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辩中的反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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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有哪些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有哪些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有哪‎些‎首‎届中‎国大‎学生‎电脑‎大赛‎电视‎辩论‎赛就‎将‎二、‎三辩‎陈词‎改为‎反‎驳陈‎词‎,时‎间‎1.‎5分‎钟,‎总决‎赛时‎又将‎反驳‎陈词‎时间‎增至‎2分‎钟,‎一时‎间风‎云骤‎起,‎一场‎围绕‎反‎驳‎而斗‎智斗‎勇的‎大战‎拉开‎了序‎幕。

‎-,‎以理‎服人‎,正‎面反‎驳这‎是最‎常用‎的反‎驳手‎法。

‎它是‎用最‎简单‎的语‎言和‎最简‎单的‎逻辑‎推理‎证明‎对方‎观点‎的错‎误。

‎这种‎方法‎适用‎于己‎方准‎备充‎分而‎对方‎又未‎加以‎充分‎证明‎的观‎点。

‎正面‎说理‎反驳‎由于‎颇费‎口舌‎,在‎辩论‎场上‎只宜‎用于‎与辩‎题最‎紧密‎相关‎的论‎点上‎,请‎看一‎例:‎论题‎:体‎育比‎赛应‎该引‎进电‎脑裁‎判。

‎价段‎:反‎驳陈‎词。

‎反方‎二辩‎:‎当电‎脑裁‎判满‎怀自‎信步‎入赛‎场后‎,过‎分地‎强调‎准确‎,将‎严重‎弱化‎体育‎比赛‎的观‎赏性‎和参‎与性‎正‎方二‎辩:‎观‎赏的‎是什‎么?‎是一‎种体‎育美‎,美‎的基‎础是‎什么‎?是‎真。

‎公平‎就是‎对真‎的一‎种保‎证。

‎如果‎连公‎平都‎得不‎到保‎证,‎欣赏‎性从‎何而‎来?‎正‎方二‎辩用‎了两‎个简‎洁的‎设问‎和一‎个反‎问就‎把体‎育比‎赛的‎观赏‎性与‎体育‎比赛‎的真‎实性‎之间‎的关‎系讲‎得清‎楚明‎了,‎使对‎方观‎点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圆‎满地‎完成‎了反‎驳使‎命。

‎需要‎注意‎的是‎,简‎洁是‎正面‎说理‎反驳‎致胜‎的关‎键。

‎二,‎针锋‎相对‎,以‎牙还‎牙辩‎论场‎上,‎倘若‎对方‎辩友‎妙语‎连珠‎,千‎万不‎要慌‎张。

‎针锋‎相对‎的思‎想就‎是让‎观众‎把给‎对方‎辩友‎的掌‎声加‎倍偿‎还回‎来。

‎方法‎很简‎单,‎就是‎在对‎方精‎彩的‎言辞‎引导‎下,‎立即‎找到‎一个‎相似‎的却‎对己‎方有‎利的‎事实‎出来‎,回‎敬之‎,则‎给人‎技高‎一筹‎之感‎。

关于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

关于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

关于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一、直接反驳直接反驳指通过论据、论点的有条件否定而达到推翻论题的目的。

二、反证法反证法是一种常用的驳论方法。

它是指首先假设某命题不成立(即在原论题上否定它),而肯定它成立的,就证明了要证的结论是正确的。

三、归谬反驳即以退路为前提,然后由退路推导出错误的结论,从而证明原论点是错误的。

四、对立面反驳对立面反驳指抓住对方论点和己方论点之间所表现出来的对立面,通过肯定己方论点对立面的观点,从而否定对方论点。

五、归谬分析法归谬分析法是在肯定对方观点基本成立的前提下,再作推演,从而否定对方论点的方法。

这种方法是从对方的论题出发,推导出一种荒谬的结论,说明对方的观点是错误的。

六、对比分析法对比分析法是在对比中驳论对方的观点。

对比分析法有两种情况:一是拿正确与错误相对比;二是拿真与假相对比。

运用这种方法常常能取得很好的驳论效果。

七、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是驳论中常用的一种方法,即列举对方的荒谬观点,再以其自身来驳倒它。

这种方法往往能取得很好的驳论效果。

八、补充前提法在反驳中,有时对方的论点和论据本身并不存在错误,但却不足以推导出正确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提出补充条件,并以此为前提,进行一番推理,从而推导出矛盾的结论,并据此驳斥对方。

九、以谬制谬法以谬制谬法是指利用对方错误的本身来驳倒对方的一种驳论方法。

这种方法常常能产生很好的驳论效果,使对方在自相矛盾中陷入被动。

以上就是辩论中常用的几种反驳方式。

在辩论中,反驳是论证己方观点、驳斥对方观点的重要手段。

因此,我们需要熟练掌握这些反驳方式,以便更好地进行辩论。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反驳的技巧和策略,避免陷入对方的陷阱和圈套,以达到更好的驳论效果。

反驳是辩论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对方的观点,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反驳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运用各种技巧和方法来有效地驳斥对方的观点和论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反驳技巧:一、明确反驳目标:在反驳之前,我们需要明确自己的反驳目标,即要驳斥对方的哪个观点或论证。

法律案例辩论赛论辩(3篇)

法律案例辩论赛论辩(3篇)

第1篇正方立场:醉酒驾驶应入刑反方立场:醉酒驾驶不应入刑辩论赛主持人: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一场关于“醉酒驾驶入刑”的法律案例辩论赛。

正方认为醉酒驾驶应入刑,反方则认为醉酒驾驶不应入刑。

下面,让我们进入辩论环节。

正方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是正方一辩,今天我将从以下几个角度阐述为什么醉酒驾驶应入刑。

一、醉酒驾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醉酒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每年因醉酒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数以万计,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入刑有利于严厉打击醉酒驾驶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醉酒驾驶破坏社会秩序醉酒驾驶者往往无视交通法规,驾驶技术低下,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入刑有利于维护交通秩序,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三、醉酒驾驶损害社会道德风尚醉酒驾驶者往往酒后驾车,不仅危害他人,还损害社会道德风尚。

入刑有利于警示社会,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反方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是反方一辩,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角度阐述为什么醉酒驾驶不应入刑。

一、醉酒驾驶入刑可能引发刑罚滥用醉酒驾驶入刑可能导致执法部门在处理醉酒驾驶案件时,过于严厉,从而引发刑罚滥用。

此外,醉酒驾驶者可能因为刑罚过重而心生怨恨,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醉酒驾驶入刑可能加重司法负担醉酒驾驶入刑后,司法部门需要处理大量的醉酒驾驶案件,这将增加司法负担。

