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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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本人因,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谨此声明:
本人姓名:,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现常住户口所在地,本人从未与任何人办理婚姻登记,目前婚姻状况为未婚。
本人上述声明完全属实,如有虚假,原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月日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本人因,申请出具离婚/丧偶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谨此声明:
本人姓名:,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现常住户口所在地,,年月日离婚/丧偶,离婚/丧偶后未再与任何人办理婚姻登记,目前婚姻状况为离婚/丧偶。
本人上述声明完全属实,如有虚假,原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月日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存根
京西字第号经查阅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婚姻登记档案,没有的婚姻登记记录。
婚姻登记员:
年月日(备注:年月日离婚/丧偶)
(骑缝章)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京西字第号经查阅我局保管的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婚姻登记档案,没有(男/女,身份证号码)的婚姻登记记录。本证明不包括在本辖区外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
特此证明。
(备注:年月日离婚/丧偶)
西城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专用章
年月日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须知
一、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户籍在西城区;
2.达到法定婚龄;
3.目前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丧偶;
4.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离婚或丧偶的,应同时
持生效的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
二、如您需要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时间超出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保管的婚姻档案范围,请您持本人身份证到西城区档案馆申请出具有关证明。
西城区档案馆地址:西城区二龙路27号(原邮电医院,现协和医院附近);
区档案馆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乘46路、7路等公交车,辟才站下车可到。
三、我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0:00
下午:1:3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