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高校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高校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高校的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保障高校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高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银行存款管理1. 银行账户管理(1)高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并明确账户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责任。
(2)高校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银行账户,严格执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程序,严禁未经批准的账户开立和使用。
(3)高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对账,确保账务一致,发现不符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2. 银行存款收支管理(1)高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对银行存款的收支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
(2)高校财务部门应建立银行存款收支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确保收支审批合规、合法。
(3)高校财务部门应建立银行存款收支核对制度,对银行存款收支进行定期核对,确保收支准确、及时。
3. 银行存款风险管理(1)高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风险管理,防范资金安全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高校财务部门应建立银行存款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银行存款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高校财务部门应建立银行存款风险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现金管理1. 现金管理原则(1)高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对现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现金安全、合规。
(2)高校应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现金的收支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现金收支合规、合法。
(3)高校应建立现金收支核对制度,对现金收支进行定期核对,确保现金收支准确、及时。
2. 现金收支管理(1)高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对现金的收支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
(2)高校财务部门应建立现金收支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确保收支审批合规、合法。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我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司全体员工及各部门,涉及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付、存储、保管、使用等环节。
二、现金管理2.1 现金收入(1)各部门在收到现金时,应及时开具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款项来源、金额、日期等信息。
(2)收到现金后,应在当天将现金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2.2 现金支出(1)各部门需提前申报现金支出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批准金额领取现金。
(2)现金支出需凭有效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报销,严禁虚报、冒领。
2.3 现金保管(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现金保管,确保现金安全。
(2)现金保管人员应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银行存款管理3.1 银行账户管理(1)公司应在具备合法资质的银行开设银行账户,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2)公司银行账户不得出借、出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3.2 银行存款收付(1)公司各项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截留、挪用。
(2)公司各项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
3.3 银行存款核对(1)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实际余额相符。
(2)如发现账务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监督检查4.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4.2 公司设立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责任追究5.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5.2 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6.1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6.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现金使用规范7.1 现金使用范围(1)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原则上不得使用大额现金,单笔现金支付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特殊情况需使用大额现金的,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7.2 现金报销(1)员工因公产生的合理现金支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凭证。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需要申领支票时必须填写《申领支票审批单》,申领人必须在《申领支票审批单》上注明用途及使用额度,财务部门按《申领支票审批单》的审批结论办理签发支票,可以限额的应加以限额。
第二条申领人申领的支票,必须在一周内按程序办理支票清帐手续。
第三条涉及银行密码器,必须由出纳人员、会计主管分别各自输入密码,且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条支票遗失必须及时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由此造成的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支出在3000 元以上及可以采用支票支付的款项应采用支票支付,一般不得采用现金支付。
采用现金支付范围为发放工资、支付差旅费及差旅借款、结算在支票起点以下的开支。
第六条现金出纳人员必须做好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应存放在保险箱内,当日库存现金超过10000 元时应存入银行。
第七条因出差、承揽工程项目、购物购料及其它需要,需申领备用金时,申领人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按要求在《借款单》上注明用途、归还时间及额度,财务部门按《借款单》的审批结论支付借款。
第八条申领的备用金、临时性借款金额不超过该职工一个月度工资为限,特殊情况由总裁批示,并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如逾期不还,财务部门有权在申领人的工资中扣回,严重逾期不还的报请总裁作出处理。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并加强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及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三、现金管理1. 现金收支(1)现金收入应根据财务汇总及登记,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财务资金来源合法及真实。
(2)现金支付应严格按照财务预算及授权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违规支付。
(3)现金库房应定期盘点并登记,存放在专人保管的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2. 现金保管(1)现金应根据规定存放于指定的现金库房内,确保安全。
(2)现金库房应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盘点和验货,确保现金数量准确无误。
3. 现金报销(1)现金报销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报销单据必须真实有效。
(2)现金报销应通过财务部门审批,不得出现私自报销的情况。
四、银行存款管理1. 银行账户(1)企业应在正规银行开立账户,将资金存入银行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
