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随迁子女材料审核说明

合集下载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本区随迁子女参加中职学校考试录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本区随迁子女参加中职学校考试录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本区随迁子女参加中职学校考试录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07•【字号】海政办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本区随迁子女参加中职学校考试录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发〔2016〕13号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15〕16号),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报考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现将我区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时间考生家长于4月13日—15日持现就读学校打印的《2016年随迁子女在京参加中职学校考试录取资格审核单》(加盖就业单位公章)、暂住证、社区居委员开具的居住证明以及相关的住所证明、职业证明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主管教育的部门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通过后,街道、镇在《审核单》上加盖审核部门的公章,由考生按学校规定时间交回就读学校。

二、审核标准(一)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家长需要先到社区居委员开具居住证明,然后持证明和以下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办理审核手续。

1.购房者要提供住房建设部门登记的合法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2.租房者要提供规范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审核原件,备档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审核原件,备档复印件)及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

子女户口随迁申请书范文(19篇)

子女户口随迁申请书范文(19篇)

1、本人承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规定,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并主动将 户口迁出中智集体户,确认中智不再办理与本人集体户相关的一切事宜。
2、在户口迁入贵司集体户期间,接受并遵守贵司有关集体户口的管理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贵司做好相关工作 。
3、本人承诺,具备落户条件后,会及时将户口迁出贵司集体户。
投靠人应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某某年X月X日。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申请书 某某派出所: 兹有辖区居民(男方姓名),居住在路号(地址),因为,妻子(女方姓名)的户口在某某省某某县(市、区 )(详细地址),给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方便,现向贵派出所提出申请,将我妻子的.户口调来,望给于帮助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某某年X月X日。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申请书 X公司: 本人(姓名),现为X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因不具备落户条件,现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贵司集体户内,并 同意以下条款:
子女户口随迁申请书范文(19篇)
子女户口随迁申请书范文(19篇) 派出所: 本人某某某,某某岁,某某镇某某村人,年某某月某某日在贵辖区某某路某某某号小区购买了某某某m2的住房 一套,并于年某某月某某日实际入住。 根据某某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某某镇某某村处的本人及妻子某某某和孩子某某某的户 口迁移到贵辖区某某某路某某某号国某某某小区。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年某某月某某日 某某某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某某某,女(男)身份证号,已经申请登记结婚. 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将本人及子女户口迁入贵地. 请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某某某 年月日

随迁子女就读申请报告

随迁子女就读申请报告

尊敬的XX教育局:您好!我是XX市XX区XX街道的居民,名叫XXX,现年XX岁,持有XX市户口。

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资源,我已于XX年XX月随家人从原籍地XX省XX市XX县XX 乡迁移至XX市XX区XX街道。

在此,我特向贵局申请,为我随迁子女XXX办理就读XX区某小学的手续。

一、背景及原因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选择迁入城市生活。

我们一家也不例外,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成长条件,决定迁入城市。

经过慎重考虑,我们选择了XX市XX区,这里教育资源丰富,教学质量高,配套设施完善,非常适合我们家庭的需求。

二、家庭基本情况1. 家庭成员:我丈夫XXX,现年XX岁,在XX市某企业工作;我本人XXX,现年XX岁,为全职家庭主妇;女儿XXX,现年XX岁,原就读于XX省XX市XX县XX乡某小学。

2. 经济状况:我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丈夫工资收入稳定,且家庭有一定的储蓄。

迁移至XX市后,我们已购置了一套位于XX区的住房,月供负担得起。

3. 居住证明:我已在XX市XX区XX街道居住满一年,持有XX区公安局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孩子教育情况1. 学习成绩:女儿XXX在原籍地某小学学习成绩优异,多次获得“三好学生”称号,且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2. 适应能力:由于女儿从小就跟随父母在外地生活,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和适应新环境的能力。

在迁移至XX市后,她能够迅速适应新学校、新同学,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3. 兴趣爱好:女儿XXX热爱学习,尤其对数学、英语等科目表现出浓厚兴趣。

此外,她还热衷于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如舞蹈、书法等。

四、申请就读学校及原因1. 学校选择:鉴于XX区某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较高,且学校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我们决定申请将女儿XXX就读于该校。

2. 申请原因:首先,XX区某小学是我们所在社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具有良好的教学氛围和校园文化。

其次,该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稳定,能够为孩子们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湛教[2016]49号基附件

