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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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新准则与新税法下捐赠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财税实务:新准则与新税法下捐赠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新准则与新税法下捐赠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捐赠业务,特别是在救灾扶贫或一些新设立的企业在开业时,经常会发生社会各界的捐赠,对此事项新会计准则改变了以前的核算方法,其会计与税务处理在捐赠方和受赠方各不相同。

一、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新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中,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只需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有关科目,如果被捐赠的固定资产已提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或无形资产已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将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将捐赠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应交纳的流转税等相关税费,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交纳流转税及所得税。

如果对外捐赠符合公益、救济性捐赠条件,按照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所得税条例》规定,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标准统一为12%,超过限额部分要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我国现行税法对两种形式的捐赠有明确规定:(1)符合税法一般规定条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在限额内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2)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如果对外捐赠不符合公益、救济性捐赠条件,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项捐赠支出要在当期全额进行纳税调整。

二、接受资产捐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接受捐赠”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新准则将其归人“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增加当期的所有者权益。

接受捐赠的会计怎么处理

接受捐赠的会计怎么处理

接受捐赠的会计怎么处理新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和主要账务处理》对"营业外收⼊"科⽬的规定可以看出,该科⽬下设置了"捐赠利得"的明细科⽬,说明新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捐赠利得"直接计⼊"营业外收⼊"。

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有关接受捐赠的的会计处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接受货币资⾦借:银⾏存款贷:营业外收⼊-捐赠利得接受⾮货币资⾦,以公允价值⼊账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形资产贷:营业外收⼊-捐赠利得下⾯给各位演⽰⼀道综合题帮助⼤家理解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综合题:境内某居民企业2013年度⽣产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产品收⼊2200万元,与收⼊相配⽐的成本为1200万元,其他业务收⼊200万元。

(2)实际缴纳增值税80万元,税⾦及附加50万元。

(3)销售费⽤400万元,管理费⽤200万元(其中与⽣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30万元、⽀付给其他企业管理费10万元)。

(4)财务费⽤100万元,其中年初从关联企业借款l200万元,⽀付全年的利息费⽤90万元,已知关联企业对该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额为480万元,⾦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5.8%。

(5)全年已计⼊成本费⽤中的实际⽀付的合理的⼯资总额为250万元(其中包含残疾⼈员⼯资50万元)、职⼯福利费⽀出40万元,拨缴⼯会经费6万元、职⼯教育经费6万元。

(6)营业外⽀出80万元,其中通过省级⼈民政府向贫困地区捐款4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款10万元。

(7)投资收益账户贷⽅发⽣额35万元,其中:从境外⼦公司分回税后收益28万元,该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国债利息收⼊7万元。

(8)当年12⽉份购进⼀台符合规定的安全⽣产专⽤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当⽉投⼊使⽤。

要求:(1)计算该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新收入会计准则对外捐赠会计分录

新收入会计准则对外捐赠会计分录

新收入会计准则对外捐赠会计分录说到“外部捐赠”,大伙儿脑袋里第一反应可能是慈善捐款,或者企业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社会团体。

这个是没错的,确实是企业行为中的一种善举。

但是呢,捐赠这事儿,咱们不光要做,还得弄清楚怎么记账,才不会把自己搞得乱七八糟。

特别是根据最新的收入会计准则,捐赠的会计处理也有了新的规定,企业如果不按规则来,后果可不是一般的“麻烦”哦。

先说说什么叫外部捐赠。

这个其实挺简单,通俗点讲,就是企业或组织自愿把钱或者其他资产捐给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单位。

你看,捐赠就是那么个意思,企业掏出点“真金白银”去做点好事,通常这类捐赠也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

