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电磁辐射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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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部为了控制电磁波对环境的污染

我国卫生部为了控制电磁波对环境的污染

我国卫生部为了控制电磁波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电磁技术发展,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

该标准没有沿用国际流行的SAR 标准,而是采用电场强度V/m和功率密度μW/cm?作单位,适用于一切人群经常居住和活动场所的环境电磁辐射,不包括职业辐射和射频、微波治疗需要的辐射。

在这个国标中,对微波电磁辐射,以功率密度微瓦/平方厘米(μw/cm?)做为计量单位。

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分为二级:一级标准:安全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均不会受到任何有害影响的区域。

二级标准:中间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可能引起潜在不良反应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可建造工厂和机关,但不许建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和疗养院等。

环境电磁波许辐射强度分级标准如表2所示:表2 环境电磁波许辐射强度分级标准表和其他国家的标准相比,我国的标准是比较严格的,欧洲大部分国家现在都是200μw/cm?,美国1982年颁布的标准是3000μw/cm?,比我国要宽松75倍,足已证明我国政府在有关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方面是极其负责的,而且移动通信运营部门的整套设备以及技术参数也是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控制的。

5、基站电磁辐射的理论计算从以上国家标准可知,只要电磁辐射强度在10μw/cm?以下,对所有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都是绝对安全的。

电磁辐射强度的理论计算公式S=P/4πr?,其中,S为功率密度,P为发射功率,r为发射点与测量点间的距离。

根据此公式,某一地点的电磁辐射强度(用功率密度表示)与发射功率成正比,与该点到发射点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根据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移动通信2G基站天线向一个扇区实际辐射功率为14.26W,3G基站为2.38W。

将基站功率代入上式估算,在距离2G基站10米处的功率密度为:S=P/4πr?=14.26/(4π*100)=0.0113W/m?=1.13μw/cm?,这远远小于最安全的10μw/cm?的一级标准,而未来的3G基站就只有约0.19μw/cm?。

生活环境电磁辐射控制标准

生活环境电磁辐射控制标准

standard for environmentalelectromagnetic waves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控制电磁波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电磁技术发展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人群经常居住和活动场所的环境电磁辐射,不包括职业辐射和射频、微波治疗需要的辐射。

1 各词术语1.1 电磁波本标准所称电磁波是指长波、中波、短波、超短波和微波。

1.1.1 长波指频率为100~300KHz,相应波长为3~1k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2 中波指频率为300KHz~3MHz,相应波长为1km~100k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3 短波指频率为3~3MHz,相应波长为100~10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4 超短波指频率为30~300MHz,相应波长为10~1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5 微波指频率为300MHz~300GHz,相应波长为1m~1m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6 混合波段指长、中、短波、超短波和微波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波段混合在一起的电磁波。

1.2 电磁辐射强度单位1.2.1 电场强度单位对长、中、短波和超短波电磁辐射,以伏/米(V/m)表示计量单位。

1.2.2 功率密度单位对微波电磁辐射,以微瓦/平方厘米(μW/cm2)或毫瓦/平方厘米(mW/cm2)表示计量单位。

1.2.3 复合场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频率的电磁波复合在一起的场强,其值为各单个频率场强平方和的根值,可以下式表示:式中:E──复合场强,V/m;E 1、E2......En──各单个频率所测得的场强,V/m。

1.3 分级标准以电磁波辐射强度及其频段特性对人体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影响的阈下值为界,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分为二级。

1.3.1 一级标准为安全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均在会受到任何有害影响的区域;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发射天线,在其居民覆盖区内,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

城市电磁辐射污染问题及防治措施分析

城市电磁辐射污染问题及防治措施分析

城市电磁辐射污染问题及防治措施分析在科技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各类电磁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渗透到了各个领域当中,包括通信、气象监测、环境检测、医疗卫生等行业都得到了电磁技术的支持。

电磁技术的不断成熟,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技术动力,但也带来了电磁辐射相关问题,对人们的生活及城市环境产生了一定程度影响。

基于此,文章对城市电磁辐射污染问题进行了综合性阐述,并提出了相关防治举措,以供参考。

标签:电磁辐射;污染;防治1 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现状概述在现代电磁技术不断普及的过程中,不同频率电磁波的叠加作用导致城市电磁辐射能量显著提升,同时城市电磁环境变得愈来愈复杂,并呈现了持续恶化的特征,对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及社会生产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如今,城市电磁辐射污染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型的城市现代病,并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部分城市在发展规划当中,对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未能进行合理规划布局。

