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农民田间学校工作管理制度

农民田间学校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农民田间学校(以下简称“田间学校”)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确保田间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田间学校设立校长一名,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田间学校工作。

2.田间学校设立教务处、培训部、后勤部、财务部等部门,分别负责教务、培训、后勤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3.各班级设立班主任一名,负责班级管理、学员服务等工作。

三、学员管理1.学员自愿报名参加田间学校培训。

2.学员应遵守田间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班主任和辅导员的安排。

3.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4.学员应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学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四、教学管理1.田间学校根据农业生产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2.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尚的师德,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

3.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反思,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4.田间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五、培训管理1.田间学校根据学员需求,开设各类培训课程,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等。

2.培训课程应注重实践操作,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3.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六、后勤管理1.田间学校应保证教学设施齐全,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2.后勤部门应做好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卫生工作。

3.后勤部门应做好物资采购、保管、分发等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七、财务管理1.田间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2.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透明。

3.田间学校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奖励与处罚1.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学员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田间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罚。

九、附则1.本制度由田间学校校长负责解释。

田间学校管理制度

田间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田间学校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农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田间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田间学校是以农业教育为主,兼顾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机构。

本制度适用于田间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田间学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教育为本,质量第一;2. 依法治校,民主管理;3. 科学规划,协调发展;4. 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田间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下设以下机构:1. 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2. 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奖助学金管理等工作;3. 实践教学部:负责实践教学、实习实训、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4. 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综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田间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课程设置应结合农业产业发展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七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教师授课时应遵守教学纪律,不得擅自更改教学计划。

第八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堂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活动,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讨论。

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诚实守信。

第十一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五章实践教学管理第十三条田间学校注重实践教学,建立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与校外农业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

第十四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学校对实践教学成果进行考核,并将其纳入学生成绩评价体系。

田间学校制度

田间学校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性质田间学校是以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目标,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机构。

三、学校组织架构1. 学校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

2. 学校设立校长一名,负责学校全面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3. 学校设立教务处、培训部、财务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务管理、培训实施、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招生与入学1. 招生对象:农村居民、农业企业职工、农村合作社成员等。

2. 招生条件: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志于从事农业生产。

3. 招生程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录取。

4. 入学:录取后,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五、课程设置1. 基础课程:农业基础知识、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经济学等。

2. 专业课程:作物栽培、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农业机械等。

3. 实践课程:田间实习、农业技术示范、农业项目实践等。

六、教学与管理1. 教学方式:采用课堂讲授、现场教学、实践操作、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

2. 教学时间:全脱产学习,每学期不少于12周。

3. 学籍管理: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实行学分制管理。

4. 考核评价:实行理论考试、实践操作、课程论文、田间实习等综合评价。

七、师资队伍1. 学校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农业专家、教授担任主讲教师。

2. 鼓励学校教师参加农业科研、推广、培训等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3. 建立教师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学质量。

八、经费保障1. 学校经费来源:政府拨款、企业赞助、社会捐赠等。

2. 学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3. 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鼓励学员努力学习。

九、毕业与就业1. 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2. 学校积极为学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

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管理制度

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管理制度

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管理制度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的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是指政府或农业机构为了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培养一批现代化农民所设立的农田中的培训机构。

第三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的管理原则是: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的目标是培养一批现代化农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技术水平和农业科学素养。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权限第五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的主体机构由政府或农业机构设立,依法组织,负责农民培训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的具体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政策规定,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

第七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应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农业专家、农民代表、专业培训机构的代表组成,负责协调解决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应设立教务处、后勤保障处、信息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后勤保障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应设立监督检查部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培训效果等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和质量保证。

第十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应建立健全师资力量,配备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基础。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方法第十一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的培训内容应结合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和农民的实际需要,着重培养农民的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的培训方法应以实践为主,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增加农民的学习积极性和培训效果。

第十三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如讲座、实地考察、实践操作、交流学习等,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机会。