不过,咱说到捐赠,最关心的就是捐赠之后怎么记账了,是不是?按照新收入会计准则,捐赠的会计分录是有讲究的。

这可不是随便记记账本就算了。

举个例子来讲,假设某企业捐了100万给一个公益项目,那么企业就要先记一下收到捐赠的资金。

这个时候呢,分录就得记成:“银行存款借”100万,捐赠收入贷”100万。

这里面并没有什么特别复杂的地方,简单来说,就是先把捐赠收入放到账上,确认资金到位。

不过话说回来,捐赠的收入要怎么处理呢?有些捐赠可不是“打了水漂”,比如,捐赠的钱是用来特定用途的。

这时候,咱们要细致一点。

要按照捐赠的具体用途,确认收入分摊到不同的账务科目。

比如,这笔捐赠是为某个项目做资助的,那就不能像普通的捐款收入一样直接入账,而是得按项目进展慢慢确认收入。

这个时候,做账就得更加精细一点,不能“随便来,随便记”。

对了,捐赠收入的确认时间可不是随便定的。

按新准则的要求,如果捐赠收入没有附带特殊的条件,企业就可以在捐赠方确认捐赠的时候,直接将其收入确认。

可是,如果捐赠有一些限制条件,比如“这笔钱要用在环保项目上”,那就得等条件完成了再确认收入。

这里面也有一些微妙的地方,真不是简单地写个“银行存款借,捐赠收入贷”就能搞定的。

对了,还有一点得特别提一下,那就是对于捐赠的会计核算,不能只盯着捐赠金额。

新准则 接受非现金捐赠 会计处理

新准则 接受非现金捐赠 会计处理

新准则接受非现金捐赠会计处理新准则接受非现金捐赠会计处理1. 引言在如今的社会中,慈善事业的发展日益重要,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其中。

慈善团体和非营利组织通常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其中包括现金捐赠和非现金捐赠。

对于接受的非现金捐赠,会计处理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探讨新准则下接受非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并分享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2. 接受非现金捐赠的定义及重要性非现金捐赠是指除现金以外的资产或服务的捐赠,如股票、房屋、车辆、物品等。

这些捐赠对于慈善团体和非营利组织来说至关重要,可以帮助他们实现其使命和目标。

然而,由于非现金捐赠的特点和多样性,会计处理常常面临挑战。

3. 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在新准则下,接受非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要求更加严格和细致。

慈善团体和非营利组织需要进行准确的评估和计量。

这一步骤非常关键,需要确定捐赠的公允价值,并将其记录在财务报表中。

公允价值是指在充分市场交易中,买方和卖方在衡量收益或价值时达成的共识。

这个过程需要专业知识和专业评估。

根据新准则,非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也需要披露相关信息。

这一点可以帮助慈善团体和非营利组织向捐赠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更多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披露的内容可以包括捐赠的性质、用途、评估方法以及涉及的风险和约束等。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新准则下的接受非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准确评估和计量非现金捐赠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这有助于捐赠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更直观地了解慈善团体和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披露相关信息可以提高透明度和信任度。

慈善事业需要广泛的信任和支持,只有通过公开和透明的会计处理,才能建立起与捐赠者和社会的良好关系。

公众对于慈善团体和非营利组织的关注越来越多,他们更加关心捐赠的去向和使用情况。

5. 总结与回顾新准则下接受非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给慈善团体和非营利组织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和责任。

准确评估和计量非现金捐赠、披露相关信息,这些都是确保财务报表真实性和透明度的重要措施。

新准则与新税法下捐赠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新准则与新税法下捐赠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新准则与新税法下捐赠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捐赠业务,特别是在救灾扶贫或一些新设立的企业在开业时,经常会发生社会各界的捐赠,对此事项新会计准则改变了以前的核算方法,其会计与税务处理在捐赠方和受赠方各不相同。

一、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新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中,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只需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有关科目,如果被捐赠的固定资产已提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或无形资产已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将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将捐赠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应交纳的流转税等相关税费,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交纳流转税及所得税。

如果对外捐赠符合公益、救济性捐赠条件,按照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标准统一为12%,超过限额部分要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我国现行税法对两种形式的捐赠有明确规定:(1)符合税法一般规定条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在限额内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2)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如果对外捐赠不符合公益、救济性捐赠条件,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项捐赠支出要在当期全额进行纳税调整。

二、接受资产捐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接受捐赠”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新准则将其归人“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增加当期的所有者权益。

接受捐赠、对外捐赠资产业务会计实务处理

接受捐赠、对外捐赠资产业务会计实务处理

接受捐赠、对外捐赠资产业务会计实务处理引言对于一个组织或公司来说,接受捐赠和进行对外捐赠资产是一项重要的业务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正确的会计实务处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接受捐赠以及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相关的凭证和会计记录。

接受捐赠的会计实务处理捐赠收入确认当组织接受捐赠时,在会计上应当确认捐赠收入。

捐赠收入可以分为现金捐赠和非现金捐赠两种形式。

现金捐赠对于现金捐赠,组织应立即确认捐赠收入。

下面是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流程:1.首先,准备一张收据来记录捐款人的姓名、捐赠日期和金额。

