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报送财政部拟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的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政部关于报送财政部拟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的函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综函[2008]66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8.10.14

【实施日期】2008.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报送财政部拟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的函

(财综函[2008]66号)

国家统计局:

你局送来的《项目到期通知书》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我部拟继续执行以下7项统计调查项目:《全国地方税税源调查》、《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全国税收资料调查表》、《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和《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指标月报》。这7个项目均为《关于同意继续执行财政部统计调查项目的函》(国统制[2006]27号)中备案项目,现申请继续执行(见下表)。

财政部拟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