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五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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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课件》PPT课件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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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系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2021/9/2
8
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抵免限额, 无 或者纳税人 已缴收入来 源国的税额
彻底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纳税人的来 源国已纳税 额
前者>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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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系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系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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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率与居住国 的税率的关
系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补征税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之间的关系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抵免限额, 或者纳税人 已缴收入来 源国的税额
• 4 所得 50000 — 80000 (含) 30%
• 5 所得 80000美元以上的部分 40%
•
要求:分别用全额免税法、累进免税法和扣
除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 ×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 ×30%+(100000-80000)×40% ×[80000÷(8000 0+20000)]
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系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2021/9/2
8
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抵免限额, 无 或者纳税人 已缴收入来 源国的税额
彻底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纳税人的来 源国已纳税 额
前者>后者
2021/9/2
14
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系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系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2021/9/2
9
来源国的税 率与居住国 的税率的关
系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补征税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之间的关系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抵免限额, 或者纳税人 已缴收入来 源国的税额
• 4 所得 50000 — 80000 (含) 30%
• 5 所得 80000美元以上的部分 40%
•
要求:分别用全额免税法、累进免税法和扣
除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 ×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 ×30%+(100000-80000)×40% ×[80000÷(8000 0+20000)]
国际税收第五至七章 课件

– – – – 1. 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另 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2. 同一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 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39
• 根据控股比例标准判定关联企业案例
– 注: 这里所采用的控股比例标准为25%,且 采用A公司控制B公司,B公司控制C公司, 则A公司间接控制C公司的间接控制标准。
15
滥用税收协定
• 为了规避税负,本来没有资格享受协定 待遇的第三国居民设法利用税收协定提 供的税收优惠,这就是滥用税收协定。 • 滥用税收协定是课税主体变相转移的一 种特殊形式。 • 一般的课税主体转移-规避高税国的居民 税收管辖权;滥用税收协定-主动靠上某 国的居民管辖权 • 主要集中在减轻或规避来源国对消极投 资所得征收的预提税方面。
13
个人利用临时纳税人地位避税
• 临时纳税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可被 视为非居民,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而 其在原居住国也已不再具有居民身份, 不必承担相应的无限纳税义务
14
居住国的避免
•避免在某国注册; •不在某国设立总机构; •不在某国召集股东会议或管理决策会议; •不在某国保管公司帐册; •避免从某国发出电话或其它电讯指示; •选用某国的非居民担任管理人员; •具有某国居民身份的股东不参与管理活动, 其股份与控制公司管理的权力分离,只保留收 取股息、参与分红的权利。
40
A公司
公众
26%
74%
B公司
公众
26% C公司
74%
41
A公司 26%
30%
Hale Waihona Puke C公司 B公司42
A公司
20% 22%
B公司
C公司
80% D公司
39
• 根据控股比例标准判定关联企业案例
– 注: 这里所采用的控股比例标准为25%,且 采用A公司控制B公司,B公司控制C公司, 则A公司间接控制C公司的间接控制标准。
15
滥用税收协定
• 为了规避税负,本来没有资格享受协定 待遇的第三国居民设法利用税收协定提 供的税收优惠,这就是滥用税收协定。 • 滥用税收协定是课税主体变相转移的一 种特殊形式。 • 一般的课税主体转移-规避高税国的居民 税收管辖权;滥用税收协定-主动靠上某 国的居民管辖权 • 主要集中在减轻或规避来源国对消极投 资所得征收的预提税方面。
13
个人利用临时纳税人地位避税
• 临时纳税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可被 视为非居民,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而 其在原居住国也已不再具有居民身份, 不必承担相应的无限纳税义务
14
居住国的避免
•避免在某国注册; •不在某国设立总机构; •不在某国召集股东会议或管理决策会议; •不在某国保管公司帐册; •避免从某国发出电话或其它电讯指示; •选用某国的非居民担任管理人员; •具有某国居民身份的股东不参与管理活动, 其股份与控制公司管理的权力分离,只保留收 取股息、参与分红的权利。
40
A公司
公众