收据-----------------捐款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金额:XX.XX元2.在会计系统中,录入一笔收入凭证,将捐赠收入金额填入收入科目。

会计凭证收入科目借贷--------------------------------捐赠收入 XX.XX银行存款或现金 XX.XX非现金捐赠对于非现金捐赠,例如物品和设备,组织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相应的收入。

下面是非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流程:1.首先,评估捐赠物品或设备的公允价值。

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或专业评估机构的估值报告。

2.在会计系统中,录入一笔收入凭证,并将公允价值填入收入科目。

会计凭证收入科目借贷--------------------------------捐赠收入公允价值增加其他收入公允价值捐赠资产的确认和披露当组织接受捐赠时,不仅需要确认捐赠收入,还需要确认捐赠资产。

下面是确认和披露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流程:1.首先,评估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

与非现金捐赠类似,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或专业评估机构的估值报告。

2.在会计系统中,录入一笔资产凭证,并将公允价值填入资产科目。

会计凭证资产科目借贷--------------------------------捐赠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公允价值3.注意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捐赠资产。

通常将捐赠资产列为固定资产,并在披露中注明是通过捐赠获得的。

会计准则接受捐赠资产

会计准则接受捐赠资产

会计准则接受捐赠资产
会计准则对于接受捐赠资产的处理有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应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即捐赠方所提供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证,或者提供的凭证上金额与公允价值相差较大,那么受赠资产就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具体来说,对于接受捐赠的资产,企业应该做以下处理:
1.接受时:企业应按新会计准则(或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
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
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对接受的捐赠资产按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确定的价值存在差异,则必须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此外,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入账价值,同时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应将“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的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并可按规定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

最后,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捐赠资产的内控制度,将捐赠资产的收支、购置、使用、使用期限、管理人员等情况列入内控程序,定期复核;对捐赠资产的使用情况实时跟踪,定期对其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审查。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制度和旧会计准则对企业接受资产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有明确规定,即分别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和“资本公积”科目进行核算。

但是,新会计准则没有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也没有要求最终计入“资本公积”科目,那么,新会计准则下究竟如何处理该问题呢?本文谈一谈笔者的看法。

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为了便于比较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制度及旧会计准则在上述问题上的差异,笔者先简单介绍会计制度对该问题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

企业应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

具体分两种情形处理:企业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借计“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入帐价值,借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应在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因接受捐赠资产产生的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或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应交的所得税(或弥补亏损后的差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1. 引言在现代经济中, 捐赠是非常普遍的。

许多组织和个人都会接受来自他人的捐赠。

对于接受捐赠的组织来说, 需要对这些捐赠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 以确保捐赠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本文将介绍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过程, 包括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以及捐赠凭证的记录方法。

2. 会计准则和规定在处理接受捐赠的会计过程中, 组织需要遵守一定的会计准则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会计准则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基本准则:该准则规定了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披露和会计估计的基本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号——资产减值准备:该准则规定了组织在接受捐赠时需要考虑的资产减值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准则规定了组织在接受非货币性捐赠时的会计处理方法。

遵守这些会计准则和规定将有助于确保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3. 会计科目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涉及到多个会计科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会计科目:•现金账户:用于记录接受捐赠时收到的现金金额。

•捐赠收入账户:用于记录接受捐赠的收入金额。

•非货币性捐赠账户:用于记录接受的非货币性捐赠的公允价值。

•捐赠支出账户:用于记录组织使用捐赠资金或非货币性捐赠的支出。

•捐赠准备账户:用于记录组织对接受捐赠后的资产减值准备。

确保正确使用这些会计科目将有助于准确记录和分类接受捐赠的会计凭证。

4. 接受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接受现金捐赠是最常见的捐赠方式之一。

下面是接受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过程:1.收到现金捐赠后,记录捐赠收入账户的借方和现金账户的贷方。

2.为了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组织可能需要披露捐赠收入的具体用途。

3.如果有需要, 可以设置一个捐赠准备账户用于记录对接受捐赠资产减值的准备。

确保按照这个过程记录接受现金捐赠的会计凭证,将有助于维护账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5. 接受非货币性捐赠的会计处理除了现金捐赠外, 组织还可能会接受非货币性捐赠,例如房地产、设备或股票。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制度和旧会计准则对企业接受资产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有明确规定,即分别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和"资本公积"科目进行核算。

