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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总论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总论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总论知识点总结刑法学总论是刑法学的基本组成部分,主要研究刑法的基本原则、法律规范、犯罪构成、刑罚、犯罪与责任、犯罪预防等问题。

以下是刑法学总论的一些知识点总结。

1.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罪刑法定原则:规定犯罪成立的条件,确定犯罪与刑罚的关系。

- 平等原则:所有犯罪行为在法律面前应该平等对待,不论犯罪的主体、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情节如何,都应该受到同样的法律制裁。

- 人道主义原则:在刑法制定过程中应该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权利和利益,保障人权,给予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所有的公民都应该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不论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宗教信仰、民族、性别、年龄等方面的差异。

2. 法律规范刑法规范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关于犯罪、刑罚、犯罪构成、责任等刑法方面的条款和规定。

刑法规范的作用是明确犯罪的定义、犯罪构成的基本要素、刑罚的种类和幅度、犯罪与责任之间的关系,以及指导犯罪预防和惩罚犯罪的实践。

3. 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判断一个犯罪行为成立的基本要素。

犯罪构成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四个方面。

其中,主体是指能够犯罪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客体是指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财产权利等;主观方面是指犯罪的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特征。

4. 刑罚刑罚是指法律规定对犯罪行为给予的惩罚措施。

刑罚的种类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死刑等。

刑罚的制定应当考虑到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权利和利益。

5. 犯罪与责任犯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犯罪构成决定了犯罪的性质,而刑罚则决定了犯罪的责任程度。

《刑法总论》复习知识点整理

《刑法总论》复习知识点整理

《刑法总论》复习知识点整理一、刑法学的基本概念1.刑法学的定义、特点和任务2.刑法学与刑事政策、刑事法律文书的关系3.刑法学的对象和方法二、刑法的基本原则1.法定性原则:罪刑法定、行为法定、责任法定2.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合一原则、量刑相适应原则、无罪推定原则3.法律适用原则:犯罪与非犯罪区分、主观和客观因素区分、阳性与消极两种构成方式4.案件独立处理原则:分罪处理、整罪处理5.特殊性原则:特殊罪类型、特殊量刑规定三、刑法的构成要件1.犯罪构成的主要要件:客观要件、主观要件2.犯罪构成的辅助要件:犯罪的时间、地点、方式等3.犯罪构成的重要概念: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故意瞒报犯罪四、刑法的主要内容1.罪与刑的基本概念:罪的概念、刑的种类、刑与奖励的区别2.犯罪的构成和刑事责任:犯罪构成的基本要件、主观过错与刑事责任3.犯罪的起因和发展:犯罪原因的分类、犯罪的心理发展过程、犯罪的社会导向性4.犯罪的后果和危害:犯罪后果的直接后果和间接后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5.犯罪的预防和处理:犯罪预防的原则、犯罪处理的原则、国际刑法合作五、刑法学说和刑法政策1.刑法学说的概念、分类和演变2.刑法政策:刑事法律政策、刑事政策、刑事法律政策的特点六、刑法的适用范围和刑法解释1.刑法的适用范围:适用犯罪类型、适用对象2.刑法解释: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关系、解释对象与效力七、刑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刑法学与法理学2.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3.刑法学与刑事政策学4.刑法学与犯罪学八、刑法和刑法立法原则1.刑法的必要性和基本内容2.刑法立法原则:适用原则、立法技术原则、立法程序原则以上所列知识点仅为《刑法总论》的主要内容,复习时应结合教材、参考书和课堂笔记进行全面复习。

同时,也建议通过刑法案例的学习和分析,加深对刑法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刑法总论知识点总结

刑法总论知识点总结

刑法总论知识点总结一、刑法的基本概念1. 刑法的概念和作用刑法是规定和规范国家刑事责任制度的法律,它以刑罚为手段,通过对罪犯进行惩罚和预防犯罪的制度安排,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法的作用主要包括预防犯罪、惩罚犯罪、保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权。

