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暨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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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存问题以及完善思考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存问题以及完善思考

区域治理RULE OF LAW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存问题以及完善思考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 杨知行摘要:陪审制度是审判机关吸纳普通民众加入审判体系,和职业法官一起开展后续审理活动的重要诉讼制度。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的正式颁行,使得该制度实现了显著的发展。

但是需要认识到,在正式改革之后的陪审制度依旧有着明显的问题,例如参审案件范围标准的模糊、事实认定清单规定过于简单、审判长指示制度过于原则化等。

欲全面运行《人民陪审员法》所创设的功能实现机制,需要明确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完善事实认定清单的内容,以及完善审判长指示制度以推动实质参审等。

关键词:陪审;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制度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52-0070-0002陪审制度被认为在司法领域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和公众参与民主政治的一种有效制度,其缓解了民众的权利与国家的权力之间在司法领域的紧张。

我国在2018年正式出台了《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了创新和发展。

随着《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以及随后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关于适用<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为《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但是,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依然存在自身的问题,参审范围模糊不清、问题清单规定过于简单、指示制度太过原则化等具体问题亟待解决。

一、当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参审案件范围标准模糊不清导致随意适用《人民陪审员法》对参审范围采用了“关系到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社会影响较大”以及“案情复杂”等标准,但至今没有对上述标准如何界定给出具体解释和说明。

划分参审范围的标准模糊不清使得参审范围变得宽泛,并且导致法官对案件所运用的陪审程序并不规范。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环节中,一般情况下都是情节简单的甚至是没有争议的案件适用陪审,而遇到社会影响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时却又更倾向于选择职业法官组成合议庭,这与立法初衷是相违背的。

中国的陪审员制度

中国的陪审员制度

中国的陪审员制度中国的陪审员制度是指在司法程序中,由社会各界公民组成的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一种制度。

陪审员制度在中国司法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实施不仅可以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提高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早在唐代就已经出现了陪审员制度。

在明清时期,陪审员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社会制度的变迁,陪审员制度在一定时期内曾经中断或者被废除。

直到新中国成立后,陪审员制度才得以重新恢复和发展。

中国的陪审员制度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另一种是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是由人民法院邀请社会各界公民组成的,他们参与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人民监督员则是由人民检察院邀请社会各界公民组成的,他们参与刑事案件的检察和监督。

这两种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国的陪审员制度体系。

陪审员制度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陪审员可以代表社会各界公民参与司法活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陪审员可以提供不同于法官和检察官的观点和意见,有利于审判工作的客观公正。

此外,陪审员还可以增加司法决策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然而,中国的陪审员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社会各界公民的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陪审员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可能存在差异。

其次,陪审员可能受到外界干扰和影响,导致审判结果不够客观和公正。

此外,陪审员制度的实施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给司法机关带来一定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司法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首先,加强对陪审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

其次,建立健全陪审员管理机制,加强对陪审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此外,加强对外界干扰和影响的防范,确保陪审员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

总的来说,中国的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和政策,相信中国的陪审员制度将更好地为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普法课堂丨人民陪审员究竟是做什么的(内附全文)

普法课堂丨人民陪审员究竟是做什么的(内附全文)

普法课堂丨人民陪审员究竟是做什么的(内附全文)2023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本法共三十二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与此同时,2004年8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同时废止。

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有哪些,享有哪些权利?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具备条件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相关条件。

公证员、仲裁员等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不能担任根据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精神和实践情况,人民陪审员法对不能担任和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范围和情形增加了规定。

选举、任命、使用分离人民陪审员法第九条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是否参审可依案情而定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增加规定死刑案件和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

对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相关补助只作原则规定人民陪审员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必需的开支,列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费,由相应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人民陪审员法》对于我国司法有什么重要意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其次,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目标之一是减轻法官的工作负担,提高审判效率。

中国的法官工作量较大,案件数量众多,利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可以减轻法官的压力,减少法官对案件的依赖,使法官更专注于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提高审判效能。

