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释(示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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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甲方(房屋买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开发商):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矛盾,现就纠纷问题达成如下解释:一、基本情况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乙方将其开发的房屋销售给甲方,并由乙方交付房屋,甲方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购房款项的一种合同关系。

二、各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权利和义务:(1)支付购房款项,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款或按揭付款。

(2)签订房屋交付验收书,确认乙方交付房屋的情况。

(3)保管好房屋产权证书和相关权属证明。

(4)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

(5)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

2.乙方权利和义务:(1)出售房屋并交付房屋。

(2)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3)确保房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及国家相关标准,并对房屋质量及合同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陈述保证。

(4)按照合同规定,对房屋质量、价款等内容进行协商。

(5)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

三、履行方式1.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购房款项。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四、期限1.本解释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解释内容执行期限与原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相同。

五、违约责任1. 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房屋、逾期交付房屋或提供不符合规定的房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项和相应的违约金。

2. 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项,乙方可以中止交付房屋,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利息。

3. 如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全部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示范合同)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示范合同)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示范合同)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编号:MZ-HT-017941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示范合同)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相关书籍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销售广告、拆迁补偿安置、房屋面积缩水、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及风险承担、商品房质量、商品房包销、商品房担保贷款(按揭)等方面如何具体适用法律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其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买受人利益的恶意违约、欺诈等行为,明确规定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每日商报对部分重要内容作了摘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摘要)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合同示范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合同示范文本)

( 买卖合同)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BH-005231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Interpretation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ommercial housing sales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7号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一条买卖双方确认。

1.1 买卖双方指合同签订当事人,包括卖方和买方。

1.2 买卖双方确认本合同系自愿签订,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合同条款及义务的履行具有充分的意愿和能力。

1.3 买卖双方确认本合同系在充分了解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和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

第二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2.1 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位置、面积、用途、产权情况等,买卖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对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写入合同附件。

2.2 若商品房存在任何瑕疵或权利纠纷,应当在合同附件中进行详细说明,并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3.1 商品房的价格为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买卖双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日期)前将全款/首付款支付至对方指定账户。

3.2 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四条交付及过户手续。

4.1 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日期),具体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

4.2 过户手续应当在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天数)内办理完毕,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法律责任。

5.1 若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若商品房存在虚假宣传、瑕疵隐瞒等行为,买卖双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解释。

6.1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买卖双方共同所有,如有任何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应当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法院)进行仲裁/诉讼解决。

以上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如有任何疑问或补充,请随时与合同范本专家联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合同范本专家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买和出售商品房产生的法律文件,其中包含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交易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纠纷,例如物业权属、价格支付、交付标的物、违约责任等问题。

针对这些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我们可以进行如下解释:
1. 物业权属纠纷,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关于物业权属的争议,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房屋所有权证明进行解释,以确定房屋的真实所有权。

2. 价格支付纠纷,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价格支付方式和时间,如果其中一方未按约定支付价格,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3. 交付标的物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包含了房屋的交付时间和标的物描述,如果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符,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并确定责任方。

4. 违约责任纠纷,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总之,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和处理,以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草和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建议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7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7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7篇篇1一、引言为了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解释。

本解释旨在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保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交易秩序。

二、买卖双方及标的物买方为购房者,卖方为开发商或其他拥有合法产权的单位。

商品房为新建或在建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等。

买卖双方应明确标的物的具体信息,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等。

三、合同订立及效力买卖双方应按照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

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的订立及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一)房屋交付卖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给买方。

如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应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在接收房屋时,应检查房屋的状况,确保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卖方沟通解决。

(二)产权登记卖方应在房屋交付后一定时间内协助买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产权登记是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重要程序,卖方应履行相关义务。

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产权登记无法完成,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一)合同履行买卖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

如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1. 卖方未按时交付房屋或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2. 买方未按时支付购房款,应支付违约金。

如买方逾期支付购房款超过约定时间,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六、其他条款(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2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商品房买卖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释义与原则1. 本合同所指的商品房是指由乙方合法开发、建设并销售的房屋。

最高法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司法解释(3篇)

最高法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司法解释(3篇)

第1篇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司法解释。

一、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范围第一条本司法解释适用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包括以下情形:(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三)商品房租赁合同纠纷;(四)商品房抵押合同纠纷;(五)其他与商品房销售相关的合同纠纷。

第二条以下纠纷不适用本司法解释:(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理;(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主张撤销合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理;(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主张变更合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二、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并取得商品房的,视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成立。

第四条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出卖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二)买受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三)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坐落、面积、结构、装修标准等;(四)商品房的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五)交付商品房的时间、地点;(六)违约责任;(七)解决争议的方法;(八)其他约定事项。

