠纷在人民法院诉 讼,由审判员李某担任独任审判员,张某 发现李某与贺某曾在初中同学一年,并曾 经在同一单位共事半年多,遂申请李某回 避。在人民法院作出回避决定之前,张某 听说李某一向为人正派、办事公正,于是 主动要求李某继续调解本案。经李某反复 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贺某同意赔偿500元, 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诉讼活动。
• (二)回避适用的对象
• 1、审判人员
• 2、书记员、翻译人员、定人、勘验人 员。
• (三)回避情形
• 1、诉讼法规定的回避情形
•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 理人的近亲属。
•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 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 4、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 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的。
• 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 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 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
• 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 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 公开审理的案件
• 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 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 3、甲起诉乙合同违约,一审人民法院经审 理判决原告甲胜诉,被告乙不服判决而提 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依法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此时原审被告乙提 出反诉,法院就反诉进行调解未果,便对 此作出判决。该二审法院的做法违反了我 国民事诉讼法的哪一项基本制度?
• 3、工作方式: • (1)审判长主持。 • (2)共同负责。 • (3)同等的权利:

第3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PPT课件

第3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PPT课件
疑难案除外)
重审、再审不能适用独任制。 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的合议庭可以改变原审合议庭的成员比例。
二、合议庭的组成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二款)
■ 合议制是相对独任制而言的(合议庭人员须为单数) ■ 第一审合议庭
■ 可以吸收陪审员组成(人民陪审员只能参加第一审普通程序)
■ 案件可由院长、副院长自行决定或由合议庭、独 任审判员请求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有时庭长、 副庭长也可请求提交讨论。
■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
第三节 陪审制度
陪审制度的主要内容
■ 只适用于(第一审)普通程序 ■ 是否适用陪审制,由法院决定。 ■ 审判员和陪审员的比例没有限制性规定。 ■ 陪审员和审判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
D
单选
■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发回重审的案件法院应重新组成合议庭, 原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不能再参加重审案件的合 议庭。 B. 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组 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组 成合议庭。 C. 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二审或上级法院提审的, 按照第二审程序组成合议庭。 D. 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可以由另外的 审判员独任重新审理。
B
单选
■ 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哪些是正 确的?( )。 A. 案件的审理、合议庭的评议、判决的宣告 应当公开。 B.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宣 判要公开。 C.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 根据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D.离婚案件只能不公开审理。
AC
多选
■ 李某诉王某欠钱不还一案中,由某县人民法院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中,陪 审员张某是李某的侄子,证人牛某是李某的女 儿,书记员赵某是王某的表哥,李某的代理人 孙某是其表弟。本案中应当回避的人是( ) A.张某 B.牛某 C.赵某 D.孙某

第三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三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五、两审终审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 级法院的审判,案件的审判即宣告终结的 制度。
案例
1.甲和乙打架斗殴导致甲受伤,甲起诉到 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开 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阶段,甲向人民 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审判员丙回避, 理由是丙是乙的学生,学生当然会做出有 利于老师的判决。经了解,乙曾是某中学 的教师,丙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丙进校 时,乙已经因打架斗殴被开除公职,两人 并不认识。
于是该法院院长做出决定,驳回甲的申请。 甲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 第三天做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甲回避申 请的决定,并通知了甲。 问题: (1)本案法院驳回甲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 为什么? (2)本案中原告在法庭辩论阶段申请回避 是否恰当?
(3)本案中由该院院长做出回避的决定是 否恰当? (4)在院长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丙应 否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 (5)本案中法院的复议时间是否恰当?复 议期间,丙是否继续参加本案的审理?
回避制度 规定.doc
(四)回避的程序
第一个是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 第一个是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 个是法院要在三日内做出决定。 第二个是法院要在三日内做出决定。 第三个是向本法庭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个是向本法庭申请复议一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 决定; 由院长决定; 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 ,由院长决定;其 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副院长、 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副院长、 庭长都由院长决定。 庭长都由院长决定。
第一次开庭审理后,乙申请追加装修公司 为共同被告。第二次开庭时,考虑到案情 发生变化,法庭将审判组织改为合议庭, 由丙任审判长,戊和己两人任审判员,书 记员由病愈后的丁担任。在未征求对合议 庭成员回避意见的情况下,当天法庭宣判 由装修公司赔偿原告乙500元。装修公司不 由装修公司赔偿原告乙500元。装修公司不 服,提出上诉。另据查,书记员丁与乙是 小学同学。