再次,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践模式主要包括评选、培训、参与三个环节。

评选环节通过群众广泛参与,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陪审员的评选。

培训环节通过组织培训课程,提高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判断能力。

参与环节是指人民陪审员在具体案件中与法官一同参与审理、发表意见、作出裁决。

其次,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有助于增强司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人民陪审员来自于社会民众,代表了不同群体的利益,能够从群众的角度审视案件,提出多元化的意见,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最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践促进了司法的透明和监督。

人民陪审员对案件审理过程产生的疑问或质疑,可以直接提出并与法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确保了审判的透明和公开,同时也加强了群众对司法的监督。

然而,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中国的实践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人民陪审员的选取和评选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以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其次,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也需要加强,提高其审判能力和责任担当。

此外,人民陪审员与专业法官的角色和权责分工也需要明确,避免二者在案件处理中的冲突和矛盾。

综上所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是一种司法的创新尝试,旨在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参与和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公信度。

在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法官工作负担减轻、司法透明和监督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然而,其实施还需进一步加强制度规范和程序完善,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素质水平,明确其与专业法官的角色分工,以推动该制度在中国司法体系中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中国借鉴外国法律的案例(3篇)

中国借鉴外国法律的案例(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各国法律体系的交流与借鉴日益频繁。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在不断地吸收和借鉴外国的先进法律理念和制度。

本文通过分析几个典型案例,探讨中国借鉴外国法律的历史背景、具体内容和实施效果,以期为我国法律改革和发展提供借鉴。

一、引言法律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调节器。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法律体系的交流与借鉴成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借鉴外国法律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本文旨在分析中国借鉴外国法律的案例,探讨其历史背景、具体内容和实施效果。

二、中国借鉴外国法律的历史背景1. 改革开放以来的法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开始借鉴外国法律,以完善国内法律体系。

2. 全球化背景下法治理念的传播全球化背景下,各国法治理念的传播与交流日益频繁。

中国积极学习国外法治经验,为国内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三、中国借鉴外国法律的具体内容1. 法律制度方面的借鉴(1)立法方面的借鉴我国在立法方面借鉴了外国法律的成功经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鉴了德国、瑞士等国家的民法典立法经验。

(2)司法制度方面的借鉴我国在司法制度方面借鉴了外国司法改革经验,如独立审判、陪审制度等。

2. 法律理念方面的借鉴(1)人权保障我国借鉴了外国法律中的人权保障理念,将人权保障纳入国内法律体系。

(2)法治精神我国借鉴了外国法治精神,强调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四、中国借鉴外国法律的案例研究1. 案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鉴了德国、瑞士等国家的民法典立法经验,明确了合同的定义、种类、订立、效力等内容,为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2. 案例二:独立审判制度我国借鉴了外国独立审判制度,强调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审判公正。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独立审判制度的确立。

人民陪审员培训教课件

人民陪审员培训教课件

02
01
03
严格人民陪审员选任标准,把好人民陪审员入口关。
加强人民陪审员任前培训,确保人民陪审员具备基本 的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
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及时进行调整或解聘。
拓展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领域和范围
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执 行等审判辅助工作,发挥人民 陪审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 用。
鼓励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及群众 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审 判,提高司法公信力。
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的范围和数量,提升人民陪审 员在司法审判中的地位和作用 。
提升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和审判能力
加强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鼓励人民陪审员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和研究,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审判经验和能 力。
义务履行要求及监督考核机制
80%
明确人民陪审员义务
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 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 仪,维护司法形象。
100%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对人民陪审员履行义务的情况进 行监督考核,确保其认真履职。
80%
实行奖惩制度
根据监督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 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奖励,对 违反职责的人民陪审员依法进行 处理。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体系中地位
01
司法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职业 法官制度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 。
02 03
促进司法公正与民主
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审判活动,增 强了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民主 的实现。同时,人民陪审员还能够对职业法官的审判活动 进行监督,防止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0.11•【分类】其他正文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目录1.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曾某侵害烈士名誉公益诉讼案2.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林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3.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4.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5.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案6.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7.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卢某某等人校园欺凌案8.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9.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10.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海事行政处罚案案例1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曾某侵害烈士名誉公益诉讼案一、案件基本情况2018年,江苏省淮安市某小区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淮安市消防支队水上大队城南中队副班长谢勇,在抢险灭火过程中不幸坠楼,壮烈牺牲,公安部批准谢勇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被告曾某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公然发表侮辱性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的事实,该微信群共有成员131人,群内多人阅见曾某发表侮辱英烈言论。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抽取四名人民陪审员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

