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41章新勘查设计法律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第一原告与第二原告签订委托设计合时使用的 “合同章”,蚌埠某建筑设计院并不认可。
2.第一原告及其雇用的在施工设计图纸上签字的人 员均不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从业资格。
3.第一原告私自安排刻制了应由上海市建委颁发的 “工程建设施工图出图专用章”,并在其组织 无证人员设计的图纸上使用了该出图专用章, 没有证据证明蚌埠某建筑设计院在此事上有授 权或共同行为。
➢ 要求:初步设计,主要大型设备、材料的预安排,
土地征用谈判。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2. 初步设计
➢ 内容:设计依据、设计指导思想、产品方案;原料、
燃料、动力的用量和来源、新技术采用的情况、主要 材料用量、外部协作条件、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生活区建设、抗震和人防 措施、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建 设顺序、期限和总概算等。
案例二
施工单位对质监站指出的质量问题置之 不理,继续施工。同时该公司为市政三级资 质企业,按规定仅能承担跨度为15 m以下 的桥梁,属越级施工。因此,该施工企业应 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为此,对其做出降 低一级资质,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0%的 决定。
2000年4月13日,受理案件的上海市某区人 民法院作出判决,依法确认了被告的行为合法。
案例一
三、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第一原告宋某未经注册,以注册 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且私 刻图章,以其他单位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任务;第二原告上海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发包 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第一原告 和第二原告均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被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上 述被告进行行政处罚是正确的。
案例一
6.第一原告的无证设计活动自1996年至被告对 其进行查处的过程中,一直处于持续状态; 而第二原告委托第一原告设计的行为,自双 方委托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至第二原告重新委 托设计之日止从未间断;且该工程一直没有 竣工。因此,被告援引违法行为继续期间颁 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对其予以处罚,在法律 适用上是正确的。
政策 ② 综合利用资源、满足环保要求 ③ 遵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④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⑤ 重视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结合 ⑥ 公共建筑和住宅要美观、适用和协调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2、工程设计的依据 ① 项目批准文件; ② 城市规划; ③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④ 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⑤ (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的要求。
第一节 概 述
1 主要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997 2005 2001 2002 2002 2000 2000
第一节 概 述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一般要求 ① 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注册管理 ; ② 科学设计-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 ③ 依法设计-执行规范、质量负责 。
第一节 概 述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 ① 一般采用招标发包方式 。 ② 可以直接发包的设计项目为:
a) 采用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b) 建筑艺术造型有特定要求的; c)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的勘察
案例二
建设单位:奉贤县市政管理所 设计单位:奉贤建筑设计所 施工单位:古华市政建设工程公司
案例二
一、基本案情
奉贤县贝港桥,位于奉贤县南桥镇的贝 港河上,该桥为三孔桥,两个边孔跨径各为 16 m,中孔跨径为20 m,采用预应力预制 梁,全长52.54 m,桥宽16 m。该工程 1995年5月4日开工,同年10月16日桥梁部 分竣工,因桥接坡未完成,未验收使用。
第四章
建设工程勘查设计 法律制度
本章提要
本章介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 概念与作用,详尽地阐述了工程勘察 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批的主要内容, 并分别介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 管理、建筑工程抗震等方面的有关规 定。
第一节 概 述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概念 ➢ 建设工程勘察 ➢ 建设工程设计
勘察是先行,设计是灵魂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二、设计阶段和内容 (一)设计阶段 1. 一般项目:两阶段 2. 复杂项目:三阶段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二)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1. 勘察文件: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
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2. 设计文件:
① 方案设计,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预算 ② 初步设计,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
