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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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林木采伐责任书

武关镇2011年度林木采伐管理工作

目标责任书

镇政府领导签字:

村主任签字:

二〇一一年月

日丹凤县2011年度林木采伐

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对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防止乱砍滥伐、乱拉滥运、乱收滥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现象发生,确保林区秩序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镇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林木采伐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现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责任

(一)指标管理

1、各村下达计划时,要优先满足农民自用材的需要,用于种植业用材生产计划指标必须满足六个前提条件后在农民自用材中调剂。

2、在安排种植业用材生产计划时,必须具备六个前提条件:①能保证森林资源安全的;②在满足农民自用材之后分配计划仍有节余的;③上年度未出现乱砍滥伐林木案件的;④对确属农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林木用于种植业用材的;⑤农民自留山上确有用于种植用材资源的;⑥严禁大户集中发展,确保由各农户经营种植业的。

(二)采伐设计。严格按照采伐设计的地点、范围、林种、树种、采伐方式、采伐强度进行采伐。严禁超范围、超方量采伐,严禁皆伐(剃光头),严禁异地采伐。

(三)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申报审批制度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各村要严把申报审核关,严格按镇上规定的申报审核制度办事。做好农民自用材中指标在村、组的公示,逐户造册登记汇总上报。所有涉及林木采伐户必须凭证采伐,严禁无证采伐及超计划采伐,严禁将出售变卖,严禁外地人员收购,严禁镇村干部、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生产,严禁进入流通环节。(五)种植用材的监督管理。各村要召开两委会专题研究种植业用材管理工作,召开群众会宣传林业政策和管理措施,根据本辖区森林资源分布状况,逐区域、逐山头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辖区各采伐户,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年度采伐计划顺利实施。

(六)林木采伐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支部书记和主任是森林资源保护第一责任人,分管林业干部是主要责任人。

(七)严格时限要求,确保年度采伐计划的全面实施。采伐设计工作要在11月底前结束,采伐与管理在12月底前结束,验收工作要在2012年1月10日前结束。

二、检查考核办法及内容

(一)考核办法

镇政府对各村森林资源保护及年度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平时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发生一起目标责任事故及案件则扣减相应的分数。

(二)考核内容。每出现下列内容一例扣减相应分数。

1、未召开群众会宣传有关林业政策和管理措施,未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干部包组、组干部包采伐户不到位,扣3分。

2、采伐计划分配下达不及时、不公正,出现群众上访

一次的扣3分。”

3、出现超计划采伐、超范围采伐一例,扣3分。

4、出现乱砍滥伐毁林案件一例,扣2分。

5、出现非法运输一例,扣2分。

6、出现非法收购一例,扣2分。

7、辖区内出现非法经营加工企业一例,扣2分。

8、辖区内出现村组干部参与农户分红、入股一例,扣2分。

9、辖区内发生重大毁林案件不及时移交,扣3分。

三、奖惩办法

镇上于次年的2月底对上年度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对完成任务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爹按给予表彰奖励;年度目标考核得分在85-94分之间的村不奖不罚;对考核得分在84分(含84分)以下的村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村主要领导当年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武关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各执一份。篇二:林木采伐管理责任书林木采伐管理责任书

甲方: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

乙方(采伐业主):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明确责任,根据《森

林法》、《森林法实施条列》、林木采伐管理有关规定和苍林发?2010?37号、苍林发?2011?13号文件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的责任:

(一)按规定及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作好技术指导。

(三)适时组织伐区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

(一)在实施林木采伐作业时,须遵守如下规定,否则

造成“超范围、超量、超强度”或乱砍滥伐的违法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要具体落实好采伐负责人,采伐监督员和伐倒木

检尺人员。

(三)要严格按采伐许可证(no: )规

定的地点、树种、数量、方式、时间实施采伐,实施边采伐、边检尺,采伐数量要逐日结清,记好木材采伐日记账,掌握采伐进度,当采伐蓄积量达到设计规定时,必须停止采伐,避免超伐。违反规定的,收回采伐许可证,终止采伐,并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负责在村务公开栏等场所张贴审批好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复印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乙方在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应当按采伐许可

证核定的采伐面积更新造林,对未按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停止次年度采伐审批。(六)采伐结束后及时搞好伐区清理;运输木材必须依

法申办木材运输证。

(七)林木采伐结束后15天内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

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伐后验收。

(八)做好林木采伐相关补偿,不拖欠采伐工人工资,

确保林区稳定。

(九)加强安全生产,注意采伐人员及车辆安全;出现

安全事故一律自行负责;做好林区森林防火工作,严禁携带火种入山或在林区非法用火。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心林业站各一

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篇三:林业个人目标责任书个人目标责任书

一:中心工作(45分)

二、业务工作(35分)

三、宣传报道:(10分)

四、临时性工作:(10分)

2012个人目标责任书

姚代炎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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