2. 刑法的特征和功能刑法具有犯罪构成要件、犯罪责任和刑罚三个基本特征。

刑法的功能主要包括惩罚功能、预防功能、制度功能和教育功能。

3. 刑法的内容和范围刑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犯罪的刑事责任和刑罚以及犯罪的法律后果。

刑法的范围主要包括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定,以及刑事责任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理论基础1.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法治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法无不定罪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犯罪法定原则、法无溯及力原则、罪刑规定法定原则等。

2. 刑法的理论基础刑法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利益保护理论、社会责任理论、道德信仰理论、公正原则、正义理论、人性本善理论、刑法意义论等。

三、刑法的构成要件和犯罪构成1. 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主要包括客观方面的行为、结果和因果关系,以及主观方面的过错、故意和主观方面的成分。

2. 犯罪构成要素犯罪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以及犯罪构成的特殊要件。

3. 犯罪构成的特殊要件犯罪构成的特殊要件主要包括危险犯、未遂犯、故意犯、错误犯、共同犯、从犯等。

四、刑法责任和刑事责任制度1. 刑事责任的基本概念和种类刑事责任是指个人因违反刑法规定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主要包括前科责任、信用责任、法定责任和特殊责任。

2. 刑事责任的形式和适用刑事责任主要分为刑罚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的适用主要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过失和错误,以及客观方面的成年人责任和青少年责任。

3. 刑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刑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主要包括情节、条件和程序。

刑法总论 知识点总结

刑法总论 知识点总结

刑法总论知识点总结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国家规定的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和预防犯罪的法律规范体系。

它是国家权力的表现,是保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的基本法律。

刑法的任务是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来约束犯罪行为,制衡罪责和刑罚,保障社会安全和公民利益。

二、刑法的特点1. 刑法是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法律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

2. 刑法是保护秩序和保障权益的基本法律,它是国家权力的具体表现,是社会秩序的保障。

3. 刑法是规范性的法律,具有明确的条文和明确的适用条件和规则。

4. 刑法是对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惩罚的法律规范,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刑法的功能1. 惩罚功能:刑法规定了对犯罪行为的刑罚,实现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和制衡。

2. 预防功能:刑法通过对犯罪行为的严惩和预防措施,预防了犯罪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

3. 教育功能:刑法对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和制衡,通过对罪责和刑罚的明确,起到了对社会道德和行为的教育作用。

四、刑法的基本原则1. 法律性原则:刑法的规范必须建立在明确的法律条文之上,保障公民权益和限制国家权力。

2.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实行罪刑法定原则,规定了犯罪行为和刑罚的种类、范围和限制。

3. 罪责并罚原则:犯罪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刑罚。

4. 公正、公平原则:刑法适用必须保证公正和公平,保障公民权益。

5. 人权和利益保护原则:刑法的规范必须保障人权和公民利益,不得损害公民基本权利。

六、刑法的体系结构刑法是由一系列的法律规范组成的,它包括了一系列的基本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

1. 刑法的总则:包括刑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

2. 罪刑法定:包括犯罪行为和刑罚的种类、范围和限制等规范。

3. 犯罪行为:包括对犯罪行为的特征、条件和要素的规范。

4. 刑事责任:包括对犯罪者的刑责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5. 刑罚:包括对犯罪行为的刑罚和对犯罪者的处罚的规范。

刑法总论知识点汇总

刑法总论知识点汇总

单选1刑法的类别:刑法的渊源: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的分类:1、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2、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3、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4、完备刑法与空白刑法2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法益保护原则责任主义原则3刑法适用范围:空间范围,时间范围空间:领土原则(主),国籍原则,自卫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折中原则时间:(一)刑法的生效时间1、从公布之日起生效2、在公布之后经过一定的特定日期生效(二)刑法的失效时间1、废止2、由其他法律代替3、修订4但书:“但是”开始的这段文字,表示对前端表示了相反关系(13),例外关系(8),限制关系(73,1,2),补充关系(37)5纯正的不作为犯:P1506相应应负刑事责任情况(14—16):第17条7单位犯罪处罚原则:第31条8因果关系的错误:P1739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主观正当化的防卫意识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的防卫紧急避险:必须发生现实危险(起因)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时机)必须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利益(必要)避险意识(不是故意损害)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损害(限度)10共同正犯:共同正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行了犯罪的情形。

