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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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标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和1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项目部,定期考核。第二章组织管理
1、成立由公司质安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1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织实施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条各1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3、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小组”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4、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施工作业就必须有1现场负责人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5、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质安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公司质安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3、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上报公司质安部备案。
5、管理者不得违章指挥,操作者不得违规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规作业,执行互相监督制。
6、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7、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8、每月定期由公司质安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9、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0、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临时用电、用水管理及消防设施
一)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专职电工完成。
3、施工现场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采用五蕊电缆线,改变四蕊电缆外加一根线的替代做法。
4、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配电系统按总配电→分配电→开关箱设置并实行两级漏电保护。总箱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设置,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箱有电源隔离开关。
5、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6、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7、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8、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9、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10、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11、现场有专职电工,负责巡视检查维修记录,专用设备应有接线标识
二)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必须配有施工过程中临时消火栓用水。
4、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5、楼层零时下水时必须使用零时下水管道,不得使用建筑排水系统三)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时现场必须留有消防车进入和行驶的道路,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和防火通道。
2、临时办公室备有报警、部值班员、电箱和灭火器材分布图。
3、在应配备灭火器的场所,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4、同一场所应选用一种灭火器,灭火器的状态失效或有限期过后,应及时更换或补充。
5、每个工作层面按面积大小,有效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同时,对施工现场吸烟者,应制定规定,直接进行处罚。
第五章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1、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上岗证,同时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必须备案存档。
2、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3、施工人员必须预先进行身体检查。凡是酒后及不舍应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上操作台作业。
4、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5、施工现场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出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有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工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运,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6、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不闭合(一字型、槽型)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米。
7、脚手架高度超过10m时,上下层门架间应设置锁臂,外侧应设置抛撑与地面拉结牢固。
8、脚手架的跨距为1.8m和0.9m两种,荷载较大的是采用0.9m,一般采用1.8m。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9、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10、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1、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自制木梯。不得以木架子代替脚手架登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