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学分,加分范围
综合素质学分评分细节
综合素质评分细则一、思想道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100=评议分(60%)+量化分(40%)思想道德素质评议后得分=80+X (X≤20)X量化加减分A加分1、参加系里组织的志愿清扫(雷锋月活动等)每次+2分;参加校级志愿活动(扫雪等)+3分2、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团日活动参观敬老院等)每次+1分3、参加班级特色活动或趣味活动每次+1分4、因拾金不昧受系里或校里表扬者+5分(需要证明)。
5、无偿献血+2分(需要献血证)6、宿舍卫生检查受到学校、院系通报表扬的,宿舍成员每次+2分、+1分7、化学化工学院宿舍装饰大赛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成员+5、+3.5、+2.5分8、教室板报评比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班同学+5、+3.5、+2.5分注意:量化加分限额为20分,在加分过程中对于同类项不重复加分B加分1、收到纪律处分的: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分别-10、-8、-6、-4分;受到校、院系通报批评的分别-3、-2分;(对于未见行文,但事实存在的同学按上述减分原则减分)2、无故不参加班会、团会(团日活动)等集体活动,每次-2分3、宿舍使用违章电器断电一次-1分(使用者)4、无故不参加晚自习,每次-1分5、旷课一节-0.5分,一次1分二、学业成绩学年平均学分成绩=总∑(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注意:旷课、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课程以0学分计入学年平均学分成绩,缓考课程以缓考时间计入当年的学分平均学分成绩。
重修课程不计算学分。
三、身心素质身心素质100分=评议分(40%)+量化分(60%)身心素质评议后得分=70+X (X≤30)X量化加减分A减分1、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校运动会)者+2分;获得竞赛前6名的分别+10、8、7、6、5、4分,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10、8、6分,系级按校级的乘以0.5的系数2、校院系篮球队、排球队、田径队,舞蹈队、模特队、合唱团等,凡能坚持参加训练者,每学期+3分(校),+1.5分(系),+1分(班级)3、化学化工学院举办的体育节及运动会,参加者+0.5分,获得一、二、三名者各+1.5分,第四、五、六名者+1分注意:同一活动项目加分就高原则只加一次B减分1、对校、院系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而不参加训练者,每次-2分四、实践与创新素质得分=X (X≤100)X量化加分注意:担任校、院系、班级等学生干部干满一学期者,视其工作表现,按以下规定加分,多项工作的学生干部加分不重复。
班级综合素质加分细则
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讨论版)为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公平进行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特制定此细则:一、加分细则:1.院(系)学生会、楼管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自治团体及学生社团的加分以下发的加分条为准。
2.班委加分:6-1分,班委按班级活动计划完成情况、班级在学风建设和班风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情况以及班级同学的民意测评情况酌情给分。
3.院级以上活动加分:市级:第一名加3分,第2、3名各加2分,第4、5、6名各加1分,团体获奖者按单项奖标准的50%分别加分;省级:第一名加4分,第2、3名各加3分,第4、5、6名各加2分,团体获奖者按单项奖标准的50%分别加分。
4.院级活动加分:第一名2分,2-3名1.5分,4、5、6名1分;团体获奖者按单项奖标准的50%分别加分;若未得名次则每人每项加0.5分以资鼓励。
5.系部活动加分:参照院级活动加分进行。
6.获省级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优选团干部、优秀团员)每次加3分;获市级先进个人加2分;校级先进个人加1分;其他各类院级单项先进个人每次加0.5分。
7.星级宿舍按以下标准给予加分:五星级宿舍每人5分,四星级宿舍每人3分,三星级宿舍不加分;星级宿舍的室长(包括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另外多加2分;党员示范宿舍则每人在星级宿舍基础上另加1分;若达到系部文明宿舍标准则在星级宿舍加分基础上每人另加1分。
8.班级贡献奖:此加分用以鼓励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并能为班级建设积极献言献策、为班级的班风和学风建设做出贡献的非班委同学,酌情加1-4分。
9.学期成绩排班级前三名者,按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以资鼓励。
10.对于通过英语四级考试的同学,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加2分以资鼓励,对通过英语六级者加3分,对通过计算机二级者加2分。
二、扣分细则:1.被学院《公寓简报》通报批评的下列行为,按以下标准扣分:(1)违章用电者,每发现一次扣10分,同时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为了加强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德育、文体加分更加公平合理,现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此加减分办法。
总则一、各组织机构不得随意向同学许诺加分。
如有加分需求时,需提前向考评中心提交申请,注明正当理由,具体时间,加分额度,加分人数,经考评中心审查同意后,给予加盖考评中心公章的建议单。
回交加分建议单时,填写事由应详实、准确,先由加分机构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加分的真实性,再由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签字和考评中心指导老师签字方可生效。
二、各院级组织机构成员开展日常工作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不予以加分奖励。
三、同一项活动,若校、院同时产生加、减分,则以校级为准,学院不予以重复加、减分。
四、我院在籍学生每学期的德育加分上限为30分,文体加分上限为50分(含校级加分)。
五、院通表加3分,院点表加1-2分;院通批扣3分,院点批扣1-2分,其它事由具体加分分值以附则为准。
六、各院级组织机构在上交加分建议单时,需上交一份与建议单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发至考评中心。
只交建议单,无电子版的加分,中心将按该部门放弃加分处理。
七、每月1日—5日(节假日时间另行通知)为考评中心收取上个月的班档、支书手册、月报表的工作时间,各院级组织机构于每月1日8:20-8:40将统计好的加、减分建议单交到团委办公室,由考评中心监察部收取,逾期作废。
八、加减分汇总将于每月2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以与考评中心联系。