此外,醉酒驾驶者可能因为刑罚过重而长时间处于服刑状态,影响其家庭和社会和谐。

三、醉酒驾驶入刑可能影响经济发展醉酒驾驶入刑可能导致部分行业受到影响,如餐饮、娱乐等。

此外,醉酒驾驶者可能因为刑罚过重而失去工作,影响其家庭和社会经济发展。

正方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是正方二辩。

针对反方一辩的观点,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反驳。

一、关于刑罚滥用问题,我国法律体系已经对醉酒驾驶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执法部门在处理醉酒驾驶案件时,应当依法行事,不会出现刑罚滥用的情况。

法律论辩逻辑

法律论辩逻辑

二、法律论辩的规则
接上: 小张的第一个推理貌似三段论,实际上不是三段论。其 中“持三棱刀作案的(人)”与“有三棱刀的(人)”是两个 不同的概念,在推理的前提中并没有起到中项的作用。因此, 不是三段论。 该案件的凶手是持三棱刀作案的 某甲有三棱刀 所以,某甲是该案件的凶手
第二个推理由肯定后件到肯定前件,也不是有效式。 如果谁是该案件的凶手,那么,发案时间内一定有作案时 间;某甲在发案时间内有作案时间,所以,某甲是该案的凶手
法律论辩 论题
论证方式 论据
推理 前提
推理形式 结论
第二节 法律论辩的原则与规则
一、法律论辩的原则 ⒈合规性原则 在法律论辩过程中,论辩者所援用的规范依据必 须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规范要求,同时法律 论辩中的法庭辩护主体及过程要符合法律规定。
一、法律论辩的原则
⒉充足理由原则(正确性)
在法律论辩过程中,论辩者必须对自己的观点提供充 足的理由。
⒉归纳确证法
归纳确证法是指运用归纳、类比等或然性推理 ,对论题的真实性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的方法。 归纳确证法的特点:它以一些关于个别性(或特殊 性)知识的命题为论据来论证一般性的原理。
借助不完全归纳推理来论证某一论题时,应当 注意:①要通过提高不完全归纳推理结论的可靠性 来加强论证的论证性;②不宜单独运用不完全归纳 推理作为论证方式论证论题,只适宜于把这种论证 作为辅助性的论证。
法律论辩逻辑
第一节 法律论辩概述 第二节 法律论辩的原则与规则
第三节 法律论辩的基本方法
第一节 法律论辩概述
一、什么是法律论辩 法律论辩是指在司法工作中运用一个或一些命题对待证命 题进行论证与辩护的思维过程。这里的待证命题是指需要证 明的陈述某个观点或某案件相关事实的命题。 论辩又称辩论,它是论和辩的统一。 “论”指讨论,即依据一定的需要和原则来分析,说明事理。 “辩”指辩驳,通常是指辩者依据一定的理由来驳斥某种观点。

法律论辩赛立论范文

法律论辩赛立论范文

辩论赛(正方:法律无情反方:法律有情)不清楚辩论双方是否学过法学或者对于法学有一定基础。

首先,法的概念和范畴,恶法非法这一点对方肯定会强调。

如果立论在于法律无情,立法(实体法、程序法)、执法都需要论证;而且对“情”的概念需要明确——这个是立论基础——对方对于“情”的定义也很关键,稍有偏颇对于我方就比较有利。

程序法程序法亦称“审判法”、“诉讼法”。

“实体法”的对称。

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

这一类型法律论述其无情似乎容易些。

执法无情也相对好论述些,关键是实体法中确实体现了人性、人道和人情关怀的一面。

例如:反方“有情”的立论基础很可能在于:法律更多的是温情脉脉的一面:如我国母婴保健法、产品保障法、国家赔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从个人、经济、政治、社会角度对我国人民进行了保护和关爱。

又比如说:法律规定,不满十八周岁以及在审判是怀孕的妇女不得判死刑、生病可以监外执行、离婚分财产时照顾困难一方等等。

这一切的一切无时无刻不告诉我们法律是有情的,它展示了人文关怀的光芒。

况且,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法律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它的最终目的不是惩戒罪犯,而是达到指引、评价、预测和教育的终极目标。

对于对方这一论断,先看他们对于情的定义,看看对方是否扩大了“情”概念,另外就是双方可能要先从“情”的含义开始辩论,如果有情和无情的“情”的含义都不明确,那根本没法辩——是什么都不知道,怎么知道有没有呢?以下为无情论的开篇词。

以上发言非原创,供参考。

“我方认为,法律无情。

从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到现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走过了几千年的历史。

而今天我们要讨论的并不是所有的法律。

在这么多形形色色的法律之中,有不合时代要求的,违背社会性质的恶法。

既非法之法。

也有符合生产力要求的良法,才是真正的法。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证人民利益的行为准则。

而何谓无情呢,无情并不是指冷酷残忍,血腥暴力,而是指理性的推理,公正的判断。

法庭上律师辩论技巧_辩论赛_

法庭上律师辩论技巧_辩论赛_

法庭上律师辩论技巧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

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庭上律师辩论技巧,希望大家能够从中有所收获!法庭上律师辩论技巧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罪的分歧,也有此罪与彼罪的争议;既有证据效力上的分歧,亦有适用法律上的争议;既有实体法上的分歧,也有程序上的争议……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

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

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

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

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

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法庭上的律师辩论技巧(一):直接反驳法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有时回避实质性问题,抓住表面特征来掩盖事实真相,在次要枝节问题上做文章。

公诉人可以采取抓住主要矛盾,攻击要害的直接反驳法进行答辩。

所谓直接反驳法,就是抓住对方的错误实质,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夺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如一位律师在张某抢劫案辩护中提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理由是张某没有实施暴力,仅仅是扬了一下拳头,被害人就把物品留下了,故被告人的行为只构成抢夺罪。

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

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

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一、巧设二难推理强力质证庭审中,被告乙某说:“假电报是法律顾问草拟的,我不明真相,只是在不改变原意下对个别字句作了润色,履行了一个文书的誊写职责,不知者无罪!”辩护人也称对电文草稿及誊件进行了认真核对,确认内容一致,支持被告人无罪辩解。

公诉人立刻追问道:“那草稿呢?”被告答:“我照抄后就撕碎扔掉了。

”公诉人当即反驳道:“知情的法律顾问草拟的电报,负责润色的经济顾问乙某却说不知情,两位顾问在一份电报上捉迷藏,这种诡秘的把戏令人费解:这样的草稿是否存在过?方才,被告人供述‘草稿’被抄后撕碎扔掉,辩护人则声称对‘草稿’与‘誊件’进行了认真核对。

试问:你的‘认真核对’发生在案件破获之前还是之后?如果在之前,你在本案中是否另有角色?如果在之后,那你从哪里看到的草稿?被告岂不是在撒谎?”被告人与辩护人面面相觑,无言以对。

这是围绕辩方提出新证据的存在与否展开的辩论。

辩护人称见过草稿,被告又说草稿“照抄后就撕碎扔掉了”,但众所周知:辩护人是在案发后才介入的,根本不可能看到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已经被撕碎的“草稿”。

