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作制度知识讲解
股份合作制的分类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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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的分类与模式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股份合作制的分类与模式乡村集体企业改造型即对原来的乡村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将企业存量资产分别折为乡村集体股和职工基本股,使企业财产权属明晰化.同时再向企业职工吸收现金入股,有的还吸收社会法人、社会自然人资金入股,组建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这种类型以淄博市周村区最为典型.改造过程中,首先是搞好资产评估,目的主要是确认企业资产的价值量,保证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资产评估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原则,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估工作一般以乡镇企业上一级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资产评估机构,主要成员由有资产评估资格的工作人员及乡村、企业和职工的代表参加.评估工作遵循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验证确认的程序进行,评估的范围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大类.评估的方法主要是根据资产原值、净值、新旧程度、重置成本、获利能力等进行评估,具体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行、现行市价法、清算作价法及其它评估方法.阜阳地区的做法是,将全部资产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三大类别分别进行评估.对固定资产采取重置作价和帐面价值相结合的办法,先按帐物相符的帐面,算出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然后再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其重置价值,最后固定资产现值按重置价格×净值÷原值估价.流动资产评估,对周转快、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材料、产成品,采用按原历史成本计价,反之,对周转慢、价格变动大的按现时的市场价格计价.对无形资产评估,主要考虑它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效益有风险因素在内两个因素,通过商量办法确定.其次是合理设置股权.乡镇企业资产拥有者成份较为复杂,在合理确定资产权属包括评估的资产存量和新股入的资产增量关系基础上来确定:一般设置乡村股、个人股、社会法人股和外资股.乡村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乡村股和个人股是企业必设股.三是明晰产权关系.乡村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存量资产必须进一步明确产权.总的原则是:谁投资、谁创造,谁所有、谁受益;尊重企业发展的历史事实及平等协商.对原企业存量资产,也可不追踪溯源,而按一定的比例划归乡村股和企业职工个人股.乡村股的分红主要用于发展企业,以工补农建农和社会公益事业等,不用于乡镇政府的行政开支,从产权明晰度看,乡村股的设置仍存在产权主体一定程度"虚拟"的问题,各地正在以有利于企业发展前提,进行大胆探索.我们认为,乡镇村集体股的设置主要考虑历史的原因,这个股真正的所有者是全乡镇村农民所有,但实际行使股权的是乡镇村行政干部,从这个意义上讲,产权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虚拟性;这种股的分红作为生产资金,也与股份合作制企业红利分配前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和生产发展基金相重合;同时,因这种股份额最大,反而使乡镇村行政干部干预企业经营合法化.这些都有悖于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初衰.如何跨越这一障碍,有这样几个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将乡镇村集体股作为优先股,集体经济组织只凭此获取红利,不参与经营,同时,也确保了乡村各项事业有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的地方将其分散为入股资产与借入资金,我们认为不足取;二是对这种股份在进行清产核资、现行市价评估、制定招标办法的基础上,采取拍卖方式,转让股权.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拍卖后货币化的资产作为生产资金用于继续扩大再生产和农村建设事业,对企业的管理也将从生产管理转向对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流动、增值;三是对村办企业可直接将这种股量化到农民,至于乡镇一级,有的地方根据资产利润率、企业经营状况、产品结构等因素,将全乡镇企业重组成几个大致相同的企业群,再将全乡镇的村分成几片,每个片选择挂靠一个企业群,将资产、债权债务量化到挂靠片的社区内农民,这也不失为对乡镇股明晰产权的一种方法;四是将这种股虚拟化并承包给企业干部和职工,一方面逐步加大其股份,另一方面将乡镇村股逐步转归企业和职工股;五是将这种股租赁给经营者,实行公有民营,用租赁费和租赁收入逐步将该股种转归经营者所有.对于企业股,与乡村集体股一样存在产权虚拟问题,应参照上述办法逐步过渡为企业职工股.对于国家减免税等方式形成的企业资产,是国家实际已放弃的一种所有权,改制前形成的这一资产,归企业集体所有,改制后形成的,为企业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属全体股东共有.改制中债权债务、银行贷款、沉淀资金、闲置设备的处置问题.对于债权债务应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向新企业转移,集体股可用红利进行债务补偿.对于银行贷款,一是经股东同意可以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贷款,用利润偿还;二是作为乡镇股的一部分,以其红利逐步偿还.对于沉淀资金和闲置设备应由改制后的企业无偿接收并保管,但资产所有者仍属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不向新企业的几个股种"搭车".个人股中的职工个人股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来自职工俱新股入的资金及其它资产,其相应形成的股份与社会个人股份性质相同.另一部分来源于经济产评估确定的原企业存量资产中的一定份额.对这一定份额的资产的所有权相应的股份,应根据企业职工创业贡献多少、工龄长短、责任大小等因素具体量化到职工个人;这种存量资产的职工个人股份,只能分红,不能继承、馈赠和转让,持有者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即视为自动放弃股权.温州地区将企业资产分为股东个人所有和集体所有两部分构成.股东个人原始投入的资金、扩股、增股的新增资产及税后利润50%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属股东所有;集体原始投入的资产属集体所有;税后利润的15%的公共积累属企业集体所有的财产,不列在个人和职工名下.国家减免税与政府各部门的让利包括无息、贴息贷款划入国家专项扶持资金,归企业使用.股权一旦确定填写股权证书,作为股东持有企业产权的保证,由政府部门签证.在规范化的条件下,股权可以转让、买卖、馈赠和继承,但股东不能退股.周村的做法与温州类似,将企业的股权设置为集体股、法人股即企业以外的企业和社团法人投入企业的股份、个人股及国家扶持资金主要是国家减免税形成的减产.国家扶持资金不参与分红,也不扩股量化到人,只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按照"集体占大头,个人占小头"的原则,用"7:3"的比例将企业资产划为乡村集体股与职工基本股.职工年满16周岁以上基本股一般按照职工的工龄、工资、岗位职务等条件量化到人,职工对该股份只享受分红权,没有所有权,且不能买卖、转让和继承.此外,职工个人在持有企业基本股的同时,必须再向企业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股,否则,不能持有基本股.据周村试验区办公室的同志介绍,将计划这些规定进一步放宽,并适当增加个人股比重,降低集体股比重.阜阳地区对国家无偿投资、减免税金以及银行无息或低息贷款所产生的息差和各种的优惠政策投入所形成的资产都作为企业股,只计息不分红,所得股息仍留在企业,作为企业股的新增股份.对企业公共积累、各项基金,作为企业集体股,不分给职工,由企业工会作为持股人与温州的做法有所不同.所得股利,大部分作为企业集体新增股,也可以分一部分作为职工个人股,这部分职工个人股权享受受益权,不得抽回或退股,职工离开企业,受益权消失.四是建立组织管理制度.从温州、阜阳、周村各实验区的情况看,股份合作制企业都普遍建立了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它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选举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是企业最高经营决策机构.