生效判决认为,被告曾某利用微信群发表带有侮辱性质的不实言论,歪曲烈士谢勇英勇牺牲的事实,构成对谢勇烈士名誉的侵害。

曾某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判决被告曾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二、人民陪审员发挥的参审作用参与审理本案的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分别是退休人民教师、电视台编辑、社区工作者、企业职员,来源组成较为广泛。

合议庭组成后,人民陪审员迅速进入角色,积极履职。

一是深入现场调查。

人民陪审员数次走访涉事社区,全面了解事发经过,广泛听取民声民意,将个人意见建议和征集到的群众看法进行整理,与法官深入交流,相关意见被合议庭列为庭审重点调查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2.27•【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2024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出席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参考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深入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解决案例指导不规范、不及时、不系统、不一致和难检索等问题,更好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

自2023年7月底开始部署,到前期建设和内部试运行,历时七个月。

今天,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

这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案例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新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一、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的主要背景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重视案例工作,不断优化工作机制,通过案例规范、统一裁判尺度,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公报案例、刊物书籍案例等。

例如,指导性案例方面,自201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39批224件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方面,近十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紧扣大局所需、服务国家治理,共发布典型案例超过2000件。

可以说,上述各类案例在指导司法审判、统一法律适用、细化裁判标准、加强法治宣传、推动理论研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统筹管理、分类管理不到位等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例功能的充分发挥。

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

但是,由于编选周期长、总量相对有限,难以充分满足实践需求。

中国 陪审员制度

中国 陪审员制度

中国 陪审员制度
中国的陪审员制度,又被称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在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照该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而公证员、仲裁员等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则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此外,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

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这个制度在长期的民主建设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独特作用。

2023年高考押题预测卷01(辽宁卷)-政治(考试版)A4

2023年高考押题预测卷01(辽宁卷)-政治(考试版)A4

绝密★启用前2023年高考押题预测卷01【辽宁卷】政治(考试时间:75分钟试卷满分:100分)注意事项: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评卷人得分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党的二十大将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将此确定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可以发现,党章的修改体现了()①我党的理论创新和重大实践成果②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④新党章适应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要求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2.2023年3月1日出版的第5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新时代党和人民奋进的必由之路》。

文章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要始终不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就一定能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消除社会基本矛盾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③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3.2022年12月15-16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

下列传导正确的是()①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扩大国内需求②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带动全社会投资--改善投资结构--创新消费场景③发挥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改善消费条件--扩大国内需求④支持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创新消费场景--培育经济新动能A.①②B.①③C.②③D.①④4.202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理念最早源自英美法系国家,其核心思想是通过社会公众的参与,使司法决策更加公正客观,并增加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中国于2005年发布《人民陪审员法》,在部分地区和法院试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并逐渐推广到全国各地。

首先,中国在人民陪审员的选拔上做出了努力。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筛选过程中,参与者必须具备法律知识、道德修养和公民素质,必须是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专家、群众代表等有关人员。

选拔过程通过考试、资格审核和公众投票等方式,旨在保证陪审员的素质和能力。

其次,中国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参与程度上有所提高。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时享有与审判员相同的权力,包括提问、提意见、参与讨论等。

同时,他们也要接受相关法律的培训,了解司法程序和案件审理的流程。

这样设计旨在保障人民陪审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其能够客观、公正地参与案件审理。

第三,中国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来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性。

根据实践经验,中国修改并完善了《人民陪审员法》,明确了陪审员的职责和权力,并规定陪审员所在单位要给予其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此外,还加强了对陪审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能够胜任陪审员的职责。

这些努力表明中国致力于改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并在其实践过程中逐渐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尽管中国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推行上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公众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普遍较低,面临一定的培训难度。

其次,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误解和争议,特别是在重大刑事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权力和独立性等方面仍面临一定的挑战。

综上所述,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措施,对于提高司法公正度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推行和实践中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提高公众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增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

论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摘要:陪审制度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由于国情的不同,陪审制度演变成后来的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和大陆法系的陪审制即参审制。

