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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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投融资模式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投融资模式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投融资模式一、基础设施投融资基本模式的演进(一)传统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基本模式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基础设施投融资资金来源于财政收入,政府既是投资主体,又是融资机制中融资和被融资的对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决策权和项目审批权高度集中在中央和省市一级政府。

政府是基础设施资金的供给者,无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决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管理与运营,均由政府统一包揽。

由于政府的可投资金有限,以及政府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情况不够了解,对基础设施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导致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能力低下,一些重要的公共事业,如自来水、公共交通甚至被划为非生产性建设的次要地位,使社会生产受到一定影响。

(二)以政策性投融资公司为主体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展开。

199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投资体制近期改革方案》,各地区和大小城市纷纷组建了基础设施投融资公司。

按照项目区分理论,基础设施项目可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

三种项目的区分主要在于提供服务的有偿程度上,收费机制完善并且价格到位的项目就是经营性项目;拥有收费机制,但收费无法达到要求的项目是准经营性项目;没有收费机制的项目就是公益性项目。

经营性项目降低价格就可以转化为准经营性项目,准经营项目取消收费机制可转化为公益性项目,三种项目可以相互转化。

1. 政府财政部门将现金、存量资产和增量投资注入到政策性投融资公司,委托其对现金进行投资管理并经营基础设施资产。

这些现金和资产包括国债资金、专项建设投资资金、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储备土地和施工过程中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和一些费用的返还。

政策性投融资公司通过投融资中介和金融机构获得政策性贷款、经营性转让、项目融资等途径扩大融资。

2. 政府决定具体投资项目以后,政策性投融资公司提出具体项目方案,由政府相关部门决定最终采用的方案。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我国发展中的重要课题。

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逐渐凸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探讨如何有效地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发展水平。

一、政府支持方面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推广优惠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政府还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

二、金融机构支持方面金融机构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金融机构可以提供贷款支持,降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成本,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

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金融产品设计及风险管理服务。

三、社会资本参与方面社会资本的参与对于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

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与政府合作、与企业合作、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等。

社会资本的参与不仅可以提升项目的资金规模,还可以引入更多的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PPP模式探讨公私合作(PPP)模式是一种有效的投融资机制,可以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进行合作,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降低项目投资风险,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益。

PPP模式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前景广阔。

五、风险管理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如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

为了有效规避这些风险,项目方应制定科学的风险管理方案,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项目的稳健运行。

六、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价机制对于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效益至关重要。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评估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项目的改进提供依据,并向社会公布项目的运营情况。

(完整版)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完整版)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模式1、BOT及其变种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

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

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

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 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BOOT、BOO与BOT的比较2、BT融资模式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

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

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

(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

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谈判、签署与BOT、BT有关的合同、移交项目等多个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标的确定等诸多环节。

其中BT方式还存在到期必须回购付款的资金压力。

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PPT课件

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PPT课件
基础设施建设对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比重过高,这对 城市地方政府财政安全运行带来严重的隐患。
目前运用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的对外投融资平台,受到日益增加的国家各方面政 策的限制,未来发展空间有限。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对外对内开放力度不够,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国内外私人资本尤其是国内民间 资本参与的程度不够,在实践中运作也不规范,这 严重妨着国内外民间资金和民间资本对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的参与力度和参与程度。
11
城市基础设施主要行业各类自筹资金所占比重
1.00 中央部门自筹
0.90
0.80
0.77
省自筹
0.87
地市自筹
县自筹
0.82
企业自筹
0.70
0.60
0.50
0.47
0.42
0.40
0.30 0.20
0.04 0.05
0.07 0.02
0.18 0.11
0.11
0.13
0.16 0.01
0.27 0.26
6
2007年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5.50% 4.49%
42.72%
42.04%
1.27% 3.98%
国家预算内资金 国内贷款 债券 利用外资 自筹资金 其他资金
7
2007年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5.36%
12.29%
43.76%
0.89% 2.66%
35.05%
国家预算内资金 国内贷款 债券 利用外资 自筹资金 其他资金
4
2007中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来源渠 道
19.56%
4.52%
20.35%
0.27% 4.29% 51.01%