但是,新会计准则没有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也没有要求最终计入"资本公积"科目,那么,新会计准则下究竟如何处理该问题呢,本文谈一谈笔者的看法。

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为了便于比较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制度及旧会计准则在上述问题上的差异,笔者先简单介绍会计制度对该问题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

企业应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

具体分两种情形处理:企业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借计"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入帐价值,借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新准则接受非现金捐赠会计处理

新准则接受非现金捐赠会计处理

新准则接受非现金捐赠会计处理在会计领域,新准则要求机构能够正确地处理接受非现金捐赠。

非现金捐赠是指机构收到的非货币资产,例如股票、债券、不动产等。

这些捐赠对于机构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可以帮助机构实现其使命和目标。

然而,正确处理这些捐赠也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透明度和准确性,同时遵循会计准则和法规。

根据新准则,接受非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公允价值:首先,机构需要确定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在自愿交易中,具备一定知识、不受限制的市场参与者之间交换资产或偿清债务的价格。

为了确定公允价值,机构可以参考现有市场价格或者寻求独立评估。

2.登记捐赠:一旦确定了公允价值,机构需要将捐赠记录在捐赠凭证中。

捐赠凭证应详细描述捐赠资产,并包括资产的公允价值、日期和其他信息。

此外,如果捐赠资产是股票或证券,还需要提供相关证书信息。

3.分类资产:接下来,机构需要确定捐赠资产的分类。

根据新准则,捐赠资产可以被分类为货币性捐赠、非货币性捐赠或者其他非现金捐赠。

货币性捐赠是指可以直接转换为现金的资产,例如现金、支票等。

非货币性捐赠是指不能直接转换为现金的资产,例如不动产、设备等。

其他非现金捐赠是指不符合以上两种分类的捐赠资产。

4.记账处理:根据捐赠资产的分类,机构需要将其正确记账。

对于货币性捐赠,机构应当将其直接计入现金流量表中的捐赠收入。

对于非货币性捐赠,机构需要将捐赠资产账面价值计入捐赠收入,并同时计入捐赠资产账面价值的准备金。

5.资产使用和处置:机构需要合理使用和处置接受的非现金捐赠资产。

机构应当确保捐赠资产符合其使命和目标,并能够正确维护和管理这些资产。

如果机构决定出售捐赠资产,它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法规进行,并将销售收入与捐赠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准备金进行调整。

6.报告披露:最后,机构需要在其财务报表中准确、清晰地披露接受的非现金捐赠。

这包括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捐赠的类型、数量和公允价值。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引言在非营利组织和慈善机构等组织中,捐赠是非常常见而重要的资金来源。

接受捐赠后,及时且正确地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组织的运作和财务状况监管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过程,并提供一些指导原则和实践建议。

1. 捐赠确认和分类首先,捐赠必须被确认和记录在组织的财务报表中。

确认捐赠的基本原则是:捐赠必须是无条件的、可量化的、可靠的和与组织使命相关的。

通常情况下,捐赠可以是现金、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

捐赠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分类:•现金捐款:这是最常见的捐赠形式,捐赠者直接将现金捐赠给组织。

•有形资产捐赠:捐赠者可以将物品、设备、车辆等有形资产捐赠给组织。

•无形资产捐赠:捐赠者可以将专利、版权、商标等无形资产捐赠给组织。

•服务或劳动力捐赠:有些捐赠者会提供服务或劳动力,作为对组织的捐赠。

2. 记录捐赠收入根据会计原则,捐赠应该被记录为收入,以反映组织收入的增加。

在记录捐赠收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按照会计准则和组织规定的原则进行分类和归档。

•捐赠款项应该在接受捐赠时尽早记录并计入相应的账户。

•如果是现金捐款,应该记录捐赠金额、捐赠日期以及捐赠人的信息。

•如果是有形或无形资产捐赠,需要对其进行评估,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记录。

3. 处理未实现收入当捐赠是条件性的或承诺性的时,组织可能需要将其记录为未实现收入。

未实现收入是指由于尚未满足条件或履行约定,组织暂时不能将其纳入财务报表中的收入。

在处理未实现收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必须根据会计准则和组织规定的原则进行分类和归档。

•需要明确约定条件或履行条件,以便根据条件的满足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在财务报表中要明确披露未实现收入的相关信息。

