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最新规定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最新规定一、召回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召回管理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和食品相关企业的召回行为。
其中,生产、流通企业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食品销售企业和食品仓储企业。
二、召回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 食品召回应当符合主管部门的召回要求,并对消费者实施告知。
2. 食品召回的主管部门应当对召回计划的实施进度、效果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召回行为的安全效果进行评估。
3. 食品召回应当具有专门的召回责任人,召回行为应当报告主管部门,并寻求其指导。
4. 食品召回的主管部门应当对召回计划及召回行为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 食品召回的主管部门应当对召回行为及时反馈召回进展情况,以释疑解惑。
6. 食品召回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并记录下召回相关信息。
7. 食品召回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食品召回程序1. 食品召回程序应当包括:确定召回原因、确定召回产品、召回范围、召回措施、过程监督、召回结束及召回后追踪等环节。
2.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召回措施计划,并报告主管部门备案。
3. 食品召回程序应当体现一定的快速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责任追溯制度1. 生产、经营的食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责任追溯制度,确保能够及时找出食品责任单位。
2. 主管同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流通和经营环节责任单位体系效果进行核查。
3. 主管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流通和经营环节的食品责任单位实施监控。
五、食品召回信息发布1. 食品召回信息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报纸、电台、电视、社交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2. 食品召回信息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召回原因、销售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
3. 食品召回信息应当区分不同召回环节的产品。
六、监督管理1. 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跟踪监督召回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对召回行为及时反馈召回进展情况。
2. 主管部门应当对召回计划及召回行为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就是对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最新规定的详细介绍,通过对这些规定的认真执行,可以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得我国的食品召回工作能够以更加规范、科学的方式进行。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正式版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正式版一、总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
三、食品召回义务1.本公司发现其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2.本公司应立即组织内部调查,确认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并进行评估风险等级。
3.本公司应立即通知相关行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召回申请。
4.本公司应及时公告食品安全问题和召回信息,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警示。
5.本公司应立即停止生产、加工、销售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食品进入市场。
四、召回程序1.制定召回计划。
本公司应根据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召回计划,明确召回范围和召回方式。
3.召回追溯。
本公司应通过追溯系统追踪召回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情况,以确保所召回产品的全面回收。
4.召回处理。
本公司应对召回产品进行妥善处理,包括销毁、处置、退货等,确保召回产品不再流入市场,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5.召回报告。
本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召回报告,明确召回过程、结果和整改措施。
五、相关责任1.食品安全责任人。
本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召回工作,负责召回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并在召回过程中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内部协调责任。
本公司应建立召回协调小组,包括生产、品质、销售等相关部门,并明确各个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
3.配合调查责任。
本公司应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
4.消费者赔偿责任。
如因召回产品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本公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召回后整改措施1.本公司应根据召回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对召回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和彻底整改,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本公司应对召回后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和质量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本公司应加强内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七、处罚措施1.本公司如未按照召回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食品召回的,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6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目的为确保已确定为不合格的批次的产品在交付后,能够安全、及时的召回;防止不安全食品的扩散,所采取产品召回措施。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已确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在交付后,对产品实施召回控制措施。
3、职责1)经理授权质检部负责启动召回程序,负责执行召回,负责以下事宜:a)做好产品销售记录。
b)保持与客户的联系,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将已确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在交付后,按销售记录及时采取召回措施。
c)参与各部门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评审,查找不合格原因。
d)在获得不合格产品需召回的信息后,要立即对该批次的产品留样,还要判断相邻批次产品是否留样进行复查,已证实是否不合格及其不合格原因。
e)根据不合格原因查清归属,通知责任部门;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f)根据不合格原因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监督检查召回工作的有效性。
2)加工车间作为产品召回控制程序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召回产品的处理。
4、工作程序4.1当产品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之一时,立即启动产品召回程序:1)产品可能导致一般性的健康危害。
2)产品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健康危害,但存在质量、规格、品质等缺陷。
3)产品不符合新规定时。
4)当产品经政府部门抽检发现不安全被责令召回时。
4.2启动召回时通知相关方:1)质检部负责报告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和农业部门关于产品召回计划详情,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产品销售区域、召回原因及相关危害;并由其负责通报产品召回后的产品评审结果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2)质检部负责通知顾客、消费者、承运者和仓储方,并负责产品召回的解释工作和召回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4.3召回措施实施步骤1)对已确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迅速调查清楚已交付数量和去向并按通知相关方程序进行实施。
2)质检部对产品进行追溯,监督检查回收产品的有效性,查清数量及标示情况,防止不合格产品遗漏。
3)根据调查情况,由质检部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在召回不合格产品时,要确保所有不合格产品及时识别并迅速清理出市场。
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1. 引言食品安全是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及时有效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
2.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食品安全召回的组织机制、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召回工作的快速、高效、全面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召回工作。