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融资条件
融资可信 程度
1.1
股东A股本投 1700万元

1.2
股东B股本投 600万元

1.3
股东C股本投 500万元

2
债务资 6820万元

公司书面 承诺
董事会书 面承诺
公司预计
2、资金结构分析
资本金结构。 参与投资的各方投资人占有多大的出
资比例的设计。 在既有公司融资下,项目的资本金结构 受制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筹资能力。
序言:
基础设施投融资运营模式总体框架
(一)城市基础设施特性分类 (二)基础设施融资渠道
(三)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总体框架 (四)市政设施类公司不同融资工具比较 (五)融资模式设计
(一)城市基础设施特性分类
城市基础设施特性分类

供保 防

道 轨公静电邮 路 道共态信政 公 交交交设设 路 通通通施施
供供供 水电气 设设设 施施施
项目融资预算的松紧程度
项目的投资支出计划与融资计划的平衡 应当匹配,必要时应当留有一定富余量。 项目的融资预算不能过于紧张,在项目的 建设投资期间,年度融资计划应当留出适 当的净现金富余量。同时应当保持一定的 备用提款权,包括股东追加或提前投入资 本金及银行的备用提款权。
利率及汇率风险
国际金融市场上,各国货币的比价在时刻变动,这 种变动称为汇率变动。 项目的融资中,未来市场利率的 变动会引起项目资金成本的不确定性。无论采取浮动利率 还是固定利率都会存在利率风险。采取何种利率,应当从 更有利于降低项目的总体风险考虑。
3、融资风险分析
项目的融资风险分析主要包括:出资 能力、出资吸引力、再融资能力、融资预 算的松紧程度、利率及汇率风险。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型投融资模式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型投融资模式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型投融资模式【摘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但传统投融资模式存在诸多问题,如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等。

为此,公私合作模式、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模式、PPP模式以及绿色金融等新型投融资模式应运而生。

这些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为城市发展带来新机遇。

PPP模式成功运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绿色金融在城市绿色交通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

新型投融资模式不仅能够解决传统模式的问题,还能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效推进。

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应共同努力,推动新型投融资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以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公私合作、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PPP模式、绿色金融、新机遇、合作推动。

1. 引言1.1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日益凸显。

作为城市发展的支撑和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仅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形象,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道路、桥梁、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才能够保障城市交通、供水供电等基本需求,提高城市的生产效率和经济竞争力。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环境和生态保护的重要环节。

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保护自然资源,还能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是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的关键。

通过建设先进的基础设施,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资金进入城市,促进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为城市的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2 现有投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一、资金来源单一:传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通常由政府完全承担,而政府的资金来源主要靠税收和债务,导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相对单一,难以满足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项目筹资与投融资模式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项目筹资与投融资模式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项目筹资与投融资模式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项目筹资与投融资模式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分析几种常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筹资与投融资模式,并探讨其优缺点。

一、政府投资模式政府投资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最常见的一种筹资模式。

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集中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这种模式具有明确的政府责任,能够保证项目的资金来源。

然而,政府投资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可能面临财政压力,无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项目。

其次,政府投资往往受限于行政程序、政策限制等因素,项目建设可能面临较长的审批周期和依赖政府决策的问题。

二、社会资本模式社会资本投资模式是指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以股权、补偿费用或合作经营等方式,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资。

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投资能力和市场机制,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

然而,社会资本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社会资本的参与程度和投资意愿可能受到项目的风险、回报和市场预期等因素的影响,难以保证所有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都能得到投资。

其次,社会资本投资往往关注回报率较高的项目,对一些经济效益较低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能缺乏兴趣。

三、公私合作模式公私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模式。

政府提供一定程度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而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和运营,获取一定的回报。

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功能,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和经济效益。

然而,公私合作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利益分配、风险共担等问题需要在合作协议中明确,难以达到完全平衡。