第十四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应注重培养农民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农业科技的应用和创新,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学校管理第十五条农民培训田间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学生的学习秩序和安全。

农民田间学校规章制度

农民田间学校规章制度

农民田间学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田间学校的管理,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促进当地农村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民田间学校是指利用田间、田边、农户家中等农村场地、设施,由村委会、农村教育部门等组织开办,为农民提供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

第三条农民田间学校遵循“团结、务实、创新、发展”的宗旨,以“服务农民,促进农村发展”为宗旨,坚持“以农民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素质为目标,以提升农村发展为使命”的办学方针。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四条农民田间学校实行村委会主管、农村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与当地农村组织、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的联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良好的办学合作关系。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教职工干部参加培训,提高师德师风,提升教学水平,增强管理能力。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健全学校运行机制,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学风建设机制,倡导勤奋学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学习风气。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应制定《学科教学大纲》,明确各个学科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合理分配教学时间。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加强对教学过程和成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严格选拔任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应完善教学设备设施,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为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做好学生的企业资格认定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学生信息,做好个别学生的帮扶工作。

农业田间学校管理制度

农业田间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田间学校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培养高素质农民,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农业田间学校的学员、教师、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农业田间学校以培养农民的现代农业技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学员管理第四条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的农民;2. 自愿参加农业田间学校的学习活动;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文化水平。

第五条学员参加培训活动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培训课程安排参加学习,不得擅自缺课、迟到、早退;2. 服从班主任和辅导员的调度、安排、管理,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3. 不得随意请假,确需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4. 遵守学校纪律,爱护公共设施,维护校园环境。

第六条学员完成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七条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3.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教师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安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2.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3. 主动了解学员需求,关注学员成长,关心学员生活;4. 遵守学校纪律,维护学校声誉。

第四章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管理第九条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执行力。

第十条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 积极开展服务工作,为学员、教师提供优质服务;3. 主动了解学校发展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4. 遵守学校纪律,维护学校形象。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学校对在培训、教学、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员、教师、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管理制度

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的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农民素质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全面管理工作。

2. 设立教务处、培训部、后勤部等部门,分别负责教学、培训、后勤等工作。

三、学员管理1. 学员报名(1)学员自愿报名参加培训,需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后,教务处对学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录取。

2. 学员培训(1)培训课程设置合理,内容丰富,注重实践操作。

(2)学员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3)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应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完成作业。

3. 学员考核(1)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2)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考或重修。

四、教师管理1. 教师选拔(1)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教师需通过资格审查,方可担任培训工作。

2. 教师培训(1)定期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2)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拓宽知识面。

3. 教师考核(1)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教师资格。

(2)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后勤管理1. 设备管理(1)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损坏或故障,及时报修。

2. 人员管理(1)后勤人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质量。

(2)后勤人员应积极配合教学工作,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六、经费管理1. 学校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合理分配使用。

2. 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民田间学校基地运行管理制度

农民田间学校基地运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农民田间学校基地的运行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农民技术技能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基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农民田间学校基地的运行效率,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2. 培养高素质农民,助力乡村振兴。

3. 优化培训资源配置,提高培训效果。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农民田间学校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基地的全面管理工作。

2. 设立教务部、培训部、后勤部、财务部等部门,分别负责教务管理、培训实施、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四、运行管理1. 教学管理(1)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等。

(2)组织专家、技术人员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

(3)开展学员座谈,了解学员需求,改进培训工作。

2. 实践操作管理(1)建立实训基地,为学员提供实践操作场所。

(2)制定实训计划,确保学员在实践中掌握技术技能。

(3)组织学员参加实践活动,提高学员动手能力。

3. 后勤保障管理(1)负责基地的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2)确保培训场地、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满足培训需求。

(3)做好学员接待、食宿、交通等工作。

4. 财务管理(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3)做好培训收费、报销等工作。

五、制度保障1.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基地运行有序。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3.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培训效果。