由此,公诉人利用被告人与辩护人两个谎言间的矛盾,展开了思维辐射,以一连串诘问,铸成一柄二难推理的逻辑利刃,将辩方逼入自相矛盾的死胡同:辩护人如果承认是在案件破获之前看到的,说明自己也涉嫌犯罪;承认在之后,则被告就是当庭撒谎,对其进行无罪辩护一点好处都没有。

被告人和辩护人陷于两难之中,只能哑口无言。

二、活用类比推理赢得辩论在证据事实上打不开缺口,被告乙某就在主犯甲某的身份上动脑筋:“甲某是老总,是至高无上的指挥者,我只是一件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不知内情盲目劳动的工具,何罪之有?”“鹦鹉会‘说话’,微机能‘写字’,”公诉人展开类比推理:“如果被人类用来实施诈骗犯罪,它们就是工具:作为鹦鹉,虽‘说’了骗人的话,作为微机,虽然‘写’了骗人的字,但那只是‘老总’犯罪意志的复制与翻版,它们对于自己“说”的话、“写”的字表达了什么意思,能产生什么后果,会承担什么责任,一概茫然无知,因为不具备人脑所独有的机能——思维,它们才成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不知内情盲目劳动’的工具!”“但是我们遗憾地看到,你不是鹦鹉,也不是微机。

辩论技巧[辩论中的相关反击技巧]

辩论技巧[辩论中的相关反击技巧]

辩论技巧[辩论中的相关反击技巧]辩论技巧,辩论中的相关反击技巧。

在辩论中,相关反击技巧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辩手有效地应对对手的观点和论据,从而增强自己的辩论立场。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相关反击技巧:
1. 反驳对手的论据,当对手提出论据支持自己的观点时,可以通过引用权威资料、事实数据或专家观点来反驳对手的论据,从而削弱对手的立场。

2. 揭露对手的逻辑漏洞,对手的论证如果存在逻辑上的漏洞,可以通过逻辑推理和辩证分析来揭露对手的不合理之处,从而瓦解对手的观点。

3. 引用对手的言论,当对手之前的言论与其当前的观点相矛盾时,可以通过引用对手的言论来揭露其自相矛盾的立场,从而质疑对手的观点。

4. 指出对手的偏见和立场,当对手的观点存在明显的偏见和立
场时,可以通过指出对手的偏见和立场来质疑其观点的客观性和公
正性。

5. 提出替代性解释,当对手的论据存在多种解释时,可以提出
替代性解释来说明对手的观点并非唯一正确,从而削弱对手的立场。

在辩论中,有效运用相关反击技巧可以帮助辩手更好地捍卫自
己的立场,增强自己的辩论说服力。

因此,辩手在辩论中应该注重
学习和实践相关反击技巧,以提高自己的辩论水平。

辩论赛二辩反驳技巧

辩论赛二辩反驳技巧

辩论赛二辩反驳技巧辩论赛二辩反驳技巧11.正方一辩的发言时间控制正方一辩是整场辩论的第一个发言者,他没有驳斥的对象,要做的只是把事先准备好的稿子认认真真地念好。

不过,如果能在念出最后一个字时,恰恰时间结束的铃声响起,可收到先声夺人之效。

这一点极难,在我看过的几十场辩论赛中,只有两人能做到,而且也纯属运气,所以不必强求。

正方一辩还有一些战术,如在发言结尾向对方提出好几个问题,以图扰乱对方一辩发言,但对方如稍有经验,一般是避而不答,于是反而容易暴露本方的进攻点。

一辩还常在结尾时说:“将由我方二辩、三辩作进一步的阐述。

”这种做法优点是在配合上显得连贯,缺点是可能会破坏一辩的整体气势。

如果时间已到而稿子还未念完,可以把论点重复一遍,然后坐下。

2.控制驳论的的比例除正方一辩外,其余辩论队员都面临着如何在发言中处理驳论与立论的关系,初学者易犯的毛病:一是明明听到对方漏洞百出,却不知从何下手,好象武学中的全是空门,竟然成了没有空门;二是知道应该驳斥哪一点,一站起来就面红耳赤,恨不得一棍子把对方打死,但是由于无法有效地组织语言,说起来吞吞吐吐,观众看了都替他着急。

驳论应该注意的问题是:①事先有所准备,对方可能从哪点进攻,做到心中有数,可以把想到的驳论分点写在卡片上,对方谈到哪一点,就抽出哪张卡片放在稿子开头;②首先驳斥对方的常识性错误及口误,如对方背错了某句诗词或在某句话中漏掉了一些关键字而导致意思截然相反,都应该抓住机会予以痛击;临场驳斥要注意对方发言中的开头一段,因为时间有限,如果驳斥其结尾,往往来不及组织语言;③反驳的对象不要太过分散,不超过3点;④最好是针对前一个发言者进行驳斥,如果中间已经隔了几轮发言,驳斥的效果会减弱。

当然,对方的重大漏洞或关键的论点、论据例外;⑤确实觉得反驳有困难可以只立论。

3.语言通俗化、口语化初看辩论的人可能会觉得那些辩论稿满篇都是听不懂的新名词的辩手才是高手,其实恰恰相反。

前面已经说过,辩手经过准备之后,对辩题的理解往往比评委深刻,这时,既要深得入,又要浅得出,发言时要避免使用专用术语,即使用也要作说明,此外,要多使用比喻、举例、排比等手法。

辩论赛技巧反方一辩技巧

辩论赛技巧反方一辩技巧

辩论赛技巧反方一辩技巧反客为主的原意是:客人反过来成为主人。

比喻变被动为主动。

在论辩赛中,被动是赛场上常见的劣势,也往往是败北的先兆。

论辩中的反客为主,通俗他说,就是在论辩中变被动为主动。

下面,本文试以技法理论结合对实际辩例的分析,向大家介绍几种反客为主的技巧。

(一)借力打力武侠小说中有一招数,名叫"借力打力",是说内力深厚的人,可以借对方攻击之力反击对方。

这种方法也可以运用到论辩中来。

由于辩论双方各由四位队员组成,四位队员在辩论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矛盾,即使是同一位队员,在自由辩论中,由于出语很快,也有可能出现矛盾。

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应当马上抓住,竭力扩大对方的矛盾,使之自顾不暇,无力进攻我方。

比如,在与剑桥队辩论时,剑桥队的三辩认为法律不是道德,二辩则认为法律是基本的道德。

这两种见解显然是相互矛盾的,我方乘机扩大对方两位辩手之间的观点裂痕,迫使对方陷入窘境。

又如对方一辩起先把“温饱”看作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状态,后来在我方的凌厉攻势下,又大谈“饥寒”状态,这就是与先前的见解发生了矛盾,我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于急切之中,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对方辩友一直是“坐飞机扔炸弹——空对空”讲来讲去,我方问了那么多遍,他们也没有给我们举出一个例子来。

