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肺病科等10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建设指南
各科室建设指南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指南》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关于肝病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试行稿.doc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目录中医医院肝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3-7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8-13中医医院感染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14-18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19-24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25-29中医医院肝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肝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肝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肝病科管理者加强肝病科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肝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肝病科应在肝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肝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肝病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肝病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持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提高临床疗效,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要求(2013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要求(2013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8.15•【文号】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3]31号•【施行日期】2013.08.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要求(2013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3〕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规范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管理,确保“十二五”期间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取得切实成效,我局组织制定了《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要求(2013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3年8月15日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要求(2013版)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培育项目(以下简称“专科”)建设管理,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增强专科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本要求旨在指导专科开展建设与管理工作,并作为专科“十二五”中期评估和终末评审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专科建设应符合“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要求,并结合本要求进行建设和改进。
二、基本条件第四条专科科室名称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2号)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专科病房床位数≥60张或高于本院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并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加强中医综合治疗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37号)的有关要求,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
第六条专科诊疗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4号),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中医诊疗设备配置能够满足临床业务工作的需要。
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试行)
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试行)一、部门设置按照医院的业务和管理职能,设置行政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三大类部门,其中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和管理需要设置。
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建设与管理符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 27 号)、《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等 11 个科室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44 号)、《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肺病科等 10 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44 号)、《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肝病科等 5 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 5 号)、《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3 号)、《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22〕31 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 4 号)及《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22〕 4 号)等文件要求,基本科室设置如下:1.内科。
科室内设置肺病、脾胃病、心血管、肾病、脑病、内分泌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2.外科。
3.针灸科。
4.推拿科。
5.康复科。
针灸科为必设科室,有条件的可以设置推拿科、康复科。
针灸科也可与推拿科、康复科进行跨专业设置,科室名称如“针灸推拿科”等。
6.骨伤科。
7.妇(儿)科。
科室内设置妇科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儿科、产科专业组或者相应科室。
8.急诊科。
9.感染性疾病科。
10.治未病科。
11.麻醉科。
1.医学检验科。
科室内设置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化学检验等专业组。
2.医学影像科。
科室内设置 X 线诊断、 CT 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等专业组。
其中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可根据需求单独设置超声影像科、心电图室。
3.药剂科。
科室内设置中药房、西药房(可含中成药房) 、药库、饮片调剂室、煎药室。
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解读_30350_split
核心指标(20项)全部符合要求
5
无
第三部分(党的建设)得分≥90分
6
无
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26分
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甲
7
无
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2018年版评审细则新增内容——核心指标
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九:增加“供应中药饮片质量合格”。 (新增)核心指标十:有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制度,开展中药 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工作记录完整。 (新增)核心指标十三:治未病科功能定位准确,为医院的一级 科室。
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2018年版)解读
医务科 郭倩 2018年10月25日
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解读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共1100分,其中第一 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00分(较2013年版减少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 务功能”部分400分(较2013年版增加50分),第三部分“党的建设”100分 (新增,2013年版没有此项内容)。
与2013年版细则的主要区别: 1.新增“党的建设”100分。 2.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和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分值比例 由(650:350)调整为(600:400)。 3.删除部分过时条款,调整部分条款顺序,新增条款所占分值超过20% (227.5分)。 4.新增2项核心指标(治未病科和中药饮片处方点评)。 5.首次对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提出要求(总分30分,得分≥26分)。 6.评审要求更高,检查更加细致,2018版细则较2013版细则增加(59373 -36887)22486字(含党的建设4247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2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中医医院管理,现就规范中医医院名称和中医医院的临床科室名称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中医医院名称(一)中医医院命名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中医医院名称由通用名和识别名组成。
2.通用名一般应在“医院”前加注“中医”等字样。
如识别名中含有“中医”等字样,或举办单位是中医药院校、中医药研究机构,或含有中医专属名词的,通用名前可不再加注“中医”等字样。
例如,“××医院”是“××中医药大学”的附属医院,“××医院”即可用“医院”作为其通用名称。
3.识别名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体现地域或举办人,内容可包含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举办单位名称(或规范简称)、举办人姓名、与设置人有关联的其他名词;第二部分体现医院具体性质,内容为中医学专业(学科、专科)名称、诊疗科目名称、诊疗技术名称,或中医专属名词。
识别名中,第二部分可以省略,如“××省××市中医医院”。
识别名中如含有第二部分,应符合中医药理论和专科专病命名原则,如“××省××市整骨医院”,原则上不得采用西医专属名词。