新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移植于前苏联,因而有参审制的血统。

本文在阐述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起源和演变的基础上,讨论其发展历史和瓶颈,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基础价值理论出发讨论其重要作用和改革方向。

关键词:陪审制度;参审制;陪审团;人民陪审员制度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和现状(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在我国当代,陪审制也即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人民法院以合议庭的形式在审判第一审非简易程序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时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制度,陪审员和法官行使相同的权利,共同审理案件。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名为”陪审”,实为”参审”。

中国古代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实际上是没有陪审制的。

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对陪审制度作出规定的法律文献是20世纪初的清末沈家本、伍廷芳等人拟定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我国现在的陪审模式最早来源于苏联。

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根据地就实行了陪审制度。

1951年颁布的《法院暂行组织条例》和1954年、1979年宪法均有实行人民陪审制度的规定。

1982年宪法取消了陪审制度,随后1983年和1989年修订的组织法也对陪审制作了相应修改。

此外,三大诉讼法也都有关于陪审制度的规定。

(二)陪审员制度发展的现状和瓶颈可以说中国的人民陪审制基本上是移植原苏联的模式并沿袭大陆法系参审制的体制的舶来品,是人民当家作主全方位体现在法律领域的一个表现。

它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从促进司法民主,防止司法专断和司法腐败方面考虑的,在新中国建立后的一段时间里也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不过文革中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口号代替法律的年代完全丧失了其本来面貌,成为发动群众阶级斗争的一种工具。

[1]文革后,国情发生较大变化,在司法实践中,陪审制度一直处于低谷状态。

1982年3月8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基本原则”中已没有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解读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法律,其颁布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行深度解读,并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探讨其对我国司法制度和社会的影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背景1. 全民参与司法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司法制度又迈出了一大步。

通过让人民参与司法,可以增加司法决策的公正性和民主性,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2. 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人民陪审员作为司法制度中的一部分,可以监督法官的司法活动,起到一种“民意监督”的作用。

这有助于减少司法,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主要内容1. 人民陪审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包括芳龄、学历、政治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并且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申请、选拔、职责和权利等方面的规定。

2. 人民陪审员的参与范围和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的参与范围和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人民陪审员的参与案件类型、参与方式和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3. 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详细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言论自由、提出意见、保护和福利等方面的权利,以及法庭纪律、审议案件、保密等方面的义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对司法制度和社会的影响1. 对司法制度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司法的公正性和民主性,增加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有利于构建法治社会。

2. 对社会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实施,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民众对司法的信任,提高社会稳定和谐程度,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重要贡献。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司法制度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陪审员工作亮点案例分享

人民陪审员工作亮点案例分享

人民陪审员工作亮点案例分享人民陪审员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他们作为法庭审判机关的一员,共同参与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下面是人民陪审员工作中的一些亮点案例分享。

1. 保障刑事案件公正审判:在某起严重刑事案件中,人民陪审员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与法官共同讨论案件事实和证据,发表独立的意见。

最终,人民陪审员的意见被采纳,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判和判决结果。

2. 保护民事案件当事人权益:在一起涉及合同纠纷的民事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庭审,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认真审查,并就案件争议焦点提出自己的独立观点。

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参与,案件判决结果更加公正,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平衡法官与陪审员的意见:在一起涉及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在证据认定和量刑等问题上存在分歧。

经过充分的讨论和互相倾听,最终达成了共识,并通过平衡各方意见,做出了更加公正客观的判决。

4. 体现社会多元声音:在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公共利益诉讼案件中,人民陪审员作为社会各界的代表,积极发表自己的独立观点。

他们的参与使得案件审理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体现了社会多元声音的平衡。

5. 专业领域知识的补充:在一起专业性很强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人民陪审员中的一位是知名的专家学者,他的专业知识为案件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

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充分交流,共同研究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最终做出了公正、合理的判决。

6. 规范司法程序:在一起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人民陪审员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积极参与庭审,按照法律程序提问、质疑和辩论。

他们的参与使得庭审过程更加规范有序,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7. 维护司法权威:在一起涉及公职人员贪污案件的审理中,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增强了案件审理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他们的独立意见和专业知识,使得判决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有效打击了腐败行为。