对对方辩友回答我方问题,向来不是“小巷里面抬竹竿——直来直去”,而是拐弯抹角。

最不该犯的历史性错误:例如,在关于"知难行易"的辩论中,有这么一个回合:正方:对啊!那些人正是因为上了刑场死到临头才知道法律的威力。

法律的尊严,可谓"知难"哪,对方辨友!(热烈掌声)当对方以"知法容易守法难"的实例论证于知易行难"时,正方马上转而化之从:"知法不易"的角度强化己方观点,给对方以有力的回击。

扭转了被动局势。

这里,正方之所以能借反方的例证反治其身,是因为他有一系列并没有表现在口头上的、重新解释字词的理论作为坚强的后盾:辩题中的"知",不仅仅是"知道"的"知".更应该是建立在人类理性基础上的"知";守法并不难,作为一个行为过程,杀人也不难,但是要懂得保持人的理性,克制内心滋生出恶毒的杀人欲望,却是很难。

辩论赛反驳和驳论的技巧

辩论赛反驳和驳论的技巧

辩论赛反对和驳论的技能辩论赛中反对和驳论的技能现在,以为优秀的辩手,最基本是需要对对方提出的危及本方底线、事关要害的问题,能够有效的化险为夷、化险为夷、化被动为主动。

下面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辩论赛反对和驳论的技能,期望对您有所帮助!辩论赛反对和驳论的技能一:攻击对方最主要、最有力的论点攻击主要论点就是最直接、成效最大的攻击方式。

不过,当对方主要论点大部完全时,若坚持打主攻点,可能会白费无功,此时,就要做一下调剂,先挪出一部份时间攻次要论点,使对方忙乱时,再攻主要论点,使对方忙乱没法应对全面,到达我们驳论目标。

二:攻击对方次要论点攻击对方次要论点可能没法有效的一举击倒,但可收到削弱其气势之目的,当敌主论点坚强时,才建议使用这方式,先攻次要论点,迫使对方进行保护,此时对方主论点可能有机会产生了漏洞,等对手慌了即打他的主论点。

攻击对方的次要论点,在实际上比较容易,至少可到达以下目的:打击对方士气,增加我方士气造成我方攻击力极旺的形象,使对手产生心理压力保护本身论点而无暇采取攻击手段,就便是“攻击就是最好的防备”的意思了呦。

发挥干扰作用,使对方暴露主论点之缺点。

虽然攻击对方次要论点具有很多用处,但还是没法瓦解敌人,特别是当对手严守立场,攻击对于次要只能点到为只了,主力仍要一剑穿心,给对方致命一击才是。

三:针对对方驳论展开反攻击以上两种攻击程序,均以对方论点为攻击目标,然而你也可能用“反反制作战”利用对方攻击我们所做的驳论来进行反应,这也是相当重要的一环。

这种攻击,不,应当说防守,我们可以采取两种方式:l增加论证来巩固我方论点。

针对对方的驳论进行攻击,就是对他提出得驳论反对回去啦。

这种驳论主要是在驳斥对方的攻击,到达防守的目的。

拓展:质询的基本技能和运用①、质询的问题应力求简明易懂质询时,使用简单明了的字句来表达问题,以免浪费时间,如果质询是非常清楚时,对手仍要求质询者重复一点问题,评审自然可以察觉是成心在拖延时间,进而扣分。

法律论辩的逻辑规律与规则

法律论辩的逻辑规律与规则

法律论辩的逻辑规律与规则法律论辩是指在涉法思维中运用一个或一些命题对待证命题进行讨论与维护的思维过程。

对法律论辩逻辑的研究有助于提高法学研究和依法办案能力。

法律论辩是研究法律尤其是应用法律的重要环节。

而做好法律论辩就一定要掌握好好法律论辩的逻辑规律与规则。

法律论辩通常包括证明、反驳、辩护、和辩论。

证明就是以引用的真实性命题为根据,从而推出另一命题为真的思维过程。

反驳就是引用确认为真的命题来论证某一命题为假或某一论证不能成立的思维过程。

辩护一般是指在辩论过程中,通过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来回驳对方的批评指责,简单地说,是对反驳的反驳。

而辩论是竞争或博弈状况下综合运用证明、反驳和辩护的一种特殊的辩论形式。

从构成要素上看,证明、反驳、辩护和辩论都是由辩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三部分构成的。

其中,论题是指需要证明其真实性的命题,通常称为论点;论据是用来证明论题的理由、根据,它包括理论性命题和事实性命题两类;而论证方式使之论据与论题之间的联系方式,通常就是论证过程中所运用的推理形式。

法律逻辑认为,一个有效的法律论辩不仅要合乎逻辑规律和规则,而且还要合乎现行法的规定。

所谓合理性,是指法律论辩要符合理性,即具有逻辑有效性,符合逻辑规律与规则的要求。

这样才能保证法律论辩的有效性、论证性和说服力。

所谓正确性,是指法律论辩要具有合规性、合法性,符合法律规范的规定。

要实现法律辩论的正确性就必须要遵循法律辩论的基本规律。

法律辩论的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而这些也是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与其自身是同一的。

同一规律要求人们在思维过程即在同一时间、同一条件下对同一对象而言,所运用的词项以及所作的断定必须是确定的。

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一般有一下四种情景:(1)、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是指同一思维过程中故意将两个不同的概念当做一个概念使用,或用一个概念偷换另一个概念。

chap9.1 法律论证的基本方法

chap9.1 法律论证的基本方法

例如,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受原告某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辩护:
(一)公诉人对被告人王某的指控事实清楚,证 据确凿。 (二)被告人王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公诉人对被告人王某上述犯罪事实的指控属实, 被告人王某的诈骗与侵占行为应受到《刑法》的 制裁。与此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 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 质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 事诉讼。‛
以上证明过程用了四种推理方法,虽然其中有 类比、归纳等或然性推理,但由于它们是和必然 性推理方法相结合,并且环环紧扣,从而使这个 证明具有了论证性和说服力。
对于类比推理的论证作用,康德指出:‚每当 理智缺乏可靠论证思路时,类比这个方法往往能 指引我们前进。‛美国学者N.尼尔· 布朗等人认 为:‚若是一段论辩其要达到的结论涉及到某事 物令人陌生的特点,则可以诉诸另一众所周知的 事物与其相似的性质,这便叫做类比论证。类比 推理是阐发证据以支持结论的常见方式之一。‛
更是由于被告人王某利用其担任X X豪园房产公 司总经理这一便利条件,将X X豪园房产公司资 金大量用于他个人在珠海金斗湾、深圳月光俱乐 部等项目的投资及私人购臵轿车、住宅,致使原 告4 000多万元的投资被其挪为己用,X X豪园 房产项目的开发也因这一巨大的资金流失而被迫 中止,使原告共损失1亿多元人民币。
还如: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老子曾经说过: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就是用一些具体的事 实,归纳说明了‚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一般 性的道理。
另如:以‚古代一位妇女杀夫后烧房焚尸‛的 断案故事为例,分析其中的论证过程: 我国古代有个妇女杀害了丈夫,并放火烧房, 声称丈夫是被烧死的。死者的弟弟怀疑此事并告 于官,该县检察官张举根据已有的经验(动物活活 被烧死时,由于挣扎而致口中有灰;动物死后被 烧则口中无灰),命人抓来两头猪并杀死其中一头, 将这两头猪放在柴堆里付之一炬。然后进行归纳、 比较,发现活活被烧死的猪口中有灰,而死猪烧 后口中无灰。在此基础上,由死者口中无灰而类 推出‚死者并非由失火而死‛。经过审问,该妇 女不得不承认是害死丈夫后才放火烧房焚尸的。

