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的人性论
人性论
关于人的共同本质的理论。
通常指撇开人的社会性和阶级性去解释人的共同本质的观点或学说。
休谟的哲学著作。
写于1732~1736年,全书3卷,1739年后分卷出版。
作者试图把实验推理的方法推广应用于精神哲学,剖析人性中的理智和情感,建立一个新的科学体系。
第一卷阐述认识论,提出了他的不可知论和唯心主义学说。
第二卷以感觉性观点说明伦理学和美学问题,认为快乐的感觉是善和美的共同基础。
第三卷论述快乐论、功利论的伦理学原理以及人性论、契约论的政治学原理。
他提出支配人的生活的是意志、情感(或激情)而非理性,道德和政治的基础是“自利心”,以及同“自利心”相辅相成的“同情感”。
出版后,由于公众反应冷淡,休谟对全书作了改写、修订。
具有天赋的“善端”,具有一种先验的道德观念的萌芽,这是人异于禽兽、高于禽兽的本质的特征。
因为人心天赋是善的,所以人性也是善的。
他也认识到道德观念的形成与后天的培养有一定关系,人心有与生俱来的善端,但要发展这种善端,就必须存心、养性;存心就是存养这些善端,养性就是培养这种善端,使其不断发挥完善。
所以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
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
”孟子的性善论作为儒家的正统思想,传播广泛,影响深远,以至宋代启蒙读物《三字经》开篇就云:“人之初,性本善。
”国外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和法国哲学家卢梭。
古希腊斯多葛学派认为人虽然有自利要求,但人具有理性,能把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按照理性的原则进行协调,从而取得和谐。
十八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性原来都是善的,原始社会的人都是生活在自由平等之中,快乐、天真而自由,只是由于历史发展与社会制度等原因才变恶。
我国最先主张“性恶论”的是战国中期人荀子(荀况),他认为,人生来性就是恶的,后天教育可以由恶变善。
休谟人性论读后感休谟人性论
休谟人性论读后感休谟人性论
休谟的人性论以其创见和深刻的观点而闻名,读后我深受启发并对人性有了更深入的
理解。
休谟主张人性是由感觉和情感驱动的。
他认为人们的行为和决策都是基于对感觉的追
求和对情感的回应。
这一观点让我意识到,尽管理性思考在人类行为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我们不能忽视感觉和情感对我们的影响。
人性论中讨论的另一个重要主题是人类的自私本性。
休谟认为,人们的行为往往是出
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
他提出了一种“利己主义”的观点,认为人们更倾向于追求自
己的利益而不是他人的利益。
这使我思考人类行为的动机和社会中的合作与竞争。
此外,我也对休谟对道德观念和道德判断的观点产生了兴趣。
休谟认为道德是建立在
感觉和情感基础上的,而非理性思考。
他质疑了道德观念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认为道
德标准是主观的,因为它们基于个人的喜好和厌恶。
这让我重新思考了道德判断的本
质和价值。
总的来说,休谟的人性论为我提供了对人性和行为动机的全新视角。
他的观点挑战了
传统的理性主义观点,强调感觉、情感和自私的本性对人类行为的重要性。
读完这本
书后,我对人类行为的理解更加深入,也更加意识到理性和情感对我们的日常决策和
生活选择中的作用。
人性论读书笔记
人性论读书笔记在阅读休谟的《人性论》时,我仿佛踏入了一个深邃而充满思考的世界。
这本书对于人性的探讨细致入微,发人深省。
休谟在书中开篇就提出了对于印象和观念的区分。
印象是指我们在感官上直接感受到的强烈而生动的知觉,而观念则是印象在思维和记忆中的微弱副本。
他认为,人类的一切思想和知识都来源于印象。
这一观点让我开始反思我们日常的认知方式。
我们常常自以为对事物有着深刻的理解,但实际上很多时候可能只是基于一些模糊的观念,而非真正清晰强烈的印象。
在关于因果关系的论述中,休谟的见解极具颠覆性。
他指出,我们所谓的因果关系并非基于必然的逻辑联系,而是源于我们在经验中观察到的事件的恒常结合。
例如,我们看到火燃烧,就认为火是导致热的原因。
但这种因果判断并非先于经验而存在,而是通过反复的观察和习惯形成的。
这让我意识到,我们在生活中很多习以为常的因果推断可能并没有坚实的逻辑基础,只是我们的思维惯性使然。
谈到情感,休谟认为骄傲与谦卑、爱与恨等情感是人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骄傲往往源于我们对自身有价值的品质或与我们相关的事物的认知,而谦卑则相反。
爱与恨则是在考虑到他人对我们或与我们相关的人、事物的影响时产生的。
这让我思考起人与人之间情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我们的情感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我们对自身和他人的认知紧密相连。
在探讨道德时,休谟强调了道德判断并非仅仅基于理性,而是更多地依赖于情感和同情心。
他认为,我们对于美德的赞赏和对恶行的谴责,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我们内心的情感反应,而非纯粹的逻辑推理。
这使我重新审视社会中的道德标准和个人的道德行为。
也许很多时候,我们做出道德判断并不是因为我们能够清晰地论证其合理性,而是因为我们在情感上有所倾向。
休谟对于人性的研究并非局限于抽象的理论,而是试图将其与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现象相联系。
他让我明白,哲学思考并非高高在上、远离尘世,而是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和周围的世界。
然而,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对休谟的一些观点产生了疑问和思考。