在董事会人员构成上,注意小股东代表.在阜阳地区,一般至少要有1-2名小股东代表,同时也注意法人股代表.在股东代表大会的民主表决权力上,实行一股一票制,但为防止大股东的控股行为,对股份数达一定比例一般是5%的大股东的股票权作了限制,在董事会内部实行一人一票制,对重大问题意见不一致时,股权最多的股东可追加一票周村.这样的企业组织制度促进了政企分开.淄博周村区王村对原有的乡镇企业管理部门镇经委进行改造,成立了乡镇企业集团控股总公司,由总公司委派代表作为集体资产的股东代理,厂长经理责任制,厂长经理由原来的对乡村行政组织负责变为对股东负责,乡村行政组织不再管理企业,其权益通过控股公司的控股来实现.五是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分配制度.乡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在分配上兼顾国家、企业、职工、股东四者利益关系,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合理搞好企业的利润分配.首先是依法缴纳所得税;其次是弥补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第三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第四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第五是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的比例由股东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定;第六是股利分配,股利分配做到同股同利,利益均享风险共担.普通股成为承担企业风险的主体,其股利分配可实行风险浮动的股金分红办法,股利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同步升降.优先股实行保息分红的办法,但股息和红利之和不能超过企业资产利润率的限度.周村税后利润一般按"5:4:1"或"6:3:1"的比例分配,即企业税后利润的50%或60%用于扩大再生产;40%或30%用于按股分红;10%作为职工的福利和奖励基金,按股分红的比例不能超过股本金的20%.温州地区,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的税后利润实际为50%,并作为股份资产,记在股东名下,公共积累按15%、福利基金按10%提取,股东股息与分红一般不超过税后利润的25%.在阜阳地区,以蒙城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1990年职工总上入.企业税后利润的60%用于扩大再生产,其中30%作为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另30%作为股份资产,作为股东的股份增值.股东分红比例原则上为税后利润的25%,股息高于同类储蓄利息的5-10%.六是企业亏损、破产的处置方式:周村:企业亏损时,持股人按比例弥补亏损,股份相应贬值,此时普通股不分红,优先股只得利息;企业破产倒闭时按下列顺序清偿,即: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②缴纳税金;③银行贷款及债务;④剩余财产按普通股股东收入股比例进行分配.温州:与周村不同,其清偿顺序是:①缴纳税金;②归还银行贷款;③发放职工工资;④清偿债务;⑤返还减免税收;⑥近还股金;⑦剩余资产按股东入股比例进行分配.二、个体、私营、联户企业转化型个体、私营、联户企业转化型主要是由原来的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入股组成,以资金入股为主,技术、设备、厂房、劳力入股为辅.从股金投入的方式看,基本有两类:一类是以资带劳,全员入股型.股东与职工的身份是同一的,很少有非股东的职工,而职工的股权基本均等.另一类是按股经营,非全员入股型.多数职工不持股,股东按股数多少,合股经营,股额均等的,也有大小不等的.这种类型以浙江温州市为主.还有总厂式和个体、私营企业与乡村集体合股联营式.总厂式是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同行业的家庭工业企业入股,构成社区性股份合作制总厂.总厂负责产品上档次,上水平,统一价格管理,规定产品的最低销售价;同时统一税收管理、商标管理、质量和计量管理,并在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上提供服务.个体、私营与乡村集体合股联营式主要是一些原挂靠集体进行"挂户经营"的个体、私营企业,通过吸收乡村集体参股而转化成股份合作企业.乡村集体股东一般以场地、厂房、设备折价入股,或以资金入股,私人以资产作为股份.这类企业一般交由投资最大的股东承包经营.这里还有"假集体"企业的股份合作制转化问题."假集体"是由集体和个体双向选择组合衍生出来的一种企业形式,其弊端很大.各地的做法是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其向股份合作制转化,使其内容和形式得以真正统一.首先,要通过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对哪些是属于集体的一般来讲,由于个体、私营企业注册了集体所有制的牌子,由此而享受到的一切优惠政策如贷款息差、减免税收、各种提留所形成的资产以及以乡村名义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划归集体所有.属于职工创造的,应划归为企业股或量化给职工,哪些是属于个体的资产要划分开来,并以股金的方式使之量化和固定化,据此先例经济权利,分享经济利益;其次,引进股份合作制的运行机制,形成利益与风险共同体;第三,逐步使产权多元化,重新组合生产要素,形成新的生产力.三、社区股份合作制社区股份合作制,是在原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基础上,引入股份合作制的某些适用机制,兼融合作制与股份制两种经济组织形式,并重新组合产生的新型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它扬弃了合作经济的合理成份,突破了原有集体经济模式,是一个制度上的创新.目前全国以深圳宝安县和广州天河区最为典型.具体办法是把一个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全部或部分股份化,并把其中一部分股额量化到人,在此基础上吸收农民现金入股也可不入股,使本社区内的全体成员均成为股东,集体经济活动按股份合作制运作.从组织形式上看,社区股份合作制主要有三种:1.并存式.原有合作经济组织不撤销,不改变其性质,另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 2.内部式.即在原有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搞股份合作,组织形式改变,但不改变名称,不另立炉灶.3.取代式.即新建设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合同取代原有合作经济组织.从股份合作的内容上看,也有三种:1.综合型.即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经济产评估后,全部折价转为股本金.2.土地型.即以土地的所有权或承包、使用权入股.土地的折价一般按当地政策规定的征地价或收益价,或综合几个因素一个价.3.资产型.即将集体除土地以外的固定资产企业为主、流动资金等,评估折价为股东金,其土地不作价入股,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动.社区股份合作制的股权设置,一般为集体股和农民分配股.有的不设集体股,但在纯收入中先作集体提留.集体股或提留占可分配纯收入的20-70%不等.分配股股权的确认一般以某个时期截止的在册农业人口为基数,特殊人口男到女家落户及其子女、户口在村人在外、户口在外人在村、外地近期迁入人口等则根据当地实际,经多数农民同意,给予全额股权或折中处理.分配股的分配,一般采取:①按人口平均分配,不论老幼均1股.②按农民在历史上对集体财产形成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一般以年龄或工龄为依据.③按农民现实劳动力等级或对集体财产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如分为劳动力、老年、少年三档,劳动力的股份为最多.④根据几个条件分别配股,再合计列入,一般分为人口基本股、土地承包机能股.劳动贡献股,分别配股到人,有的还设对五保户、烈军属的照顾股.一般均要定期一年或若干年调整一次股权分配额,而且规定分配股权不能继续、抵押、转让、退股.但是凡个人认购的现金股,可以继承、转让、退股.很多地方普遍将分配股的分配与当前的有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内容挂钩,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逃避兵役、乱砍滥伐树木、不赡养老人、不教育子女者,均作出有关扣除分配额或停止若干年的股红分配等规定.四、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模式简介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样模式,主要有:一温州模式产生于80年代初,1984年经济学界正式提出"温州模式"概念.温州模式在全国具有最为广泛的影响,其特点是把个体、私营和联户企业转化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主要由内部经营者和职工入股组成,以资金入股为主,技术、设备、劳力入股为辅,从而使这类弱小企业摆脱了单家独户、小打小闹的格局,较好地解决了在市场竞争日渐激烈条件下,弱小企业追加生产要素,扩大生产规模的困难.二周村模式产生于1986年左右,它是将乡村集体企业组建或转化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一种模式.