辩论赛技巧反方

辩论赛技巧反方

辩论赛技巧反方辩论赛技巧反方辩论是一项可以提高思辩能力,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团队精神,锻炼思维表达的活动。

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辩论赛技巧反方,欢迎阅读。

辩论赛技巧反方1“李代桃僵”当我们碰到一些在逻辑上或理论上都比较难辩的辩题时,不得不采用“李代桃僵”的方法,引入新的概念来化解困难。

比如,“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这一辩题就是很难辩的,因为艾滋病既是医学问题,又是社会问题,从常识上看,是很难把这两个问题然分开的。

因此,按照我方预先的设想,如果让我方来辩正方的话,我们就会引入“社会影响”这一新概念,从而肯定艾滋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不是“社会问题”,并严格地确定“社会影响”的含义,这样,对方就很难攻进来。

后来,我们在抽签中得到了辩题的反方,即“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完全否认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也会于理太悖,因此,我们在辩论中引入了“医学途径”这一概念,强调要用”社会系统工程”的方法去解决艾滋病,而在这一工程中,“医学途径”则是必要的部分之一。

这样一来,我方的周旋余地就大了,对方得花很大力气纠缠在我方提出的新概念上,其攻击力就大大地弱化了。

“李代桃僵”这一战术之意义就在于引入一个新概念与对方周旋,从而确保我方立论中的某些关键概念隐在后面,不直接受到对方的攻击。

辩论是一个非常灵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施展的技巧的一些比较重要的技巧。

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使知识积累和辩论技巧珠联璧合,才可能在辩论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移花接木剔除对方论据中存在缺陷的部分,换上于我方有利的观点或材料,往往可以收到"四两拨千斤"的奇效。

我们把这一技法喻名为"移花接木"。

例如.在《知难行易》的论辩中曾出现过如下一例:反方:古人说"蜀遭难,难于上青天",是说蜀道难走,"走"就是"行"嘛!要是行不难,孙行者为什么不叫孙知者?正方:孙大圣的小名是叫孙行者,可对方辩友知不知道,他的法名叫孙悟空,"悟"是不是"知"?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移花接木"的辩例。

辩论中击对方软肋的口才技巧

辩论中击对方软肋的口才技巧

辩论中击对方软肋的口才技巧论辩中,抓住对方论点、论据、论证中的“软肋”,集中发动进攻,会让对方受到决定性的打击,从而败下阵来。

下面店铺给大家分享辩论中击对方软肋的口才技巧,欢迎阅读:(一)论点太主观在记者会上,美联社记者问国务院:“李,中国提出与美国构建新型的大国关系,那么中国是否会停止对美国的黑客攻击?因为这一问题现已引起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关注。

”笑着回答说:“你说到的黑客攻击问题,这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中国本身就是主要的被黑客攻击的受害者,中方不仅不支持,而且反对黑客攻击行为。

刚才你说的话怎么有一种有罪推定的感觉啊?我想我们还是少一些缺乏依据的相互指责,多做一些维护网络安全的实事。

”记者一时哑口无言。

面对美国记者刁钻而略显无礼的提问,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抓住对方的软肋——“论点太主观”,用一个法学术语“有罪推定”回应了一个政治诬陷,非常巧妙,而且特别符合西方本身的价值观。

含蓄地告诉对方,这样问等于先把我认定是有罪的,是对人权的侵犯,对我国的恶意攻击,让对方理亏而退。

(二)论点太绝对在某网站记者诽谤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代理律师为涉嫌诽谤的记者辩护道:“把李宝善等人称作‘金刚’、‘头目’,不是被告人的发明,他们不过是引用了匿名信上的话,引用并不是捏造事实,不存在故意诽谤,也就不能构成诽谤罪。

”于是,原告代理律师马上反驳道:“那么,如果有人写匿名信,说你是讼棍,又有人把它用来写文章,公诸社会,说你是讼棍,你认为怎样?这是不是诽谤呢?”被告代理律师当即无言以对。

(备注:讼棍是指以包揽诉讼方式为手段,肆意歪曲事实与法律、恶意诉讼,不法侵害原被告利益的诉讼代理人。

) 在这则论辩中,被告代理律师称记者只是引用了匿名信上的话,不存在故意,不构成诽谤罪。

原告代理律师没有直接反驳,而是击其软肋——“论点太绝对”,发动进攻,抓住对方论点上的错误,反问对方如果有人引用匿名信上的话说对方是讼棍,算不算诽谤,让对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从而轻松地驳倒了对方的论点。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有哪些_七种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有哪些_七种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有哪些_七种辩论场上最考验人的是反驳,辩论场上最激动人心的也正是反驳和对反驳的反驳”。