0270《人性论》——大卫·休谟(1)
0270《人性论》——大卫·休谟(1)第一卷论认知第一章论观念的起源、组成、联结及其抽象意义等1、感知可划分为两类,一是知觉(sensation),一是映像(reflection)。
知觉出于某种我们尚且不知的缘故,最先诞生于心里。
映像很大程度上是我们的认知的产物,而认知又是感知的产物。
2、人脑从一个认知转换到另一个认知过程之中,具备三种特性,相似性、时空连贯性以及因果性。
3、关联性认知的七类范畴:•相似性:如果不存在相似性的话,也就不会存在任何哲学意义上的联结;没有任何两个物体是完全一样的,只是具备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而已。
•同一性:适用于所有终将死去的个体。
•时空性:所有比较与对比的终极来源,比如距离远近,比如上下位置,比如先后顺序等。
•具体性:所有物体都具备一定的数量、大小,等等。
•差异性:如果两个物体共同具备某种特质,而只存在程度上的区别。
•矛盾性:事实上除了存在的认知与不存在的认知之间,没有其他情况下会出现两个完全对立的认知;存在的认知与不存在的认知二者同样指向某一具体对象,区别在于不存在的认知指向的是任何时空中都不存在的物体。
•因果性:根据各种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其对立关系,比如水与火、冷与热,等等,我们才能发现与现实生活中对立的现象;这一自然存在的因果关系便是哲学上所谈的第七类联结关系。
第二章论时间与空间观念之无限可分性1、所有的抽象认知从某种程度上看其实都是具体的;因为抽象认知是从普遍事例中概括而来,所以能够代表其中的很大一部分;抽象认知也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另外一些物体,它们存在着相似性又在某些方面不同。
2、空间认知是通过触觉和视觉两种方式传达到人脑的,如果某个对象既不可见又非可触知,那必然它不具备延伸性。
代表延伸性的那个复杂感知是由诸多次级感知组成,这些感知在视觉或触觉上不再具备可分性,我们可以将之称为拥有一定色彩与实体的原子或粒子。
人性论读后感
人性论读后感《人性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所著的一部关于人性和道德的哲学著作。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深入和有启发性,对于理解人性和道德的本质提供了重要的思考和参考。
在《人性论》中,休谟提出了他的观点:人性是基于感觉和经验的。
他认为,人的行为和决策是由自己的感觉和经验所决定的,而不是由理性或道德所主导。
他通过分析人们的欲望、动机和行为来解释道德行为的来源。
休谟认为,人性的根源是人类对于快乐的追求和对痛苦的回避。
他认为,我们的欲望和动机的本质是由我们的感官所决定的,我们的决策也是基于利己主义的。
他认为,道德行为和我们自身的利益是相互关联的,我们之所以会有道德行为,是因为人们发现在某些情况下,帮助他人或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可以给自己带来快乐和满足。
这种观点对于道德的理解和评价提出了挑战。
在阅读《人性论》的过程中,我对人性和道德的本质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我认识到,人的行为和决策确实是受到感觉和经验的影响,而不是完全由理性或道德所主导。
人们的行为往往是出于自己的利益和快乐的追求,而非真正的道德动机。
但是,休谟的观点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他忽略了人类道德行为中的共情和同理心的作用。
虽然人的行为确实是基于个人利益,但休谟从这个角度忽略了人类社会中的合作和互助的重要性。
人们通常会根据他人的需要来行动,通过共情和同理心来推动道德行为的实施。
这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休谟没有对此进行深入讨论。
另外,休谟关于道德的讨论也忽略了社会规范和文化背景的影响。
不同的社会和文化对于道德的认知和评价并不相同。
有些行为在某个社会和文化中可能被视为道德行为,而在另一个社会和文化中可能被视为不道德的。
休谟的观点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从而忽略了社会和文化对道德认知的重要性。
总的来说,读完《人性论》给我带来了很多思考和启示。
这本书对于理解人性和道德的本质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观点。
虽然休谟的观点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但这本书依然对我在道德问题上的思考产生了重要影响。
休谟的人性论
著作简介:
《人性论》写于1934-1937年。 该书分三卷,分别为:论知性,论情感和道 德学。 休谟被称为“英国古典经验论的最后一位代 表人物”,可见他的这本书主要是以经验和 观察为线,逻辑推理为针,将人性理论给编 织起来的。 休谟将自己的哲学称为“人的科学”或“人 性科学”。
《人性论》第一卷中,休谟主要探讨的就是人类对 于外部世界的感知和认识,即人类的心灵和感官是 如何发生作用以构成人类头脑中的世界,人是如何 认识和理解世界的。 第二卷探讨情感,不同情感会引导人不同的行为。 休谟探讨人性的特点,研究认识论的最终目的是要 说明其对于道德、正义、权利等抽象观念的产生的 意义。所以,在第三卷中,休谟阐述了正义观念、 财产权利观念,甚至国家的形成等问题。
自然资源的相对匮乏只是政治社会产生的外 部条件,与之相比,休谟更强调的是人性的 自私和慷慨。 “正义只是起源于人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 正是这种自私和慷慨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即 “共同利益感”,构成了政治社会的产生机 制。
政治社会的政治德性问题:
休谟在《人性论》中把情感分为直接情感和 间接情感。在直接情感和间接情感中,间接 情感又是休谟论述的主要核心。 在间接情感中,休谟认为主要有两组即骄傲 与谦卑,爱与恨。他们的区别在于骄傲和谦 卑的对象是自我,而爱与恨的对象则是外在 于自我的他人。
理性与情感:
情感和理性的斗争自柏拉图以来就成为哲学史上的 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柏拉图提到个人是城邦的缩 影,城邦是个人的扩大。因此一个人的灵魂与美德 的要素与城邦相应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素之间是同构的。 一个人的灵魂中包含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 理性在价值上无疑是最高层次,激情次之,欲望又 次之;相应地,城邦中哲学家代表理性,军人象征 激情,而从事经济活动的生产者则代表了欲望。并 且,柏拉图指出一个有德行的人应该使理性居主导 地位,统率激情,控制欲望。
休谟人性论
休谟所提到的空间观念是广袤,我们的观念是广袤的最小部分的妥当表象,因为我们的最小观念限制了我们对空间的再分割,而广袤的无限性表现在于无限的扩张性,并非可分割的无限性(从巴别塔的启示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我们追求无限的扩张时,注定会回到原点)。休谟进一步指出,两个物体间的距离概念,即广袤,是由我们的视觉得来的感觉,或是由这些感觉产生的某种内在印象。空间的基本单位是数学点。时间具有连续性,两部分之间不可再分,时间的基本单位是刹那。在空间与时间之中填充着真实的对象或存在。从空间和时间的维度来看,因果关系的必要条件是接近关系,因为必须先确立时间上因先于果,并且二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因果关系才能成立。
爱与恨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灵魂中纯粹的情绪,即骄傲与谦卑;其二是爱与恨不自足欲望的产物(有一个努力求达到的目的p404),即慈善与愤怒(通过心灵的原始结构与爱和恨结合)。灵魂的原始性质分为:任何程度的完善性,即尊重;达不到完善的,残缺、拙劣的情感,即恶意(使我们在不受他人侮辱或侵害时,对于他人的苦难或不幸发生一种喜悦)。在考察别人的品质和境况时,我们若是考察它们本来真实的样子,就产生爱和恨;把它们与我们自己的品质和境况相比,则产生谦卑和骄傲。这两种考虑结合起来便产生尊重和鄙视。
正是因为自私,才成就了正义,自私因此是建立正义的原始动机(此动机受到政治家人为措施的促进)。“道德的善恶的感觉就随着正义和非义而发生……这种感觉虽然是由思维他人的行为得来的,可是我们也总是把它甚至于扩展到我们自己的行为上”(p540)。因此对于公益的同情,让人们对正义的德产生道德赞许。正义永远是和对财产权的维护联系在一起的,而财产权必然成立于对象的某种关系(p567)。财产权产生的条件:现实占有(效用不超出社会最初形成时期)、占领、时效(prescription)、添附(accession)、继承(succession)。这些条件的中介便是所有者的“同意”,“除了所有主同意将所有物和财产给予另外一个之外,财物和财产永本自然法则:稳定财物占有法则;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履行许诺的法则。因此,休谟在这里指出,如果我们的财产权(正义)依靠的道德依靠于自然(情感和行为),那么我们世界的次序便会因为偏私的道德体系而破坏,所以正义必然是一种人为的措施。区别正义与非义有两个基础,利益和道德。
人性论-休谟
人性论休谟副标题:在精神学中采用实验推理方法的一个尝试从知性、情感、道德三个方面讨论人性的原理知性:印象和观念,印象包括单线的生动活泼的感觉和反应,是最初呈现于人心中的意识。
这种原始印象是一切思想、一切观念的来源,观念则是这些印象的黯淡的复本。
印象先于观念,一切的观念都来于印象,这是他的任性科学的“第一原则”。
人的知识不仅源于经验(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而且限于经验。
我们不仅不能知道在我们之外的事物是什么样子的,而且根本就无法知道我们之外是否存在任何事物。
怀疑论观念并不是完全松散而无联系的,有一种联系的纽带,可使一个观念自然引起另一个观念,这就是观念的联系或联想。
这种联想的原则有三种:类似、时空接近和因果关系(自然关系)。
休谟认为,观念之间还有由人心所进行比较而非由联想产生的关系:类似关系、同一关系、时空关系、数量比例、性质程度、相反关系、时空关系和因果关系(哲学关系)。
另外,将(类似、相反、数量比例和性质程度)&(同一关系、时空关系、因果关系)按是否需要经验验证区分两类。
人的科学,是其他科学的唯一牢固的基础,又必须建立在经验和观察之上第一卷论知性第一章论观念、它们的起源、组合、抽象、联系等第一节论人类观念的起源怎么说呢,观念和印象一定相辅相成的,每一个简单观念都有和它类似的简单印象,每一个简单印象都有一个和它相应的观念。
我们在暗中所形成的那个“红”的观念和在日光之下刺激我们眼睛的那个印象,只有程度上的差别,没有性质上的区别。
命题:我们的全部简单观念在初出现时都是来自简单印象,这种简单印象和简单观念相应,而且为简单观念所精确地复现。
由恒常的经验发现,简单印象总是先于它的相应的观念出现,而从来不曾以相反的次序出现。
我们教孩子红黄蓝绿或者酸甜苦辣这些观念的时候,必须先给他以相对应的印象。
另外科学研究的概念,也可以用来证明印象和观念出现的先后顺序。
另外的证明:盲人等。
第二节题目的划分印象分为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你想哦,冬天的雪花,寒冷刺骨,讨厌寒冷,希望温暖。
人性论的观点
介绍作者休谟休谟(1711-1776),18世纪英国历史学家,经济学家,近代著名怀疑论者。
1711年5月7日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卒于1776年8月25日。
11岁进入爱丁堡大学。
1729年起攻读哲学。
1732年刚满21岁就开始撰写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人性论》,1734年去法国自修,继续哲学著述。
1748年出师维也纳和都灵。
