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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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1978年4月23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文件计计〖1978〗234号公布)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大中型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正确反映建设项目的规模,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几个问题和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规定如下:(一)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

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现有企业、副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单独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冶金、煤炭、油田、化工、化纤、电站、林区等大型联合企业和铁路枢钮、港口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编制计划进要列出能生产设计规定产品或独立发挥设计规定效益的主要单项工程,国家对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其他辅助车间、公用工程、仓库、住宅、铁路专用线等一般单项工程,可以分别列出,但国家不以单项工程来考核。

(二)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凡是不属于一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商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列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为了贯彻挖潜、革新、改造和按专业化协作改组工业的原则,实现老厂挖潜和其他特定任务,根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在一个省(市、区)的范围内组织老企业协作,为增中同一产品的生产能力而建设的各项工程,经国家计委批准,也可以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但应分别列出主要单项工程。

大型联合企业(如冶金、化工等)和资源开发(如煤炭矿区、油田、林区)等施工周期长的大型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1978年4月23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文件计〖1978〗234号公布)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大中型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正确反映建设项目的规模,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几个问题和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规定如下:(一)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

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现有企业、副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单独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冶金、煤炭、油田、化工、化纤、电站、林区等大型联合企业和铁路枢钮、港口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编制计划进度要列出能生产设计规定产品或独立发挥设计规定效益的主要单项工程,国家对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其他辅助车间、公用工程、仓库、住宅、铁路专用线等一般单项工程,可以分别列出,但国家不以单项工程来考核。

(二)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凡是不属于一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商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列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为了贯彻挖潜、革新、改造和按专业化协作改组工业的原则,实现老厂挖潜和其他特定任务,根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在一个省(市、区)的范围内组织老企业协作,为增中同一产品的生产能力而建设的各项工程,经国家计委批准,也可以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但应分别列出主要单项工程。

大型联合企业(如冶金、化工等)和资源开发(如煤炭矿区、油田、林区)等施工周期长的大型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一九七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发)(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4篇地方法规1篇)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大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正确反映建设项目的规模,对有关建本建设项目的几个问题和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规定如下:(一)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和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

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现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全部投资在十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单独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冶金、煤炭、油田、化工、化纤、电站、林区等大型联合企业和铁路枢纽、港口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编制计划时要列出能生产设计规定产品或独立发挥设计规定效益的主要单项工程,国家对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其他辅助车间、公用工程、仓库、住宅、铁路专用线等一般单项工程,可以分别列出,但国家不以单项工程来考核。

(二)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凡是不属于一个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没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列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为了贯彻挖潜、革新、改造和按专业化协作改组工业的原则,实现老厂挖潜和其他特定任务,根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在一个省(市、区)的范围内组织老企业协作,为增加同一产品的生产能力而建设的各项工程,经国家计委批准,也可以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但应分别列出主要单项工程。

大型联合企业(如冶金、化工等)和资源开发(如煤炭矿区、油田、林区)等施工周期长的大型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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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1978年4月23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文件计计〖1978〗234号公布)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大中型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正确反映建设项目的规模,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几个问题和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规定如下:(一)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

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现有企业、副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单独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冶金、煤炭、油田、化工、化纤、电站、林区等大型联合企业和铁路枢钮、港口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编制计划进要列出能生产设计规定产品或独立发挥设计规定效益的主要单项工程,国家对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其他辅助车间、公用工程、仓库、住宅、铁路专用线等一般单项工程,可以分别列出,但国家不以单项工程来考核。

(二)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凡是不属于一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商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列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为了贯彻挖潜、革新、改造和按专业化协作改组工业的原则,实现老厂挖潜和其他特定任务,根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在一个省(市、区)的范围内组织老企业协作,为增中同一产品的生产能力而建设的各项工程,经国家计委批准,也可以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但应分别列出主要单项工程。