(二)中医医院名称出现下列情况的,须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1.中医医院识别名称中使用“中心”字样的,或以具体的疾病名称作为识别名称的。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7.21•【文号】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6号•【施行日期】2010.07.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总结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附件: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附件: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2010年7月目录前言第一章管理体系及职责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章临床护理实施第四章质量评价前言中医历来高度重视护理。
“三分治疗、七分护理”的理念,突出强调了护理在治疗疾病和维护健康中的重要作用。
护理是中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已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技术方法和服务流程。
中医护理工作,是中医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重要方面。
为推动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扎实开展,提高中医医院中医护理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促进中医护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组织编写了《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简称《指南》)。
《指南》适用于各级中医医院,围绕突出中医特点,加强中医护理工作提出要求,常规性的、西医护理的内容以及对中医特色优势发挥影响不大,关系不密切的在本《指南》中不涉及。
《指南》主要针对做好中医护理工作的关键环节,从管理体系与职责、人员管理、临床护理实施、质量评价等四方面,在总结全国中医医院经验基础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中医护理工作的基本要求而制定,以指导各中医医院的中医护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中医管理医务工作【发文字号】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5号【发布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日期】2012.02.16【实施日期】2012.0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指南》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目录中医医院肝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感染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肝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肝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肝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肝病科管理者加强肝病科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肝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肝病科应在肝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肝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肝病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肝病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持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提高临床疗效,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2.16•【文号】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2.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指南》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目录中医医院肝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感染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肝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肝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肝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肝病科管理者加强肝病科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肝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肝病科应在肝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肝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肝病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肝病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持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提高临床疗效,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概述:肺病科是中医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具有较强的特色和优势。
随着现代生活方式和环境的不断变化,人们对肺部健康的关注也越来越高。
因此,建设和管理一支高效专业的中医肺病科团队是非常重要的。
本指南旨在为中医医院肺病科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参考,提高中医肺病科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
一、科室规划(一)科室设备及布置:1.诊室:设备包括床、桌、椅、痰盂、药柜等;2.治疗室:设备包括设有正压氧气供应的呼吸治疗仪、液体雾化器、中药熏蒸室、吸痰机等;3.病房:设备包括病床、床头柜、衣柜、简单的卫生设施等;4.检验室:设备包括肺功能仪、影像设备(如X线机、CT机)等。
(二)科室人员设置:设置临床医生、中医(药)师、医学影像医师、呼吸治疗师、病房护士、护理员、检验人员等职位,并明确各职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三)住院病房:为不同病情的病人分开设置单人或多人病房,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和医疗用品,确保病人的治疗和生活需求。
二、科室管理(一)规范化管理:为了保证肺病科的医疗和服务品质,采取规范化管理方式来保证医疗过程,规范诊疗顺序,确保服务的精准性、及时性和效果性。
对外部合作的药店、医疗机构等进行合法性等检查,减少不必要的医疗风险。
(二)严格服务标准:通过制定服务标准,明确医护人员的服务职责,规范医疗操作流程,提升工作热情和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病人的情感关怀,增加病患的满意度。
(三)加强科室互动:中医肺病科作为单独的医疗专业,需要和其他科室建立联系和协作。
加强与内科、急诊科、呼吸科、外科等科室的沟通和协作;建立肺病常见疾病的讨论交流制度,共同提高医学技能和业务水平。
(四)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中医肺病科人员具有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更新变化,需要定期接受培训和进修。
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组织内部和外部学术交流及病例讨论,创新教育形式,提高管理和教育水平。
三、医疗服务(一)中医诊疗服务:中医肺病科医生要掌握中医儿科肺病治疗的经验和技能,按照中医辨证施治方法,结合常规的病理生理和临床诊疗方法,全面掌握肺病的治疗方案。
中医医院肺病科等10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中医医院肺病科等10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目录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脑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血液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内分泌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风湿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神志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肺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肺病科管理者加强肺病科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肺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在肺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肺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肺病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肺病科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页脚内容1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本科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肺病科门诊,可开设专病门诊。
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开设病房及肺病重症监护病房,具备提供肺病急诊诊疗服务的能力。
第八条中医医院肺病科门诊应设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含中医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能够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的通知》解读
《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的通
知》解读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4.09.19
•【分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 版)的通知》解
读
综合医院是提供中医药服务的重要平台,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重要阵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医药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着力提升综合医院的中西医结合能力和服务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修订印发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南(2024版)》)。
《工作指南(2024版)》主要内容包括前言、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中医临床科室功能设置与建设等 9 部分内容。
