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队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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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队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包西铁路指挥部

第一项目部

二〇〇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架子队组成及人员配备情况-----------------------3

第三章劳动力资源管理------------------------------4

第四章架子队成本管理-------------------------------6

第五章架子队技术管理办法-----------------------------10

第六章物资设备管理---------------------------------31

第七章架子队安全、质量、环保管理------------------------38 第八章架子队培训办法------------------------------65

第九章对架子队考核办法-----------------------------66

第十章其他---------------------------------------69

架子队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铁道部、建总、集团公司、公司及指挥部文件精神要求,充分发挥公司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确保包西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采用“架子队”的施工管理模式,项目部决定成立两个综合架子队———第一作业队和第二作业队(以下简称作业队)。为了规范项目部架子队模式的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编制依据

1、中铁建《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

2、集团公司《关于架子队建设的指导意见》;

3、公司《架子队建设实施细则》;

4、局指挥部《项目经理部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实施办法》;

5、项目部《架子队组建方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一局包西铁路通道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管段内两个综合架子队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架子队组成及人员配备情况

第四条架子队组成及人员配备情况

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为保证我项目部工作正常开展,决定成立包西第一项目部两个架子队,名称分别为

第一作业队和第二作业队。

第一作业队:(负责施工K485+500~K490+200段及延安北站范围内的路基、桥涵、线路工程)

队长:赵峰副队长:张生茂技术主管:冯保卫

其他管理人员:16人

第二作业队:(负责施工K490+000~K494+500段及延安站范围内的路基、桥涵、线路工程)

队长:马海军副队长:李海春技术主管:许卫光

其他管理人员:15人

第三章劳动力资源管理

第五条架子队管理人员的产生及任用

1、作业队队长任职条件:

1.1.必须是公司在职职工;

1.2.在施工现场从事过与拟聘任专业相同或相近工程的管理工作,累计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1.3.具有较为丰富的队伍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经验。责任心强、协调能力强;

1.4.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1.5.作业队队长通过竞聘择优选择。

2、作业队管理人员一般定员16-20人,全部由本单位正式职工担任。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试验、材料、工班长等作业队主要组成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班

长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的需要。各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3、作业队管理人员由项目部集体研究确定并报公司和指挥部备案。第六条架子队作业层劳务人员的来源及管理

1、作业队作业层劳务人员分公司内部职工、通过劳务公司派遣及社会上招聘三种情况。

2、公司内部职工由作业队管理人员或项目部管理人员向队长推荐,经作业队管理人员和项目部集体同意后报公司派遣上岗;通过劳务公司派遣的劳务人员,由项目部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委托项目部后,由项目部负责审查劳务公司资信情况,择优与劳务公司协商,协商一致后由劳务公司派遣上岗;在社会上招聘的劳务人员,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向公司书面提出使用计划,公司批复后由项目部在社会上招聘并择优选择录用。通过公司派遣的劳务工由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公司派遣的劳务工,项目部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然后督促劳务公司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通过社会招聘的劳务工,项目部直接与其本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全部由作业队队长统一集中管理,由作业队队长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任务。班组作业人员应在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工班长、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

4、作业队主要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相对稳定和完整,应根

据施工组织安排工程进度,适时调整作业班组用工数量。

5、作业队队长应对其所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制度和政策教育,防止违法、违纪情况的出现。

6、作业队管理人员及作业层劳务人员由项目部统一造册登记,作业队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工资由项目部财务部统一造册发放。

第七条劳动合同签订

1、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书面请示公司,待公司批复并书面委托后,项目部方可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项目部无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签订按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必须坚持先签订劳动合同再上岗的原则,不管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未签合同先上岗的情况出现;

4、劳动合同书的格式统一按照公司人事部下发的劳动合同范本进行签订。

第四章架子队成本管理

第八条架子队管理费用的控制办法

一、架子队差旅费控制办法

1、出差须架子队队长批准,凡因公出差乘坐长途汽车者,可报销汽车卧铺票。乘坐轮船出差者乘坐三等舱位。乘坐火车者报销硬卧车票。小汽车过路费、停车费每月报销一次,逾期不报。

2、住宿在省会城市80元/人/天,其他60元/人/天。超标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住宿发票的时间、金额、单位盖章必须明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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