26%
74%
B公司
公众
26% C公司
74%
41
A公司 26%
30%
Hale Waihona Puke C公司 B公司42
A公司
20% 22%
B公司
C公司
80% D公司
国际税收学(PPT 269页)

如果退休金是非居住国居民或者设在该国的常 设机构支付,则该项退休金由非居住国征税。
按照一国的社会保障计划由政府专项基金支付 的退休金和其它款项,由支付退休金的政府所 在国征税。
国籍变动和双重国籍的处理
国籍变动
加入国籍 丧失国籍 恢复国籍
双重国籍的处理
由有关国家协商解决 采用“一人一籍”的国籍原则
居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自然人居民 居民公司 双重居民身份的处理
自然人居民
住所或居所标准
住所:永久性居住场所 居所:习惯性居住场所
时间标准
连续或累计计算居留时间 计算居留期间起迄点 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
是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场所。 不是从事非营业性质的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 场所。
认定常设机构的例外情况
从事非营业性质的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 的场所
通过经纪人、一般佣金代理人或其它独 立地位代理人进行营业
一个公司不能由于不同程度地受控于另 一公司,而被认为是另一公司的常设机 构
跨国营业所得的征税范围
如果A公司经营的船舶无母港,则因为A公司 经营者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为美国,由美 国对其国际运输所得征税。
境内来源劳务所得的确定标准
境内来源劳务所得的确定标准
劳动地点标准 以劳动活动发生在本国的事实为依据
支付地点标准 以劳动报酬在本国支付的事实为依据
不同类型劳务所得来源国的确定
不同类型劳务所得来源国的确定
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属人原则
以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和住所为 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管辖权范围的原则
属地原则
以地域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管辖权范围的 一种原则
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公民管辖权(Citizen Jurisdiction)
按照一国的社会保障计划由政府专项基金支付 的退休金和其它款项,由支付退休金的政府所 在国征税。
国籍变动和双重国籍的处理
国籍变动
加入国籍 丧失国籍 恢复国籍
双重国籍的处理
由有关国家协商解决 采用“一人一籍”的国籍原则
居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自然人居民 居民公司 双重居民身份的处理
自然人居民
住所或居所标准
住所:永久性居住场所 居所:习惯性居住场所
时间标准
连续或累计计算居留时间 计算居留期间起迄点 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
是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场所。 不是从事非营业性质的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 场所。
认定常设机构的例外情况
从事非营业性质的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 的场所
通过经纪人、一般佣金代理人或其它独 立地位代理人进行营业
一个公司不能由于不同程度地受控于另 一公司,而被认为是另一公司的常设机 构
跨国营业所得的征税范围
如果A公司经营的船舶无母港,则因为A公司 经营者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为美国,由美 国对其国际运输所得征税。
境内来源劳务所得的确定标准
境内来源劳务所得的确定标准
劳动地点标准 以劳动活动发生在本国的事实为依据
支付地点标准 以劳动报酬在本国支付的事实为依据
不同类型劳务所得来源国的确定
不同类型劳务所得来源国的确定
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属人原则
以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和住所为 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管辖权范围的原则
属地原则
以地域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管辖权范围的 一种原则
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公民管辖权(Citizen Jurisdiction)
国际税收朱青 ppt课件

(1)跨国公司在安排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时不仅 要考虑有关国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还要考虑进 口企业所在国的关税。如果进口国的关税税率过 高,那么用很高的转让价格向该国的关联企业出 售产品就不一定有利。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表5-2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单位:万美元
项目 方案1
销售收入 销售产品成本
进口关税 (10%)
销售总利润 其他支出 应税所得 所得税(30%/50%)
税后利润
A公司
150 100 —— 50 10 40 12 28
B公司
220 150 15 55 10 45 22.5 22.5
A公司+B公司
220 100 15 105 20 85 34.5 50.5
即一个单位在一个国家被视为是纳税实体,而在另一 个国家被视为是不需纳税的单位(透明体)。
这样,当一个在B国成立的公司从A国母公司取得一笔 贷款,如果B国认为该公司属于纳税实体,而A国认为该 公司属于不需纳税的透明体,这种属性的错配就会造成 以下局面,即该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利息B国允许税前 扣除,而母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在A国不用纳税,因为A 国认为B国的公司不是纳税实体,它向本国母公司所做 的利息支付属于虚拟支付,这样母公司也就没有利息收 入,不需要在A国纳税。可见,在这种错配的情况下, 跨国公司集团两头得利,即一边允许税前列支,一边不 作为收入,其整体税负就会下降。
如果A公司按每张18美元的价格向B公司出售这 批产品(方案2) ,则A公司的销售利润就会增 加30万美元,B公司的销售利润则会相应下降30 万美元。由于A公司位于低税国,而B公司位于高 税国,因此A公司提高对B公司的转让价 格 会使 两个公司的纳税总额下降6万美元(42万 -36万), 税后利润总额则从原来的58万美元增加到 64万 美元,相应也提高了6万美元。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表5-2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单位:万美元
项目 方案1
销售收入 销售产品成本
进口关税 (10%)
销售总利润 其他支出 应税所得 所得税(30%/50%)
税后利润
A公司
150 100 —— 50 10 40 12 28
B公司
220 150 15 55 10 45 22.5 22.5
A公司+B公司
220 100 15 105 20 85 34.5 50.5
即一个单位在一个国家被视为是纳税实体,而在另一 个国家被视为是不需纳税的单位(透明体)。
