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考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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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历年真题下载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历年真题下载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历年真题下载第一部分常识判断(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参考时限15分钟)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请开始答题:1.神舟十号飞船是中国航天计划中的一艘载人宇宙飞船,是“神舟”号系列飞船之一。

关于神舟十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标志着我国全面掌握了空间交会对接技术B. 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发射升空C. 第一次将我国女航天员载入太空D. 是中国第4艘载人飞船2.下列属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求的是()。

A. 作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B. 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C. 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D. 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3.关于我国宪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不满四十五周岁的公民不能被选为国家主席B.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C.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均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D. 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4.小王和公司于2012年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小王因病住院。

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小王仍无法从事原工作,故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小王和公司应该各持一份劳动合同文本B.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应按照小王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C. 如公司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D. 若小王不服,可向法院起诉,也可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5.下列保健食品广告用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是()。

A. 某双歧软胶囊广告:快速治疗慢性腹泻,根除结肠炎B. 某三七袋泡茶广告:坚持服用,治疗高血压、脂肪肝C. 某灵芝孢子油胶囊广告:高效抗肿瘤,呵护肿瘤患者D. 某螺旋藻片广告:增强免疫力,调理肠胃,调节血脂6.关于古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高山流水”的故事与该乐器有关B. 古琴通常以桐木为琴材C. “竹林七贤”中的阮咸善弹古琴D. “目送归鸿,手挥五弦”说的是古琴7.关于庄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真题试卷(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真题试卷(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法学派别中,形成于中世纪的是( )。

A.注释法学派B.历史法学派C.分析法学派D.社会法学派正确答案:A解析:注释法学派产生于中世纪。

历史法学派形成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

分析法学派产生于19世纪上半叶的英国。

社会法学派产生于19世纪末。

故本题答案选A。

2.下列关于法的词源和词义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 )。

A.英语国家也存在“法”和“法律”的区别,“法”不兼有“权利”含义B.汉语“法”字古体写作瀵,其中的“癔去”反映出某种神明裁判的特点C.欧洲大陆国家大都存在“法”和“法律”的区别,“法”同时兼有“权利”含义D.我国古代出现过“法”、“律”连用的情况,但作为专门术语的“法律”却是清末民初由日本输入的正确答案:A解析:英语国家也存在“法”和“律”的区别,但是“法”兼有“权利”的含义。

故本题答案选A。

3.我国《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从行为模式的角度分析,该规定同时包含( )。

A.应为模式和可为模式B.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C.可为模式和勿为模式D.能为模式和勿为模式正确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属于应为模式,“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属于勿为模式。

故本题答案选B。

4.马克思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

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根据上述论断,下列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君主们没有立法权B.法律会从经济条件中自动生长出来C.君主意志对于法律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D.经济条件或经济关系对法律具有决定性作用正确答案:D解析:从“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可以看出,经济条件或经济关系对法律具有决定性作用。

2014年辽宁省人民警察招考选拔(公安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4年辽宁省人民警察招考选拔(公安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4年辽宁省人民警察招考选拔(公安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1/30)判断题第1题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要协助党委和政府推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 )A.正确B.错误下一题(2/30)判断题第2题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与标志,警歌体现了人民警察的性质、任务和宗旨,在庄严、重要的场合悬挂警徽、奏唱警歌是进行人民警察性质、宗旨教育的良好形式。

( )A.正确B.错误上一题下一题(3/30)判断题第3题人民警察遇到如抢劫等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时,即使是在非工作时间也必须履行职责。

( )A.正确B.错误上一题下一题(4/30)判断题第4题维护政权稳定、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是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的总任务。

( )A.正确B.错误上一题下一题(5/30)判断题第5题无论对公安机关的职能作怎样的划分和理解,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就是镇压职能和服务职能。

( )A.正确B.错误上一题下一题(6/30)判断题第6题“五条禁令”规定: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 )A.正确B.错误上一题下一题(7/30)判断题第7题人民警察必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各地区、各民族的习俗,成为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

( )A.正确B.错误上一题下一题(8/30)判断题第8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 )A.正确B.错误上一题下一题(9/30)判断题第9题对精神病人应当采取约束。