其次,政府在合作中的职能定位和责任承担需要明确,避免出现政府职能缺失和责任推卸的问题。

四、金融支持模式金融支持模式是指通过银行贷款、信托投资等金融手段,为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这种模式可以借助金融机构的专业化服务和风险管理经验,提高项目的筹资能力。

然而,金融支持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可能短缺或不愿意提供项目融资,造成资金筹集难度较大。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一、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

此处是作为一种独立而具体的模式。

就此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

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现状与创新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现状与创新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现状与创新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有效抓手,因此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非常重要。

本文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为分析对象,首先概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与作用,接着分析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现状,最后论述优化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思考,以便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概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指为居民生活以及城市生产活动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城市开展各项物质经济活动的重要基础。

城市基础设施包含文化教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行政管理设施等。

二、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现状(一)基础设施融资渠道及资金来源第一,政府资金。

政府资金包含城市建设资金、各项配套费用、财政专项资金等等。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部门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大量免息贷款,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撑作用,为各项基础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确保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得以顺利完成。

例如,我国政府专门发行了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本金,同时也创设了建设基金,这些资金对于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二,银行贷款。

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我国银行贷款可以分成政策性银行以及商业性银行贷款。

政策性银行贷款主要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所提供,贷款的方向主要是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国家重大基础工程,例如南水北调工程、地铁建设工程等等。

商业银行贷款主要是商业银行为基础设施建设所提供的贷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除了政策性银行贷款和商业性銀行贷款之外,我国还会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例如我国许多地铁工程建设都获得了世界银行的贷款,世界银行贷款具有低息长期的特点,非常适合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投资。

第三,平台直接融资。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建立了城投集团,而城投集团就可以使用直接融资方式获得建设资金,这些资金可以有效保障重大基础项目设施的建设。

图解BOT、BT、TOT、TBT和PPP五大投融资模式

图解BOT、BT、TOT、TBT和PPP五大投融资模式

图解BOT、BT、TOT、TBT和PPP五大投融资模式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BOT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2、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BT融资模式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TOT融资模式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4、TBT模式TBT模式就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的实施过程如下:政府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政府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 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政府。

基础设施投融资pdf

基础设施投融资pdf

基础设施投融资pdf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了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政府单一的财政来源已经无法满足这一需求。

因此,基础设施投融资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方式。

基础设施投融资是指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其中,PDF(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是一种常见的投融资方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共同承担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风险。

PDF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发挥政府和私营部门的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规划、监管和公共服务等职能,而私营部门则具备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

通过合作,政府可以引入私营部门的资金和技术,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效率和质量;私营部门则可以通过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获得回报,实现利益最大化。

在PDF模式下,基础设施投融资的方式多种多样。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私营部门负责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一定期限后将其移交给政府。

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分散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也能够激励私营部门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另一种方式是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与私营部门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项目,并共享风险和回报。

这种方式可以实现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利益最大化,同时也能够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基础设施投融资PDF模式的实施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和有效监管。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投融资的方式和条件,为私营部门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保障。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基础设施投融资PDF模式的实施也需要私营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合作。

私营部门应该加强自身的资金实力和技术能力,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竞争力。

(完整版)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完整版)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模式1、BOT及其变种BOT是“建设一经营一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

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

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

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 BOG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 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BOOT BOOf BOT的比较2 、BT 融资模式BT (建设一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

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 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

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 或BOT;水电,特别是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

(2)采用BOT 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采用BOT 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

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谈判、签署与BOT BT有关的合同、移交项目等多个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标的确定等诸多环节。

其中BT 方式还存在到期必须回购付款的资金压力。

农林经济管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

农林经济管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

农林经济管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农林经济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它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

然而,由于农村地区的特殊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投入性,传统的投融资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因此,探索适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型投融资模式是当务之急。

一、政府主导的投融资模式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主导的投融资模式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和土地资源投入,承担了大部分的建设责任。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政府可以统筹规划和资源配置,确保基础设施的公平性和普及性。