3. 召回原则食品从业者的义务原则: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义务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实施召回,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原则:召回工作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公开透明原则:召回信息要及时公开,并通过适当的渠道向公众宣传。
4. 召回程序4.1 召回发现和报告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相关的生产、销售和流通活动,并进行内部调查和处理。
4.2 召回方案制定根据食品安全问题的性质和风险评估,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制定具体的召回方案,包括召回的范围、时间、地点、方式等。
4.3 召回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召回方案的要求,迅速组织召回工作,包括召回通知的发布、召回货物的收回和销毁等。
4.4 召回跟踪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及时跟踪召回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召回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改进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措施。
5. 召回责任和处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承担召回责任,并依法接受相关的处罚。
6. 相关支持和保障政府有关部门应提供支持和指导,为食品安全召回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协调服务。
7. 结论本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召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尊敬的XX部门:我是XX食品公司的质量安全主管,我写这封信是为了就我公司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向贵部门提供一份范文,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导和支持。
不安全食品召回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我公司高度重视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下是我们的范文:一、召回目的与范围:1. 目的:旨在及时回收不安全食品,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不安全食品。
二、召回程序:1. 接到投诉、检验机构检出不安全产品等信息后,立即成立召回小组,由质量安全主管担任组长,组织召回工作。
2. 将召回通知书下发给相关部门、经销商和销售渠道,要求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3. 对召回食品进行溯源,并及时通知消费者,发布召回公告,要求消费者立即停止食用,并将产品退回指定地点。
4. 彻底清理不安全食品存货,确保召回范围内没有遗漏。
5. 建立召回档案,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召回报告。
三、召回后的处理措施:1. 对受影响部门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 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 深入追查问题源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风险评估与改进:1. 定期对公司的生产流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和强化监控。
2.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加强对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监控。
3. 组织内部检查,外部第三方检验和认证,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进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并不断优化改进,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希望贵部门能在召回工作中给予我们指导和支持,共同为食品安全保障努力!谢谢!真诚的,XXX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二)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在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召回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维护食品行业的良好形象。
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及其生产食品的各个环节。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1、目的当交付后的产品可能有批量的不适合(包括存在安全危害)时,能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相关方,实施产品召回,并迅速完全地使有关产品得到控制,避免或降低危害的影响。
2、范围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回收过程。
3、职责3.1质量、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监视实施召回。
3.2总经理负责召回计划的批准。
3.3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完成本程序的要求。
4、内容4.1召回的时机当公司存在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不在公司控制下时(如已经交付),应启动召回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都可能涉及待召回产品,触发召回程序:a)顾客的投诉(见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b)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不适合的产品;c)媒体报告报告的不适合的产品或事件;d)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交付(见不合格和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e)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律行规和____)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安全。
4.2待召回产品的识别和评价a)食品质量、安全小组即产品召回小组,应监视与产品召回有关的信息。
b)出现4.1于情形时,管理者代表应立即召开小组会议进行召回评审。
必要时,应要求最高管理者和法律顾问、各部门的其他主管参加。
c)召回评审的内容包括。
召回原因;信息的来源,可信度;以往的产品安全记录,危害程度;政府____部门的流行病学咨询记录;待召回产品的范围(包括产品线和地理区域);是否启动紧急召回;一旦启动召回,还应制定召回计划明确召回的方法、途径和召回产品的处理等。
d)只要可能,应对待召回产品对应的批次产品,甚至相邻批次的产品留样进行复查,以证实是否不安全及其不安全的原因。
其结果应作为召回评审的输入。
留样应保持到召回活动结束。
c)在有确切的信息支持时,召回的评审不应超过半个工作日。
召回的产品识别和评价之后,应编制成召回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启动。
4.3召回的程序必须考虑顾客(包括分销商及其顾客)、合作单位、公司内部单位(包括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所有员工)、供方、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____(包括媒体和消费者____)。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召回是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生产企业主动或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发现或接到消费者投诉等情况下,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通过召回措施从市场上收回,以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是指针对食品召回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品召回组织机构:建立专门负责食品召回的组织机构或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食品召回工作。
2. 召回依据和标准:明确召回的依据和标准,包括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企业的内部标准等。
3. 召回责任主体:规定食品召回的责任主体,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等。
4. 召回范围和方式:明确召回的范围和方式,包括召回的产品种类、数量和召回的方式(如公告召回、电话通知召回、线下回收等)。
5. 召回程序和要求:规定食品召回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召回的时间限制、召回的步骤和流程等。
6. 召回报告和跟踪: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召回后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召回报告,对召回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7. 处理召回食品:规定对召回的食品的处理方法,包括销毁、退回等。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和管理。
通过建立规范的召回机制,能有效地保证召回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问题对公众的危害。
同时,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也能促使食品生产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企业的安全责任。
食品安全召回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召回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规范食品召回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企业。
三、召回定义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发现其生产或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时,主动采取措施,将已流入市场的食品收回的行为。