(2)每个账户应有专人管理,并进行定期对账,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2. 存款管理(1)企业应根据资金的流动情况,合理安排存款期限和存款数量,确保流动资金的充足。
(2)对于闲置资金,应尽快存入银行进行理财或定期存款,获取更多的收益。
3. 资金调拨(1)资金的调拨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调动或挪用。
(2)调拨的资金应明确用途,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核准。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资金权限、停职检查、追究法律责任等。
六、其他规定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修改或废止的,由公司领导部门负责决定并公布。
七、结语通过以上制度的规范管理,可以有效保障企业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提高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将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发展。
公司各类财物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各类财物管理制度内容一、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在于确保现金的安全与流动性。
制度应规定现金的收支流程、保管责任、盘点周期以及现金的合理储备量。
对于大额现金交易,应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以防止资金滥用或挪用。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银行存款是企业资金的主要存放形式,管理制度需要明确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维护和注销等流程。
同时,应规定定期对账的要求,确保银行账目与企业账目的一致性,及时发现并处理差异。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使用的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等。
制度应包含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折旧、维修、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规则。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应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率。
四、存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本控制和资金周转。
制度应规定存货的采购、入库、出库、盘点和报废等操作流程。
通过合理的库存管理,可以减少库存积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账款是企业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其管理的关键在于加快回款速度,减少坏账损失。
制度应明确信用政策的制定、账款的确认、催收和坏账准备等环节的管理措施。
六、应付账款管理制度应付账款是企业在采购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其管理的重点是合理安排支付时间,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
制度应规定账款的确认、审核、支付和对账等流程。
七、投资管理制度投资活动是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效益的重要途径。
投资管理制度应涵盖投资项目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控等环节。
对于重大投资决策,应有相应的风险评估和决策程序。
八、筹资管理制度筹资活动是企业获取外部资金的重要手段。
制度应规定筹资的方式、条件、成本和还款计划等。
同时,应对筹资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保筹资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九、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它涉及到收入预测、成本控制和利润规划等方面。
制度应明确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等流程,确保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就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相关问题做如下规定:第一章现金管理制度1.现金收支1.1设置“现金日记账”,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收支业务;1.2现金收入的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并由出纳人员签章;1.3如需取现金时,出纳需填写《取现申请单》,须有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取现。
1.4存取现金5000元以上须二人同行并由公司派专车存取;1.4 现金支出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由领款人签字;1.5 现金支出范围1.5.1 支付个人劳务报酬;1.5.2 员工工资及报销;1.5.3现金可支付单位结算金额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超过结算起点以上的支出,应报财务部审核并报财务经理批准,方可用现金支付;1.5.4 各种报账必须有批准手续、付款手续和付款凭据1.5.5现金可支付公司各部门临时借用备用周转金。
2. 现金管理2.1 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换现金;2.2 不准编制虚假用途套取现金;2.3 不准白条顶库;2.4 现金库存限额伍万元人民币;2.5 不准私设小金库;2.6 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密码不得外泄,号码必须打乱,并不定期的更换保险柜密码;2.7 财务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要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和盘点。
3. 现金记账及盘点3.1出纳人员依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审核的有效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3.2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作到日清月结;3.3现金出现长、缺款时,应及时报告主管经理,并在其他应收、付款中登记,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列入损益;第二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 .银行存款收入1.1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逐笔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收款业务;1.2收取支票,及时送存银行,不得跨日;2.银行存款支出2.1 单位间往来除特殊情况必须通过银行存款支付;2.2 支付货款,必须填写收款单位详细名称;2.3 预付货款时,必须同时收到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方可付款。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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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各部门必须根据财务规定使用现金,公司所有收入必须上缴财务部一管理,严禁“收入不入账”,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借据、白条、实物或其它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抵充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较多时,应及时送存银行。
保管现金要有安全措施,不准用铁皮柜、木柜存放现金,防止被盗丢失。
2、正常开支借用的现金,必须明确用途、数额并经单位领导核实批准后方可办理。
各类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后一周内结算还清,超出半个月未还者,从个人工资及补贴中扣回。
3、借用现金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外单位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不准借用现金。
4、库存现金每周定期盘存,并不定期抽查,每日现金库存额度为200元。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利用公司银行账户替其它单位或个人套收现金,严禁利用银行账户或支票搞非法活动。
2、加强支票管理,原则上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填写日期、收款人、用途和金额,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3、各部门借用支票,必须按报销金额的审批权限审批。
借用支票一周内必须报账清还,未还者不得再借用。
借用支票者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外单位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不准借用支票。