九、监察部负责审核加、减分建议单,对于虚假加、减分(虚假事由,虚假名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给予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十、本加分细则即日起生效。
考评中心将严格按照加、减分细则相关规定执行,该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材料学院考评中心所有。
附则第一章德育第一部分加分细则(1)学期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者加5分;学期考试加权平均成绩较上学期(底线成绩70分)提高10分者加5分,较上学期(底线成绩85分)提高5分者加5分。
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要求
综合素质测评的计分内容与标准(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共性与个性关系,将学生素质分为两个层面,即基础性素质和拓展性素质两部分。
基础性素质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实习和第二课堂等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三部分;拓展性素质指学生在大学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和实践性的拓展素质。
包括: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三部分。
(二)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测评总分(100分)=基础性素质分75分(德育素质分10分+智育素质分60分+体育素质分5分)+拓展性素质分25分(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12分+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7分+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6分)。
另设附加分5分。
附加分主要测评学生为学校取得重大荣誉的情况,取得附加分必须是在以上各项测评中没有规定的,加分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
加分注意事项:1.获奖证书(只要个人有证明的都需上交,如个人赛事奖状,四六级成绩单;全院集体项目若无证明,如新生文艺汇演,运动会方阵,校运会4-8名,篮球、跳绳、排球比赛等,必须注明加分项)上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奖状若是担任12-13学年班级学生会等组织职务的,不必考虑颁发奖状日期,可加分3.同一项目获多项奖只按照最高奖项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4.转专业、交流的同学原则上需要做综合素质测评,但也可征求本人意见5.测评成绩以互评成绩为准6.社区表现分在楼栋前30%及担任舍长可不开证明,社区统一提供证明7.体质体能成绩75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8.绩点保留四位小数9.证书日期原则上要求是2012.7-2013.6.文体类加分:10.军训,运动会积极分子,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10.集体体育比赛中获奖,各班级统计首发与替补名单上交学院,首发每人按照原分数50%加分,替补25%加分。
请各班如实上报,否则全不加分;集体文艺比赛中队长或主要负责人按照50%加分,其他成员25%加分11.院辩论赛优秀辩手加0.5分,校优秀辩手1分,院辩论赛团体成绩按照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奖励加分项(3)要求加分12.龙舟队、校艺术团、广播台等需提供证明。
素质拓展学分计分标准
其他就业创
业大赛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提供
证书
8分6分4分
/4分3分2
分
排名前三,国家级按排名依次递减2分;省级按排名依此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
级计,不重复累计。
B12
SIYB GYB仓U
业培训
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
1分
B13
学生自主创
业
学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总经理职务一 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一年以上,提供工 商营业执照等证明
1分/0.5分
限记1次分
D2
其他培训活
动
参加校级及以上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一周及以 上,并获结业证书
1分
每种类型培训限记1次分
社团活动与
社会工作
D3
表彰情况
被评为国家、省、校级、院级优秀团干、优秀
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
员等仅限第一学期申请
5分12分/1分
/0.5分
按学年计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2分/1分
B5
发明专利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 发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1.第一发明人单位必须是海南大学
2.上述奖项前两项3分,后两项1分
3分/1分
专利发明人需是前三位。第一发明人所在单位应为海南大学。
B6
挑战杯大学 生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竞 赛
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校级一 二三等奖、院级奖励,提供证书
0.5分/次
每学年累加得分最高限2分
D8
积极为服务 省市或学校 发展建设
建言献策被省、市、学校相关部门采纳
2分/1.5分/1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
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
“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
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
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
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
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
7、旷课每节扣2分。
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1、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m n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
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