大型联合企业(如冶金、化工等)和资源开发(如煤炭矿区、油田、林区)等施工周期长的大型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2010-10-22 09:18:39)* 钢铁工业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钢铁联合企业年产钢万吨100以上10-100 10以下(不含100)(不含10)特殊钢厂年产钢万吨 50以上 10-50 10以下(不含50) (不含10)独立炼铁厂年产铁万吨100以上20-100 20以下(不含100) (不含20)独立铁矿山年产铁矿万吨200以上60-200 60以下(不含200)(不含60)其他黑色金属工业总投资万元5000以上2000-5000 2000以下(不含5000)(不含2000)* 有色金属工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有色联合企业镍联合企业年产金属镍万吨 3以上以下其他重金属联合企业年产金属万吨 2以上以下采选厂砂矿年采选矿石万吨 200以上100-200 100以下脉矿年采选矿石万吨 100以上20-100 20以下氧化铝厂年产氧化铝万吨 20以上 5-20 5以下常用金属冶炼、电解厂年产金属万吨 3以上 1-31以下常用金属加工厂重金属年产加工材万吨 3以上以下轻金属年产加工材万吨 2以上以下其他有色金属工业总投资万元 5000以上1000-5000 1000以下* 煤炭工业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煤炭矿区年产原煤万吨 500以上200-500 200以下独立洗煤厂年洗精煤万吨 120以上30-120 30以下其他煤炭工业总投资万元 2000以上1000-2000 1000以下* 石油工业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油气田开发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炼油厂年加工原油万吨 250以上50-250 50以下跨省长距离输油(气)管线(均为大中型项目)* 化学工业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合成氨厂年产合成氨万吨 15以上以下硫酸厂年产硫酸万吨 16以上8-16 8以下烧碱厂年产烧碱万吨 3以上以下纯碱厂年产纯碱万吨 40以上4-40 4以下磷肥厂年产磷肥万吨 50以上20-50 20以下乙烯厂年产量万吨 4以上 2-4 2以下化学纤维单体年产单体万吨 4以上以下合成橡胶厂年产量万吨 3以上以下塑料厂年产量万吨 3以上 1-31以下橡胶轮胎加工厂年产量万套 100以上20-100 20以下农药厂年产量万吨 3以上以下磷矿年产磷矿万吨 100以上30-100 30以下硫铁矿年产硫铁矿万吨 100以上20-100 20以下化学联合企业(三种品种都达到中型标准即为大型)其他化学工业总投资万元 2000以上1000-2000 1000以下* 电力工业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电站装机容量万千瓦 25以上以下送变电工程电压 33万伏电压22万伏和11 电压11万伏并以上万伏并线路长线路长250250公里以上的公里以下的说明:送变电工程,大型超高压工程单独列项目,中型的凡是直接配合发电的作为电站的单列工程。

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详解

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详解

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说明:1、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的矿山项目,可参考冶金矿山标准,其他工厂,暂按其他机械工业标准试行。

2、送变电工程,大型超高压工程单独列项目,中型的凡是直接配合发电的作为电站的单列工程。

凡是公用的,不论几条都按地区或电网作为一个项目。

二、非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1)农、林、水利、水产建设:水库:大型: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包括1亿立方米,下同)。

灌溉工程:受益面积50万亩以上。

其他水利工程(包括江河治理):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

渔业基地:容纳渔轮50艘以上(含50艘)的渔业基地。

水产冷库:冷藏并制冰能力各5000吨以上的水产冷库(或冷藏1万吨以上)。

其他农、林、水产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2)交通、邮电建设:铁路:新建的干线、支线、地下铁道和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原有干线、枢纽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

地方铁路长度100公里以上,货运量50万吨以上的项目。

公路:新建、扩建长度200公里以上的国防、边防公路和跨省区的重要干线以及长度1000米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

港口: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的新建、扩建沿海港口;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新建、扩建的内河港口;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修船厂(指有船坞、滑道的)。

邮电:长度在5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电信电缆;长度在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通信微波或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邮电建设。

民航: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机场。

(3)商业、外贸、粮食、物资等仓库建设: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火药库、库容7500万公斤以上的粮食中转库,库容5万立方米以上的石油库,储藏能力1万吨以上的冷库。

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仓库建设。

(4)文教、卫生、计量、科研:3000名学员以上的新建高等院校;700张床位以上的新建医院、疗养院或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广播台(站)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5)工业城市和工矿区:新建、扩建的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供气30万立方米的独立煤气厂(包括液化石油气厂)等公用事业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