4. 报告并披露捐赠收入除了正确记录捐赠收入以外,组织还需要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要求进行相应的报告和披露。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指导原则:•捐赠收入应该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出,并与其他收入项进行区分。

•对于大额捐赠,或特定条件下的捐赠,应该进行披露,包括捐赠人的身份、捐赠金额、用途等信息。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摘要接受捐赠是一个常见的活动,对于一个组织来说,正确处理捐赠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包括捐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引言接受捐赠是指一个组织从外部获得无偿的财务资源,如现金、物品或服务。

对于非营利组织或慈善机构来说,接受捐赠是其日常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的会计处理可以确保捐赠被正确记录和利用,同时也能为捐赠者提供透明的信息。

捐赠的确认在接受捐赠之前,组织需要明确捐赠的条件。

仅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确认捐赠的发生: - 有无偿转移所有权的意图- 无偿性 - 可靠的计量当确定捐赠的发生时,组织应该将其记录在会计系统中。

一般情况下,捐赠会被分类为“捐赠收入”,并根据捐赠的性质进行进一步分类。

同时,组织还需要记录捐赠的相关信息,如捐赠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捐赠的具体描述。

捐赠的计量捐赠的计量是指确定捐赠的价值。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捐赠应该以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接受交易的价格,即捐赠者愿意支付或收到的金额。

对于现金捐赠来说,计量比较简单,直接记录捐赠的金额即可。

对于非货币性捐赠,如物品或服务,组织需要确定其公允价值。

这可能需要进行专业评估、市场比较或其他合理的方法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捐赠有限制性条件,即只能用于特定用途,组织应该根据条件的履行程度,按照条件的变动来计量捐赠。

捐赠的报告捐赠的报告是指将捐赠的信息呈现给内部和外部用户。

内部用户包括组织的管理层和工作人员,他们需要了解捐赠的情况以便进行决策和规划。

外部用户包括捐赠者、监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他们需要了解组织的捐赠活动以评估其道德、透明度和财务状况。

对于内部用户,组织可以通过会计报表和内部报告来展示捐赠的情况。

会计报表应当明确列示捐赠收入,并细分到不同的捐赠项目。

内部报告可以进一步提供详细的捐赠信息,如捐赠的具体金额、来源和使用情况。

对于外部用户,组织需要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准则,编制适当的报告来披露捐赠的情况。

接受捐赠的会计怎么处理

接受捐赠的会计怎么处理

接受捐赠的会计怎么处理接受捐赠的会计怎么处理接受捐赠是指企业接受国内外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赠予的各类固定资产。

怎么做会计处理?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方法接受捐赠时取得的增值税是属于收入的一部分。

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借:原材料 2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贷:营业外收入 23.4接受捐赠的核算(一)接受非现金捐赠的资产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是指捐赠者将非现金资产无偿赠送给企业,既不要求取得回报,也不要求对该项非现金资产具有要求权。

企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规定的价值计价,借记相关的资产科目,并按应交纳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规定的价值扣除递延税款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属于企业尚未实现的价值,在资产处置之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

只有在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处置以后,即资产的价值实现以后,才能用于转增资本。

在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处置以后,应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转为其他资本公积,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同时,还应将递延税款转为应交税金,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例1.某企业接受捐赠1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捐赠方提供的发票标明机器设备的价款为100000元,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

使用期满后,机器设备报废。

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1)接受捐赠时。

借:固定资产 100000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67000递延税款 330002)使用期满报废时。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6700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7000借:递延税款3300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0(二)接受现金的`捐赠企业接受现金捐赠,按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业务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业务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业务的会计处理[摘要]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财政部在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中未作明确规定。

结合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捐赠业务的比较分析,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发现新准则下对企业接受捐赠业务的处理在观念上已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关键词]接受;捐赠;会计处理1 税法处理仍不变因为目前尚无新的相关税收法规发布,企业仍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计算并缴纳应交所得税。

2003年4月24日发布的《通知》中体现的精神概括起来就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纳税时间发生改变,由非货币性资产出售或处置时改为接受捐赠时;二是对于受赠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计提的相关折旧、摊销等可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进而可能影响企业当期及以后期间的损益。

2 会计处理的主要变化2.1 取消科目,改变思路旧准则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均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并且分别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