例如,很多广播电视塔就建立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心区,甚至很多居民区环绕广播电视塔所建,导致局部区域电磁辐射场强偏高[1]。

又如,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为城市通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在发展初期由于规划缺乏科学性,使得无线通信频谱资源严重浪费,并加深了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程度。

甚至部分地区无线通信基站密度过大,导致这些基站之间的相互干扰十分严重,影响了周围区域的正常通信,并对周边居民的健康产生了一定威胁。

相关统计表明,医疗、工业等领域的高频电磁设施正以每年超过20%的增长率持续增加。

这些设施当中存在较强的电磁震荡源,且震荡源频谱质量并不理想,会产生宽频率电磁辐射,无论是对电子设备、操作人员,还是对城市环境,均会带来一定危害。

总体上来看,城市电磁设备的持续增长对城市环境所产生的压力愈来愈大,电磁辐射影响变得愈来愈严重,应给予充分重视。

2 城市电磁辐射污染源分析城市电磁辐射污染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类[2]:(1)输变电设备。

目前,我国电网输送的工频交流电频率为50Hz,输送电压等级较多,包括3kV、6kV、20kV、110kV、220kV、500kV等。

环保部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范本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与电磁辐射有关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其他相关行为。

电磁辐射有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无线电发射台站的建设和使用、雷达设备的使用、电磁炉等家用电器的销售和使用等。

第三条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应坚持预防为主、控制总量、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科学技术的应用,加强监管,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第四条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促进人们形成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二章排放与标准第五条从事电磁辐射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控制辐射水平,保护环境。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电磁辐射监测和防护设施,保障工作人员和居民的安全。

第三章监管与管理第七条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置。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门可以依法采取监测、抽查、执法等手段,对存在电磁辐射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四章环境保护工作统计与报告第九条从事电磁辐射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电磁辐射情况。

第十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附件: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报告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电磁辐射:指电磁波通过空间传播的过程,具有辐射性;2. 无线电发射台站:指进行无线电通信的设备,包括无线电广播台、无线电电视台、移动通信基站等。

范本二:第一章管理范围和目的第一条为了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确保电磁辐射活动的安全、科学、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与电磁辐射活动相关的单位、个人及其行为。

电磁辐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无线电通信设施建设和使用、雷达设备使用、电磁炉等家电销售和使用。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保局)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保局)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保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保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众和环境免受电磁辐射的危害,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所有的电磁辐射源,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设备、电力设备、无线电设备等。

第三条本办法的主要目标是规范和控制电磁辐射的产生和传播,减少对公众和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第四条电磁辐射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划、污染防治、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和协调发展。

第二章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责任第五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电磁辐射源的所有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的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电磁辐射向周围环境和公众散射传播。

第七条电磁辐射源的所有者、管理者应当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遵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限值要求。

第八条电磁辐射源的所有者、管理者应当进行定期的电磁辐射监测和评估,确保辐射水平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第九条电磁辐射源的所有者、管理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辐射污染的影响,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健康安全。

第三章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第十条电磁辐射源的建设、改造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限值要求。

第十一条电磁辐射源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产生的辐射污染进行预测和评估。

第十二条电磁辐射源的建设项目应当选择合适的场址,并采取必要的隔离和防护措施,防止辐射向周围环境和公众散射传播。

第十三条电磁辐射源的建设、改造和使用应当进行备案登记,纳入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

第十四条电磁辐射源的所有者、管理者应当定期进行辐射监测和评估,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

第十五条电磁辐射源的所有者、管理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辐射污染的影响,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健康安全。

第四章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第十六条电磁辐射源的建设、改造和使用应当向公众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并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简述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及防护措施

简述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及防护措施

简述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及防护措施摘要:当前,人们越来越重视和关注环境污染问题。

随着电子产品在多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其也被人们视为一种需要严格控制的公害。

为了更好的保证环境质量,我们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电磁辐射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也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个更加优良的生活环境。

关键词:电磁辐射;危害;防护;由于城市建设和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中的通信系统和输变电系统数量也在不断增多。

