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小额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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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额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

题以及对策探讨

资料收集:倩倩、周绮、迪唯

清波、桑恬、徐斐美

PPT制作:毛阿颖、瀚慈

PPT演讲:毛阿颖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1、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

2、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发展分布特点:

(1)整体来看,省以922.1亿元的实收资本,1119.76亿元的贷款余额,绝对领先于其他省份,位列全国第一。

(2)从机构数量来看,全国分布偏向于东部和东北部。

(3)从资金使用情况来看,经济发达省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数量已经超过实收资本数量,一方面说明经济发达地区资金需求量

大,另一方面也说明该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创新意识强。

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从性质上来看只是一般的工商企业而不是金融机构,与以扶贫为特点的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是不同的。

特点:

1.贷款利率高。

2.贷款方式:多采取信用贷款,也可采取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3.贷款对象:面向农户和小微企业。

4.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公平自愿协商确定。

5.提供的贷款类型:个人、小企业、循环信用

优点:

1、培育和发展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2、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格局的形成。

3、规民间借贷的发展。

4、利于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问题:

1、小额贷款公司性质模糊:

小额贷款公司是从事放贷业务的商业性机构,属于一般的工商企业。但从事的贷款业务又不属于《公司法》所管辖的围,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因而不是金融机构却是从事货币业务的企业法

人。这种身份的不确定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遭遇了种种限制,例如银行批发性融资遭遇种种限制,公司自有资金有限,后续资金来源问题等极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也加大了对其进行监管的难度。

2、转制村镇银行的困惑:

按照规定,新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持续营业3年以上(含3年),并且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不良贷款率低于2%,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可以转制成为村镇银行。这意味着,成为村镇银行,资金困境、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都只是时间问题。对于设立村镇银行,很多人都是持乐观态度的,但是转制后的制度设计却让小额贷款公司望而却步。《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成为村镇银行,必须由已确定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即银行将会成为村镇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小额贷款公司原有股东持有村镇银行的股权比例必须控制在10%以下,这让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难以接受。

在转制成为村镇银行之后,小额贷款公司就面临着被完全改头换面的命运,银行成为第一股东,在经营上将银行原有的一套管理运营机制照搬过来,小额贷款公司原有的客户群体也有可能不被银行认可,原有的服务理念和宗旨也可能被全盘否决,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性。即使在转制成为村镇银行之后,它也同样面临存款难问题。现在村镇银行还是处在试点阶段,

绝大多数都没有相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机构小、没有形成市场认知,各部门设置相当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存款也成为村镇银行的主要问题之一,转制成为村镇银行的最大成本是原有股东丧失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控制权。

其从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其中不乏有丰富的银行工作经验的人员,在贷款业务上也是按照类似于银行的业务程序执行。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对象上与银行的趋同化,势必会导致与银行的正面竞争,而高出银行许多的贷款利率将会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这种服务客户的趋同化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缺乏核心竞争力

3、资金来源的困境:

小额贷款公司大部分资金都是自有资金,主要以股东后续注资为主,更重要的是小额贷款公司自有资金往往很快就贷出去,目前又缺乏从其他金融机构得到大规模的批发贷款,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无钱可贷的困境,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严禁非法集资,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小额贷款公司大多循环放贷,面对信贷市场十分强烈的资金需求,一些公司甚至出现无钱可贷的局面。信托增资和增资扩股类似,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发行信托产品最多可以融资为注册资本的100%,资金以股权的方式注入,但是与信托公司合作有变相向公众集资之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有限和后续资金严重缺乏,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开始突破原有的底线,非法运营,

例如在遇到资金需求额度高的客户时,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开始采取吸收社会资金的非法行为;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和高利贷的利率差距比较大,借款人将资金从小额贷款公司贷走之后,就可能会以更高的利息再次贷出去;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之间存在的巨大的利率差距,也不乏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员工私下勾结共同牟利的情况;在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中诸如过桥贷款、垒大户的现象并不少见,这种种不当行为都为小额贷款公司以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4、税赋负担重:

国家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种种优惠补贴政策,小额贷款公司都无法享受到。小额贷款公司跟工商企业一样按照利息收入缴税,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等,而对于同样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农村信用社则享受减半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国家给予农村信用社的税收政策是营业税及附加按3.5%左右征收,所得税减半;而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则是营业税及附加按 5.6%征收,所得税全额征收。不仅如此,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资金周转比较快,所交的营业税也高于一般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成本比其他金融机构高出许多以及税赋歧视

5、监管制度不完善:

小额贷款公司性质导致监管困境。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公司的定位是企业法人,不属于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围,但从事的贷款业务不是一般工商企业能够经营的业务,这使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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