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INMETRO
压力容器生产工艺流程
压力容器制作工艺流程生产指令→审图→材料计划→封头、法兰外委→铆工工艺焊接工艺编制→材料检验→封头验收→计算封头实际中性层→按中性层、管口方位、支座板布置情况排版→下料前标记移植→下料→刨边→试板制作→筒节卷圆→纵缝焊接→试板机械性能试验→人孔制作→法兰验收→法兰与管焊接→对大于φ250的管着色检查→下锥体制作→整体组装→焊接→超声波检查和拍片→对缺陷进行返修→人孔及各管孔划线→停点检查→割制各管孔→管与筒体组装→焊接→超声波探伤及拍片→水压试验→停点检查→需热处理的进行热处理→→工程质量记录由技术监督科保管,交工后由档案室保管,保存期为7年生产指令→审图(压力容器章、材料表尺寸与图纸是否相符,图中尺寸是否全是否正确、管口方位是否全、材料工程师看采用的材料是否能买到相应的材料)→材料计划(材料按排版情况选择宽度和长度,主要考虑管口方位和接缝情况)→封头外委(比图纸尺寸厚2mm,坡口方向)、法兰(按国家标准画图,清楚要做的是哪个面,注意画水线)外委→铆工工艺(有编制好的工艺,每一受压元件一份工艺卡,上、下封头各份,每一筒节各一份,工人在制作过程中要按工艺流程按时进行填写)、→焊缝布置图(根据焊缝分类和排版图将每一条焊缝在图中进行编号,以便拍片,焊接记录,焊接工艺使用)→焊接工艺编制(一种焊接形式一份工艺,根据焊缝布置图,每一条焊缝都对应有焊接工艺,并对应有焊接工艺评定)→材料检验(核对化学含量、机械性能、炉号、批号、钢号、出厂日期,厚度公差,外观,容器板为正公差)→封头验收(资质、合格证、探伤、拍片报告、直径公差;封头总深度;表面形状公差)→计算封头实际中性层(封头厚度比筒体厚度厚2mm,对接处以内壁对齐,计算中性层时以筒体的中性层为准)→按中性层、管口方位、支座板布置、相邻节焊缝情况排版(筒体的最短筒节长度≥300m,不锈钢>200mm相邻筒节的纵焊缝距离或封头焊缝的端点与相邻筒节纵焊缝的距离应>δn(δn为名义厚度)且>100mm.支座焊缝与筒体焊缝边缘距离应>3δn、管孔距焊缝,以开孔中心为圆心1。
特种设备安全知识问答题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问答一、锅炉部分(60题)1、什么是温度?不同温标之间的关系怎样?标志物体冷热程度的物理量叫温度。
温度的测量是用温度测量仪表—温度计来完成的,测量的标尺称温标。
温标有摄氏温标(t)和热力学温标(T)两种,其每一度的间隔大小是一样的,只是所取零点不同,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下:t=T-273 ℃或T=t+273 K。
另外,在英制系统中还采用华氏温标,也用t表示,单位是℉,华氏温标与摄氏温标的换算关系为:t[℉]=9/5 t[℃]+32。
2、什么是热量?热量的单位是什么?在不同的温度时,物体分子的平均动能不同,物体内部具有的热量不同。
物体依靠温度差进行的热交换过程中,吸入或放出的热能的多少叫热量。
热量是过程参数,符号用Q来表示,热量的单位名称是焦[耳],单位符号为J。
工程上还用kcal(千卡)、Kw.H(千瓦.时)为单位,1Kw.h=860kcal=3600kJ,1kcal=4.1816kJ。
3、什么是过热蒸汽?什么是过热度?工质水在饱和状态下继续被加热,饱和水汽化成为饱和蒸汽。
饱和状态下汽水共存时,称为湿饱和蒸汽,饱和水全部汽化为蒸汽时称干饱和蒸汽。
在一定压力下,饱和水全部变成饱和蒸汽,因为吸收的热量都用来克服水分子之间的引力而汽化为蒸汽,温度是不会升高的。
饱和水全部变成饱和蒸汽后,继续对其进行加热,温度将会升高。
当工质的温度超过该压力下的饱和温度时,这种高于对应压力下的饱和温度的蒸汽就过热蒸汽。
过热蒸汽温度高出饱和温度的数值称为过热度。
4、什么叫热电联产?主要优点是什么?既发电又供热的电厂叫热电厂,而热电厂中采用的既发电又供热的蒸汽动力循环称热电联产循环。
热电厂的供热方式有两种,即背压式供热(汽轮机全部排汽都供热)及调节抽汽式供热(从汽轮机中抽出部分低压蒸汽供热)。
采用热电联产,可以把在汽轮机中做过部分功的全部蒸汽或部分蒸汽,用于工业用汽或采暖供热,这样就可以全部或部分地把冷源损失加以利用,从而大大提高蒸汽动力循环的经济性。
压力容器制造工艺流程
压力容器制造工艺流程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储存或运输气体或液体的设备,通常用于工业生产中。
由于其特殊的使用环境和功能要求,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流程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其安全可靠。
下面将详细介绍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流程。
1. 设计阶段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流程首先需要进行设计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压力容器的结构、材料、尺寸和工作参数等。
设计人员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确保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和功能要求。
2. 材料准备在确定了压力容器的设计方案后,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压力容器的材料通常包括钢板、合金钢、不锈钢等。
在材料准备阶段,需要对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3. 材料加工一般情况下,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流程包括下列工序:切割、弯曲、焊接、成型、表面处理等。
首先,需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材料进行切割和弯曲加工,以满足压力容器的结构要求。
随后,进行焊接工艺,将各个部件进行组装,形成压力容器的整体结构。
在加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各个工序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的结构牢固、密封性好。
4. 检测与检验在压力容器制造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多次的检测与检验,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常见的检测手段包括X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磁粉探伤等。
通过这些检测手段,可以对压力容器的焊缝、材料和结构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 表面处理在压力容器制造完成后,需要进行表面处理,以提高其耐腐蚀性能和美观度。
常见的表面处理方法包括喷砂、喷漆、镀锌等。
通过表面处理,可以有效延长压力容器的使用寿命,提高其外观质量。
6. 总装与调试最后一道工序是压力容器的总装与调试。
在总装过程中,需要将各个部件进行组装,确保其结构完整、功能正常。
随后进行压力测试和泄漏测试,以验证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密封性。
只有通过了严格的测试,压力容器才能出厂并投入使用。
综上所述,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流程包括设计、材料准备、材料加工、检测与检验、表面处理、总装与调试等多个环节。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Inmetro
The Working Procedure of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Manufacturer Licensing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工作程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指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受理、审查、证书的批准颁发及有效期满时的换证程序。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设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公室,负责办理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机构,办理本地区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第二章申请第四条申请的提出1 申请A、B、C级锅炉和A、B、C级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申请资料应先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