这样,当一个在B国成立的公司从A国母公司取得一笔 贷款,如果B国认为该公司属于纳税实体,而A国认为该 公司属于不需纳税的透明体,这种属性的错配就会造成 以下局面,即该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利息B国允许税前 扣除,而母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在A国不用纳税,因为A 国认为B国的公司不是纳税实体,它向本国母公司所做 的利息支付属于虚拟支付,这样母公司也就没有利息收 入,不需要在A国纳税。可见,在这种错配的情况下, 跨国公司集团两头得利,即一边允许税前列支,一边不 作为收入,其整体税负就会下降。
如果A公司按每张18美元的价格向B公司出售这 批产品(方案2) ,则A公司的销售利润就会增 加30万美元,B公司的销售利润则会相应下降30 万美元。由于A公司位于低税国,而B公司位于高 税国,因此A公司提高对B公司的转让价 格 会使 两个公司的纳税总额下降6万美元(42万 -36万), 税后利润总额则从原来的58万美元增加到 64万 美元,相应也提高了6万美元。
国际税收PPT教学课件

复习思考题
1 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本质是什么? 2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3 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有哪些? 4. 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是如何产生的? 5. 未来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第九章 机械与人
第一节 科学探究 :
杠杆的平衡条件
阿基米德曾 经说过:给 我一个支点, 我可以撬动 地球。
国内商品税(对在国内市场流通的商品(劳务) 课征的税收 ) 消售税(销售税的课征着眼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营业行为 ) 销费税(销费税的课征着眼于消费行为 )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所得课税的分类 :
个人所得税
分类所得税制 综合所得税制 混合所得税制
公司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或预提税)
o L2 ◎
L1
F2
F1
o L1 .L2
F2
F1
L1
O L2
L2
O
F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F1
F2
F2
画力臂的方法:
一找(找准支点) 二画(画出力的作用线) 三引(引垂线) 四标(标垂足---直角符号、 标力臂---支点到垂足的距离 )
二、杠杆的平衡
提问: 什么是杠杆的平衡? 探究实验:
用橡皮、小刀、直尺、硬币等物怎样组成杠杆,并 使其平衡?
1996-2002年的变化
-6 0 0 -6 -8 -4 1 -2 -19 -5 -15 -15 -22 -13 -10 -3
经合组织30个成员国公司 所得税税率变化一览表(二)
卢森堡 墨西哥 荷兰 新西兰 挪威 波兰 葡萄牙 斯洛伐克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土耳其 英国 美国 30国平均
40.3 34.0 35.0 33.0 28.0 40.0 39.6 — 35.0 28.0 28.5 44.0 33.0 40.0 37.6
第1章 国际税收.ppt

国际税收1-4
1.1国际税收的含义
❖ 1.1.2 国际税收的本质
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 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 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
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就是国际税
收的本质。
2020/7/1
国际税收1-5
1.1国际税收的含义
❖ 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
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
International Taxation
胡霞
2020/7/1
国际税收1-1
2020/7/1
第1章 国际税收 导论
1.1 国际税收的含义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3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
国际税收1-2
1.1国际税收的含义
❖ 1.1.1 什么是国际税收 ❖ 1.1.2 国际税收的本质 ❖ 1.1.3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
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 关系,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力进行的强制课征形式;
(2)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 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涉及的是国家间税制相 互作用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
(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税种,而国际
2020/7/1
国际税收1-16
1.5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
❖ 1.在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 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 容;
❖ 2.在所得课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 烈,为了防止“财政降格” (fiscal degradation)的情 况发生,国际社会有必要对各国资本所得的课税制度进 行协调;
国际税收概述(PPT 140页)

双重居民身份的处理
双重居民身份的处理
自然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
将各种标准进行排序 永久性住所 重要利益中心 习惯性居所 国籍 双方国家协商
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
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判定标准 如果跨国法人在一国设有经营的实际管理机构,而在另一
国设有总机构,应由双方国家协商
自然人公民 血统标准 出生地标准 公民公司 法律标准、公司投资者个人国籍、公司负责人国
籍、公司实际管理的所在地、企业主要机构所在地
居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自然人居民
住所(永久性居住场所 )或居所(习惯性居住场所 )标准 时间标准:连续或累计计算居留时间 、计算居留期间起迄点、永久居
民和非永久居民 意愿标准
居民公司
法律标准:按照本国法律组建并登记注册 总机构标准:总管理机构设在本国境内 控制和管理中心标准 :实际控制和管理中心所在地在本国境内 主要经营活动标准:公司占最大比例贸易额或利润额在本国境内实现 控股权标准 :握有能够控制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是本国居民
主要内容:税收管辖权确立、国际重复课税避免、 国际避税和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
涉及税种:跨国所得课税、财产课税和商品课税。
3、国家税收管辖权
(1)税收管辖权的原则和类型 税收管辖权原则
属地(人)原则:地域(国籍和住所)标准, 税收管辖权类型
公民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与税种的关系