4、出纳人员须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必须每周及时同银行核对账务,每月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认真查清每笔“未达账项”的来龙去脉。
当月的“未达账项”必须在下月10日前处理完毕。
5、严格落实银行预留印签分管制度。
银行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财务负责人名章须分别管理,禁止一人管理。
6、出纳、会计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财务-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第二章现金使用范围第三条使用现金范围:(一)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二)出差人员差旅费;(三)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点1000元以下的;(四)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五)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现金收付原则第四条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经过审批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不予付款;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第五条购买物品或支付货款,尽量使用支票、汇款等转账方式,减少现金支付量。
第六条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一律凭公司总经理(法人)审批后的借款单付款。
第七条不得擅自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第四章现金收入和支出第八条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都应送存开户银行.现金收入的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并由出纳人员签章。
第九条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现金。
现金支出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由领款人签字。
第十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在特殊情况下对按规定应转账结算而不得不用现金结算的,经申请同意方可办理.第五章现金报销时间规定第十二条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外出带队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返回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公司说明原因的,公司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六章库存现金的保管第十三条库存现金限额经开户银行批准的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不应超过20,000元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
单位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现金及存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管理1. 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2. 单位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确因业务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留存一定限额的现金,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限额。
3. 现金支出应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挪用、截留、私分现金。
4. 单位应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如发现现金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5. 单位应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监督,确保现金收支的真实、合法、合规。
三、存款管理1. 单位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银行开设账户,并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2. 单位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开设各类账户。
3. 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
4. 单位应定期检查存款账户的使用情况,确保存款安全。
如发现账户异常,应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查明原因。
5. 单位应加强对存款收支的监督,确保存款收支的真实、合法、合规。
四、内部控制1. 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
2. 单位应加强对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风险意识。
3. 单位应定期对资金管理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应及时修订完善。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管理办法和结算制度,做好现金、银行存款的核算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金额,搞好货币资金调度,保证学校各项业务的正常需要。
第一章现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的使用范围:(1)支付给教职工个人的差旅费及零星支出备用金。
(2)支付给不能转帐的个人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劳务报酬。
(3)在转帐金额起点(一般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不属于上述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原则上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4)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二、现金的库存限额:核定限额的依据一般是根据学校的正常开支的需要量。
学校日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5万元,超过部分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中午,周末学校不留现金库存,全部存入银行。
不遵守现金库存限额规定,发生失窃损失、超限额部分由责任人赔偿。
三、学校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四、现金的管理中,不准以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携带大量现金采购;不准保存帐外公款;不准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五、出差人因公借款必须手续完备,出差回来后七日内到财务部门核销,多余款一次性交清,否则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给予一定的罚息。
六、现金收支应做到日清月结,每日做好现金的核算和清点工作,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金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七、保管现金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专人保管。
下班后检查保险柜、开启防盗报警系统、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第二章银行管理制度八、银行帐户的管理。
学校所有的银行开户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掌握和管理,各业务部和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开立帐户,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不准任何部门出借、出租,应定期对银行帐户开设情况进行清理,银行帐户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九、银行存款收付管理。
学校各项银行收付凭证必须如实填写款项的来源和用途,不准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套购物资;财务部门必须及时掌握银行存款增减变动情况,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向银行贷款必须通过财务部门进行办理,实行归口管理;业务部门用款必须由该部门正式打报告申请,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后送校长最后审批同意。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公司的现金收付业务,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现金使用范围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报酬。
