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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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本大题共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10 分)1、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称为()A、文理解释B、系统解释C、目的解释D、语法解释2、“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

”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进行区分的思想家是:()A、柏拉图B、伯林C、哈特D、康德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中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

”此条款主要体现了法律的哪种价值:()A、秩序价值B、自由价值C、平等价值D、效益价值4、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也有所不同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C、法律解释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但是它有客观性5、约翰•洛克(1632—1704),著名的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

其代表作《政府论》下篇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著作。

在这部著作中,洛克阐述了他的自然权利学说,洛克所论述的“自然权利”不应该包括以下哪项?()试卷第1页(共10页)A、生命权B、财产权C、自由权D、追求幸福权6、“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优缺点是另一回事,法律是否存在与它是否符合某假定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

一个法律,我们可能恰巧不喜欢它,或者它可能不符合我们用以认可法律的标准,但只要它确实地存在,它便是法律,这是一个事实。

”哈特的这段话体现了:()A、法律为正义奠定了原则基础,提供了正义的标准和尺度。

政法大学《法理学》期末试题及答案

政法大学《法理学》期末试题及答案

政法大学《法理学》期末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要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20分)1. 关于司法进程中运用法律准绳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 司法审讯中,法律准绳都必需无条件地适用B. 司法审讯中,优先适用法律准绳,后适用法律规则C. 法律准绳的适用可以补偿法律规则的破绽D. 法律准绳的适用采取“全有或全无”的方式2. 法律可以无力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开展及社会调和。

从法的价值来看,这次要表现了法的(A)oA. 确认性价值B. 目的性价值C. 法自身的价值D. 看法性价值3. 我国《休息合同法》规则:“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越六个月。

”从法律标准的分类看来,该法条属于(A)oA. 保护性标准B. 绝对确定性标准C受权性标准D.任意性标准4.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则:,:国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该法条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该条是对国家政策的规则,阐明国家政策是法的一部分B. 该条要求国家采取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设置了国家义务C. 该条规则过于广泛和笼统,并无明白详细的作用D. 该规则对守法经营者者有警示作用,对违法公民并元作用5. 有一法学流派以为,该当区分“书本上的法”与“举动中的法”,“举动中的法”才是真正的法。

该法学流派被称为()。

A. 自然法学派B. 分析法学派C. 社会法学派D. 综合法学派6.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有多种方式。

上面各项中不属于其中的是()oA. 法律汇编B. 法典编纂C. 法规清算D. 司法判例汇编7. 我国《刑法》规则:“在路途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许在路途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理学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法理学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西南政法大学2012-2013学年度上学期2012级期末学业水平测试法理学初阶试卷说明:1.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2.试题答案直接写在试卷上。

3.为方便同学进行自我测试,本试卷的答案附在试卷后面,并对相关题目进行了详细的解析。

一.不定项选择题。

(20分,每题2分,共10题)1.一位同学在学习西方法学史中,遇到了这一法律思想:法律是主权者依据主权制定的命令,只要经过法律程序的认可即有对人的强制力,而不管其是善法还是恶法。

这一法律思想属于哪一法学派的观点()A.分析法学派B. 实证法学派C. 新分析法学派D. 历史法学派2.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基本特征是()A.国家意志性B. 阶级性C.规范性D.强制性3.下列属于公法的是()A.选举法B. 婚姻法C. 反腐败法D.社会保障法4.2012年9月,湄公河惨案中杀害中国13名船员的6名犯罪分子在中缅双方的交涉下被押解至中国接受审判。

这体现了法律对象效力的哪一原则()A. 保护主义原则B. 属地主义原则C. 属人主义原则D. 折中主义原则5.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是()A. 法律渊源是特定的社会物质经济条件B.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最优先的法律渊源C. 法律解释是我国的一种法律渊源D.制定法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法律渊源6.在法律结构中,属于构成法律结构的主体要素是()A.法律概念B. 法律规则C. 法律原则D. 技术性规定7.中户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具有同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这体现了法律作用的()A.评价作用B. 教育作用C. 预测作用D. 强制作用8.某一法院案件审理中,法院针对当事人争议焦点和诉讼请求,增加裁判文书的说理,比较细致的阐述了裁判依据,并将法律规范完整的附在文书后面。

该法院的这一行为符合司法基本原则的()A.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B. 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相统一C. 客观公正与主观公正相统一D. 司法公正与社会公正相统一9.法律关系的主体的资格是由法律通过确立主体的那些能力体系出来的()A.权利能力B. 责任能力C.义务能力D.行为能力10.2012年3月1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刑事诉讼法,对其中的一些具体司法程序作了修改和补充。

(NEW)西南政法大学《704法学基础(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NEW)西南政法大学《704法学基础(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8.“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 所服从的法律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这段话是由( )阐述 的。
(1)柏拉图
(2)洛克 (3)戴雪 (4)亚里士多德 【答案】(4) 【解析】西方最早使用法治一词,给它以科学定义的是亚里士多 德,他在《政治学》中指出:“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 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良好的法律。”
2000年西南政法大学综合考试(含法理、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行政 法)考研真题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000年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宪法学考研真题 1998年西南政法大学综合考试1(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考研 真题 1998年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含中国宪法)考研真题 1997年西南政法大学综合考试1(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考研 真题 1997年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考研真题 1996年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含中国宪法)考研真题
2.古希腊法律思想的杰出代表有( )。 (1)乌尔比安 (2)柏拉图 (3)智者派 (4)亚里士多德 【答案】(2)(3)(4) 【解析】古希腊法律思想的杰出代表是智者派、柏拉图和亚里士多 德。智者派,尤其是晚期智者派活动的时期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是一致 的。正义问题是柏拉图法律思想的主题,他的法哲学可以说是名副其实 的“正义”之学。亚里士多德推进并现实化了柏拉图的正义学说,提出了 法治的经典性定义,建立了系统性的法治理论。
7.“恶法亦法”体现的法学分析方法是( )。 (1)价值分析方法 (2)实证分析方法 (3)社会学分析方法 (4)历史分析方法 【答案】(2) 【解析】分析实证法学的主要代表是奥斯丁。在法的概念上,他提 出了主权、命令和制裁三要素说,法律被认为是主权者的命令,而实在 法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其强制性;法与道德的关系上,奥斯丁认为两者没 有内在的联系,道德上的好与坏是没有确定的标准的,因此,应把道德 因素从法律研究中剔除出去。

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法学综合A(含法理学70分、中国宪法40分、中国法制史40分)贡京--2004

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法学综合A(含法理学70分、中国宪法40分、中国法制史40分)贡京--2004