4. 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总结,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农民田间学校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农民田间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农民田间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民田间学校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农民田间学校设校长一名,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

2.设教务主任一名,负责教务管理工作。

3.设教务干事一名,负责课程安排、教学资料管理等工作。

4.设班主任若干名,负责学生管理、学习辅导等工作。

三、招生与入学1.招生对象: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热爱农业生产的农民。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3.入学条件:通过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成绩合格者。

四、教学与管理1.课程设置:根据农业生产需求,开设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课程。

2.教学方式: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3.教学时间:每周安排2-3次课程,每次课程时间为2-3小时。

4.考核制度:每门课程设置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五、学生管理1.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3.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助。

4.学生应爱护公共财产,保持校园卫生。

六、师资队伍建设1.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农业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2.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3.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创新教学方法。

七、经费管理1.学校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企业赞助、学费等。

2.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3.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用、侵占。

八、附则1.本制度由农民田间学校校长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农民田间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旨在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知识和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贡献力量。

中央农广校农民田间学校管理制度

中央农广校农民田间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中央农广校农民田间学校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农民田间学校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员管理1. 学员自愿参加农民田间学校学习活动,须具备一定的农业基础知识,并对农业生产有浓厚兴趣。

2. 学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农民田间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

4. 学员应服从班主任和辅导员的调度、安排、管理,不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5. 学员应尊重教师,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认真完成作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6. 学员在学习期间,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7. 学员应积极参加各项实践活动,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产中。

三、教师管理1. 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农业知识、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

2. 教师应认真备课,确保教学内容科学、准确、易懂。

3. 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随意缺课。

4. 教师应关心学员学习,及时解答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 教师应积极参与农民田间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四、课程管理1. 课程设置应围绕农业生产实际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 课程内容应不断更新,紧跟农业产业发展趋势。

3. 课程安排应合理,确保学员有充足的学习时间。

4. 课程评价应客观公正,及时反馈学员学习效果。

五、实践基地管理1. 实践基地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环境,满足学员实践需求。

2. 实践基地设施设备应齐全,确保学员安全。

3. 实践基地应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状态。

4. 实践基地应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六、经费管理1. 农民田间学校经费应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2. 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 经费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资金流失。

七、其他1. 农民田间学校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农民田间学校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农业产业发展。

3. 农民田间学校应注重品牌建设,提升学校知名度。

土专家田秀才评选实施方案

土专家田秀才评选实施方案

土专家田秀才评选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工作,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益,我省农业厅决定开展土专家田秀才评选活动。

本文将就土专家田秀才评选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评选目的本次评选旨在发现和表彰在农村土地保护和土壤改良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专家和田秀才,激励更多的人投身到农业生产实践中,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评选对象(一)专家评选对象:从事土地保护和土壤改良科研、教学、指导等工作的专家学者。

(二)田秀才评选对象:在农村土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当地农业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

三、评选条件(一)专家评选条件: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发表过相关领域的科研成果,或在农村土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工作中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成绩。

(二)田秀才评选条件:具有较高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在土地保护和土壤改良方面有显著成绩,为当地农业生产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评选程序(一)提名推荐:由各地农业部门、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推荐候选人。

(二)初审评定:评选组织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和评定。

(三)公示投票:将初审合格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组织投票产生最终候选人名单。

(四)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候选人进行深入评审和考察。

(五)颁奖表彰:在相关场合举行颁奖仪式,对评选出的土专家和田秀才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和奖品。

五、评选奖励评选出的土专家和田秀才将获得奖金、荣誉证书、奖品等奖励,并有机会参加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和考察活动。

六、评选效果通过本次评选活动,将激发广大农村专家和田秀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推动农村土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七、总结土专家田秀才评选活动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我省农村土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也将为广大农村专家和田秀才搭建交流合作的平台,进一步凝聚农业科技力量,共同推动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
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是指针对农村地区农民进行的一种教育形式,
旨在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