2 申请D级锅炉、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3 申请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外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第五条申请时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应采用中文或英文,原始件为其他文种时,应附中或英译文):1 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表(见附录1、附录2和附录3)一式三份;2 工厂概况说明;3 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4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资源表(见附录4、附录5);5 工厂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6 典型产品名称及相关参数和规格;7 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见第十四条);8 工厂质量手册;9 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
第三章申请受理第六条负责受理申请的安全监察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A1级、A2级压力容器、A级锅炉资质办理流程
A1级、A2级压力容器、A级锅炉资质办理流程第一篇:A1级、A2级压力容器、A级锅炉资质办理流程目录一、A1级、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第一节基本条件.............................................................................第二节专项条件.............................................................................第二步受理..........................................................................................第三步产品试制.................................................................................第四步型式试验.................................................................................第五步鉴定评审.................................................................................第六步审批发证.................................................................................第七步复查换证.................................................................................第八步许可证变更与延期.................................................................第九步补证与注销...........................................................................二、A级锅炉制造许可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第一节基本条件.........................................................................第二节专项条件...........................................................................第二步受理........................................................................................第三步产品试制...............................................................................第四步鉴定评审...............................................................................第五步审批发证...............................................................................第六步复查换证...............................................................................第七步许可证变更与延期...............................................................第八步补证与注销...........................................................................三、附件. (2)第一节基本条件第十五条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2号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2号)发布机关:质检总局发布日期:2002年9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
第三条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其中,制造资格许可及其管理、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锅炉压力容器是指:(一)锅炉。
1. 承压蒸汽锅炉;2. 承压热水锅炉;3. 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
1.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2.5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及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各种压力容器;2. 公称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低于60℃液体的各种气瓶;3. 医用氧舱。
本办法不适用于船舶、铁路机车、航空器、军事装备和核设施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以及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且输出热水温度低于及等于90℃的电或燃气加热热水器。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办法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设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制造许可第六条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程序与评审技术
交流评审情况,讨论确定(quèdìng)评审中发 现的问题
评审组长组织、调控评审进程、调整工作任务 评审组长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讨论评审初步结论,斟酌需要整改的内容(备
忘录)
第十二页,共45页。
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鉴定(jiàndìng)评审程 序
鉴定评审末次会议
会前与申请单位交换意见,确认需整改内容(备 忘录)
第二十八页,共45页。
三、鉴定评审(pínɡ shěn)技术
1、现场评审的基本(jīběn)方法 2、有效收集客观证据的方法 3、鉴定评审技巧
第二十九页,共45页。
三、鉴定(jiàndìng)评审技术
1、现场评审(pínɡ shěn)的基本方法 现场扫描评审(pínɡ shěn)方法 逐项评审(pínɡ shěn)方法 追踪评审(pínɡ shěn)方法 重点发散评审(pínɡ shěn)方法 综合评审(pínɡ shěn)方法