( )A.正确B.错误上一题下一题(10/30)判断题第10题公安机关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 )A.正确B.错误上一题下一题(11/30)判断题第11题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除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处罚外,还可以附加处以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 )A.正确B.错误上一题下一题(12/30)判断题第12题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本科班)备考完全手册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本科班)备考完全手册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本科班)备考完全手册一、行测备考策略政法干警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部分实际上考查的是考生的一个行政职业能力倾向。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包括言语理解、逻辑判断、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常识五大模块,各个模块又细分出更多小知识点,考生仅仅对于各个模块的知识点的复习整理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所以考生对各个模块的复习要进行好时间分配,准确理解和把握各个模块的基本原理、基本技巧和基本方法的复习,按照中公的行测教材的体例安排和学科分布进行科学计划,对每个模块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有条件有时间的考生还可以报中公教育的辅导班来进行复习梳理,这样可以加快复习进度,加深复习印象,提高复习效率。

在这个复习阶段考生对知识点的复习和梳理,是备考的一个重要时期,对各个模块的知识点的整理将直接影响到考生最后的得分。

考生在复习好行测知识点的基础上,接下来的一步就是做真题,只有把真题吃透,把理论知识运用到解真题的过程中,加强对方法和技巧的运用。

在反复做真题的过程中,提升做题能力,加快做题的速度。

同时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要特别注意,在做真题的阶段不是为了做题而做题,做题主要是为了培养解题的思路,方法技巧的运用,把握好答题时间和答题速度。

最重要的是考生要以真题来强化练习,在做题时,还要善于总结,总结常考题型,总结易错的题,总结自己在整个做题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方法和技巧、以及总结出题者的意图等。

最后还要认真研读真题及模拟题的答案解析。

因为在中公的解析中包含了大量的信息和方法,不仅扩展了阅读,也可理解到解题的思路甚至是出题的思路,对真正的考试极有帮助。

行测考试与申论和专业课区别较大,所适用的复习方法也有不同。

比如,若考生在自测时发现数量关系中的数字推理规律掌握得不牢固,考生就应牢记这些规律,以备正式考试中运用;若考生在自测中发现有些考题费时多而且答案依然不正确,那就需要换个解题方法,或者加强对这方面的训练,或者采取“先易后难”的“缓冲做题法”,以保证答题的速度;比如考生在自测中发现对言语理解与表达的某些题型尚不得要领,那就多练习这类试题,以做到“熟能生巧”。

2014年辽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

2014年辽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

2014年辽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共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

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二)申论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

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一)测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2014年12月6日上午辽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试卷(题后含答

2014年12月6日上午辽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试卷(题后含答

2014年12月6日上午辽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面试题面试题1.民警开展工作。

有群众不配合,媒体进行了负面报道。

舆论偏向群众,对此事你怎么看?正确答案: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有利:于二获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便于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民警开展工作,有群众不配合,并且经媒体报道,事态扩大,对于这种情况,一定要立即妥善处理,以免影响民警以及政府形象。

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

可能是因为群众没有理解民警的意思,不明白民警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也可能是群众对民警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有所不满,甚至对这项工作有自己的看法。

媒体对此进行了负面的报道,可能是因为当时现场较为混乱,民警向群众做思想工作,却被记者误以为是民警在为难群众;也可能是记者只采访了在场群众,而没有采访民警,不理解民警为什么会开展这项工作从而产生了误解。

面对这种情况,最重要的是要控制舆论走向。

可以主动去找媒体朋友,当面向他们解释清楚民警并不是在为难群众,民警开展工作的目的最终还是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着想……只要是记者怀疑的地方,都耐心进行解释。

我相信记者们一定会理解民警的良苦用心的。

同时希望记者能够在同样的媒体平台上以相应的篇幅向公众作出解释,以消除群众对民警的抵触心理。

当然作为民警我们也要学会反思为什么会有群众不配合我们的工作?为什么媒体会做负面的报道? 有了这次的经验教训,以后在开展工作之前,我们一定会做好宣传工作,向群众耐心解释开展相关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并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2.你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组织的便民活动效果很好,其他公安局来学习,领导让你组织便民经验推广会,你怎么组织?正确答案:开展便民活动是公安机关响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号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体现,有利于提高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局的便民活动办得好,其他公安局要来学习,领导让我组织便民经验推广会。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4. 简答题 5. 论述题 6.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甲欲将一套邮票卖给乙,丙也想买,遂威胁甲。