其中,新增了“其他临床科室中医药能力建设”“中医药医疗质量管理”等章节,并对原有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完善,旨在全方位提升中医药服务的质量与效能,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在组织管理、内涵深化、学科发展等各个维度持续优化提升。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个科室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个科室中医医院是以中医学理论和技术为基础,以中医药治疗为主要手段的医疗机构。
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中医医院应根据患者的需求建设科室,并进行科室管理。
下面是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包含了11个科室,总字数1200字以上。
一、内科科室内科科室是中医医院的核心科室,主要负责患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症的中医诊治工作。
应根据患者的需求建设相关专科(如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等),并配备专业的医疗设备和仪器。
二、外科科室外科科室主要负责中医外科手术和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治疗工作。
应根据患者的需求建设相关专科(如骨科、肿瘤科等),并配备先进的手术设备和器械。
三、儿科科室儿科科室主要负责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治工作。
宜建设儿科专科,配备儿童中医专家和儿科医疗设备。
四、妇产科室妇产科室主要负责妇科和产科的中医治疗工作。
宜建设妇科专科和产科专科,配备专业的妇科产科医生和相关仪器设备。
五、针灸推拿科室针灸推拿科室主要负责针灸和推拿疗法的临床应用。
应建设专业的针灸推拿科室,配备有经验丰富的针灸推拿医师和相关设备。
六、康复科室康复科室主要负责中医康复治疗和康复理疗工作。
应建设康复科室,配备专业的康复医师和康复理疗设备。
七、中西医结合科室中西医结合科室主要负责中医和西医的协同治疗工作。
应建设中西医结合科室,培养具有中西医结合治疗能力的医生,并配备综合治疗设备。
八、中药科室中药科室主要负责中药的炮制、配方和处方制备工作。
应建设中药科室,培养具有丰富中药知识和经验的药师,并配备先进的中药生产设备。
九、检验科室检验科室是中医医院必备的科室之一,主要负责中医体液、尿液、其他生理样本的检验工作。
应建设检验科室,配备专业的检验师和先进的检验设备。
十、影像科室影像科室主要负责中医影像学的临床应用工作。
应建设影像科室,配备专业的影像医师和先进的影像设备。
十一、行政管理科室行政管理科室主要负责医院的行政事务和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30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的通知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继承发扬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加快中医药学术发展,整体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十五”期间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成果,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医药教育、科研和医疗基地,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专门人才,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我局对新一轮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经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遴选、推荐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审评,我局研究确定323个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一轮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现予公布(见附件)。
请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本地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工作。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要求,认真修改完善学科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建设和管理,确保实现各项建设目标。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二○○九年十月三十日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学科名称建设单位备注中医基础理论山东中医药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安徽中医学院河南中医学院陕西中医学院内经学湖北中医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伤寒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学院湖北中医学院甘肃中医学院﹡﹡金匮要略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温病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宁夏医科大学﹡﹡中医各家学说上海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学院中医史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中医文献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山西中医学院福建中医学院陕西省中医药研究所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方剂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河南中医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山西中医学院中医诊断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陕西中医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心病学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河南省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宁夏医科大学附属银川市中医医院中医肝胆病学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湖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脾胃病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福建中医学院中医肺病学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浙江省中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医肾病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曙光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湖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杭州市中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山西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河北省中医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江西省九江市中医院陕西省中医医院中医脑病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湖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医痹病学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医内分泌病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青海省中医院中医肿瘤病学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医血液病学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浙江省中医院中医皮肤病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广东省中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庆市中医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天津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肛肠病学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中医疮疡病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医骨伤科学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福建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四川省骨科医院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甘肃省中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洪都中医院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妇科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医男科学云南省中医医院中医儿科学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眼科学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医急诊学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广东省中医院中医康复学福建中医学院附属第二人民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医老年病学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吉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护理学福建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全科医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针灸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福建中医学院附属第二人民医院湖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中医学院附属针灸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浙江省针灸推拿医院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石家庄市中医院陕西省中医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推拿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药用植物学上海中医药大学贵阳中医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北京协和医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南京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安徽中医学院药用动物学长春中医药大学中药鉴定学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甘肃中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重庆中药研究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药炮制学南京中医药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江西中医学院中药药剂学江西中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