末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zhǔchí),参加末次会 议的人员与见面会相同
介绍评审工作情况
正式向申请单位反馈评审意见,评审报告初步结 论和整改内容,提出整改确认的方式
重申保密,申请单位申诉的权利
末次会议签到
第十三页,共45页。
二、鉴定评审(pínɡ shěn)相关工作
1、评审组成员职责 2、评审前准备工作 3、评审采用的方式方法 4、评审中有关问题的处理(chǔlǐ) 5、整改问题确认的方式与方法 6、评审报告的内容与要求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行政 许可鉴定评审程序与评审技术
讨论(tǎolùn)的主要内容
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鉴定(jiàndìng)评审 的程序
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2、鉴定(jiàndìng)评审程序 二、鉴定(jiàndìng)评审相关工作 三、鉴定(jiàndìng)评审技术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批工作如何进行?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批工作如何进行?锅炉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批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制造单位必须向当地劳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锅炉制造许可证申请书》。
各级劳作部门和主管部门接到申请书后,应按要求逐级签署看法。
℃的热水锅炉〕,制造许可证由省级劳作部门签发,报劳作部、机械部备案;不属于E2级范围的其他级别的锅炉,由省级劳作部门和主管部门于检查后IO日内在申请书上签署看法,报劳作部和机械部。
如不需要复查,由劳作部审批签发制造许可证。
如需要复查,则在两个月内派人复查。
制造许可证由劳作部统一印制。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批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制造单位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压力容器制造与质量保证手册》。
经审查后,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发给《压力容器制造申请与批准书》,填报审批。
〔2〕初审:制造第一、二类压力容器的单位,由地、市劳作部门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制造第三类压力容器的单位应由省、市、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省级主管部门进行。
初审合格后,在《初审报告书》中填入拟同意制造的压力容器类别、品种的名称,并签字盖章,连同申请制造单位的《压力容器制造与质量保证手册》一起,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复审。
〔3〕复审:制造第一、二类压力容器的单位,由省、市、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制造第三类压力容器的单位,由劳作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会同国务院主管部门进行。
复审合格后,在《制造批准书》中填入批准制造的压力容器类别、品种名称,并签字盖章,发给制造单位和有关部门;同时,发给由劳作部签署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省级劳作部门批准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还应报劳作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办理流程
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办理流程(中英文实用版)Title: Pressure Vessel Manufacturing Qualification Application Process中文标题: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办理流程---Section 1: Initial Assessment第一部分:初步评估To begin the process of obtaining a pressure vessel manufacturing qualification, the first step is to conduct an initial assessment of your organization.This assessment will determine whether your company meets the basic criteria for qualification.It is essential to ensure that your facility has the necessary equipment, skilled personnel, and technical expertise to manufacture pressure vessels safely and to comply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办理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第一步是进行初步评估,以确定您的组织是否符合资格的基本条件。
确保您的工厂拥有必要的设备、技术熟练的人员和技术专业知识,以安全制造压力容器并遵守相关法规至关重要。
---Section 2: Documentation and Application第二部分:文件和申请Once the initial assessment is favorable, you will need to gather andsubmit the required documentation to apply for the qualification.This typically includes company profiles, technical qualifications of staff, production equipment specifications,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certifications, and safety protocols.The application must be thorough and accurate, as any discrepancies may result in delays or denial of your qualification.一旦初步评估有利,您需要收集并提交所需的文件以申请资质。
中国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Inmetro
The Conditions for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Manufacturer Licensing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要求,制订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条件由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要求三部分构成。
资源条件要求包括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前者是生产各级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通用要求,后者是生产相关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专项要求,企业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相应的专项条件。
第四条企业必须建立与生产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运转。
第五条企业的无损检测、热处理和理化性能检验工作,可由本企业承担,也可与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并纳入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控制范围,所委托的工作由被委托企业出具相应报告,所委托工作的质量控制应由委托方负责。