因此电磁辐射随之增加。

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电磁辐射的环境不是十分恶劣,但是中波、超短波以及微波辐射对周边环境会造成较为明显的污染。

因此,我们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治理电磁辐射环境污染问题。

1电磁环境污染特点1.1有用信号与污染存在共生性水和空气会受到不同元素的污染,如造纸厂在生产后会排放污水,但是电磁波辐射与上述污染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别,其主要发射的是有用信号,该信号对人们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所以,电磁波发射的有用信号与电磁辐射污染之间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共生性,故而应在治理的过程中将二者有机结合。

1.2污染本身具有可预测性在电磁辐射设备对环境辐射能量密度的估算中,可根据设备的性能和发射形式来完成这一过程,而这也是电磁辐射污染可预见性的一个重要表现。

在设备设计工作中,首先应规划出几个不同的设计方案,根据设计方案环境污染的结果进行科学评估,以此为基础选择最佳方案。

1.3污染可控电磁辐射设备运行时会向周围释放电磁能量,若要更好地控制这一现象,我们可以采用调整发射功率和增益技术,从而更好地保证其控制的质量及效果。

如果设备处于非运行状态,污染也会随之消失。

而其与周围建筑物的分布以及人口密度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所以为了更好地控制电磁辐射污染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管理,提高治理的经济性,同时也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少环境污染,此外,还可对与电磁辐射设备相关的项目进行评价,从而科学评估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相关数据现实,我国现阶段的电磁环境相对较好,基本能够保证其稳定性,一些大型电磁辐射设备在运行的过程中磁场强度高于100微特斯拉,就可能会出现指标超标的问题,对此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甚至消除辐射污染问题。

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及防护措施

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及防护措施

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及防护措施电磁辐射是指电磁波在空间传播时带来的辐射,包括可见光、无线电波、微波等。

虽然电磁辐射在现代生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但过度暴露于电磁辐射可能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本文将探讨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并提供一些相关的防护措施。

首先,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电磁辐射可能对动植物的行为、繁殖和迁移等方面产生影响。

例如,鸟类的迁徙路径可能会被干扰,导致鸟类无法正常迁徙;一些昆虫的生长和发育也可能受到电磁辐射的干扰,从而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2.气候变化:电磁辐射产生的热能可能会对地球的气候系统产生影响。

尤其是大规模的电磁辐射排放,例如无线电波塔和通信设备等,可能导致能量的过度释放,从而对气候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3.健康风险:长时间的接触电磁辐射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包括头痛、失眠、疲劳等。

此外,一些研究还发现电磁辐射与癌症、生殖系统问题等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

为了减少及防护电磁辐射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1.控制辐射源:严格控制电磁波发射源的功率和辐射范围,确保其满足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

对于高强度电磁波辐射源,可以采取屏蔽措施,减少电磁辐射的扩散。

2.合理布局设备:在设计和布局无线电波塔、通信设备等时,应避免将其设置在人口密集区或生态环境敏感区附近,减少对居民和自然生态的影响。

3.室内防护:在家庭和办公场所可以采取一些简单的防护措施,例如使用电磁辐射屏蔽材料、合理布置电子设备,远离辐射源等。

4.科学研究和监测:加强对电磁辐射的科学研究,深入了解其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及时调整和制定相关的安全标准和防护措施。

同时,建立电磁辐射的监测系统,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测和预警。

5.公众教育和意识提高:加强对公众的教育,提高对电磁辐射的认知和理解,引导公众科学使用电子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电磁辐射的暴露。

综上所述,电磁辐射对环境可能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电磁辐射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的一部分。

从手机、电视到微波炉、雷达,电磁辐射源日益增多。

然而,过量或不合理的电磁辐射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为了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电磁辐射的定义与分类电磁辐射是指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现象。

根据其频率和波长的不同,可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

电离辐射如X 射线、γ 射线等,具有较高的能量,可能对生物体造成严重损害。

非电离辐射如无线电波、微波、红外线等,能量相对较低,但长期暴露在高强度下也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二、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在电磁辐射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电磁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潜在影响。

2、科学管理依据科学研究成果和相关标准,对电磁辐射进行准确评估和有效管理。

3、公众参与鼓励公众了解电磁辐射知识,参与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的监督和决策过程。

