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主观概念与客观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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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主观概念与客观概念

——关于认识的主体性在术语工作系统中的作用机制分析

顾孟洁(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摘要论述了对客体的概念同认识主体的结构要素的关系以及对‚想象中的客体‛(ideal objects)建立统一概念的特殊难度;运用科学哲学的‚3w论‛以图解形式分析了认识的主体性在术语工作系统中的作用机制;提出了从主观概念推进到客观概念即实现术语标准化的基本途径和条件的若干见解。

1 引言

概念,是思维活动的起点,是“思想的细胞”。人类的认识活动,一般来说,是从感性发展到理性,通过产生概念、形成判断(提出命题)、进行推理和论证等一系列思维运动过程,经过综合化和系统化,然后建立起分门别类的知识体系的。在这个过程中,对所考察的事物建立概念,由于这是理性思维的第一个环节,所以其准确、精当与否是至关重要的。这就好比建筑工程对基石的平整度、建筑用砖的形状和尺寸有严格的要求一样。作为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的术语学,始终把明确概念(下定义是明确概念的具体手段)放在首要地位,就是为此。但是,在一个专业领域中,要使众多的专业人员对同一事物建立起相同的概念,其实际难度比我们通常所预期的要大。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常有的情形。这种现象可以称之为“概念离散现象”,即人们对现实世界中的各种事物(以及知识领域中的各种已有术语)所形成的概念,因事物的不同性质、不同复杂程度以及知觉主体自身的不同素质等而存在不同程度的分歧或差异的现象。具体地说来,就是:(1)“离散度”随事物性质的抽象程度的提高而增大;(2)“离散度”依事物的复杂程度、理解难度(“白箱”、“灰箱”、“黑箱”)而增大;(3)人(知觉主体)在个体素质上的千差万别以及其他社会因素(如习惯势力等)都可能导致概念离散。[1]

术语标准化工作的目的从根本上来说在于防止、减少以至消除概念离散。为此,殊有必要就认识的主体性在术语工作系统中的作用机制加以专门的探析,以把握主观概念与客观概念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并探索促使概念从主观向客观推移的途径和条件,从理论上和实践上为加速术语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武器。鉴于术语学是一门建立不久的新学科,从事此项探索意味着要在学习、借鉴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作出大胆的创新。

2 概念的客观表现形态及其形成机制

2.1 H.海涅的一句发人深省的名言

著名的德国诗人和政论家H.海涅(1797~1856)在其名著《论德国宗教与哲学的历史》一书第二版前言中说:“目前这本书仅是一个片断,……我倒宁愿我能够让这本书从未出版过。……然而箭一离开弦便不再属于射手了,言论一离开说话人的口,尤其是经过大量印刷之后,便不再属于他了。”一个人的思想、观点,一经用文字记述下来,尤其在印成书籍出版发行广为传播之后,那些原本属于纯主观的思想、观点就被牢牢地“外化”成一种可以独立存在、并到处扩散甚至世代流传的“客体”,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跨度上对人类社会产生影响(积极的或消极的或二者兼而有之)。作为人类思想细胞的概念,同样也是如此。个人的主观概念,可以在他的作品(信件、笔记或著作)中“外化”出来,而迄今世界上浩如烟海的辞书宝库,则正是人类的智慧(个人的和集体的)对形形色色“客体”所建立的概念被“外化”成无数信息形态的庞大“宿主”。概念究竞如何从主观推向客观的呢?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但它们各有客观形态的存在方式则是不争的事实。

2.2 认识活动主体对事物的洞察力及其局限性

H·费尔伯(H.Felber)教授在阐述术语学基本原理有关问题时明确指出:从认识论的观点来看,概念既可以是主观的,也可以是客观的·命题也是这样。主观的概念和命题是精神现象的本质,概念和命题的内容则是客观的。[2]从这一精辟见解,促使我们把术语工作系统中的本体论和认识的主体性两者结合起来进行思考,这是非常耐人寻味的。