为了成立共同正犯,需要二人以上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共同实行的意思,在客观上存在共同实行的事实。

包括:片面的共同正犯(共犯),继承的共同正犯(相继的共同正犯),过失犯的共同正犯,结果加重犯的共犯。

P36111犯罪集团,复杂共同共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概念:12持续犯,连续犯概念:持续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同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非法拘禁罪是典型的继续犯。

连续犯:在一段时间内,连续进行的数个可以独立成罪的同一性行为。

常指同种数罪,按一罪从重处理13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第17条14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15刑罚的功能:指国家正确制定、裁量和执行刑罚对社会成员所产生的积极作用。

刑法总论复习要点(详细版)

刑法总论复习要点(详细版)

刑法总论复习要点(详细版)2、犯罪行为和结果都在我国领域内的,由我国管辖;3、犯罪行为和结果都在外国领域内的,一般不予管辖;4、犯罪行为在外国领域内,结果在我国领域内的,由我国管辖。

刑法的个人效力:刑法适用于自然人和法人,但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特殊规定。

刑法的时间效力:1、法律适用前已经成立的犯罪,依照新法定罪从重的规定;2、法律适用前已经成立的犯罪,依照新法定罪从轻的规定,但不减轻已经判决的刑罚;3、法律适用前已经成立的犯罪,新法不定罪或者免除处罚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4、法律适用前已经成立的犯罪,按照旧法定罪从轻的规定,可以减轻已经判决的刑罚。

第四章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

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主体;2、犯罪客体;3、犯罪行为;4、犯罪结果;5、犯罪的因果关系。

犯罪主体:是指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利益。

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主体故意或者过失侵犯犯罪客体的行为。

犯罪结果:是指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后果。

因果关系:是指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

第五章刑事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是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种类: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的种类:1、主刑;2、附加刑;3、政治权利剥夺。

刑事责任的限制和免除:1、法定情节限制刑事责任;2、自首、立功、认罪、悔罪等情节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3、紧急避险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六章刑罚刑罚:是指国家依法对犯罪人实施的惩罚措施。

刑罚的种类:1、主刑;2、附加刑;3、政治权利剥夺。

刑罚的目的:1、惩罚犯罪行为;2、保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3、教育犯罪人改造自新。

刑罚的量刑标准:1、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2、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3、犯罪人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和心理状况;4、犯罪人的悔罪表现和立功表现。

《刑法总论》笔记精华汇总

《刑法总论》笔记精华汇总

《刑法总论》第一章刑法概说【本章重点问题】1.刑法的概念2.刑法的渊源3.刑法的法律性质4.刑法的体系5.刑法解释的效力和方法一、刑法的概念1. 定义: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渊源: (1)刑法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79年7月1日制定,1997年3月14日修订(2)单行刑法:对刑法典某一方面的修改和补充例如《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9年后刑法修改以“修正案”方式进行:99、01、01、03、05、06、09、11(3) 附属刑法:其他部门法中的刑法条文例如:《商标法》第40条: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森林法》第34条:盗伐林木据为己有,数额巨大的,依照刑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213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法的性质1、规定内容的特定性2、制裁手段的严厉性3、法益保护的广泛性4、其他法律的保障性三、刑法的体系与解释2、刑法体系刑法体系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刑法典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组成。

刑法典第一编为总则,共五章,分别为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第二编为分则,共十章,分别规定了十类犯罪。

编、章、节、条、款、项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刑法学总论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总论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知识点总结【1】刑法的渊源答: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的基本原则制定的变通或补充规定也可是刑法的渊源。

但注意其没有普遍的效力只是在特定的地区适用)【2】刑法的机能1、概念:刑法机能是指刑法现实与可能发挥的作用。

2、分类:包括显在的机能与潜在的机能。

3、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以下三种机能:○1行为规制机能,它是指刑法具有使对犯罪行为的规范评价得以明确的机能。