武汉市中医医院中药化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河南中医学院福建中医学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中药分析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大学中药药理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陕西中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广西中医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临床中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陕西中医学院云南中医学院广西中医学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民族医学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维吾尔医心血管内科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中(维)西医结合临床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蒙医五疗萨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医医院维医皮肤病学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蒙医学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藏医骨伤学西藏藏医学院附属医院藏医预防保健学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蒙医血液病学科云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傣医学青海省藏医院藏医疫病学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藏医胃肠病学民族药学西藏藏医学院藏药学青海省藏医院藏药制药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蒙药学(生药)西藏藏医学院藏药药理学中南民族大学民族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暨南大学江西中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广东药学院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福建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兰州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上海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北京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山西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卫生部北京医院中医络病学﹡河北医科大学附属以岭医院中医药信息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湖北中医学院中医药工程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心理学﹡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医传染病学﹡北京地坛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神志病﹡黑龙江神志医院注:加“﹡”为培育学科,“﹡﹡”为西部地区扶持学科。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汇总版(含治未病科修订版)汇编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目录1、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等11个科室指南(试行)的通知 1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2)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0)中医医院皮肤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7)中医医院眼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24)中医医院耳鼻咽喉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31)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38)中医医院骨伤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45)中医医院肛肠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53)中医医院针灸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61)中医医院推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69)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77)2、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肺病科等10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85)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86)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94)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09)中医医院血液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17)中医医院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25)中医医院分泌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33)中医医院风湿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41)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48)中医医院神志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55)3、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肝病科等5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163)中医医院肝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64)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72)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79)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87)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95)4、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的通知 (203)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204)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211)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215)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等11个科室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11个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的通知(201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的通知(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1.28•【文号】国中医药医政发[2014]3号•【施行日期】2014.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我局于2012年12月印发了《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试行版》)。
《指南试行版》对推动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试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为此,我们组织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工作协作组认真研究,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南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指南修订版》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
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王瑾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4年1月28日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提高“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有关文件,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立足现阶段“治未病”科室建设现状,制定本指南。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11个科室
附件1: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妇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妇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妇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妇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妇科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妇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妇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妇科疾病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应开设妇科门诊。
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应设立妇科专病门诊,并开设病房及提供妇科急诊服务。
第八条中医医院妇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含中医特色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
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妇科应设置门诊手术室、专业B超室、阴道镜室。
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及妇科手术室相关规定。
中医医院妇科病房应设置检查室、治疗室、手术室,并符合相关规定。
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医特色治疗室(如音疗、导引、熏蒸、足浴、理疗等)。
第九条中医医院妇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妇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应配备超声中药导入治疗仪、针刺手法治疗仪、艾灸治疗仪、经络导平治疗仪、熏蒸(洗)设备、超声雾化熏洗仪、电磁治疗仪等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超声诊断仪、宫腔镜、腹腔镜、阴道镜;有条件的三级中医医院应配备超高频电波刀等。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11个科室