为了确保农民素
质教育的质量和专业性,需要建立相应的认定和管理制度。

本文将提出农
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
1.教育机构要具备相关资质
2.教育内容要符合需求
3.培训方式要多样化
三、认定程序
1.申请认定
教育机构可以向当地农业部门提交申请认定材料,包括教育教材、教
师资质和教学设施等。

农业部门将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
步审核。

2.评估认定
农业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教育机构的教师队伍、教育教材和设施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作为认定的依据。

3.证书发放
符合认定标准的教育机构将获得农业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用以证明其具备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的资格和能力。

四、认定管理
1.监督检查
农业部门应定期对已认定的教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认定标准和教育要求。

对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情况应及时纠正和处理。

2.动态管理
3.信息公示
农业部门应及时公示认定的教育机构名单,方便农民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

认定信息应在官方网站和农村信息渠道进行发布。

五、总结
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对于提高农村地区农民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统一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农民素质教育的质量和专业性,促进农民的发展与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管理制度

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管理制度

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服务农民,提高农民的专业技能和生产水平,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培训田间学校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农业培训模式。

田间学校作为一种基层农业培训平台,具有培训便民、传授实用技术、弥补农技服务缺口等优势,受到了农民的广泛欢迎。

然而,田间学校的管理制度一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探讨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田间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农民对于农业知识和技术的掌握,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培训机构管理制度(一)田间学校管理机构的设置1.1 田间学校管理委员会田间学校设立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学校的决策、统筹规划、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工作。

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相关专家、企业代表、政府部门等相关人员,以确保学校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严谨。

1.2 学校管理部门田间学校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的管理工作,包括教学安排、教材选用、师资招聘、后勤保障等方面。

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控学校的日常运行,确保教学、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财务管理2.1 预算管理田间学校要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审批各项支出,确保田间学校的财务运作合理、透明,及时报账、公开预算,接受社会监督。

2.2 资金使用田间学校要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划拨经费应当依法、合规,资金支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学生管理3.1 招生与报名田间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教育培训规定,确定招生范围、人数、选取招生对象,接收学员报名,确保报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2 学籍管理田间学校要对学员进行学籍管理,确保学员学籍的真实性,定期公布学员学籍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3 学籍变动田间学校要建立学籍变动管理制度,确保学员转出、休学、退学的程序合规,学籍变动信息公开透明。

(四)教学管理4.1 教学安排田间学校要根据学员实际情况、课程特点等,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确定授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内容等,确保教学质量。

田间农民学校规章制度

田间农民学校规章制度

田间农民学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农民学员的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田间农民学校全体学员和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学校全体学员和教职员工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保护学校财产,维护学校声誉,共同创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校遵循"以学员为本,教育为先,管理为重,服务为要"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努力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学员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校贯彻"三全育人"的办学思路,重视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六条学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培养学生的独立人格和创新精神。

第七条学校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明确各项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员的管理和服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学校加强校园文明建设,提倡文明礼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第二章学习规定第九条学员要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课堂讨论,配合老师做好课前准备和课后复习,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提高学习效果。

第十条学员要尊重老师,服从教师教学管理,严禁旷课、迟到、早退、走神等现象,自觉遵守学校纪律,不得打扰教学秩序。

第十一条学员要爱护教室和学习用具,保持教室卫生,不得在课堂上嬉闹,不得擅自离开教室,文明用餐,不得在教室内吃零食。

第十二条学员要尊重学长学姐,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得违反班级规章制度,不得欺负弱小,不得传播负面信息,不得组织非法活动。

第十三条学员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拓展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十四条学员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注重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农民田间学校管理制度范本

农民田间学校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农民田间学校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农民科技素质和农业技能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招生与入学1. 农民田间学校面向自愿参加的农民招生,报名者需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在18岁以上,60岁以下;(2)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3)有志于从事农业生产,提高自身科技素质。

2. 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予以录取。

三、教学管理1. 农民田间学校设置专业课程,包括农业技术、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

2. 教学计划由教务处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理论知识,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和考核。