湛教[2016]49号基附件
外,还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等)。 6.所有材料(含本表)一律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一式四份。
2
附件 2:
湛江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
认定 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审核部门
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 1 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 予以认定。
2
具有初中阶段学校 3 年完整学籍,但考生 学籍所在地与父母工作所在地为湛江市内
予以认定。
不同县(市、区)
公安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教育局
教育局
4
其他 情况 认定
1 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
考生父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予 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4
考生父母为湛江市户籍,考生为外市户籍
考生将户口迁入湛江市内可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否则不予认 定。
公安局
5
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毕业,且只报考中等 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的
考生不受户籍、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 区)报名参加中考。
教育局
6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附件 1:
湛江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学籍号

户口所在

地省市

现居住

地省市

年级
就读 情况
初一 初二
初三
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 证号

现在居住地址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申请表(2016)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申请表(2016)

审核意见:在我乡、社区有固定住
所,实际居住地址与《贵阳市居住
证》地址一致,实际居住

审核意见:经对相关材料审核,该 住户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审核意见: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 后符合要求

填 审核人签名: 写
审核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公章)
(公章)
(学校公章)
学校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4.由社区(乡)出具的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计生证明,相关部门在申请表上盖章(在户籍地或暂住地出具);
5.以下两项材料只需提交一项即可:
(1)法定监护人一方属于务工人员的出具与贵阳市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在贵阳市社会保险 收付管理中心连续缴纳三年(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的社会保险相关证明及缴费凭证(缴纳年限将作为子女 优先入学条件之一);
(2)法定监护人一方属于经商人员的出具法定监护人作为法人代表,且于2013年7月前(含7月)在工商部门 办理的有效营业执照,还应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商年限作为子女优先入学条件之一)。
社区(乡)服务中心实际居住证明
居住证所在社区(乡)或原籍计生 部门出具的遵守计划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南明区公办小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原籍户口地址
《贵阳市居住证 》详细地址(路 、街、巷及门牌
号)
诚信承诺书
《贵阳 市居住 证》所 属派出

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和《南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相关政策及所 需材料》,对申请入学所提供的资料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我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终审工作的提醒

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终审工作的提醒

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终审工作的提醒:1.随迁子女考区终审的材料:
《资格审核表》、考生、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关系证明等。

个别特殊情况可根据审核需要,要求家长提供证件原件及相关条件的认定材料。

2.审核内容:
⑴《资格审核表》上的所有条件均已认定并盖有相应职能部门的公章;
⑵考生学籍建立时间是否符合在本市建立三年完整学籍的条件;
⑶核实提供材料的监护人是否都为外省户籍(广东省户籍不予认定);
⑷核实考生与监护人的关系。

3.注意事项:
⑴落实各初中学校做好证件原件的验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⑵各镇区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审核工作,终审应由至少2人同时审核,相互监督。

⑶落实各初中学校再次对考生交回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时通过系统初审。

⑷通过终审的考生,镇区须在《资格审核表》上签字盖章,并复印一份连同其它证明材料一起备案,《资格审核表》原件返回学校,同时考区通过系统终审。

⑸各镇区务必在5月5日前完成终审,并落实通过各初中学校在5月12日之前完成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天。

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申请表

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申请表
联系电话:
原就读学校校长签字:
联系电话: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教育主管部门
学籍审核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父亲或母亲姓名
父或母联系电话
在本市住址
父亲或母亲何时来
渝工作及工作单位
单位(街道办事处)
证明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街道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父亲或母亲在本市
工作单位地址父亲或母亲在本市源自工作单位电话考生及家长承诺
以上信息均属实,我已知晓教育部相关违规处罚规定,如有弄虚作假,愿接受相应处罚。
考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考生所在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申请表
考生号:
姓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日期
户 口
所有地
考生电话
考生身份证号
何时何地来渝学习
重庆学籍号
在本市就读
高中毕业学校
班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任课教师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在本市高中
学籍异动情况
原就读学校班主任签字: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海行规发[2016]2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6.04.18【实施日期】2016.04.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的通知(海行规发〔2016〕2号)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16年4月18日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为全面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精神,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机制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公安海淀分局、区监察局、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区政府法制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计委、区房管局、国土海淀分局、区社会办、区农委、区流管办、工商海淀分局及各街镇。