1749年回家乡,潜心著述。
1751年移居爱丁堡市。
1763年任驻法使馆秘书;1765年升任使馆代办。
1767-1768年任副国务大臣。
1769年8月退休后返回爱丁堡。
i 休谟的主要著作有《人性论》、《道德和政治论说文集》、《人类理解研究》、《道德原理探究》、《宗教的自然史》、《自然宗教对话录》、《自凯撒入侵至1688年革命的英国史》(6卷)等。
介绍作品的背景休谟生活在英国资产阶级“光荣革命”结束到产业革命开始的社会变革的时代。
这时,英国资产阶级已经成为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它继续维持同贵族的联盟以加强对劳动人民的统治,与此同时,迅速成长扩大起来的工商业资产阶级要求对这个联盟内部的关系作有益于本阶级利益的调整,并继续反对封建复辟势力。
这时,资产阶级的进步性和保守性交织在一起。
作为这个阶级思想的代表人物的休谟,贯彻经验论观点,提出了以动摇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怀疑论为特色的哲学体系。
ii1732年,休谟开始编写《人性论》;1734年,他在法国的拉弗莱什住下,在附近的耶稣会学院完成了《人性论》的大部分;1739年,在伦敦出版了《人性论》的前两卷,第三卷于1740年出版。
介绍作品的观念休谟将人性分为三个部分来论述:知性、情感和道德学。
休谟人性论基本观点
休谟人性论基本观点
黑格尔(Kant)是启蒙时期最重要和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他的理性主义思想深深影响了人类的心理。
其中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就是他的人性论基本观点。
一、人性基于本能
黑格尔认为,人性是本能的基础,一个人的本质是有秩序的,而本能则是行动的指导原则。
人的行为可以被称为一种“精神的行为”,当遇到类似的情况时,人会以一种比较稳定的方式、有目的的思考做出反应!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在正确的时机采取正确的行为,从而获得正确的结果。
二、行为出于意识
黑格尔认为,人的行为不仅来自本能,而且还来自意识,而意识则是基于人类的认知力和直觉力。
他认为,一个人要从一个好的位置开始思考和行动,就必须要“反思”,用自我认知和直觉力来判断自己要采取什么行动,从而在遭受挫折时找到新的主张。
三、行为出于实践
最后,黑格尔相信,人的行为也来自于实践,实践是指看到别人的行为并学习如何表现出来的行为。
他认为,看到这样的行为,身体就会产生一种模仿性的反应,并让人掌握行动的正确方式,从而达到用意识来调整行为的目的。
四、认为人类是有价值的
最后,黑格尔认为人类是有价值的,他认为自体和自身行为是受普遍和国家规定的,这些规定是人类种族的共同特质,人们有义务遵守这些规定,这也是人类发展的基础。
休谟《人性论》笔记
休谟《人性论》笔记1.一切人类心灵中的知觉都可以被分成明显不同的两种,这两种可称之为印象与观念。
它们之间的差别在于:当心灵受到刺激,并且潜入到我们的思想或意识当中,它们表现的强烈程度与生动程度都不相同。
2.进入我们心灵的那些最强最猛的知觉,我们称之为印象;所有第一次出现在灵魂中的我们的全部感觉、情感以及情绪都包括在印象这个名词之中。
3.观念这个名词,用来表示我们的感觉、情感以及情绪在思维和推理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微弱的意象。
4.简单的知觉,即简单的印象与观念,无法再进行区分或分析。
而复合知觉则刚好与此相反,能够划分成许多部分。
5.心灵所有的知觉都是双重的,表现为印象与观念。
6.观念可以从新的观念中形成自己的意象;可原则观念既然是假设从印象而来;那么我们的所有简单观念,直接或间接地由它们相应的印象中而来的这种说法还是正确的。
7.观念之前就已经有了另外更加生动的知觉,观念来源于这些知觉,并被观念复现。
8.印象分为两种,一种是感觉印象,另一种是反省印象。
首先,第一种是我们未知的原因首先产生在我们心中。
而第二种大部分是从我们的观念而来,它们发生的次序如下:首先是由某个印象来对感官产生刺激,让我们感觉各种冷、热,饥、渴,苦、乐。
这样的印象在心中留下一个复本,印象被中止以后,复本继续存在;这个复本被我们称之为观念。
当苦、乐观念再次回复到我们心里时,它便会产生出欲望与厌恶,希望与恐惧的新印象,我们把这些新印象称为反省印象,因为它们是从反省中得来的。
9.关系这个名词一般用来形容两个差别很大的意义。
一个意义是指将想象中的两个观念联系起来,然后依据前述方式使得一个观念自然地引出另一个观念的那种性质;另外一个意义是指在我们比较两个观念时所凭借的那种特殊情况,虽然这两个观念只在想象中随意结合。
(1)相似关系;(2)同一关系;(3)空间和时间关系;(4)度量或计数的一切对象,在数量或数目上都可以进行比较;(5)两个对象具有一种共性时,两者分别具有的这种性质的差异程度就产生了第五种的关系;(6)相反关系;(7)因果关系。
休谟伦理学意义上的人性论探析
休谟伦理学意义上的人性论探析
人文主义者就是为了用人性否定神性,用理性替代神性,用人权对抗神权。
他们高喊着“人是自己幸福的创造者”用尘世的幸福生活驳斥禁欲主义的道德观。
人文主义者犀利的揭露出,
封建统治的愚昧与基督教道德的虚伪,抨击禁欲主义的残忍。
他们要求独立、自由、个性解放、尊重人的价值与能力;要求现世的生活的幸福。
这表现出他们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
以及要求自己来决定自己的生活道路,生活愿望。
文艺复兴是历史中一次伟大的变革。
它将人的地位,价值,尊严重新得到的尊重。
它将天上的一切统统清除,用自己的伦理理论告诫世人,
宣布着道德不再是虚无缥缈的神所赋予,而是我们自己自由的体现。
文艺复兴的伟大在于从此以后,人这个主体将以高的地位去面对现世,人性也将以成为道德的新内容。
人文主义者对人的精神生活;人的道德修养以及人的绝对尊严的确立的重视,无不表明文艺复兴对世俗生活的人的、真正的幸福生活的关怀。
休谟导论(《人性论》)
休谟序言近代认识论有两大基本问题:真理的本质是什么?如何获得真理?自笛卡尔之“我思故我在”以来,“如何获得真理”这一问题的答案从神,从彼岸的真理世界来到了人心之理性,此即近代理性主义的开端。