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说明:1、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的矿山项目,可参考冶金矿山标准,其他工厂,暂按其他机械工业标准试行。

2、送变电工程,大型超高压工程单独列项目,中型的凡是直接配合发电的作为电站的单列工程。

凡是公用的,不论几条都按地区或电网作为一个项目。

二、非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1)农、林、水利、水产建设:水库:大型: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包括1亿立方米,下同)。

灌溉工程:受益面积50万亩以上。

其他水利工程(包括江河治理):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

渔业基地:容纳渔轮50艘以上(含50艘)的渔业基地。

水产冷库:冷藏并制冰能力各5000吨以上的水产冷库(或冷藏1万吨以上)。

其他农、林、水产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2)交通、邮电建设:铁路:新建的干线、支线、地下铁道和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原有干线、枢纽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

地方铁路长度100公里以上,货运量50万吨以上的项目。

公路:新建、扩建长度200公里以上的国防、边防公路和跨省区的重要干线以及长度1000米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

港口: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的新建、扩建沿海港口;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新建、扩建的内河港口;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修船厂(指有船坞、滑道的)。

邮电:长度在5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电信电缆;长度在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通信微波或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邮电建设。

民航: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机场。

(3)商业、外贸、粮食、物资等仓库建设: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火药库、库容7500万公斤以上的粮食中转库,库容5万立方米以上的石油库,储藏能力1万吨以上的冷库。

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仓库建设。

(4)文教、卫生、计量、科研:3000名学员以上的新建高等院校;700张床位以上的新建医院、疗养院或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广播台(站)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5)工业城市和工矿区:新建、扩建的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供气30万立方米的独立煤气厂(包括液化石油气厂)等公用事业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

住建部大中小型工程划分文件

住建部大中小型工程划分文件

住建部大中小型工程划分文件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大中型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正确反映建设项目的规模,将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几个问题和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规定如下:(一)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

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现有企业、副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单独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冶金、煤炭、油田、化工、化纤、电站、林区等大型联合企业和铁路枢钮、港口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编制计划进度要列出能生产设计规定产品或独立发挥设计规定效益的主要单项工程,国家对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其他辅助车间、公用工程、仓库、住宅、铁路专用线等一般单项工程,可以分别列出,但国家不以单项工程来考核。

(二)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凡是不属于一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商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列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为了贯彻挖潜、革新、改造和按专业化协作改组工业的原则,实现老厂挖潜和其他特定任务,根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在一个省(市、区)的范围内组织老企业协作,为增中同一产品的生产能力而建设的各项工程,经国家计委批准,也可以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但应分别列出主要单项工程。