(3)、地域税收管辖权的确立
境内来源所得的确定标准
经营所得:在本国境内设有 “常设机构” 。
常设机构的确认 跨国营业所得的征税范围 常设机构利润的核定方法 国际运输所得的征税
双重居民身份的处理
自然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
将各种标准进行排序 永久性住所 重要利益中心 习惯性居所 国籍 双方国家协商
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
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判定标准 如果跨国法人在一国设有经营的实际管理机构,而在另一
国设有总机构,应由双方国家协商
自然人公民 血统标准 出生地标准 公民公司 法律标准、公司投资者个人国籍、公司负责人国
籍、公司实际管理的所在地、企业主要机构所在地
居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自然人居民
住所(永久性居住场所 )或居所(习惯性居住场所 )标准 时间标准:连续或累计计算居留时间 、计算居留期间起迄点、永久居
民和非永久居民 意愿标准
居民公司
法律标准:按照本国法律组建并登记注册 总机构标准:总管理机构设在本国境内 控制和管理中心标准 :实际控制和管理中心所在地在本国境内 主要经营活动标准:公司占最大比例贸易额或利润额在本国境内实现 控股权标准 :握有能够控制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是本国居民
主要内容:税收管辖权确立、国际重复课税避免、 国际避税和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
涉及税种:跨国所得课税、财产课税和商品课税。
3、国家税收管辖权
(1)税收管辖权的原则和类型 税收管辖权原则
属地(人)原则:地域(国籍和住所)标准, 税收管辖权类型
公民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与税种的关系
(3)、地域税收管辖权的确立
境内来源所得的确定标准
经营所得:在本国境内设有 “常设机构” 。
常设机构的确认 跨国营业所得的征税范围 常设机构利润的核定方法 国际运输所得的征税
国际税收PPT课件

2020/10/16
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联合国范本区别于经合发范本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强调来源地征税 原则,注重维护来源国的权益,如对常设机构的处理上,倾向于把常 设机构范围划宽一些,对于常设机构应税所得范围的确定主张采用引 力原则等。联合国范本同时指出,在承认收入来源国优先行使税收管 辖权的前提下,应考虑国家间收入分享问题,即对收入来源国和居住 国利益进行平衡。
2020/10/16
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念
三、国际税收要素
➢ 课税权主体
当不同国家的征税当局依法征税而产生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时,它 们就构成了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权主体。若不同国家的征税当局依法征 税但不会产生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时,它们也就不是国际税收涉及的 课税权主体。
➢ 课税主体 跨国纳税人
2020/10/16
2020/10/16
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一、定义
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 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二、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 OECD范本 ➢ 联合国范本 两者的主要区别 :立场不同
2020/10/16
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议定书 (protocol) 是指缔约国对条约或协定的解释、补 充、修改或延长有效期以及关于某些技术性问题所议定缔 结的国际法律文件。有时附在条约或协定之后,有的也作 为独立的条约。
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念
➢ 课税客体
对物税:流转税和个别财产税(土地税、房产税) 对人税: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遗产税、富裕税或财富税【资料1.2】 ) 对人税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尤其是对人税中的所得税是国际税 收的研究重点 跨国所得一般包括:跨国一般经营所得、跨国劳务所得、跨国投资所 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跨国资本利得等
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联合国范本区别于经合发范本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强调来源地征税 原则,注重维护来源国的权益,如对常设机构的处理上,倾向于把常 设机构范围划宽一些,对于常设机构应税所得范围的确定主张采用引 力原则等。联合国范本同时指出,在承认收入来源国优先行使税收管 辖权的前提下,应考虑国家间收入分享问题,即对收入来源国和居住 国利益进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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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念
三、国际税收要素
➢ 课税权主体
当不同国家的征税当局依法征税而产生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时,它 们就构成了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权主体。若不同国家的征税当局依法征 税但不会产生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时,它们也就不是国际税收涉及的 课税权主体。
➢ 课税主体 跨国纳税人
2020/10/16
2020/10/16
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一、定义
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 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二、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 OECD范本 ➢ 联合国范本 两者的主要区别 :立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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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议定书 (protocol) 是指缔约国对条约或协定的解释、补 充、修改或延长有效期以及关于某些技术性问题所议定缔 结的国际法律文件。有时附在条约或协定之后,有的也作 为独立的条约。
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念
➢ 课税客体
对物税:流转税和个别财产税(土地税、房产税) 对人税: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遗产税、富裕税或财富税【资料1.2】 ) 对人税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尤其是对人税中的所得税是国际税 收的研究重点 跨国所得一般包括:跨国一般经营所得、跨国劳务所得、跨国投资所 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跨国资本利得等