第四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四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美国联 邦法院
三级三审制 德国
法国
英国 日本
四级三审制
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 院
地方法院、地区法院和州高等 法院
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最高法 院
郡法院、高等法院、民事上诉 法院和上议院
简易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 院和最高法院
❖ 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 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
三、回避制度 (一)含义
避嫌 包公 (二)法定原因 ——45条
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 利害关系 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高院回避规定2000年(20110613再次规定)
回避规定
❖ 第一条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 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其回避:
说法正确,当选;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
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
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由此,
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 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2010年卷三单选第38题)
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 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 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
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
数,必须是单数。所以A项是正确的。第41条第2款规定,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2)幻灯片PPT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2)幻灯片PPT

朱明勇主讲 民事诉讼法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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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 开庭前3日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 时间、地点。
2、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案件的审 理过程应当向社会公开。
朱明勇主讲 民事诉讼法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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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 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 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
朱明勇主讲 民事诉讼法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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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避的程序
(一)回避的提出 (二) 回避的决定
朱明勇主讲 民事诉讼法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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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 头方式,但要说明理由;
2.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 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 辩论终结前提出;
3.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 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 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4.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 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2)幻灯 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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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朱明勇主讲 民事诉讼法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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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
制。
【教学重点及难点】合议制与独任制;回避
制度等。
【教 学 方 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
朱明勇主讲 民事诉讼法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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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要求回 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情形:
(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 人及其代理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 或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该案件的。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 第六,实行审判公开,可以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作用, 扩大办案的效果和影响。
• 四、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 两方面的基本要求:
• 一方面,公开审判形式上要求,向群众公开,允许群
众旁听案件的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大众传媒 对案件的审判情况进行采访和报道。 • 另一方面,公开审判内容上要求,案件审理除法律明 确规定不公开审理的外,一律公开进行;不论是否公 开审理的案件,宣判一律公开,合议庭评议一律不公 开。
设立了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
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
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
工作的问题。
练习
根据我国《民事诉 讼法》和相关司法 解释的规定,下列 关于审判组织的哪 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 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 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 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 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 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 律由审判员组成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 一、公开审判制度
•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 决结果向群众、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 二、公开审判应遵循的原则
• 1)依法公开原则。严格公开范围,保护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 • 2)及时公开原则。有时限的,要在法定时限内快速、 完整地依法公开。
• (三)回避的决定
•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 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 定。 •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在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 方式作出决定。
•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 暂停参与本案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 法院决定回避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退出本案审理; 驳回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继续本案的审理。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 复议期间,不停止参与本案工作。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范本(PPT 73页)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范本(PPT 73页)

2000年全国各级法院法官回避的案件 4300余件(同期审结案件总数近100余万 件)。在上述法官回避的案件中,真正属于 由当事人申请后法院作出决定的并不多,不 足1/3,绝大多数都是法官自行回避或法院 (院长)要求其回避的。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一、公开审判制度概述
——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合议庭评议案件, 审判过程及结果向群众和社会公开的制度。 1999年《公开审判规定》 2007年《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 意见》(27条) 2009年《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 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
【例题2】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 发现本案一审审判员吴某是当事人吴某的胞弟, 而吴某并未自行回避,对方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吴 某回避。请问二审法院如何处理本案?( ) A.视为当事人放弃申请回避的权利,继续审理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裁定中止诉讼 D.报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例题3】某市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原告李某某与 被告张某某离婚一案时,审判长告知当事人有关
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
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自行
【例题3】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 审理的一起上诉案件确有错误,便依法定程 序提起了再审,由原来审理本案的审判员刘 某、丁某和陪审员余某三人组成合议庭审理 本案。但在审理过程中,审判长刘某的意见 与审判员丁某和陪审员余某二人的意见不一 致,最后决定依刘某的意见作出判决,并注 明此判决可以上诉。
C.北京市昌平县人民法院
D.北京市昌平县南口镇人民法庭
2、陪审制
——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公众代表参与案件 审判的制度。 ——公众司法监督;审判组织内部制约与配合 ——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大陆法系参审制 ——2004年8月《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PPT课件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PPT课件