8. 促进司法改革:在一起司法改革试点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司法制度改革的讨论和实践。

人民陪审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员制度是指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制度。

该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司法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民主性,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增强司法权威。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实现公正司法,建设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按照法律规定,在审判过程中,人民陪审员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利。

全文结束》》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会议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要通过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

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和选任程序、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原则上实行陪审制审理。

首次规定可能判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原则上实行人民陪审制审理。

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当事人、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可以实行人民陪审制审理。

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方案就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机制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例如探索重大案件由3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机制,健全人民陪审员提前阅卷机制,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合议庭笔录和裁判文书签名确认制度。

探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职权改革是本次方案的一大亮点举措。

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方案规定,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评议过程中独立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意见,不再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表决。

要求审判长应将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告知人民陪审员,引导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意见,但不得妨碍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的独立判断。

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

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

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赋予普通人扮演重要角色的机会,帮助裁判员和法官更好地了解社会的普遍态度和审判相关案件。

这个制度是取得历史性改革,也展示了中国法律制度不断改进的状态。

以下将详细探讨该制度以及最新的案例。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近年来内地司法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

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诉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他们代表了社会的一部分,其存在更加符合法治社会的基本理念。

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一般情况下,陪审团应当由5名人民陪审员和1名专业法官组成。

最新案例1. 甘肃临夏民刑案件中,一名杀人案的被告人因拒绝认罪,其家属及其律师也在方方面面地反思。

陪审员此时表现出非常重要的作用。

审判长通过陪审员得知了该地区公众对此案件的观点和情绪,最终审判结果得以很好地反映了公众心中的期望。

2. 广东一宗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动过枪支。

但是,陪审员发现案子的最终结果应当更加客观,应当注意到被告人的情感倾向和社会背景。

因此,当天最终判决结果为故意伤害罪并发生意外伤害。

3. 浙江某村的一宗贪污案件中,陪审员非常重要。

在此案中,陪审员通过听取证言之后表现出沉着冷静,准确地评估了被告人的所有证言,最终得出了正确的判决结果。

结论虽然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是它依靠社会的贡献来解决法律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尽管这个制度需要升级和改进,但是它紧贴社会的需要,激发出了司法纠纷解决的积极性,是一个非常有前途的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引入,不仅可以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权威性,也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的信任和参与意识。

同时,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行也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有益于增强全民法制观念以及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

虽然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初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陪审员的选拔与培训,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完善,现在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思考——以中美陪审制度的比较为视角

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思考——以中美陪审制度的比较为视角

( )历史沿革不同 一
团的古 老习惯带到 了英格 兰 ,在英 国逐 步确立 了现 代 意义上 的陪审团制度 。随 着英 国殖 民地 的扩张 ,陪 审
团 制度 传入 美 国 ,并 成为 了主 要 的诉讼 制 度 。1 3 65
( )陪审员的选任规定不 同 二
1 、陪审 员资格
美国对于 陪审 员的资格 的要求包括 国籍 、年龄 、居 年 ,弗吉尼 亚建立 了大陪 审团制度 。大 陪审团主要 负 所 、交流能 力、职业和没 有重罪前科 等。关于 国籍 , 责刑事案件 的指控与犯 罪调查 ,并最终 决定是否将案 联 邦和几乎所 有州都要 求陪审 员必须 是美国公 民。关

