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关于益生菌法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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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益生菌及相关产品的立法和管理
发布时间:2009-09-24点击:576次作者:张勇张和平来源:本站益生菌是指通过摄取适当的量,对食用者的身体健康能发挥有效作用的活菌[1]。在这个定义中包含了3个关键点:首先是活菌;其次是有效剂量;最后是能产生有益健康的作用。前两点属于质量标准的范畴,第3点属于健康声称的范畴。所有益生菌的立法和指导准则都是围绕这3点进行细化的。此外,需要关注的是可作为益生菌株的名单。这与益生菌的安全性密切相关。其中最常使用的是乳酸菌,还有一些芽孢菌、酵母和藻类也归入益生菌的定义范围。很多国家列出了各自可用作益生菌的菌属名单。
对于活菌的剂量,不同的研究得出不同的使用剂量。一般小肠中活菌数量≥106 cfu/g,结肠中活菌数量≥108 cfu/g[2]。而对于健康声称,益生菌被研究证实的功效主要包括保持肠道正常菌群,缓解乳糖不耐症,降低胆固醇,缓解胃肠道炎症和过敏,抑制癌症和刺激免疫系统[3-4]。目前对益生菌功效的认证,很多国家仅限于改善胃肠道功能食品,而其它功效认证,如改善妇女阴道健康,保持口腔健康和皮肤健康尚未立法。
目前几乎所有国家的益生菌相关法律、法规都归于功能性食品法律、法规范畴。功能性食品被定义为除提供基础营养外,含有某种功能性特殊成分的食品[5]。尽管很多益生菌都被做成片剂使用,其管理部门还是倾向于将益生菌当作食品而非药品来看待。
1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
FAO/WHO对益生菌出台了一个指导性原则。益生菌株必须先得经过准确鉴定(包括表型方法和分子生物学的方法),并保存于国际性的菌种保藏机构。然后用各种体外和动物试验对其进行安全性和功能性评价。比如耐酸耐胆盐特性和肠道定殖活性。接下来就是做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以评价益生菌或其产品的功能性。FAO/WHO推荐做3期临床试验,包括初步、标准和比较试验。同时规范了益生菌产品的标签,如菌株组成、种属、货架期后最少活菌数、适合的贮藏条件等等都应该标注[6]。
另外,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发酵乳标准中规定了所标注微生物的活菌数不得低于106 cfu/g,起始发酵剂的微生物总和不得低于107 cfu/g。Kefir和Kumys中含有的酵母数不得低于104 cfu/ g[7]。
2 美国
在美国,益生菌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下属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应用中心(CFSAN)来管理和监督的。FDA 的监控范围包括食品(包括临床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和膳食补充剂[8]。益生菌产品基本上被包括在内。
考虑到益生菌的安全性,益生菌进入市场前必须通过“公认安全使用物质”(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GRAS)的认可。采用GRAS标准,需要考虑两个关键问题:提供的成分数据和信息是否得到业内专家关于使用安全性的一致肯定;对安全性评价所依据的数据和信息是否被普遍的科学团体获得[8]。GRAS列出的无害乳酸菌属名单中,嗜酸乳杆菌明确得到核准,其它菌还包括链球菌(嗜热链球菌、乳酸链球菌、乳脂链球菌和双乙酰乳酸链球菌)、乳杆菌(保加利亚乳杆菌、发酵乳杆菌和乳酸乳杆菌)和3种明串珠菌。显然,几种常见的益生菌属,如罗伊氏乳杆菌、干酪乳杆菌、副干酪乳杆菌、格氏乳杆菌和双歧杆菌都未列入GRAS名单中[9]。当然,未列入名单并不表示不能安全使用,这可能与美国的研究情况有关。众所周知,美国有关嗜酸乳杆菌NCFM研究很多,而其它菌的研究相对较少,尤其是双歧杆菌。还有个例子是Ganeden生化科技筛选出1株凝结芽孢菌(Bacillus coagulans GBI-30, 6086)已得到GRAS的许可[10]。此外,生产商可以为自己的产品建立GRAS“自律”文件。
对于益生菌食品和膳食补充剂,FDA成分标注强调菌株和活菌数需得到标注。但仍有局限性,这是因为活菌数会受到各种环境因子(生产条件、湿度和贮藏温度等)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在声称方面,对于益生菌,可以使用组成/功能性声称(Structure/Function claims)和健康声称(Health claims)。组成与功能声称只是针对健康人保持健康而设立,应避免提及某种疾病或症状。常见的益生菌相关组成与功能声称有“帮助保持肠道菌群”,“帮助重建健康
菌丛”和“维持一个健康的免疫系统”。
FDA健康声称标准是只有符合“明确的科学共识”(significant scientific agreement)标准才被批准。迄今为止,FDA对益生菌的健康声称管理很严格,还未通过具体到某种特定健康声明的益生菌[8],比如改善过敏症状,降低胆固醇等。由于菌株的特异性和使用条件的不同,很难规定益生菌活菌数达到多少就能够起作用。作为一类特殊食品,含益生菌的婴儿配方乳粉是从益生菌产品中独立出来并进行评价的。目前,只有Nestlé益生菌婴儿配方乳粉已获得FDA的认证[11]。
对于将益生菌用作药品,因菌株具有特异性,故申报时要按照新药规范(investigational new drug,IND)来进行。要注意两点:1)申报数据和信息必须是安全的;2)证据必须是基于充分而良好控制的研究,由具备资格的研究者来做有效的试验[8]。然而,至今美国FDA 还未批准任何益生菌产品作为药品,说明其难度更大。生产商也倾向于用临床试验来获得组成与功能性声称,而不是用申报新药来获得。
当然,为确保益生菌及其产品的质量,如防止污染和保持货架期,在生产中需要遵守“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GMP)规范。
3 加拿大
益生菌及其产品是由加拿大卫生部(Health Canada)天然健康产品部门(Natural Health Products Directorate,NHPD)立法监督和管理。益生菌食品(主要是乳制品)还受食品产品部门的管理。2006年,NHPD 出台了天然健康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文件(Evidence for safety and efficacy of finished natural health products),用于指导生产商如何来准备申报天然健康产品的证据[12]。
食品中益生菌的健康声称遵照规程“益生菌在食品中的应用”(The Use of Probiotic Microorganisms in Food)[12]。加拿大的益生菌产品有3种健康声称:非特异性的结构/功能声称,疾病危险降低声称和治疗声称。非特异性的健康声称是指保持和提高身体健康,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