三、电磁辐射源的管理1、建设项目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电磁辐射的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运行管理电磁辐射源的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电磁辐射监测制度,定期对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对于超过规定限值的电磁辐射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辐射水平。

四、电磁辐射环境监测1、监测网络建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覆盖城市、乡村和重点区域,对电磁辐射水平进行长期、连续监测。

2、监测方法与标准监测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监测结果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结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五、电磁辐射防护1、公众防护加强电磁辐射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及防护措施

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及防护措施

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及防护措施电磁辐射是指电磁波在空间传播过程中所具有的能量传递性质。

随着电子通信、无线电、微波、雷达、电视、广播等技术的广泛应用,电磁辐射对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讨论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首先,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生物体的影响:电磁辐射可以对人类和其他生物体产生一定的生理和心理影响。

长期暴露在辐射源附近可能导致人体细胞组织的变化、影响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以及引发其他健康问题。

2.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一些动物和植物也对电磁辐射敏感,长期或过度的暴露可能导致它们的繁殖、生长和行为异常,从而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

3.对电子设备的影响:强大的电磁辐射可以对电子设备产生干扰,导致设备的正常功能受损甚至失效。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防护措施来减小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1.选择低辐射设备:在购买电子设备时,应尽量选择低辐射的产品。

一些电子设备已经在设计中考虑了辐射的控制,这些设备通常标有“低辐射”或“零辐射”等标志。

2.合理设置设备的位置:将电磁辐射源放置在离人员和动物较远的地方,避免长时间接触强电磁辐射区域。

4.加强监测和管理:对辐射源进行监测,确保电磁辐射水平不超过国家标准。

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对电磁辐射的产生和应用进行有效的管控。

5.提高人们的意识和教育水平:通过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电磁辐射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长期和过度的暴露。

6.加强科学研究:加强与电磁辐射相关的科学研究,深入了解电磁辐射的影响机制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制定更严格的标准和有效的防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是一种潜在的问题,但通过合理选择低辐射设备、合理设置设备位置、合理使用设备、加强监测和管理、提高人们的意识和教育水平以及加强科学研究等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小电磁辐射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

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

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电磁辐射是指电磁场对人体和物体的影响,它是一种常见的环境污染源。

为了保护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国家标准来规范电磁辐射的限制和监测。

在中国,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88)是对电磁辐射进行限制的基本法规,它规定了电磁辐射的限值和监测方法,以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根据国家标准,电磁辐射的限值分为职业接触限值和公众接触限值。

职业接触限值是指在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电磁辐射的工作人员所允许的最大辐射水平,而公众接触限值则是指在一般生活环境中长期接触电磁辐射的公众所允许的最大辐射水平。

这些限值是通过对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得出的,它们既能保护人体健康,又能满足电磁设备的正常使用需求。

除了限值外,国家标准还规定了电磁辐射的监测方法。

监测是为了确保电磁辐射的水平在合理范围内,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监测方法包括现场监测和定点监测,现场监测是指对电磁辐射源周围的辐射水平进行实时监测,而定点监测则是指在特定地点进行定期监测。

通过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电磁辐射超标的问题,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此外,国家标准还对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进行了规定。

防护措施包括对电磁辐射源进行合理布局和隔离,采取屏蔽和减震措施,以及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健康监测等。

这些措施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电磁辐射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保护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

总的来说,国家标准对电磁辐射的限值、监测方法和防护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既保障了人体健康,又促进了电磁设备的正常使用。

作为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它的实施对于维护公众健康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各行各业的人员共同遵守和执行。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才能有效控制电磁辐射的水平,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浅谈辐射污染的环境影响及控制