由于乡镇企业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产权关系表现为"乡办乡有,村办村有",明晰度较差,政企不分,企业经营自主权落不到实处,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山东淄博市周村区率先进行试验,将股份制引入合作制.具体做法:一是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合理确定股权;二是建立健全企业章程和组织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分配制度,合理确定积累与分配比例;四是制定亏损破产补偿方法.三阜阳模式自1990年春以来,安徽阜阳地区在前几年探索的基础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先后进行了三批股份合作制试验.阜阳模式是综合性模式,侧重对股份合作制的实用性和基本操作方法进行了探索,筛选出四种基本类型:①私人企业改造型;②合伙企业进化型;③集体企业转化型;④新办企业一步到位型.四天河、横岗、横店、万丰模式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乡村,由于集体经济实力强大发展条件优越,产生了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模式,这种模式以广州天河和深圳万丰村、横岗镇、浙江东阳横店集团为代表.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是以原有村社会作经济为母体,引进、嫁接股份制的产权组织方式、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的某些内容,实行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的统一,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集体财产不可分割并占大头的原则下,把长期积累起来的集体财产,经过清产核资,折股量化,分为集体股和社员股,重新确定分配关系,组成股份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联社.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有别于企业股份合作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覆盖面、综合性强等特点.除上述几种基本模式以外,不少地区从自己的发展状况出发,创造了其他一些模式.如农业股份合作制,金融股份合作制等,总之,各地在实践中创造了不少适合本地特点的其他形式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允许和提倡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制企业存在和发展,以适应不同地区经济、社会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农民群众认识和接受程度.尽管不同模式各具特色,各有侧重,但归纳起来,所产生的作用和意义具有共同特点:一是明确了企业产权关系,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二是推动了乡镇企业的政企分开,保证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三是打破了"村办村有"自然经济模式,提高了乡镇企业的社会化程度和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促进了模向经济联合;四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了企业资金不足的困难;五是有利于改变企业承包经营的短期行为,为乡镇企业加速走上市场经济的轨道开辟了新的途径.国家对农村股份合作制这一新的经济组织方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采取措施引导其不断发展、完善和规范.1987、1988年,国务院先后批准温州、周村、阜阳为农村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试验区.在总结和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农业部于1990年2月发布了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并附农民股份合作企业示范章程,对农民股份制企业的性质、作用、法律地位以及操作程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并在全国推广试点经验.1992年,农业部又下发了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通知,1994年3月31日又下发了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地股份合作制发展很快,带动了全国农村的试点、推广工作.。
企业股份合作制度劳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企业股份合作制度劳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fb5c1c0b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b1.png)
企业股份合作制度劳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企业股份合作制度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律适用问题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企业股份合作制度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在实践中需要与劳动合同法进行配合和衔接,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为企业股份制改革提供了合法的运营框架。
首先,了解企业股份合作制度的基本概念是理解这一问题的前提。
企业股份合作制度是指通过股权的形式,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国家或集体转变为合作社内的社员所有,并依照合作社章程实行民主管理、自负盈亏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而劳动合同法是指国家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的权益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
在企业股份合作制度中,劳动合同法作为劳动关系的基础根据地,在确保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为企业股份合作制度提供了一定的限制和规范。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益,如工资、休假、社会保险等,这些权益在企业股份合作制度中同样适用。
无论是国有企业转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还是新成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都必须依法缔结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其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和变更也有一定的规定。
在企业股份合作制度中,如果用人单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进行,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会侵犯劳动者的权益。
同样,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变更劳动关系的程序和条件,股份合作制企业在进行人员调整时也必须遵循相关规定。
另外,劳动合同法还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提供了一系列的救济途径。
如果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然而,企业股份合作制度也有一些特殊性,需要在实践中与劳动合同法进行细化和解释。
首先,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合作社内的社员所有,这与传统的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有所不同。
股份合作制的课件
![股份合作制的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3c856a4e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a7.png)
投资方向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投资方 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市场需求,以提高企业的 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投资决策
企业应建立科学、民主的 投资决策机制,对投资项 目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 风险评估。
投资管理
企业应加强投资后的管理 和监督,确保投资项目按 计划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分配机制
利润分配