《国际税收讲义》课件

国际税收改革应注重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各国能够公平地分享 税收利益。
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
国际税收改革应加强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的力度,维护税收秩序 。
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
国际税收改革应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共同应对全球税收挑战。
THANKS
感谢观看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使得跨国交易 更加便捷,但同时也增加了税收
监管的难度。
税收管辖权的挑战
电子商务使得交易难以确定具体 的税收管辖权,导致税收流失和
监管困难。
税务技术发展
随着税务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 可能会有更加智能化的税收监管 手段,以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挑
战。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国际税收的背景和重要性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跨国经 济活动日益频繁,国际税收问 题逐渐凸显。
国际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 要来源之一,也是维护国家主 权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
国际税收问题关系到各国经济 发展和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因此需要各国加强合作与协调 。
国际税收的演变历程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国际 税收主要关注跨国公司税收权益
避税和税收筹划
01
跨国公司利用复杂的组织结构和交易安排进行避税和税收筹划
,对国际税收造成影响。
税收竞争与合作
02
跨国公司对税收竞争与合作的影响使得国际税收关系更加复杂
。
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
03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产生影响,推动国际税
收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国际税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公平性和透明度
地域税收管辖权
国家对其领土内的收入和 资本利得进行征税的权利 。
优先税收管辖权
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
国际税收改革应加强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的力度,维护税收秩序 。
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
国际税收改革应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共同应对全球税收挑战。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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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全球性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使得跨国交易 更加便捷,但同时也增加了税收
监管的难度。
税收管辖权的挑战
电子商务使得交易难以确定具体 的税收管辖权,导致税收流失和
监管困难。
税务技术发展
随着税务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 可能会有更加智能化的税收监管 手段,以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挑
战。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国际税收的背景和重要性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跨国经 济活动日益频繁,国际税收问 题逐渐凸显。
国际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 要来源之一,也是维护国家主 权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
国际税收问题关系到各国经济 发展和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因此需要各国加强合作与协调 。
国际税收的演变历程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国际 税收主要关注跨国公司税收权益
避税和税收筹划
01
跨国公司利用复杂的组织结构和交易安排进行避税和税收筹划
,对国际税收造成影响。
税收竞争与合作
02
跨国公司对税收竞争与合作的影响使得国际税收关系更加复杂
。
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
03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产生影响,推动国际税
收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国际税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公平性和透明度
地域税收管辖权
国家对其领土内的收入和 资本利得进行征税的权利 。
优先税收管辖权
最新国际税收课件第五章

为国际转让定价。 • 滥用转让定价:跨国公司集团人为操纵转让定价,
使内部交易的转让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市场竞争价格, 以达到在跨国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的目的,但习 惯上人们仍称其为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产生的原因
• 出于国际竞争的需要 • 出于避免汇率风险以及套汇的需要 • 出于投资灵活性及加速资本周转的需要 • 出于降低公司总税负的需要
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国际避税地的标准。 • 定性标准,是通过对一个国家税收制度
的综合分析,然后从性质上去判定该国 家或地区是否国际避税地的一种标准。
国际避税地的特征
• 提供各具特色的税收优惠待遇 • 政治和社会稳定 • 交通和通讯便利 • 银行保密制度严格 • 对汇出资金不进行限制
国际避税地产生的原因
制定转让定价的基本方法
• 一是以成本为基础定价,其具体做法包括(1)直 接按企业的内部成本(实际可变成本、实际完全 成本或标准完全成本)定价;(2)按企业的实际 可变成本加上定额补贴定价;(3)按企业的实际 或标准完全成本和一定的加成率采用成本加成法 定价。
• 二是以市场为基础定价,其具体做法包括:(1) 直接按市场价格定价;(2)以市场价格减去销售 费用(根据折扣率计算)定价。
转让定价的非税目标
• 将产品低价打入市场 • 降低国外关税对关联企业出口产品的影响 • 独占或多得合资企业利润 • 绕过东道国政府的外汇管制,及时把海外子公司的