大型联合企业(如冶金、化工等)和资源开发(如煤炭矿区、油田、林区)等施工周期长的大型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2010-10-22 09:18:39)* 钢铁工业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钢铁联合企业年产钢万吨100以上10-100 10以下(不含100)(不含10)特殊钢厂年产钢万吨50以上10-50 10以下(不含50)(不含10)独立炼铁厂年产铁万吨100以上20-100 20以下(不含100)(不含20)独立铁矿山年产铁矿万吨200以上60-200 60以下(不含200)(不含60)其他黑色金属工业总投资万元5000以上2000-5000 2000以下(不含5000)(不含2000)* 有色金属工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有色联合企业镍联合企业年产金属镍万吨3以上以下其他重金属联合企业年产金属万吨2以上以下采选厂砂矿年采选矿石万吨200以上100-200 100以下脉矿年采选矿石万吨100以上20-100 20以下氧化铝厂年产氧化铝万吨20以上5-20 5以下常用金属冶炼、电解厂年产金属万吨3以上1-3 1以下常用金属加工厂重金属年产加工材万吨3以上以下轻金属年产加工材万吨2以上以下其他有色金属工业总投资万元5000以上1000-5000 1000以下* 煤炭工业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煤炭矿区年产原煤万吨500以上200-500 200以下独立洗煤厂年洗精煤万吨120以上30-120 30以下其他煤炭工业总投资万元2000以上1000-2000 1000以下* 石油工业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油气田开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炼油厂年加工原油万吨250以上50-250 50以下跨省长距离输油(气)管线(均为大中型项目)* 化学工业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合成氨厂年产合成氨万吨15以上以下硫酸厂年产硫酸万吨16以上8-16 8以下烧碱厂年产烧碱万吨3以上以下纯碱厂年产纯碱万吨40以上4-40 4以下磷肥厂年产磷肥万吨50以上20-50 20以下乙烯厂年产量万吨4以上2-4 2以下化学纤维单体年产单体万吨4以上以下合成橡胶厂年产量万吨3以上以下塑料厂年产量万吨3以上1-3 1以下橡胶轮胎加工厂年产量万套100以上20-100 20以下农药厂年产量万吨3以上以下磷矿年产磷矿万吨100以上30-100 30以下硫铁矿年产硫铁矿万吨100以上20-100 20以下化学联合企业(三种品种都达到中型标准即为大型)其他化学工业总投资万元2000以上1000-2000 1000以下* 电力工业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电站装机容量万千瓦25以上以下送变电工程电压33万伏电压22万伏和11 电压11万伏并以上万伏并线路长线路长250250公里以上的公里以下的说明:送变电工程,大型超高压工程单独列项目,中型的凡是直接配合发电的作为电站的单列工程。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1978年4月23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文件计计〖1978〗234号公布)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大中型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正确反映建设项目的规模,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几个问题和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规定如下:(一)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

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现有企业、副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单独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冶金、煤炭、油田、化工、化纤、电站、林区等大型联合企业和铁路枢钮、港口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编制计划进要列出能生产设计规定产品或独立发挥设计规定效益的主要单项工程,国家对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其他辅助车间、公用工程、仓库、住宅、铁路专用线等一般单项工程,可以分别列出,但国家不以单项工程来考核。

(二)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凡是不属于一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商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列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为了贯彻挖潜、革新、改造和按专业化协作改组工业的原则,实现老厂挖潜和其他特定任务,根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在一个省(市、区)的范围内组织老企业协作,为增中同一产品的生产能力而建设的各项工程,经国家计委批准,也可以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但应分别列出主要单项工程。

大型联合企业(如冶金、化工等)和资源开发(如煤炭矿区、油田、林区)等施工周期长的大型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二、非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1.农、林、水利、水产建设(1)水库大型: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包括1亿立方米)。

(2)灌溉工程受益面积50万亩以上(包括50万亩)。

(3)其他水利工程(包括江河治理)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包括2000万元)。

(4)渔业基地容纳渔轮50艘及以上(包括50艘)。

(5)水产冷库冷藏并制冰能力各5000吨以上(包括5000吨)或冷藏1万吨以上(包括1万吨)。

(6)其他农、林、水产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包括1000万元)。

2.交通、邮电建设(1)铁路新建的干线、支线、地下铁道和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原有干线、枢纽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

地方铁路长度100公里以上,货运量50万吨以上的项目。

(2)公路新建、扩建长度200公里以上的国防、边防公路和跨省区的重要干线以及长度1000米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

(3)港口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的新建、扩建沿海港口;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新建、扩建的内河港口;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修船厂(指有船坞、滑道的)。

(4)邮电长度在5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电信电缆;长度在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通信微波或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邮电建设。

(5)民航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机场。

3.商业、外贸、粮食、物资等仓库建设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火药库;库容7500万公斤以上的粮食中转库;库容5万立方米以上的石油库;储藏能力1万吨以上的冷库;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仓库建设。

4.文教、卫生、计量、科研3000名学员以上的新建高等院校;700张床位以上的新建医院、疗养院或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广播台(站)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5.工业城市和工矿区新建、扩建的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供气30万立方米的独立煤气厂(包括液化石油气厂)等公用事业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

三、以下工业、非工业建设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均不作为大中型项目1.分散零星的江河治理、国营农场、植树造林、草原建设等,原有水库加固,并结合加高大坝,扩大溢洪道和增修灌区配套工程的项目,除国家指定者外,均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
说明:1、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的矿山项目,可参考冶金矿山标准,其他工厂,暂按其他机械工业标准试行。