2、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津贴、福利费补助。
3、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以及向职工个人支付的利息、股利等。
4、向非集体转帐结算户支付的劳务费用.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零星采购费用.6、转帐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的个人采购用款及零星支出和个人要求转账的费用、支付给公司的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可以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等。
二、日常现金管理规定1、认真执行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不得随意扩大现金开支范围。
2、认真执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财务部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严禁出纳人员将公款携带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若因违反库存现金限额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3、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由出纳本人取款,取款后必须当日及时入账。
出纳必须保证日现金余额不超过10000元整。
4、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套取现金。
不准私人借用公款.员工因工借款必须遵守借款定额管理规定。
5、认真鉴别收取的现金,防止收取假币,对发现的假币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现金出纳员承担.6、财务部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确保帐实相符,不得跨期跨月处理帐务。
对于现金清查中发现的长短款,要认真核实,及时向副总汇报,经批准后处理,不得隐瞒或自行处理。
7、各种报销单证必须取得正式单据,报销单证首先须经经办人、部门主管和领导签字,然后递财务会计审核,现金出纳人员方可办理付款,否则不得支付. 8、一切现金的支付,必须经有关人员审核,在确认手续齐全、内容真实、金额正确、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后方可支付。
9、现金出纳员因故变更工作岗位或者长期请假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有正式交接单,并由双方签字。
学校现金银行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管理1. 现金收支管理:学校现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支出现金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2. 现金限额管理:学校财务室现金限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3. 现金使用范围:现金主要用于以下范围:(1)个人劳务报酬;(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4. 现金支付审批:现金支付必须经过审批,严禁白条顶库、坐支现金、挪用公款。
三、银行存款管理1. 银行账户管理:学校设立银行账户,用于办理各项资金收付业务。
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办理。
2. 银行存款限额管理:学校银行存款限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转存。
3. 银行存款使用范围:银行存款主要用于以下范围:(1)学校日常经费支出;(2)学校项目经费支出;(3)学校对外支付款项;(4)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使用银行存款的其它支出。
4. 银行存款支付审批:银行存款支付必须经过审批,严禁违规使用银行存款。
四、监督管理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日常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2. 学校审计部门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我行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包括总行、分行、支行及营业网点。
二、银行存款管理2.1 银行账户管理2.1.1 我行应在具有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管理的法律法规。
2.1.2 开设银行账户时,应提交相关资料,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行长审批。
2.1.3 银行账户变更、撤销时,应按照相同程序办理。
2.2 存款操作规范2.2.1 存款业务操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性原则:存款应及时办理,确保资金安全。
(2)准确性原则:存款金额、账户等信息应准确无误。
(3)完整性原则:存款业务相关资料应齐全、完整。
2.2.2 存款业务操作流程:(1)办理存款业务时,应核对存款人身份及存款金额。
(2)存款业务完成后,应及时打印存款凭证,由存款人签字确认。
(3)存款业务的相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三、现金管理3.1 现金收支管理3.1.1 现金收入(1)现金收入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规定执行。
(2)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严禁坐支现金。
3.1.2 现金支出(1)现金支出应遵循合理、合规、节约的原则。
(2)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3.2 现金库存管理3.2.1 现金库存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性原则:确保现金安全,防止丢失、被盗。
(2)适度性原则:根据业务需要,合理控制现金库存。
(3)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规定。
3.2.2 现金库存管理操作规范:(1)建立现金库存台账,每日进行现金盘点。
(2)现金库存应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对账。
(3)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4.1 我行应建立健全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4.2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挪用和被盗。
2. 合规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财务会计制度。
3. 效率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4. 透明性: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四条公司现金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执行,遵守现金收支审批程序。
第五条公司设立现金出纳,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核算。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第六条公司库存现金限额根据业务需要和实际需求确定,一般不超过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现金开支。
第七条现金收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收据、发票、支票等。
第八条现金收支应按日编制现金日记账,及时核对现金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九条公司银行存款账户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公司设立银行账户管理员,负责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注销。
第十一条银行存款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第十二条银行存款收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支票、汇票、电汇等。
第十三条银行存款收支应按日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资金审批第十四条公司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如下:1. 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 1000元以上至5万元的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3. 5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4. 10万元以上及以上的支出,由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一、银行存款的收支要严格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
各种银行收付款凭证的款项来源、用途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二、除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外,所有现金都必须存入银行。