利润汇回国内 • 为海外的子公司确定一定的经营形象 • 规避东道国的汇率风险 • 如果跨国公司的居住国实行归属抵免制,则母公司
多纳税就可以多冲抵一部分最终股东应缴的个人所 得税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 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 • 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 • 所得课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 • 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
使内部交易的转让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市场竞争价格, 以达到在跨国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的目的,但习 惯上人们仍称其为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产生的原因
• 出于国际竞争的需要 • 出于避免汇率风险以及套汇的需要 • 出于投资灵活性及加速资本周转的需要 • 出于降低公司总税负的需要
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国际避税地的标准。 • 定性标准,是通过对一个国家税收制度
的综合分析,然后从性质上去判定该国 家或地区是否国际避税地的一种标准。
国际避税地的特征
• 提供各具特色的税收优惠待遇 • 政治和社会稳定 • 交通和通讯便利 • 银行保密制度严格 • 对汇出资金不进行限制
国际避税地产生的原因
制定转让定价的基本方法
• 一是以成本为基础定价,其具体做法包括(1)直 接按企业的内部成本(实际可变成本、实际完全 成本或标准完全成本)定价;(2)按企业的实际 可变成本加上定额补贴定价;(3)按企业的实际 或标准完全成本和一定的加成率采用成本加成法 定价。
• 二是以市场为基础定价,其具体做法包括:(1) 直接按市场价格定价;(2)以市场价格减去销售 费用(根据折扣率计算)定价。
转让定价的非税目标
• 将产品低价打入市场 • 降低国外关税对关联企业出口产品的影响 • 独占或多得合资企业利润 • 绕过东道国政府的外汇管制,及时把海外子公司的
利润汇回国内 • 为海外的子公司确定一定的经营形象 • 规避东道国的汇率风险 • 如果跨国公司的居住国实行归属抵免制,则母公司
多纳税就可以多冲抵一部分最终股东应缴的个人所 得税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 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 • 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 • 所得课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 • 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
国际税收概述(ppt 57页)

(二)确立原则:
1.属地原则:以纳税人所得来源地、 财产所在地或经济活动发生地为标准,划 定课税范围
地域税收管辖权
26.12.2019
第八章 国际税收
5
2.属人原则:以是否拥有本国国籍或 是否本国居民为标准,确定课税范
(1)居民税收管辖权 (2)公民税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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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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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居住国所得税=居住国所得×居住国税率
该做法对居住国政府的财政损失较多,所 以,采用免税法的国家中只有法国、澳大利亚 及部分拉美国家采用全额免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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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国际税收
26
(2)累进免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 居民的国外所得不予征税,但在确定对其国 内所得征税所适用的税率时,要将这笔免于 征税的国外所得与国内所得汇总一并考虑。 其计算公式如下:
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 [5 ×5%+(15 -5)×10%+ (20-15)×15% ]×10÷(10+10) = (0.25+1+0.75)×0.5 = 1 (万元)
可见,采取累进免税法,甲国可多征 税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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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国际税收
30
4.抵免法:
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取得的 所得已纳外国政府的所得税,允许从其应缴 纳的本国政府所得税款中抵扣。
(三)两类税收管辖权的基本含义
1.地域税收管辖权居:民国身家份有如权何对确来定源?于 本国的收入和存在于本国的财产课税,无论 这种收入和财产归谁所有。
2.居民(或公民)税收管辖权:国家有 权对本国居民(或公民)取得的所有收入和 所有财产征税,无论其收入从何处取得,财 产存在于哪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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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朗勃避税案就是利用税收管辖权真空进 行的。朗勃是英国一种汽轮机叶片的发明人,他将这项发明 转让给卡塔尔一家公司,得到47500美元的技术转让费。朗 勃根据技术转让费的获得者不是卡塔尔居民不必向卡塔尔政
府纳税的规定,避开了向卡塔尔政府纳税的义务。同时朗勃
又将其在英国的住所卖掉,迁居到了中国香港,以住所不在
3、国际避税
• 国际避税
– 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 各国涉外科收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 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 规避或减小其在有关国家的纳税义务。
国际避税与国内避税/国际偷 税
4、国际协定 税制漏洞
一有些关国国家家涉和外地税区收税法收规管中辖存 现税在权实收漏的中协洞差,定异国中可以家的以及(有为判地关纳定区规税居)定人民间很进身行 税容国份率易际的差被避标距纳税准很税创和大人造判,用条定这来件所为进。得纳行来税国源 人际地将避的所税标得。准从存高在税差国异(,避可税以
英国为由避开了向英国政府的纳税义务。而香港仅实行地域
管辖权,不对来自于香港以外地区的所得征税。这样,朗勃 虽取得了一笔不小的技术转让费收入,但因处于各国(地区)税 收管辖权的真空,所以可以不就这笔收入负担任何纳税义务 。
第二节 国际避税的一般形式
• 课税主体转移:(1)居住国的完全转移;(2 )居住国的避免;(3)不完全转移与主体变 相转移
• 课税客体转移:(1)从高税居住国向低税非 居住国的转移:同一主体不同来源之间的转移 ;在不同主体间的转移;(2)从高税非居住 国向低税居住国或低税非居住国的转移;(3 )从低税国向高税国的转移,其动机包括:避 免外汇和政治风险;加速资本抽回;调节子公 司利润;转移资金,控制市场;
逆向避税法案例(避免外汇 和政治风险)
分析
• 本案例中,跨国纳税人根据B国政策多变,而采取逆向避税法来 预防风险.