而理性的能力究竟如何?理性可以认识什么样的真理?于此,哲学家们分为了两个流派:唯理论和经验论。
我们所要讨论的哲学家休谟正是经验论的代表人物之一。
唯理论者,例如笛卡尔,坚持认识的真理性来自理智,但唯理论者还需解释理智之起源之问题,而笛卡尔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就如同《哲学导论》中所说:“笛卡尔认为,主体在理智方面拥有天赋观念,天赋观念是由比人更高的存在即上帝印入人的心灵中去的。
但这是借助神学本体论而作的断言,而不是在认识论的范围内回答问题,理智的起源问题不能这样解决。
”那么,认识的真理性是否来自感性呢?休谟认为,我们的全部认识都来源于“印象“(可以理解为外界事物对感官的刺激),而“印象”又能产生相应的“观念”(观念指人的“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的意象”)。
但终究人类的认识还是受到经验的限制。
但从唯理论对我们的启发来看,感觉往往是有限的和有误导性的,我们的感觉可能被幻觉、错觉或其他因素所影响,甚至可能是虚假的,从而导致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出现误差。
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我们所知道的是否真实或准确。
休谟,虽然作为一个不可知论者,但他并未放弃前行的脚步。
他在《人性论》的序言中说到:“我想一个认真致力于说明灵魂的最终原则的哲学家,不会自命对于他想要说明的人性科学是一位大师,或是自称对心灵自然地感到满意的事理知道的很多……当我们一旦看到,我们已经达到人类理性的最后限度时,我们便安心满足了,虽然我们完全明白我们在大体上的无知。
”那么,休谟为何要去寻找那“人类理性的最后限度”呢?我们须要回到休谟当时的时代背景:18世纪,正是科学与现代化突飞猛进的时代,同时哲学界也卷起了启蒙运动,理性至上的潮流。
但科学,哲学界出现的种种争论,各种乱象又使休谟寒心:“任何人只要具有辩才,把他的荒诞不经的假设,说得天花乱坠,就用不着怕得不到新的信徒。
休谟人性论基本观点
休谟人性论基本观点弗朗索瓦休谟(Franois-MarieArouet,1694-1778),他为法国文学大师,也是哲学史上的重要人物,他对人类的哲学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提出的一系列的思想,结合了古典哲学、新哲学和新教神学三者的精神,成为被称为“休谟人性论”的一个基本思想。
休谟的人性论的基本观点是:人的基本本质是自然主义的,即唯物论的,不受任何“上帝”或“上帝安排”的束缚。
休谟对人性的理解,以及对政治权力机构和宗教机构的理解,将无形的上帝和有形的政治权力机构分离,突出了人类本质,突破了以基督教为基础的“神的独裁”的传统思想,提出了著名的“主权放在人民身上”的理论。
休谟主张,历史、社会和政治不是被“上帝”预设的秩序,而是由人类社会个体自身活动后产生的结果。
他将基督教传统中“主宰者上帝”的定义改变了,他认为,主宰者是以国家为本位的人民,他们拥有最高权利,在法律框架和道德准则之外,制定有关政治、社会和文化事项的规定。
他将人民的“自由意志”引入他的思想中,强调普世价值的论点,提倡人民的自由、平等、公正、和平的政治秩序,同时也否定了封建社会的绝对一元性,指出了政治权力的复杂性。
此外,休谟还阐述了自由的观念,其中最重要的是“客观自由”。
他提出,客观自由是指那些处于自己主观意志之外的自由行为。
他强调,客观自由是人类真正的自由,也是真正善良的行为,是自然的善行。
他将主观自由和客观自由之间的关系比作一只鸟,它可以自由地在空中飞翔,但它也必须遵守某些客观规则,而这些客观规则正是人们认为应该实施的正义和道德。
休谟认为,人应该以理性自由的思想和行为获得幸福,而理性的本质就在于,人需要拒绝“上帝的”某种固有的、唯一的、绝对的行为守则,而是建立一种新的行为规范,建立在道德规范和发展自己智力的思维基础上。
这种行为规范主要是建立在自由和平等的基础上,即以人为本,平等尊重相互的基本权利等。
重读休谟《人性论》及其当代意义
理性的作用在于发现真伪,真或伪 在于对观念的实在关系或对实际存在和 事实的符合或不符合。因此,凡不能有 这种关系的东西,都不能成为真的或伪 的,并且永不能成为我们理性的对象。 显而易见,我们的情感、意志和行为是 不能有那种符合或不符合关系的;它们 是原始的事实或实在,本身圆满自足, 并不参照其他的情感、意志和行为。因 此,它们就不可能被断定为真的或伪 的;或者,违反理性或符合理性的。
—— John R.Searle,1963,How to Derive“Ought”from“Is”,Philosophical Review, 73:43-58
1.A承诺做P。 2. 由于承诺做P,A将自己置于做P的义务之下。 3. A应该做P。
冯·赖特认为,这个推理的前提是陈述句,但结论却是祈使句, 因而推翻了黑尔所称“从纯粹的陈述句不能推出祈使句”的逻辑规则。
对于这些推理我必须要加上一条附论,这条附论或许会发现为相当重要的。在我 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 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个时期中是照平常的推理方 式进行的,确定了上帝的存在,或是对人事作了一番议论;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 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与“不是”等连系词,而是没有 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
—— R. M. Hare,The Language of Morals,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men House, London,1964:28-30。
1. 琼斯说,“史密斯,我在此答应给你5元钱。” 2. 琼斯承诺付给史密斯5元钱。 3. 琼斯将自己置于付给史密斯5元钱的义务之下。 4. 琼斯有付给史密斯5元钱的义务。 5. 琼斯应该付给史密斯5元钱。
《人性论》精华笔记
四、在休谟看来,什么是自我?