○2保护法益的机能,它是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与威胁的机能。

○3人权保障机能(即自由保障机能),它是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的人权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机能。

【注意】:本书中认为刑法的机能只有两种即法益保护(推出刑罚目的)与人权保障(推出罪刑法定原则),行为规制机能基本上只是法益保护机能的反射效果。

(注意一下刑法第2条)【3】刑法的性质1、制定内容的特定性2、制裁手段的严厉性3、法益保护的广泛性4、处罚范围的不完整性5、部门法律的补充性6、其他法律的保障性【4】刑法的目的刑法的目的基本上有三个层次:○1刑法的整体目的即保护法益。

刑法的整体目的与宪法相符合,对宪法目的有服从、体现和保障实现的义务。

○2刑法分则各章规定的目的,是由分则的章名和有关规定体现的。

刑法分则各章的目的,贯穿在该章的全部刑法条文中,对分则各章具体条文的解释与适用必须体现该章的目的。

○3各个条文的目的,是由条文的具体规定体现出来的(这里的条文主要是指分则性条文)【注意】:○1除条文有特别规定或者应为立法缺陷导致具体犯罪存在具体归类错误的以外对各个条文目的的理解不应超出规定该条文的“章”的目的范围。

○2不同层次的目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底层次目的受高层次目的的制约,高层次目的依赖于低层次目的的体现与实现。

刑法的目的体系、结构与刑法文字是纲与目的关系。

【5】刑法规范1、概念:以禁止、处罚犯罪行为为内容的法律规范,就是刑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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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备考,重点ing.论述题:一、论刑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则(20分)答: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三大基本原则之一,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量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因而,罪行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现在一般认为,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主要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或者说是民主与自由。

罪行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分为“形式的侧面”与“实质的侧面”。

形式的侧面,法律主义、禁止事后法、禁止类推解释、禁止不定(期)刑,是罪行法定原则的传统内容,被称为“形式的侧面”。

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及其后果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

其具体要求是:规定犯罪及其后果的法律只能是立法机关指定的法律,故行政规章不能制定刑法;规定犯罪及其后果的法律必须由本国通用的文字表述;习惯法和判例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

禁止事后法也即禁止溯及既往,禁止溯及既往原则源于法律的本质、也是保障国民自由的要求、既是司法原则也是立法原则。

类推解释是指需要判断的具体事实与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基本相似时,将后者的法律效果适用于前者。

实质的侧面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刑罚法规的明确性原则,二是刑罚法规的内容的适正的原则。

后者又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不均衡、残虐的刑罚。

明确性表示这样一种基本要求:规定犯罪的法律条文必须清楚明确,使人能确切了解违法行为的内容,准确地确定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范围,以保障该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会成为该规范的适用的对象。

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就是指刑罚法规只能将具有处罚根据或者说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从而限制立法权。

实现罪刑法定原则,要求适当改变观念、司法体制的合理性、合理解释刑法、正确定罪量刑。

二、论犯罪的停止形态。

答:犯罪的停止形态主要是指犯罪的既遂及犯罪的特殊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刑法总论知识点归纳

刑法总论知识点归纳

刑法总论知识点归纳刑法总论是刑法学的基础和核心部分,主要研究刑法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是刑法体系的总开篇。

以下是对刑法总论知识点的归纳和总结。

一、刑法的概念和功能刑法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它通过规定犯罪行为和刑罚的种类、构成要件和适用原则,实现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和社会治安的维护。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无禁止性原则、责任追究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有罪推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法无功罪不立原则、法无过罚不加原则等。

这些原则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刑法实施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刑法的法律关系刑法的法律关系包括主动关系、正面关系、竞合关系、归责关系和补充关系。

主动关系是指刑法主体对客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正面关系是指刑事责任与刑事犯罪之间的法律关系;竞合关系是指同时涉及刑事责任的法律关系;归责关系是指对同一犯罪行为涉及的多个刑事责任的划分;补充关系是指刑法与其他法律制度之间的补充关系。

四、刑法的构成要件刑法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要件、客体要件、主观要件和结果要件。