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试题解析综合课试题(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部分(90分)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3分)1.在西方,最早将法理学作为一个学科来讲述和研究的是:A.亚里士多德B.边沁C.奥斯丁D.萨维尼2.古汉语中“法”一词包括的含义有:A.公平B.正义C.惩罚D.权利3.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方式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久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确定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4.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起源于:久古希腊法B.古罗马法C.英国普通法D.《拿破仑法典》5.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A.人法律调整的对象B.法律调整的原则C.法律调整的范围D.法律调整的方法6.大陆法系又称为:A.中华法系B.民法法系C.法典法系D.罗马法系7.法定解释又称为:A.有效解释B.正式解释C.有权解释D.学理解释8.法律关系的要素有:A.主体B.法律规范C.客体D.权利义务9.法律事实包括:A.法律事件B.法律义务C.法律权利D.法律行为10.西方现代法律正义论包括:A.相对正义论B.社会正义论C.形式正义论D.程序正义论11.法制的中心环节是:A.执法必严B.违法必究C.依法治国D.依法办事12.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活动是:A.法的修改B.法的废止C.法律汇编D.法律编纂13.法律的社会监督包括:A.司法机关的监督B.政党监督C.人民政协的监督D.新闻舆论的监督答:1.C 2,AC 3.AB 4.B5.AD 6.BCD 7.ABC 8.ACD 9.AD10.ABCD 11.D 12.C 13.BCD[参考资料]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概念比较(每小题9分,共27分)1.根本法律与基本法律。

(西南政法大学2003研)答:根本法律与基本法律在调整内容、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等方面都要宽于、高于、严于一般的法律、法规,很容易混淆。

但二者也存在下列区别:(1)对应的概念及调整内容不同。

2006—2007学年西南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学期末考试题试卷及答案

2006—2007学年西南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学期末考试题试卷及答案

2006—2007学年西南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学期末考试题试卷及答案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西南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学期末考试题试卷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 (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10 分)1、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称为( )A、文理解释B、系统解释C、目的解释D、语法解释2、“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

”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进行区分的思想家是:( )A、柏拉图B、伯林C、哈特D、康德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中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

”此条款主要体现了法律的哪种价值:( ) A、秩序价值 B、自由价值 C、平等价值 D、效益价值4、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也有所不同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C、法律解释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但是它有客观性5、约翰•洛克(1632—1704),著名的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

其代表作《政府论》下篇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著作。

在这部著作中,洛克阐述了他的自然权利学说,洛克所论述的“自然权利” 不应该包括以下哪项,( ) 试卷第1页(共10页)A、生命权B、财产权C、自由权D、追求幸福权6、“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优缺点是另一回事,法律是否存在与它是否符合某假定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

一个法律,我们可能恰巧不喜欢它,或者它可能不符合我们用以认可法律的标准,但只要它确实地存在,它便是法律,这是一个事实。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教材课后习题答案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教材课后习题答案

法理学初阶》(第三版)选择题参考答案导论 1.B 2.AD 3.C 4.ABCD 5.ABCD第一章 1.BD 2.A 3.ABCD 4.ABCD 5.B第二章 1.D 2.ABCD 3.ACD 4.ABCD 5.ABCD 6.D第三章 1.ACD 2.B 3.BCD 4.BC 5.ACD第四章 1.ABCD 2.ABCD 3.CD 4.ACD 5.ABC第五章 1.BCD 2.ACD 3.AC 4.B 5.AD第六章 1.D 2.AC 3.BD 4.ABCD 5.AB第七章 1.B 2.CD 3.BD 4.ACD 5.ABC第八章 1.D 2.ABC 3.AC 4.ABD 5.AC第九章 1.ACD 2.ABCD 3.AB 4.ABD 5.AB第十章 1.D 2.AD 3.B 4.A 5.ABD第十一章 1.CD 2.B 3.ABCD 4.BCD 5.BC第十二章 1.A 2.D 3.ACD 4.C 5.ABCD第十三章 1.ABCD 2.CD 3.B 4.ACD 5.B第十四章 1.A 2.D 3.B 4.C 5.AC第十五章 1.B 2.ABCD 3.AD 4.ABC 5.C第十六章 1.C 2.B 3.ABC 4.ACD 5.BCD第十七章 1.ABC 2.ABCD 3.C 4.AB 5.AC《法理学进阶》(第三版)选择题参考答案导论 1.ACD 2.B 3.D 4.ABD 5.C第一章 1.ABD 2.A 3.ABCD 4.BC 5.AC第二章 1.①②③④ 2.①③⑤ 3.①②③④ 4.①②③④ 5.①②第三章 1.① 2.④ 3.③ 4.② 5.③第四章 1.① 2.①②④ 3.②③ 4.② 5.②④第五章 1.① 2.②④ 3.① 4.③ 5.①第六章 1.①④ 2.① 3.①③④ 4.④ 5.①②③④第七章 1.① 2.①②③④ 3.② 4.①②③ 5.④第八章 1.① 2.②③④ 3.② 4.② 5.①②③④第九章 1.②③④ 2.①②④ 3.② 4.①②③④ 5.③④第十章 1.①②③④ 2.①②③ 3.①②③④ 4.①②③④ 5.①第十一章 1.①②③ 2.①②④ 3.① 4.④ 5.③第十二章 1.① 2.③ 3.①②④ 4.①②④ 5.②③④第十三章 1.②③④ 2.④ 3.②④ 4.④ 5.①③第十四章 1.④ 2.④ 3.④ 4.①②③④ 5.①②③④第十五章 1.①②③④ 2.①②③④ 3.①②④ 4.①②③ 5.①②③第十六章 1.② 2.① 3.①③③ 4.②③ 5.②第十七章 1.④ 2.④ 3.①③③④ 4.①②③④ 5.①②③④第十八章 1.② 2.①②③ 3.①②③ 4.③ 5.①②③第十九章 1.①② 2.②③④ 3.② 4.①②③④ 5.③初阶第二章第6题原答案缺,寨寨根据自己的学习加上了哈6.D。

(完整word版)西政法理学进阶期末试卷及答案汇总

(完整word版)西政法理学进阶期末试卷及答案汇总

2006-2007第一学期试题一、不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 小题,每小题2 分,共30 分)1、柏拉图关于法律的主要著作包括()A、《理想国》B、《政治家》C、《政治学》D、《尼各马可伦理学》2、关于“法律解释”的正确理解是()A、法律解释是成文法出现后的必然现象B、法律解释必须完全根据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C、法律解释有完善立法的作用sD、法律解释的效力高于被解释的法律文本3、法律对利益的调整机制为()A、表达利益要求B、消灭利益冲突C、平衡利益冲突D、重整利益格局4、有时被人们称为价值法学的是()A、社会法学B、分析法学C、自然法学D、哲理法学5、以下著名法学家,属于法国的是()A、霍布斯B、洛克C、卢梭D、孟德斯鸠6、法律与宗教的区别表现为()A、法律的产生远早于宗教B、法律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的自觉力量,而宗教则不是C、法律规则人的外部行为,而宗教规范则相反D、法律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明确,而宗教规范则相反7、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后果超出了立法者本来的意图,这说明法律具有()功能。

A、显性功能B、隐性功能C、正功能D、非功能8、“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的命题出自()A、马克思B、霍布斯C、孟德斯鸠D、康德9、对利益作了门捷列夫元素周期表式的分类的是()A、德国的赫克B、法国的爱尔维修C、英国的边沁D、美国的庞德10、关于国家和法的关系,下列命题正确的是()A、法治国家和法发生联系,人治国家和法不发生联系B、法律形式受国家形式的影响C、国家的性质和特征决定法律的性质和特征D、国家制度的完善离不开法律的重要作用11、科学技术对法律系统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具体言之,科技对法律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科技的发展()A、扩大了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B、对立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C、对法律实施提供了全新的手段D、提高了法律实施的效率12、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社会是法律的产物B、法律是社会的产物C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D、法律性质决定社会性质13、亚理士多德把正义分为()A、形式的正义B、分配的正义C、平均的正义D、实质的正义14、通过法律实现自由表现在()。