分包给外企业承担上述任一项工作的企业,应保证在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分包的工作由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企业承担。
专项条件要求具备的内容不得分包。
第六条企业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主体制造,不得将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所有部件都进行分包。
第二章锅炉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第一节基本条件第七条提出锅炉制造许可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其中申请A、B、C级锅炉制造许可的企业,一般应具备低一级别的锅炉制造许可证,或境外企业具有四年以上制造相应级别锅炉产品的历史。
申请A级锅炉部件制造许可的企业,可不具备低一级的锅炉制造许可证。
具有A级锅炉部件制造许可的企业,在条件具备时可申请A级锅炉制造资格。
第八条锅炉制造企业必须具备适应锅炉生产和管理需要的技术力量。
一.应配备锅炉制造、机械加工、无损检测、焊接、材料、质量管理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
压力容器制造厂制造许可审查要点- 锅炉制造厂制造许可审查要点概要
压力容器制造厂制造许可审查要点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第四章第十三条的要求,压力容器制造厂制造许可审查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核实制造厂制造许可资源条件,包括制造场地、人员状态、加工制造设备和工装、以及检验试验设备:* 申请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 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
对人员的要求随许可级别而异,详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
* 对各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的制造场地和技术设施的要求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
* 不锈钢或有色金属容器制造企业和同时具备几个级别许可的企业的资源要求分别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
2.审查申请企业的质量手册和相关文件。
申请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至第四十三条的要求。
3.审查申请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
4.审查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采用的安全技术规范、出厂随机安全质量技术资料、产品铭牌、设计、压力容器用钢、制造、检验等。
5.对试制产品进行检查和试验。
试制产品应完全满足《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七条对相应级别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的要求”。
气瓶的安全质量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第十五条规定,评审组应根据评审情况做出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的结论分为符合条件、需要整改和不符合条件三种。
对评审报告结论为需要整改或不符合条件的,评审组应书面通知企业。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审查要点也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厂的换证审查。
但对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该《工作程序》第二十四条规定,换证审查时,若其产品未发生适用标准、材质、结构型式和使用条件的改变,可免做型式试验。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程序与评审技术
评审前准备工作
l 评审日程安排
1.评审组长制定现场评审日程表,在现场评 审前通知申请单位,明确每一位评审员的任 务 做好分123...评评每有工审审段关,组组评评以分内审组部活审便情 会 动的评况议的必审,、时各首间要员组次、准提的会要备前工议素作、和。设任末区计务次域现;会;议场的评安审排;方案, 2.评4审.现组场检长查负/试责验准计划备。各种评审工作文件,与 申请单位、评审组成员沟通。
l 现场巡查应按评审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完 成,防止拖延巡查时间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 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程序与评审技术
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鉴定评审程序
分组评审 l 评审内容
法人资格 + 注册
资源条件 质量管理体系 能力 产品安全性能 规范 标准
l 评审组分组
资源条件组
产品质量组(焊接、无损检测等)
质量管理组(注重管理要素)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
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程序与评审技术
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鉴定评审程序
资源条件组(核实)
l 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
l 申请单位名称及地址(营业执照及生产地址);
l 申请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许可的级别,典型产品及 相关参数和规格;
l 申请单位生产资源条件
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程序与评审技术
评审发现问题的描述
l 表达应准确、清晰明了,不能笼统含糊, 使申请单位能清楚明白所叙述的事实
l 对事不对人,不能回避时,不指名道姓 l 用非指责性的口吻陈述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 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程序与评审技术
整改意见(备忘录)的编制
05.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程序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程序1 签订评审合同申请单位接到特种设备局批复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注1后,与协会协商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注2。
协会做好如下工作:1.1 建立申请单位档案。
1.2 将有关信息录入“鉴定评审管理系统”。
1.3 通知申请单位由协会网站(的“鉴定评审”-“下载专区”)下载《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指南》、资源条件附表及填写说明注3。
注1:自2007年7月1日起,鉴定评审的约请由原先的自由约请改为由特种设备局指定(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的受理机关意见栏内注明),申请单位应按特种设备局指定的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约请;注2:技术服务合同由我协会起草;注3:压力容器制造厂情况统计表由申请单位下载后在现场评审前填写完毕,供评审组现场评审时使用。
2 接受约请申请单位依据自身的准备情况,适时(首次申请的,应确保在受理后的两年内)向协会提出约请。
约请时应向协会提供以下资料:2.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正本一份、已受理)。