浅谈辐射污染的环境影响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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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辐射 污 染来 源与 特点
子设 备以及操作人员 和公众而言则为干扰源和污染源。 其特点 : ( 1 洪 生 。发射的就是有用信号 , 但对其他电子设备以 及操 作人员和公众健康来讲 , 具有污染的特 l 生。在一定程度 _ L, 电磁 波的有用性和辐射污染是共生的, 其辐射污染不能单独治理。 ( 2 ) 可预 见性。电磁辐射体对环境 的辐射能量密度可根据其设备陛能和发射 方式初步估算 } H 对环境污染的不同结果 ,具有 可预见 性。( 3 坷 控制 性 。电磁辐射设备向环境发射的电磁能量, 可通过改变发射功率 , 改 变增益等技术手段来控制 。一旦断电, 其辐射污染立即消除。
电磁辐射既是有益于社会发展 的信息载体和能量流载体 , 又 是潜在 的一个重要 的环境污染要素 : 1辐 射 与辐射 污 染的 概念 3 . 2 。 1 引爆作 用。极 高频 电磁辐射场可使导弹系统控制失灵 , 也可 引起火药 、 可燃 油类或气体 燃烧 所称的“ 辐射” 分为两类 , 是 电离辐射和非 电离辐射的总称 。电离 使金 属器件之 间相互 碰撞 打火 , 辐射又称放射性辐射 , 指一切能引起物质电离的辐射总称 , 如 O r . 粒 或 爆 炸 。 . 2 . 2 1 - 业 干扰 。 可直接影响 电子设备 、 仪器仪表正常工作 , 使信息 子、 p粒子 、 质子 、 中子以及 X射线 、 射线。 非电离辐射又称电磁辐 3 控 制 失灵 。 如 引起 飞行 器 、 飞机 、 导 弹 或 卫 星 的控 制 失 控 。 射, 指能量以电磁波形式 由源发射到空间的现象 , 或能量以电磁波形 失 误 , 3 . 2 . 3对 人体健 康 的危 害。 高强度 的 电磁辐 射 以热效 应 和非 热 式在空间传播 , 如可见光 、 紫外线、 声辐射 、 热辐射和低能电磁辐射。 辐射与辐射污染是两个不 同的概念 。辐射污染是不管辐射是 效 应两 种方 式作 用 于人 体 ,可 导致 机体 发 生机 能 障碍 和功 能 来 自天然辐 射源还是人 T辐射源 的 , 只有辐射 剂量 、 辐射强 度和 紊 乱 辐射水平达 到一定程 度或者 高于天然本 底或者超 过 国家规 定的 4辐 射污 染 的控 制与 防护 标 准限值才 町能造成周 嗣环境 区域的大气 、 水体 、 土壤污染 和人 体 出现各种健康 影响的辐 射环境水平超标现象 。 针对辐 射的来源 , 如何 保护 自身 免受过量 照射 , 在辐射控 制

国家电磁辐射防护标准

国家电磁辐射防护标准

国家电磁辐射防护标准目录1 、总则2 、电磁辐射防护限值3 、对电磁辐射源的管理4 、电磁辐射监测说明1 、总则1.1 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

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

1.3 本规定中防护限值的适用频率范围为100kHz,300GHz。

1.4 本规定中的防护限值是可以接受的防护水平的上限,并包括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污染的总量值。

1.5 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

1.6 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以制定各自的管理限值(标准),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限值(标准)应严于本规定的限值。

2 、电磁辐射防护限值2.1 基本限值2.1.1 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小于0.1W/kg。

2.1.2 公众照射:在一天24h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W/kg。

2.2 导出限值2.2.1 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职业照射导出限值)要求。

表1 职业照射导出限值频率范围(MHz) 电场强度(V,m) 磁场强度(A/m) 功率密度(W,m2)0.1--3 87 0.25 (20)*3--30 150/f 0.40/f (60/f)*30--3000 (28)** (0.075)** 23000--15000 (0.5/f)** (0.0015/f)** f/150015000--30000 (61)** (0.16)** 10注:* 系平面波等效值,供对照参考。

**供对照参考,不作为限值;表中f是频率,单位是MHz,表中数据作了取整处理。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局令 第18号)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局令 第18号)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局令第18号)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局令第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护公众和环境免受电磁辐射的危害,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微波通信、无线电测量以及其他与电磁场辐射相关的业务和设施的建设、使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定义1. 电磁辐射:指由电磁场产生的辐射。

2. 电磁场:指电磁波的传播介质中的电磁现象。

3. 电磁辐射环境:指电磁辐射产生的环境。

4. 电磁辐射源:指产生和发射电磁辐射的设备、设施和系统。

5. 电磁辐射限值:指电磁辐射在特定环境和时段内允许的最大辐射水平。

6. 电磁辐射监测:指对电磁辐射环境进行实时监测、监测数据记录、辐射源辐射水平评估和其它监测研究等活动。

第二章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第四条电磁辐射环境监测范围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应覆盖电磁辐射源周围可能受到辐射影响的区域,并应对不同类型的电磁辐射源进行不定期监测。