然而,由于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政府往往难以承担全部责任,导致项目进展缓慢。

二、PPP模式的应用为了解决政府投资不足的问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引入了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该模式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共同投资和运营基础设施项目。

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土地资源,社会资本则提供资金和管理经验。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和质量。

但是,PPP 模式也存在着风险分担不均、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农民合作社的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农民合作社的参与也逐渐受到重视。

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民自组织的一种形式,可以通过集资、自筹资金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农民合作社还可以通过经营基础设施项目获得收益,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四、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中,金融机构的支持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发放贷款、提供风险担保等方式,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财务规划。

通过金融机构的支持,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五、创新投融资模式的探索除了以上几种投融资模式外,还需要进一步探索适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创新模式。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策略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策略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策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然而政府的财政实力有限,往往需要借助投融资手段来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本文将探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策略。

一、政府资金投入政府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管部门,在建设过程中必然需要提供资金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拨款或债券发行等方式向市场筹集资金。

政府资金投入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的补充渠道,同时政府的信用评级可以提高资金筹集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二、使用PPP模式PPP(公私合作)模式是目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共同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政府以土地使用权、收费权等资源作为PPP项目准入门槛,与民间资本共同承担项目资金和风险。

PPP模式的优点是可以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效率和质量。

同时,PPP模式也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为民间资本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

PPP模式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一是PPP项目的风险,政府和民间资本需共同承担PPP 项目的风险,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管理、分担机制;二是PPP项目收益共享,需要合理制定项目的收益分配机制;三是PPP项目的监管,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确保PPP项目按照约定的合同履行。

三、发行债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政府常常需要向市场筹集资金。

发行债券是政府筹集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

政府债券受到政府信用评级和市场需求的影响,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政府债券市场的交易越来越活跃。

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从而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四、通过城投公司筹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通过城投公司来筹集资金。

城投公司指的是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成立的投资平台。

城投公司拥有灵活的运作机制,可以更好地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本。

同时,城投公司的投资回报率趋于稳定,也会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新形势下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六种模式

新形势下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六种模式

基础设施投资将继续作为2021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点,且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层面首提“社会资本参与”,意义重大。

在此大背景下,2021年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工作将有别于往年,不太可能出现投融资模式的主流模式,而是更多地谋求适合项目自身特点,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在地方财政可承受能力范围内有序开展项目投融资模式的设计和组合。

如下笔者列举了若干种或将使用到的投融资模式和交易结构。

下面介绍一下常见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1. 政府专项债券根据《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中的要求,各市县要求具备相应的额度才能发行专项债。

专项债实行配额发行,同时要求发行专项债券建设的项目,应当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现金流收入,且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规模,实现资金自平衡。

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4.49万亿元,较2019年提高了57.8%。

专项债的大规模发行逐渐产生使用效率不高、借新还旧、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等问题,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2020年2021年3月财政部已按程序提前下达各地部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7,700亿元。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新增专项债额度总计36500亿元。

已经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额度占总额度比重约49%。

各地均要求尽快将专项债券额度对应到具体项目。

2.城投公司投资建设城投模式是将项目交给本级平台公司谋划实施项目建设,并由平台公司负责资金筹划。

这种模式下,平台公司往往会从项目整体出发,有利于理清楚项目全流程各个环节的实施方式,保持实施的一致性;同时,政府在将具有一定经营性资产交付给平台公司时,有利于做大做强平台公司的资产规模,做活现金流,提高信用评级,提升融资能力。

另一方面,这种方式受限于城投平台的资产负债水平,对于存量债务地区较高的地区往往继续融资空间不大,且融资成本较高。

但需注意的是,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中提出:“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管理,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日常运营和市场化融资。

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之PPP模式介绍

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之PPP模式介绍

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之PPP模式介绍一、PPP的概念及内涵1.PPP的概念及兴起PPP(Private-Public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以某个项目为基础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模式。

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合作各方可以得到比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

PPP模式是20世纪90年代后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的,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2.PPP的结构PPP模式的典型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由于协议内容的不同,PPP的实施形式也有很多。