经济业务中发生的资金收付,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三、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四、银行印鉴由结算中心负责保管,各种结算凭证、有价证券由银行出纳保管。
五、出纳员要及时做好银行存款的记帐、对帐工作,月末有未达帐项要及时清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六、严格执行现金使用范围,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3)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旅差费;(5)按现行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当天现金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留存大量现金过夜,确保资金安全。
八、出纳人员应根据会计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严禁挪用公款。
九、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设小金库。
十、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发生长短款要及时报告。
一、银行存款的收支要严格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
各种银行收付款凭证的款项来源、用途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二、除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外,所有现金都必须存入银行。
经济业务中发生的资金收付,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三、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四、银行印鉴由结算中心负责保管,各种结算凭证、有价证券由银行出纳保管。
五、出纳员要及时做好银行存款的记帐、对帐工作,月末有未达帐项要及时清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六、严格执行现金使用范围,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3)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旅差费;(5)按现行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现金及存款管理,合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及人员,包括总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等。
二、现金管理1. 公司所有财务交易、款项收付均应通过现金业务系统进行记录。
2. 公司现金仅限于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中需要使用的现金。
3. 公司各单位对现金的使用,应当经过预算、申请、审批等程序,并按程序存放、保管和登记。
4. 现金保管人员需进行定期清点、核对,并完成相应的记录。
5. 现金收付凭证应妥善保管,由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凭证真实有效。
6. 现金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挪用公司现金。
7. 公司对现金流动状况进行严格的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存款管理1. 公司所有存款应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
2. 存款资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确保安全性。
3. 存款的种类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应根据公司的资金周转情况进行选用。
4. 存款管理人员应定期了解公司存款状况,及时调整存款方式和结构。
5. 存款资金不得私自挪用,需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才能使用。
6. 存款管理人员需要时刻关注市场利率的走势,确保公司存款利息最大化。
7. 存款管理人员需遵守公司存款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四、资金利用1. 公司应根据经营需要,合理安排资金的利用方式,确保资金的最大效益。
2. 资金利用应基于市场成本和风险评估,不得盲目追求高收益。
3. 资金利用需根据不同资金来源的特点进行区分管理,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4. 资金利用需经过相关部门的预算、审批等程序,不得擅自挪用。
五、风险管控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定期对资金流动、存款及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对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外部风险,应提前设立风险预警指标,制定相应的风险对策。
3. 公司资金风险的管理应由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我行银行存款、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收付、存款、提款、库存现金管理等活动。
二、银行存款管理2.1 银行账户管理(1)我行应在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2)银行账户的开户、变更、撤销等手续,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2.2 存款操作规范(1)各部门应按照财务部门的规定,将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挪用、坐支。
(2)存款时,应核对存款金额、账户名称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3 对账管理(1)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进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务准确。
(2)对账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三、现金管理3.1 现金收入(1)各部门在收到现金时,应及时开具收据,注明款项来源、金额等信息。
(2)现金收入应于当日下班前送交财务部门,不得留存部门内部。
3.2 现金支出(1)各部门因业务需要使用现金,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领取。
(2)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3.3 库存现金管理(1)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人员,负责库存现金的安全。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四、监督检查4.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4.2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将按照我行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附则5.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5.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部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四、现金使用规范4.1 现金使用的范围(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规定,控制现金使用范围。
(2)现金使用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支出、应急支出及特殊情况下无法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的情况。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
1.3 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2)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3)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合理流动性,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求;(4)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增值。
二、现金管理2.1 现金收入管理(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收费标准及规定,及时、足额收取现金;(2)现金收入应于当日下班前送交财务部门,严禁坐支、截留、挪用现金;(3)财务部门应对现金收入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现金收入的合规性、真实性。
2.2 现金支出管理(1)公司各部门应遵循“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严格控制现金支出;(2)单笔现金支出超过一定金额(如5万元),需提交公司领导审批;(3)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严禁无据支付、虚列支出。
2.3 现金安全(1)各部门应加强对现金的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存放安全;(2)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3)严禁将现金借给他人或违规出借现金。