休谟对自我的反思,源于对宗教的厌恶,休谟认为,不存在所谓的自我,我们无法证明பைடு நூலகம்己 的身体和心灵的存在,从情感上讲,只不过是由许多不同的感觉累积而成的一个集合,或者 说是一个包裹,我们只能感受到知觉,心灵也只是一种知觉集合体。
休谟所处的18世纪,英国的资产阶级刚刚成为统治阶级,这一阶段,资产阶级思想的代表 人物就是休谟。休谟认为,类似正义、善良等道德,也无法被理性证明压根也不存在,有的 只有资源被如何分配。支撑生活的是意志、情感而非理性,支撑道德和政治的基础是“自 利”。
在《人性论》中,休谟否定了一切对于人性的传统解释,基于观察和实验,开创了一个崭新 的人性科学。
在哲学史上,休谟是位承前启后的大师。没有休谟,就没有康德,也就没有德国古典哲学, 没有德国古典哲学,便没有后来的马克思、恩格斯。
二、知识的来源是什么,究竟什么是知识?
休谟如何看待「知识」?
休谟对知识所提出的论述,犹如打开了一个潘多拉之盒,它引出了后续哲学的一系列问题, 有着深刻而广泛的意义。
以休谟为代表的经验主义,与以笛卡尔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始终是平分秋色,各领风骚。德国 古典哲学的祖师爷,康德老先生,也认为休谟的著作为天作,他甚至说过这样的话,“是休 谟让我从哲学的迷梦中惊醒”。
休谟的怀疑论
理性主义的基本方法是归纳法,通过收集数据、积累观察现象之后,从片段式的信息内总结 出概括性的道理,就是归纳法。休谟认为,理性主义的基本归纳未必正确,理性是手段,激 情才是本质。
在休谟看来知识起源于「印象」和「观念」。
印象是外界的事物刺激到我们的感官时,所产生的一种强烈的感觉。比如视觉、嗅觉、听 觉,还包括一些很直接的心理感觉,比如愤怒、喜悦等等。
休谟人性论读后感读休谟人性论有感读后感
休谟人性论读后感读休谟人性论有感读后感印象又可分为两种: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
其中说到感觉印象是由我们所不知的原因开始产生于心中反省印象则即情感、欲望和情绪,大多数是由观念得来的。
我产生了这样的迷惑其中的所不知的原因的得出又是什么原因呢?即为什么我们不知道?关于印象在心中的复现的官能,休谟把它分成了两种。
一种保持原有的活泼程度即记忆,另一种则完全失掉那种活泼性,变成一个纯粹的观念即想象。
通过字面上的意思可以理解两者的不同,但是从生物学的角度研究会不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呢?现在大脑的研究还不能解释关于想象和记忆这两者之间在生物水平上是否存在关于印象有着交错的联系,更不知道相关的活动机理,在休谟那个时代科技更没有现在这么发达。
假若这一分类在生物学方面不符合,是否就得推翻?或者通过修改词意来补救?这纯属我的胡思乱想,恐怕贻笑大方了。
字数和体会都很有限。
对休谟《人性论》的学习还在初步阶段,学习到了休谟哲学的深刻迷人之处,也被他严密的逻辑推理所折服。
学习过程中总是有许多不解、怀疑和矛盾的地方,看来哲学这门学科实在是博大精深,实在得下一番苦功钻研。
休谟人性论读后感【三】在大概的看了下《西方哲学史》的情况下,我知道了休谟这位伟大的哲学家,他的《人性论》让我很好奇,看书名,就让我觉得比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要有趣,当然哲学类的书籍都是非常枯燥难懂的,但只要懂了,那么在思想境界上就得到改造和提升。
休谟这位伟大的哲学家,我在上课时听老师介绍后,甚是震惊C 12岁的休谟已经是爱登堡大学的学生了。
出于一种对于学习哲学和知识以外所有事物的极度厌烦感和在哲学研究上的突破,休谟决定抛弃其他所有快乐和事业,完全奉献在这个领域(哲学)上。
,这时的他才18岁。
我现在已经19岁了,还在拿谁的青春不迷茫这句话来作为自己迷迷糊糊的生活的托词,实在惭愧。
《人性论》这本著作是休谟在他26岁时初步完成的,并在之后不断地增加内容。
《人性论》读后感
《人性论》读后感
《人性论》是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的哲学著作,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人性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首先,我对书中对人性概念的阐述印象深刻。
休谟认为人性包括理智和情感两个方面,两者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人的行为和思考方式。
这种观点让我意识到人性是复杂的,不能简单地用理性或感性来概括。
同时,书中对理智和情感的区分也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两者的特点和作用。
其次,我对书中对情感在人性中的重要性的强调产生了共鸣。
休谟认为情感是人类行为的重要驱动力,它不仅影响我们的思考方式,还决定我们的行动方向。
这种观点让我意识到情感在人性中的重要作用,也让我更加关注自己和他人的情感体验。
此外,我也对书中对道德和伦理学的探讨产生了兴趣。
休谟认为道德和伦理学是基于情感而非理性的判断,它们是人类社会的重要基础。
这种观点让我重新审视了道德和伦理学的本质和来源,也让我更加关注社会中道德和伦理问题的重要性。
总的来说,《人性论》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哲学著作。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人性的概念、情感和道德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人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这些思考对我未来的生活和学习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我将努力将这些思想应用到实践中去,以获得更广阔的视野和更深层次的理解。