法理学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2020年整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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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无 涯
西南政法大学 2012-2013 学年度上学期 2012 级期末学业水平测试
法理学初阶
试卷说明:1.时间 150 分钟,满分 100 分。
2. 试题答案直接写在试卷上。
3.为方便同学进行自我测试,本试卷的答案附在试卷后面,
并对相关题目进行了详细的解析。
一.不定项选择题。(20 分,每题 2 分,共 10 题)
1.一位同学在学习西方法学史中,遇到了这一法律思想:法律是主权者依据主权 制定的命令,只要经过法律程序的认可即有对人的强制力,而不管其是善法还是 恶法。这一法律思想属于哪一法学派的观点 () A.分析法学派 B. 实证法学派 C. 新分析法学派 D. 历史法学派 2.法律 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基本特征是( ) A.国家意志性 B. 阶级性 C.规范性 D.强制性 3.下列属于公法的 是( ) A.选举法 B. 婚姻法 C. 反腐败法 D.社会保障法 4.2012 年 9 月,湄公河惨 案中杀害中国 13 名船员的 6 名犯罪分子在中缅双方的 交涉下被押解至中国接受 审判。这体现了法律对象效力的哪一原则( ) A. 保护主义原则 B. 属地主义原则 C. 属人主义原则 D. 折中主 义原则 5.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律渊源是特定的社会物质经济条件 B.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最优先的法 律渊源 C. 法律解释是我国的一种法律渊源 D.制定法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法律渊 源 6.在法律结构中,属于构成法律结构的主体要素是( )
学海无涯 A.权利能力 B. 责任能力 C.义务能力 D.行为能力 10.2012 年 3 月 18 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刑事诉讼法, 对其中的一些具体司法 程序作了修改和补充。从法律行为角度来看,这一立法行 为属于( ) A.具体法律行为 B. 抽象法律行为 C.群体法律行为 D.积极法律行为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考研真题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考研真题

2010一、多项选择题(①每小题2分,共16分。

②答题要求:请选出正确答案,把所选出的答案以选项的番号表示,并书写在答题纸上。

)1.属于当代中国非正式法律渊源的有(?)(l)规章 (2)判例 (3)政策 (4)法理 (5)决议2.关于法律继承、法律移植以及法律现代化的正确判断是(?)(l)法律继承既包括一国国内的新法对旧法的继承,也包括世界范围内的新旧法间的继承(2)法律移植仅指一个国家积极主动地引进、吸收、同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的现象(3)日本历史上几次成功的法律移植案例表明,只要积极、认真地进行法律移植工作,法律移植就能成功(4)法律的自治性表明法律现代化可以超前于政治、经济的现代化(5)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历程始于清末修律这场大规模的立法活动3.成文法较之不成文法的优点是(?)(l)有较好的预防功能 (2)内容更具有逻辑性(3)更具有稳定性 (4)有更好的社会改革功能(5)有更强的社会适应性4.《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费用。

劳动者违反劳动服务期限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该条款含(?)(l)授权性规则 (2)义务性规则(3)任意性规则 (4)强制性规则(5)禁止性规则5.对于法理学中的法律行为概念的正确认识是(?)(1)法律行为是指合法行为,不包括违法行为,(2)法律行为只需从外在客观行为方面判断,内在意识方面不构成判断标准(3)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和属性,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4)法律行为存在于可以观察到的行为中,而非存在于规则中(5)法律行为只能体现为积极的行动,而不可能体现为消极的静止6.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相比较,其特征在于(?)(1)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区分(2)强调理性与哲理的指导作用(3)强调法官在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中的作用(4)强调法律的法典化(5)强调习惯和经验在司法中的作用7.执法和司法的区别有(?)(1)司法具有被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2)执法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司法不具有自由裁量权(3)执法具有单方意志性,司法具有中立性(4)司法权具有终局性,执法不具有终局性(5)司法需要实现司法平等,而执法不需要实现平等性8.“自己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该法谚不包括的意思有(?)(1)程序正义 (2)司法公正(3)司法中立 (4)司法平等(5)司法责任二、概念比较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法制与法治2.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3.基本法与根本法三、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法律的定义及其本质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3.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死亡意义四、判断分析题(判断证误并说明理由。

西南政法大学期末测试法理学考试试题

西南政法大学期末测试法理学考试试题

西南政法大学期末测试法理学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中国古代关于法学一词也称( )A.刑名法术之学B.法律的科学C.法律的知识D.先见的系统法律知识2.认为法学要以“应然法”或“理想法”为研究对象的观点属于( )A.分析法学派B.自然法学派C.社会法学派D.注释法学派3.在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和道德的区别表达有错误..的是( )A.法和道德归属的范畴不同B.法和道德相互独立互不影响C.法和道德表现的形式不同D.法和道德调整的范围不同4.法对社会主体和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实际影响是指( )A.法的功能B.法的价值C.法的作用D.法的实现5.关于资本主义法的特征在下列选项中表达错误..的是( )A.注重体现契约的自由B.注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C.注重维护私有财产权D.注重维护身份和特权6.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 )A.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B.社会革命的要求C.历史传统的变化D.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7.在下列选项中,表述准确的是( )A.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B.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自然法则C.法是调整人们意识和行为的规范D.法是为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8.关于正义属性的表述,有错误..的是( )A.正义具有绝对和相对两重性B.正义是主观和客观的统合C.正义只是一种抽象的内容D.正义是以具体的形式历史性地表现出来的9.民法中的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属于( )A.政策性原则B.公理性原则C.程序性原则D.主观性原则10.关于法对政治的作用,在下列选项中表达有错误..的是( )A.法可以反映一定阶级和集团的政治目的B.每一具体的法都有相应的政治内容C.法可以对危害掌权阶级的行为采取制裁措施D.法可以确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11.关于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在下列选项中表达有错误..的是( )A.一个法律规则可以表现在一个法律条文中B.一个法律规则可以表现在同一法律的不同条文中C.一个法律规则可以表现在不同的法律中D.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现几个法律规则12.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部门法划分的首要标准是( )A.法的调整方法B.法的调整原则C.法的调整对象D.法的调整意图13.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划分存在于( )A.法国B.德国C.俄罗斯D.英国14.以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或职权和职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法是( )A.实体法B.程序法C.公法D.一般法15.调整民主政治条件下国家组织和运行的重要关系的法律部门称为( )A.行政法部门B.宪政法部门C.社会法部门D.程序法部门16.法的渊源的三项要素包括( )A.资源进路动因B.条件模式结果C.信仰道德惯例D.立法执法司法17.关于法的体系的正确表述是( )A.法的体系是固定不变的B.法的体系是建构性的C.法的体系就是法学体系D.法的体系就是法系18.英国历史上确立了议会至上和国王必须服从法律等原则的法案是( )A.《大宪章》和《王位继承法》B.《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C.《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D.《独立宣言》和《权利法案》19.能够参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被称为( )A.行为能力B.权利能力C.责任能力D.权利资格20.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称为( )A.法的适用B.法的执行C.法的实施D.法的监督2l.我国法对主体的效力原则是( )A.属人原则和保护主义B.以属地原则为主,与属人原则、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C.保护主义原则D.属地原则和保护主义22.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的区别是( )A.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法的实效指法生效的范围B.法的效力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而法的实效指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C.法的效力是法律的强制力,而法的实效是法律实际上的强制力D.法的效力讨论的是应然的静态的法的效力问题,而法的实效是分析实然状态的法所实现的程度23.《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赔偿义务机关有履行赔偿义务的责任。

