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面营改增(金融业小规模纳税人)
金融业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要点
金融业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要点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对2016年5月1日起,有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实施营改增的各项具体政策予以明确,同时对现行的关于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和邮电通信业的部分增值税规定进行了调整。
继前两期税务评论分别从36号文的整体内容以及房地产业角度对此次营改增政策进行评述之后,本期税务评论我们将就金融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政策及其行业影响作深入解析,谨供金融服务企业参考。
金融服务业之营改增政策要点征税范围36号文将金融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并统一适用6%的税率,金融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则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文件所称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在税目分类上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其中:销售额贷款服务一般贷款/类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 从达到标准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计算销售额(即允许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2016年7月31日之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计算销售额,8月1日之后开展的业务不得适用上述规定(即有关项目不得扣除)。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该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016全面营改增需掌握基本政策
2016全面营改增需掌握基本政策一、全面推开营改增企业范围及日期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实现货物和服务业“全覆盖”。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税率和征收率1、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3、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4、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以上规定外,税率为6%。
5、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1、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2、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3、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x征收率四、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营改增风险及应对
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或者因虚开增 值税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19
虚开税款数额 50 万元以上,或者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 30万元以上的;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具有其他特别 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单位犯上述之罪的,采取双罚制原则,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役或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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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辅导期
纳税辅导期既是一种管理规定,也是一种税收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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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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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 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所得,有特殊规定。
属人原则
属地原则
不动产和自然资源使用权遵循属地原则。
境外 公司 境外 自然人
代扣代 缴对象
对组织结构的影响
为了税负和现金流的平衡,可能从行政减少
同业分公司的存在,或从申报体系对分公司 职能进行调整; 实行扁平化组织构架,减少同一业务类型的
分公司,将项目部转为本部直属项目部;
保障纳税申报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可能增加 财务人员; 从税由筹划的角度,可能增加专业分公司,
如材料设备销售分公司等;
房地产业
金融业
生活服务业
11%
6%
跨境应税行为 0% 免征增值税 老合同 老项目
特定行业
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
4
《营改增税率表》2016年5月1日实施
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可依法开具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
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个人销售二手房)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2016年6月1日起,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在申报期限内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营改增纳税人发票
自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提供发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6月30日;5月1日起,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5月1日前,如果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补开发票的,可在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营改增财税[2016]36号文介绍及营改增基本知识20160519
• (五)其他建筑服务。 •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 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 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 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 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 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 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山东电建二公司计划经营部
•
山东电建二公司计划经营部
• (三)修缮服务。 •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 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 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 (四)装饰服务。 •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 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 程作业。
山东电建二公司计划经营部
山东电建二公司计划经营部
• 二、异地预缴规定 •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 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 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 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 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 报。 •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 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 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 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 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 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山东电建二公司计划经营部
• 第六部分 纳税地点 • 一、基本规定 • 属于固定业户的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向其 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 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 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 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 • 属于固定业户的试点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 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 列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 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2016年第23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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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016年0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障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进行明确。
二、纳税申报期有何特别规定?
为确保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能够顺利完成首期申报,2016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
据工作实际情况,省国税局可以适当延长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2016年6月30日。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有何规定?