2、送变电工程,大型超高压工程单独列项目,中型的凡是直接配合发电的作为电站的单列工程。

凡是公用的,不论几条都按地区或电网作为一个项目。

二、非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
(1)农、林、水利、水产建设:
水库:大型: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包括1亿立方米,下同)。

灌溉工程:受益面积50万亩以上。

其他水利工程(包括江河治理):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

渔业基地:容纳渔轮50艘以上(含50艘)的渔业基地。

水产冷库:冷藏并制冰能力各5000吨以上的水产冷库(或冷藏1万吨以上)。

其他农、林、水产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2)交通、邮电建设:
铁路:新建的干线、支线、地下铁道和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原有干线、枢纽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

地方铁路长度100公里以上,货运量50万吨以上的项目。

公路:新建、扩建长度200公里以上的国防、边防公路和跨省区的重要干线以及长度1000米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

港口: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的新建、扩建沿海港口;年吞吐量。

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

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

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建设项目是指为了完成某一特定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活动。

在项目管理中,建设项目通常被划分为大中型项目,这种划分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控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项目才能被称为大中型项目呢?接下来,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和划分。

首先,从项目规模的角度来看,大中型项目通常具有较大的投资规模和较长的建设周期。

这些项目往往需要动用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涉及的范围也比较广泛。

比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等都属于大型项目范畴。

而中型项目则相对规模较小一些,可能是某个城市的道路改造项目、某个企业的生产线升级项目等。

其次,从项目影响范围来看,大中型项目通常对周边环境和利益相关方产生较大的影响。

大型项目可能会涉及到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更为复杂的协调和管理。

而中型项目的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可能更多地集中在某个行业或领域内部。

再次,从项目管理的复杂性来看,大中型项目通常需要更加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更专业的团队来进行管理。

大型项目可能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合作,需要处理更多的跨国、跨区域的问题,因此管理难度较大。

而中型项目的管理相对来说更容易一些,更多地集中在内部的协调和执行上。

最后,从项目成果的影响力来看,大中型项目通常会对当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产生重要的影响。

大型项目可能会成为当地的重要经济支柱,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对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而中型项目的影响力相对较小,更多地集中在某个行业或领域内部。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项目规模、影响范围、管理复杂性和成果影响力等方面。

大中型项目在这些方面都有着明显的区别,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和措施。

因此,在进行项目管理和监控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划分,以便更好地实现项目目标并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的效益。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对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区分标准的规定 (1978 年 4 月 23 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文件计计〖1978〗234 号宣布 )为了更好地贯彻履行大中型公司同时并举的目标,增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正确反应建设项目的规模,坚相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几个问题和大中型项目区分标准,规定以下:(一)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整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经济上推行一致核算,行政上推行一致管理的建设单位。

一般以一个公司 (或联合公司 )、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现有公司、副业单位依据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纯真购买设备、工具、用具 (包含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 ),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所有投资在 10 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独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冶金、煤炭、油田、化工、化纤、电站、林区等大型联合公司和铁路枢钮、港口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编制计划进要列出能生产设计规定产品或独立发挥设计规定效益的主要单项工程,国家对达成状况要进行查核,其余协助车间、公用工程、库房、住所、铁路专用线等一般单项工程,能够分别列出,但国家不以单项工程来查核。

(二)凡属于一个整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隶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凡是不属于一整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商有直接关系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列为几个建设项目,不可以捆在一同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为了贯彻挖潜、改革、改造和按专业化协作改组工业的原则,实现老厂挖潜和其余特定任务,依据一致规划、一致设计的要求,在一个省 (市、区 )的范围内组织老公司协作,为增中同一产品的生产能力而建设的各项工程,经国家计委赞同,也能够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但应分别列出主要单项工程。