犯罪行为要件是指犯罪必须具备的行为特征;客体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针对的对象;主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必须具备的犯罪意图和过错;结果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必须得到的结果。

五、刑罚的种类和适用原则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管制等;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

刑罚的适用原则包括法定原则、个人化原则、适用性原则和限制性原则。

六、刑法的犯罪责任和刑事责任犯罪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对犯罪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对犯罪行为给予的社会制裁。

犯罪责任分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以刑罚为主要内容,民事责任是以赔偿为主要内容。

七、刑法的特殊原则和制度刑法的特殊原则和制度包括紧急避险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免除刑事责任原则、紧急情况遗弃罪限制原则、缓刑原则、宽大原则和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等。

刑法总论知识点

刑法总论知识点

刑法学总论第一章绪论一、刑法的渊源1、刑法典。

它是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1979年颁布,1980年1月1日施行.1997年对它进行了一次大的修改,习惯上我们把1979年未经改动的刑法称为旧刑法,把1997年经过修订的刑法称为新刑法。

截止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先后通过了九个《刑法修正案》,增设和修订了一系列罪名。

2、单行刑法。

(与附属刑法一道被称为“特别刑法”)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制定,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形式出现,是对刑法典的补充,它是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或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97年以后全国人大常委又颁布了新的单行刑法,如《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规定》--目前为唯一一个单行刑法.3、附属刑法.即附带规定在行政法、经济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即对违反禁令的行为,轻则处以行政处罚,重则规定刑事罚则,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我国的附属刑法称不上真正的刑法。

一、刑法的性质:1、调整社会关系的广泛性。

2、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3、干预社会的谦抑性(补充性).4、其他法律的保障性。

二、刑法的根据、任务和目的1、根据和目的:刑法:第一条根据:宪法。

目的:保护人民。

2、刑法的任务:《刑法》:第二条四、刑法的体系: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

每一部分又分为章、节、条、款、项、段等层次。

全文用统一的序号。

五、刑法的解释(一)以解释的主体或者解释的效力为标准,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1、立法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所作的解释.刑法实施中,司法机关发生分歧,立法机关出面解释。

如对第93条第2款的解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否农村村民委员会的成员。

(二)以解释的方法不同,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1、文理解释。

对条文的字、词、句的概念、术语,从字面含义上加以解释。

既不广于字面含义,又不窄于字面含义,不偏不依的解释。

刑法学上册总论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上册总论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上册总论知识点总结一、刑法的概念1. 刑法的概念和含义刑法是一种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用于规范犯罪行为和对犯罪行为的刑罚进行规定。

刑法的任务是保护国家的政权、社会的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2. 刑法的特点和地位刑法具有强制性、独立性、专属性等特点,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是国家政权的法律保障,是国家管理社会秩序的一种手段。

二、刑法的任务和原则1. 刑法的任务刑法的任务是保护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预防犯罪,惩罚犯罪,改造犯罪,保护社会安全。

2.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法无规定不罚原则、刑法适用原则等。

三、刑罚的理论基础1. 刑罚的概念刑罚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的强制性的惩处,是对犯罪行为进行的法律处罚。

2. 刑罚的作用和效果刑罚的作用和效果包括惩罚作用、预防作用、教育改造作用等。

3. 刑罚种类和改革刑罚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刑罚改革的方向是以改造为核心,兼顾惩罚和预防。

四、犯罪的构成要件1. 犯罪构成的基本标准犯罪构成的基本标准是客观方面的行为、结果和主观方面的故意、过失。

2. 犯罪构成的主要要素犯罪构成的主要要素包括客体、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刑事责任能力要件等。

3. 犯罪的形式、主体和客体犯罪的形式包括普通犯罪和特殊犯罪,犯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犯罪的客体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和公共利益等。

五、刑法责任1. 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被告人在犯罪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在被告人完全或部分丧失刑事责任能力时,应当依法进行鉴定和处理。

2. 刑法适用刑法适用包括适用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方面的适用和刑事责任能力方面的适用。