(一)试点实施前后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
(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3 月 18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
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
筑工程。
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方法计税。
四、建筑工程老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 前的
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
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大家一直在讨论的税收比例,就是增值税税率 11%,怎么还出来了 3%,
这儿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
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
负只减不增。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
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做出妥善
安排。
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
方案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增值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
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
3%的比例交税,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1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3日/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603/t20160324_19225 15.html2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财税2016-36号 营改增实施办法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2第八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第二章征税范围第九条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2016年营改增后各行业的税目税率表
2016年营改增后各行业的税目税率表
从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
增值税的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目前有17%、13%、11%和6%共四档税率;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对一些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四档征收率。
具体来说,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销售旧货;征收率为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
那么,营改增后各行业的税目税率表是怎样的呢?。
探析“营改增”全面推开对会计与税务筹划影响
税务筹划探析“营改增”全面推开对会计与税务筹划影响张泽龙(中央财经大学,北京100081)摘要:我国从2016年开始实行“营改增”政策,这是在1994年的税务改革之后,对中国财管税务的再次创新发展。
这次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为了全面发展我国的财税体制,本次推行的“营改增”政策,包括了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以及各项服务业等众多行业。
在“营改增”工作的进行过程中,税务办理更便捷,国地税之间相互联系,采用一站式政府工作处理方式,提高政府工作的处理能力与处理效率。
关键词:“营改增”;税务筹划;会计1引言在“营改增”全面的实施过程中,新的财税制度内容对于中国经济制度的帮助在各个方面都慢慢展现出来,“营改增”在不同行业的作用逐步显示出来。
例如在服务行业和货运工程中,分化了各自不同的职能分化,明确了各行业的前进目标。
在企业的发展中,促进企业的新兴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转型有着重大的影响在这次税务改革中使得我国的财税管理进一步完善和深入,为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有重大的推进作用。
2“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对会计的影响2.1关于“营改增”后税务会计的影响以往我国税务以计税依据为主,现在则将计算税金改成了“购进扣税法”这种比较间接的计算方式,对于会计来说,学习新财税内容,首先要实际学习操作,对比之前的熟练新的财务处理、会计账户的操作能力也比之前烦琐太多。
于是进行完善明确的学习会计工作,合理合法地为公司减少的纳税金额和正确地减少企业的营业成本,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必须及时了解和学习国家的最新财税制度,据实而言,这是对于财务人员学习对新财税制度的变化方向有了解,对于详细的规章制度改变有明确的认知,在企业实施最新的财税准则以及计算方式。
在企业增值税的管理中,“营改增”改革完善了增值税对于抵扣方面的系统流畅管理,因此,财务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营改增”后规定的财税法规有清晰的认知,对于财务工作做到实时记录,细心处理。
2.2关于“营改增”后财务会计的影响在“营改增”改革之后,建筑行业是财税变化非常大。
营改增试点政策(金融业)[001]
(二)具体规定
(2)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 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 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 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 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 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具体规定
即老合同可继续执行17%的税率 售后回租合约的利率水平和开票方式是根据签订合同 时的税收政策来确定的,税制转换时,如不考虑给予 过渡期,则可能产生老的合同按照新的税收政策无法 继续执行到期的后果。
(四)购买金融服务进项抵扣的特殊规定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般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 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 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 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 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税率和征收率
四、税率和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金融服 务适用的税率为6%。 (二)一般纳税人提供金融服 务实行简易征收的征收率为3%。 (三)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金融 服务,征收率为3%。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 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 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 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 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 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 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 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 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 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数)以下的贷款。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
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 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 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 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 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 (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 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 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 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 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 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 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 于农户为准。
税总纳便函〔2016〕71号统一明确营改增问题
税总纳便函〔2016〕71号统一明确营改增问题(2016-05-16 14:40:40)转载▼营改增口径:税总纳便函〔2016〕71号统一明确营改增实务中的33个问题发布日期:2016/05/10-11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热点问题解答(一)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或者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文件规定以收到的然后减去分包款为销售额,开票是总金额的还是分包之后的?例如总包收到100万,分包款50万,购货方要求开具100万发票,纳税人实际缴纳50万的税款,如何开票?答:可以全额开票,总包开具100万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1 3%),税额为100/(1 3%)*3%,下游企业全额抵扣。
纳税人申报时,填写附表3,进行差额扣除,实际缴纳的税额为(100-50)/(1 3%)*3%。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SPAN>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文件规定:“第二条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适用本办法。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二次转租,自己没有取得该不动产,适用什么税率?答:关于转租不动产如何纳税的问题,总局明确按照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来确定。