领导小组下设联审工作小组,联审工作小组通过联审机制开展工作。

二、联审机制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五证”。

各街镇牵头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审工作小组),由各街镇统筹,区教委、公安海淀分局、区房管局、国土海淀分局、区卫计委、区人力社保局、工商海淀分局等单位抽调专人参与,对申请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合审核。

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审核一览表【模板】

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审核一览表【模板】
1.只计算在省社保系统和**市社保系统参保的时间。
2.依法补缴的社保计算;外地转入的社保不计算;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
批次
项目
条件
审核结果
得分
审核单位
类型
资料要求(现场审核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档录

居住证
办理情况
5.持有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
□符 合
□不符合
/
镇(街)来穗中心
3.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房产查册为准),以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在申请积分入学时,应提供一份于上一年8月31日前签订、仍属于有效状态的房屋租赁合同,且在房屋所在地镇(街)来穗中心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以备案证明为准,备案证明需连续不间断租赁同一套房产)。
4.若同时拥有房产和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计分。
**市**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审核一览表
批次
项目
条件
审核结果
得分
审核单位
类型
资料要求(现场审核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前置条件
资格审核
1.来穗人员及其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均为非**市户籍
□符 合
□不符合
/
各小学、初中
现场审核
来穗人员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随迁子女户口簿(如有身份证请同时提供)、出生证。
网上审核
/
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
居住情况(满分30分)
6.在**区的居住时间:0.5分/月

镇(街充材料须到现场审核。材料包括: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和以下材料一项或多项(有效居住证、暂住证,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居住登记信息、厂企开具的居住证明等能够真实证明在我区居住情况的相关文件)

2016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管理指标体系

2016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管理指标体系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房管部门
规土部门
在奉合法稳定工作
50分
①持《上海市居住证》,社保满6个月的,基础分为10分;社保缴纳6个月以上的,每1月加1分,最高得50分。
②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得15分。
工商、农委、卫计委、公安等相关部门
一票否决
1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的
2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
人保部门
公安部门
2016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管理指标体系
(基础指标100分加分指标100分减分指标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最高分值
具体内容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部门




100分
在奉合法稳定居住
50分
①父母一方购本区普通商品房得50分;
②租赁居民产权房得20分;
③租赁农民宅基地房得10分。
普通商品房产权证
《上海市居住证》及社保记录
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即《就业失业登记证》)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镇(社区、开发区、街道)




100

学历或
职称
20分
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得20分。
②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得15分。
③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得5分。
学历证书
技术职称证书
镇(社区、开发区、街道)
企业纳税情况。)
税务部门
父母一方
本市户籍
15分

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范本

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范本

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范本以下是一份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的示例:
编号:年月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随迁人员关系:
申请材料:
1. 随迁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随迁人员身份证
()随迁人员户口簿或居住证
2. 随迁子女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父子关系证明
()母子关系证明
()其他亲属关系证明(请注明):
3. 随迁子女居住地在迁入地的居住证明:(√)()居住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4. 随迁子女学籍材料:(√)
()随迁子女在迁出地的学籍证明
()随迁子女在迁出地的学生学业成绩(初中毕业证/高中在读证明)
申请人陈述:本人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接受审核机关的核实。

申请人签名:
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符合高考报名资格
(□)审核不通过,不符合高考报名资格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年月日
备注:
1. 请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 审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请保持电话通讯畅通。

3. 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书面通知后7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2016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工作问答

2016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工作问答

2016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工作问答●2016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策依据有哪些?主要政策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

●2016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2016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随迁子女家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16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年龄有什么要求?2016年小学招生对象是年满6周岁随迁子女(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016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就读本区小学一年级?3月19-20日随迁子女家长到居住证所在镇指定入学受理点递交积分入学材料(具体时间、地点以各镇通知为准)。

经镇相关部门审核,于4月8日公示符合入学登记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

4月16-17日随迁子女家长持积分入学材料到指定幼儿园或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确认,领取《入学信息登记表》。

根据各镇公布的入学积分和安排的学校,5月28-29日随迁子女家长携孩子,持《入学信息登记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指定小学报名验证。

●2016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小学一年级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根据各镇公示的符合入学登记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4月16日-4月23日,在园随迁子女家长持积分入学材料(原件)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未入园随迁子女家长持积分入学材料(原件)在居住证所在的镇、社区、街道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随迁子女复审申请书模板