六、刑法的思想理论1. 刑法的思想基础刑法的思想基础包括自由主义思想、功利主义思想、人本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等。

2. 刑法的理论体系刑法的理论体系包括刑法的功能理论、基础理论和规范理论等。

七、刑法的国际化1. 刑法的国际化刑法的国际化表现为国际刑法的发展和国际刑事司法协作的加强等。

刑法总论复习要点(详细讲解)

刑法总论复习要点(详细讲解)

刑法总论复习要点(详细讲解)1. 刑法的定义和特点刑法是一门法律学科,主要规定了国家对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的处罚措施。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法益性:刑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

- 强制性:刑法规定了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处罚,属于国家强制力的范畴。

- 行政性:刑法的组成和实施都由国家机关来完成。

- 公正性:刑法的适用应保证公正和平等,遵循法治原则。

2.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有一些基本的原则,对于犯罪行为的判罚和被害人的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法定性原则: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应当依法确定,不可随意扩大或限制。

- 罪刑法定原则:犯罪行为和刑罚必须有明确规定,不能非法拘禁或虐待犯罪嫌疑人。

- 罪责个人原则:刑事责任是基于个人犯罪行为的,不可将个人的责任转嫁给其他人。

- 附带民事诉讼原则:犯罪行为造成的民事损害可以通过刑事程序追究赔偿责任。

3. 犯罪构成要件刑法规定了不同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对于刑罚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常见的犯罪构成要件有:- 客观要件: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

- 主观要件:故意、过失、主观恶意等。

同时,犯罪行为具有某些一般要件,如:- 有罪责任能力:指行为人具备一定的刑事责任能力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可适用法律:犯罪行为必须违反了法律规定才能认定为犯罪。

4. 刑罚种类和量刑原则刑法规定了多种刑罚种类,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刑罚的适用应当遵循以下量刑原则:- 罪行的轻重和危害程度。

- 罪犯的主观恶性和犯罪动机。

- 犯罪行为的危险性和后果。

- 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和社会危险性。

同时,在量刑时还需要考虑刑法的最低、最高刑罚限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和法律保护。

5.犯罪责任和刑事法律程序犯罪责任是指行为人对犯罪行为的承担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程序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

这些程序应当保证被告人的基本权益和公正的审判。

- 犯罪责任主体:行为人的年龄、智力、心理状态等都会对犯罪责任的认定产生影响。

刑法总论期末知识点总结

刑法总论期末知识点总结

刑法总论期末知识点总结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务1. 刑法的概念刑法是国家制定的,用来惩治犯罪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法律规范。

刑法是国家权力的一种表现,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制裁的规范。

刑法的形式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刑法典的内容、刑法解释的规范等。

2. 刑法的任务刑法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刑法通过惩治犯罪行为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

(2)预防和惩治犯罪行为。

刑法不仅适用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还包括预防犯罪行为的规范和惩治机制。

(3)保障公民权利。

刑法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个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等。

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 犯罪的概念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犯罪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和有罪性,才能构成犯罪。

2.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和主观方面的犯罪故意或过失、违法性、有罪性。

其中,犯罪行为是构成犯罪的第一个要件,犯罪故意或过失、违法性、有罪性是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

三、犯罪的分类和等级1. 犯罪的分类根据犯罪的性质,犯罪可以分为两大类:犯罪分子犯和犯罪分子之间犯。

犯罪分子犯指的是个人或单位的犯罪行为,犯罪分子之间犯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2. 犯罪的等级根据犯罪的危害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犯罪可以划分为不同等级。

一般来说,犯罪分为犯罪、轻罪和重罪三个等级,对应不同的法律后果和处罚程度。

四、犯罪的法定和罪刑法定原则1. 犯罪的法定原则犯罪的法定原则是指犯罪行为和刑罚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

即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下,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对于犯罪人员的处罚也必须依据法律进行。

2.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刑罚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前提,刑罚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度和限度。