第五条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指标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应按照国际、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在不同类型的区域中,对电磁辐射进行频率、强度等方面的监测。

第六条电磁辐射环境评价通过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分析,进行电磁辐射环境评价,包括对监测数据的处理和辐射源辐射水平的评估等。

第七条电磁辐射环境评价报告经过电磁辐射环境评价后,应编制电磁辐射环境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结果、评价结论,以及相应的监管措施建议等。

第三章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第八条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为了减少电磁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危害,应采取以下措施:1. 合理布局电磁辐射源,减少辐射范围。

2. 采用低辐射的设备和技术。

3. 设立电磁辐射环境标识,提醒公众注意电磁辐射环境。

4. 建立和完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和评价体系。

第九条电磁辐射限值根据不同环境和场所的需求,制定电磁辐射限值,确保电磁辐射不超过安全限值。

生活环境中关于电磁辐射的环境污染和防治

生活环境中关于电磁辐射的环境污染和防治
。 活环 境 中 的 电磁 波 生 看 不 见 、 不 着 、 透 能 力 强 , 充 斥 整 个 摸 穿 且 空 间 , 人 防 不 胜 防 , 为 一 种 新 的 污 染 令 成 源 , 就 是 电磁 辐 射 污染 , 越 是 在 经济 发 这 且 达 的地 区 , 电磁 辐 射 污 染越 明 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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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 与环境
生活 环境 中 关 于 电磁 辐射 的环境 污 染和 防治
方 雪 雷 ( 舟山市环 境保护局 浙 江舟 山 3 0 0 1 0) 6 摘

要 : 着电子科学技术 的发展 , 随 电磁 辐射 污染问题 日趋 严重。 本文首先对 我们生活环境 中的 电磁辐射 污染现 状 与危 害进行探 讨 , 并进
其次 , 电磁 辐 射 不 仅会 造 成 电磁 干 扰 , 还 会 对 人 类 的 身 心 踺 康 带 来 威 胁 。 磁 辐 电 射对 生 物 体有 三 种 效应 : 效 应 、 热 效 应 热 非 以 及 累积 效 应 , 三 种 效 应 对 人体 都 会 带 这 来极 大 的 伤害 。 电磁 辐射 对 人 的视 觉 系统 、 机体 免疫 功 能 、 血 管 系 统 、 分 泌 系 统 、 心 内 生 殖 系统 和 遗 传 、 枢 神 经 系统 等 都 有 不 中 同程 度 的影 响 , 别 是 高 频 波 和 较 强 的 电 特 磁 场 作 用 人体 的直 接 后 果是 在 不 知 不 觉 中 导 致 人 的精 力 和 体 力 减 退 , 人 的 生 物 钟 使 发生紊乱 , 忆 、 考和判断 能力下降 , 记 思 容 易产 生 白 内障 、 肿瘤 、 脑 心血 管疾 病 以 及 妇 女 流 产 和 不 孕 等 , 至 引起 癌 症 等 病 变 。 甚

电磁辐射污染的环境监测和预防措施

电磁辐射污染的环境监测和预防措施

电磁辐射污染的环境监测和预防措施发布时间:2021-12-16T08:46:35.484Z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20期(中)作者:张瑞[导读] 伴随着社会持续进步发展,大众环境监测意识的持续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问张瑞身份证号:34088119910103****摘要:伴随着社会持续进步发展,大众环境监测意识的持续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问题开始获得国内各界的注意。

因此,本篇文章将针对近些年来关于电磁辐射污染的环境监测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实施分析以及总结,希望能为后续电磁辐射污染的改进提供些许参考。

关键词:电磁辐射污染; 环境监测; 预防措施目前来说,电磁辐射已经非常严重大众的生活,并且其产生的影响性越来越加剧。

考虑到如此,现阶段国内电磁监测工作相应的关注度持续增加,为此,针对电磁辐射污染的环境监测以及预防措施实施分析十分必要。

一、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一)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众所周知,电磁辐射所形成的危害和波长紧密相关。