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
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
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
只加一次。
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
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
素质拓展加分明细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方面:(1)在学生的素质拓展认证中,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
参加党校、团校学习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如下:(2)参加学校组织的主题活动的,可获得0.2个第二课堂学分,参加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主题活动或主题团日活动的,可获得0.1个第二课堂学分;优秀团日活动,组织者与参与者可获得0.2个第二课堂学分;项目化活动(具体认定单位为学校学生工作项目办公室,项目化活动一学年累计超过1个第二课堂学分的,按照1学分计。
)参照团日活动给予第二课堂学分。
(3)参加或组织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政治理论相关的竞赛活动获奖,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如下:(如设有单项奖等同于三等奖)观众获得0.1个学分。
党团员能认真履行义务、能按时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诚信纪录,并且在参与校园文明建设和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方面有特别突出的事迹或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表彰的经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统一标准后可酌情给予0.2—1 个第二课堂学分。
(4)参军学生服役期满回校,给予“第二课堂”学分2分。
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给予“第二课堂”学分1分,获得三等功给予“第二课堂”学分2分,获得二等功给予“第二课堂”学分4分,获得一等功给予“第二课堂”学分6分。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方面:在学生的素质拓展认证中,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重要表现和取得的成绩。
(1)凡参加志愿者活动、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需填写《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经组织方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服务对象单位盖章确认后,每次达 2小时的给予0.1个第二课堂学分,一学年累计超过1个第二课堂学分的,按照1学分计。
(2)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1分,参加挂职锻炼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1分,一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
(3)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由志愿者服务部统一提交申请,活动每满两个小时给与第二课堂学分0.1分,一学年累计超过1个第二课堂学分的,按照1学分计。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细则(精简版)
一、社会实践表一:社会实践学分标准表二、读书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1、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阅读一定数量的课外书籍,经过考核和认定等程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获得学分,这种学分被称作读书学分。
2、校团委通过组织专家教授荐书、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学生荐书等活动,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书籍供学生参考选择阅读。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阅读书目,阅读完毕后向指导教师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学分认定。
(三)读书学分的分值计算与认定依据1、本科生在校期间要阅读不少于20本的指定书目。
每阅读一本书籍,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可以获得0.1学分,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获得0.2学分,总学分为2学分。
2、读书学分的认定依据为阅读的时间和效果。
学生阅读每本书目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小时。
活动的效果主要是依据学生提供的读书笔记、书评和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主要考察学生对书目基本内容的理解和阅读后的感受。
3、获得读书学分的项目不再参加校内其他学分的申报,已获得其它学分的项目不再进行读书学分的申报。
(五)读书学分的认定程序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阅读选定书目并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记录》,每本书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读书笔记(手写),交指导教师审阅。
学生每学年阅读书目不得少于5本。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给予学分认定:(1)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2)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者;(3)已经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的课程书目不作为学生选择的范围,学生选择此类书目阅读将不给予认定学分。
三、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主要对学生参加各种省级以上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竞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大学生学术科技节、党校团校培训、技能培训及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各学院(部)组织的各种科技文化艺术活动情况进行学分认定。