刑罚不得随意自行增减,刑罚的方式和程度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准。

五、共犯和从犯1. 共犯共犯是指在犯罪行为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

刑法学总论知识点

刑法学总论知识点

刑法学总论知识点一、刑法学的基本概念1.刑法的定义:刑法是国家行使刑事强制权力的法律体系,以规定犯罪行为和刑罚的种类、适用条件、量刑标准等,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刑法学的定义:刑法学是研究刑法规范内容、刑法理论和刑法实践等方面的学科。

二、刑法学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刑法行为必须依法规定。

2.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必须确立罪刑的种类、范围和适用条件。

3.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种类、程度应与犯罪的危害程度相适应。

4.独立性原则:刑法独立于其他法律领域,有其特有的规定内容和程序规定。

5.人权保障原则:刑法规定必须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

三、刑法的基本结构1.刑法一般规定部分:包括刑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内容。

2.罪刑法定部分:规定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的内容和效力、罪与刑的关系等。

3.刑事责任部分:规定了犯罪的主体范围、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减轻刑事责任的情节等。

4.犯罪部分:规定了各类犯罪罪名、犯罪的构成要件和行为要件等。

5.刑罚部分:规定了各类刑罚的种类、适用条件、量刑标准等。

四、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指犯罪行为对社会产生的具体危害结果。

2.客观要件:指犯罪行为的外在表现,包括犯罪的犯罪事实和犯罪的结果。

3.主观要件:指犯罪行为的造成侵害行为的主动心理状态。

4.法定要件:指构成其中一犯罪行为,需要符合立法机关的明确规定。

五、犯罪的危害程度和刑罚的量刑标准1.刑事责任能力:指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能力。

2.量刑标准:指根据犯罪的危害程度和社会对犯罪行为的反应程度来确定刑罚的种类和程度。

3.加重和减轻刑罚的情节:指在量刑过程中,根据犯罪行为的特殊情况来增减刑罚的程度。

4.刑罚的科学划分:根据犯罪的危害程度和刑罚的程度,将刑罚分为主刑、副刑和附加刑等。

六、刑事法律的适用1.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生效时间是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不得对溯及既往。

2.刑法的现行适用原则:指刑法规定的原则要在犯罪行为发生时适用。

刑法总论知识点汇总

刑法总论知识点汇总

单选1刑法的类别:刑法的渊源: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的分类:1、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2、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3、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4、完备刑法与空白刑法2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法益保护原则责任主义原则3刑法适用范围:空间范围,时间范围空间:领土原则(主),国籍原则,自卫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折中原则时间:(一)刑法的生效时间1、从公布之日起生效2、在公布之后经过一定的特定日期生效(二)刑法的失效时间1、废止2、由其他法律代替3、修订4但书:“但是”开始的这段文字,表示对前端表示了相反关系(13),例外关系(8),限制关系(73,1,2),补充关系(37)5纯正的不作为犯:P1506相应应负刑事责任情况(14—16):第17条7单位犯罪处罚原则:第31条8因果关系的错误:P1739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主观正当化的防卫意识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的防卫紧急避险:必须发生现实危险(起因)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时机)必须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利益(必要)避险意识(不是故意损害)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损害(限度)10共同正犯:共同正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行了犯罪的情形。

为了成立共同正犯,需要二人以上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共同实行的意思,在客观上存在共同实行的事实。

包括:片面的共同正犯(共犯),继承的共同正犯(相继的共同正犯),过失犯的共同正犯,结果加重犯的共犯。

P36111犯罪集团,复杂共同共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概念:12持续犯,连续犯概念:持续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同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非法拘禁罪是典型的继续犯。