甲只好将该套邮票卖给丙。

丙的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 )。

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公平原则D.等价有偿原则正确答案:A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基本准则。

基本原则分别是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自愿原则也被称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完全的自由,可以自由决定参与民事活动、设定权利或承担义务,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即(1)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事权利。

(2)民事主体之间自愿协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本题中,甲作为邮票的所有者,有权自主决定将邮票卖给谁,但丙却强迫甲将邮票卖给自己,违反了民法的自愿原则。

故本题选择A。

2.下列选项中,属于形成权的是( )。

A.知识产权B.追认权C.物权D.债权正确答案:B解析: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

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形成权是指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只要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法律效力。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故本题选择B。

3.经常居住地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满( )。

A.3个月以上的地方B.6个月以上的地方C.1年以上的地方D.2年以上的地方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我国《民通意见》第9条的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2014年政法干警面试技巧:面试之四问四答

2014年政法干警面试技巧:面试之四问四答

2014年政法干警面试技巧:面试之四问四答随着2014年政法干警笔试成绩的公布,许多考生有幸进入到了政法干警考试的面试阶段的考察,如果在面试中能够再接再厉,就会成就自己成为一名光荣的人名警察的梦想。

很多报考政法干警的小伙伴们在面试备考中有许多疑问需要解决,解决了这些问题,对提高答题效率,理清答题脉络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华图教育就考生在面试备考中所常见的问题归纳总结出四个,通过深入剖析这四个问题,希望可以为考生成就自己公职红领的目标插上强有力的翅膀。

一、政法干警面试与公务员面试之异同跟所有的公职系统招录考试一样,辽宁省政法干警面试所采用的形式也是结构化面试。

即在考试中设置三道问题,限定考生在15分钟的时间内对三道问题做依次性的回答,集中考察是否具备基层执法人员的能力与素养,包括对于社会事件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认知与岗位匹配能力以及应急解决问题的能力。

所不同的是,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环节的题目设置更加贴近考生实际,更加贴近公检法工作的实际,定位清晰明了,大多数题目都给予考生基层执法人员的明确的身份定位,答题的针对性更强。

二、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复习重点在哪里纵览2011年-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环节题目测查重点的分布情况,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对公务员五大核心能力值的考察中,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更加侧重考察考生对社会事件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如2013年11月30日上午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题目:1、有一个派出所的所长定期召开群众述职会,向群众报告自己的工作,请群众进行评分和监督,你作为一个分局的领导,去下面了解情况,你会怎么做?2、有人说年轻人应该有老黄牛一样的精神,也有人说年轻人应该有千里马一样的精神,你怎么看?你去走访群众的时候,经常吃“闭门羹”,群众认为你的官太小了,不能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你怎么办?再比如,2012年11月23日上午面试真题1、一个男子要送即将临盆的媳妇去医院,该男子属于酒后驾车,民警发现这个情况后,并未进行立即查处,而是先将孕妇送至医院,事后该男子主动自首,你怎样看待这件事? 2、请你调查留守儿童犯罪情况,要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3、派出所民警在小区公告栏上,发现了一张海报,海报上的内容是小区居民号召大家静坐应对开发商合同违约的信息。

2014辽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2014辽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辽宁中公教育:
更多公务员资料详情:/?wt.mc_id=bk6403 2014年辽宁政法干警考试面试真题
12月6日上午(考生回忆整理)
第一题,我国现在依法治国,在司法干部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工作经常和群众发生争吵,这种现象你怎么看?
第二题,组织管理,由于你们单位表现很好,上级单位到你们单位学习先进经验,让你负责组织这次会议,你会怎样安排此次会议?
第三题,人际沟通,您和同事在单位(派出所)轮流值班, 你同事值班总是迟到,影响你的正常工作休息时间,你会怎样处理?
12月6日下午(考生回忆整理)
1.景区总有环卫工人在悬崖峭壁捡垃圾,还有当环卫工人阻止游客扔垃圾时,游客反而说我不扔垃圾,要你们干什么?对此你怎么看。

2.警局为了关爱老人举办三个主题活动,举办三个什么活动?
对于活动中的难点有哪些,你怎么解决?
3.你正在出公务活动,正巧碰上一起交通事故,有人让你让你送人就医,有人让你处理事故,你如何解决?。