③ 对应当加固的房屋、工程设施和设备均由产权 所有者负责进行抗震加固,提出加固计划,并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期限完成。
源自文库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四、勘察、设计文件的修改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随意
修改设计文件; 1. 施工、监理单位发现设计不符合要求; 2. 重大修改的,需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4. 施工图设计 ➢ 内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 ➢ 要求:
① 设备材料的安排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 ②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③ 施工要求。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三、建设工程抗震 (一)建设工程抗震的概念
建筑工程抗震:是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的 简称,指通过编制、实施抗震防灾规划,对 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最大限 度地抵抗和防御地震灾害的活动。
设计。
禁止肢解工程发包的有关规定
《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 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 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 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 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 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案例一
第二原告则认为其所委托的设计单位是 有设计资质和入沪许可的蚌埠某建筑设计院上 海分院,从未委托过第一原告个人;工程设计 发包行为发生在1996年,1997年经上海市建 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同意,补办了招标手续。 被告援引1999年3月颁布实施的法规对其进 行处罚,显系适用法律不当。
案例一
而被告方则以大量证据材料证明:
承揽工程的有关规定
(1)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 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 内承揽工程。
(2)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 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 责任。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工程设计的原则和依据 1、工程设计的原则 ① 贯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二)抗震设防 抗震设防:是为了防御地震对建筑物、构筑
物产生的破坏性,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所采取 的预防性抗震措施与手段。
抗震设防的范围:地震烈度为六度及六度以
上地区和今后有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所有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三)抗震加固 1. 抗震鉴定: ① 未经抗震设防或抗震加固的; ② 未经正式设计进行改建、大规模装修、安装
➢ 要求: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
土地征用、基建投资的控制、施工设计图的编制、施 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3. 技术设计 ➢ 内容: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确定 ➢ 深度:满足确定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问题和
有关试验、设备制造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案例一
二、案件审理
法庭对被告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逐项 进行了审查,认为这些证据内容真实、与被诉 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相关且合法,具有证 明效力,法院全部予以采信,并据此确认: 1.第一原告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时,组织无从业资 格的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并在设计图纸上加盖 了自行刻制的施工图出图章,其主观上违法的 故意十分明显。被告认定其无证从事建筑设计 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案例一
被告经调查后发现,该施工图纸是由宋 某组织无证设计人员私刻施工图出图专用章, 且以蚌埠某建筑设计院上海分院的名义设计。 据此,被告于1999年11月17日对第一原告作 出了“责令停止建筑活动并处五万元罚款”的 行政处罚。同时,开发单位在未验明设计单位 的资质的情况下,将工程设计发包给个人,并 将无证人员设计的施工图纸交给施工单位使用, 被告因此对第二原告也作出了“责令改正,并 处罚款三万元”等的行政处罚。
① 涉及计划任务书的主要内容 ② 涉及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
案例
案例一
第一原告:宋某 第二原告:上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被 告:上海某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案例一
一、基本案情
1999年3月15日,被告上海某区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收到第二原告举报,称其正在进行施工的 图纸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希望被告对该图纸的设 计单位进行查处。
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③ 施工图设计,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
施工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三)各设计阶段的内容和深度 1. 总体设计:文字说明和图纸 ➢ 内容: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料来源、工艺流程