THANKS
THE FIRST LESSON OF THE SCHOOL YEAR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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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设置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由 企业职工、企业法人、社 会法人及外资等多方面投 资形成。
股权比例
根据投资者的出资额、出 资方式及出资时间等因素 确定股权比例。
股权转让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可 以依法转让,但需符合企 业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管理层
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 议企业重大事项,选举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等。
执行机构,负责制定企 业战略、决策重大事项、
监督企业管理层等。
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 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 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 理,执行董事会决策,
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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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的运作 机制
国家对股份合作制的政策法规
国家政策支持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股份合作制的发展,以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 的发展。
法律保障
国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股份合作制提供 了法律保障,保护了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政府对股份合作制的政策法规
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管理规则(示范)
![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管理规则(示范)](https://img.taocdn.com/s3/m/e54196ac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f8.png)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管理规则(示范)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以投资入股为基础,以劳动及资产等贡献为条件,按劳分配为基本方式的合作经济组织。
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股权管理规则是确保股东权益和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础。
下面是一个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管理规则的示范,供参考。
一、股权的定义和性质股权是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股东享有的权益,具有财产属性。
股东的股权包括投资股权和劳动股权两个方面,投资股权以资本出资为基础,劳动股权以劳动及贡献为基础。
股权的归属按照股东的出资和贡献比例确定。
二、股权的行使1.股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选举和决策权。
2.股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分享企业的经济利益,包括分配利润、享受增值等。
3.股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包括劳动权、决策权、经营权等。
三、股权的转让和让与1.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但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让与给其他股东,但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股东的股权转让和让与应当经过股东大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批准,并进行书面形式的合同签订。
四、股权的质押和冻结1.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金融机构或其他合法机构作为借款担保,但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股东的股权质押和冻结应当经过股东大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批准,并进行书面形式的协议签订。
五、股权的保护1.股东的股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股东的合法权益。
2.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股权管理制度,保护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企业应当及时公布相关股东权益信息,加强与股东的沟通与协商,增进股东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以上是一个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管理规则的示范,具体管理规则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在制定规则时,还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股份合作制及其制度设计
![股份合作制及其制度设计](https://img.taocdn.com/s3/m/6892e2eb6294dd88d0d26b44.png)
股份合作制及其制度设计股份合作制度是继我国农民首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由我国城镇工人创设的一种新型的经济制度。
它的出现,也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并成为国有中小型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的一种可行的模式。
但这一经济制度从一开始就受到不少学者和企业界人士的怀疑,认为它只是一个向股份制过渡的形式,缺乏长期的生命力。
而一些地方在推行这一制度过程中的不当做法,如由经营者持绝大部分股权、把职工参股的股份制也视为股份合作制等等,也使得这一制度名存实亡。
但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我们认为,固然象其它的新生事物一样,股份合作制度在开始阶段还存在许多不成熟之处,但这一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企业制度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较高级阶段发展的过渡形式,而不会是向股份制过渡的形式。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活过的那个时代,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曾出现过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并得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高度评价。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这“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①,“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
没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工厂制度,合作工厂就不可能发展起来”②。
同样,股份合作制度也是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的生产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然而然的产物,没有股份制度,股份合作制度也不可能发展起来。
尽管股份合作制度与合作工厂在形式上比较相似,但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二者并不等同。
就合作工厂而言,尽管“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②,而且“是积极地扬弃的”②,但对立“只是在下述形式上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②。
因此,合作工厂“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②。