2.2《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一式三份,填写完整有关信息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3质量手册文本注(一份)。
2.4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有型式试验要求时,复印件一份)。
注:1、质量手册应是正式颁布实施的版本;2、以上资料请尽量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我协会,协会的地址见“”-“鉴定评审”-“联系我们”。
3 约请处理协会接到约请后做如下处理:3.1 不接受约请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协会不接受约请。
在接到约请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约请资料全部退回申请单位。
3.1.1 许可机关未受理的。
3.1.2 在约请的期限内无法完成评审的。
3.2接受约请3.2.1 约请资料种类、数量不符合2条要求的,在接到约请资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补齐的资料。
3.2.2 申请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符合规定或补正后符合规定的,协会进行资料预审。
3.3资料预审申请单位约请资料的种类、数量符合要求的,协会应尽快完成对申请资料的预审:3.3.1 申请资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协会在接到约请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指需要重新修订质量手册)。
19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及工作程序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2003年7月1日,国质检锅 [2003]194号)第一条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中的要求,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管理办法》 中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 (以 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本条件由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 求、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要求三部分构成。
资源条件要求包括基本条件和 专项条件, 前者是制造各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通用要求, 后者是制造相关级 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专项要求,企业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相应的专项条件。
第四条 企业必须建立与制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 保证连续有效运转。
企业应有持续制造锅炉压力容器的业绩, 以验证锅炉压力容 器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能力。
第五条 企业的无损检测、热处理和理化性能检验工作,可由本企业承担, 也可与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企业签订分包协议,分包协议应向发证机构备案。
所委托的工作由被委托的企业出具相应的报告, 所委托工作的质量控制应由委托 方负责,并纳入本企业锅炉、 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控制范围。
专项条件要求具 备的内容不得分包。
第六条 企业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主体制造, 不得将锅 炉压力容器产品的所有受压部件都进行分包。
第二章 锅炉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第一节 基本条件第七条 提出锅炉制造许可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并在当地政府 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第八条 锅炉制造企业必须具备适应锅炉制造和管理需要的技术力量。
(一)应配备锅炉制造、机械加工、无损检测、焊接、材料、质量管理等各 类工程技术人员。
A 、B 级许可证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的 10% C 、D 级许可证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 5%且不少于5人。
其中锅炉制造企业必须配备足够数量且能满足制造需要的锅炉和焊接专业技术 人员。
压力容器制造管理程序
压力容器制造管理程序1 概念:规范二类制造(对外招标制造、维修制造),控制五大环节(制造计划、材料要求、材料代用与设计变更、验收、档案资料),实现一个目标(产品合格率100%)。
2 对外招标制造2.1 对外招标制造的压力容器,由提出招标条件,设备部审核后,交招标中心完成招标。
2.2 招标中心将招标结果交设备动力部认可,设备部与供方签订技术协议后,设备部方可根据技术协议与供方签订商务合同。
2.3 供方根据技术协议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经设备部确认后方可投入制造。
3 维修制造3.1 制造计划:分厂的压力容器制造用施工图等设计文件由设备部随《工作联系单》向分厂下达制造计划和施工图等设计文件。
设计资格印章失效的图样和已加盖竣工图章的图样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
3.2 材料要求3.2.1分厂与设备部共同建立压力容器用材料(包括封头、锻件)合格供方名录。
3.2.2压力容器用材料计划及相应标准和要求由维修车间根据施工图提出。
3.2.3 设备部在压力容器用材料合格供方名录范围内进行招标。
招标结果须经分厂确认后,设备部方可采购。
3.2.4 压力容器材料要求.3.2.4.1 压力容器所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压力容器用材料的生产应经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批准。
材料生产单位应按相应标准的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证明书(原件),并在材料上明显部位作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其他标志,至少包括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材料牌号及规格、炉(批)号、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标志、材料生产单位名称及检验印鉴标志。
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必须齐全、清晰,并加盖材料生产单位质量检验章。
3.2.4.2 设备部从非材料生产单位获得压力容器用材料时,应同时取得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还应对所获得的压力容器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负责。
3.2.4.3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应按受压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内容见《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内容,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书。
ASME锅炉压力容器认证项目流程介绍及常见问题
ASME锅炉压力容器认证项目流程介绍及常见问题第一篇:ASME锅炉压力容器认证项目流程介绍及常见问题ASME锅炉压力容器认证项目流程介绍及常见问题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BPV)认证项目表明持证单位的设计、制造、组装和检验锅炉压力容器部件符合各项规定。