概况、主要设备配备、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公用和 辅助工程,“三废”质量及环境保护方案、占地面积 估计、总图布置及运输方案、生活区规划、生产组织 和劳动定员估计、工程进度和配合要求、投资估算等。
案例一
2.第二原告在将设计这一工程重要环节发包给设 计单位时,理应验明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和 勘察设计临时许可证。以第二原告的行为能 力,应当能够验明第一原告提供的注册税务 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进沪许可证已全部无效。
案例一
3.第一原告与第二原告于1997年4月18日签订设计 合同,委托设计行为自此开始,并一直继续到 1999年9月1日第二原告将工程重新委托给其 他设计所设计时止。期间,双方并未发生终止、 解除合同的情形。故对违法行为的追责,应当 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被告适用法律 正确。
大型设备的; ③ 在使用过程中经过破坏性地震、洪水、风暴
等自然灾害,承重结构出现局部倒塌、裂缝 或抗震能力严重受损的;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2. 抗震加固
① 抗震加固必须严格按照抗震鉴定,加固设计、 设计审查、加固施工、竣工验收的程序进行。
② 抗震加固应与城市改造规划、单位及个人的房 屋维修、大修计划及企业的技术改造相结合。
案例二
1995年12月26日下午4时15分,贝港 桥两个桥墩突然下沉,致使整个桥面中间 部位下沉后呈V字形。经过调查,造成这 起桥梁下沉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两个桥 墩的钻孔灌注桩施工质量低劣,桩尖没有 达到设计要求的持力层,致使桩基础承载 力不足,造成桥梁突然下沉。
案例二
二、事故责任及处理
1.古华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按工程承包合同承担 桥梁下部结构施工,该公司却转包给陈某私 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及时报 质监站核验桩基质量,直至桥基和下盖梁完 成后,才通知质监站检查质量。质监站检查 时指出了贝港桥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弄清情 况后,再进行下一步施工。
案例一
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两原告均不服上述行 政处罚,遂于2000年1月6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要求撤销被告的上述行政处罚。
案例一
第一原告认为其在设计活动中的一切行为 均代表蚌埠某建筑设计院上海分院,施工图出图 专用章系由该设计院的管理机关领取,是有证从 事建筑设计活动,不应由其承担无证设计的法律 后果;同时,委托设计合同是在1996年上半年 签订的,被告援引1997年10月颁布实施的地方 性法规和《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对其进行 处罚,在法律适用上也是错误的。
案例一
4.第二原告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看了第一原告出 示的无效的营业执照后,仍与第一原告签订合 同,且在施工过程中委托第一原告担任项目经 理,将工程全权委托给其管理。因此,第一原 告代表第二原告接受无证人员设计的施工图纸 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追责至第二原告。
5.第二原告所称的1997年补办招标手续时,提交 的设计合同为1994年的,而当时蚌埠某建筑设 计院尚未进沪,第二原告也尚未成立,招标手 续显系欺骗取得。
2.第一原告及其雇用的在施工设计图纸上签字的人 员均不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从业资格。
3.第一原告私自安排刻制了应由上海市建委颁发的 “工程建设施工图出图专用章”,并在其组织 无证人员设计的图纸上使用了该出图专用章, 没有证据证明蚌埠某建筑设计院在此事上有授 权或共同行为。
➢ 要求:初步设计,主要大型设备、材料的预安排,
土地征用谈判。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2. 初步设计
➢ 内容:设计依据、设计指导思想、产品方案;原料、
燃料、动力的用量和来源、新技术采用的情况、主要 材料用量、外部协作条件、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生活区建设、抗震和人防 措施、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建 设顺序、期限和总概算等。
案例二
施工单位对质监站指出的质量问题置之 不理,继续施工。同时该公司为市政三级资 质企业,按规定仅能承担跨度为15 m以下 的桥梁,属越级施工。因此,该施工企业应 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为此,对其做出降 低一级资质,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0%的 决定。
2000年4月13日,受理案件的上海市某区人 民法院作出判决,依法确认了被告的行为合法。
案例一
三、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第一原告宋某未经注册,以注册 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且私 刻图章,以其他单位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任务;第二原告上海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发包 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第一原告 和第二原告均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被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上 述被告进行行政处罚是正确的。
案例一
6.第一原告的无证设计活动自1996年至被告对 其进行查处的过程中,一直处于持续状态; 而第二原告委托第一原告设计的行为,自双 方委托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至第二原告重新委 托设计之日止从未间断;且该工程一直没有 竣工。因此,被告援引违法行为继续期间颁 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对其予以处罚,在法律 适用上是正确的。
政策 ② 综合利用资源、满足环保要求 ③ 遵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④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⑤ 重视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结合 ⑥ 公共建筑和住宅要美观、适用和协调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2、工程设计的依据 ① 项目批准文件; ② 城市规划; ③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④ 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⑤ (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的要求。