首先,概念作为指定一个客体并在观察者的头脑(思想)中描述它的一种思维结构[3],是认识主体(某个具体人,即前述的“知觉主体”,在讨论认识活动时,方便地称之为“认识主体”)在接受外界某一刺激物(客体)所发出的信息后,对该事物的本质属性(特征)加以把握并在思维中进行整合的产物。它一开始就与认识主体自身的属性(主体性)密切相关,我们亦称之为“洞察力”。所谓认识的主体性,是指由主体诸要素(神经系统结构、自我意识与需求意识、经验与知识、情感与意志以及实践活动等)所构成的主体结构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4]这是精神现象中最活跃的因素。主观的概念开始只生成并贮存于个人的“脑海”中,这个主观的思维结构通过文字或符号的表述即可“外化”成具有客观表现形态的信息客体。不过,在其内容上必然地带有认识主体的独特印记。这种印记是同现实的认识主体的神经系统结构、意识结构、经验、知识、情感、意志及其实践活动的个性密切相关的;认识主体对事物的洞察力及其局限性,正是由上述种种要素决定的。因此,主观的概念不容易~开始就真实、恰当地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尤其是对于一些内在构造和机理复杂的或性质比较抽象的事物,更是如此;即使对于一些属于“天才”类型的名人和伟人来说,亦不能免。

进而,基于人类活动的社会性,在专业团体中,不同的认识主体互相沟通,在诸个体之问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通约性”(其中一些专家学者和权威的见解,更容易被大家所尊重和欣然接受),于是,建立在一定程度的共识基础之上的更符合事物的实际情况即较合乎客观的概念(适当的定义表述和相应的术语形式)便产生了。它们在通过“约定”之后,以辞书、专业词汇以至术语标准等形式形成其权威性。但是,所有这些比起存在于个人思维中的主观概念来较合乎客观的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仍然需要经受实践检验并通过集思广益不断反复地加以修正,才能趋于完备。正如A.爱因斯坦所说的:‚相信有一个离开知觉主体而独立的外在世界,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但是,既然感官知觉只是间接地提供关于这个外在世界或‘物理实在’的信息,我们就只能用思维的方法来把握它。由此可知,我们关于物理实在的观念决不会是最终的。为了以逻辑上最完善的方式来正确地处理所知觉到的事实,我们必须经常准备改变这些观念——也就是说,准备改变物理学的公理基础。事实上,看一下物理学的发展就可以明白,它在历史进程中已经经历了影响深远的变化。‛[5]这一点我们从认识论的一般规律以及每一项科技进步的时代局限性上本已得到解释。然而,由于那个“离开知觉主体而独立的外在世界”(对“人”而言),在地球上产生了愈来愈多的人类的精神产品——形形色色的出版物之后,除了原来所存在的“物质世界”之外,又增加了一个以出版物为载体、用文字和符号所传递的信息来体现其“存在”的特殊形态的“世界3”(详见后文),这样就使知觉主体的考察、研究对象更加丰富,并使人类的实际认识活动比我们一般所能想象到的远为错综复杂。在这里,连A.爱因斯坦的“相信有一个离开知觉主体而独立的外在世界,……”这句名言似乎也值得商榷了——比如:“UFO”是属于可以离开知觉主体的独立存在物么?而术语学研究,则正好在这里碰到了一显身手的大好机遇!

2.3 对想象中的客体形成客观概念的特殊难度

H.费尔伯继承了E.于斯特(E·Wuster,1898—1977)教授的研究成果,在探讨普通术语学(一译“通用术语学”)基本原理时曾提到一个观点是:“人生活在客体世界中,客体不同程度地独立存在于作为思维实体的人之外。”[6]而他在TSTT'91学术会上发表的论文中阐述“客体论”时更明确地把客体分为实存的客体(real objects)和想象中的客体(ideal ob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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