四、召回等级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个等级:1. 一级召回: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
2. 二级召回: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
3. 三级召回: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
五、召回流程1. 风险识别:企业应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2. 评估决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确定召回等级。
3. 通知报告:立即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方。
4. 召回实施: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方式、时限等。
5. 信息发布:通过适当渠道向公众发布召回信息。
6. 产品处置:对召回产品进行安全处理或销毁。
7. 原因分析:查明问题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8. 记录保存:详细记录召回过程,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
六、召回记录1. 召回记录应包括召回原因、产品信息、召回批次、召回数量、召回时间、处理结果等。
2. 召回记录应由专人负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召回记录应至少保存五年,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七、培训与宣传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召回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意识。
八、监督与检查企业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召回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三篇)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生产的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促进食品安全管理,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召回管理概述1. 召回定义食品召回是指在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者食品监管部门要求召回的情况下,企业主动采取措施,从市场上回收已经投放销售的食品,以消除或减轻食品对消费者健康产生的危害。
2. 召回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并履行召回管理制度,明确召回责任的界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企业应当积极与食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合作,共同推动食品召回工作的开展。
三、召回的类型和范围1. 召回类型食品召回按照召回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主动召回和被动召回两种类型:- 主动召回:企业自行发现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并在主动召回范围内采取措施回收相关食品。
- 被动召回:在食品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方的要求下,企业采取措施回收相应的食品。
2. 召回范围食品召回的范围应包括以下情况:- 食品被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能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
- 食品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生产工艺和操作不规范问题。
- 食品被掺假、掺杂等造假行为。
- 其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
四、召回的程序1. 召回计划的制定企业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召回计划的制定工作,明确召回的范围、对象、方式、措施等,并报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2. 召回通知的发布企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回通知,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以便公众了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召回措施的实施企业应当根据召回计划,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召回工作,包括回收产品、销毁产品、修复产品等,以确保相关食品不再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4. 召回结果的报告企业应当及时向食品监管部门报告召回的结果,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报告和数据,以便监管部门对召回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五、召回责任的界定1. 企业责任企业应当对召回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消费者因召回而引起的损失,并依法赔偿消费者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4篇)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召回食品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及时、有效地执行食品召回工作,我公司制定了以下的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以规范和指导企业在食品召回过程中的操作。
二、召回组织与责任1. 召回委员会的设置召回委员会是负责召回工作的组织机构。
由公司高级管理层选定,成员包括公司负责人、法务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市场部门负责人等。
负责召回委员会的有效运行和合理决策。
2. 召回责任人的指定每个产品线或品牌应指定一名召回责任人,负责召回工作的具体实施。
召回责任人需具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知识,并熟悉召回程序与流程。
三、召回计划的制定1. 风险评估在发现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时,公司应立即进行风险评估。
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等级、影响范围、受影响产品数量等。
2. 召回策略的制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召回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召回范围、召回方式、召回期限等。
召回策略应经召回委员会审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
四、召回通知与沟通1. 召回通知的发布召回责任人应立即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经销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等相关方发布召回通知。
召回通知应包括召回原因、召回产品范围、召回方式、联系方式等,并确保及时更新通知。
2. 消费者沟通与回应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召回咨询热线,及时回应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并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
与消费者的沟通要及时、诚信、透明,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和赔偿措施。
五、召回执行与监督1. 召回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召回责任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执行。
监督各环节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回收、处置、销毁等,并确保召回记录的完整和准确性。
2. 召回结果的评估与总结召回结束后,召回责任人应对召回工作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召回效果、沟通效果、消费者满意度等。
总结经验,完善召回管理制度,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召回数据与记录1. 召回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公司应统计和分析召回工作相关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召回数量、召回原因、召回范围等,并及时向召回委员会和相关部门报告。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为了加强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____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安全食品按照规定程序,对公司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并准确记录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
第三条及时向省或市质监部门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
第四条及时配合市质监部门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五条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时,将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六条积极配合质监部门一切工作安排,同时做好找回食品的处置工作。
第七条做好召回食品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记录。
第八条按规定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
第九条公司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销毁应当销毁的食品。
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同时向市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二)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涉及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召回工作。
