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报送财政部拟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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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报送财政部拟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的函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综函[2008]66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8.10.14

【实施日期】2008.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报送财政部拟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的函

(财综函[2008]66号)

国家统计局:

你局送来的《项目到期通知书》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我部拟继续执行以下7项统计调查项目:《全国地方税税源调查》、《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全国税收资料调查表》、《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和《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指标月报》。这7个项目均为《关于同意继续执行财政部统计调查项目的函》(国统制[2006]27号)中备案项目,现申请继续执行(见下表)。

财政部拟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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