4. 学员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无故缺课。

5.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员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四、考勤与请假1. 学员应遵守学校纪律,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 学员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 请假期间,学员需自行安排学习,确保不影响课程进度。

五、考核与评价1. 学校对学员实行考核,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

2. 学员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结业证书。

3. 学校设立优秀学员评选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奖励与惩罚1. 对表现优秀、成绩优异的学员,学校将给予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奖品等。

2. 对违反学校纪律、影响教学秩序的学员,学校将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农民田间学校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农民田间学校所有。

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民素质教育逐渐成为农业领域中的重要内容。

田间学校和“土专家”认定管理是农民素质教育中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就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的实施细则进行探讨。

田间学校的实施细则1. 确定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田间学校应该根据当地农业发展情况,制定具有实战性、针对性强的课程内容。

同时,应该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讲课、观摩、互动等,以便农民更好地掌握知识和技能。

2. 确定教学对象和场地田间学校的教学对象应该是当地的农民,特别是种植农民和畜牧养殖农民。

教学场地应该选取在实际农业生产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点,如病虫害防治、肥料施用、灌溉管理等。

3. 强化实践操作环节田间学校的重点是实践操作环节,而非理论知识的传授。

因此,应该在课程中加强实践操作环节,并给予农民实践操作机会。

同时,应该注重农民的反馈和评估,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和掌握程度进行调整。

“土专家”认定管理的实施细则1. 培训认定标准化“土专家”应该具备较高水平的农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农民提供贴近生产实际的建议和指导。

因此,在进行“土专家”认定管理之前,应该制定统一的培训认定标准,以确保“土专家”能够胜任其工作。

2. 认定审核程序规范化“土专家”的认定审核程序应该规范化,包括申请、初审、资格审核、现场考核和最终认定等环节。

认定委员会应该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制定统一的认定标准,确保认定程序公正、透明。

3. 管理机制完善化“土专家”应该具有一定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为农民提供真正的帮助。

因此,在“土专家”认定管理中,应该建立完善的验收和监督机制,对“土专家”的服务和效果进行评估,对表现优异的“土专家”给予荣誉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土专家”进行惩罚和淘汰。

总之,田间学校和“土专家”认定管理是农民素质教育中的重要手段。

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注重实践操作环节和规范化管理,以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素质水平,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镇原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及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镇原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及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镇原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及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根据农业部、省农牧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的管理、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分级认定的方式,择优认定,实行综合考核,动态管理。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三条管理、培训机构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教育培训机构(农广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等)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具备较大规模、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会计核算的农民合作社(县级以上示范社)、农业龙头企业(县级以上龙头企业)等。

(二)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备较强农民组织能力,有三年以上累计超过1000人次农民培训的业绩.(三)具备承担新型职业农民相应专业培训必备的师资力量、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食宿场所等基本条件。

(四)自愿在农牧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五)近5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第四条实训基地条件(一)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

(二)产业专业化强、业务技术领先、示范引领作用大,符合农民教育实训的特点和规律。

(三)具有满足常年或季节性实训需要的设施设备、实训场地。

(四)具备新型职业农民相应产业实训能力的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5年无违纪违法记录.(六)基地交通便利,便于参观学习。

第五条农民田间学校条件(一)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二)经县农牧局认定挂牌的的农民田间学校。

(三)具有满足常年或季节性实训需要的设施设备、教学场所。

(四)具备新型职业农民相应产业实训能力的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5年无违纪违法记录.(六)基地交通便利,便于交流学习。

农民田间学校规章制度(3篇)

农民田间学校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广农业先进技术,促进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设立农民田间学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民田间学校是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农民为主体,以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以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农民田间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坚持为农服务,注重实效,遵循自愿参加、学用结合、按需培训、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民田间学校的组织管理、教学培训、师资队伍、经费保障、考核评估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农民田间学校由乡人民政府主管,乡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农民田间学校设立理事会,由乡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村组干部、农民代表等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监督学校财务,协调解决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农民田间学校设立校长一名,由乡人民政府任命,负责学校全面工作。