二、定义与缩写1. 食品召回:指企业在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超标等问题时,主动采取措施,从市场上回收或停止销售,并通知消费者返还或更换产品的行为。
2. 危害公告:指企业在食品召回后,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公告,说明产品的危害性质、召回原因和措施,并提供退货或更换服务。
3. 风险评估:指对食品召回事项进行评估,评估食品可能带来的风险程度、严重性和持续时间。
4. 召回措施:指企业采取的针对食品召回事件的措施,包括回收产品、停止销售、更换产品等。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产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不安全产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产品,包括:(一)已经诱发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产品;(二)可能引发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休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三)含有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产品。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本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产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产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五条本公司无条件服从和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权范围内统一组织、协调全国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和重庆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市级质监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组织开展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公司积极争取和寻求国家质检总局和市级质监部门组织建立产品召回专家委员会,为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产品安全危害评估提供的技术支持。
第七条本公司产品生产者应当在县级质监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产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产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八条本公司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和市级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产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产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其生产的产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规范,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以及消费者食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流出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工作。
3.定义和简称3.1召回。
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职责4.1销售部:负责召回不安全食品;4.2品管部:负责不安全食品的调查处理;4.3其他相关部门。
配合执行。
5.工作程序5.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5.2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5.3当获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____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公司品管部应立即____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
⑴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⑵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⑶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⑷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二)是指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召回的一项管理制度。
召回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及时召回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能够避免因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食品中毒等危害,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从召回管理制度的意义、召回流程的要点、召回后的监管和处置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召回管理制度的意义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消费者而言,安全的食品才是最需要的。
然而,在食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包括原材料的污染、生产过程的不合格、储存运输环节的疏漏等,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食品的不安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避免因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风险,需要建立完善的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销售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召回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召回体系,确保在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实施召回,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第二章召回原则与范围第四条食品安全召回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五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应主动或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对涉事食品实施召回:1. 食品存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或生命安全的质量安全问题;2. 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存在虚假或误导性信息;3. 其他需要召回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三章召回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公司应成立食品安全召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召回计划、组织实施召回、协调相关部门、通报召回信息等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召回工作。
第四章召回流程与措施第八条食品安全召回工作应遵循以下流程:1. 发现问题:通过自检、抽检、消费者投诉等方式发现食品安全问题;2. 评估风险: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召回;3. 制定召回计划: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方式、时限等;4. 实施召回:按照召回计划,组织实施召回,确保涉事食品得到有效控制;5. 处置涉事食品:对召回的涉事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6. 总结与改进:对召回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九条食品安全召回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停止生产、销售涉事食品;2. 发布召回公告,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涉事食品;3. 设立召回热线,解答消费者疑问,收集召回信息;4. 对已售出的涉事食品进行退货、换货或退款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食品安全召回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健康,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我单位食品召回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食品召回的及时、有效和便捷。
第四条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愿或被监管部门要求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通过召回手段,从消费者、流通环节或市场中进行回收。
第五条食品召回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食品召回程序第六条食品召回应按照食品召回报告、风险评估、召回通知、召回实施和召回评估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食品召回报告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接到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向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召回的情况。
第八条风险评估是指经过专业人员对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召回的风险等级和召回范围。
第九条召回通知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各种媒介向消费者、流通环节、市场传达食品召回的信息,告知相关方召回的原因、风险等级、召回范围和召回措施。