第五条商品房销售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商品房销售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商品房销售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房屋用途、房屋结构等强制性规定;(二)商品房销售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等规定;(三)商品房销售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商品房销售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其他强制性规定。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合同示范文本)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16328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合同示范文本)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相关书籍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销售广告、拆迁补偿安置、房屋面积缩水、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及风险承担、商品房质量、商品房包销、商品房担保贷款(按揭)等方面如何具体适用法律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其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买受人利益的恶意违约、欺诈等行为,明确规定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每日商报对部分重要内容作了摘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摘要)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买卖合同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一、背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在商品房的买卖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双方的利益冲突或者实际情况与合同约定不符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产生争议,进而诉诸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为了帮助解决此类纠纷,我国法律法规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解释。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1. 合同条款不明确当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表述不清晰、存在歧义或者漏洞时,容易引发纠纷。

例如,合同中对房屋的面积、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的描述不明确,可能导致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矛盾。

2. 房屋质量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房者通常会要求开发商保证房屋的质量。

如果房屋在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如裂缝、渗水等,购房者可能会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3. 延期交付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品房,导致购房者无法按时入住,可能会引发纠纷。

购房者可能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4. 产权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房者会关注房屋的产权问题。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未能取得完整的产权,或者在购房者付款后未能办理过户手续,可能导致纠纷。

三、法律法规解释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我国法律法规提供了一系列的解释和规定,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法律行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规定了房地产的权利、义务和交易规则,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产权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3.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该法律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进行了规定,包括商品房的销售、登记、过户等环节,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出台了专门的司法解释,对合同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四、解决途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2023范文免修改)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2023范文免修改)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一、引言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买商品房的双方当事人就商品房的买卖事项达成的协议和约定。

本文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释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合同解释的原则、解释的方法和解释的效力等内容。

二、合同解释的原则1. 协商一致原则:买卖合同的解释应基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即解释应根据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原则进行。

2. 客观解释原则:买卖合同应当以客观标准解释,即不依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和解释,而是以买卖合同的文字条款、相关法律法规和常规解释为准。

3. 最有利原则:买卖合同存在不确定性或多种解释时,应以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解释为准。

三、解释的方法1. 文本解释法:即根据买卖合同的文字说明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当买卖合同的条款明确、无歧义时,应采用文本解释法。

2. 交易习惯解释法:当买卖合同中的条款存在模糊、歧义或无法明确的情况下,可以参考相关行业的交易习惯和惯例进行解释。

3. 通知交惯解释法:当买卖合同的条款在行文过程中存在疑问或难以确定时,可以通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的通知进行解释。

四、解释的效力1. 解释的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的解释具有约束力。

当买卖双方对于合同的解释产生争议时,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解决纠纷。

2. 解释的修改:除非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的解释达成一致,否则不得随意修改合同的解释。

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无权单方面改变或解释合同的内容。

五、典型案例解析根据原则和方法,我们来看一个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的典型案例:双方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购房价格、付款方式和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房屋交付后,买方对房屋的质量产生了异议,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解释将重点关注几个方面:1. 解释条款的明确性:是否在合同中明确了房屋质量标准和买方对于质量的异议处理方式。

2. 交易习惯的适用性:如果合同中对于房屋质量标准的约定模糊或存在歧义,可以参考同类商品房交易中的惯例来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解释》(示范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解释》(示范合同)

( 买卖合同)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BH-005226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解释》Explanation of disputes over commercial housing sales contract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解释》(示范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7号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解析范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解析范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解析范文一、案情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买卖的价格和房屋的交付时间。

此后,王某依约支付了约定的合同价款,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商品房房交付王某使用,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另王某又与李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将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得的商品房以每平方米高于原购入价*****卖给李某。

但后因此房价格上涨,王某拒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主张其与李某的买卖合同无效,李某因之诉至法院。

二、分歧本案审理中首要的一点是认定王某与李某间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对此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合同无效,理由为:买卖合同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无产权房屋不得买卖的禁止性规定。

第二种意见认为合同效力待定,理由为:王某未取得产权而处分他人财产,是无权处分,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待定。

第三种意见认为三、评析审理本案的第一关键在于对认定李某与王某间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结合上文的分歧意见,我们归纳出本案中有争议的法律问题为:王某与李某的买卖合同是否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王某将转让商品房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还是有权处分;如果上述行为是无权处分,那这一行为的效力如何;如果上述行为是有权处分,那这一行为是否属于债权让与。

现分析如下: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无产权房屋不得买卖是否是认定合同无效的强制性条款。

《合同法》第52条第1款的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因此,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认定合同无效的重要依据之一。