随迁子女复审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复审委员会:
我是XXX,居住在XX省XX市,我现在向您申请复审关于我的随迁子女教育问题。

我希望通过这次复审,能够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

我是一名普通的劳动者,为了生活,我来到城市打工,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给家人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然而,我发现在这个城市,我的孩子却面临着无法享受公平教育的机会。

根据现行的政策,随迁子女需要提供父母的就业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才能在流入地入学,而这些对于我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挑战。

首先,我是一名的外来务工人员,我的工作并不稳定,我无法提供一份长期的就业证明。

我每天都在为了生活而奔波,为了孩子的教育而焦虑。

其次,我租住的房子并不属于正规的住宅区,我无法提供一份合法的居住证明。

我感到非常的无助和绝望,我担心我的孩子会因为这些原因而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机会。

我认为这样的政策并不公平,它将很多像我这样的家庭排除在教育机会之外。

我们应该有一个公平的机会,让我们的孩子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我希望能够通过这次复审,让更多的人关注到这个问题,让政策制定者能够听到我们的声音,改变这样的政策。

我知道,复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下去,一定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答案。

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够为我的孩子,也为所有随迁子女争取到一个公平的教育机会。

最后,我想对我的孩子说,无论复审的结果如何,我都会一直坚持下去,为你争取到你应有的权利。

我相信,公平公正总会到来,你一定会得到一个好的教育。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16年市中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2016年市中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2016年市中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信息登记公告为贯彻落实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量化赋分入学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生及信息登记对象和条件1.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学习和自理能力的非济南户籍适龄儿童。

2.父母(监护人)已取得市中区居(暂)住证,在我区有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申请条件。

二、登记办法及流程1.登记办法:为方便家长就近登记信息,我区通过统一设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点”进行入学申请登记;外来务工人员可根据暂住地点,携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选择距离住所较近的一处登记点进行信息登记。

2.办理流程:父母(监护人)带申请材料到登记点领取预约号——根据预约时间携带子女和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到登记点登记——>登记点审核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登记点汇总信息复审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协调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并通知接收学校——>接收学校电话通知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到学校报到。

三、申请登记的基本材料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山东省居住证”及公安部门开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详情”。

2.在济南务工的证明: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由劳动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工合同,人社部门开具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以及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副本,市场监管部门开具的“登记基本信息”、“登记材料复印件”、交税(或免税)凭证,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登记信息表”、“申报明细”。

3.在济居(租)住证明: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可开具一手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社区、居委会开具在济南居住证明(含租赁合同)。

随迁子女证明办理流程

随迁子女证明办理流程

《随迁子女证明办理流程》同学们,今天咱们来聊聊随迁子女证明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呢,咱们得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比如说,父母的工作证明、居住证明,还有咱们自己的身份证明、学籍证明等等。

