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保护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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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保护思想研究

摘要

中国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是:总体在恶化,局部在改善,治理能力远远赶不上破坏速度,生态赤字逐渐扩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蕴涵着丰富的生态文化观念,先民们对自然的看法以客观的、自然主义的态度为主。提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并且认为,世界是一个整体,产生了系统的生态观念,在此基础上,先民主张实行生态保护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生态科学观及实践是其重要的表现。此外,生态观念在文化中还有一个显著的体现。深刻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观念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它将有利于加深对中国传统的认识和促进中国的生态文化建设。

关键词:传统文化生态保护生态文明研究

引言:中国传统文化起源于人对自然真象的整体领悟,是人在生存实践中对自然规

律的敬畏与尊重而形成的一种文化形态[1]。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各种形态,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各流派,如儒、法、墨、道,尽管各有其独立的体系和不同的政治主张,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生态观方面所具有的内容的丰富性和所指与能指的一致性[2]。这些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对于我们解决当今社会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有利于生态保护思想的研究

正文:面对着日益恶化的生态危机,不得不使人类对生存问题的思考变得严峻

起来了,使人类开始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开始重新思考人在自然中的角色定位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的层面寻找解决问题的良策。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也在日益得到人们的认同。道家以超越一切的道为出发点,从自然的天道、天地循环所造成的自然界的和谐秩序,平等地对待万物,以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儒家则从人道契入天人关系,以人道体天道,将天道人伦化,以仁义思想为核心,把人类社会的道德属性赋予自然界,提出了仁民爱物的道德观。而中国佛教的诸流派,则根据缘起论的宇宙观,众生及万物皆有佛性的平等观,提出了尊重生命及其环境的生态伦理思想。这些思想为我们今天的环境保护理论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资源[3]。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与自然发展规律,推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所取得的物质、制度与精神成果的综合;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共生、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形态[4]。值得我们深入的研究!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生态思想存在形式

中国传统文化整体都弥散着浓郁的生态文化气息,从政治制度、社会伦理、生产劳作、文学艺术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贯彻着“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的和合精神及与自然相亲、相融、相谐的态度[5]。

(一)“时中”生态伦理自然观的精神内核

从儒家的经典著作中可以发现重“时”“尚”“中”是儒家传统文化的基本秉承重“时”“尚”“中”并不意味着“时”与“中”的分离二者相互渗透、彼此含蕴、互为诠释即“时”不离“中”,“中”不离“时”,“时中”是也。《易》言“时中之义甚大”。“时中”是儒家的真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的真精神[6]。“时中”是儒家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生态智慧它集中体现了儒家生态伦理自然观的精神

内核。

所谓“时”其最初含义指自然规律即自然节律的变化。《说文》有云:时,四时也。从日,寺声。”“凡四时成岁,春夏秋冬。”(《逸周书·周月解》)“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工,庶绩咸熙。”(《尚书·尧典》)故有“天时”、“时制”之说时是神圣而不可违背又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孔子言“道千乘之国”要“使民以时”若“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孟子言“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儒家不仅重“时”而且尚“中”,有学者认为中实际上是从时派生出来的“时”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并且是基本的它代表孔子的自然观[7]。“时中”在儒家文化中多以“中庸”“中道”“中行”“中和”“中正”等词表达,它不仅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方法与态度,更是一种伦理精神和生态智慧。从生态观上来看,儒家“时中”伦理极其重视自然生态的内在和谐性,甚至把它看作是世界本原性的内在规律来认识。“天人合一”“万物一体”“民胞物与”等所展现出的儒家自然观立足于儒家哲学的整体论和系统论,把人类看着自然界的一部分由此肯定人类与天地万物的有机联系,其理想生态是“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赞天地之化育”它充分估价了人在自然万物中的能“参”地位,将人的作用引向辅天补天之路形成天人一体的生态伦理思想。总之,儒家自然观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自然观,其精神内核就是“时中”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更为准确说儒家传统文化的自然观是一种“时中”的生态伦理自然观[8]。

(二)“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生态观

道家生态思想最主要体现在它对自然山水的重构与再生上,自然景色只有在被道家赋予了它们以精神的灵性之后,才能超越它原有的纯粹自然的属性,才拥有了它超自然的价值[9]。“道法自然”,是先秦道家及汉唐以来的道教共同宗奉的中心理念和最高法则,是整个道家、道教思想体系的核心。“道”就是宇宙万物之为宇宙万物的根本,是事物产生的根本原因,“物得以生谓之道。”(老子·第2章)同时“道”是一切价值的最终根源,其中包括生态价值。在老子看来,“道”产生万物的过程,是一个由于自身的内在矛盾而进行的自然而然的过程;既然人产生于这一过程,人的一切行为当然应以这一过程为范本,将“自然”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这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的根本含义。“道法自然”反映在人的行为方式上,则是“无为”。“无为”是指人类按照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所采取的适应行为[10]。而“道法自然”的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人类社会的整体观和地球命运的责任感才会同人类本身的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对现在和未来有着深远的意义[11]。应该说,中国传统文化是典型的伦理文化,在“天人合一”的发展形态中“德性与人相合”始终是“天人合一”的主流形态。明确提出“天人合一”概念的是北宋张载,他在《正蒙·乾称》中说:“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12]。“天人合一”思想,主张世界的有机生成而不是机械组合性,强调天道与人道、自然界与人是紧密相连不可分离的,追求天地整体的和谐[13]。“天”是中国传统文化体系的核心,广义上的“天”指大自然、无限的空间。狭义仅指与“地”相对的“天”。还有一种说法是“天”的概念有大、中、小之分。大概念的“天”指的是客观存在的无所不包的大千世界,它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人本身,包括无限宏观、无限微观。中概念的“天”是指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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