之前,双方随时可就实体问题自行和解。

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
法院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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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诉讼权利的处分:
• 一审中:

原告有权决定是否起诉、是否撤诉;

被告有权决定是否反诉;

双方可以请求法院调解;

双方可以决定是否提供证据;
• 对方
双方都有权进行辩论,承认或否认

提出的事实。

六种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
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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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官调解,两位老人握手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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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
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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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适用的条件 • 1、支持者只能是对受害者负有保护责任 • 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被支持者 • 是受害的单位或个人。
• 2、受害人基于某种原因没有起诉。
• 3、加害人的行为必须是侵权行为;
• 4、支持的形式:一般是道义上或物质上的, 支持起诉者不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 一审后:双方可以决定是否上诉
• 生效后:是否申请再审,是否申请强制执行。 申

请执行人PPT学可习交以流 撤回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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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处分权的行使要求

民事诉讼法学第十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法学第十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二 合议庭组织形式
(一)第一审合议庭的组成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 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二)第二审案件合议庭的组成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 合议庭,不吸收陪审员参加。
(三)重审案件合议庭的组成 第二审依法发回重审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 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四)再审案件合议庭的组成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如果发现确有错 误,应当决定再审。再审的案件可能是第一审法院 审结的案件,也可能是第二审法院审结的案件。原 来是第一审的,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 庭;原来是第二审的,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 成合议庭。
① 陪审制只适用于第一审案件,但法律并未把陪审 员参加案件的审理作为审判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 没有要求第一审合议庭中必须有陪审员参加 ② 在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的合议庭中,对两者 的比例,没有做限制性规定; ③ 哪些民事案件类型由审判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决定; ④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 成,而没有陪审员参加。
3. 陪审制的完善
(二)人民陪审员和陪审制 1. 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人民陪审员,是指进入合议庭参与民事案件审 判的民众代表。 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8条规定,有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23周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 人民陪审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陪审员参加民事案件的 审理规定非常简略,其内容涉及:
四 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
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两者的联系表现为:审判委员会在审判业务上 对合议庭进行指导和监督。审判委员会虽然不直接 开庭审理案件,但它对重大、疑难案件享有讨论决 定权,其对案件做出的最后处理意见,合议庭必须 执行。 两者的区别表现在:第一,具体的任务不同。 第二,工作方式不同。第三,组成要求不同。