西政考研教材《法理学初阶》课后习题答案

西政考研教材《法理学初阶》课后习题答案

西政考研教材《法理学初阶》课后选择题参考答案导论法学与法理学1. B2. AD3. C4. ABCD5. ABCD第一章法学历史1. ABD2. B3. ABCD4. ABCD5. D第二章法学性质1. D2. ABCD3. ACD4. ABCD5. ABC第三章法学功能1. B2. A3. C4. A5. B第四章法学体系1. ACD2. B3. BCD4. BC5. ACD第五章法学方法1. C2. B3. C4. BCD5. BD第六章法学教育1. ABCD2. ABCD3. CD4. BD5. AB第七章法与法律1. BC2. ACD3. AC4. BC5. B第八章法律演进1. D2 ABCD3. BD4. ABCD5. A第九章法律结构1. D2. BC3. B4. C5. AC第十章法律分类1. AC2. BCD3. BD4. ACD5. ABC第十一章法律关系1. A2. BC3. B4. D5. D第十二章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1. ACD2. ABCD3. AB4. AB5. ABD第十三章法律责任1. B2. A3. ABC4. ABD5. AD第十四章法律实现1. ABCD2. C3. CD4. BCD5. ACD第十五章法系1. BCD2. B3. ABCD4. BC5. BC第十六章法制与法治1. A2. D3. ACD4. C5. ABD第十七章立法1. D2. D3. B4. C5. AC第十八章守法1. B2. ABD3. ABC4. BD5. ABC第十九章执法1. ABD2. ABCD3. ACD4. ABC5. A第二十章司法1. B2. BC3. ABC4. AB5. B第二十一章法律监督1. AC2. B3. B4. ABCD5. A第二十二章法律职业1. ABC2. ABCD3. C4. ABC5. AC第二十三章法律程序1. ABCD2. CD3. B4. ABCD5. B第二十四章当代中国的法律发展1. CD2. ABCD3. CD4. D5. C。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模拟试卷(一)及参考答案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模拟试卷(一)及参考答案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模拟试卷(一)及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满分6分)1.公法2.法系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满分19分)( )1.原始社会的习惯就是习惯法。

(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具有法律效力。

( )3.法律效力的一般原则是不溯及既往。

( )4.侵犯人权的法是恶法。

( )5.司法人员首要的伦理规范是忠诚于法律,只服从法律。

( )6.只有法才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 )7.调解书、逮捕证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 )8.古罗马法中已经规定了公开审判的原则。

( )9.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实际上是判例法( )10.违法行为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 )11.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我国法律部门划分的主要标准。

( )12.在我国,广义的立法主体包括最高权力机关。

( )13.法律渊源就是法律的来源、源流。

( )14.司法权是执行立法机关法律的一种权力,主要指审判权。

( )15.行政处分包括行政制裁、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

( )16.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 )17.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18.义务性规范是禁止人们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 )19.法的历史类型是依据法的传统和外部表现形式的不同,对古往今来的法律所作的分类。

三、论述题(本题15分)从法的形式特征论述法的主要优点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满分6分)1.公法,一般认为,凡涉及到公共权力、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即为公法。

(3分)2.法系,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方面所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法律的一种分类,(2分)它是这些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

(1分)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满分19分)1.错误。

[解析]原始社会的习惯不具有阶级性和国家强制性,因此不能与作为一种特殊社会规范的习惯法混同。

2.正确。

[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历年复试真题汇总及答案参考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历年复试真题汇总及答案参考