辽宁省公安基础知识真题2014年

辽宁省公安基础知识真题2014年

[真题] 辽宁省公安基础知识真题2014年判断题第1题: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要协助党委和政府推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公安机关要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

公安机关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敌情社情,探讨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并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综合治理的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协助党委和政府推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第2题: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与标志,警歌体现了人民警察的性质、任务和宗旨,在庄严、重要的场合悬挂警徽、奏唱警歌是进行人民警察性质、宗旨教育的良好形式。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第3题:人民警察遇到如抢劫等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时,即使是在非工作时间也必须履行职责。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人民警察法》第19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第4题:维护政权稳定、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是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的总任务。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的总任务。

第5题:无论对公安机关的职能作怎样的划分和理解,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就是镇压职能和服务职能。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无论对公安机关的职能作怎样的划分和理解,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就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第6题:“五条禁令”规定: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五条禁令”的内容是: (1)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2)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聘考试内容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聘考试内容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聘考试内容一、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内容按试点班学历教育层次区分: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辽宁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教育入学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教育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服务网查阅《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9月21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 申论9月22日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民法学(本科层次)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3.笔试成绩查询公共科目、教育入学考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共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应征入伍前已从普通高校毕业并获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退役后报考相应层次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加10分。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在笔试和面试加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

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填报有关信息。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按政策加分分数)÷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2014年辽宁政法干警招考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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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政法干警招考复习资料2014年政法干警行测备考:《民法学》复习重点第一章导论:①民法概念及特征3、②民法调整的对象2、③民法调整的原则7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③民事法律事实概念、意义及分类第三章公民:一. 民事权利能力(开始、终止,一般民事权利能力、特殊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 监护(概念及作用、未成年人的法定和指定设定监护人、精神病人的法定和指定监护人)三.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2年公告半年、4年或意外事故满2年公告1年)四. 公民的特殊类型1)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依法登记vs.承包合同)2) 合伙(①概念及法律特征②合伙协议③入伙及退伙④合伙财产⑤合伙经营⑥合伙债务)第四章法人制度:①法人概念②法人分类③法人设立(设立原则6、成立条件4)④法人变更3情况、终止(绝对、相对终止) ⑤联营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一. 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及特征(合法、以行为人意思表示作为够成要素、能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后果)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 以所需的意思构成(单方、双方)2) 以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单务、双务)3) 以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是否要求对方承担对价(有偿、无偿)(单务可能有偿、双务可能无偿如无偿保管无偿委托)4) 以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实践性、诺成性)5) 以是否必须采取特定形式(要式、不要式)三.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①明示(口头、书面、其他(视听资料、公证、登记、审核批准))+②默示(受遗赠人2月内没表示的接受的)四. 附条件or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1) 概念:以条件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的依据2) 条件特点(意定性、目的性、未来性+或然性+合法性)3) 分类(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始期、终期、确定期限、不确定期限)4) 应当注意: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而不正当地阻止或促成条件的行为如何处理五.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人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合法)六. 无效民事行为1) 概念: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2) 特征(①本质是违法性②确定无效③自始不发生效力)3) 认定的几种情形-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为的民事行为在合同法中另有定论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合同法规定算效力待定合同、纯利益合同有效)C. 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主观方面:故意、客观方面:实施了欺诈行为、被欺诈方不知而为民事行为、因果关系)D. 因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E. 因乘人之危而为的民事行为F. 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而为的民事行为G. 违反法律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 概念:当事人针对欠缺有效条件而请求法院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2) 特征-①变更撤销前是有法律效力的(这不同于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②因当事人行使变更权、撤销权而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其效力3) 三种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自己过失、错误认识、重大损失、因果关系)(双方撤销权)B) 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利用优势、显示公平)(双方撤销权)C) 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为的民事行为(受损害方单方撤销权)4) 撤销权(概念:当事人享有的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权利、行使人同上、行使时间1年、除斥期间届满则撤销权消灭)第六章代理一. 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以被代名义、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能引起法律后果、法律后果归被代)二. 代理的适用范围(不得:人身性质的、双方约定亲为的)和种类三. 代理权1) 概念:代理人得以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为被代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2) 如何产生(①特定的法律关系或特定的社会关系、②授权行为:单方不要式行为)3) 代理证书(注意:委托书与委托合同区别,(我个人理解委托合同是代理与被代的事,讨论清楚后被代就签委托书,第三人不管委托合同就看委托书了)、代理证书授权不明时的民事责任问题)4) 行使规则(不越权、亲自干、按要求、维利益)5) 某些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是有代理权的人才谈得上滥用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四. 代理中较特殊的情况1) 转委托:①目的:维利益②原则上:需经同意,事先或事后③紧急情况下:不论同意否均发生法律效力④限制性:只能在权限内转委托2) 隐名代理a. 概念及构成条件(以自己名义、代理权限内、隐名代理行为以法律允许或以与被代有约定为前提)b. 第三人知代与被代关系的,法律效力同显名,合同直接约束被代和第三人(有确证只约束代理人和第三人的除外)c. 第三人不知代理与被代关系的,通过被代行使介入权、第三人的选择权而形成相应法律后果,使被代承担责任五. 无权代理1) 表现(未授权的、代理权消灭后的、超越代理权的)2) 效力(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a.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追认:无权变有权拒绝权就是不予追认啦:或然变确定无效)b. 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催告:1个月内追认撤销:解除民事行为,应该以通知的方式作出)3) 表见代理a. 无权代理b. 客观上: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c. 主观上:第三人善意无过失d. 后果上: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被代和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法律相应关系(后3点是表见代理不同于一般无权代理的特色)4) 代理权的终止a. 委托代理的中止(期满完事、取消委托辞去委托、被代死(有特殊,看看书)、代理人死or无能了、被代or代法人地位中止)b.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中止(被代行了、代理人死或者无能了、监护没了) 2014年辽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考笔试试题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考笔试试题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考笔试试题考生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须在答题卡和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