校团委每学期初确定可以授予学分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并对各种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布。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积分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积分标准一、加分1.代表班级参加市级各类竞赛参加加5分,若获奖再另外加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加分数量:+20 +15 +10 +5);校级参加加3分,获奖再另外加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加分数量:+15 +10 +5 +3);2.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班级1~15名,加20~6分;进入年级1~15名加30~16分;单科成绩1~5名,加5~1分;学习小组前5名加5~1分;班内每进步一个名次加1分;3.本周卫生值日获文明标兵班组内每人加5分;卫生流动红旗组内每人加3分。
二、扣分(一)纪律方面1.迟到、早退(-2);2.旷课(-10)[注:未请假而未到校则视为旷课];3.上课期间[正课、早上7:30~8:00,中午2:30~3:00、自习课未下课时]无帮离开教室(-3),无帮离开座位(-2);4.上课被老师点名、私自讲话(-2);上课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3),屡教不改者加倍扣分;上课吃东西、扔纸条、听音乐、玩游戏、使用电子词典做与课堂无关事(-5);5.带手机、小灵通、MP3、MP4等物品进教室(-10);6.无理狡辩、无理顶撞班干部或老师(-10)并另做处理;7.集合、集会方面动作散漫,嬉笑打闹(-2);8.仪容仪表不符合学校要求的(-2),并再作处理;9.不交作业(-3);无故迟交作业(-1);抄作业或将作业借出抄袭(-2);10.期中、期末、月考考试中每倒退一个名次(-1);(二)卫生方面1.轮到值日时,擅自不打扫(-3);2.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及桌椅下有垃圾者(-1),并再做处理;3.打扫不合格:桌椅与劳动工具摆放不整齐,教室电灯、门窗未关,地面脏乱、黑板未擦、垃圾未倒(-2);(三)日常行为方面1.吸烟、酗酒、玩纸牌(-10)并给予纪律处分;2.在教室打球、打闹、过分喧闹(-2);3.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厅、台球室、营业性歌舞厅、网吧(根据情节—10~—15);4.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敲诈勒索(-20),并再做处理;5.对老师、同学说脏话、乱起侮辱性外号(-5);等级评定标准:一学期累计高于100分优秀70~100分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不合格者下学期报名时统一处理并告知家长。
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教育实践活动是学生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培养人才的重要方面。
以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为目的,坚持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帮助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为了能够更好的完善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推出了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学生通过参加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综合教育实践活动所获得的学分。
一.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范围学生通过参加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可获得相应的综合素质拓展学分。
教育实践活动包括:思想教育、学术、艺术讲座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活动、社会实践、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各类国家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职业资格认证;校园文化活动;体育类竞技活动;实验项目;学术竞赛;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文学艺术类作品;科研项目或成果等。
二.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加分标准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加分标准详见《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手册》中《本科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三.综合素质拓展活动参加情况收录细则1. 思想教育、学术、艺术讲座活动及社会实践●学校组织的讲座及活动由参加讲座班级的班长统计参加人员名单并上报至工作人员处核实,各班名单上报后便不可修改。
●学院组织的讲座及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长组织本班级同学签到并由工作人员进行收集整理并且核实人数。
●“8+3”主题团日活动与德育部配合,将每班的团日活动学生参加情况进行记录。
记录方式参见附表1。
●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服务部配合,青年志愿者服务部将评出每学期社会实践的优良中差。
纪检部负责记录每个人的得分以便在大四时进行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的录入。
●体育类竞技活动与体育部配合,将每次活动参与的学生名单进行统计,由纪检部进行记录保存。
在活动中获奖的学生,由各班班长将证书复印件收齐上交,纪检部成员进行统计并与体育部核实名单。
2.学生干部各班班长统计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的学生名单填写附表2 。
由纪检部负责核实并记录。
3.各类等级考试各班班长统计本班通过各类全国外语考试或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名单填写附表3并将各种证书复印件收齐上交,由纪检部进行统计。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
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
“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
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
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
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