三、银行存款管理3.1 银行账户管理(1)公司应在合规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2)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注销等手续,应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3)严禁违规多头开设银行账户、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收付款项。
3.2 银行存款收支管理(1)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将收入款项存入银行账户;(2)银行存款支出应遵循“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严格控制;(3)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实相符。
3.3 银行存款安全管理(1)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安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2)严禁违规办理银行存款质押、担保等业务;(3)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网银密码等关键信息的安全保管。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范文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范文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岗位职责由相关岗位负责人确定。
第五条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应与法律法规要求相符,严禁违法违规操作。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现金管理应坚持安全、高效、便捷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及时性。
第七条公司现金应分为备用金、小额现金和零用金三个层次管理。
备用金由财务部门负责统筹使用,用于应急或日常支出。
小额现金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统筹使用,用于办公及其他日常开支。
零用金由员工个人领取,用于日常交通及其他个人开支。
第八条公司应设立现金保管柜,由专人负责保管现金,并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
第九条公司现金的核算应准确、完整,必要时应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条公司对现金使用情况应及时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公司现金的完整性。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的银行存款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第十二条公司的银行存款应选择银行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的金融机构进行存管。
第十三条公司应开设多个银行账户,避免集中存管,降低资金风险。
第十四条公司的银行账户应定期进行复核,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公司的银行账户授权人应定期更换,防止个人权力过大。
第十六条公司对银行存款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与检查制度,加强对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公司领导应重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定期听取相关部门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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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现金使用范围
第三条使用现金范围:
(一)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二)出差人员差旅费;
(三)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点1000元以下的;
(四)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五)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现金收付原则
第四条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经过审批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不予付款;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
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第五条购买物品或支付货款,尽量使用支票、汇款等转账方式,减少现金支付量。
第六条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一律凭公司总经理(法人)审批后的借款单付款。
第七条不得擅自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第四章现金收入和支出
第八条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都应送存开户银行。
现金收入的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并由出纳人员签章。
第九条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现金。
现金支出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由领款人签字。
第十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在特殊情况下对按规定应转账结算而不得不用现金结算的,经申请同意方可办理。
第五章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第十二条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外出带队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返回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公司说明原因的,公司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六章库存现金的保管
第十三条库存现金限额经开户银行批准的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不应超过20,000元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
第十四条会计人员应于月末、季末、年末清理各类借款,及时催收,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采取措施。
第十五条会计人员应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盘点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每日的盘点由出纳自行进行,确保日记账和现金实物金额一致;月末最后一日的盘点由公司分管会计参加进行,盘点结束应形成书面盘点记录,经签字后保管。
第十六条库存现金必须每日核对清楚,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分管会计汇报,查明原因按“财产损溢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第十七条保管现金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
下班要检查保险柜、窗户、门,锁好后,方能离开。
第十八条由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
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七章现金报告流程
第十九条出纳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每天上报资金流量日报表。
1、短信报送副总经理、总经理的现金收入为银行户名、帐号、前日余额、本日存入、本日转出、本日余额总数,大额(10万以上)收支要注明对方单位名称、收款金额、收款原因。
报送内容见《银行日报表(送总经理)》表。
2、用电子表格报送副总经理,按周编制表格《银行日记账》《现金行日记账》;按不同银行账户、帐号(或卡号)编制,持卡(折)人必须按月查询银行存款余额同时上报。
第八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二十条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执行《付款审批单》审批流程,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第二十一条“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
第二十一条因业务情况,需要开立个人账户的,开户人、留密码人、持卡(折)人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更换开户人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持卡(折)人按月查询银行存款余额。
附件:
1、库存现金盘点表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
4、银行日报表(报送总经理、副总)
*****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六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