大型联合公司 (如冶金、化工等 )和资源开发 (如煤炭矿区、油田、林区 )等施工周期长的大型建设项目,应一致规划,分期建设。

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50 以上
20-50
20 以下
乙烯厂
年产量
万吨
4 以上
2-4
2 以下
化学纤维单体
年产单体 万吨
4 以上
0.5-4
0.5 以下
合成橡胶厂
年产量
万吨
3 以上
0.5-3
0.5 以下
塑料厂
年产量
万吨
3 以上
1-3
1 以下
橡胶轮胎加工厂 年产量
万套
100 以上
20-100
20 以下
农药厂
年产量
万吨
3 以上
0.3-3
5.名胜古迹、风景点、旅游区的恢复、修建工程。
6.施工队伍及地质勘探单位等独立的后方基地建设(包括工矿企 业的农副业基地建设)。
20 以下
万吨
(不含 10) 100 以 上
20) 独立铁矿山 60-200
(不含 100)
年产铁矿 60 以下
万吨
(不含 200 以 上
( 不 含 200 )
(不含 60)
其他黑色金属工业 总投资
2000-5000
2000 以下
(不含 2000)
万元
5000 以 上
( 不 含 5000 )
* 有色金属工
0.3 以下
磷矿
年产磷矿 万吨
100 以上
30-100
30 以下
硫铁矿
年产硫铁矿 万吨
100 以上
20-100
20 以下
化学联合企业
(三种品种都达到中型标准即为大型)
其他化学工业
总投资
万元
2000 以上
1000-2000 1000 以下

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1978年4月23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文件计计〖1978〗234号公布)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大中型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正确反映建设项目的规模,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几个问题和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规定如下:(一)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

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现有企业.副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单独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冶金.煤炭.油田.化工.化纤.电站.林区等大型联合企业和铁路枢钮.港口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编制计划进要列出能生产设计规定产品或独立发挥设计规定效益的主要单项工程,国家对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其他辅助车间.公用工程.仓库.住宅.铁路专用线等一般单项工程,可以分别列出,但国家不以单项工程来考核。

(二)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凡是不属于一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商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列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为了贯彻挖潜.革新.改造和按专业化协作改组工业的原则,实现老厂挖潜和其他特定任务,根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在一个省(市.区)的范围内组织老企业协作,为增中同一产品的生产能力而建设的各项工程,经国家计委批准,也可以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但应分别列出主要单项工程。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1978年4月23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文件计〖1978〗234号公布)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大中型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正确反映建设项目的规模,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几个问题和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规定如下:(一)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

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现有企业、副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单独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冶金、煤炭、油田、化工、化纤、电站、林区等大型联合企业和铁路枢钮、港口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编制计划进度要列出能生产设计规定产品或独立发挥设计规定效益的主要单项工程,国家对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其他辅助车间、公用工程、仓库、住宅、铁路专用线等一般单项工程,可以分别列出,但国家不以单项工程来考核。

(二)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凡是不属于一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商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列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为了贯彻挖潜、革新、改造和按专业化协作改组工业的原则,实现老厂挖潜和其他特定任务,根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在一个省(市、区)的范围内组织老企业协作,为增中同一产品的生产能力而建设的各项工程,经国家计委批准,也可以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但应分别列出主要单项工程。