下面店铺整理了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希望对你有帮助。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一、以理服人正面反驳这是最常用的反驳手法.它是用最简单的语言和最简单的逻辑推理证明对方观点的错误.这种方法适用于己方准备充分而对方又未加以充分证明的观点.正面说理反驳由于颇费口舌,在辩论场上只宜用于与辩题最紧密相关的论点上,请看一例:论题:体育比赛应该引进电脑裁判.价段:反驳陈词.反方二辩:…… 当电脑裁判满怀自信步入赛场后,过分地强调准确,将严重弱化体育比赛的观赏性和参与性……正方二辩:…… 观赏的是什么?是一种体育美,美的基础是什么?是真.公平就是对真的一种保证.如果连公平都得不到保证,欣赏性从何而来? ……正方二辩用了两个简洁的设问和一个反问就把体育比赛的观赏性与体育比赛的真实性之间的关系讲得清楚明了,使对方观点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圆满地完成了反驳使命.需要注意的是,简洁是正面说理反驳致胜的关键.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二,针锋相对,以牙还牙辩论场上,倘若对方辩友妙语连珠,千万不要慌张.针锋相对的思想就是让观众把给对方辩友的掌声加倍偿还回来.方法很简单,就是在对方精彩的言辞引导下,立即找到一个相似的却对己方有利的事实出来,回敬之,则给人技高一筹之感.看看下面一段反驳,大家就清楚它的成功了.论题:信息战能取代传统武力战.阶段:反驳陈词.反方二辩:…… 我请问对方辩友:在取得信息优势之后,就一定能取得战争的胜利吗?难道说,为了信息战的火眼金睛,就不要传统武力战的金箍棒了吗?(掌声) ……正方三辩:金箍捧当然可怕,但却阻挡不了唐三藏紧箍咒的信息流.(热烈的掌声) ……这样反驳不在于展示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而在于表现辩手临场的机智.要想做到这一点,一方面辩手要在平时注意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另一方面是加强自身的心理素质的培养,做到在对已不利时保持冷静与乐观.当然,这样的较量回合太多也不好,一来给人跑题的印象,二来有哗众取宠之嫌.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三,顺水推舟,将计就计这一招与前一招一样,都是借对方之力攻其自身.所不同的是,前面以牙还牙是借对方语言的魅力.而这一把顺水推舟是借对方逻辑的力量.说白了,就是用对方的论据证明我方的论点.还是看一段实例吧.辩题:信息战能取代传统武阶段:自由辩论.正方一辩:…… 面对铺天而来的软件炸弹、逻辑炸弹,亲爱的对方辩友难道还能对着敌人说:" 亲爱的敌人啊,我们的祖宗家法不可变,让我们打一场传统武力战吧 !" 你知道敌人在哪吗?反方三辩:而对方辩友所说的威力无比的软件炸弹、逻辑炸弹不正说明信息网络不可靠,所以我们不能把国家安全系于" 信息战" 这一根绳上吗?(掌声)正方一辩本来是想说有了信息战,传统的武力战英雄再无用武之地;可到了反方三辩那儿,却得出信息网络不安全,不能单纯依靠之的结论来.搞得正方一时无语以对.那么如何才能达到这种效果呢?关键在于透彻的逻辑分析.如果我们能设计一个二难问题,也就可以 " 顺水推舟 " 了.反方三辩用的实际就是一个二难问题:如果信息战没什么威力,那么从战争选用最有效的手段出发,传统武力战显然不会被淘汰;如果信息战威力强大,而它又是一场网络之争,那么从防御的角度来看,单纯依赖网络本身又是危险的,传统武力战还是不会被淘汰.经过这样的逻辑设计之后,反方当然可以 " 将计就计 " 了.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四,巧作类比,一针见血在很多情况下,单纯的说理正面反驳枯燥无味,而且艰涩冗长.而运用类比,既能活跃气氛,又能使反驳生动形象,易于理解.让我们一起欣赏一个实例:辩题:信息战能取代传统武力战.阶段:自由辩论.正方二辩,请问未来战争的制高维是什么? ……反方四辩:信息………………正方三辩:…… 高位势支配低位势,高层次决定低层次,对方辩友既然已经承认未来战争的制高维是信息,也就是说,对方辩友也承认:信息就是未来战争的主导了?反方二辩:对方辩友的逻辑就是建房子只要最高层,不要下面的基础、(掌声)反方二辩短短一句语,就把正方精心设计的圈套给破解了,这不能不说是类比的功劳.类比反驳简单好用,但要注意:① 类比的两对象要相似性强,免得观众、评委在极短的时间内反应不过来. ② 类比的格调要高,切忌想到什么就比什么,以免起反作用. ③ 类比的事物一定要大家熟悉,否则毫无效果.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五,迂回进攻,抓住主线辩论场上处处讲究主动,如果只为反驳而反驳,就必然会显得被动,处处跟着对手跑,即使反驳得很精彩,也非上乘.怎样才能既有力地驳斥对方,又不知不觉地把对方牵到对我方有利的领域中讨论呢?意识到对方在说什么,我方说什么才有利是首先应当做到的,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辩手这会儿就会有上佳的表现.辩题:象形文字比拼音文字更适用于电脑.阶段:自由辩论.正方四辩:事有不能与不为之别.挟泰山以超北海,是不能也,非不为也.为长者折枝是不为也,非不能也;象形文字更适用于电脑,对对方辩友而言,是不为也,非不能也!为何能而不为呢?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反方三辩:对方辩友优美的词句,如果拿到电脑上让它去分词,它如何能也,为也呢?首先,我们应该看到,在这个辩题中,正方显然在感情上占优势, 所以正方有希望笼而统之打 " 煽情战 " ;但反方在具体的技术事实上占优势,所以反方希望谈具体的技术细节.依据这种思路,反方三辩找到一个很特殊的角度既巧妙地反驳了对方,又回到了" 分词" 这一具体技术领域,可谓一箭双雕.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六,未雨绸缪,先发制人一般情况下,反驳在后,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但这里,我要介绍的一招是反驳在先.一即我料定你的论点了,在你发言之前,我就先把你的这个论点驳得体无完肤,当你再抬出这个论点时,已如吃现成饭般索然无味.在电脑大赛电视论辩赛总决赛的大决赛中,一、四辩陈词采用了多媒体图像支持,使得观众能边听陈词,边看事先准备好的图像资料.大决赛的辩题是:电脑的智能化可能导致人脑的简单化.我们(华中理工大学队)作为正方料定对手会把人脑的简单化定义为大脑结构的退化以及功能的丧失.而我方则将人脑定义为意识与物质的统一体, ?quot; 内宇宙" ,将人脑简单化定义为:思维的单一化、情感的淡漠化,信仰的虚无化等等.为避免概念上的争论不休,我们冒险采用了" 先发制人" 的战术,在多媒体光碟中,我们事先做了这样的图案:上面是一行醒目的字: " 人脑就是这个吗? " 下面一幅是人脑的结构图.当我们一辩陈词结束后,我们欣喜地看到对方一辩陈词过程中的图像里,果然有" 人脑就是……" 下面也是一张人脑结构图.由于声像要配合,对方一辩也不敢擅改辩词.这样一来,对“脱离人脑的社会性本质谈人脑” 的致命弱点,在其一辩中就已暴露无遗,我方从此掌握先机,处处主动.上面,我介绍了我队使用" 反驳在先" 的实例,可以说这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原因是:① 我们赛前透彻地分析了辩题,完全做到了知己知彼. ② 赛制决定了一、四辩不能随意修改辩词,看似死的东面被我们活用了. ③ 我方立论圆满,大家易接受.否则会弄巧成拙,让对方后发制人.注意了这三条,大家也可以放心运用 " 反驳在先 " 的 " 绝招 " 了.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七,排炮齐射,气势磅礴辩论场上一个常见的现象是,一方先把时间耗完.那么另一方如何把握这个有利时机呢?这个时候,经历了整场自由辩论,能说得清的道理早已说清,观众也已疲惫.所以此时重要的是气势,而不是道理.此刻是宜驳不宜立;宜排比短句,不宜繁琐辩理.请看下面反方是如何进“缺席审判” 的:辩题:信息战取代传统武力战.阶段:自由辩论之 " 缺席审判 "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孤立地看战争,殊不知不同的政治动因要采用不同的作战方式.反方四辩;对方辩友一厢情愿地看战争,认为只许你打我,不许我打你.反方三辩:对方辩友静止地看战争,殊不知不同的战争进程也有不同的战争方式呀!反方二辩:对方群友片面地看战争,看不到信息战也是脆弱的呀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脱离条件地看战争,认为索马里人也可以打一场信息战.反方三辩:对方辩友简单地看战争,居然认为一个信息战可以包打天下.反方利用最后的机会.轮番轰炸,几位辩手心有默契,统一采用" 对方辩友某某地看战争" 的方式,气势磅礴,临场产生了具有震撼力的效果.这比起拿起卡片干巴巴地念一番,消耗时间了事要强得多.我们形象地把这样的 " 缺席审判 " 称之为 " 打排炮 " .自由辩论若处弱势,排炮可以力挽狂澜;自由辩论若已占优势,排炮更能摧枯拉朽.当然,打排炮时也要注意不要太凶,给人得理不饶人的感觉.也要做到言之成理,不要使人觉得在 " 扣帽子 " .一场辩论赛能否获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反驳是否有力.辩论是思维的搏斗,反驳则是交锋的艺术.所谓 " 兵无定势,水无常形 " ,或以退为进,或以攻为守;或正面迎击,或迂回包抄…… 都需依据辩场形势巧作安排.本文只想抛砖引玉,真正思维的火花还得朋友们自己在辩论场上去碰撞 .。