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3.5月1日之后开具的地税发票缴纳增值税时如何申报,是否如增值税发票一样先进行价税分离?如果申报时既有国税发票又有地税发票如何申报?答:开具的地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需要进行价税分离,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纳税申报时,填入附表1“开具其他发票”中的第3列相应栏次。
如果申报时既有国税发票又有地税发票,则合并申报。
2016年营改增政策
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将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并且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
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是:简易征收方式,税负下降,企业经营成本是否上升还有待观察;一般计税方式,税负是否下降取决于进项税的多少,可能涉及的进项税额主要包含材料费、设备采购费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
(一)现行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以及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三)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两者在征收的对象、征税范围、计税的依据、税目、税率以及征收管理的方式都是不同的。
(四)增值税的税率。
目前有17%, 13%、11%、6%。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部分特殊情况下货物或者服务适用0税率。
(五)营业税的税率。
根据不同的经营项目,适用以下税目税率计算征收。
增值税与营业税是两个独立而不能交叉的税种,即: 交增值税时不交营业税,交营业税时不交增值税。
1 、征收范围不同:凡是销售不动产,提供劳务 ( 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 ), 转让无形资产的交营业税。
凡是销售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交纳增值税。
2 、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
所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计算增值税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
而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
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题回应了媒体的提问。
四大行业税率确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
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
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
从前期试点情况看,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
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全面解读
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全面解读“营改增”5月1日起全面推行,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什么是“营改增”?营改增之后有哪些影响?详情如下营改增是什么意思?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为什么要“营改增”?1、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2、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从深层次影响产业结构。
营改增范围:1、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2、将不动产纳入抵扣6%、0),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二手房交易营改增的影响一、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怎么缴?二手房交易中所需缴纳的增值税部分,仍由地税部门代征,纳税人无需“两头跑”。
二、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增值税交多少钱?比如某套住房房主购入时是100万,缴纳营业税5万元,1年后卖出(不适用免征营业税条件)200万元,买房方需要承担10万营业税。
在增值税条件下,依据增值税原理,若按常规办法、仅对增值部分征税,即对住房增值的100万元(现价200万-原价100万=增值100万)征税,税率若为6%,需缴纳增值税6万元,税负有所下调;税率若为11%,需缴纳增值税11万元,税负有所上升。
在增值税条件下,若按简易征收办法、以核定征收率征收,若征收率为3%,即对现在住房出售价格200万元征税,缴纳增值税6万元,税负也是减轻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公告》的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公告》的解读2016年04月07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一、背景和目的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金融、建筑、房地产和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
为便于征纳双方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的税收征管问题进行了明确。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纳税人转让自己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主要内容(一)政策要求:按照不动产的取得时间、纳税人类别、不动产类型,分别对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如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如何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二)扣减税款的凭证要求:纳税人按规定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或计算预缴税款的依据的,其允许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
上述凭证包括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
(三)发票问题: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解读:“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须用好免税政策-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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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该公告对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有关税收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23号公告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初看此项规定,只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规定在营改增后的延续,但细读23号公告第六条第(二)项的上述规定,却可发现,该项规定是把原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分别给予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移并且合并到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从2016年5月1日起,兼有的原增值税业务与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注意将原增值税业务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2016全面营改增解析解析
(2)为何要设置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
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 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 和其他生活服务。
(二)税率和征收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 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 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 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 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 定的除外。
专题:全面营改增解析
一、从税种布局看,实现了在销 售环节,增值税“一统天下”
——增值税征税范围全覆盖
从我国税种布局看营改增
• 流转税(货物劳务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资源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 船舶吨税 •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财产行为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 印花税。
• 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征税范围 全覆盖,抵扣税款全覆盖。
三、《营改增实施办法》的主要 规定及其政策精神
——2016年5月1日实施,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2016.5.1营改增内容要点
• 一是一次性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
服务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二是将新增不动产所 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同时,1.明确新增 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2. 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 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 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 的政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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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解读
6、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7、国家助学贷款 8、国债、地方政府债 9、住房公积金指定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10、统借统还中不高于金融机构规定利率部分的利息
一、政策解读
6、试点前发生的业务
试点前已缴纳营业税,试点后发生退款的,应向原 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试点前业务在营改增实施后需要补税的,应补缴营 业税,应向原地税机关补缴