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妇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 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妇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 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五、环境形象
第三十条 中医医院妇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 建设上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
第三十一条中医医院妇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包括门诊走廊和候诊区、 病房走廊、治疗室等区域。
第三十二条 中医医院妇科的环境形象建设,应通过内部装饰,重点传播
中医药防治妇科病的理念,宣传中医药防治妇科病的知识,介绍中医药防治妇科病 的方法及专家特长,彰显中医药特别是本科室防治妇科病的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 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第二十七条 中医医院妇科应制定常见妇科病及本科室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 案(规范、指南),诊疗方案应包括规范的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 效评价等。难点指临床上需要解决的有针对性的实际问题,通过中医治疗方法的改 进有解决的可能。要定期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以提高中医 临床疗效为目的,不断优化诊疗方案(规范、指南)。
附件
中医医院妇科常用方剂目录
1.一贯煎(《续名医类案》)2.二仙汤(《中医方剂临床手册》)3.二 至丸(《医方集解》)4.二陈汤(《和剂局方》)5.八正散(《和剂局方》)6.八 珍汤(《正体类要》)7.人参养荣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8.大黄牡丹皮汤(《金 匮要略》)9•大补元煎(《景岳全书》)10•小蓟饮子(《重订严氏济生方》)U・小 营煎(《景岳全书》)12.小柴胡汤(《伤寒论》)13.上下相资汤(《石室秘录》)14•止带方(《世补斋不谢方》)15•五味消毒饮(《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16•乌 药汤(《兰室秘藏》)17.丹梔逍遥散(《内科摘要》)少腹逐瘀汤(《医林改错》)19.六君子汤(《和剂局方》)20.开郁种玉汤(《傅青主女科》)21.四乌贼骨一憶, 茹丸(《素问•腹中论》)22.四君子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23.生脉散(《内 外伤辨惑论》)24.生化汤(《傅青主女科》)25.失笑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26・归脾汤(《校注妇人良方》)27.归肾丸(《景岳全书》)2&平胃散(《和剂局 方》)29.艾附暖宫丸(《沈氏尊生书》)30.甘麦大枣汤(《金贵要略》)31.龙 胆泻肝汤(《医宗金鉴》)32.仙方活命饮(《校注妇人良方》)33.圣愈汤(《医宗 金鉴•妇科心法要诀》)34.左归丸(《景岳全书》)35.右归丸(《景岳全书》)36.玉屏风散(《医方类聚》)37.三仁汤(《温病条辨》)38.半夏白术天麻汤(《医 学心悟》)39.当归补血汤(《内外伤辨惑论》)40.当归建中汤(《千金翼方》)41.当归生姜羊肉汤(《金匮要略•妇人产后病脉症治》)42.当归芍药散(《金匮 要略》)43.阳和汤(《外科证治全生集》)44.血府逐瘀汤(《医林改错》)45.百 合固金汤(《医方集解》)46.导赤散(《小儿药证直诀》)47.补中益气汤(《脾胃 论》)4&身痛逐瘀汤(《医林改错》)49.两地汤(《傅青主女科》)50.苍附导 痰丸(《叶天士女科诊治秘方》)51.寿胎丸(《医学衷中参西录》)52.完带汤(《傅 青主女科》)53•肾气加《金匮要略》)54.知柏地黄丸(《医宗金鉴》)55.参 苓白术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56.固本止崩汤(《傅青主女科》)57.苓桂术 甘汤(《伤寒论》)58.独活寄生汤(《千金要方》)59.济生肾气丸(《济生方》)60.保阴煎(《景岳全书》)61.胎元饮(《景岳全书》)62.养精种玉汤(《傅青主 女科》)63.举元煎(《景岳全书》)64.香棱丸(《济生方》)65.香砂六君子汤 (《名医方论》)66.通窍活血汤(《医林改错》)•67.桃红四物汤(《医宗金鉴》)
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肺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发挥中医优势,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肺病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肺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呼吸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肺病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肺病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具备与中医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肺病科疾病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开设专科门诊,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开设肺病科专病门诊,并开设肺病科病房及提供肺病科急诊服务。
第八条中医医院肺病科门诊应设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含中医特色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肺病科病房应设检查室、治疗室、血气分析室、肺功能室、支气管镜室、抢救室或肺病重症监护室,并符合相关规定。
有条件的可以设臵中医特色治疗室(如雾化、针刺、灸疗、拔罐、熏蒸、中药泡洗、音疗、理疗等)。
第九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肺病科设备设施配臵,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相应急救设备、药品的同时,应配备中药熏洗设备、中药离子导入仪等有助于提高中医疗效的设备;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肺病科专科设备如:呼吸机、血气分析仪、雾化吸入仪、纤维支气管镜等。
中医医院11个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妇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妇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妇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妇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妇科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妇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妇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妇科疾病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应开设妇科门诊。
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应设立妇科专病门诊,并开设病房及提供妇科急诊服务。
第八条中医医院妇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含中医特色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
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妇科应设置门诊手术室、专业 B 超室、阴道镜室。
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及妇科手术室相关规定。
中医医院妇科病房应设置检查室、治疗室、手术室,并符合相关规定。
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医特色治疗室(如音疗、导引、熏蒸、足浴、理疗等)。
第九条中医医院妇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妇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应配备超声中药导入治疗仪、针刺手法治疗仪、艾灸治疗仪、经络导平治疗仪、熏蒸(洗)设备、超声雾化熏洗仪、电磁治疗仪等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超声诊断仪、宫腔镜、腹腔镜、阴道镜;有条件的三级中医医院应配备超高频电波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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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肺病科等10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9.14•【文号】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44号•【施行日期】2011.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肺病科等10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肺病科等10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指南》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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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中医医院肺病科等10个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目录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脑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血液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内分泌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风湿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神志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肺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肺病科管理者加强肺病科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肺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在肺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肺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肺病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肺病科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本科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肺病科门诊,可开设专病门诊。
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开设病房及肺病重症监护病房,具备提供肺病急诊诊疗服务的能力。
第八条中医医院肺病科门诊应设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含中医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能够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肺病科病房应设普通病房、观察室、检查室、治疗室、血气分析室、肺功能室、支气管镜室、有条件的可设抢救室或肺病重症监护室,并符合相关规定。
