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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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设备维修工作任务加大,企业现有设备维修、检修力量明显不足。针对此现状,公司将设备维修、检修工作逐步外包。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安监局要求企业必须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监管,相关方出现工伤事故同样要追究企业及各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因次,为了进一步加强外包维修队伍的安全管理,确保维修、检修作业安全,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外委维修队伍安全管理纳入公司安全管理范围,外委维修作业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视为施工作业所在单位事故,对外委作业方、维修作业所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驻企外委维修、检修队伍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检修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维修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文件和定义
3.1引用文件
《设备安全检修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及区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作业活动管理制度》、《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非常规作业管理及缺陷处置动态控制流程管理规定》3.2定义
驻企外委维修、检修队伍:指承包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固定检修队伍。(包括计划检修、抢修和临时、季节性施工外请的施工队伍)
4 职责
4.1安全处负责起草、修订本制度,负责监查、考核制度的落实情况。
4.2公司内相关单位负责落实本制度、外委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作业票的审批、检查作业票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4.3驻企外委维修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各级作业负责人按照作业票要求逐级负责。
4.4企管人事处负责落实考核情况。
5 管理办法和要求
5.1 相关资质审核、签订安全协议书
5.1.1长期从事各单位检修的外委维修队伍进厂后要由引进单位提示外委维修方携带(有红章的)外委承包合同、法人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安全处签订安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2份,其中一份安全处留存,一份外委维修单位留存)。
5.1.2 外委维修队伍派驻到各单位后,各单位安全科要及时建立外包人员管理台帐,按照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外包人员的安全管理,结合外包队伍具体作业内容签订详细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5.1.2时间较短的计划检修、抢修和临时、季节性(防寒防冻、防雨防汛等项目)施工外请的施工队伍(7天以下),不再与安全处签订安全协议书,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结合外包队伍具体作业内容签订详细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即可。
5.2安全教育培训
5.2.1从事长期外包的新入驻外委维修队伍必须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公司、分厂、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即三、五、三教育培训制度),经三级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公司、分厂、车间各项规章制度。
5.2.2从事长期外包的新入驻外委维修人员入企后安全教育培训执行公司、厂部、车间三级培训计划,由三级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教育培训、考试,对于不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人员按照公司、分厂、车间制度进行补考和考核;对于补考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外委维修单位予以回退。
5.2.3从事长期外包的驻企外委维修队伍实行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台帐,由所在单位主管安全部门指导建立。
5.2.4从事长期外包的外委维修队伍要建立、健全岗位操作规程,达到岗位操作人员熟练背记,并应用到实际作业过程中;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和所在车间要对驻企维修队伍建立的岗位操作规程审核把关。
5.2.5时间较短的计划检修、抢修和临时、季节性施工外请的临时性检修队伍的安全培
训,由引进单位和作业所在单位根据从事工作的性质,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履行安全告知,建立培训档案。
5.3维修、检修作业
5.3.1日常检修、维修作业要按照公司《设备安全检修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及区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作业活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所在单位加强作业过程监管;
5.3.2非常规作业时各单位所在车间和岗位人员要按照公司《非常规作业管理及缺陷处置动态控制流程管理规定》规定进行危险因素辨识。并负责组织外委维修人员进行学习,督办落实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由公司、厂、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5.3.3外委检修作业必须听从各分厂调度统一安排,与车间领导结合后方可开始检修作业。检修过程中必须按照危险因素辨识表落实相关防护措施,听从车间领导安排。
5.3.4检修过程中,需办理的作业票,由外委施工人员申请,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组织办理;需使用电、水、蒸汽、氮气等介质时,必须与生产车间联系,由生产车间组织协调。
5.3.5驻企外委维修队伍要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达到100%持证上岗(有效证件);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发证后方可使用。
5.3.6检修过程中,未经生产车间负责人允许,严禁到其它区域或随意动用生产设备设施、使用工具。
5.3.7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当班负责人督办落实。
5.4 检查考核
5.4.1生产车间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厂部管理人员、公司管理人员、各专业检查组对外委、外包维修单位和维修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考核。
5.4.2外委维修人员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外委维修单位相关领导和单位责任。
5.4.3外委维修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纳入施工作业所在单位工伤指标,按照公司经济责
任制对甲、乙双方和相关责任人各50%的处罚。
5.4.4外委维修人员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岗位、车间、厂部、公司积极组织防护、救护队伍提供救援工具,并积极组织救援,避免事态扩大;因救援不及时导致事故扩大,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