• 避税效果分析: • 1)正常交易情况下: •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50×40%=20(万美元) •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50×20%=10(万美元) • 共纳税30万美元 • 2)避税后: • 甲公司应纳税=100×40%=40万美元 • 乙公司不用纳税,共纳税40万美元 • 整体税负增加了10万美元,避免了全部风险. • B国政府为了防止这部分税款的损失,应尽可能保证政局的稳
三、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的区 别
• 采取的手段不同:逃税采取的是伪造、 隐瞒、虚报等非法手段
• 性质不同:逃税是违反税法的行为,避 税在形式上是合法的。
• 防范措施不同:事先防范与事后惩罚
国际避税举例
• (利用有关国家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
• 异)
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
第五章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 国际避税与逃税的概念及成因 • 国际避税的一般形式 •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 • 反避税的措施
成因
转让 定价
本章结构与重点
避税 偷税
概 念
管辖国权内真空
税避率税差异
避税国地际
类 型
税国收际协定 偷税
税制漏洞
避税
特 征
概功 念能
教学目标与要求
•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重点掌握重点掌握国际避 税、逃税的概念。主体转移、主体变相转移、 滥用税收协定的概念和区别。一般掌握主体转 移的避税效应和常见方式;滥用税收协定的常 见方式与不良影响
地为)避如跨转免:国移成纳到为税低常人税设提国机供(构税地;收区管) 提辖供建推权了立迟真可中课空能介税,。,;从滥而用有税可收能协避定。 开任何国家的纳税义务。
二、国际逃税
• 概念:跨国纳税人采取虚报、隐瞒、伪 造等各种非法的税收欺诈手段,以达到 逃税或减少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 手法 :(1 )匿报应税收入;(2 )虚 报成本收入;(3 )虚报投资额;(4 )地下经济。
第一节 国际避逃税的概念及 成因
• 国际避税的概念及成因 • 国际逃税的概念及手法 • 节税、税收屏蔽及税收筹划
一、国际避税的概念
• 1、避税的含义 • 总的来看,人们所说的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
现行税法中的漏洞或不明确之处,规避、减少 或延迟纳税义务的一种行为。 • 实际上,在国外,“避税”(tax avoidance) 与“ 税务筹划”(tax planning)或“合法节税”(legal tax savings)基本上是一个概念,它们都是 指纳税人通过一定的合法手段减少或规避纳税 义务的行为。
2、避税与共偷性税的区别
偷税
避税
税收筹划 合法节税
纳 账 或税 簿者n通义般人 、不采过务是取采 记列各 ( 以•纳手完取账、种 包 公税段伪凭少善隐 括 开不人造证列蔽 地 的税同无、,收非 下 手法。变或入法 经 段可,偷手 济 ,者造,乘税堵段 的 利在、或之有塞逃 税 用账者隐意机避收税税簿经匿违已)法上税、法反发;空多务擅税漏生而子列机自收洞的避逃法支关销税税避,规出通毁收一税使, 知申收报。而•在拒不法申律报上或引者入进“行滥虚假用的权纳利税”申或 报,n不法律缴“性或滥质少不用缴同法应。纳律偷税”税款的直的接概,违念是反,偷税即税法,。一是方 纳税一人种利非面用法承税行认为法纳;的而税漏避洞人税或有是不权钻明按税之法使处或其,税纳规收避税协 或减定式少的上纳空 还义税子 是务义, 一最并 种务小不 合的直 法化一接 行种的违 为不方反 。违式税法从法的,事行因经为而营。从活形
• 假定A国甲公司在B国设立了一子公司.A 国所 得税税率为40%,B国所得税税率为20%.然而,B 国政局不稳,政策多变.某纳税年度B国子公司获 得利润100万美元,其中,其从甲公司进口的原 料成本为50万美元,若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子公 司的应税利润为50万美元;甲公司的应税所得 50万美元.但为了避免风险,甲公司以100万美 元的价格出售了那批材料,使得乙公司的应税 所得减少为0,而甲公司获得所得100万美元.
• 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朗勃避税案就是利用税收管辖权真空进 行的。朗勃是英国一种汽轮机叶片的发明人,他将这项发明 转让给卡塔尔一家公司,得到47500美元的技术转让费。朗 勃根据技术转让费的获得者不是卡塔尔居民不必向卡塔尔政
府纳税的规定,避开了向卡塔尔政府纳税的义务。同时朗勃
又将其在英国的住所卖掉,迁居到了中国香港,以住所不在
3、国际避税
• 国际避税
– 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 各国涉外科收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 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 规避或减小其在有关国家的纳税义务。
国际避税与国内避税/国际偷 税
4、国际协定 税制漏洞
一有些关国国家家涉和外地税区收税法收规管中辖存 现税在权实收漏的中协洞差,定异国中可以家的以及(有为判地关纳定区规税居)定人民间很进身行 税容国份率易际的差被避标距纳税准很税创和大人造判,用条定这来件所为进。得纳行来税国源 人际地将避的所税标得。准从存高在税差国异(,避可税以
英国为由避开了向英国政府的纳税义务。而香港仅实行地域
管辖权,不对来自于香港以外地区的所得征税。这样,朗勃 虽取得了一笔不小的技术转让费收入,但因处于各国(地区)税 收管辖权的真空,所以可以不就这笔收入负担任何纳税义务 。
第二节 国际避税的一般形式
• 课税主体转移:(1)居住国的完全转移;(2 )居住国的避免;(3)不完全转移与主体变 相转移
• 课税客体转移:(1)从高税居住国向低税非 居住国的转移:同一主体不同来源之间的转移 ;在不同主体间的转移;(2)从高税非居住 国向低税居住国或低税非居住国的转移;(3 )从低税国向高税国的转移,其动机包括:避 免外汇和政治风险;加速资本抽回;调节子公 司利润;转移资金,控制市场;
逆向避税法案例(避免外汇 和政治风险)
分析
• 本案例中,跨国纳税人根据B国政策多变,而采取逆向避税法来 预防风险.