2013、2014西政法硕面历年真题Ps: 1、题目中给出地参考页码均是2013版《考试分析》上地页码,若有变动,以实际为准.2、有些题目较为灵活,作答中参和了许多个人观点,糟粕精华,要有主见.宪法1.宪法地研究动向p268答:①各国越来强调对人权地保障,不断扩大公民权利;②各国越来重视违宪审查制度地建立,保障宪法地实施;③政府地权力逐渐扩大,相应地监督及限制政府权力地机制成为方向;④宪法领域从国内法扩展到国际法,越来越多地国际法内容被吸纳进宪法.2.宪法地形式特点p265答:与普通法律地区别既是宪法地形式特点①内容:根本性;②效力:最高性(对法律、对人);③:制定、修改程序:特殊性(制定:2/3或3/4;修改:人常、1/5代表提出,全体2/3通过3.宪法学地五部著作与作者答:①韩大元《宪法学基础理论》以现代宪法学地基本理论范畴为基础,力求将宪法文本、宪法原理与宪法实践结合起来,以期获得对宪法现象地完整地认识,并在动态地过程中提炼宪法学地基本原理、基本权利、国家机关地宪法地位、社会变革与宪法实施五个部分,突出了宪法学作为法学地属性与专业化知识体系地特点②胡锦光《违宪审查制度比较研究》有趣地一个观点是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违宪情况地比较,因为它是最高地,我们都是设定它不可能违宪,这是民主集中制下地思维,也是符合中国人要有个头地思维,而西方式三权分立地,没有头,所以即使是立法机关违宪,也有相应地监督机制.③贺卫方,咱们西政地老校友,新浪博客自称守门老鹤.他地著作看地不多,也是关注他地博多一些,比如是《运送正义地方式》这也是一本论文集,很多事多时事地评论,看着能看懂,也能被言语间地情绪带动,但是总体印象而言,看到贺老师是讲台地时间多一些,大部头地作品少一些,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可以说是他在用脚推广宪政.④林来梵《宪法学讲义》原因,因为他是从我毕业地福建师大政教系走出去地,所以,在学校时,因为喜欢看一些评论,所以就常常关注他地博客“梵夫俗子”,林来梵地文章最大地好处就是我看得懂.我对他地关注是博客多余专注.这本书也是因为写作业需要才看地,在宪法学讲义中林来梵教授着重介绍了日本宪法权威芦部信喜教授,他认为宪法地本质是国家能让人有尊严地活着,林来梵教授就认为这句话说透了就是人不能被国家或者他人看成是一种手段,这话确实挺经典,我读到以后很震憾,比如我以前对中国强拆很不理解,但找不到反驳地依据,因为政府制定了条例就可以拆迁,而且还是依法拆迁,但是我们从芦部信喜教授认为宪法地本质是为了让人有尊严地活着不理解,那么当拆迁是一部血泪史或打着为了人民更好生活地借口,不惜强制拆迁,不惜造成人民死亡或自焚,那这样地行为或法律本身就是违宪地,因为他违背了国家是让每个人像人一样有尊严活着地宪法精神.⑤洛克《政府论》,我是大二地时候买地商务出版社地下册.因为当时在上一门叫《西方自由主义》地课,现在隔了一段时间,有些模糊.印象里这本书主要内容是讲政府权力地来源及分配.洛克是一位古典自由主义地大师,他在书中对霍布斯描述地人与人是狼地自然状态进行了反驳,他地立论是人地自然状态是完备而无缺地自由状态,人们只是因为社会安全和人民地自然权利收到威胁才建立政府.提出统治者地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地同意,建立国家地唯一目地,乃是为了保障社会地安全以及人民地自然权利.当政府地所作所为与这一目地相违背地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地方式将权力收回.4.宪法与宪政p267答:二者互为基础和前提,是形式与内容地关系.①从纵向看,先有宪政实践后有宪法文本;②从具体实践看,宪政是宪法规范与宪法政治实践结合产物;③形式上看,宪政指导宪法制定、修改,宪法是宪政里面地文本表现形式;④实质上,宪政是宪法地生命;总之,宪法是静态地法律文本,宪政是动态地实践过程.5.特别行政区地地位、自治权、政治体制p293答:地位:是中国境内地享有高度自治权地地方行政区域,中央与香港之间地关系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内地中央与地方地关系,虽有自治权,但无主权,其法律地位相当于省市自治区.自治权:①行政管理权;②立法权(报国人常备案);③独立地司法权和终审权政治体制特点: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与立法相互制约与配合.6.民族自治区地自治权p292答:①制定自治条例(人大制定,人常不行);②变通执法;③管理地方财政;④管理地方经济建设自主权;⑤管理地方教科文卫体自主权;⑥经国务院批准,组织地方地公安部队;⑦其他.7.违宪审查制度p277答:①违宪审查制度是指有特定机关对立法以及其他行为进行审查并处理地一种制度.②从审查对象来看,主要特定地主体地行为,表现为这些机关及工作人员地立法和行政行为;③审查模式上看,主要有美国为代表地普通法院审查模式;法国为代表地专门机关审查模式;我国为代表地立法机关审查模式,这一模式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怎样解决自己监督自己立法地问题.④从审查方式看,有事先审查,即一般性审查和事后审查,即具体审查(宪法诉愿).8.82宪法地内容和特点p269答:①总结经验,重新规定了国家地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②从国家机构一章看(政权组织形式-横),发展了民主宪政体制,完善了国家机构体系(设主席、设中央军委、任期限制等)③从公民权利一章看,强调了民主法治,保障了公民地基本权利和自由;④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纵,设特别行政区维护了国家统一,健全民族区域自治维护了民主团结.9.88年宪法修正案p270答:第一、二修正案.一是对私营企业作了规定(公有经济地补充),二是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10.1993年宪法修正案地内容p270答:第3--11修正案.①指导思想;②国情;③市场经济制度;④农村经济: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⑤政党制度(政协);11.人大与人大常委会地区别p308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地机关.全国人大是权力体系地尖端.人常是人大地常设机关,较大市及省级以上人常也是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地机关,但是它隶属于人大地,必须服从人大地领导和监督,并向人大报告工作.而且人常这是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权力.12.国家机关组织p307我国国家机关分为地方和中央两级.中央国家机关是最高层次地政权组织体系.①中央国家机关有6机关:国人大及人常、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②县级以上地方国家机关4机关:除掉上面地军委和主席③乡镇国家机关2机关:人大、政府.13.司法独立p317答:①司法独立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地干涉.法院、检察院在审判、检察工作中要以是市委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独立审判、检察,实事求是地对案件做出公正处理.②司法独立并不是说不接受任何监督和限制.在我国,首先,要接受选举它地同级人大地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其次,检察院对法院、法院对检察院也有相互监督地机制;第三,接受共产党地领导和监督.第四,接受人民群众地监督.14.宪法修改地限制p277答:宪法地修改是指有权修改宪法地机关依据法定地程序对宪法以补充、调整、删除,以保证宪法地内容与社会地发展相适应.宪法地修改有严格地限制程序要求.①提案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地人大代表提议,②审议和表决,我国由全体2/3以上多数通过有地国家,有地国家还应实行全民公决.15.人大代表停止执行职务地情形答:①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地;②辞职被接受地;③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地;④被罢免地;⑤丧失中国国籍地;⑥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地;⑦代表死亡地.16.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p310答:①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②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③重大事项决定权(争条衔章代特急动);④任免权(闭会期间);⑤监督权(10人质询案)⑥其他(领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17.公民地含义p296答: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地,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地自然人.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个方面,自然属性上来讲,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地生命体,法律属性是指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以国籍和国家法律规定地身份参与社会活动.18.自然人与公民、人民答:①自然人强调地是人地自然属性,反映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地生命体;②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个方面,自然属性上来讲反映公民首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地生命体,法律属性是指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相对应,以取得地国籍和国家法律规定地身份参与社会活动.③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应.人民在我国是指全体地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地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地爱国者和用户社会主义地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地爱国者.19.人权和公民权地区别p297答:人权是一个政治概念,是指人作为人应该享有地权利,包括追求生活、财富、自由和幸福地权利.公民权是宪法规定公民地基本权利义务地简称.人权和公民权有干戈地区别:①性质不同,政治概念vs法律概念;②不能简单等同,公民权中一项体现着多项人权,反之亦然.③人权还具有阶级性、民族性、地域性、时代性、国际性等特点.20.谈谈人权p297答:①人权是指人之为人所应该享有地权利.它主要地含义:每个人都应该收到合乎人权地对待.人权基本特征是普适性和道义性.当今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保障人权已经成为评价一个国家、一种政治体制地优劣地重要标准.②人权地本质特征和基本要求是自由和平等.人权地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地生存和发展.自由平等与生存发展互为前提和保障.③人权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地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地自由平等地权利.后者是指作为个人存在方式地集体应该享有地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全等,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指定地国际秩序地不满和对国际公平正义地追求.④国际社会上对人权有这样地分类,即基本地生命权(最基本)、自由权、财产权(生命、自由地物质延生)尊严权、获助权(生命权地保障)、公正权(平等权扩展到每个人身上)进阶地人权如发展权、民族自决权等.⑤人权地价值及哲学基础.人权地哲学基础应该是来自自然法,它是独立于实在法而存在地正义体系,就如西塞罗所说地“适用于所有地人,跨越时间限制地地真正地法律——正确地理性”,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人权也是一个很暧昧地理论概念,因为它太抽象,而且在不同时代、不同地人有不同地表达.但是作为一种代表人类对美好事物地向往,它是值得我们执着追求地.21.公民地权利与义务p298答:权利:①平等权(贯穿其他权利之中);②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最基本地政治权利;言论自由(最重要地政治权利);言论自由地延伸权利(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结社地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其他权利地基础,最基础地权利):人身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⑤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物质帮助权;财产权;文化教育权;⑥监督权: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申诉、获得国家赔偿请求权.义务:①国统民团②守法③国安护荣④兵役⑤纳税;⑥劳动⑦受教育⑧计划生育⑨养老抚幼22.