法学辩论赛技巧有哪些

法学辩论赛技巧有哪些

法学辩论赛技巧有哪些论辩中的反客为主,通俗他说,就是在论辩中变被动为主动。

以下是小编整理了法学辩论赛技巧,供你参考。

法学辩论赛技巧一、表达能力1.尽量做到辩论生动形象。

口才是练出来的,不要羞怯,自己有怯场的心理,别人也会有同样的感受,要多锻炼,给自己信心。

2.加强普通话的练习,把话说的字正腔圆,这时你自然而然有了信心。

站在台上,姿态要大方、得体。

不卑不亢,镇定自若。

注意语速、语调、语气、说话要注意适当的停顿,你一停顿可给别人些反应时间、思考时间和消化时间,这可调动听众注意力。

但内容要简洁、有力。

表达中注意自己的姿态,神情要做到坦然自若、面不改色。

声音要响亮,要把感情投入,不要说话象背课文样生硬死板。

3.尽量脱稿,但可以携带资料防止忘词。

法学辩论赛技巧二、资料收集整合1.要认真地去阅读对方的文章及相关资料。

从理论上去分析主题的内容,避免辩词的庸俗化、贫乏化,使辩辞在理论上和知识上丰富。

绝对避免使用庸俗的实例。

要充分运用生活中形象例子,尽量少使用抽象的、教条的说理,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

同时避免使用枯燥无味的大白话。

2.要注意日常综合知识的积累。

一个人如果光有辩论的热情,但其知识底蕴很差,可供调动的东西很少,那就会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纵有再高的热情,也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

所谓言不达词,词不达意。

3.文章要击中要害俗话说的好,打蛇要打在三寸,就是说只有抓住了要点,攻击才能见效。

要在阅读完对方的文章,看清对方的观点后,要抓住对方观点中的要害问题,从理论上彻底地击败对方。

4.必须讲究逻辑性在辩论中,辩论的逻辑性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使辩论显得严谨、条理,使自己的观点显得牢不可破。

分析对方的观点和自己观点时必须要分析其逻辑关系、真实的逻辑地位和逻辑困难,知道了双方在观点上的逻辑关系也就确定对方观点的要害之处。

在表述自己的观点时,必须讲究逻辑层次。

辩论时应层次分明,第一点讲什么,第二点讲什么,第三点讲什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法庭辩论中的反驳与驳斥策略

法庭辩论中的反驳与驳斥策略

法庭辩论中的反驳与驳斥策略在法庭辩论中,反驳与驳斥策略是律师们必备的技巧。

通过有效的反驳和驳斥,律师能够扭转对方的观点,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本文将探讨几种常见的反驳与驳斥策略,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技巧。

首先,一种常见的反驳策略是否认对方的观点。

当对方提出一个不利于自己的观点时,律师可以直接否认其真实性或合理性。

例如,如果对方声称某个证人的证词是真实的,律师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证据或质疑证人的可信度来否认这一观点。

这种策略要求律师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否认,并能够以逻辑和合理的方式进行辩论。

其次,驳斥对方的证据或论据是另一种常见的策略。

当对方提供了一些证据或论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时,律师可以通过质疑其证据的可靠性或论据的逻辑性来驳斥对方。

例如,如果对方引用了一份不可靠的专家意见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律师可以指出该专家的不可信度或其他专家的相反意见来驳斥对方。

这种策略要求律师具备对证据和论据进行评估和分析的能力,以找出其中的漏洞和矛盾之处。

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提出反证来反驳对方的观点。

反证是指通过提供相反的事实或证据来反驳对方的观点。

例如,如果对方声称某个事件发生在某个时间点,律师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该事件发生在另一个时间点。

通过反证,律师能够削弱对方观点的可信度,并为自己的观点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采用比较法来驳斥对方的观点。

比较法是指通过将对方的观点与其他类似情况进行比较,来证明其不合理性或不公正性。

例如,如果对方声称某个判例支持自己的观点,律师可以通过引用其他类似判例来证明该判例并不适用于当前案件。

通过比较法,律师能够揭示对方观点的局限性,并为自己的观点提供更有说服力的依据。

最后,律师可以通过提出对方的逻辑错误来驳斥其观点。

当对方的观点存在逻辑上的错误或矛盾时,律师可以通过指出这些错误来削弱对方的观点。

例如,如果对方的论证存在漏洞或自相矛盾,律师可以通过提出这些问题来质疑对方的观点。

三招教你法庭辩论中如何反驳对方

三招教你法庭辩论中如何反驳对方

三招教你法庭辩论中如何反驳对方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所谓反驳,就是引用一些已知为真的命题,以确定某个命题虚假或某个论证不能成立的思维过程。

与论证不同,反驳在于揭露错误,驳斥谬误,从而证明对方立场不能成立,而不是阐明真理,证明己方立场的正确性。

如果说论证是用“立”的方法来证明己方的立场为真,那么反驳就是用“破”的方法来证明对方的立场为假。

法庭辩论中的反驳指的是:存在不同观点的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针对某一事实或法律问题,驳斥对方观点的语言和思维表达活动。

比如在一个刑事案件的庭审中,公诉人的观点就是被告构成犯罪,辩护律师的反驳意见常常就要证明、说明、论证被告不构成犯罪。

在庭审激烈交锋中,律师的反驳内容,具有全面性、系统性、重点性的特征,它主要着眼于全案的事实、理由与案件的处理。

律师的反驳内容,主要是对证据的反驳、对事实的反驳、对法律误解的反驳等内容。

一、对证据认定的反驳“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诉讼之父”等说法,都是在强调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地位。