同时,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哲学并不是孤立的学科,而是与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密切相关的综合性学问。
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探索,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世界和自己,并过上更有意义的生活。
大卫休谟《人性论》(转)
大卫休谟《人性论》(转)大卫休谟大卫·休姆(David Home)(后来改名为休谟/Hume)在1711年4月26日(儒略历)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的一座公寓里,父亲是在宁威尔区(Ninewells)担任律师的约瑟夫·休姆、母亲是法尔科内夫人。
休谟在长大后偶尔也会回到宁威尔区的老家居住,他在1734年将名字从休姆改为休谟,因为英国人很难以苏格兰的方言正确念出休姆这个名字。
休谟在年仅12岁时就被家里送到爱丁堡大学就读(当时正常的入学年龄是14岁)。
《人性论》《人性论》全书分三卷,分别是“论知性”“论情感”和“论道德” 、。
正文前有一篇简短的“引论” ,主要说明了人性科学的重要性和意义。
第一卷“论知性”的主题是认识论,主要说明了知识的起源、分类和范围,人的认识能力和界限,以及推理的性质和作用等认识论的内容。
第一卷是《人性论》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其他部分的基础,包含了休谟对哲学的主要贡献。
第二卷“论情感”是第一卷的继续,其主题是情感的起源、性质和活动,并为下一卷关于道德问题的讨论打下基础。
其中对意志和自由的讨论有相对的独立性。
第三卷“论道德”是在前两卷基础上对道德问题的全面阐述。
其中第一章论述了道德的基本原理,属于伦理学的内容;第二章讨论“人为的德”——既是伦理学的内容,也是政治学的内容;第三章讨论的是“自然的德” 。
《人性论》是休谟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对于人类思想史具有独创性的理论贡献。
休谟思想中最重要的方面都在这本书中进行了阐述,如关于人性的三个假设,有关自私和同情的看法,有关社会秩序和制度正义的看法等等。
这本书,说实话内容并不是很吸引我,它没有情节,看起来有点枯燥,可是我还是看下去了。
因着自己最近的心境,感触最大的地方,还是第二卷的论情感部分,其中第二章第一节,论爱与恨的对象和原因,我印象深刻。
休谟说骄傲和谦卑的直接对象是自我,或是我们亲切地意识到它的思想、行为和感觉的那个同一的人格;而爱和恨的对象则是我们意识不到他的思想、行为和感觉的某一个其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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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简பைடு நூலகம்:
《人性论》写于1934-1937年。 该书分三卷,分别为:论知性,论情感和道 德学。 休谟被称为“英国古典经验论的最后一位代 表人物”,可见他的这本书主要是以经验和 观察为线,逻辑推理为针,将人性理论给编 织起来的。 休谟将自己的哲学称为“人的科学”或“人 性科学”。
《人性论》第一卷中,休谟主要探讨的就是人类对 于外部世界的感知和认识,即人类的心灵和感官是 如何发生作用以构成人类头脑中的世界,人是如何 认识和理解世界的。 第二卷探讨情感,不同情感会引导人不同的行为。 休谟探讨人性的特点,研究认识论的最终目的是要 说明其对于道德、正义、权利等抽象观念的产生的 意义。所以,在第三卷中,休谟阐述了正义观念、 财产权利观念,甚至国家的形成等问题。
第十章
休谟和他的《人性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休谟的政治思想, 对其观点和立场能进行批判性的分析。 [重点与难点] 重点:休谟论政治社会的人性论基础 难点:休谟的正义规则论
作者简介:
大卫•休漠(David Hume, 1711-1776), 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苏格兰启蒙运动代表, 也被认为是英国自由主义理论家。 列奥•施特劳斯:“休谟自己就是一个内容 丰富的政治学说的作者,这个学说旨在探讨 关于下述主题的真理:自然法,公正,公民 服从的义务,以及最好的政府。”
政治社会的正义规则问题:
正义的规则并非是为了某个人而制定的,而是着眼 于整个人类社会,所以正义规则一定是某种适用于 人类社会所有人的普遍规则。 休谟的正义规则论包含三个基本的正义规则:财产 权的稳定占有,依据同意的财产权的转移和许诺的 履行。其中核心的规则是确立财产权的稳定占有, 其他两个规则都是对它的补充。 休谟把财产的稳定与否看成了社会能否存在、人们 能否和谐相处的关键。
理性与情感:
情感和理性的斗争自柏拉图以来就成为哲学史上的 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柏拉图提到个人是城邦的缩 影,城邦是个人的扩大。因此一个人的灵魂与美德 的要素与城邦相应的要素之间是同构的。 一个人的灵魂中包含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 理性在价值上无疑是最高层次,激情次之,欲望又 次之;相应地,城邦中哲学家代表理性,军人象征 激情,而从事经济活动的生产者则代表了欲望。并 且,柏拉图指出一个有德行的人应该使理性居主导 地位,统率激情,控制欲望。