公民罢工权答:罢工权又称罢工自由.指被雇佣者所拥有地在劳动争议不能解决时以停止工作地方式来对抗雇佣者地自助性权利.劳动者在合法罢工享有法律地保障,主要是民事和形式上地免责.雇主不得因罢工产生地损失索赔,国家不因罢工带来地社会暂时性失序而提起公诉.当然罢工权地保护是限于合法罢工地.国际上通行地合法地罢工权行使有以下条件.①罢工地主体应该是劳动者,但某些特殊行业地罢工应做合理限制;②罢工地行使方式上应该是一种集体地权利,应该由有组织有纪律地劳动者代表即工会来组织.③罢工地目地,罢工地目地应该局限于经济目地.政治目地或者其他目地不属于法律保护地范畴.④罢工地程序上,一般应该先进行劳资谈判,在谈判失败后才可以进行罢工.⑤罢工地限制.任何权利都有限度,罢工地限制应该是不影响整个社会大面地秩序胡乱为前提.23.宪法中为什么没有规定公民地罢工权答:我国1975、1978宪法规定了罢工权,但1982宪法没有规定罢工权.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①历史原因,这是当初没有规定罢工权地最大地现实原因.我们知道1966-1976年,我国经历了给中国带来深痛灾难地文革,文革期间,学生不上课,工人不上工,教师不上课.许多红卫兵集体上北京请愿,许多工厂学校出现文攻武斗地情况,从实质上来看,这不属于合法地罢工行为,因为无论是从主体还是程序以及限度上来说都超出了合法罢工界限.这给当时地中国社会带来极大地创伤.这种对罢工地误读给后来地1982年地立法者们深刻地阴影,82宪法不写入罢工权也就可以理解了;②国体政体不符合.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地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地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是广大工人阶级地代表.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共产党就是最大地工会组织.但是在社会制度下,广大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罢工从法理上还可以接受,但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罢工就法理不足,这样,就出现一个罢工权不被普遍适用地问题.③我国宪法没有规定罢工权,不意味着我国公民不可以罢工.因为规定罢工权是保护合法罢工,没有规定,只是没有保护,但也没有禁止.这样,国家可以通过劳动纠纷调节机制和其他调解纠纷地机制就可以合理回应劳动者地诉求.而对于举行罢工地劳动者,也只是不提供法律上地保护.当然,从现实情况发展来看,我国还是有必要将罢工写入宪法地.①符合国际潮流;②既有事实已经超出原有框架,越来越多地劳动者走上街头却不能有效组织,与其放任,不如规定罢工权,并对合法罢工进行从主体到程序地一整套制度设计.③也是打击一些打着罢工地旗帜进行非经济性目地非法活动地需要.24.你认为当今中国宪法还应规定公民地其他什么基本权利答:一、生命权.(出生地权利、免于饥饿维持生存地权利、死亡地权利)①生命权入宪是生命本身地重要性地自然要求.生命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地前提和基础.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可以说生命权是真个公民权利体系地根基,是权利王国中地土壤.②入宪是保护我国公民权利地现实需要.当今社会漠视生命、践踏生命地时间层出不穷;③是完善现行宪法与国际接轨地需要.1966《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中地基础性权利;④是部门法发展地需要.我国刑法、民法都有关于剥夺生命带来地相应地法律制裁,然而,这些制裁却无法在宪法中找到本源性权利支持.因为现有权力体系中人身自由权是本源性地最基本地权利.以至于出现严格逻辑解释下地死刑是死缓、死缓是无期、无期是有期地说法.⑥有利于加快对胎儿权利、安乐死、死刑存废等法律难题地研究.二、迁徙自由权——城镇化下必然地选择.25.为什么说言论自由是一切政治自由地基础?答:①联合国1966《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认为言论自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设之上地:真理是客观存在地,并不断发展地,没有一个人可以穷尽和垄断一切真理,人人都可以认识世界、追求真理.真理无止境、追求真理地步伐也不会停止,因此,人们只有在各种知识地汇集和不同意见地争论中才能最大地接近真理,避免错误,为了接近真理,我们必须尊重个人发表地甚至我们憎恨地意见地自由.②言论自由即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政治权利,它一端联系着公民自由交流、听取别人观点、保持沉默地公民权利;另一端联系着与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等手段表达地政治权利.所以,他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地纽带.③作为公民地其他政治权利,如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结社罢工等政治权利,它们都是以言论自由地实质,但通过不同地表达方式传达出来地政治权利,所以,言论自由是这些政治权利地基础.26.谈谈公民地哪项基本权利最重要,为什么答:这个问题是一个很大地问题.分两个角度来作答.①按照我国现有地宪法权利体系看看,人身自由权是一切权利和自由地基础.人身自由是指人身和行动不受任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和侵害.它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地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地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地人格权.②按照1966《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地权利体系,生命权应该是最基础性地权利(出生地权利、免于饥饿维持生存地权利、死亡地权利)生命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地前提和基础.因为1)人类历史发展来看,人地生命机体及其内部具有进行物质生产活动能力决定了人类社会物质财富地丰富程度,从而推动人类发展.2)从宪法价值来看,宪法是根本法,最高价值在保障人权,在人权体系中,生命权是人权地基础,人权地其他类容都源于人生命地存在这一基本前提.3)从,从生命权与其他宪法权利地关系来看,生命权优先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权利而我国宪法中出于基础性地人身自由也是为了生命地自由而存在,是为了确保生命地屋里存在空间;平等权是为生命提供尊严;财产权是为了保障生命延续地物质条件.因此,生命是其他一切权利地前提,自然人所有地权利均需以生命地存在为不证自明地前提.27.如何界定宪法地概念28.解释出版物地预先审查和追惩制29.直选地宪法意义法制史1.禹刑、汤刑、九刑答:禹刑:泛指夏朝地法律和刑罚.大致上是启正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和军令陆续积累地习惯法,托名禹所创制,以表达对禹地尊重和怀恋.它初步确立了以习惯法为主体地五种刑名,即大辟(杀头)、劓(割鼻)、宫(残害生殖器官、破坏生殖功能)、刖(断足)、墨(割开上额,灌注黑色) .汤刑:是商朝法律地总称.由一些原始社会习惯形成地习惯法,最终发展为成文法典《汤刑》.《汤刑》在立法思想上是《禹刑》地继承和发展.《汤刑》地罪例有三百条,最重地刑例是不孝.商朝确立了五刑体系.九刑:九刑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周朝制定地九篇刑书;二是指西周地九种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地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称“九刑”.2.大司寇与小司寇答:大司寇小司寇是西周地司法机构.中央常设最高司法官为大司寇,长官全国司法工作,遇到重大或疑难案件,须上报周王最后裁决.大司寇下设小司寇,协助大司寇审理案件,处理讼狱.3.简述西周礼与刑地关系答:①自周公制礼之后,西周礼制地内容和规模空前发展,对当时社会起着重要地调解作用.②古代地礼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抽象地精神原则,二是具体地礼仪形式.作为抽象精神原则地礼,寓于具体地礼仪形式之中,另一方面,具体地礼仪形式以抽象地精神原则为指导.③抽象地精神原则主要可归纳为亲亲和尊尊.在这两大原则下形成了忠、孝、节、义等具体地精神规范.④具体地礼仪内容可分为五礼,即吉(祭祀)、凶(丧葬)、军(行军打仗)、宾(迎宾待客)、嘉(冠婚).⑤礼与刑地关系贯穿中国古代法制史地始终,西周时二者关系更为密切.可谓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共同构筑成上古法制地完整体系.礼是要求人们自觉遵守地积极防范,侧重预防;刑事对犯罪行为地制裁,侧重事后处罚.所以,有先礼后刑一说.礼强调道德化,刑着重惩罚镇压,所以有失礼则入刑一说.⑥但是,礼与刑适用原则不同.礼不下庶人,指庶人日日忙于生产,不具备贵族地礼所要求地物质条件,因而不能按贵族地礼来要求,但绝不是说他们可以不受礼地约束,任何越礼行为都要受到惩罚,他们只是受到庶民地礼地惩罚.刑不上大夫,是指一方面,制定刑法目地不是针对贵族,而是庶民.另一方面,贵族犯罪在刑罚适用上有特权,能获得宽宥.4.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答: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体现了西周宗法体制下地等级特权制度,也是后世法律地重要原则.礼不下庶人,指庶人日日忙于生产,不具备贵族地礼所要求地物质条件,因而不能按贵族地礼来要求,但绝不是说他们可以不受礼地约束,任何越礼行为都要受到惩罚,他们只是受到庶民地礼地惩罚.刑不上大夫,首先是指制定刑法目地不是针对贵族,而是庶民.其次,贵族犯罪在刑罚适用上有特权,能获得宽宥.5.亲亲得相首匿答:亲情得相首匿原则源于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地思想.汉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地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地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幼隐尊不罚);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匿孙子罪行地,除死罪需上请外,其他皆不追究刑责(尊隐幼非死不罚).6.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答:①这句话是西汉时董仲舒对儒家学说进行阐释地结果.董仲舒将传统儒家伦理阐释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地三纲伦理,尤其是大力鼓吹君权神授,强调臣子和庶民对君主地绝对效忠.②这里有必要指出地是古人理解这句话与今人说有所不同,古代臣子说这句话一方面是为了向当时地统治者表示他地衷心,毕竟,在当时,皇帝地一句话就可以决定生死,即使他们是爱国志士,那么他们要效忠那首先就要保命;另一方面,当那些志士面对国与“我”地时候,为了大局着想,也会牺牲小我,也就是为国牺牲,而当时地皇帝,可以代表一个国家,为皇帝牺牲就是为国牺牲,这里就有一层“愚忠”地意思在里面.③当然,这样地话语体系只适用于“君权、父权、夫权”地历史时代,这是一种压迫、是一种赤裸裸地剥夺,是统治阶级奴化民众思想地一个统治工具;是在当时那种落后阶级统治下非人道地统治思想;是在老百姓没人更多地财产、人身自主权地情形下地思想观点.是腐朽地;在当今社会,人,是独立地个体、是自由人,已不再受制于某阶级地控制和奴役;人人皆有人之为人地基本人权,任何阶级、任何个人除非依照现行刑法判处死刑且程序合乎法律,已经无权剥夺任何一个人地生命和生存地权利.④当然,这种“A让B死,B就不得不死”地话语体系有时候在现代生活中仍然存在,只不过是在两种或者物质上地或者精神层次地利益中,B明显出于不对等地状态,为了实现B认为地更大地利益而牺牲自我,也是可以理解地.比如说绑架中,绑架者A以被绑者生命相要挟来迫使被绑者家人B自杀地,存在被绑者在情急之下真地以自己生命来家人地安全地可能;再比如说B很爱A,A却不爱B,A利用这种情感上地优势,来要求B去死,如果B因为爱地太深也可能真地去死了.7.一人犯罪,株连九族答:①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地刑罚制度,在古代称为"族",故"族"者,即意味着由一个人地死罪扩展为家族成员地共同死罪.灭九族”,始于秦王朝地“族刑”,一人犯法,株连家族,同时实施于商鞅发明地“连坐”,从诛三族一直发展到诛七族.到了隋炀帝杨广,更进一步扩大为“灭九族”.以后地历封历代均沿袭了这一令人毛骨悚然地株连法度,直到清末法律变革运动,在修律大臣沈家本、任廷芳大力倡导努力下,清廷终于在1905年正式宣布废除.②从性质上来说这是有违儒家精神地,孟子说“父子兄弟,罪不相及"这句有名地口号更表现了古代哲王地思想立场.但是后世以儒家礼仪标榜地为政者却将这一制度广泛推广.其原因有二:首先,是古代政权地性质及其贯常地镇压手段决定地.中国传统地集权专制政治在本质上是反人民地,为维护和巩固自己地政权,无所不用其极,视人命如草芥,任何惨无人道地杀戮,既便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也不会使任何一位暴君虐臣产生什么负罪感.他们甚至还可以为其刑。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历年考研试题95--11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历年考研试题95--11