通常来说,短波长形成的危害比长波长大得多。

所以,微波对于机体形成的危害极大。

诸多研究表明,电磁辐射的频率和危害也是息息相关,频率提升的同时危害也在增加。

而微波产生的频率是最高的[1]。

所以,对于大众来说,一定要格外关注微波的影响。

现阶段,电磁辐射主要会对机体形成下述影响。

首先就是会增加机体患有白血病的机会。

如若机体长期受到电磁辐射的影响,那么机体中的血液、淋巴液和细胞原生质将会发生变化,继而提升白血病的患病几率。

其次是会对青少年的成长形成影响。

青少年由于机体还处在发育的阶段,一旦其长期接受电磁辐射的影响,那么成长势必会受到阻碍。

再者是会破坏机体的免疫系统以及生殖系统,继而会引发癌症,机体正常功能难以正常维持。

(二)电磁辐射对仪器设备的干扰破坏电磁辐射一方面会对机体形成具体的影响,另一方面还会对有关的仪器设备形成强烈的干扰和影响。

倘若对于这些干扰和影响不实施有效的控制,那么将很大概率上会出现运行事故。

辐射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3篇)

辐射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3篇)

辐射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的管理工作,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护环境,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1、实行和防护安全的责任制管理1.1 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安全的防护责任制管理,真正做到哦昂各负其责,人人重视。

具体做到:1.1.1第一责任人为:总经理。

1.1.2直接责任人为:公司分管领导、分公司经理、项目部部长、项目部经理、驻厂负责人、公司安全员。

1.1.3直接当事人为:现场主管、现场检测人员、源库保管员、运源驾驶员和押运员。

1.2 对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分公司、工程部、项目部、驻厂单位,由公司总经理与份公司经理、工程部部长、项目部经理及驻厂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

1.3 公司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并随时公布于众。

2、源库的安全和防护2.1 源库实现双人双锁,____小时有人值班。

2.2 源库配有自动报警装置巡测仪,库管员配有报警仪、剂量仪和防护用品(如防护服)。

2.3 进入源库的人员都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2.4 做好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出入库的登记工作。

2.5 源库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2.6 切实做好源库的防火、防盗工作。

2.7 源库有明显的应急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如遇特殊情况立即情动应急预案。

3、放射源运输安全和防护3.1 放射源运输实行司机和押运员双人制,做到妥善包装、牢固放置、独立运输、标志醒目、人不离车(包括吃饭、购物、加油、入厕等)。

3.2 运源车辆如途中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严禁司机和押运员携带放射源乘坐公共汽车、地铁、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运输工具,应及时联系并现场监督抢修或打电话到公司(项目部)另派车辆,情况特殊必须启动应急预案。

4、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防护4.1 在使用前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设置警戒线、贴(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4.2 现场检测员工必须有____人以上,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3 放射源只要放置在检测现场,就必须每时每刻有人看守。

环境功能材料电磁辐射污染控制材料

环境功能材料电磁辐射污染控制材料

导电材料的应用
总结词
导电材料在电磁辐射污染控制中起到关键作用,能够有效地吸收和反射电磁波。
详细描述
导电材料如金属、石墨烯等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能够有效地吸收电磁波并将其转化为热能散发掉,同时还可以 反射电磁波,减少电磁辐射的传播。在电磁辐射污染控制中,导电材料可以用于制作电磁屏蔽装置、吸波器等。
磁性材料的应用
磁导率
磁性材料的磁导率越高,其电磁屏蔽效果越强。
铁氧体材料
常见的磁性材料包括铁氧体等,具有良好的电磁屏蔽效果。
介电材料的电磁屏蔽原理
介电材料
介电材料能够通过产生介电常数来吸收和反射电磁波,从而减少 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干扰。
介电常数
介电材料的介电常数越高,其电磁屏蔽效果越强。
高分子材料
常见的介电材料包括高分子聚合物等,具有良好的电磁屏蔽效果。
详细描述
磁性材料如铁氧体、稀土永磁材料等具有较高的磁导率和磁滞损耗,能够有效地 吸收和转换电磁波能量。它们常用于制造磁性吸波材料和器件,如磁性吸波涂层 、磁性吸波片、磁性吸波器等。
介电材料
总结词
介电材料在电磁辐射污染控制中主要起介电常数和介电损耗 的作用,能够吸收和散射电磁波。
详细描述
介电材料如陶瓷、聚合物等具有较高的介电常数和介电损耗 ,能够有效地吸收和散射电磁波。它们常用于制造介电吸波 材料和器件,如介电吸波涂层、介电吸波片、介电吸波器等 。
环境功能材料在电磁辐射污染控制中的重要性
环境功能材料具有优异的电磁屏 蔽和吸收性能,能够有效降低电
磁辐射污染。
通过合理设计和应用环境功能材 料,可有效解决电磁辐射污染问 题,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环境功能材料的发展对于推动可 持续发展和绿色环保具有重要意