应设置中医治疗室,能够开展雾化、针刺、灸疗、拔罐、熏蒸、中药泡洗、音疗、理疗等。
第九条中医医院肺病科设备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相应急救设备、药品的同时,应配备中药熏洗设备、中药离子导入仪等有助于提高中医疗效的中医诊疗设备。
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呼吸机、血气分析仪、中药雾化吸入设备、纤维支气管镜等肺病科专科设备。
诊疗设备和相关功能检查室应全院共享。
第十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方案与各种诊疗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雾化、针刺、灸疗、拔罐、熏蒸、中药泡洗、血气分析、肺功能检测、支气管镜检查等肺病科常用诊疗设备操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第十一条中医医院肺病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6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经过中医专业培训的其他类别执业医师。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肺病科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具有支撑科室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医师应接受过中医肺病专业系统培训,掌握中医肺病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中医类别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肺病科常见病种(病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室主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临床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熟悉常用中药方剂200首,重点掌握100首(见附件),掌握肺病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及常用急救技术。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病和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具备常见肺病科急危重症处理能力,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危重和疑难肺病的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中医诊断和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肺病科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后,在肺病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常见肺病的诊断标准、主要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临床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肺病中医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及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参加进修、跟师学习、参加学习班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的诊疗技术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新技术、新方法等,了解肺病防治新进展,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具有一项以上中医肺病科专病的诊疗专长。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少见、危重及疑难肺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掌握肺病防治新进展。
第十五条中医医院肺病科主任应由从事中医肺病专业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2年以上)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并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能力者担任。
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主任应具备从事中医肺病专业学习和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主任应具备从事中医肺病专业10年以上工作经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六条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可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肺病专业工作20年以上,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
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及诊疗方法的传承和创新工作,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学术发展方向,指导重点项目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七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肺病专业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学术继承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学术继承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高级研修班、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老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中医肺病防治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八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名医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第十九条中医医院肺病科护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3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第二十条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应熟悉肺病科常见疾病的中医药诊疗基本知识,掌握肺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本科疾病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护理服务和健康指导。
第二十一条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长是肺病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长应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1年以上肺病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肺病科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2年以上肺病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第二十二条中医医院肺病科要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
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辨证论治优良率、中成药辨证使用率、中医治疗率、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比例、急危重症中医参与率、治愈好转率等纳入医师绩效考核。
四、服务技术第二十三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注重继承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肺病中医诊疗技术。
第二十四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具备常见、多发肺病诊治的能力。
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开展普通感冒、时行感冒、哮病、喘证、咳嗽、肺胀、肺痈、痰饮等肺病科的常见、多发病常规诊疗的能力。
三级中医医院应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具备开展肺痈、肺痿、肺痹、咯血、肺岩、外感高热以及喘证、哮病急性发作、喘证急性加重等肺病科疑难、急危重症诊疗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五条中医医院肺病科能够开展中药外敷、针刺、灸疗、拔罐、熏蒸、中药泡洗、中药超声导入、穴位贴敷等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服务项目,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第二十六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发布的相关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结合本科室临床实际,形成本科室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并应用于临床,定期对本科室诊疗方案的实施情况及疗效水平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不断优化诊疗方案,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第二十七条强化中医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
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内容要体现中医辨证思想,做到辨证准确、理法方药一致,充分发挥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中医诊治的指导作用,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急危重症、疑难病的中医诊治水平。
第二十八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根据本科室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引进吸收新的诊疗技术,并以临床为基础、疗效为核心,在中医理论、技术方法、药物研发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五、环境形象第二十九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建设上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
第三十条中医医院肺病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包括门诊走廊和候诊区、病房走廊、治疗室等区域。
第三十一条中医医院肺病科的环境形象建设,应通过内部装饰、展板布置等形式,重点传播中医药防治肺病的科普知识,介绍中医药防治肺病的方法及专家特长,彰显中医药防治肺病的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宣传知识、介绍方法和彰显特色的具体内容,应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并依据病种的变化及时调整。
第三十二条中医医院肺病科的内部装饰,根据不同的区域、内容,可以采用有关名医名言警句的书画作品、中医肺病专业历史人物和本科室名医照片、招贴画、橱窗展柜、触摸屏、视屏网络、宣传折页等宣传形式。
六、附则第三十三条中医医院肺病科开展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