大型联合企业(如冶金、化工等)和资源开发(如煤炭矿区、油田、林区)等施工周期长的大型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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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一、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项目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钢铁工业10-100 (不包10 以下(不包括钢铁联合企业年产钢万吨100 以上括 100 万吨,下10 万吨,下同)同)特殊钢厂年产钢万吨50 以上10-50 10 以下独立炼铁厂年产铁万吨100 以上20-100 20 以下独立铁矿山年产铁矿万吨200 以上60-200 60 以下其他黑色金属工业总投资万元5000 以上2000-5000 2000 以下有色金属工业、有色联合企业年产金属镍万镍联合企业 3 以上0.5-3 0.5 以下吨其他重金属联合企业年产金属万吨 2 以上0.8-2 0.8 以下采选厂年采选矿石万砂矿200 以上100-200 100 以下吨年采选矿石万脉矿100 以上20-100 20 以下吨年产氧化铝万氧化铝厂20 以上0.5-35以下吨常用金属冶炼、电解厂年产金属万吨 3 以上0.8-2 1以下常用金属加工厂重金属年产加工材万吨 3 以上0.5-3 0.5 以下轻金属年产加工材万吨 2 以上0.3-2 0.3 以下其他有色金属工业总投资万元5000 以上1000-5000 1000 以下煤炭工业煤炭矿区年产原煤万吨500 以上200-500 200 以下独立洗煤厂年洗精煤万吨120 以上30-120 30 以下其他煤炭工业总投资万元2000 以上1000-2000 1000 以下石油工业油气田开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炼油厂年加工原油万吨250 以上50-250 50 以下跨省长距离输油(均为大中型项目)(气)管线化学工业合成氨厂硫酸厂烧碱厂纯碱厂磷肥厂乙烯厂年产合成氨万吨15 以上 4.5-15 4.5 以下年产硫酸万吨16 以上8-16 8以下年产烧碱万吨 3 以上0.75-3 0.75 以下年产纯碱万吨40 以上4-40 4以下年产磷肥万吨50 以上20-50 20 以下年产量万吨 4 以上2-4 2以下化学纤维单体年产单体万吨 4 以上0.5-4 0.5 以下合成橡胶厂年产量万吨 3 以上0.5-3 0.5 以下塑料厂年产量万吨 3 以上1-3 1以下橡胶轮胎加工厂年产量万套100 以上20-100 20 以下农药厂年产量万吨 3 以上0.3-3 0.3 以下磷矿年产磷矿万吨100 以上30-100 30 以下硫铁矿年产硫铁矿万吨100 以上20-100 20 以下化学联合企业(三种品种都达到中型标准即为大型)其他化学工业总投资万元2000 以上1000-2000 1000 以下电力工业电站装机容量万千瓦25 以上 2.5-25 2.5 以下电压 22 万伏和电压 11 万伏并电压万伏电压 33 万伏以11 万伏并线路送变电工程线路长 250 公线路公里上长 250 公里以里以下的上的机械工业冶金矿山设备年产量万吨 2 以上0.5-2 0.5 以下石油化工设备年产量万吨 2 以上0.5-2 0.5 以下工程机械年产量万吨 2 以上0.5-2 0.5 以下发电设备、电机厂年产量万千瓦100 以上30-100 30 以下通用设备厂总投资万元3000 以上1000-3000 1000 以下一般汽车 5以0.5-5 0.5 以下上,汽车厂年产量万辆重型汽车 0.3 以0.1-0.3 0.1 以下上轮胎式 2以上 , 0.5-2 0.5 以下拖拉机厂年产量万台履带式 1以上0.1-1 0.1 以下柴油机厂年产量万马力100 以上30-100 30 以下其他机械工业总投资万元2000 以上1000-2000 1000 以下森林工业木材采运林区年产木材万立方米(均为大中型 )独立森工局年产木材万立方米30 以上15-30 15 以下其他森林工业总投资万元1500 以上1000-1500 1000 以下建材工业20-100( 特种20 以下 (特种水水泥厂年产量万吨100 以上水泥 5以上 ) 泥5以下)平板玻璃厂年产量万重量箱90 以上45-90 45 以下玻璃纤维厂年产量吨5000 以上1000-5000 1000 以下石灰石矿年产量万吨100 以上50-100 50 以下石棉矿年产量万吨 1 以上0.1-1 0.1 以下石墨矿年产量万吨11 以上0.3-1 0.3 以下石膏矿年产量万吨30 以上10-30 10 以下其他建材工业总投资万元2000 以上1000-2000 1000 以下轻工业单体 4以上0.5-4 0.5 以下化学纤维厂年产量万吨长丝 0.8 以上0.3-0.8 0.3 以下短丝 4以上0.6-4 0.6 以下棉纺织厂棉纺锭万锭10 以上5-10 5以下印染厂年产量亿米 1 以上0.5-1 0.5 以下造纸厂年产量万吨 3 以上1-3 1以下制糖厂日处理原料吨1000 以上500-1000 500 以下海盐 100 以上20-100 20 以下盐厂年产量万吨井、矿盐30以10-30 10 以下上毛纺、麻纺、绢纺纺锭万锭 1 以上0.5-1 0.5 以下合成脂肪酸年产量万吨 2 以上0.5-2 0.5 以下合成洗涤剂年产量万吨 2 以上1-2 1以下手表(新建)年产量万只100 以上40-100 40 以下缝纫机(新建)年产量万架50 以上15-50 15 以下自行车(新建)年产量万辆100 以上30-100 30 以下塑料制品年产量万吨 1 以上0.5-1 0.5 以下其他轻工业(包括医总投资万元1000 以上1000 以下疗机械)说明: 1、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的矿山项目,可参考冶金矿山标准,其他工厂,暂按其他机械工业标准试行。