连续犯:在一段时间内,连续进行的数个可以独立成罪的同一性行为。

常指同种数罪,按一罪从重处理13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第17条14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15刑罚的功能:指国家正确制定、裁量和执行刑罚对社会成员所产生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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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刑法第12条的司法解释)
但书
含义:法律条文中“但”或“但是”以下的部分,指出本条文的例外或限制。“但书”,是指立法表述中以“但是”、“但”作为转折连词,用以表例外的条件或行为的前提的句法模式。
当同一条款前段与后段的意义发生转折时,使用但书。
罪行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分为“形式的侧面”与“实质的侧面”
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的侧面要求: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这是对罪刑法定中“法”的要求。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但并非禁止一切事后法,而是禁止事后重法溯及既往;禁止类推解释,但并非禁止一切类推解释,而是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有罪类推;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禁止不定期刑,但并非禁止一切不定期刑,而是禁止绝对不定期刑,我国刑法分则立法采用的是相对不定期。)
罪刑法定原则实质的侧面要求:明确性(即刑法法规的明确性原则)(明确性原则排斥含混模糊的立法语言与规范)。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罪行法定原则的具体实现:实现罪行法定原则,要求适当改变观念。实现罪行法定原则,要求司法体制的合理性。实现罪行法定原则,要求合理解释刑法。实现罪行法定原则,要求正确定罪量刑。
刑法规范
概念:以禁止、处罚犯罪行为为内容的法律规范,就是刑法规范。(即罪刑规范)
刑法规范与刑法条文具有密切联系。但是规范与条文并非等同。
刑法规范首先是裁判规范,即是指示或命令司法工作人员如何裁定、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对犯罪如何科处刑法的法律规范。
刑法规范也是行为规范。
刑法规范的实质是法益保护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刑法的溯及力,也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有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
各个条文的目的,指分则性条文)
【注意】:除条文有特别规定或者应为立法缺陷导致具体犯罪存在具体归类错误的以外对各个条文目的的理解不应超出规定该条文的“章”的目的范围。不同层次的目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底层次目的受高层次目的的制约,高层次目的依赖于低层次目的的体现与实现。刑法的目的体系、结构与刑法文字是纲与目的关系。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刑法第4条)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内容:平等地保护法益平等地认定犯罪平等地裁量刑罚平等地执行刑罚。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具体内容:刑罚与罪质相适应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刑罚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刑法第5条)
刑法的溯及力
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行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必须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罪行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
罪行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传统基础:三权分立思想与心理强制说。现实基础(即现在一般认为):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或者说民主与自由)。
【10】犯罪的法定分类
概念:是指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作的分类。
刑法分则根据犯罪所侵犯的法益性质,将犯罪分为10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还可以对犯罪做如下分类: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身份犯与非身份犯亲告罪与非亲告罪基本犯、加重犯与减轻犯。
【11】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关闭的犯罪构成与开放的犯罪构成
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普通的犯罪构成、加重的犯罪构成与减轻的犯罪构成。
【12】犯罪构成要件
含义: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要件的有机统一形成犯罪构成。
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
含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也称具体的构成要件,是指具体犯罪(罪名)的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是具体犯罪的违法性与有责性的法律标志。
刑法解释的方法
分类: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的概念: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法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论理解释的概念:是指参酌刑法产生的原由、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论理解释的分类: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反对解释、补正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
3、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以下三种机能:行为规制机能,它是指刑法具有使对犯罪行为的规范评价得以明确的机能。保护法益的机能,它是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与威胁的机能。人权保障机能(即自由保障机能),它是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的人权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机能。
【注意】:本书中认为刑法的机能只有两种即法益保护(推出刑罚目的)与人权保障(推出罪刑法定原则),行为规制机能基本上只是法益保护机能的反射效果。(注意一下刑法第2条)
刑法的性质
制定内容的特定性
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法益保护的广泛性
处罚范围的不完整性
部门法律的补充性
其他法律的保障性
刑法的目的
刑法的目的基本上有三个层次:
刑法的整体目的即保护法益。刑法的整体目的与宪法相符合,对宪法目的有服从、体现和保障实现的义务。
刑法分则各章规定的目的,是由分则的章名和有关规定体现的。刑法分则各章的目的,贯穿在该章的全部刑法条文中,对分则各章具体条文的解释与适用必须体现该章的目的。
刑法学知识点总结
刑法的渊源
答: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的基本原则制定的变通或补充规定也可是刑法的渊源。但注意其没有普遍的效力只是在特定的地区适用)
刑法的机能
1、概念:刑法机能是指刑法现实与可能发挥的作用。
2、分类:包括显在的机能与潜在的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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