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
7、旷课每节扣2分。
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m n、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1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
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
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
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
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
只加一次。
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
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
素质学分加分细则
(二)科研训练 (具体内容见纸质版加分细则) (三)发表论文、文章、著作等的奖励加分 1.科技发明获专利按上表中的专利级别进行加分; 2.在校报(或笃实新闻网)上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文章可加 0.2分/篇;在院(系)级或社团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文 章可加0.1分/篇。在校级网站上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文章可加 0.1分/篇;在院(系)级网站上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文章可加 0.05分/篇。校网站最高加0.6分,院网站上最高加0.5分
一等奖(金奖)
厅局级、校级 二等奖(银奖)
3.0学分/项
2.0学分/项
三等奖(铜奖)
优秀奖 参加者 学校组织的文艺、体育等活动 组织者 文体活动 院(系)组织的文艺、体育等活动 参加者 组织者
1.0学分/项
0.5学分/项 0.5学分/项 0.3学分/项 0.2学分/项 0.1学分/项
四、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
备注2: (2)学生利用假期参加由学校重点组织的社会实 践或志愿服务团队,可申请获取1.0学分;参加由院 (系)重点组织的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团队,可申请 获取0.5学分。 (3)假期深入工矿企业、农村、个体企业、社区 、居民委员会等进行国情民意调查,自主完成具有一 定水平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2000字以上),方可申 请获取0.2学分。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服务
参加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奖励加分如下: (1)活动参与者0.2加分; (2)参加班级青年志愿者活动加0.2分; (3)参加以下社会实践活动者加0.2分:鞋盒爱心活动、 熊宁爱心社陪小朋友过圣诞节、圣诞节社会实践部 冬日送温暖、社会实践部心心幼儿园儿童慰问、熊宁 爱心社敬老院慰问(其他实践活动参照备注2) (4)爱心家教参与施教者加0.2分、社会实习加0.2 分;
素质积分加分细则
水利系10-11学年素质分测评附加分细则与有关说明(第二版)2010-2011学年素质分测评将在3月中开始评定,要求各班由班主任、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素质委员组成“班级素质分测评小组”。
辅导员老师将在各年级中抽调部分学生干部组成“年级素质分测评小组”。
水利系年级素质分测评小组由欧阳莎老师负责,小组主要成员有各班一名代表组成。
素质分测评将以2009年《学生手册》为蓝本,同时根据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我系素质分测评附加分细则,并按自实际情况制定标准。
测评附加分修订以后将两次公开公布征求以意见,同学们可以向班、年级素质分测评小组、年级辅导员反映有关情况,在第三版公布以后将不予改动。
素质分测评评分计法:素质分测评=基础分+社会工作+宿舍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校外文体活动+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违纪扣分一、基础分(一)达到下述要求者,可记基础分30分:1、遵守《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方法》,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回校注册;2、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做到不晚归、不超时使用电脑或超时熄灯、不适用违章电器、不私拉电线或网线、不损坏公物;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与院、系、社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4、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和政治时事学习;5、践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本道德规,讲究公共道德,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诚实守信,举止文明。
(二)如有以下情况的将进行扣分:1、晚归、损坏公物和超时使用电脑的扣2分;2、违章电器、私拉电线或网线的扣3分;备注:以上扣分情况依据以系和学院统计为准。
二、社会工作积分(一)学生干部1、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学院纪检会任职的学生干部任满一届按有关规定给予加分。
干事给予加分6分,部长、副部长分别给予加分12、11分,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纪检会会长给予加15分,副主席、秘书长、副会长加13分。
素质分加分细则
各位团支书,大家好!很抱歉十一假期还留给大家一些工作来完成。
但是考虑到假期结束后各项评优评先工作开始进行,素质分综合积分的事情会催得更近,如果不趁着长假完成,可能会耽误到大家学习的时间。
所以,只好现在来布置这个事。
各班发过来的汇总表我已经大致看过了,基本完成。
只是还有几个小问题,有些我已经在表格中用红体字标出,在这里再强调一下,希望大家不要犯这些错误。
3.1项每人满分10分,请各班酌情给分。
3.2项团课和MMD培训是大一时候进行的,咱们不做加计。
干部培训是校里的培训,需有校级证明。
党课加10分。
3.4项优秀团员每人25分,需有证明。
3.5项先进班集体,7.4项需要院级以上证明或文件才能加分。
7.2项优秀团干部每人20分,须有证明。
7.6项每人满分8分,请各班酌情给分。
另外,校运动会及运动会方队参加者请按6.1项加分,请各班团支书自行统计加分,名单要附纸另交。
校级文明宿舍3.5项校级表扬来加,须有证明。
大学生英语竞赛按5.1项来加,每人5分,须有证明。
所有邮箱里没有明确名单的加分,请各团支书按证书加分,有需要时可能需要证书复印件,我会通知。
没有证书的项,比如英语四六级,校运动会等,请各班另写一份名单开学时交给我。
素拓加分细则