同时在答题卡上涂写考试科目和准考证号的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下,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写在其他地方无效。

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答题纸和试题本一并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第1~45题。

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区别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法制是相对于非法律性质的社会规范而言的,法治则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B.法治往往与民主、****相关联,而法制既可与民主、****也可与****、特权相联系C.法制主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法治则主要解决法制在治理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D.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条件,法治是法制的实现和保障2.“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这一法律条文表述的是( )。

A.法律宗旨B.法律规则C.法律概念D.法律原则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守法就是履行法律义务B.守法是法的实施的一种基本形式C.与守法相对的就是违法D.公民要守法,政府更要守法4.某人对某办公软件解密,并制成光盘销售。

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

A.民事责任B.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C.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D.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5.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这里的“规范性”是指( )。

A.规范的法律思想和观点B.有明确的态度和立场的法律声明C.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标准、模式和框架D.法律制度发展的目标和规划6.下列关于法律与****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法律可以保障****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的现象B.保障****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C.是否体现****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D.****的法律化表明****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7.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备考方略:巩固基础知识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备考方略:巩固基础知识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备考方略:巩固基础知识政法干警考试一般情况下的题型安排如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由招录机关确定考试方式和题型。

近几年的民法考试除了会有客观题以外,通常还会有简答、案例。

试题结构及分数一般为单项选择题35题,每题2分,共70分;简答题为3题,每题10分,共30分;论述题1题,20分;案例分析题共2题,每题15分,共30分,全卷满分150分。

民法考试占整个考试的分值比例较大,民法占50%,行测和申论一起才50%,那么提高民法成绩是非常必要的。

民法考试除了理解性的记忆以外,多做题也是提高成绩的一个好办法。

一、真题演练是巩固基础知识的重要方法学习法律的目的是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的权益,那么法律该怎么用,考试中当然是用题来验证。

华图教育建议您用真题来练习,真题可以培养考生对试题出题角度和出题目的的认知,能够培养答题的感觉,提高答题速度,同时也可以提高考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能够把学到的民法的知识运用到具体的题目中。

如果不练习真题,考生始终不会了解自己对民法的掌握程度,同时也可以通过练习真题发现自己在学习中的漏洞和不足,及时补足。

二、真题解析辽宁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政法干警 | 公安招警 | 村官三支一扶 | 党政公选 |例如:6周岁的李强在父母离异后随奶奶生活。