第一节 概 述
1 主要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997 2005 2001 2002 2002 2000 2000
第一节 概 述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一般要求 ① 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注册管理 ; ② 科学设计-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 ③ 依法设计-执行规范、质量负责 。
第一节 概 述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 ① 一般采用招标发包方式 。 ② 可以直接发包的设计项目为:
a) 采用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b) 建筑艺术造型有特定要求的; c)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的勘察
案例二
建设单位:奉贤县市政管理所 设计单位:奉贤建筑设计所 施工单位:古华市政建设工程公司
案例二
一、基本案情
奉贤县贝港桥,位于奉贤县南桥镇的贝 港河上,该桥为三孔桥,两个边孔跨径各为 16 m,中孔跨径为20 m,采用预应力预制 梁,全长52.54 m,桥宽16 m。该工程 1995年5月4日开工,同年10月16日桥梁部 分竣工,因桥接坡未完成,未验收使用。
第四章
建设工程勘查设计 法律制度
本章提要
本章介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 概念与作用,详尽地阐述了工程勘察 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批的主要内容, 并分别介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 管理、建筑工程抗震等方面的有关规 定。
第一节 概 述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概念 ➢ 建设工程勘察 ➢ 建设工程设计
勘察是先行,设计是灵魂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二、设计阶段和内容 (一)设计阶段 1. 一般项目:两阶段 2. 复杂项目:三阶段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二)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1. 勘察文件: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
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2. 设计文件:
① 方案设计,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预算 ② 初步设计,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
③ 对应当加固的房屋、工程设施和设备均由产权 所有者负责进行抗震加固,提出加固计划,并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期限完成。
源自文库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四、勘察、设计文件的修改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随意
修改设计文件; 1. 施工、监理单位发现设计不符合要求; 2. 重大修改的,需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4. 施工图设计 ➢ 内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 ➢ 要求:
① 设备材料的安排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 ②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③ 施工要求。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三、建设工程抗震 (一)建设工程抗震的概念
建筑工程抗震:是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的 简称,指通过编制、实施抗震防灾规划,对 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最大限 度地抵抗和防御地震灾害的活动。
设计。
禁止肢解工程发包的有关规定
《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 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 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 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 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 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案例一
第二原告则认为其所委托的设计单位是 有设计资质和入沪许可的蚌埠某建筑设计院上 海分院,从未委托过第一原告个人;工程设计 发包行为发生在1996年,1997年经上海市建 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同意,补办了招标手续。 被告援引1999年3月颁布实施的法规对其进 行处罚,显系适用法律不当。
案例一
而被告方则以大量证据材料证明:
承揽工程的有关规定
(1)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 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 内承揽工程。
(2)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 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 责任。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工程设计的原则和依据 1、工程设计的原则 ① 贯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二)抗震设防 抗震设防:是为了防御地震对建筑物、构筑
物产生的破坏性,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所采取 的预防性抗震措施与手段。
抗震设防的范围:地震烈度为六度及六度以
上地区和今后有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所有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三)抗震加固 1. 抗震鉴定: ① 未经抗震设防或抗震加固的; ② 未经正式设计进行改建、大规模装修、安装