股份合作制的课件
![股份合作制的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02a0e4ac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586b97f.png)
企业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给予员工或高管一定数量的股份,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和忠诚度。
04
CHAPTER
股份合作制的优势与挑战
股份合作制的优势
产权明晰
股份合作制企业中,产权关系明晰,股东的权益和责任明确,有助于 提高企业的治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激励与约束机制
股份合作制通过股权结构的设计,将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紧密结合, 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特点
股份合作制具有产权明晰、利益 共享、风险共担的优点,同时也 强调企业成员的民主管理和团结 合作精神。
股份合作制的历史与发展
起源
现状
股份合作制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 中国农村,最初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 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创立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目前,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我国经济发 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在中小企 业和农村经济领域中占有较大比重。
最终的失败。
THANKS
谢谢
性和合规性。
03
CHAPTER
股份合作制的运作机制
股份的发行与交易
股份的发行
股份合作制企业通过发行股份来筹集 资金,股份的发行方式可以是公开发 行或定向发行。
股份的交易
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合法交 易平台进行买卖,股份的价格由市场 供求关系决定。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股东权利
股东享有企业利润分配、股份转让、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
成功案例二:某股份合作制农业合作社
总结词
资源整合、共同发展
详细描述
某股份合作制农业合作社通过资源整合和共同发展,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品牌化。该 合作社注重成员利益,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成为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典范。
人教版政治高一年级《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备课资料
![人教版政治高一年级《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备课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e3d8aa11f111f18583d05a8d.png)
经济常识补充内容(2)一、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区别1、企业性质不同:股份制:叫做资本合作,是资本的结合;股份合作制:除资本合作外,加劳力合作,是资本与劳力的双重结合。
2、企业类型不同:股份制: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业不适宜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对于小型企业则比较适合。
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股份合作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
3、投资主体不同:股份制:任何自然人、法人均可;股份合作制:投资主体只能是本企业职工,企业之外的自然人和法人不能对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的企业实施参股,这体现了股份合作制资本和劳力双重结合的性质。
4、表决方式不同:股份制:按股表决,一股一票;股份合作制:按人表决,一人一票。
5、分红方式不同:股份制:按股分红;股份合作制: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结合,可见,股份合作制在收益分配上具有灵活性。
6、转让股份不同:股份制:可以转让;股份合作制:不转让、不上市、不交易、不流通。
7、股权设置有差异:股份制:企业自己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股份合作制:企业自己持有自己的股份,职工有分红权,所有权归企业。
有企业集体股、职工集体股。
二、正确认识“民营经济”(一)什么是“民营经济”?按照经营主体简单地将社会经济组织划分为“民营”、“国(官)营”两大类,就比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独特需要。
特别是自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对“公有制”作出新的阐述后,这一点就更加明确了。
今后即使是国有企业,国家直接经营的也是极少数,大部分将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交由民间具体经营。
国家保留少数国营企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因此这些企业不能完全按照价值规律办事,即不能仅仅甚至主要不是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常常需要从实现国家意志出发而放弃利润,是一只脚在市场内一只脚在市场外的性质比较特殊的企业。
而除此之外的绝大多数经济组织,都是民营,都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平等的主体。
这样来划分经济类型,有利于纠正把企业分为“高级”“低级”的左的观念,有利于避开“姓社姓资”“公有私有”的无谓争论,有利于最终实现使所有企业不分大小、地域、所有制,在市场面前一律平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合伙企业法知识点
![合伙企业法知识点](https://img.taocdn.com/s3/m/a4628360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fd95a53.png)
合伙企业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合伙企业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合伙企业法呢,就是专门来规范合伙企业各种事儿的法律。
合伙企业就是几个小伙伴(合伙人)一起出钱或者出别的东西,一起合伙做买卖,比如开个小饭馆或者一起做个小生意。
这法律就规定了合伙人之间咋合作、利益咋分、风险咋担之类的规则。
②重要程度:在商业法律领域可相当重要。
很多人想要合伙做生意,要是不懂合伙企业法,就容易闹矛盾、吃大亏。
打个比方,如果合伙开公司,不知道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可能最后连自己的股份(权益)都保不住。
③前置知识:一些基础的商业知识会有帮助,像最基本的成本、利润概念,还有一些合同法的简单知识,因为合伙的时候可能会有各种内部的约定,这其实就类似合同。
④应用价值:假如你和朋友合伙开个网店。
合伙企业法能确保你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清晰,谁负责进货、谁负责运营、赚了钱咋分、万一赔了钱咋办,都能按照法律来,避免不必要的猜疑和争吵。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商业法律这个大树里面,合伙企业法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分枝。
它和公司法、合同法等都有点联系。
②关联知识:和合同法联系紧密,因为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协议就是一种特殊的合同。
还和税法也有点关联,合伙盈利或者亏损了,在纳税上都要遵循相关规定。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我觉得中等吧。
有些概念看似简单,像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说实话挺复杂的。
- 关键点:分清合伙的类型、合伙人之间的责任划分是关键。
④考点分析:- 考试重要性:要是学商业法律相关的课程或者职业考试,那可相当重要,经常会有案例来考你对合伙企业法的理解。
- 考查方式:可能会给个案例,问这里面合伙人的责任分配对不对,或者某种合伙模式下盈利了怎么分钱之类的。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合伙企业: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一起合伙做买卖成立的组织。
这里说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哦。
比如几个人一起开个装修公司。
