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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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目的 (4)
2 适用范围 (4)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4)
4 专用术语定义 (4)
5 执行程序 (6)
6 职责 (10)
7 检查与评价 (11)
8反馈 (12)
附录 (12)
附录1 缺陷处理流程
附录2 设备缺陷转类或延时申请
附录3 缺陷验收单
附录4 缺陷分类汇总表、管理主要指标表
附录5 主要缺陷统计分析
附录6 全部缺陷统计表
附录7 重复缺陷统计表
1 目的
本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目的是为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力求实现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规范缺陷管理流程,真实反应设备健康状态,依据发电管理系统中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2.1 风险管理子系统
2.2 运行管理子系统
2.3 设备管理子系统—检修与运行分业经营实施管理标准
2.4 设备管理子系统—检修现场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2.5 设备管理子系统—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3 专用术语定义
3.1 缺陷:缺陷分为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是指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现象等等。如设备的振动、位移、磨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建、构筑物设施及附件的损坏、安全、消防和防洪设施损坏,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等。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其中零、一、二、三类缺陷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指非设备性缺陷。
3.1.1 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急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3.1.2 一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1.3 二类缺陷:指在计划检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不影响设备出力和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机组正常运行的可能,需要倒系统运行或必要时需要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
3.1.4 三类缺陷: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及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3.1.5 四类缺陷:即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缺陷,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上下水、屋顶、地面、设备基础等)、设备照明及一般照明、浴室、卫生间、自来水系统、现场水冲洗系统、设备标识牌、安健环标示牌、安健环设施、保温、油漆等缺陷。
3.2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3.3 及时消除的缺陷:在规定的时限(包括批准延期处理的时限)内消除的缺陷。
3.4 缺陷管理主要指标:
3.4.1 零(一~~四)类缺陷比率=缺陷总数类缺陷数
四一零)(~~×100%
3.4.2 消缺率= 缺陷总数已消除的缺陷数
×100%
3.4.3 零(一~~四)类缺陷消缺率=类缺陷总数四一零类消除缺陷数
四一零)()(~~~~×100%
3.4.4 消缺及时率=陷数按制度要求应消除的缺及时消除的缺陷数
×100%
3.4.5 重复发生缺陷率=缺陷总数重复缺陷数之和
四类零)~~(X100%
4 执行程序
4.1 缺陷登录
4.1.1 运行人员在设备运行中或巡回检查时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在缺陷管理记录本、严格按缺陷的分类进行登录,对缺陷发生的部位及缺陷描述、分类的准确性和缺陷登录的正确性负责;
4.1.2 设备维护部点检人员每天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点检,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异常和缺陷通知相应检修班组处理外,视缺陷性质和重要程度在缺陷管理登录。
4.1.3 缺陷管理平台主要为真实反应生产设备健康状况,依据乌海能源公司缺陷管理要求,为便于缺陷统计和分析,对于照明与非生产设备缺陷均统计为四类缺陷。
4.2 缺陷的确认和消缺原则
4.2.1 设备维护、热工、电气除每天对登录缺陷及时确认外,须在每天8:00时、11:00时、14:00时、17:00时、22:00时对登录缺陷予以确认。
4.2.2 设备维护、热工、电气对登录缺陷的分类,依据本细则进行核查、修改,保证缺陷分类的准确性。
4.2.3 对于危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零类缺陷,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消缺。
4.2.4 对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一类缺陷,由检修部门提出消缺延期申请或转类申请,生产技术部和设备维护部对缺陷鉴定后及时进行延期批准,在制定监督运行和防止缺陷进一步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进行技术攻关或列入科技攻关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改或检修处理方案,经天信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作为下一次计划检修项目落实到大小修检修计划中。
4.2.5 对于具备处理条件但需要运行人员倒换系统处理的二类缺陷,经设备维护部、生产技术部确认后,检修消缺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消缺工作视具体情况应提前1天办理工单,运行部门安排停电或倒系统消缺,并保证上票的次日早8:00具备开工条件。
4.2.6 对于检修风险较大或系统倒换困难需要进行技术论证才能进行处理的二类缺陷,经设备维护部、生产技术部鉴定,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后限时72小时完成缺陷的处理;如确实因为技术难度较大,暂时不能处理的缺陷,在制定防止缺陷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