➢ 要求: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
土地征用、基建投资的控制、施工设计图的编制、施 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3. 技术设计 ➢ 内容: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确定 ➢ 深度:满足确定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问题和
有关试验、设备制造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案例一
二、案件审理
法庭对被告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逐项 进行了审查,认为这些证据内容真实、与被诉 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相关且合法,具有证 明效力,法院全部予以采信,并据此确认: 1.第一原告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时,组织无从业资 格的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并在设计图纸上加盖 了自行刻制的施工图出图章,其主观上违法的 故意十分明显。被告认定其无证从事建筑设计 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案例一
被告经调查后发现,该施工图纸是由宋 某组织无证设计人员私刻施工图出图专用章, 且以蚌埠某建筑设计院上海分院的名义设计。 据此,被告于1999年11月17日对第一原告作 出了“责令停止建筑活动并处五万元罚款”的 行政处罚。同时,开发单位在未验明设计单位 的资质的情况下,将工程设计发包给个人,并 将无证人员设计的施工图纸交给施工单位使用, 被告因此对第二原告也作出了“责令改正,并 处罚款三万元”等的行政处罚。
① 涉及计划任务书的主要内容 ② 涉及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
案例
案例一
第一原告:宋某 第二原告:上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被 告:上海某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案例一
一、基本案情
1999年3月15日,被告上海某区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收到第二原告举报,称其正在进行施工的 图纸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希望被告对该图纸的设 计单位进行查处。
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③ 施工图设计,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
施工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三)各设计阶段的内容和深度 1. 总体设计:文字说明和图纸 ➢ 内容: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料来源、工艺流程
概况、主要设备配备、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公用和 辅助工程,“三废”质量及环境保护方案、占地面积 估计、总图布置及运输方案、生活区规划、生产组织 和劳动定员估计、工程进度和配合要求、投资估算等。
案例一
2.第二原告在将设计这一工程重要环节发包给设 计单位时,理应验明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和 勘察设计临时许可证。以第二原告的行为能 力,应当能够验明第一原告提供的注册税务 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进沪许可证已全部无效。
案例一
3.第一原告与第二原告于1997年4月18日签订设计 合同,委托设计行为自此开始,并一直继续到 1999年9月1日第二原告将工程重新委托给其 他设计所设计时止。期间,双方并未发生终止、 解除合同的情形。故对违法行为的追责,应当 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被告适用法律 正确。
大型设备的; ③ 在使用过程中经过破坏性地震、洪水、风暴
等自然灾害,承重结构出现局部倒塌、裂缝 或抗震能力严重受损的;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2. 抗震加固
① 抗震加固必须严格按照抗震鉴定,加固设计、 设计审查、加固施工、竣工验收的程序进行。
② 抗震加固应与城市改造规划、单位及个人的房 屋维修、大修计划及企业的技术改造相结合。
案例二
1995年12月26日下午4时15分,贝港 桥两个桥墩突然下沉,致使整个桥面中间 部位下沉后呈V字形。经过调查,造成这 起桥梁下沉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两个桥 墩的钻孔灌注桩施工质量低劣,桩尖没有 达到设计要求的持力层,致使桩基础承载 力不足,造成桥梁突然下沉。
案例二
二、事故责任及处理
1.古华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按工程承包合同承担 桥梁下部结构施工,该公司却转包给陈某私 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及时报 质监站核验桩基质量,直至桥基和下盖梁完 成后,才通知质监站检查质量。质监站检查 时指出了贝港桥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弄清情 况后,再进行下一步施工。
案例一
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两原告均不服上述行 政处罚,遂于2000年1月6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要求撤销被告的上述行政处罚。
案例一
第一原告认为其在设计活动中的一切行为 均代表蚌埠某建筑设计院上海分院,施工图出图 专用章系由该设计院的管理机关领取,是有证从 事建筑设计活动,不应由其承担无证设计的法律 后果;同时,委托设计合同是在1996年上半年 签订的,被告援引1997年10月颁布实施的地方 性法规和《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对其进行 处罚,在法律适用上也是错误的。
案例一
4.第二原告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看了第一原告出 示的无效的营业执照后,仍与第一原告签订合 同,且在施工过程中委托第一原告担任项目经 理,将工程全权委托给其管理。因此,第一原 告代表第二原告接受无证人员设计的施工图纸 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追责至第二原告。
5.第二原告所称的1997年补办招标手续时,提交 的设计合同为1994年的,而当时蚌埠某建筑设 计院尚未进沪,第二原告也尚未成立,招标手 续显系欺骗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