企业接受捐赠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负债”科目下反映,而其实质是资产的增加,如此一来减少资产虚增负债,使得会计信息失真,降低了会计报表的可靠性。

除此之外,若企业有准予税前弥补的亏损,那么利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的两个明细科目来弥补亏损的先后顺序将无法确定,从而导致年底转入“资本公积”相关明细科目的金额也难以确定。

旧准则中如此规定,其主要用意是调节“纳税时差”。

由于捐赠方捐出资产并未获得该资产有关的任何“所得”(利润),国家从捐赠方无须征收“所得税”,而应从受赠方征收。

适应纳税的需要,会计处理中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先反映接受捐赠资产的全部价值,而后反映计缴所得税的情况与剩余价值的结转。

这样处理的不足有二:一是将捐赠收益转入资本公积归所有者所有,不能反映经营者的业绩;二是会计处理过于烦琐,“待转资产价值”挂账时间较长。

会计实务: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由于新会计准则将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与税法对企业接受捐赠的处理保持了一致,所以,一般情形下,企业无需再对接受捐赠资产进行纳税调整。

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对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确定的价值存在差异,则必须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对因企业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可在不超过5年内的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交所得税。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收入金额不大,则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收入金额较大,所得税费用负担较重,应按照捐赠资产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按照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确定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按当期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此外,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对接受捐赠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可按税法规定结转销售成本、计提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额等。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
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新准则 接受非现金捐赠 会计处理

新准则 接受非现金捐赠 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的接受非现金捐赠会计处理1. 引言在商业和非营利组织中,接受捐赠是常见的行为。

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非现金捐赠也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形式。

在此背景下,新准则下的接受非现金捐赠会计处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深入探讨这一主题,以便读者能够更全面、深刻地理解其中的内涵。

2. 深入理解新准则根据新准则,非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方式发生了一些变化。

在以往,非现金捐赠通常会被列为收入,并在捐赠物品的价值上进行确认。

然而,根据新准则,非现金捐赠应该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

这意味着组织需要对非现金捐赠进行公允价值的评估,并在确认收入时将其价值体现在财务报表中。

3. 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针对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3.1 评估非现金捐赠的公允价值在接受非现金捐赠后,组织需要进行公允价值的评估。

这一过程需要慎重对待,因为公允价值的确定将直接影响到捐赠收入的确认。

合理、准确地评估公允价值也是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重要前提。

3.2 确认捐赠收入根据新准则,确认捐赠收入需要将非现金捐赠的公允价值体现在财务报表中。

这意味着组织需要对捐赠收入进行重新确认和归类,以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在确认捐赠收入时,需要确保所使用的会计方法和技术能够有效地反映出非现金捐赠的真实价值。

3.3 披露相关信息新准则也对披露相关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接受非现金捐赠后,组织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捐赠物品的种类、数量、公允价值评估方法等。

这些信息的披露将有助于读者更全面地理解组织接受非现金捐赠的过程和结果。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新准则下的接受非现金捐赠会计处理,是一个积极的变化。

这一变化不仅符合现代商业和社会的发展趋势,更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新准则也提醒我们在接受非现金捐赠时需要更加慎重和谨慎,以保证捐赠收入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5. 总结新准则下的接受非现金捐赠会计处理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进行纳税调整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进行纳税调整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进行纳税调整会计处理:
1.记录捐赠收入:将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捐赠收入记入捐赠收入科目或其他适当的收入科目。

如果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确定,则将其作为附注进行披露。

2.记录捐赠资产:将捐赠的资产账面价值作为固定资产(或其他适当科目)的增加,同时进行相关的资产分类、账务处理和披露。

3.记录相关损益:根据捐赠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可能需要进行相关损益的处理。

例如,如果捐赠的资产用于投资收益的产生,应将相关的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纳税调整:
1.税前抵扣: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所得税前可以将捐赠额作为抵扣项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但是,必须符合相关的法规和程序要求,如审批手续、财产评估等。

2.税后抵扣:在计算所得税时,企业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将已确认的捐赠收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这需要企业与税务机关及时沟通,提供相关的捐赠凭证和报表。

3.政策优惠:有些国家或地区的税法规定了对企业捐赠的优惠政策。

例如,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后可能享受免税或减免税的待遇。

企业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按照规定申请享受相应的优惠。

4.纳税申报与披露: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需要将捐赠收入、所得税抵扣、税后抵扣等信息进行详细披露。