- 普通合伙人:简单说就是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作制度
![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afb2b270b1c59eef9c7b41e.png)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合作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保护股份合作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是全部由企业职工出资,合作劳动,民主理,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
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企业名称:第四条企业住所:第五条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第六条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企业的经营范围:第三章股东第八条股东的姓名1、身份证号码:住所:2、身份证号码:住所:3、身份证号码:住所:4、身份证号码:住所:5、身份证号码:住所:本企业职工股东占全部股东总数的100%。
不向非本企业职工社会公众(自然人)募股。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1、股东,以出资人民币,占总资本%。
2、股东,以出资人民币,占总资本%。
3、股东,以出资人民币,占总资本%。
4、股东,以出资人民币,占总资本%。
本企业职工持股份额占企业股本总额100%。
股东以非货币形式作为出资的,应依法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特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等各有关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本企业设立的目标和宗旨为企业视自己情况确定。
第四条企业名称:住所:邮政编码:经济性质:股份合作第五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企业注册资本来源为股东自筹,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资金来源、数额真实可靠。
第六条股东以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合作制财务制度
![股份合作制财务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1399660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71.png)
股份合作制财务制度一、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特点1.1 充分利用社员资金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特点之一是充分利用社员的资金。
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社员是企业的主要出资者,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社员的出资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因此,在财务管理中,要充分利用社员的资金,确保社员的出资和权益得到保障。
1.2 公平公正分配利润另一方面,合作社的经营理念是面向社员的服务,社员共同参与经营,共享利润。
因此,在财务管理中,要求分配利润时公平公正,不能偏袒个别社员,要根据社员的出资额和劳动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确保社员的利益得到维护。
1.3注重节约用人、物、财合作社的发展必须注重节约用人、物、财,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社员收入。
在财务管理中,要合理规划人力资源和物资资源的利用,减少浪费和损失,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员的收益。
1.4 促进社员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最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要促进社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使每位社员都能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提高自身的经营技能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员的共同富裕。
二、股份合作制财务制度的内涵2.1 股东权益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财务制度首先要充分保护股东的权益,确保股东在企业中的投资安全和稳定收益。
在财务管理中,要建立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发生利益输送和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2.2 资金运作其次,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财务制度要合理规划资金运作,确保企业的资金流动和合理使用。
在财务管理中,要做好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企业的盈利能力。
2.3 成本控制再次,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财务制度要注重成本控制,减少浪费和损失,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在财务管理中,要建立成本核算和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4 利润分配最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财务制度要合理安排利润分配,公平公正地进行利润分配,确保股东和社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管理规则的说明
![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管理规则的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5492391b10a6f524ccbf857e.png)
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管理规则的说明1、本规则不是国家法律文件,是自律性规章。
本规则的依据是国家和市政府关于股份合作制有关规定,也借鉴了兄弟省市股份合作制相关规定。
本规则总结吸收了天津及兄弟省市10余年股份合作制改革改制的经验教训,本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原则,对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管理的基本原则、方法、内容提出自律性规则,目的是供企业制定股权管理规章时参考。
企业制定股权管理规则(办法)依据有三,一是国家法规政策,二是企业章程,三是实践和发展需要。
2、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是以本企业劳动群众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
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它需要克服封闭性,扩大开放性。
本规则所列职工持股会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会,它是由职工(代表)大会设立的职工集体股的管理者,可以说是内部管理组织,不需要注册登记。
因为集体股的出资人代表是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股权代表。
股权代表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
规模较大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集体资产具有一定规模,企业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或集体基金,作为集体共有资产的出资人和管理者,这是和股份制接轨的必要作法,但须注册登记,目前,渠道尚不畅通。
3、本规则所列“股权设置”、“股权结构”、“股权管理”规则是提供企业制定改制方案和招股方案时参考的,企业制定股权管理规则时,有什么问题列什么规则,不必照抄照转。
4、本规则所列“职工参股”、“职工集体股量化分红权”和“职工量化股权”的规则,是供企业制定股权管理规则(办法)时参考的,也不必照抄照转,也应有什么问题,列什么规则。
比如,没有量化问题,就不能在规则中列入量化内容。