一种极端形式是,私人部门提供几乎所有的资金,承担工程带来的主要风险,如建筑成本风险、延期风险以及由项目收益率的下降和比预期更高的运营成本所带来的风险。

另一种极端形式是,私人部门只是设计建设一个被许多参数限定好了的项目,并且只对其中某一固定的收入进行运营。

较为普遍的情况是,私人承包商承担设计建设的风险以及延期风险,但是政府承诺的收益足以弥补工程的竞价成本和运营成本。

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的机构层次就像金字塔一样,金字塔顶部是政府,是引入私人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的制定者。

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一个完整的政策框架、目标和实施策略,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的各参与方进行指导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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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模式1、BOT及其变种BOT是“建设一经营一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

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

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

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 BOG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 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BOOT BOOf BOT的比较2 、BT 融资模式BT (建设一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

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 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

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

(2)采用BOT 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采用BOT 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

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谈判、签署与BOT BT有关的合同、移交项目等多个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标的确定等诸多环节。

其中BT 方式还存在到期必须回购付款的资金压力。

这些都需要注意应对,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A. 完善机制,寻求法律支持项目的谈判中、签订中、履行中以及转让中寻求法律的支持是客观的需要,这对于项目的健康有序运行十分必要。

①在项目的谈判中当采用BOT BT方式融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应请律师参与商务谈判、起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等。

如果是通过招标投标方式从优确定投资者。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审查整个招投标过程,特别是对开标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现场公证。

②在协议签订中BOT、BT 项目企业确定后,项目业主应与该项目承包商签订《投资建设合同书》,这个合同书是BOT BT项目的核心协议,此后的一系列协议,都应依据此合同展开。

项目业主应运用法律程序( 如公证方式)从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上,确保这一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

如果项目承包商由多家投资者组成,投资者之间也必须提交联合的法律文书。

依照国际惯例,各类法律文书都应办理公证,使BOT BT项目更趋规范化。

③在项目转让过程中BOT BT项目的投资方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后,提出书面申请,由政府组织交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BT方式的投资方可申请BT移交;BOT 方式的项目进入经营,到期后提出移交。

在项目转让过程中,应请法律机构或公证机构参与。

B.给予BOT BT项目承包商比较合理的条件以BOT BT方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投资者对项目带不走,相比有的投入产出企业,BOT BT项目企业承担的风险更大。

所以应制定对BOT BT方式投资者比较合理的承包条件, 如:价格、融资的财务费用、支付条件等,以消除BOT BT项目投资者的顾虑。

把BOT BT项目投资者降低工程质量、加大建设费用等方式提前收回投资转移到以确定的合同条件上来。

C.强化对项目的监督强化对BOT BT项目的监督。

可通过以下途径监督:①确定指标要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额工程时间节点及完工日期,并确认投资方投资额等,并明确规定每一指标的上下限。

设立相应的资产、质量状况指标。

如施工队伍与承包人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且独立管理或承担某一部分施工的,应视为分包。

②严格监督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监督。

对项目的设计、项目招投标、施工进度、建设质量等进行监督与管理,有权向投资方提出管理上、组织上、技术上的整改措施。

③强化法律若发生私自更改或超过规定数量的可诉之法律。

实行建设市场准入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如发现承包人有分包嫌疑时有权进行调查核实,承包人应提供有关资料并配合调查。

如分包成立则按违约处理。

D.注重风险防范设立相应的资产、质量状况指标。

首先是组建一个专业小组,形成依据完善防范风险的合同条件;其次是充分预见经济、技术、质量、融资等各类可能存在的风险,拟定相应的风险回避对策;再是力求各种审批和法律手续完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ABS是(Asset-Backed-Securieization) 即“资产证券化”的简称。

这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基础设施融资方式,其基本形式是以项目资产为基础并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内外资本市场发行成本较低的债券进行筹融资。