校长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农业技术知识。

第八条农民田间学校设立教务处、培训部、财务部、后勤保障部等部门,分别负责学校的教学、培训、财务、后勤等工作。

第九条农民田间学校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研究解决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第三章教学培训第十条农民田间学校的教学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农业科技知识普及教育;(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三)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四)农业产业发展趋势分析;(五)农业产业化经营知识培训;(六)农村实用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农民田间学校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教学培训,包括:(一)集中授课;(二)现场教学;(三)田间观摩;(四)专家讲座;(五)农民论坛;(六)技术交流。

第十二条农民田间学校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需求,制定教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和培训方式。

宁夏农民田间学校运行管理规范

宁夏农民田间学校运行管理规范

宁夏农民田间学校运行管理规范(试行)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的、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挂牌的农民田间学校。

二、基本条件农民田间学校应配备满足培训需求的教学人员和学校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要求和职责。

教学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并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教学人员包括辅导员和培训教师。

辅导员由农民田间学校所依托的农业经营主体骨干或县、乡农业技术人员担任。

辅导员须经过自治区农民田间学校辅导员培训班的专业培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主要职责是负责培训需求调研、学员报名组织、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制订、培训日常管理、信息化管理、宣传管理、学员满意度调查、一班一案档案整理等。

培训教师从各级农业培训师资库中的大专院校专家、科研院所专家、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或生产一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土专家”、“田秀才”中遴选。

主要职责是承担参与训前调研、制订教学教案、做好各培训环节工作、参与培训后学员跟踪服务等。

学校管理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校长)和行政负责人(副校长),由农民田间学校所依托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担任。

田间学校主要负责人(校长)负责研究部署培训工作、参加开班仪式、协调解决培训期间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参加结班仪式。

田间学校行政负责人(副校长)具体落实培训工作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管理、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三、管理制度农民田间学校应制定与培训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体系并形成文件。

管理制度体系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训前调研制度。

对训前调研工作进行规范。

根据学员生产发展需要,确定培训需求。

--学员管理制度。

明确培训期间对学员的管理要求,确保通过学习提升学员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自身产业发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培训期间的安全生产全过程进行规范,加强安生生产管理,确保学员参训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

农民田间学校实施实施实施方案

农民田间学校实施实施实施方案

油菜农民田间学校实行方案依据省农牧厅和县农牧局要求,为加速推行农民田间学校在技术推行、农民培训方面的成功经验,有效推进我县农民田间学校的建设工作,确实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和技术推行的针对性、实效性,依照《青海省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操作规程(试行)》,联合本单位建设田间学校的实质状况,拟订本方案。

一、田间学校农民田间学校是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的一种方式,即以“农民为中心,田间为讲堂”,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农业技术员担当指导员,以“参加式、启迪式、互动式”为特点的农民田间技术培训活动。

农民田间学校采纳以人为本、能力为先、自下而上的培训理念,经过农民主动参加式学习和实践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生态意识、团队精神,进而提升生产能力、决议能力。

他是市场经济下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式农民的有效门路。

二、目标任务(一)建设任务与目标在斜沟乡大业坝村以主导家产油菜为特点家产建设一所《斜沟乡大业坝村油菜农民田间学校》;培育农民土专家30人,辐射带动300户农民采纳新技术,农民的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明显提升,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二)成立一个试验示范田。

用于农民学员到试验田展开油菜机械播种、新品种展现、拌种操作,现场察看、检查、剖析与实践,农田生态剖析等使农民掌握实质操作技术。

(三)培训成效目标。

经过培训,农民生产技术和知识水平提升25%以上(依照BBT测试结果),节俭成本,防备投入产出比增添,提升农民自主学习、自主生产、自主决议能力,增强农民安全生产,团结协作等意识。