关于集体股量化分红权,天津市有四个文件依据,一是•天津市城镇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津政发…1995‟37号文件);二是•关于城市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津政发…1997‟7号文件);三是•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实施意见的再补充意见‣(津计政研…1998‟121号文件);四是•关于城市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实施†细则‡‣(津政集…1998‟15号文件)。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https://img.taocdn.com/s3/m/a5d38712a8956bec0975e37e.png)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以合作制为基础,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一、股份合作制及其类型什么是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是以资金、实物、技术、劳动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经营,实行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有公共积累,能独立承担法律及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其股份制因素主要体现在:①企业资产实行股份化,并向股东颁发股权证书,企业产权归用于投资入股的股东;②按股份大小参与企业经营决策;③企业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实行按股分红,投资者的经营目标是追求更多的资产收益;④并非所有出资者都参与企业生产劳动,企业内也存在一些非股东的雇佣劳动。
其合作制主要体现在:①劳动合作,这是股份合作制的基础。
企业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
②资本合作。
采取了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
股份合作制就是这种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结合体,它是我国广大群众大胆探索、实践的一种有效形式。
股份合作制企业不同于一般的股份制企业,它们之间的区别是:①经营宗旨不同。
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宗旨是利润最大化,资本增值是公司的最高利益和准则,它是纯竞争性的唯利是图性的经济组织。
它参与市场竞争始终处于出风险、高赢利的竞争机制中。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宗旨是贯彻实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它也要参与市场竞争,也要追求企业赢利,但由于企业成员都是股东,都是劳动者,这就能形成一种合力,形成职工和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形成一种风险共担、利润均沾的企业制度。
②股份性质不同。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一经自由入股,股份(股票)只能横向流动,即可以自由买卖,以转让所有权。
但不能逆向返还,即不能退股。
作为股东有互利的可能,也有蚀本的可能。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部分财产用于公共积累的共同占有,而另一部分财产则实行职工个人所有,由此形成共同共有与按份个人所有相结合的产权制度,当职工调离、退休、死亡时,其中一部分可以退还给职工,也可以继承和在企业内部转让;而存量资产形成的企业股量化给职工的那一部分是不能由职工带走的(这部分量化股只是职工拥有收益权,而无最终产权)。
常用合作股份制
![常用合作股份制](https://img.taocdn.com/s3/m/fc252a45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1d.png)
常用合作股份制合作股份制是指企业以合作的方式组建,将资本与劳动相结合,由职工(股东)以劳动、资金、土地等实物或实物权利相对于企业主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的企业组织形式。
它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常用的合作股份制。
一、合作股份制的基本概念合作股份制源于西方国家,最早出现在德国,并随着经济全球化逐渐引进到我国。
合作股份制突破了传统的劳资二元对立关系,使职工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者,实现了利益共享。
二、合作股份制的优点1. 资本与劳动相结合:职工通过投资股份成为企业的实际控制者,有利于投资者追求长期利益。
2. 分散风险:合作股份制使得企业的经营权由多个股东共同拥有,降低了企业经营的风险。
3. 激发员工积极性:职工作为企业股东和经营者,会更加紧密地与企业利益挂钩,更加积极地为企业发展努力。
4. 分配公平:利润通过合作股份制共享给所有参与者,实现了利益公平分配。
三、常见的合作股份制形式1. 职工持股:企业员工按一定比例购买企业股票,成为企业的股东,参与企业的决策与盈利。
2. 股份合作社:企业员工相互合作,共同出资成立合作社,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
3. 股份制公司:职工通过购买企业股票成为公司股东,参与企业经营与决策,并享受相应的分红权益。
四、合作股份制的实施步骤1. 确定发展方向:企业应明确发展合作股份制的方向和目标,包括职工的参与比例、股份购买方式等。
2. 设立合作股份制管理机构:建立合作股份制管理委员会或股东大会,负责管理企业的经营和决策事项。
3. 制定章程和规范:制定相关章程和规范,明确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作股份制的运营流程。
4. 开展内部培训: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提高职工对合作股份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他们的经营管理能力。
5. 健全分配制度: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平衡各方的利益,激发职工积极性,确保合作股份制的可行性和稳定性。
五、合作股份制的成功案例1. 德国合作股份制:德国合作股份制企业投资稳定,经营成果显著,为德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股权合作运作模式 -回复
![股权合作运作模式 -回复](https://img.taocdn.com/s3/m/f26b7c60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76fc143.png)
股权合作运作模式-回复股权合作运作模式是一种组织、运营和分配企业经济利益的模式,它通过将资本与劳动力结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和风险共担,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增值。
股权合作运作模式在很多行业和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创业和风险投资方面。
本文将从股权合作的定义、特点、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一步一步地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股权合作的定义和特点股权合作是指通过购买股份或承担风险投资等方式,将个人或企业的资本投入到另一个企业中,从而获得对被投企业的所有权或经济利益的共享。
股权合作的特点包括:1)资本与劳动力的结合,通过合作共享资源和利益;2)风险分散和共担,减少个人或企业面临的风险;3)利益共享,通过共同努力实现企业的增值和发展。
二、股权合作的流程1.确定合作伙伴:在股权合作前,首先要确定合作的伙伴,包括合适的投资者、股东等。
2.制定合作协议:双方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并制定详细的合作协议。
3.资金投入:根据合作协议,各方按照约定的比例投入资金,以获取相应的股权份额。
4.监督和管理:合作伙伴共同参与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运作的正常和有效。
5.风险控制: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需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保障合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6.经营和发展:合作方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以获得投资回报和经济利益。
三、股权合作的风险控制股权合作模式在风险方面存在一定的挑战,需要合作双方多方面的努力来进行风险控制。
1.明确风险责任: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的风险责任和承担方式,避免风险分担不均衡。
2.合理的投资组合:合作方应该建立合理的投资组合,分散风险,降低个别投资项目的风险。
3.及时调整策略:合作方需要根据市场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运营策略以降低风险。
4.积极的管理和监督:合作方应积极参与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保持对经营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5.灵活的退出机制:合作方应设立合理的退出机制,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及时退出,减少损失。