2、送变电工程,大型超高压工程单独列项目,中型的凡是直接配合发电的作为电站的单列工程。

凡是公用的,不论几条都按地区或电网作为一个项目。

二、非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1)农、林、水利、水产建设:水库:大型: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包括1亿立方米,下同)。

灌溉工程:受益面积 50 万亩以上。

其他水利工程(包括江河治理):总投资 2000 万元以上。

渔业基地:容纳渔轮 50 艘以上(含 50 艘)的渔业基地。

水产冷库:冷藏并制冰能力各 5000 吨以上的水产冷库(或冷藏 1 万吨以上)。

其他农、林、水产建设:总投资1000 万元以上。

(2)交通、邮电建设:铁路:新建的干线、支线、地下铁道和总投资 1500 万元以上的原有干线、枢纽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

地方铁路长度 100 公里以上,货运量50 万吨以上的项目。

公路:新建、扩建长度 200 公里以上的国防、边防公路和跨省区的重要干线以及长度 1000 米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

港口:年吞吐量 100 万吨以上的新建、扩建沿海港口;年吞吐量200 万吨以上新建、扩建的内河港口;总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修船厂(指有船坞、滑道的)。

邮电:长度在 500 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电信电缆;长度在 1000 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通信微波或总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其他邮电建设。

民航:总投资 2000 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机场。

(3)商业、外贸、粮食、物资等仓库建设: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火药库、库容7500 万公斤以上的粮食中转库,库容5万立方米以上的石油库,储藏能力1万吨以上的冷库。

总投资1000 万元以上的其他仓库建设。

(4)文教、卫生、计量、科研: 3000 名学员以上的新建高等院校;700 张床位以上的新建医院、疗养院或总投资 1000 万元以上;广播台(站)总投资 1000 万元以上。

(5)工业城市和工矿区:新建、扩建的日供水 11 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供气 30 万立方米的独立煤气厂(包括液化石油气厂)等公用事业建设,总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

上述各部门的工业项目,按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标准划分。

三、以下工业、非工业建设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均不作为大中型项目(1)分散零星的江河治理、国营农场、植树造林、草原建设等,原有水库加固,并结合加高大坝,扩大溢洪道和增修灌区配套工程的项目,除国家指定者外,均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2)分段整治、施工期长、年度安排有较大伸缩性的航道整治疏浚工程。

(3)科研、文教、卫生、广播、体育、出版、计量、标准、设计等事业单位的建设(包括工业、交通和其他部门所属的同类事业单位),新建工程按大中型标准划分,改、扩建工程除国家指定者外,一律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4)城市的排水管网、污水处理、道路、立交桥梁、防洪、环保等工程。

城市的一般民用建筑、包括统建和集资建设的住宅群、办公和生活用房建设。

(5)名胜古迹、风景点、旅游区的恢复、修建工程。

(6)施工队伍及地质勘探单位等独立的后方基地建设(包括工矿企业的农副业基地建设)。

(7)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外资或国内资金兴建的旅游饭店、旅馆、贸易大楼、展览馆、科教馆等。

说明: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均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计计( 78 )234 号文和国家计委计基( 79 )725 号文规定。

目前大中型项目标准未变,但国家计委审批限额有所调整,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 〕138 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体制若干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国发〔 1987 〕23 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放宽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手续的通知》,按总投资金额划分的大中型项目,国家计委审批限额由 1000 万元以上提高到: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 5000 万元以上,其他项目 3000 万元以上;另据国家计委轻( 81 )761 号文件规定,国家计委审批的大中型糖厂建设为日处理原料 1000 吨以上。

为与计划管理规定取得一致,统计的大中型项目划分按上述规定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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