三、培训人员和培训内容(一)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年纪为18---50周岁,长久从事农业生产,主动要求参加培训,拥有必定文化程度的农民,斜沟乡大业坝村30人。

(二)培训内容依据在本村的主导家产油菜和需求调研拟订培训内容和计划。

斜沟乡大业坝村主导家产为油菜。

四、培训方式与计划安排(一)培训方法采纳“农民为中心,田间为讲堂”,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农业技术员担当指导员,以“参加式、启迪式、互动式”为特点的农民田间技术培训活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发展农业生产,实施农民素质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农民素质教育需要将课堂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因此建立田间学校和引入“土专家”认定管理是有效的实施细则。

一、田间学校的建立
1.1 选择农业生产条件优越、适宜教学的地点,建立田间学校。

1.2 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包括讲台、幕布、投影仪等,方便
进行讲解和示范。

1.3 建立多个田间学校,覆盖不同地区的农民,满足他们学习
的需求。

二、“土专家”认定管理
2.1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土专家”,具备丰富的农业知识和
实践经验。

2.2 对农民进行田间培训,向他们传授农业知识和技能,并解
答他们的问题。

2.3 “土专家”与农民进行互动交流,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提
供个性化的指导。

三、教学内容和方式
3.1 教学内容包括植物生长规律、土壤管理、农药使用、作物
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知识。

3.2 采用案例分析、示范操作、讲解课等多种教学方式,使农
民能够直观地学到知识。

3.3 教学重点突出实践操作,引导农民亲自动手实践,提高他
们的技能。

四、管理实施细则
4.1 农民参与田间学校属于自愿行为,但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

4.2 制定学习计划和课程表,明确教学进度和内容。

4.3 开展定期考试和评估,检验农民的学习效果和掌握情况。

4.4 提供学习证书,对优秀学员给予奖励和表彰,激励农民积
极参与学习。

通过田间学校和“土专家”认定管理的实施细则,农民可以在实践中学到知识、提高技能。

这种方式既简便又实用,适合农民群体的教育,有助于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收入。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给予支持,为田间学校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以确保其顺利运行。

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的实施细则对于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具有重要
意义。

下面将继续探讨相关内容。

五、教师队伍建设
5.1 招聘具有丰富农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教师,确保教学质量。

5.2 提供定期培训和交流机会,更新教师的教学理念和能力。

5.3 建立考核制度,鼓励教师持续进修和提高自身素质。

六、教学资源和支持
6.1 制定教材和教辅材料,提供给农民学习。

6.2 提供必要的实践设备,如种植工具、农药肥料等。

6.3 协调当地的农业科研机构和企业,提供专业支持和资源。

七、学费和经济支持
7.1 鼓励农民参加田间学校,设定适当的学费,确保教育的普
及性。

7.2 可通过政府财政拨款、农业产业化收益等方式提供经济支持。

八、评估和监督机制
8.1 设立考试和评估制度,检验农民学习效果。

8.2 定期开展调研,了解农民对于教育内容和方式的需求和意见。

8.3 成立监督机构,对田间学校和“土专家”认定管理进行监管
和评估。

九、宣传与推广
9.1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宣传田间学校和“土专家”认定管理,提
高农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9.2 开展宣传活动和示范校区参观,吸引更多农民参与。

9.3 加强与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广农民素质
教育。

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的实施细则不仅可以提供农民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还能促进农村的乡村振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通过田间学校的实践教学和“土专家”指导,农民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农业生产的规律,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质量。

同时,这也有助于农民增加收入,提高生活品质。

然而,在推行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农民参加教育培训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
可能会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

其次,教师的素质和教学能力的提高需要持续的投入和培训。

此外,经费和资源的支持也是关键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的落地,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同时,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农村合作社等社会机构参与,共同推进农民素质教育的发展。

总之,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的实施细则是农民素质教育的有效方式。

通过实践教学和个性化指导,农民能够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支持力度,确保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的顺利实施,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

同时,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相关政策,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农民群体的需求,促进农村的乡村振兴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