法治理论:
在休谟看来,人类进行了两次重大的发明: 财产权和政府,相应地形成两种规则: 一种是以财产权为核心的私法规则; 另一种是政府所指定的法律。 两种规则之中,前者是更为根本的,政府权 威的作用在于通过强制性的权力来保障私法 之治的实施。
影响和评价:
首先,休谟有关理性和情感两分的观点后来 演变成他著名的有关事实和价值两分的观点, 这对于后来人文学科方法论的发展有重大意 义。 其次,休谟在有关因果关系的分析中,彻底 摧毁了理性对予因果关系的作用,并指出了 人们在做因果判断的时候依据的只是人们的 经验和习惯。
政治社会的人性论基础:
休谟的整个政治哲学都建立在他对人性的基 本看法上。他认为,“人性”本身是一切科 学的“首都或心脏”,“一旦被掌握了人性 之后,我们在其他各方面就有希望轻而易举 地取得胜利”。 休谟研究的人性三方面包括:知性、情感和 道德。
虽然休谟承认具有普遍的人性,“在各国各 代人类的行动都有很大的一律性,而且人性 的原则和作用乃是没有变化的。” 但这种普遍的人性主要体现在具体的历史状 况、社会传统和习俗以及个人习性等方面。
在人们结成社会后,由于没有对拥有财产定 出相关的规则,财物的占有和转移没有普遍 规则可循,又由于人性的自私,就会导致人 们对于所有物的争夺,从可引起社会秩序混 乱,引发社会冲突。为了克服普遍的自私所 带来的混乱,必须制定某种人人遵守的规则, 理性在制定规则的过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休谟为了揭示这种人为措施的产生再一次诉 诸人性,提出了共同利益感的概念:人们在 社会交往中会逐渐察觉到各自尊重对方的财 产有利于自身财产的安全。 正义观念起源于人们对于所有物的关切,所 以,在休谟看来,正义的规则实际上就是一 种财产权的规则。
最后,在有关人为正义的论述当中,休谟从他的哲 学体系出发,指出正义和财产权的产生与确立并非 源于自然法,而是人们由于自身的经验从而人为制 定的规则,并由此摧毁了之前和当时在思想界非常 流行的自然法传统。 休谟把利益看成是正义规则的目的,在某种程度上 启发了后来的功利主义,他把正义规则作为一种调 整社会利益的普遍规则的思想,成为后来具有普遍 主义色彩的自由主义的思想内涵。
在这里休谟实际上表达了自已对于当时流行 的自然权利说的怀疑和否定。 休谟从经验和怀疑的角度看待自然权利说, 认为财产权或权利一类的概念并不是所谓天 赋的或生而有之。
有关政府的理论:
政府是人的“一个新的发明”。政府是必要 的,因为仅仅靠自然不足以保障人们对正义 规则的遵守。 “我们的政治义务是和我们的自然义务联系 着的;而前者的发明主要是为了后者;并且 政府的主要目的也是在于强制人们遵守自然 法则”。
人性问题显然不是真伪问题而是善恶、好坏 问题,它同样与我们对于社会的意见和信念 有关,因此,一方面,人性是普遍的,在历 史和现实中遵循着一定的规律;另一方面, 人性又是具体的,因人而异的,不同的时代 和环境下,人性是丰富多彩的。
作为休谟政治哲学前提预设的人性论,休谟 首先认为,人们之所以形成政治社会,建立 规则和制度,一个主要的原因在于自然资源 的相对匮乏,这种相对于人的欲望而言的自 然资源的相对匮乏是政治社会形成的外部原 因。
理性的作用只是发现我们所观察的对象的现 实处境以及它们的各种联系。 理性的作用仅限于此,它并不能直接促使我 们行动起来,真正引起我们相关行为的是我 们的情感,这些情感为理性所发现的事实所 触动,从而产生了行为的动机。
影响情感的只能是事物本身,我们观察的事 物真相只有一个,一个真相产生一种情感冲 动,理性在于发现这个真相,但是无法产生 出另一个能够影响我们情感的“真相”。因 此,理性并不能反对情感,能够影响情感的 只能是理性发现的“真相”。
评价: 休谟得出的有关理性不能单独成为意志的动 机,理性无法反对情感的结论在哲学史上有 着重大意义,他不仅把理性和情感区别开来, 并且否定了之前思想史中理性高高在上的地 位。
对于休谟而言,道德问题是一个应该与否的 价值问题,而不是一个科学意义上的事实问 题。因此,基于理性的科学推理就无法用于 判断人们的道德行为。道德上的好坏善恶在 休谟看来不是基于理性,而是基于情感:凡 是对自己和他人有用的,直接令自己和他人 愉快的行为、品德都是善的和有价值的,与 之相反的都是恶的,不具有价值的。
自然资源的相对匮乏只是政治社会产生的外 部条件,与之相比,休谟更强调的是人性的 自私和慷慨。 “正义只是起源于人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 正是这种自私和慷慨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即 “共同利益感”,构成了政治社会的产生机 制。
政治社会的政治德性问题:
休谟在《人性论》中把情感分为直接情感和 间接情感。在直接情感和间接情感中,间接 情感又是休谟论述的主要核心。 在间接情感中,休谟认为主要有两组即骄傲 与谦卑,爱与恨。他们的区别在于骄傲和谦 卑的对象是自我,而爱与恨的对象则是外在 于自我的他人。
在情感理论的基础之上,休谟提出了自己的 德性理论。 休谟区分了两种德性:自然之德和人为之德。 休谟区分了三种自然的含义:一是与神迹相 对立的自然,二是与不常见的事物相对立的 自然,三是与人为相对立的自然。
自然德性就是有限的和狭隘的,是不具有现 实意义的。在一个社会共同体中,人们需要 一个取代自然德性的更为重要的道德原则即 人为德性原则。 所谓人为德性即人为正义,探讨的是正义如 何体现在德性之中。对于休谟而言,正义既 不存在于自然之中,也不存在于抽象的理性 观念之中,正义是社会制度中的正义,是一 种人为的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