这就好像是搭积木,一块一块都不能少。

我有个同学叫小明,他爸爸妈妈在外地工作,为了给他办这个证明,可费了不少劲。

一开始,他们不知道要准备啥,跑了好几趟,后来问清楚了,把材料准备得齐齐的。

接下来,就是去相关的部门提交申请啦。

有的地方是去教育局,有的是去街道办事处。

到了那儿,要认真填写申请表,把信息都写准确。

然后呢,就是等待审核啦。

这时候可别着急,就像等待考试成绩一样,得耐心点儿。

审核通过了,就会给咱们发这个随迁子女证明啦。

总之,办理随迁子女证明虽然有点麻烦,但只要咱们把材料准备好,按照流程一步步来,就能顺利办好。

《随迁子女证明办理流程》同学们,咱们来说说随迁子女证明咋办理。

先得把需要的东西准备齐全。

像父母的劳动合同、租房合同,还有咱们的户口本、成绩单啥的。

我邻居家的姐姐办这个证明的时候,就因为少了一份材料,多跑了好几趟。

所以咱们可不能马虎。

准备好材料,就去找能办这个证明的地方。

有的同学可能不知道去哪儿,这时候可以问问老师或者家长。

交了材料,工作人员会认真看。

这时候咱们心里可能会有点紧张,就盼着能通过。

要是有啥问题,工作人员会告诉咱们,咱们改好了再交上去。

等审核通过,拿到证明,心里就踏实啦。

同学们,记住这些步骤,办随迁子女证明就不难啦。

《随迁子女证明办理流程》同学们,今天来讲讲随迁子女证明的办理。

一开始,要清楚都要准备啥。

比如说,父母单位开的工作证明,住的地方开的居住证明,还有咱们在学校的一些材料。

我有个小伙伴,他一开始不知道要准备这么多,结果耽误了不少时间。

材料齐了,就去规定的地方。

可能是政府的办事大厅,也可能是专门的办公室。

到了那儿,要老老实实填表格,可别写错了。

交完材料,就等着人家审查。

这期间,咱们该干啥干啥,别老想着。

要是通过了,那太好了。

随迁子女帮扶交流材料模板

随迁子女帮扶交流材料模板

随迁子女帮扶交流材料模板随迁子女帮扶交流材料模板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我是××市××区××学校的一名随迁子女家长。

首先,我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感谢您对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在此,我向各位领导汇报我们学校对随迁子女的帮扶工作,并提出建议,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导和支持。

随迁子女是指因父母外迁而随之迁往目的地、就读当地学校的子女。

由于家庭环境变化、社会关系缺乏、学习压力大等原因,随迁子女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为了帮助他们顺利融入当地学校和社会,我们学校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帮扶工作。

首先,我们根据随迁子女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了个性化教育计划。

针对每个需要帮助的随迁子女,我们会进行一对一的谈心,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心理状态以及困扰他们的问题,并制定个性化的辅导计划和学习方案,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提高学习成绩。

其次,我们注重提供心理服务和心理辅导。

我们组织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导随迁子女如何调适情绪、面对困难,为他们提供情绪和心理上的疏导和支持。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随迁子女心理辅导小组,由专业心理老师和志愿者组成,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活动,帮助随迁子女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再次,我们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随迁子女的全面发展。

我们积极组织各类社团活动、兴趣班和文化艺术展示,让随迁子女参与其中,培养他们的兴趣和特长,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社交能力。

同时,我们还通过开展户外拓展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培养随迁子女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最后,为了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交流,我们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和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教育指导和关怀支持。

我们建立了家长微信群和家长委员会,与家长沟通交流,共同研讨解决随迁子女教育中遇到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以上是我们学校对随迁子女的帮扶工作的简要汇报。

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级领导的支持和配合。

我建议:一是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加大对随迁子女教育的扶助力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考[2015]14号《工作指引》所列提供相关材料。
四、审核要求
(二)报考材料的初审
2.报考材料的整理:按不同的审核部门分别整理,共性材料+个性材料
按顺序装订。
(1)区民政和人社局:负责合法稳定职业和累计3年或以上社保的审核。
累计3年或以上社保材料整理顺序: 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办统一递交审核部门加意见盖章;
9.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校内公示;
四、审核要求
(一)关于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社会保险和居住证这四个报
考条件,可用考生父母其中一方(父母单方符合所有条件)或父母双方 条件(父亲母亲分别符合部分条件)来申请。
(二)报考材料的初审
1.报考材料的收集:报考材料分共性材料和个性材料。 *共性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四份): (1)考生及其父亲母亲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考生及其父亲母亲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与其父亲母亲不在同一本户口簿,还需提交亲子关系证明(如