机 关吸收普通 公民参与刑事 、民事和行政案件 审判的
制度” 。

步细化。
相比较之下 ,尽管我国的人 民陪 审员制度作为一种 审判组织 制度 已然 得到确立 ,但 在立法方面 ,此项制

美 国与 中国陪审制度之 比较
度缺乏宪 法依据 ,接 受人 民陪审 员的陪审并 不是 当事 陪 审制度 最早起 源于 奴隶制 时期 的古 罗马和 古希 人所享有 的一项宪法性 权利 。在具 体案件的 审判 中是 腊 ,罗马帝 国的灭亡 使古希腊和 古罗马的陪审 制度没 否实行人 民陪审 员陪 审 ,由人 民法院视案件需要 及斟
种 形式 ,即英 美法系的陪 审团制度和大陆 法系的参审
《 于完善人 民陪 审 员制度 的决 定 ( 关 以下简称 决
制度。美 国的陪 审团制度是英 美法系陪审 团制度的典 定 ) ,才为我 国人民陪审 员制度的发展 与完善提供 型代表 ,而我 国的人 民陪审 员制度则属于 参审制 ,指 了新的契机 。2 0 年6 2 0 5 月1 日最 高人 民法院颁布 了 ( 《 关 国家审判机关审判 案件时 吸收 群众作为陪 审员 ,与职 于 人 民陪 审 员选 任 、培训 、考核 工作 的 实施 意 见 业 法官享有 同等 审判权一起审 判案件 , “ 国家审判 是 ( 下简称 意 见) 以 )),将 决 定 的原则性规 于 交流能力 , 联

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

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

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中国自2004年开始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十余年来已经完成了从试点到全面推广的历程。

如今,人民陪审员已经成为了中国法庭上不可或缺的角色。

但在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制度也因存在一些问题而备受关注,例如因工作压力产生的承担难度、背离社会期望的裁判方案、被一些熟人介绍,缺乏客观中立性等问题。

下文将从改革背景、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讨论和分析。

改革背景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是在我国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逐渐推行的。

2004年以来,我国相继开展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试点工作,并于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

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实践中作用巨大,不仅能够更好地贯彻法律,有效地解决争端,还能使得司法判决具有民主性、公正性、权威性和可信度。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案例分析1、陪审员薪资问题对于人民陪审员而言,每次担任陪审员需要长时间请假,但是并不会得到相应的太高的薪资。

2016年,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法院出台了颇具开创性的小额诉讼人民陪审员试点制度,设立人民陪审员报酬补贴,为每户家庭每年补贴1000元。

2、陪审员质量问题陪审员的质量非常重要,但是有些陪审员并不具备审判所需的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这也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一个难点所在。

为了提高陪审员的素质,浙江省杭州市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强陪审员选拔的工作力度,完善陪审员聘任程序,丰富陪审员的培训内容等。

3、陪审员中立性问题在实践中,人民陪审员不可避免地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如缺乏中立性、不足的审判经验、重视传统观念而忽略法律规定等问题。

例如,河南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陪审员曾因性别歧视被要求出庭作出解释。

法院指出,陪审员应当抱持中立态度,不应被社会风气、传统观念等干扰心情。

结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共同协作,才能够真正发挥出作用。

在各级法院加强监管的同时,也应当加强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完善陪审员的考核机制等方面的工作,以使其在司法审判中具体有力,达到更好的司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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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暨人民陪审员参审十
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2.10.11
•【分类】新闻发布会
正文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暨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
案例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
各位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主要成效,发布《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以及“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
要形式。

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民主建设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独特作用,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重大决策部署,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深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

经过为期三年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4月27日,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实施,确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的原则、立场和策略。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本地实际,遵循司法规律,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规范选任机制,优化参审机制,强化队伍管理,健全履职保障,广泛深入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系不断丰富,人民陪审员参审质效逐步提升,队伍选任管理各项工作科学性、规范性显著增强,人民陪审员制度日益焕发生机与活力。

据统计,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现有33.2万余人,比2013年扩大了近3倍。

从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以来,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刑事案件215万余件、民事案件879万余件、行政案件78万余件,其中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涉及群众利益、公共利益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2.3万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

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历史节点,我们系统总结人民陪审员工作,得到的主要启示和经验有: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实践中。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通过法律形式巩固司法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做法,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依法有序推进。

四是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继承并发扬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经验和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五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务实可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为充分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重大改革成果和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形成《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

报告共约2.1万字,回顾了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进程,结合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鲜活事例,着重介绍了新时代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和突出成绩,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鲜明优势和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时代风貌。

今天还同时发布“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这是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发布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

其中,刑事案例3个、民事案例4个、行政案例3个;七人合议庭案例6个、三人合议庭案例4个,突出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实质参审作用,凸显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典型性,是我国司法领域人民民主建设发展成果的一个缩影。

值此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发布《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和“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积极推进
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体现和最新成果,是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成效、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积极举措,对于依法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探索创新,在审判实践中持续优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不断开创人民陪审员工作新局面。

也请各位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践。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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