素质拓展各项加分细则(一)社会实践类模块:(累计不超过2学分)1.暑期社会实践每次0.5学分,大学期间最高不超过1学分。
(上交资料需有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单位盖章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另须附上3000字暑期社会实践总结。
)2.思政课程社会调研1学分(挂科同学没有此项加分),此项加分由思政部负责认定。
3.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满56小时加o.5分,满112小时加1分,需有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证明盖章。
最多累积不超过1学分。
4.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者,每学期经学生处考核合格者可加0.5学分,期末写出不少于2000字心得体会。
最多累积不超过1学分。
(二)科技创新类模块:(科技创新类比赛获得校级证书加0.5海报设计大赛之类奖项加0.5)作者超过2位,由指导教师或第一作者分配分数,分数合计不得超过成果总分.(三)创业实践类模块:参加创业实践活动或参加职业生涯规划类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活动并获得前三名可获得2学分。
(四)职业技能类模块.(最多不超过两学分)科技创新类比赛获得校级证书加0.5海报设计大赛之类奖项加0.5中级职业技能证书0.5高级职业技能证书1分职业上岗或从业资格1分计算机国家二级0.5分,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1分,驾照0.5分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0.5六级1分,外语专业八级1分校级英语竞赛加0.5,省级国家级参照第二模块4表格非师范类专业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0.5分人力资源证书0.5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非会计专业1分。
会计专业0.5分CAD证书0.5分/电工证0.5分,高级电工证1分钢琴,古筝等级证书非专业十级以上加0.5分,获得证书时间必须在大学期间。
(五)校园文体类模块1.参与大型节目演出的学生,每参加2次大型节目演出可获得0.5学分,最多累计不超过1学分。
需找团委相关活动负责老师开证明。
2.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获得1个学分。
考核由院社团联合会进行审核,合格比例不超过本社团注册会员总数的20%,评议结果需报院团委审核认定。
最全大学生综合测评加分标准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中,作为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业优秀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中。
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素质活动表现三个方面,德育、智育、体美三部分的分数总分是100分,比例分配为德育30%、智育60%、体美10%。
一、德育政治品质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法纪观念,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爱护国家财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一)基本分22分,达不到者每项扣5分。
(二)奖惩分1、任院校学生会主要干部,任期满一学期,加0.5分。
2、任班长、团支书,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1-2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3、其他班委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0-1.5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4、宿舍长、课代表满一学期,加0.5分。
5、获市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班级,班级所有成员每人加1分,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成员,每人加0.5分。
6、校级优秀宿舍的成员每人加0.5分。
7、参加各类社团的,一般会员加0.3分,主要干部加0.4分,参加多个社团可以重复加分,但是累计加分不得超过0.9分。
8、参加校艺术团加0.3分,不与社团加分累计。
9、参加校级活动的,每人加0.3。
10、参加献血者加1分。
11、受到纪律处分的扣2分。
12、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是受到学校、院批评的,扣0.5分。
(三)德育累计分数不超过30分。
二、智育(一)基本分:每学期考试的平均分(二)奖励分1、参加国家级竞赛者加1分,获奖者加2-6分(级差1分)。
2、参加省市级竞赛者加0.5分,获奖加1.5-4分(级差0.5分)。
3、参加校级、院级竞赛者加0.3分,获奖者加0.5-3分(级差0.5分)。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的规定
项目
加分
扣分
1.宿舍
学期终评为五星,舍员加5分,舍长加8分
违反纪律:按学校扣分数值进行扣分
2.早读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不读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
3.上课
表现积极且得到教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因表现不好而受到教师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
A、被评为“文明班”或“学习标兵班”,每人每次加2分;
B、助人为乐每次加1-3分
A、不按规定穿着校服或整理个人仪容仪表,对别人不礼貌被投诉等不良行为每次扣2分;
B、破坏公物、盗窃、带违禁物品回校、违反规定进出学校每次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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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晚修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吵闹影响同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8分。
5.锻炼
表现积极且得到老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表现不好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4分
6.值日
值日工作做得好不按时倒垃圾,记录不认真每次扣2分
7.保洁
积极为集体做事且得到老师书面认可,每学期可加5-10分
乱扔垃圾、个人周围地面有杂物、台面杂乱、乱倒水等每次扣2分
8.考勤
学期全勤加5分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
9.考试
全年级统考进入年级前100强每次加5分,年级排名进步50名或以上每次加5分,单科成绩年级最高分每次加5分。
10.