法理学历年考研真题1995年一、选择题(包括单项和多项,每小题3分,共30分)1.加强社会主义立法是( )①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②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必经途径③共产党的一切政策具体化、条文化的重要保证④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必要条件2.“法令,这是号召人们去做大量事情的指令”,这一科学论断的提出者是( )。

①马克思②恩格斯③列宁‘④毛泽东3,“法律的责任只是惩罚外部的行为”出自法学名著( )。

①《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②《论住宅问题》③《论法的精神》④《德意志意识形态》4.作为法的渊源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 )。

①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②民族自治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自治条例③省会市、较大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④县级权力机关制定的有约束力的文件5.根据法律对社会关系调整方式的不同,可将法律规范分为( )。

①确定性规范②允许性规范③准用性规范④命令性规范6.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

①一般的社会关系②特殊的社会关系③人们之间的互助合作关系④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7.适用法律类推的必要条件是( )。

①需要提倡和鼓励的行为②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③处理案件时应选择较相类似的条文④一律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按照法律解释方式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 )。

①司法解释②系统解释③逻辑解释④历史解释9.我国执法机关中有( )①中央人民政府②最高人民法院③地方人民政府④各级人民检察院10.社会主义国家法的主要渊源是( )①宪法②法律③法令④法规二、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1.社会主义法的公共职能。

2、法产生的经济根源3.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

4.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科学含义。

三、论述题(共35分)1.略论社会主义法治原则(15分) 2.试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的效益价值。

1995年法理学2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10分)1.立法(广义)2.法律事实3.法律制裁4.成文宪法5.民族区域自治二、双项选择(每题2分,共20分。

2023考研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真题:法理学

2023考研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真题:法理学

2023考研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真题回忆:法理学业务课名称:法理学考生须知:1.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其他纸上无效。

2.答题时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做答,用其他答题不给分,不得使用涂改液。

一、命题分析题(每小题8分,共24分)1. 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

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

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恣意横行。

2. 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迄今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3. 法律是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的结合。

二、简答题(每小题12分,共36分)1.简述中华法系的特征。

2.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3. 简述法律事实的概念与分类。

三、论述题(20分)论法律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和我国法律现代化的特点。

四、材料分析题(20分)材料:迈克是一个富豪,他要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分配遗产。

他有一批骆驼,遗嘱中规定,大儿子分二分之一,二儿子分四分之一,小儿子分六分之一。

等到富豪死去后,由于骆驼数量急剧下降,只剩下了11头骆驼。

大儿子想要6头骆驼,可是这超过了一半,二儿子和小儿子不愿意,大儿子得到5头骆驼,大儿子也不愿意,这也不符合遗产的分配。

于是兄弟三人就遗产分配争议找到法官卡迪来帮他们解决这个问题,法官卡迪想出了一个奇妙的办法,可以圆满解决遗产分配问题。

方案是这样的:卡迪他将自己的一头骆驼借给他们三人,和富豪留下的11头骆驼组成12头骆驼,分配给三人。

这样三个人都可以分到遗嘱中属于自己的那份,三个人觉得判决很公正,对法官判决很满意。

问题:自拟题目,从法理学角度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完整,表述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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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本大题共1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10 分)1、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称为()A、文理解释B、系统解释C、目的解释D、语法解释2、“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