第十条召回实施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召回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对食品进行回收和处理,确保召回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召回评估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召回实施后,对召回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召回责任第十二条食品召回的责任主体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生产者、加工者、流通者等。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召回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负责食品召回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四章食品召回措施第十四条食品召回措施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和实施,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方式:(一)自愿召回: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二)被动召回: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召回措施。
(三)市场召回:消费者、流通环节或监管部门通过市场监测、投诉等途径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召回措施。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之一。
然而,由于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中的不当操作或管理不善,食品召回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公众的饮食安全。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建立健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背景食品召回是指在食品加工、流通环节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存在潜在风险时,主动回收该批次食品,以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向市场,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食品召回事件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和信任危机,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对于减少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企业的监管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三、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的内容1. 食品召回责任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首先明确了各参与方的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要负起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经销商要建立健全食品追溯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防控措施;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提供咨询和指导。
2. 召回计划和执行食品企业需要制定召回计划,并根据食品召回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采取相应的召回措施。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召回团队,负责计划的实施、风险评估和信息公告。
召回执行过程中要及时通报相应市场主体和监管机构。
3. 信息公告与追溯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及时向公众发布食品召回信息,包括召回原因、范围、时间等。
同时,要建立食品追溯系统,对产品的生产、流通等环节进行记录和跟踪,以便追溯召回范围。
4. 反馈和评估企业应主动收集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及时处理投诉和问题。
并在食品召回事件结束后,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食品生产和管理。
四、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1. 保护消费者权益:食品召回制度确保了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事件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护消费者免受不安全食品的侵害。
2. 维护食品市场秩序:食品召回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有利于维护食品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信用。
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5篇)
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2.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者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3.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的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
3.3质检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3.4生产部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存放,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4,产品召回管理召回程序1,接受质量信息,2信息确认,3实施召回,4,召回产品的处理4.1接受信息:销售部负责接受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质检部;质检部负责直接接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质量监督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4.2.信息确认4.2.1质检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组织质检部,冷藏部,生产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4.3实施召回4.3.1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产品或不安全食品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质检部对该批产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和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识加设不合格品标识)4.3.2销售部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一级召回____日内,二级召回____日内,三级召回____日内)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4.3.3质检部负责制定食品召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1)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2)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3)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4)食品安全危害种类,产生原因,可能受影响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5)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6)召回的预期效果7)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学校食堂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召回原则1. 食品召回应当遵循自愿、及时、全面的原则。
2. 食品召回应当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3. 食品召回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召回范围1. 发现学校食堂供应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2.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义务,导致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
3. 食品质量检测发现不合格食品的。
四、召回程序1. 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学校食堂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
2.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食品进行检测,确认存在安全隐患。
3. 确认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后,学校食堂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通知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及消费者。
4.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在接到召回通知后,及时采取措施,配合学校食堂进行召回。
5. 学校食堂应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召回情况,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五、召回措施1. 食品召回期间,学校食堂应暂停销售该批食品,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应立即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并妥善处理。