其它
素质拓展学分计分标准
行业准入、资格认证
获得国家、省级劳动人事等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驾照1分(申报时选择省级选项)
2分/1分
为培养方案以外,学生自主申请获得,每学年累加最高限3分。
B4
等级考试认证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英语专业通过国家英语八级,其他语种参照执行;通过雅思、托福、剑桥商务英语、国家计算机等考试,并获得证书
10分8分6分/5分4分3分/3分2分1.5分/1分
国家级、省级、校级奖项排名前三。国家级按排名依此递减2分;省级按排名依次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B7
其他科技学术类竞赛
获得国家、省级、校级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力学、数学、物理、机械创新、程序设计、化学实验技能、全国英语等竞赛及其他学科专业竞赛一二三等奖,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B11
其他就业创业大赛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提供证书
8分6分4分/4分3分2分
排名前三,国家级按排名依次递减2分;省级按排名依此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B12
SIYB、GYB创业培训
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
1分
B13
学生自主创业
学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总经理职务一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一年以上,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
完成团省委要求的共青团员成绩单必修、选修项目
2分/1分
依据共青团员成绩的必修项目、选修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转化。每学年累加得分最高限2分
D7
学生活动
个人信息需标注好
参与院级及以上辩论赛、篮球赛、非学术类讲座等各类文体活动,提供相关证明
0.2分/次
每学年累加得分最高限2分
参与院级及以上学术讲座、论坛、关于党的培训等相关活动,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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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活动类
体育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
4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1.学校有关学科竞赛奖励文件
2.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体育学院)
国家级二等奖
3.5
国家级三等奖
3
省级一等奖
3
省级二等奖
2.5
省级三等奖
2
校级一等奖
1
学生体能综合素质
1
可采用《河南科技大学学生早操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标准
社会实践(寒暑假)
国家级参加一次
3.5
学校有关文件
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校团委、学生处)
省级参加一次
2.5
校级参加一次
1.5
公益活动
参加校级(含)以上累计满20小时
1
公益活动或义务劳动
校艺术团、勤工助学,经考核合格
参加一次(满一年)
1
提供学校相关单位考核意见
志愿者服务
累计满20小时
1
提供相应志愿服务证明
附件1: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类别
项目
认定内容
学分
认证材料
备注
学科
竞赛类
国家级、省(部)级各类大学生专项学科竞赛(如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外语竞赛等)及“挑战杯”
国家级一等奖
4
1.获奖文件
2.获奖证书
3.其它材料
学校有关学科竞赛
奖励文件;
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重复时采用两项认定的最高学分;国际级一、二等奖记4学分、国际级三等奖记3.5学分、国际级优秀奖记3学分;国家级优秀奖记2.5学分;
国家级二等奖
3.5
国家级三等奖
3
省级一等奖
3
省级二等奖
2.5
省级三等奖
2
科技
活动类
科研项目获奖成果
省(部)级以上参加
3
证书或文件
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文件
市(厅)级参加
2
科研项目鉴定成果
省(部)级以上参加
2.5
成果鉴定书
学校(含)以上部门或组织的鉴定
市(厅)级参加
1.5
校级参加
1
专利
发明专利
3
专利授权证书
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学生处)
注:以上获证不重复记分。即如计算机等级证书,不分二级、一级,所获同一种类证书不同级别,均记1学分,不重复记分。
学校出具的证明(科技处或社科处)
实用新型专利
2
外观设计专利
1
科研课题(横向课题)立项
省(部)级以上参加
2.5
立项任务书学校SRTP立项文件
课题组教师推荐意见
市(厅)级参加
1.5
校级(SRTP)参加
1
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
参加6次
1
主办单位证明
上限2学分
论文
作品类
核心期刊(含)以上
第一作者
2.5
出版刊物
核心期刊认定以最新版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
技能训练类
大学英语考试
通过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1
证书/成绩单
非英语专业
通过专业英语八级(70分及以上)
1
英语专业
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
通过日语二级考试
1
证书
计算机等级考试
合格证书
1
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
合格证书
1
证书
省语委颁发
职业资格类证书
合格证书
1
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委颁发的各类证书)
第二作者
2
第三及以后作者
1
CN级刊物
第一作者
1.5
第二作者
1
第三及以后作者
0.5
省级(含)以上报刊
刊
第一作者
1
作品
第一作者
2
正式出版
第二作者
1.5
第三及以后作者
0.5
会议收录论文
第一作者
2.5
主办单位提供的会议论文集及收录证明
第二作者
2
第三及以后作者
1
校园
文化类
(限定2.5
学分内)
1.主题思想教育
2.文艺演出
3.读书活动
4.社团活动
5.论坛沙龙
6.征文活动
7、歌咏比赛
8、其它活动
国家级参加一次
3
组织单位提供的证明或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学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学生处、校团委)
省级参加一次
2
地厅级参加一次
1.5
校级参加一次
1
社会
实践类
见义勇为
主要参加
3
提供荣誉证书
证明材料学校(学生处、校团委)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