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捐赠凭证和其他要求的报表。

会计制度接受捐赠的规定(3篇)

会计制度接受捐赠的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捐赠作为一种社会公益活动,对于促进社会和谐、提高社会福利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接受捐赠是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一项重要活动。

为了规范捐赠行为,确保捐赠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维护捐赠者和受赠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会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捐赠包括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

三、捐赠的确认(一)捐赠的确认条件1. 捐赠方具有合法的捐赠资格,捐赠行为合法、合规。

2. 捐赠内容明确,捐赠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受赠方的宗旨。

3. 捐赠手续完备,捐赠方和受赠方已签订捐赠协议。

4. 捐赠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已实际交付。

(二)捐赠的确认时间捐赠的确认时间为捐赠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实际交付受赠方的日期。

四、捐赠的计量(一)货币资金的计量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二)实物的计量接受捐赠的实物,按照以下原则计量:1. 可以合理估计其价值的,按照市场价格或成本计量。

2. 无法合理估计其价值的,按照捐赠方提供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料计量。

(三)无形资产的计量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以下原则计量:1. 可以合理估计其价值的,按照市场价格或成本计量。

2. 无法合理估计其价值的,按照捐赠方提供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料计量。

五、捐赠的会计处理(一)捐赠的会计科目1. 货币资金捐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

2. 实物捐赠:借记“固定资产”、“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

3. 无形资产捐赠: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

(二)捐赠的会计分录1. 货币资金捐赠:借:银行存款贷:捐赠收入2. 实物捐赠:借:固定资产/库存商品贷:捐赠收入3. 无形资产捐赠:借:无形资产贷:捐赠收入六、捐赠的披露(一)捐赠信息的披露内容1. 捐赠方名称、捐赠日期、捐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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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制度和旧会计准则对企业接受资产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有明确规定,即分别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和”资本公积”科目进行核算。

但是,新会计准则没有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也没有要求最终计入”资本公积”科目,那么,新会计准则下究竟如何处理该问题呢?本文谈一谈笔者的看法。

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为了便于比较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制度及旧会计准则在上述问题上的差异,笔者先简单介绍会计制度对该问题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

企业应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

具体分两种情形处理:企业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借计”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
则规定确定入帐价值,借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应在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因接受捐赠资产产生的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或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内的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交所得税的,企业应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价值部分,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价值部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
目。

”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期末应为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结转的待转资产的价值。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会计制度及旧会计准则规定对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价值的处理方法是,先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在计算缴纳所得税后最终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另外,尽管会计处理规定要求企业接受资产捐赠的价值计入资本公积不体现利润的方法与税法对该问题的规定存在差异,但从上述具体会计处理可以看出,会计制度和旧会计准则已经充分考虑了与税法协调的问题,对需进行纳税调整的情形明确规定了计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新准则下的要求及考虑
笔者认为,尽管新会计准则没有对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价值如何核算作出明确和直接的规定,但我们可以从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中分析出新准则对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如何核算的答案。

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1、取消科目,改变思路在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价值的会计处理上,新会计准则不仅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取消了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的要求,而且整篇准则没有出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等相关概念,说明新会计准则不仅取消了对企业接受资产捐赠价值”待转”的概念,
而且改变了原《企业会计制度》对该问题的核算思路。

今后不再对接受捐赠资产区分是否”待转”的问题,不再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

2、改变去向,计入损益从新会计准则下”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的内容不包含捐赠资产价值的情况看,说明新会计准则改变了会计制度将接受捐赠资产价值最终计入”资本公积”的规定。

再从新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对”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规定可以看出,该科目下设置了”捐赠利得”的明细科目,说明新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捐赠利得”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3、所得税问题处理与会计制度和旧会计准则不同的是,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接受资产捐赠价值需计缴所得税的问题没有提及。

笔者认为,实际上无需提及。

一是因为到目前为此,税法对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价值需作为计税所得额计缴所得税的规定没有变化,所以,在涉及相关税务问题时,仍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缴所得税。

二是因为将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样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对此问题的处理保持了一致,所以,一般情形下,企业今后无需再对接受捐赠资产进行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另外,对由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内的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税计交所得税的问题,会计制度和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通过”待转
资产价值”科目来核算和体现,但是,由于新会计准则对此问题没有明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所以,笔者认为,对于上述问题可以通过”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进行核算。

具体处理步骤如下:
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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