• 避税效果分析: • 1)正常交易情况下: •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50×40%=20(万美元) •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50×20%=10(万美元) • 共纳税30万美元 • 2)避税后: • 甲公司应纳税=100×40%=40万美元 • 乙公司不用纳税,共纳税40万美元 • 整体税负增加了10万美元,避免了全部风险. • B国政府为了防止这部分税款的损失,应尽可能保证政局的稳
三、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的区 别
• 采取的手段不同:逃税采取的是伪造、 隐瞒、虚报等非法手段
• 性质不同:逃税是违反税法的行为,避 税在形式上是合法的。
• 防范措施不同:事先防范与事后惩罚
国际避税举例
• (利用有关国家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
• 异)
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
第五章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 国际避税与逃税的概念及成因 • 国际避税的一般形式 •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 • 反避税的措施
成因
转让 定价
本章结构与重点
避税 偷税
概 念
管辖国权内真空
税避率税差异
避税国地际
类 型
税国收际协定 偷税
税制漏洞
避税
特 征
概功 念能
教学目标与要求
•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重点掌握重点掌握国际避 税、逃税的概念。主体转移、主体变相转移、 滥用税收协定的概念和区别。一般掌握主体转 移的避税效应和常见方式;滥用税收协定的常 见方式与不良影响
地为)避如跨转免:国移成纳到为税低常人税设提国机供(构税地;收区管) 提辖供建推权了立迟真可中课空能介税,。,;从滥而用有税可收能协避定。 开任何国家的纳税义务。
二、国际逃税
• 概念:跨国纳税人采取虚报、隐瞒、伪 造等各种非法的税收欺诈手段,以达到 逃税或减少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 手法 :(1 )匿报应税收入;(2 )虚 报成本收入;(3 )虚报投资额;(4 )地下经济。
第一节 国际避逃税的概念及 成因
• 国际避税的概念及成因 • 国际逃税的概念及手法 • 节税、税收屏蔽及税收筹划
一、国际避税的概念
• 1、避税的含义 • 总的来看,人们所说的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
现行税法中的漏洞或不明确之处,规避、减少 或延迟纳税义务的一种行为。 • 实际上,在国外,“避税”(tax avoidance) 与“ 税务筹划”(tax planning)或“合法节税”(legal tax savings)基本上是一个概念,它们都是 指纳税人通过一定的合法手段减少或规避纳税 义务的行为。
2、避税与共偷性税的区别
偷税
避税
税收筹划 合法节税
纳 账 或税 簿者n通义般人 、不采过务是取采 记列各 ( 以•纳手完取账、种 包 公税段伪凭少善隐 括 开不人造证列蔽 地 的税同无、,收非 下 手法。变或入法 经 段可,偷手 济 ,者造,乘税堵段 的 利在、或之有塞逃 税 用账者隐意机避收税税簿经匿违已)法上税、法反发;空多务擅税漏生而子列机自收洞的避逃法支关销税税避,规出通毁收一税使, 知申收报。而•在拒不法申律报上或引者入进“行滥虚假用的权纳利税”申或 报,n不法律缴“性或滥质少不用缴同法应。纳律偷税”税款的直的接概,违念是反,偷税即税法,。一是方 纳税一人种利非面用法承税行认为法纳;的而税漏避洞人税或有是不权钻明按税之法使处或其,税纳规收避税协 或减定式少的上纳空 还义税子 是务义, 一最并 种务小不 合的直 法化一接 行种的违 为不方反 。违式税法从法的,事行因经为而营。从活形
• 假定A国甲公司在B国设立了一子公司.A 国所 得税税率为40%,B国所得税税率为20%.然而,B 国政局不稳,政策多变.某纳税年度B国子公司获 得利润100万美元,其中,其从甲公司进口的原 料成本为50万美元,若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子公 司的应税利润为50万美元;甲公司的应税所得 50万美元.但为了避免风险,甲公司以100万美 元的价格出售了那批材料,使得乙公司的应税 所得减少为0,而甲公司获得所得100万美元.