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财务结算主管岗位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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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财务结算主管岗位
工作标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财务部财务结算主管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财务部结算主管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部结算主管岗位工作,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
2 职责
责任
2.1.1负责对广场结算中心进销存业务反映经济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记录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签署后的内容负责。
2.1.2对违反结算制度的一切行为进行防范、制止,对结算工作中的差错进行纠正。
2.1.3对审核监督不力造成的重大违纪,应与有关人员负连带责任。
2.1.4对所有结算中心业务负有管理责任和指导责任。
权限
2.2.1对违纪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汇报。
2.2.2对不符合结算程序及批准手续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受理。
2.2.3对结算中不真实、不正确的记录,有权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更正。
2.2.4对结算中心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
3 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熟悉国家有关会计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条例和规定。
熟悉会计核算办法,能准确进行账务处理。
熟悉商业经营过程,了解各项经济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
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从事会计工作两年以上,研究生相关专业毕业从事会计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的会计人员担任。
4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审核范围
4.1.1对财务部结算中心财务收支进行全过程审核,同时配合核算中心主管做好相关账务的处理。
审核程序
4.2.1事前审核
对经济业务在发生前进行审核,具体为结算会计的事前审核和会计凭证在入账前的审核。
4.2.2 事后审核
对经济业务在入账后的审核,具体为会计凭证、账簿的事后复核。
审核方法
4.3.1 收入核算
4.3.1.1 根据财经纪律和广场内部规定,逐笔审核各项收入。
4.3.2结算
4.3.2.1对每项商品付款要逐项审核,与合同进行核对,保证结算业务的准确性。
4.3.2.2对结算会计收取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审核,保证发票的真实性与严谨性。
4.3.2.3对所有结算部的业务进行指导管理,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4.3.3 记账凭证
4.3.3.1审核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的同一性。
4.3.3.2 审核记账凭证表述经济活动真相的准确,包括:
——数字计算;
——摘要编写;
——分录处理;
——金额填写。
4.3.3.3审核记账凭证签章的完整性。
4.3.3.4对不合格的记账凭证,责成有关人员查明原因,更正处理。
4.3.4 会计账簿
4.3.4.1对各种账簿记录定期进行复核、检查记账、结账的合法、合规性。
4.3.4.2各种账簿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4.3.4.3往来账户与有关单位核对相符。
4.3.4.4对不合格的账簿记录,责成有关人员更正。
4.3.5会计报表和分析工作。
4.3.
5.1对结算部内部会计报表进行审核上报。
4.3.52整个广场的各项业务进行分析上报。
审核内容与要求
4.4.1 每日对办理收入库存及结算经济业务及原始凭证进行事前审核。
4.4.2 每日对已做会计凭证在入账前进行审核。
4.4.3 对以上内容的审核率达到100%,审核合格率100%。其他
4.5.1会计期末按规定期限负责向核算中心报送报表及要求的其他数据、资料。
5 检查与考核
本岗位执行情况,由财务部经理检查、考核。
考核内容为本标准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考核结果与当月奖励效益工资挂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