规范的ABS融资通常需要组建一个特别用途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ration,SPC);原始权益人( 即拥有项目未来现金流量所有权的企业) 以合同方式将其所拥有的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SPC实现原始权益人本身的风险与项目资产的风险隔断;然后通过信用担保,SPC 同其它机构组织债券发行,将发债募集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并以项目的未来收益清偿债券本息。

其运作流程可简要图示如下:在西方,ABS广泛应用于排污、环保、电力、电信等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ABS融资方式,具有以下特点:与通过在外国发行股票筹资比较,可以降低融资成本; 与国际银行直接信贷比较,可以降低债券利息率;与国际担保性融资比较,可以避免追索性风险; 与国际间双边政府贷款比较,可以减少评估时间和一些附加条件。

4、TOT 是“移交-经营-移交( Transfer-Operate- Transfer )”具体是指中方在与外商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外商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外商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外商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中方。

5、PPP项目融资模式PPP为“公私合伙制”,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

PPP包含BOT TOT等多种模式, 但又不同于后者,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货币价值(value for money) 原则。

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

其典型的结构为:特许经营类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

根据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公共部门可能会向特许经营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费或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需要公共部门协调好私人部门的利润和项目的公益性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因而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节约整个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成本,同时还能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6、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即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资者发行基金单位设立基金,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基础设施项目上,待所投资项目建成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其收益与风险由投资者共享、共担。

这一方式的优点在于可以集聚社会上分散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其操作模式如下:7、以“设施使用协议”为载体融资。

投资者事先同项目设施使用者签署“设施使用协议”并获付费承诺,然后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以使用协议作为融资载体来安排融资。

其信用保证主要来自于“设施使用协议” 中使用者的无条件付费承诺,在具体的融资结构设计中往往把使用协议做成一个实际上的项目债务融资担保或信用增强途径。

此种方式较适合于资本密集、收益较低但相对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如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港口设施等。

8、民间主动融资(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PFI) 即对于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项目招标的方式确定民间投资主体,并授权后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与运行,作为对该民间投资主体的回报,政府在授权期限内每年以财政性资金向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或租赁费,授权经营期结束时,民间投资主体无偿转让项目给政府。

PFI 融资方式与BOT方式有类似之处(两者均涉及项目的“建设一一经营一—转让” ),但在PFI 中,最终是由政府支付项目建设、维护费用,相当于是政府购买服务,而BOT属于项目融资方式。

由此PFI主要用于一些不收费的项目,如免费的桥梁、隧道等,而BOT适用于具有收费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收费的桥梁等。

9、使用者付费模式(User Reimbursement Model ,URM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合适的基础设施项目民间投资主体,同时,政府制定合理的受益人收费制度并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上述费用转移支付给项目的民间投资者,作为购买项目服务的资金。

在URM模式下,与BOT一样,资金的平衡来自于项目的收费,但与BOT不同的是,此种模式中的产品和服务的收费是在政府的中介下完成的。

对于一些不适合私人直接进行收费、市场风险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污染治理工程等,比较适合采用URM方式来运作。

其运作流程如下图所示:10、影子收费融资模式(shadowtolling )是指对于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项目招标的方式确定民间投资主体,并授权后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与运营,作为对该民间主体的回报,政府在授权期限内每年以财政性资金或其他形式基金向其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补偿其免费为公众提供服务应得的利益;授权经营期结束时,民间投资主体无偿转让项目给政府。

1)适用范围BOT、BT 模式在一般情况下的确可以有效利用外资和民间资本,但是它有一个不可逾越的条件,就是要对基础设施的使用者直接征收费用(或政府一次性必须给出很大一笔钱来收购该基础设施)对于基础设施项目来说,这种征收可能直接降低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显著的例子就是交通基础设施。

BOT工程较适宜于市场需求大,并且较具经营性价值的公共建设, 如收费道路、发电厂等,便于拿营运收入回收投资成本。

而对于一些无法向使用者直接收费的城市非经营性公共工程,如一般公路、桥梁等,则采用“影子收费”的方式更加适合,由民间资本先行垫付经费,承担建设期间成本,政府可延后公共建设的财务支出,以纾解短期的财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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