二、随迁子女报考条件和实施时间
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
通知(粤教考[2015]14号)对随迁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有关问题进行 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一、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拟
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
连续3年或以上居住证材料整理顺序: 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②考生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③全户人员户口簿复印件, ④亲子关系证明(如考生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 ⑤《广东省居住证》或镇(街)流管办(综治维稳办)出具的 《××市流动人员办理居(暂)住证历史记录》等复印件。
四、审核要求
(二)报考材料的初审 2.报考材料的整理:按不同的审核部门分别整理,共性材料+个性材料按
4.学校指引考生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
格审核表》(粤招[2015]20号附件7);
5.学校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6.学校在规定时间将汇总、分部门整理好的材料送区招生办公室;
7.学校安排专人及时登录《信息上报系统》掌握考生的审核情况;
8.学校将全审通过考生的《资格审核表》送区招生办,由区招生
生错过材料审核及报名时间,后果学校与考生自负。
6 .材料审核按“属地管理,属地审核”的原则。如考生父亲母亲参保地
为中山,则社保的审核权为中山的人社部门,考生家长需提前带上《广东 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到中山人社部 门进行审核加意见盖章。
四、审核要求
(三)报考材料初审的注意事项: 7 .随迁子女往届生参照《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在广东
合法稳定职业材料整理顺序:
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②考生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③全户人员户口簿复印件,
④亲子关系证明(如考生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 ⑤《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
《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情况参照粤
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
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6.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
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学校有义务为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 往届生办理报名手续,如学籍为非顺德的考生,指引其到原学籍地市报名。
8 .做好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的解释工作,并指引其回户籍地参加高考,如
错过户籍地高考报名时间,学校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9 .及时登录《信息上报系统》了解考生的审核情况,缺材料的考生需及时
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租屋(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两项材料等复印 件; 其他情况参照粤教考[2015]14号《工作指引》所列提供相关材料。
四、审核要求
(二)报考材料的初审
2.报考材料的整理:按不同的审核部门分别整理,共性材料+个
性材料按顺序装订。 (3)区公安局:负责连续3年或以上居住证的审核。
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 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二、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拟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
其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 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招生办核查;本省非顺德参加中考的考生需到原参加中考的地市 招生办出具证明。
(6)具有我区普通高中(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由区教育局
学校管理科核查,考生不需出具证明。
四、审核要求
(二)报考材料的初审
2.报考材料的整理:按不同的审核部门分别整理,共性材料+个性材料按
顺序装订。
(1)区民政和人社局:负责合法稳定职业和累计3年或以上社保的审核。
3.各部门审核材料按材料整理顺序要求整理、装订,并按《信息上
报系统》导出的考生名册顺序顺号。
四、审核要求
(三)报考材料初审的注意事项: 4 .送审材料包括《考生名册》(一式四份,由系统导出并盖学校公章),
按名册顺序顺好号的考生材料。
5 .学校需按区招生办规定时间送审材料,因延误材料送审时间而导致考
三、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拟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
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 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 《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 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四、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拟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
名;
2.考生不考虑将户口迁入广东省内,而要申请在 我省异地高考时,只能用非广东省户籍的父亲(或母 亲)一方进行申请。
二、随迁子女报考条件和实施时间
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对随迁子女在我省高考 的报考条件和实施时间的相关规定 普通高中学生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 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
随迁子女,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 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三、审核工作流程

1.考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学校分部门汇总、整理考生递交的材料; 3.学校统一在《顺德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信息上报
系统》录入考生及其父母的相关信息;
对粤教考[2013]7号中“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
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的条件做了放宽处理。
二、随迁子女报考条件和实施时间
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教考[2015]14号)对随迁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有关问题进行适当的调 整和完善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自购(建)房提供房地产权证、购
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租屋(房)提供房屋 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两项材料;其他情况参照粤教考[2015]14号《工作 指引》所列提供相关材料。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连续3年或以上的居住证: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或镇(街) 流管办(综治维稳办)出具的《××市流动人员办理居(暂)住证历史记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 亲或母亲在我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 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一、随迁子女的认定
考生父母为广东省内户籍,而考生为外省户籍,考生
将户口迁入广东省内可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
考生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为广东省户籍,而考生
本人与其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为非广东省户籍: 1.考生将户口迁入广东省内可在我省参加高考报
②考生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③全户人员户口簿复印件, ④亲子关系证明(如考生门出具的《××市社会保险参保缴
费证明》等复印件
四、审核要求
(二)报考材料的初审 2.报考材料的整理:按不同的审核部门分别整理,共性材料+个性材料
通知考生家长补充材料,补充材料由学校收齐统一送审核部门。
10 .《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所有部门加意
见盖章完毕,原件放考生高考纸质档案。
五、随迁子女办理报名手续的时间规定
1 .11月24日区招生办开放《顺德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信息上报
系统》
2 .12月6日前考生递交材料到学校 3 .12月6日前学校在《信息上报系统》录入随迁子女考生相关信息 4 .12月9日前学校送材料到区招生办 5 .12月11日前区招生办送材料到各职能部门 6 .12月18日前职能部门反馈审核结果 7 .12月20日前学校对符合报名资格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 .12月20日符合报名资格考生在就读学校办理高考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预报

一、随迁子女的认定

二、随迁子女的报考条件和实施时间 三、随迁子女的审核工作流程 四、随迁子女的审核要求 五、随迁子女办理报名手续的时间规定
一、随迁子女的认定
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生活、就学 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 籍就业人员子女。(粤教考﹝2013﹞7号文第一章 第二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