股东合作管理制度内容
![股东合作管理制度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4b73492a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f9.png)
股东合作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东合作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股东合作管理制度是公司的重要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之间的合作关系管理。
第三条公司股东合作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信的原则,保障各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公司股东合作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股东会议的组织和程序、股东权益的保护、股东行为规范等。
第五条公司股东合作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公司股东合作管理制度的修改,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公司股东合作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股东会议的组织和程序第一条公司股东会议是公司股东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
股东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条股东会议的召集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当提前至少二十天发布通知,通知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三条股东会议由董事会主持,并由董事会秘书记录会议的全部过程。
第四条股东会议应当遵循程序规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第五条股东会议决议须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进行表决。
第六条股东会议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七条股东会议决议程序应当合法、公正、严肃。
第八条股东会议的决议应当严格执行,对不服从决议的股东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九条股东会议记录可供公司内部参考和监督,并根据需要向监管部门提供。
第三章股东权益的保护第一条公司股东权益包括股东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公司应当保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条公司应当根据法律和章程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保障股东的收益权。
第三条公司应当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及时向股东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第四条公司应当保障股东的监督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五条公司应当保障股东的决策权,股东应当按照法律和章程规定行使股东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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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合作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保护股份合作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是全部由企业职工出资,合作劳动,民主理,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
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企业名称:
第四条
企业住所:
第五条
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东
第八条
股东的姓名
1、身份证号码:
住所:
2、身份证号码:
住所:
3、身份证号码:
住所:
4、身份证号码:
住所:
5、身份证号码:
住所:
本企业职工股东占全部股东总数的100%。
不向非本企业职工社会公众(自然人)募股。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股东,以出资人民币,占总资本%。
2、股东,以出资人民币,占总资本%。
3、股东,以出资人民币,占总资本%。
4、股东,以出资人民币,占总资本%。
本企业职工持股份额占企业股本总额100%。
股东以非货币形式作为出资的,应依法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特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工商、税务、
物价等各有关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本企业设立的目标和宗旨为企业视自己情况确定。
第四条
企业名称:
住所:
邮政编码:
经济性质:股份合作
第五条
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企业注册资本来源为股东自筹,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资金来源、数额真实可靠。
第六条
股东以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企业以其全部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自然人股东(出资人)全部为本企
劳动者。
第二章
股东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职工个人股东: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出资额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比例
2.法人股东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比例(若股东人数较多,本条内容可列表附后
3.集体共有股东集体共有股东应标明其持股管理机构,持股数额及所占比例(含国家股的应标明国家股持股代表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第八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2.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经理;
4.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转让出资;
5.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认购本企业新增加的股本;
7.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
第九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1.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企业债务;
3.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逃出资;
4.遵守企业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
企业的自然人股东(改制企业的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的出资额万元,占总股本%(不得少于总股本的50%)
第三章
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第十一条
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由全体职工、股东组成,为企业的最高权利机构。
职工股东大会(合作股东大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
职工股东大会
(合作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理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
3.选举和更换监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
4.审批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审议、通过企业重要规章制度;
8.对本企业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向股东转让出资等作出决议;
9.对本企业的分立、合并、变更企业组织形式,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10.决定企业经营期限的延长;
11.修改企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