两年后,其父母各自再婚。

此时,李强的法定监护人是( )。

A.父亲和继母 B.母亲和继父 C.奶奶 D. 父亲和母亲根据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设定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设定顺序如下:1、父母2、祖父母、外祖父母3、兄、姐(成年)4、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5、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2014年政法干警行测考前冲刺练习(3)

2014年政法干警行测考前冲刺练习(3)

2014年政法干警行测考前冲刺练习(3)政法干警每日一练(持续更新中)2014年政法干警行测考试答题技巧全揭秘2014年政法干警行测全真模拟练习汇总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即将开始,在最后考前冲刺阶段,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特为现阶段考生推出行测考前冲刺练习全真模拟练习,政法干警行测的复习,题型较多,需要考生认真备考,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祝各位考生扫清知识漏洞,建立完善知识体系,在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第一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1.70年后,当我们走进这片曾经“山光、水浊、田瘦、人穷”的土地时,展现在面前的是一派______的景象。

站在观景台极目远眺,只见生态林林草丰茂,经济林规模成片,块块农田镶嵌其中,绿色波涛连绵不断,从脚下向远处奔腾,覆盖了四周的山山岭岭。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A.郁郁葱葱B.方兴未艾C.生气勃勃D.苍翠欲滴第二部分数量关系2.甲乙两只兔子同时从萝卜地的东头沿着田埂向西头直线前进,甲的速度比乙每分钟快60米。

甲比乙早20秒到达西头,然后继续前进。

当乙到达西头时,甲比乙多走了200米,那么萝卜地从东头到西头的距离是多少米?( )A.900B.120C.1800D.200第三部分判断推理3.利基市场营销又称“缝隙营销”或“补缺营销”,是指企业为避免在市场上与强大竞争对手发生正面冲突,而采取的一种利用营销者自身特有的条件,选择由于各种原因被强大企业轻忽的小块市场(称“利基市场”或“补缺基点”)作为其专门的服务对象,对该市场的各种实际需求全力予以满足,以达到牢固地占领该市场的营销策略。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利基市场营销的是( )。

A.在各大服装企业狂轰滥炸的广告中,某衬衫企业另辟蹊径,利用唐诗作为广告语,淡雅宜人,博得了不同层次、年龄的消费者的好感B.某饮料公司为了在日本打开罐装茶饮料的业务市场,利用售货机来出售,夏天提供冰镇饮料,冬天提供罐装热饮C.某超市调查发现啤酒和尿布同时购买的相关程度很高,便调整了货物摆放顺序,方便顾客购买D.某生物科技公司通过举办科普讲座,向市民赠送生物科学书籍,提高了市民的科学健康理念,引发了人们对生物科技产品的需求,从而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第四部分图形推理第五部分常识判断5.一架飞机从圣彼得堡(60°N,30°E)起飞,向西南经过11小时飞达古巴首都哈瓦那(西区)。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真题卷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请把这个答案选出,并将答题卡相应题号后的选项涂黑。

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1.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罪状及法定刑的规定完全一样,如果甲于1996年5月8日故意杀害一人,于2008年10月8日被审判。

对甲的判决()A.应当引用1979年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条文B.应当引用1997年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条文C.应当由审判委员会决定适用哪部刑法的条文D.应当由法官决定适用哪部刑法的条文2.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刘某,醉酒后情绪激动,与饭店服务员发生争执,用酒瓶将服务员左臂砸断,当现场群众围捕他时,刘某因受惊吓精神病发作。

据此,刘某应当()A.负刑事责任B.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处罚C.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D.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某公司职员甲、乙、丙多次商议盗窃本公司仓库的电脑配件。

某晚结束加班后,三人留下准备行窃,甲惧怕被抓,便借口胃痛留在办公室,乙、丙二人前去,乙留在仓库外望风,丙盗窃得手后刚出库房门即被保安抓获。

此案中()A.甲、乙、丙的行为是盗窃既遂B.甲的行为是盗窃中止C.乙的行为是盗窃预备D.丙的行为是盗窃未遂4.甲跟踪仇人陶某到某珠宝店,当陶某弯腰时,甲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铁棍,猛击陶某头部致其重伤。