在审判过程中针对对方举出的证据进行的质疑和质问,反驳其证据的证明效力。

不仅可以削弱对方观点,也有利于法官查清案件事实真相。

辩驳的内容只要是:1、主体不合法的证据,即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取证主体资格的人收集提取的证据,如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事项超出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鉴定能力。

例如依照我国法律,调查取证的主体仅限于公安司法人员和律师,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调查采集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

根据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为了收集证据可以进行讯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等侦察活动。

由此可见实施这些活动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但在具体实施中,违反规定的情况很多,取证主体不合法,起所取得的证据真实性令人怀疑,应视为无效证据。

2、程序不合法的证据,取证本身既然是一种诉讼活动,操作时必定要有一定程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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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辩中的反驳法
由于普遍实践论辩的程序不能保证有某个决定,或者说:尽管有完善的理性程序,但由于参与论辩者的规范性确信有时是不相容的,因而不能最终达成一致;而法律争论必须要有一个最终清楚的结论,使得法律论辩成为必要。

法律论辩所讨论的是实践问题,即什么应做、什么不应做或什么允许去做、什么不允许去做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的讨论与正确性的要求相关联。

所以它与普遍实践论辩在正确性要求上存在着局部一致性,在规则、形式方面存在着结构上的一致性。

它并不要求所断言、建议或作为判断表达的规范性命题绝对地符合理性,而只是要求它们在有效法秩序的框架内能够被理性地加以证立。

法律论辩法有演绎证明法与归纳确证法、反证法与选言证法、反驳法和破斥诡辩法四种方法,这里主要介绍一下反驳法。

反驳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多种情形。

下面主要介绍一下直接反驳法、间接反驳法和归谬反驳法三种常用的反驳法。

所谓直接反驳法就是用论据从正面说明某一命题是不正确或不合法的方法。

直接反驳的对象可以是对方主张的论点,也可以是对方提出的论据或其辩护方式。

直接反驳可以借助各种推理形式进行。

例如:
美国大律师赫梅尔在一件赔偿案中代表一个保险公司出庭辩护。

原告声称:“我的肩膀被掉下来的升降机轴打伤,至今抬不起来。

”赫梅尔问道:“请你给陪审员看看你现在能抬多高?”原告慢慢地将手抬起,举到齐耳的高度,并表现出非常痛苦的样子,以示不能再举高了。

“那么,你受伤以前能抬举多高呢?”赫梅尔又出其不意的发问。

他的话音刚落,原告不由自主地一下子将手臂举过了头顶,引得旁听席上一片笑声。

原告的赔偿诉求因此不攻自破。

此例中,赫梅尔巧妙地通过原告本人的表现以事实直接反驳了原告的谎言。

所谓间接反驳法是先提出一个所要反驳的论点具有矛盾或反对关系的命题,并独立地证明它的真实性,然后根据矛盾律关于两个相互矛盾或反对的思想必有一假原理,从反面说明对方主张的论点是不成立的。

间接反驳的思维过程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反驳论题:p
反驳:(1)设非p
(2)证明非p 真
(3)根据矛盾律,由“非p”真,推出“p”假。

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审定抗诉的陈某故意杀人案中,反驳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和理由时就运用了间接反驳法。

被告人陈某于1980年某月某日晚7时许,在某市家中,因嫌妻子徐某做饭太迟,辱骂徐而引起夫妻争吵。

陈先砸伤徐的前额,继而举长凳猛击徐的头顶,致使头骨破裂,脑浆溢出,当即死亡,陈的儿子(8岁)、女儿(5岁)见状,吓得号啕大哭,求陈停止行凶,陈即用长凳猛击其子女的头顶,将两个孩子头颅砸裂,当即死亡。

陈某故意杀死妻子、子女的犯罪事实清楚,有现场勘察笔录,收缴的凶器,法医验尸单,证人证言,证据确实充分。

该案由某区中级人民法院于1980年某日开庭审理,一审判处陈某死刑。

陈不服上诉,该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考虑上诉人被迫辞退工作,得不到妥善安置,一家人生活来源断绝,因而厌世自绝等被迫犯罪原因以及全部犯罪事实”为由,撤消原判,改判陈某死刑,缓刑二年执行。

对此,该省高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从宽改判,量刑错误,于是提请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在抗诉中针对该省高级人民法院从宽改判的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举事实和证据加以
反驳:经调查证实,陈某原去某地插队,后上调为正式工人,陈某之妻徐某当小学老师,每月有固定工资收入,案发时,陈某有存款2340元。

事实证明陈在上诉中所说的犯罪原因纯属虚构,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陈某虚构之词作为从宽判处的理由与事实相违背。

从上例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从宽判处的理由,运用间接反驳法,通过证明“因生活所迫而犯罪不成立”来否定二审判决的论据。

归谬反驳法是指,为了反驳某一命题,先假定它是对的,然后由它推出一个或若干个明显荒诞的结论,再运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确定被反驳的命题是不正确、不合法的。

例如,在一起共同抢劫犯罪案件的法庭辩论中,辩护人在案件的定性上与公诉人没有争议,但是对这个抢劫案件谁是主犯有不同看法。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徐某是该抢劫案的一名主犯。

”辩护人不同意这个指控,并运用归谬反驳法进行反驳。

如果被告徐某是该抢劫案的一名主犯,那么他应组织领导了这次抢劫行动,或者在这次抢劫行动中起主要作用。

而事实是:被告人徐某是在另一被告马某提出抢劫之后才产生犯意,并且另外两位同案人也是马某邀约并由马某具体分工,作案工具也是马某提供。

徐某在具体抢劫行动中既没有组织领导,也不起主要作用。

所以,认定徐某是该抢劫案的一名主犯不能成立。

徐某不是该抢劫案的一名主犯。

辩护人运用归谬反驳法,通过指出由反驳论题导出的结论之虚假,有力地驳斥了“被告人徐某是该抢劫案的一名主犯”的指控。

归谬反驳法的思维过程通常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是由被反驳论题导出一个虚假命题。


反驳论题:p
反驳:(1)设p真
(2)推导,即
如果p,那么q;
q假,
所以,p假
二是由被反驳论题导出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


反驳命题:p
反驳:(1)设p真
(2)推导,即
如果p,那么q且非q;
“q且非q”假
所以,p假
运用归谬反驳法的关键在于从被反驳命题中引出荒诞的结论,引出的结论越是荒诞,反驳的力量就越强。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法律论边中控辩双方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运用归谬反驳法来驳斥对方错误的观点,从而使案件事实更加清楚可信,使法庭对案件的定性更为准确,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以上介绍了法律论辩法中的反驳法。

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更完善更新颖的方法还会应用于法律中,法庭辩论技巧是法庭辩论中一门不可或缺的综合艺术,是科学性、艺术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掌握必要的方法技巧是一项基本功,同时对于准确认定和处理案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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