于1916年首次发表“固定式锅炉的建造和许用工作压力的规范”(现在称为ASME BPVC)后不久,ASME开始为承压设备行业的企业提供认证项目,用来证明他们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
目前全球近7000个厂商持有ASME认证证书。
ASME BPV认证项目的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动力锅炉、供热锅炉、压力容器、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运输罐和阀门。
ASME BPV证书ASME BPV持证厂商制造的产品是根据ASME BPVC所适用的部分被认证和打钢印的。
目前,ASME提供下列几种证书:动力锅炉第I卷 S-动力锅炉A-动力锅炉安装 E-电热锅炉 M-小型锅炉 PP-压力管道V-动力锅炉安全阀 PRT-部件制造供热锅炉第IV卷H-供热锅炉/采暖(铸铁)锅炉 HLW-带衬里的饮水加热器 HV-供热锅炉安全阀 PRT-部件制造压力容器第VIII卷第1册U-压力容器(常规设计)UM-小型压力容器UV-压力容器安全阀UD-压力容器泄压装置 PRT-部件制造压力容器第VIII卷第2册U2-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另一规则)压力容器第1页 /共 5页第VIII卷第3册 U3-高压容器UV3-高压容器安全阀 UD3-高压容器泄压装置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第X卷RP-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运输罐第XII卷 T-运输罐TV-运输罐安全阀 TD-运输罐泄压装置 PRT-部件制造如何开始申请第1步:准备和申请登陆网址:/bpv浏览所有申请要求、BPV清单、常见问题,并确定被ASME认证的工作范围。
在提交申请前需要完成的其他内容包括:-获取所需标准(更多详细内容,请登录网站/requiredcodebooks)。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2号颁布日期:20020712 实施日期:20030101 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制造许可第三章许可证管理第四章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经2002年7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9月29日原劳动部《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二○○二年七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
第三条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其中,制造资格许可及其管理、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锅炉压力容器是指:(一)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2.承压热水锅炉;3.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2.5MPa?l 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及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各种压力容器;2.公称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1.0MPa?l 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低于60℃液体的各种气瓶;3.医用氧舱。
本办法不适用于船舶、铁路机车、航空器、军事装备和核设施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以及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且输出热水温度低于及等于90℃的电或燃气加热热水器。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办法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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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orking Procedure of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Manufacturer Licensing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工作程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指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受理、审查、证书的批准颁发及有效期满时的换证程序。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设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公室,负责办理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机构,办理本地区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第二章申请第四条申请的提出1申请A、B、C级锅炉和A、B、C级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申请资料应先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
2申请D级锅炉、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3申请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外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第五条申请时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应采用中文或英文,原始件为其他文种时,应附中或英译文):1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表(见附录1、附录2和附录3)一式三份;2工厂概况说明;3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资源表(见附录4、附录5);5工厂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6典型产品名称及相关参数和规格;7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见第十四条);8工厂质量手册;9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
第三章申请受理第六条负责受理申请的安全监察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第七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制造企业,安全监察机构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受理意见,并将一份申请表返回申请企业。
第八条对境内制造企业,在同意申请受理时,安全监察机构发函通知该企业所在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发证部门在申请表上签署不受理意见并说明理由,将一份申请表返回申请人。
第十条获得申请受理的制造企业,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以下简称《许可条件》)中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试制相应级别的典型产品(或承压部件),以备制造许可审查和进行型式试验(仅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
第四章审查第十一条制造企业完成产品试制后,向同意申请受理的安全监察机构书面报告试制情况,提出审查申请。