电磁辐射污染及其控制

电磁辐射污染及其控制

主要的生物效应 穿透不受影响
150~1200 200~15 体内各器官 过热时引起各器官损伤
1000~3000
3000~ 10000
30~10 10~3
眼睛晶状体和 组织加热显著,眼睛晶状体
睾丸
混浊
表皮和眼睛晶 伴有温热感的皮肤加热,白
状体
内障患病率增高
>10000
<8
皮肤
表皮反射,部分吸收而发热
❖表4-5 某单位受检人员症状百分比与场强关系统计
电场强度 /V·m-1 75~80 55~85 50~90 18~35 8~30 3~25 20~40 25~55 35~75 10~25 8~18 5~12 5~6 3~5 3~5
磁场强度 /A·m-1 0
1~5 2~7
0 0.5~1.0 0.5~0.6 0.2~0.5 0.2~0.7 0.4~0.5
(4-1)
真空光速 c0=2.993×108m相/对s≈介3×电1常08m 数/s
相对导磁系数
❖定义空气的εr和 r 的值均为1,则电磁波在
空气中的波长和频率的关系可简化为
c
f
(4-2)
【讨论】在同一介质中,电磁波传播速度 是不变的,故波长与频率成反比
(二)场区分类及其特点
场区分类
1.近区场(感应场)
表4-2 人工电磁场源分类
分类
设备名称
电晕放电 电力线(送配电线) 放 电 辉光放电 放电管 所 致 弧光放电 开关、电气铁道、放电管 场 源 火花放电 电气设备、发动机、冷藏车、汽车
污染来源与部件 高电压、大电流而引起静电感应、电磁感应、
大地漏泄电流所造成 白炽灯、高压水银灯及其他放电管
点火系统、发电机、整流装置……

2024年电磁辐射的危害及防护(三篇)

2024年电磁辐射的危害及防护(三篇)

2024年电磁辐射的危害及防护随着电子工业的飞速发展,微波炉、手机等家电和通讯工具不断普及,为改善我们的生活质量带来了福音。

另一方面这些电子产品又产生了各种有害电磁辐射,成了我们生活中一个新的污染源,即通常所称的“电磁污染”。

这些有害的电磁辐射不仅影响了其它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更重要的是它还污染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威胁着人们的健康。

为此,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防治它。

进入90年代以来,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国家和地区还相继采取法律形式宣布禁止产生电磁污染的产品(即电磁兼容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在德国,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在VDE/0876标准中还把电子设备的辐射划为4个等级。

其中N区为适用于居住区,规定在30~1000MHz 辐射电场允许值为100(V/m,我国政府对环境电磁场卫生也很重视,原先环境监控的对象仅为废气、污水、振动、粉尘及电离辐射。

90年代以来国家对电磁污染问题越来越重视。

在xx年,为了控制电磁波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国家颁布了GB9715-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规定了环境电磁波允许的辐射强度。

xx年,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在对即将开工的莘闵高架轻轨工程的环境评估时,就对该工程可能产生的电磁污染做了全面的评估。

90年代中期,上海市又将原放射性三废处理站改为上海市环境辐射监理所,把原来仅对放射性电离辐射进行监管扩大到了对包括电磁辐射在内的所有辐射的监管,而且,也加大了监管的力度。

国内一些权威机构的无线电计量人员曾对某型号手机使用时的电磁辐射强度进行测试,结果发现手机上紧贴入耳处的辐射功率为120~1100(W/平方厘米,而在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国家标准)中规定人长期居住区域辐射场应小于10(/平方厘米(称做安全区)。

不单是手机,其他一些常用的家电和办公用品也都存在电磁辐射。

如VCD会产生频率为27MHz和它的整数倍频率的辐射,有的生产厂用金属箔遮住这些辐射无件,以减少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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