第四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四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一、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 除合议庭评议案件外,向群众和社会公开 的制度。
二、公开审判制度的意义
公开审判是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重 要体现,实行公开审判制度 1、有利于增强审判活动的透明度; 2、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 3、有利于使旁听群众受到很好的法制教育,从而 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稳定。 4、有利于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 公开审判可以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5、有利于促使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正确行使 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审判委员会是在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 进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不直接审理案 件。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之间是指导与被 指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具体如下: 1 、对于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 行。 2 、在本法院院长发现生效裁判有错误的, 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提起 再审
第二节
[答案与分析]公开审判是审判民事案件的基本制 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般应公开审判,应当选 期公布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以 便群众旁听,记者采访和报道。但是涉及国家秘密 或隐私的案件,不能公开审理。此外法律还规定,离 婚案件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 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中甲公司的销售及 进货渠道,对甲公司的经营有重大关系,一旦公开, 很可能使其损失进一步扩大。因此甲公司认为案 件涉及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审理是合情合理的,也 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 解释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原告不公开审理的 要求
二、合议庭的组成
合议庭的组成因审级的不同而不同,包括以下几 种情况: 1、第一审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 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第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3、再审的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原来 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 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高教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第04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高教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第04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二节 合议制度
二、合议制度的内容
(一)合议庭的组成与适用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案件的合议庭 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含助理审判 员)和陪审员。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 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陪审员不能担 任审判长。作为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合议庭在 不同的审理程序中组成形式有所不同。
第三节 陪审制度
二、陪审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16条的规定,法院审判下列第一 审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
(1)根据《民事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2)涉 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 案件;(3)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除上述规定之外,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17条的规定,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 判的,法院可以决定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
第二节 合议制度
二、合议制度的内容
(一)合议庭的组成与适用范围
1.第一审合议庭 (1)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 为单数。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 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为单数
第二节 合议制度
二、合议制度的内容
(一)合议庭的组成与适用范围
第三节 陪审制度
二、陪审制度的主要内容
人民陪审员不参加下列案件的审理: (1)依照《民事诉讼法》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 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2)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案件; (3)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同时,人 民陪审员不得参与审理由其以人民调解员身份先行调解的案件, 法院不得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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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概述 合议制度 回避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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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概述
一、概念界定 二、规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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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界定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是指人民法 院在审理、裁判民事案件的过程中 所必须遵循的基本程序规则。
组成形式:
1、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2、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审判长:
《民事诉讼法》第42条:“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 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 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
不同审级下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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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1、一审程序中: A、单数; B、审判员或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2、上诉审程序: A、单数;B、只能是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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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任制适用范围:
2、《民事诉讼法》第161条:“依照本章(第 15章特别程序)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 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 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 人独任审理。 第160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 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 产无主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 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规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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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10条:“人民法 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 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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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基本制度 (民诉法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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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议制度
一、审判组织 二、合议制度 三、合议庭的组成 四、合议庭的内外关系 知识扩展:合议制的类型
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
案件的合议庭 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
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 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 民事诉讼法》第161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 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合议庭的内部关系
1.合议庭成员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 2.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 3. 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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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的外部关系
任何一个合议庭成员的行为都 代表合议庭,进而代表法院行使 国家审判权。
思考:陪审员能否做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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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 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 行政案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 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一)涉及群体利益的; (二)涉及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 (四)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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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 员意见分歧,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 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应当说明理由;
人民陪审员提出的要求及理由应当写入 评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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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人民法院集体领导审判工作的组织。 (法院内部固定设立的机构)
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或疑难的 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审委会成员:正副院长、主要业务庭庭长 性质:不是审判组织 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基本关系是: 审判委员会在审判业务上对合议庭实行指导
非诉程序
合议庭组成形式
审判员组成或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 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按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原为一审,按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原为二审或者上级法院提审,按二审程序另行组成 合议庭 只能有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仅限于特别程序中选民资格案件、重大、疑难复杂 的案件;公示催告程序中除权判决作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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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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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06年司考卷三
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 庭
B 二审法院裁定发挥重申的案件,原 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 议庭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所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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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C
2008卷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什么是独任制??
合议制适用范围:除非法律明文规定, 一律采用合议制。
独任制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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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任制适用范围法条:
1、《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适用简 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 审理。”
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
a、事实清楚; b、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c、争议不大。 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和派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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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bcd
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 表述是正确的(2010)
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 其意见为准判决
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 可按该意见判决(错误点是陪审员也是审 判人员如果形成多数就应当按该意见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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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任制适用范围
适用案件:简易程序
特别程序(选民资格或重
大、疑难案件除外)
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适用法院: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适用审级:一审案件
例外: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再审
的案件必须适用合a 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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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议庭的组成
合议庭的人数必须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其 中一人担任审判长,主持审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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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一、审判组织
界定:
审判组织,是针对具体民事案 件行使民事审判权审判人员的组织 形式。 审判组织有两种形式:(法律依据)
1、独任制 2、合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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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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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二、合议制度
界定:
合议制: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 判集体,以人民法院的名义对案件进行 审理、裁判的制度。
3、再审程序: A、原一;B、原二审或提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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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的组成
合议庭
第一审 案件
第二审 发回重审 案件 案件
再审案件
审判员+ 陪审员
审判员
审判员
按一审程序 组成合议庭
原来 是一审
原来二审 或上级法院
提审
按一审程 序组成 合议庭
按二审程 序组成 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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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种类 一审程序 二审程序 重审程序 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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