第十二条安全监察机构或委托审查机构按审查要求制定审查计划、组织审查组,并将审查日程安排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到申请企业。
第十三条审查组按《许可条件》的规定对工厂进行检查和产品检验,主要审查:1核实生产场地、加工制造设备、检验试验设备及人员状况;2审查质量手册和相关文件;3审查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4审查相关的技术资料;5对试制产品进行检查和试验。
第十四条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如:气瓶、安全阀、爆破片和气瓶阀门等,应在工厂检查前完成以下审查内容:1 审查有关设计文件、图纸。
2 在现场随机抽样,进行产品型式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
第十五条根据审查结果,审查组应完成书面审查报告报发证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
第十六条制造企业可根据需要,按照自愿原则,在正式审查前向委托审查机构提出预审的要求。
第五章《制造许可证》的批准颁发和换证第十七条发证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结论意见。
第十八条对于审核结论意见为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由安全监察机构上报发证部门为其签发《制造许可证》。
第十九条《制造许可证》自签署之日起,四年内有效。
持证企业如需在有效期满后继续持有《制造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发证部门书面提出换证申请。
第二十条逾期未提出换证申请的,《制造许可证》在有效期满时自动失效,企业被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一条换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及批准发证程序同本程序第二章至第五章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对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换证审查时,若其产品未发生适用标准、材质、结构型式和使用条件的改变,可免做型式试验。
第二十三条对于审查结论为不具备换证条件的制造企业,允许另行申请低于原制造级别的许可。
第六章许可证的注销、暂停和吊销程序第二十四条企业由于破产、转产等原因不再制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时,应将《制造许可证》交回发证部门,办理注销。
第二十五条按照《管理办法》对持证制造企业实施责令改正时,发证部门应书面通知制造企业,明确责令改正的内容和时限。
第二十六条按照《管理办法》对持证制造企业实施暂停使用《制造许可证》时,发证部门应书面通知制造企业,说明暂停使用《制造许可证》的原因和暂停期限以及责令企业整改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按照《管理办法》对持证制造企业实施吊销《制造许可证》时,发证部门应书面通知制造企业,说明吊销《制造许可证》的原因。
制造企业应将《制造许可证》交回发证部门。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程序由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程序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录1:锅炉制造许可申请表附录2: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申请表附录3 :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表附录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资源表附录5 :安全附件制造企业资源表锅炉制造许可申请表1. 申请企业全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制造场地地址(企业另有其他制造场地的)2. 企业持证情况:2.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制造许可证(申请换证或升级时填写):附录1电子邮件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企业持有其他何种锅炉产品认证或批准证书: 申请许可级别4.近四年锅炉制造情况:申请人声明与签署在此我声明本企业自愿申请锅炉制造许可,所填内容属实,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以及许可后的监督检验,提供各种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亲笔签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企业公章)6.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意见(不适用境外企业)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 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意见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注:1申请表需用中文或英文填写,一式三份。
2境外申请人需将申请表和其他申请资料按如下地址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公室。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邮编:100013电话:86-10-84273524; 84273525 传真:86-10- 84272526电子信箱:mlo@.c n附录2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申请表1.申请企业全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制造场地地址(企业另有其他制造场地的):2.企业持证情况:2.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申请换证或升级时填写):3申请许可级别近四年压力容器制造情况:5•申请人声明与签署:在此我声明本企业自愿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所填内容属实,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以及许可后的监督检验,提供各种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亲笔签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企业公章)6.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意见(不适用境外企业)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意见: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注:1申请表需用中文或英文填写,一式三份。
2境外申请人需将申请表和其他申请资料按如下地址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公室。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邮编:100013电话:86-10-84273524; 84273525传真:86-10- 84272526电子信箱:mlo@.c n附录3: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表1.申请企业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企业网址:电子邮件地址:其他制造场地地址(企业另有其他制造场地的):2.企业持证情况:2.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附件制造许可证(申请换证或增项时填写):2.2企业持有其他何种锅炉产品认证或批准证书:申请许可项目近四年安全附件制造情况:5•申请人声明与签署:在此我声明本企业自愿申请安全附件制造许可,所填内容属实,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以及许可后的监督检验,提供各种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