一、政策解读
1、纳税人资格
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就不可以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年免税销售额达到500万,也需要登记一般纳税人
属于免税项目的,无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 享受该免税政策
同一企业,所有业务要么都按一般纳税人,要么都按小规模 ,不存在说业务A上是一般纳税人,业务B上是小规模。
一、政策解读
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 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 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 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 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 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一、政策解读
2、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税率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 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 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既从事金融保险业,又从事房产租赁,咨询服务要分开核算 分别适用相关税率
一、政策解读
2、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 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 税人若干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3号
一、政策解读
Q:什么是金融、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
金融是以银行为中心的货币和信用授受及与之相 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
二、发票使用
4、代开发票
代开方式 网上代开 门前代开
二、发票使用
4、代开发票
注意事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 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 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 请退还。
三、申报
1、申报类型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社为按 季申报 一般纳税人保险公司按月申报 小规模的保险公司仍为按季申报 每季首月税期内申报上一季度增值税 (1月、4月、7月、10月)
三、申报
1.2、正式申报
申报方式 网上办税大厅申报(推荐) 门前申报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三、申报
2、扣税
欠税影响:
产生滞纳金:逾期缴纳税款每天按万分之五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规定 •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 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办税服务厅内部的自助办税设备:
认证发票、验旧发票、购买发票
四、办税方式
3.门前办税
主管税务机关可办理所有业务,现场咨询 税务登记(新设、变更、重新) 申报征收(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除外) 发票发售、验旧、认证 纳税证明 简易处罚 抄报税和清卡(逾期抄报税除外)
四、办税方式
4.涉税咨询
纳税服务热线 12366 网上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各类指引,尤其是网上申报) 各分局的咨询电话 开票系统服务单位
纳税服务公众号
• 国家税务总局微信 • 佛山国税法宝 微信公众号 • 佛山国税纳 税服务微信
一、政策解读
Q:为什么要全面营改增 是中央政府“十三五”规划中深化财税体 制改革的重头戏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 重要举措 是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有效解决办法
一、政策解读
Q:金融保险业怎样全面营改增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及其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 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 第13号
四、办税方式
网上 办税
办税 方式
自助 办税 门前 办税
四、办税方式
1.网络办税
• 网上办税大厅地址 / • 或者网上搜索“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 可办理申报、缴税、发票验旧等事项
四、办税方式
2.自助办税
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
在各分局均有设置,24小时对外开放 提供电脑可登录网上办税大厅 有自助设备:认证发票、验旧发票
三、申报
1.2、正式申报
申报方式 网络申报 纳税人申报资料每年报送一次纸质资料。在次年3 月份底前报送上年1-12月申报资料。如用数字证书 CA登陆的,则不要求报送。
三、申报
2、扣税
目前,南海区国家税务局辖下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以 下三种方式缴交税费:
1、通过电子缴税(费)入库系统(简称 ETS)缴纳税费 。(网上扣缴,网上打印完税凭证) 2、通过刷卡方式缴纳税费。(办税大厅门前办理) 3、通过现金方式缴纳税费。(办税大厅门前、银行)
全面“营改增”试点 涉税业务培训
金融保险业 小规模纳税人
一、政策解读 二、发票使用 三、申报详解 四、办税方式
一、政策解读
Q:什么是全面营改增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 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 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 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 不得免税、减税。
一、政策解读
3、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式
原营业税 •票面金额(含税金额)×5%=营业税额 改征增值税 •票面金额(含税金额)÷(1+3%)×3%=增值税额 •同样是收到100万的收入 •原营业税100万×5%=5万 •改增值税100万÷(1+3%)×3%=2.91万
一、政策解读
1、纳税人资格
关于达标的说明 如果达标后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用小规模申报表申报, 按适用税率计税,不得抵扣进项,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达标后不需登记的情况: • 单位或个体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 • 其他个人(自然人)
一、政策解读
2、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全额按3%,不可抵扣进项 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方式:按6%,可抵扣进项 简易计税方式:暂无简易计税项目
一、政策解读
1、纳税人资格
关于达标的说明
提供应税服务、销售不动产、销售无形资产年销售额超过 500万 或者从事工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50万 或者从事商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80万 三个条件任意符合一个的,都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如果 纳税人兼营上述三种情况的,分开计算达标销售额,任一项 目达标,都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票使用1.2 、起征点以下
通用机打发票 有百元、千元、万元、十万元等限额
到税局买票后,登陆电子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上 开具发票
二、发票使用
2 、购买发票
自助购票机(50份以下):只能领购增值税普通发 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带税控设备、购票员身份证 原件 前台窗口:可以领购所有票种,带发票领购簿、税 控设备、购票员身份证复印件、发票申购表
二、发票使用
3 、核销发票
纳税人开具发票后,需要验旧发票,核销完毕后, 才能购买新的发票。 网上验旧(推荐) 、自助设备验旧(推荐)、门前 验旧
二、发票使用
4、代开发票
小规模纳税自行开具普通发票,若需要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可到是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普通发票一样,区别在于增 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而普通发票不可以。 受票方按专用发票票面税额抵扣销项税。
一、政策解读
5、金融保险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
按月申报少于3万元(含本数)、按季申报少于9万元(含本 数) 免税:1、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 增值税,待实际收到时按规定缴纳。 2、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3、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 4、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 5、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二者均可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二、发票使用
1.1、起征点以上
增值税普通发票 有二联版和五联版 批量转换后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版 购买方不能用于抵扣,只作为入账凭证
二、发票使用
1.1 、起征点以上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存在,没有实体发票 如果需要纸质发票时用白纸打印即可 批量转换的最高开票限额也是十万 可实时网上查询票面信息 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买方不能用于抵扣,只作为入账凭证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 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金融租赁 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 券投资管理公司等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 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 品转让。
一、政策解读
1、纳税人资格: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的为小 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 的,可向税务机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年,是指连续滚动12个月,如:2015年1月-2015年12月, 或2015年3月-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