事后查明,陶某当时正在窃取商店内一贵重商品。

甲的行为属于()A.防卫过当B.假想防卫C.故意伤害D.防卫挑拨5.想象竞合犯是指()A.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B.行为人犯罪既遂以后犯罪行为与犯罪的不法状态同时存在的犯罪C.行为人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而其手段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D.行为人实施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又造成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严重后果的犯罪6.甲盗得乙的手提包一个,内有现金3000元和商务手机一部,甲发现手机内存有1000多个客户的电话号码,遂打电话让乙以8000元来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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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考复习资料
一、辽宁省政法干警民法学婚姻家庭部分的核心重点内容:
1.结婚。

结婚内容包括婚姻的成立,也就是结婚登记制度,结婚的条件,婚姻的效力等内容,最重要的还是婚后夫妻财产制度,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是常考点之一。

2.离婚。

离婚的基本形式,离婚之后的财产归属,离婚的限制性规定,离婚的补偿、赔偿制度要做基本的了解。

3.收养的基本制度。

收养的成立阶段考点比较多,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条件,要做重点的掌握,另外,收养解除之后的内容也要注意一下。

二、辽宁省政法干警民法学继承部分的核心重点内容:
1.继承的概念、种类和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继承是指将死考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继承的主要分类是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

除此之外,考生对我国继承制度的五大基本原则也应当有基本的了解。

2.继承权。

考生应当掌握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的行使、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方式、继承权的保护、遗产的概念与范围。

3.法定继承。

考生应当掌握法定继承的概念、特征和适用条件、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及其适用条件、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和方法。

4.遗嘱继承。

案例题的高发地带,而且一旦涉及案例分析,往往难度较大,考生应当掌握遗嘱、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的撤销和变更方式、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特征及其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5.遗产的处理。

应掌握继承开始的时间与通知的范围及遗产的范围、遗产的分割原则和分割方法、遗产债务的范围、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和清偿办法、无人继承的遗产的处理、"五保护"遗产的处理。

三、辽宁省政法干警民法学人身部分的核心重点内容:
1.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民事权利,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

其特征主要体现为它没有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权益,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且与权利主体的人身紧密联系,不可分离。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其区别主要是权利取得的方式不同、主体范围不同、权利对象不同。

此外,对人身权与人权之间的异同也要有所了解。

2.人格权。

人格权的类型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各誉权、隐私权。

3.身份权。

身份权的类型主要包括荣誉权、配偶权和亲属权。

四、辽宁省政法干警民法学民事责任部分的核心重点内容:
1、缔约过失责任。

了解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表现形式,以及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意义,重点理解什么情况下会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2、违约责任。

掌握违约责任产生的原因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这是考试的重点。

3、侵权责任是这一部分的绝对重点。

其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尤其是要把归责原则理解透彻,而且,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几个过错推定责任(口诀记忆法)和无过错责任(分类记忆法)一定要记清楚。

掌握共同侵权、共同危险行为。

接下来就是侵权责任法当中规定的几个特殊侵权责任,这里重点掌握责任的承担主体,归责原则,以及最终责任的承担。

民用核设施致人损害、民用航空器致人损害、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动物侵权致人损害、监护人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过错补充责任、安保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构成过错补充责任、教育机构责任、网络侵权责任、产品责任由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机动车侵权、医疗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赔偿、物件侵权责任等等。

在注意侵权责任的同时注意免责是事由的总结。

受害人故意免责、不可抗力、在紧急避险等。

五、辽宁省政法干警民法学债权部分的核心重点内容:
1.债的概念和债的种类。

债是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的主体、内容、客体是债的三要素,这是考生应当理解的内容。

对于债的不同分类以及各种分类的法律意义考生应当重点把握。

2.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考生应当掌握:债的关系可因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法律事实而发生;债的变更包括债的内容变更、债的主体变更;债的消灭的原因主要有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

3.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以及对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是本部分的重点内容。

4.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以及对无因管理之债的处理,是本部分的重点内容。

5.合同法部分。

这一部分的内容较多,考生在复习时应当重点掌握: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种类;合同订立的概念、要约的概念、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的效力、要约的生效时间和要约失效的原因;承诺的概念、承诺的方式和时间、承诺的撤回;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和合同法关于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原因的规定;合同效力的表现、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所订立合同的效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履行的原则、内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债权人代位权和
撤销权;合同变更的含义、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担保的概念与种类、保证的概念与设定、保证的两种方式和保证的效力、定金的性质、定金的种类与效力、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各种合同的概念、特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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