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最简单的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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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最简单的档案管理制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份,由工程部文员统一管理。

(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电梯、空调、装修、用户单元内设施分类。

(3)用户单元维修档案用标签按不同档案分开,其他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文员根据返回工程部的维修单每天填写维修档案记录表,并录入电脑中已设置密码的“维修管理”项目。

(5)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6)文员每月对维修档案记录、维修单等进行,并分类归档。

(7)维修档案为评估大厦设备运行情况和用户室内设备状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

为两年。过期档案由工程部经理、系统工程师组成的鉴定小组统一审定后销毁。

物业管理工程维修部运行手册

目录

第一章工程部人员架构图

第二章工程部管理范围

第三章工程部规章制度

第一节公共部分

第二节强电专业

第三节空调专业

第四节弱电专业

第四章工程部维修保养流程

第五章工程部人员调配流程

第六章工程部工作单流程

第七章设备节能办法

第一章工程部人员结构图

四、报告制度

1.各系统操作运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在运行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中书面报告专业领班:

1.1所辖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及开停时间。

1.2所辖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1.3所辖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1.4零部件更新、代换、或加工修理。

1.5运行人员短时间离岗,须报告离岗时间及去向。

1.6运行人员请假、换班、加班、倒休等。

2.各系统维修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维修领班:

2.1执行维修保养计划时,发现设备存在重大故障隐患。

2.2重要零部件的更换、代替或加工修理。

2.3系统巡检时发现的隐患或故障,必须在巡检记录之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2.4维修人员请假、加班、倒休等。

3.各专业领班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书面报告本主管:

3.1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3.2变更运行方式。

3.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3.4系统故障或正常检修。

3.5零部件更新、改造、或加工修理。

3.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

3.7加班、换班、倒休、病假、事假等。

3.8须与外班组或外部门、外单位联系。

4.主管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经理:

4.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2因正常检修必须停止系统正常运行而影响客户使用。

4.3应急抢修及正常检修后的维修总结。

4.4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改变。

4.5影响本物业运行(如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电话等)之任何施工及检修。

4.6重要设备主要零部件的更新、代换或加工维修。

4.7系统及设备的技术改造、移位安装、增改工程及外部施工。

4.8人员调度及班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4.9所属人员请假、换班、倒休、加班等。

4.10对外部门、外单位联系、协调。

4.11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等。

4.12维修保养计划及工作计划的变更或调整。

4.13月度工作总结报告。

5.除以上各项外,所有有关工作事项必须口头汇报上级人员。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故障及隐患,可以越级汇报。

五、工具管理制度

1.本部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负责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证各类机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

4.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及工资人民币100元至300元,凡因此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并同时扣罚当月工资300元人民币。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须执行公用工具的临时借用办法,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动归还,不得拖延。

6.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领班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别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领班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工具时未按规定填写《工程部借还物品记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公用工具的遗失或损坏,由当班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8.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所有工具要爱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六、巡检制度

1.巡检工作是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掌握设备状况,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各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巡视路线、检查项目等认真执行,并认真记录。

2.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领班,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自行消除故障。如条件所限一时不能处理,则必须做好临时补救措施后,报告领班,并将详细情况记入巡检记录备注栏。

3.巡检人员在巡视完毕机房、泵房、配电室、竖井等所有无人值守之设备间后,必须做到随手锁门。

4.巡检人员在巡检完毕设备及其控制箱、动力柜、照明柜、高压柜、低压柜等所有供配电设施后,必须将门锁好。

5.各运行、维修领班,必须每天对所辖系统设备进行检查;各主管必须每周一次巡检本系统所有设备,发现问题,书面报告经理,并应立即组织处理。

七、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更换工服,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2.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检查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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