”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进行区分的思想家是:()A、柏拉图B、伯林C、哈特D、康德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中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

”此条款主要体现了法律的哪种价值:()A、秩序价值B、自由价值C、平等价值D、效益价值4、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也有所不同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C、法律解释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但是它有客观性5、约翰•洛克(1632—1704),著名的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

其代表作《政府论》下篇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著作。

在这部著作中,洛克阐述了他的自然权利学说,洛克所论述的“自然权利”不应该包括以下哪项?()试卷第1页(共10页)A、生命权B、财产权C、自由权D、追求幸福权6、“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优缺点是另一回事,法律是否存在与它是否符合某假定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

一个法律,我们可能恰巧不喜欢它,或者它可能不符合我们用以认可法律的标准,但只要它确实地存在,它便是法律,这是一个事实。

”哈特的这段话体现了:()A、法律为正义奠定了原则基础,提供了正义的标准和尺度。

B、正义为法律奠定了原则和基础,是衡量法律好坏的标准。

C、正义推动了法律的进化,正义观念的进步引起法律观念的进步。

D、法律与正义分离,至少没有必然的联系。

7、第21届联合国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

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

”下列对于公约的理解,正确的是:()A、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不得抵触法律。

B、该规定中的人权是集体人权C、我国没有加入这个公约,由此公约的规定在我国不具有国内法的效力。

D、该规定体现了集体人权高于个体人权。

8、所谓法律目的解释方法,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的根据,当采用文义解释及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个不同的解释意见而难以判断哪一个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纳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

以下对于法律的目的解释,理解正确的是:()A、目的解释不需要考虑立法者的意图。

B、目的解释方法,必须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冲突,或者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漏洞,无法进行有效衔接的时候运用。

C、目的解释高于文义解释。

D、目的解释要求我们不能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法律。

9、“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这段话选自马克思的下列哪篇著作:()A、《关于出版自由的辩论》B、《黑格尔法哲学批判》C、《共产党宣言》D、《巴黎手稿》10、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本大题共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几项是错误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2、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3、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

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

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

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

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

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

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

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4、“对于浪漫的武士而言,你承认他的淑女为一名美女并不够,如果你不承认她是上帝已造就的或将要造就的第一美人,你就要准备与他决斗。

所有人心里都有一种对理论知识的要求,这种要求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无法用别的方法获得,就只好在醉梦中寻找。

依愚之见,这种要求就存在于哲学家想证明真理为绝对的努力背后,存在于法律家对普遍有效的准则的追求背后,该普遍有效的准则名之为自然法。

”对霍姆斯这段话的意思理解错误的是()A、霍姆斯认为对法的本质属性进行追问是一件无意义的事情。

B、霍姆斯认为应当去追问法律的本质问题,尤其是对自然法的探询是值得称道的。

C、霍姆斯对法律家追求普遍有效的准则是非常赞同的。

D、霍姆斯认为法律家就应当去追求绝对化的真理。

5、下列何种表述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A、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对应关系B、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C、功能发挥中的互动关系D、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三、辨析题(请判断下列命题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本大题共3 小题,每小题5分,共15 分)1、法律价值之间不可能存在冲突。

()2、程序正义在于通过对实体权利义务的安排,为社会提供一种秩序。

()3、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恶法非法”。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 小题,每小题10 分,共20 分)1、简要回答法律在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

2、简述正义与法律关系的学说并说明通过法律实现正义的基本方法。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结合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论述人类的平等诉求及其法律保护机制。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15分)位于重庆市主城九龙坡区繁华地带的一个危旧房改造项目工地中,二百八十户拆迁房屋已搬迁,仅剩一户未搬迁。

三年多来这里孤独地耸立着一栋二层小楼,小楼周围已向下挖空数米。

这座像“孤岛”一样的小楼照片在今年三月流传开来,被网友称为重庆甚至中国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

重庆“最牛钉子户”的房主杨武、吴苹夫妇在现身两天内迅速成名。

据了解,夫妇俩要求开发商在原位置给其安置一套面积相同的房子,开发商未答应,并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行政裁定。

后双方协商未果,主管部门向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提出司法强拆的申请,法院作出杨武夫妇限期自行搬迁的裁定。

面对裁定,房主吴苹表示,他们“要用生命捍卫自己的合法财产”;杨武则重回空置两年、已被断水断电的小楼中,挂上国旗,打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

某位学者断言,个人在行使物权时,必须要顾及公共利益。

…这个公共利益如何界定…这需出台具体的规定来完善。

…在完善之前,根据目前公众对公共利益的认识,开发商建商业用房,一般来说不属公共利益范畴,所以,若《物权法》已生效,该“钉子户”应可胜诉。

另一位学者提出,认为吴苹一家拒绝拆迁的理由不涉及公共利益的观点是不成立的。

旧城改造本来就是一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而且法院已经作出了裁定,认为拆迁是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为,如果吴苹一家自己不把房子拆掉,那么就是违法行为。

这位学者支持支持强制拆迁,认为法院已经下达了裁定,就要按照(法院的裁定)执行。

两位学者的意见都是根据物权法作出来的,关于什么是“公共利益”,他们的认识并不统一。

试根据法律与利益的相关理论和人权理论,谈谈你对这个案件的中出现的“公共利益”的争论。

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七、材料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15分)案件发生在两千多年以后,4299年春末夏初的纽卡斯国。

5月上旬,该国洞穴探险者协会的维特莫尔等五位成员进入位于石灰岩洞探险。

但当他们深入洞内时发生了山崩。

五位探险者发现受困后就在洞口附近等待救援。

由于洞穴地点地处偏远,山崩仍在继续,营救工作非常困难,而在营救过程中的一次山崩更是夺去了十名营救人员的生命。

与此同时,洞穴内五位探险者随身所带的食物有限,洞内也没有可以维持生命的动物或植物,探险者很可能会在出口打通前饿死。

在探险者被困洞穴的第三十二天,营救终获成功。

但当营救人员进入洞穴后,人们才得知,就在受困的第二十三天,维特莫尔已经被他的同伴杀掉吃了。

根据四位生还者的证词,在他们吃完随身携带的食物后,是维特莫尔首先提议吃掉一位同伴的血肉来保全其他四位,也是维特莫尔首先提议通过抓阄来决定吃掉谁,因为他身上刚好带了一副骰子。

四位生还者本来不同意如此残酷的提议,但在危急的情况迫使他们接受了这一建议,最终选定了一种掷骰子的方法来决定他们的命运。

掷骰子的结果把需要牺牲的对象指向维特莫尔,他于是被同伴吃掉了。

四位探险者获救后因营养失调而住院治疗。

出院后,四位获救者被指控谋杀维特莫尔。

初审法庭经过特别裁决确认上面所述的事实,根据纽卡斯国刑法的规定,法官判定四位被告谋杀维特莫尔的罪名成立,判处绞刑。

四位被告向纽卡斯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意见:纽卡斯国最高法院由五位法官组成,他们分别是特鲁派尼、福斯特、基恩、汉迪和唐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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