王某认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1款的第6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其与李某所订立的合同违反了这一强制性的规定,故为无效。

我们认为,这一规定不是《合同法》第52条2、王某转让商品房的行为是否是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

(王利明民法159页)无权处分中的“处分”主要是指处分财产所有权或债权的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解释》Explanation of disputes over commercial housing sales contrac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合同编号:XX-2020-01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解释》前言: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文档根据买卖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xx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7号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6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6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6篇篇1一、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本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产权年限为_____年。

乙方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纠纷。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1. 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此价格包含房屋本身、附属设施及装修等。

2. 支付方式: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定金_____元给乙方,余款在过户完成后_____日内支付完毕。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过户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甲方,并完成相关的物业交接手续。

2. 乙方应在交付房屋后的_____个月内负责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过户费用由_____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房款,应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扣除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未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应每日按总房价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六、其他条款1. 甲方购买此房屋后,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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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解释》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下面是为您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解释》。

供您参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7号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8篇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8篇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8篇篇1一、引言为了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司法解释。

二、合同主体1. 当事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买受人和出卖人。

买受人是指购买商品房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卖人是指出售商品房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资质要求:出卖人应当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且销售的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买受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合同订立1. 合同形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 要约与承诺:出卖人发布的售房广告、宣传资料等视为要约邀请,买受人根据该等要约邀请作出购买决定并签订合同的,视为承诺。

出卖人应当按照承诺的内容履行义务。

3. 合同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位置、面积、布局、装修等;(3)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4)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5)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四、合同履行1. 支付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

出卖人应当出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2. 交付商品房:出卖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下,将商品房按时交付买受人。

如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延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房屋质量: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由出卖人承担保修责任。

保修期满后,买受人需要继续维修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协商。

4. 面积差异处理:如果商品房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五、违约责任1. 买受人违约责任: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房屋买卖解释范本

房屋买卖解释范本

房屋买卖解释范本第一条协议缔约方本解释范本适用于对房屋买卖交易所签订的合同进行解释的情况。

以下所称的“卖方”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为房屋出售方的一方,包括共同卖方;以下所称的“买方”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为房屋购买方的一方,包括共同买方。

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卖方同意向买房方出售其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描述的房屋特征和构造:1. 房屋类型:[房屋类型]2. 房屋面积:[房屋面积]3. 房屋结构:[房屋结构]4. 使用权:[使用权情况]5. 其他特征:[其他描述]第三条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卖方同意将房屋出售给买方,并约定以下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1.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2.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第四条过户手续1. 过户主体:房屋过户程序将由双方共同承担,并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办理。

2. 过户责任:买方应承担过户产生的税费和费用。

3. 过户期限:双方约定过户程序应在房屋交易完成之前的[过户期限]内完成。

第五条房屋权属及保证1. 房屋权属:卖方保证其出售的房屋不存在任何其他人的权属纠纷,且具备无限担保权属。

2. 房屋状况:卖方保证其出售的房屋不存在严重的结构缺陷或其他影响使用、安全性的问题。

3. 免责声明:对于非人为损坏或意外事件引起的问题,卖方不承担责任。

4. 保证查封、抵押和租赁:卖方保证房屋在交割时不存在查封、抵押或租赁情况。

第六条合同解释、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1. 合同解释:对于本买卖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2. 争议解决:对于因执行本买卖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提交相关法院进行解决。

3. 法律适用:本买卖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解释范本仅供参考。

对在买卖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参照实际合同的规定执行。

2. 本解释范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解释的范本。

双方在签署合同前应对其中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三条案例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三条案例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三条案例合同协议书甲方(出卖人):(详细信息)乙方(购买人):(详细信息)第一条商品房基本信息商品房名称:(详细名称)房屋位置:(详细地址)房屋面积:(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房屋用途:(住宅、商铺等)房屋所有权归属:(产权单位、房屋登记情况)第二条交易款项及支付方式商品房总价款:(具体金额,大写)首付款金额及支付时间:(具体金额、支付时间)尾款金额及支付时间:(具体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等)第三条过户及交房时间过户时间:(具体时间)交房时间:(具体时间)第四条房屋质量及保修房屋交付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保证期:(具体时间)保修内容:(房屋主体、装修等)第五条违约责任乙方违约责任:(违约金、赔偿等)甲方违约责任:(违约金、赔偿等)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变更条件:(双方一致同意书面变更)合同解除条件:(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因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具体仲裁机构或法院)仲裁或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其他需要特别约定的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附录:(商品房相关证件复印件等)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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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合同)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42901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释Explanation of commercial housing sales contract disputes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释(示范
合同)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
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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