3. 学校食堂应加强对召回食品的监管,确保召回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责任追究1.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未按规定履行召回义务的,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2. 学校食堂在召回过程中,未履行报告、公布等义务的,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3. 因食品召回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师生健康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校园食品安全。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2/3⑴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⑵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⑶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⑷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5.4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结果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实施召回。
5.5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需要实施召回时,经品管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宣布实施召回;品管部应立即____相关部门人员查找原辅料仓库、车间、成品仓库、运输过程等各种环节的相关记录,确定受影响的产品数量、批号和去向。
5.6确定受影响产品的范围后,经销售部通知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5.7品管部应根据危害产生的原因,会同销售、生产等部门,确定召回方式,通知仓库、销售部实施召回。
召回方式有:5.8销售部根据产品召回原因、受影响产品批次,用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各相关方在规定日期内实施召回;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对食品召回的实施进行监督与跟踪。
5.9当公司启动食品召回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____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
5.10食品回收后的评估与处置作业指导书3/3地质监部门报告。
5.11建立食品召回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5.12记录由专人管理,并保存____年以上。
6.相关文件无。
7.适用表格7.1《产品召回记录》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二)1目的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品,杜绝质量事故的危害性。
2职责2.1总经理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
2.2市场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召回。
2.3技术部负资不合格产品的验证检验。
3工作程序3.1市场部应建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售出产品的日期或批号,销售流向。
3.2退货3.2.1市场部接到顾客提出的退货要求时,应查阅销售流向记录,验证退货品是否与记录一致。
3.2.2技术部根据顾客要求,按照产品执行标准,确定检验项目并检验,验证是否为不合格品。
3.2.3如检验合格,市场部与顾客协商解决。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3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规范,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以及消费者食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流出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工作。
3.定义和简称3.1召回。
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职责4.1销售部:负责召回不安全食品;4.2品管部:负责不安全食品的调查处理;4.3其他相关部门。
配合执行。
5.工作程序5.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5.1.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5.1.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5.1.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标识不全、不明。
5.2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5.3当获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公司品管部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
5.3.1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⑴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⑵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⑶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⑷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5.3.2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2)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保障食品安全而建立的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及时发现和召回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并防止其流入市场,以保护公众健康。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和检测:建立监督和检测机制,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抽检和监测,检测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风险评估: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召回的风险等级,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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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食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
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安全食品。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经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权范围内统一组织、协调全国食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监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组织建立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为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提供技术支持。
第七条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加强食品召回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建立食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收集、分析与处理有关食品召回信息。
地方各级质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者建立质量安全档案,负责收集、分析与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食品安全危害和食品召回信息并逐级上报。
第八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应当准确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九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或市级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其生产的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第二章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第十条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应当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二)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
(三)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者获知其生产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应当立即进
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食品生产者应当及时经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报告,调查、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本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所述的内容。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者接到通知后未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或者经调查和评估确认不属于不安全食品的,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并做出认定。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配合省级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得以食品已经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结果与其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所组织的专家委员会的结果不一致时,省级质监部门能够采取听证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做出确认结果的决定。
第十七条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十八条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一)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